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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日期:2022-12-05 00:00:00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校区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八、上述发放管理办法仅限开学第一阶段实施,并需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做出调整。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应急事件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疫情防控物资内容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目镜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等物资。

  三、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防疫物资管理采购参照学校《防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施行。

  四、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领用、发放

  1、疫情防控物资入库验收。防控物资保障组做好到货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疫情防控物资领用。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全校控制点数量和全校师生人数,确定领用数量,领用人需在防控物资领用记录上签字并标明用于事项。

  (1)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统一领用的,由各单位/部门指派人员到防控物资库领取,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供会议纪要备案。

  (2)日常的防控物资领用。疫情防控演练、会议、招聘会、四六级考试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需配备防控物资的,领取数量300(瓶、双、副)以下的,须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领取;领取数量超过300(瓶、双、副)以上的,填写疫情防控物资领用申请单,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

  (3)紧急情况的领用(会议、招聘会、四六级等考试)需要紧急领用的。负责部门可经疫情防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同意后,先领取防控物资,事后按第2条补办领用手续。

  3、疫情防控物资发放。

  防控物资管理员负责防护物资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用申请单发放,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定期汇总物资储备情况,必要时提请补充采购。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

  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防控物资管理员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发生。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6、本规定为专项管理规定,随着疫情变化将不断升级完善,待疫情解除后自行废除。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疫情期间,全国范围内医用防护物资供应紧缺,为确保疫情期间医务人员有效防护,现将疫情期间防护物资发放和使用规定通知如下:

  1、口罩原则上每人每日使用1个;外科口罩仅供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儿科、呼吸科门诊、预检分诊台、手术室等防控重点科室使用,其他科室和部门使用普通医用口罩。

  2、防护服仅限用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诊疗活动,如采集咽拭子、会诊、转院等。

  3、护目镜、隔离衣、防护口罩、一次性手术衣等其他防护物资,目前优先保障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防控重点科室,其他科室暂不予发放。

  4、各科室指定专人做好口罩、帽子、手套、手消等防护物资管理,并建立领取、发放台帐。

  5、非一线的行政后勤人员暂不提供防护物资,原则上自备。

  6、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一、外科口罩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全院诊疗区域应当使用,需正确佩戴。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

  二、医用防护口罩

  原则上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进行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使用。一般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三、乳胶检查手套

  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使用,但需正确穿戴和脱摘,注意及时更换手套。禁止戴手套离开诊疗区域。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

  四、速干手消毒剂

  医务人员诊疗操作过程中,手部未见明显污染物时使用,全院均应当使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必须配备使用。

  五、护目镜

  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六、防护面罩/防护面屏

  诊疗操作中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时使用。如为可重复使用的,使用后应当消毒方可再用;如为一次性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护目镜和防护面罩/防护面屏不需要同时使用。禁止戴着防护面罩/防护面屏离开诊疗区域。

  七、隔离衣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使用普通隔离衣,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渗一次性隔离衣,其他科室或区域根据是否接触患者使用。一次性隔离衣不得重复使用。如使用可复用的隔离衣,使用后按规定消毒后方可再用。禁止穿着隔离衣离开上述区域。

  八、防护服

  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护服不得重复使用。禁止戴着医用防护口罩和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

  其他人员如物业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需进入相关区域时,按相关区域防护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和脱摘。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1

  在我们*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春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20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2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二、机构职责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三、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四、防控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3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务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

  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分管领导和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晨检制度

  1、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2、以班为单位,实行班主任督促责任制,及时检查卫生员每日晨检记录并上交至校医务室。在上午第二节课间将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及时送到医务室,下午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在4点钟之前送到医务室。每天有卫生老师汇总统计,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每天发生疾病的情况。

  3、发热在摄氏38度及以上或患传染病的同学一定要回家看病休息、隔离,病愈后复课必须由卫生老师检查,确认痊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早晨入校的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时间、备注等。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的学生缺课登记,因病缺课的调查核实。班主任可委托班干部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名单及具体情况报告校医务室。

  3、校医务室对缺勤学生应及时进行追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本上,如果是传染病缺课的应填写病名、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未明确诊断前,在备注栏填写主要临床表现、症状等。

  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组织专门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

  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

  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暂停**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区人民*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1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XX〕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二、具体措施

  (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统计与采购计划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2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合理有效使用医用防护用品,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明电〔20XX〕7号)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

  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形势严峻,医用防护用品供需矛盾突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是疫情防治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关系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也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高度重视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在保障医务人员合理防护需求的基础上,落实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做好医用防护用品管理,优化使用,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防护物资。

  二、严格落实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XX〕43号)要求,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医用防护用品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要指定具体部门作为医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遴选、采购、验收、存储、发放等管理工作;接受社会捐赠的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专人做好相应组织管理工作。各种防护用品的管理要结合岗位实际需要,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点操作、保重点患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临床诊疗、感染防控的规章制度、技术指南及行业标准等,指导本机构内各岗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要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宣教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对不同种类防护用品的正确认识与合理使用能力。

  三、加强重点医用防护用品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7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重点做好医用防护口罩(常被称为“N95口罩”,实际二者有一定差别)、防护服、护目镜的合理使用,确保将这些供应紧张的物资用在适用的区域范围,或在执行较高风险操作时使用。

  (一)防护服管理。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正确选择和使用防护服。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使用普通隔离衣,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防护服,禁止穿着防护服离开上述区域。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防护服。

  (二)医用防护口罩管理。原则上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进行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使用。一般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时随时更换。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三)护目镜管理。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区域,以及采集呼吸道标本、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无创通气、吸痰等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和分泌物等喷溅操作时使用。禁止戴着护目镜离开上述区域。如护目镜为可重复使用的,应当消毒后再复用。在一次性护目镜供给不足的紧急情况下,经严格消毒后可重复使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护目镜。

  四、合理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服不足时,医疗机构可使用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当符合欧盟医用防护服EN14126标准(其中液体阻隔等级在2级以上)并取得欧盟CE认证,或液体致密型防护服(type3,符合EN14605标准)、喷雾致密型防护服(type4,符合EN14605标准)、防固态颗粒物防护服(type5,符合ISO13982-1&2标准)。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仅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不能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

  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应当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确定的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第一批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实行标识标记管理,产品外包装正面应醒目标注产品“仅供应急使用”(红色、楷体二号),产品名称为“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红色、黑体二号),产品使用范围为“本产品用于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等,严禁在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使用”(红色、仿宋三号),以及产品号型规格(分160ux}8085六种类型,黑色、楷体三号),产品依据标准编号(黑色、楷体三号)、定点生产企业名称(褐色、楷体三号)等信息。

  以上措施属于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五、强调履职担当,严肃追责问责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用防护用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亲自部署指挥防护用品的调配,开源节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将有限的防护用品安排给确实需要的岗位和人员,杜绝资源浪费。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督导检查、现场指导等各项工作中,重点查看医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未落实《工作指引》要求、不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存在随意浪费现象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严重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厉问责。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2、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3、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4、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5、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

6、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

7、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

8、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

9、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

10、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11、教室内应急。

12、校外人员入校应急。

1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卫生防疫要求及学校工作部署,对医务室内部、外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14、如有发热师生,及时进行诊疗,第一时间联系安全处并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15、任何教师、学生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立即上报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16、舆情宣传组

17、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18、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19、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环境。

20、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21、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2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2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4、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5、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26、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7、发热在摄氏38度及以上或患传染病的同学一定要回家看病休息、隔离,病愈后复课必须由卫生老师检查,确认痊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28、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早晨入校的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时间、备注等。

29、重大突发事件

30、校内疫情

3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等部门;

3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门处理;

33、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34、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5、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36、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37、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38、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9、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协助家长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做好病因追踪报告。

40、每天开展校园清扫和消毒,并做好记载。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单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原文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自疫领〔2020〕4号)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20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原文如下:

  (一)把好进出关

  1.“三分离”。住宿客人通道和员工通道应分离;有条件的实行车辆进出分离,一道门进、另一道门出;食品原料采购收货储存与使用应分离,采购收货后立即转移至储存区域,使用时按需领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2.“四必须”。必须严格实名登记、人证合一,及时上传、报送信息,对疫情重点地区到(返)市未超过14天的住宿人员引导前往市、县设立的爱心酒店住宿;进出人员必须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员工返岗前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必须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员工每日必须晨检,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督促其到就*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四不得”。对未佩戴口罩人员不得接待,体温检测高于37.3度人员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送外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域,不得接待访客。

  (二)把好管理关

  4.“三个按时”。每天按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墙面、台面、地面)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按时通风换气;按时清理垃圾。

  5.“四个做到”。做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到布草装袋、外包、清洗等环节按程序规范处理,做到设置废弃口罩回收容器。

  6.“两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隔离,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及时按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接触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经营关

  7.“三个倡导”。倡导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务),倡导在线销售,倡导非现金结算。

  8.“三个尽量少”。尽量少乘坐电梯,尽量少开空调(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少开会议(倡导视频会议、在线沟通,暂停人员集聚的大型会议)。

  9.“三个要”。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要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要戴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工作时要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遵守*机关关于住宿业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请配合住宿业单位相关人员的问询并签订《入住承诺书》。

  2.您若是从疫情重点地区到(返)我市未超过14天的客人,请入住我们设置的爱心酒店:

  自贡市区:汇东天骄大酒店,地址:汇川路天骄国际2号楼868号,联系电话:0813—3220xxx;

  荣县:中海·荷塘月色度假村,地址:荣县朝阳村2组,联系电话:0813—6662xxx;

  富顺县:富华大酒店,地址:釜江大道西段157号,联系电话:0813—7217xxx,

  不要入住其他酒店。

  3.您若是从其他地区到(返)我市的客人,请自觉执行在住宿单位连续登记居住不低于7天的隔离要求。您在“7天居住隔离”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住宿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向住宿单位总台申报,并由相关单位或行业组织书面提供您出行的防护保障措施、时间、行程安排等,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4.住店期间住宿单位不开中央空调,就餐提供分餐或送餐服务,请您不要随意走动,出房间必须佩戴口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

  请您积极配合我市的防疫措施,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将由*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管理工作,坚决保障XX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社会*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老村台、企业外来人员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人员信息清、底数明、无遗漏。二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口,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口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工作不中断。

  二、职责分工

  (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组负责。具体由*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组要统筹*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XX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xxxxxx);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一、入库制度

  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物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要重新核查。

  4、贵重物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

  5、仓管员在物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登记。

  二、出库制度

  l、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及有关批文,物品一律不得出库。

  2、物品出库要填写救灾物资调拨单,根据调拨单与接收单位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装运。

  3、物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登记。

  4、按时做好物品进出库的统计报表,要求规范、数字真实、准确、完整。

  三、物品保管制度

  1、所有入库的物品要按货位分类整齐摆放。物品分新品、旧品两区,并按照成衣、棉被(褥、毯)、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食品、其它用品八大类别进行分类包装,并在包装袋(箱)上予以标明。

  2、严格岗位责任制,定期点验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仓库内要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各种物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要有防火、灭火、防盗、防潮、防鼠、虫害的设施和具体措施。定期对货物储存情况以及消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做好详细记录。

  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一、库存物资管理

  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资查账。

  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

  三、车辆管理

  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

  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

  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

  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

  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

  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

  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

  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

  四、办公用品管理

  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

  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

  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

  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五、电话与传真管理

  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企业。”通话时,态度和蔼,简明扼要,口齿清晰,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疫情防控员工用餐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休闲会馆员工用餐管理制度

  1.遵守员工用餐管理时间,不得提前进入员工餐厅,早10:00-11:00;晚:16:00-17:00;夜:23:00-24:00;

  2.每班员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5分,最晚不能超30分,不得以点餐慢等原因延误时间而找理由;

  3.打饭时要主动排队,不得争抢,并出用餐证明,积极配合餐厅工作人员的指挥;

  4.禁止不打卡或将卡随意借出,以及多人一卡的现象;

  5.用餐时保持餐厅的秩序,主动维护洗浴部的形象,不得大声喧哗粗言秽语,也不得用餐时讨论公司营业或客人、上司等;

  6.用餐时禁止使用公司禁止使用的物品,(如:一次性杯子,客用的餐具等),也不得在地上员工餐厅吸烟;

  7.不得打闹或言语中伤餐厅工作人员,违纪遭到投诉者洗浴部将严肃处理;

  8.禁止将个人餐具及大量食品带入员工餐厅,杜绝浪费,违者严肃处理。

  (一)开餐时间:

  x早餐:07:20~07:50 x中餐:12:00~13:00 x晚餐:18:00~19:00

  1、严格按作息时间规定开餐,就餐人员不得提早进入食堂,食堂不得无故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

  2、除早餐外,每餐须保证三菜(一荤二素)一汤,供用餐人员选择,每周日向全休员工公布下周《本周菜谱》。

  (二)餐票管理:

  1、购票:员工(包括新进员工)及临时到园区施工的外方人员统一到行政办公室后勤主管处交纳现金购买餐票,并进行详细登记;有需要报销者,为其开据三联'收据':一联存根、二联交购票人、三联记账。

  2、员工食堂用餐票作为流通货币使用,禁止收取现金。发现一次,对厨师罚款100元,分管领导处罚200元。发现三次,予以辞退。

  3、就餐人员须凭餐票就餐,食堂工作人员给餐不收取餐票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予以辞退。

  4、餐票的回笼:

  ① 食堂工作人员当日将回笼的餐券集中清点,填写《职工食堂回笼餐券日报表》,一式三份,由食堂主管复核签字,并于当日向财务内勤交票:食堂工作人员、食堂主管、财务内勤各留存一份。

  ② 财务内勤收到餐票后,开具三联'收据':一联存根存档、二联交食堂主管、三联财务记账。

  ③ 实物餐票回笼后,内勤交财务主管入库保管,同时开具入库单'一式三联'办理入库手续,并交财务内勤一联(记账联)。

  第一条适用范围为厂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仅对未分到住房的`单职工开放;已分到住房的职工,自行解决就餐问题。

  第三条所有职工不得在职工食堂大厅就餐,需将饭菜带离大厅,回住处就餐。

  第四条职工购餐时,需佩戴口罩方可入内,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内。同时,需自行携带餐具;未携带餐具者,需购置一次餐具盛饭菜。

  第五条取餐时,购餐职工不得自行取餐,由职工食堂服务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进行取餐。

  第六条疫情防控期间,早餐仅供应素热菜4个、鸡蛋、馒头、包子等;午、晚餐仅供应热菜为两素两荤、米饭、馒头等。

  第七条疫情防控期间,饭菜价格与自助餐一致,一次性餐具2元/每套。

  第八条倒班人员就餐仍由职工食堂根据所报菜品进行配送,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得取餐。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警

  1.主动配合监测。配合卫健部门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配合市场*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等开展环境监测,重点加大对自疫情高发国家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

  2.及时预警响应。根据卫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做好情导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首例报告的人员和机构给子鼓励,对缓报、漏报、瞒报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人群管控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一是确保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来乐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二是确保“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由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一律纳入村(社区)防控体系;三是确保不因输入性病例导致二代传播,杜绝三代传播和社区传播,坚决防范和化解境外输入性疫情扩散和蔓延的风险。

  2.加强中高风险区域来乐重点人群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乐/在乐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省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的亲乐人群开展排查管控;三是对以上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三)落实精准化情防控措

  1.及时发现

  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掌握单位职工、居住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期外出旅行情况;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2.快速处置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根据疫情硏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立即进行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防控单元(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病区等)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市人民医院筛查和诊断。

  (4)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未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终未消毒和随时消毒。

  3.精准管控

  发现疫情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上级确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低风险地区:无疫情以及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舍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

  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

  4.保障民生

  (1)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封闭小区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应。

  (2)镇卫生院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完善诊疗流程。

  二、应急准备

  当前,全球疫情蔓廷,预计严重流行态势将持续较长时间,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但个别地区仍存在发生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风险;对病毒来源、致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等方面认识有限,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虽已基本阻断,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我市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部分单位、群众出现厌战情绪、麻思想,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

  (一)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市委、市*的领导下,在省、景德镇市、乐*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双田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强化应急能力准备

  1.医疗物资准备。确定物资储备清单,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做好医用防护用品、消杀产品等的储备工作,至少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2.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常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

  (三)强化流感等其他秋冬季传染病防治。

  通过需方补助、纳入医保等方式,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腺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流感等其他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进免造成医疗挤兑。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局部出现输入性发病例防拉应急处置措施

  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打击和扑灭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阻断病毒传播。主要以医疗卫生机构维持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为主,除高风险时期外,保持正常生产生活。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获取的国内、省内、市内的疫情信息,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判疫情形势及危害,并按上级要求的应急响应策略和措施强度的开展防疫工作。

  2.加强监测,强化院感。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制度,建立和维持敏感的疾病监测工作;对发热门诊和常规门诊实行严格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对发热病人、呼吸道感染患者、新入院的病人及陪护人员做好转上级医院工作;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疾病的医源性传播。

  3.及时应急处置。加强培训和演练,当局部地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时具备迅速扑灭疫情的能力。

  4.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拉。加强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防护,做好敬老院、殡改办等重点场所防控。

  5.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继续向全社会提倡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保持一定的人际安全距离。

  6.强化境外情输入防范与应对播施。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小组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无缝衔接、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境交通工具、人员、货物等卫生检疫措施,对出入境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

  (二)中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1.防控区域划定。将病例发生地所在的社区或行政村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地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防控区域。当发生发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小区或与其周边相邻较*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区。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中风险社区(行政村)人员减少外出和聚集。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设置卡ロ,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或健康证明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程度、学校规模等采取学校停课等紧急措施。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允许上课,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教职员工和上课学生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单位停工停产,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方可复工复产;可能被污染的单位采取扩大核酸检测、终末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产。防控区域内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如疫情进一步发晨,经评估后,及时采取停工停产的措施。

  5.特殊机构防控。疫情发生后敬老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接收新进人员,停止家属探视活动。如确有探视需求的,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6.公共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暂停开放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

  7.密接追踪和隔高场所管理。疫情发生后,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按疫情波及人群数量和专家组意见,启动隔离场所运行,负责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职医务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8.加强宣传教有。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使康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强化公众手卫生、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意识,引导村民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等良好卫生*惯和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高风险时期防控应急处置措施

  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防控区域从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扩大到全镇。将疫点的防控范围扩大到社区(行政村),划为疫区进行管控。

  2.人员流动管理。疫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高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本市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描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

  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

  4.企事业单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类和二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产,三类和四类企业停工停产。

  5.特殊机构防控。敬老院院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取消所有探视。

  6.公共场所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开放;暂停开放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

  7.密接追踪和隔离场所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xnxyxszy@163.com)。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规划,坚持学*、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

  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三初三学生返校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封闭管理

  1.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宿舍进出人员(如进行环境消毒、清洁及设备维修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

  2.进出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引导学生做好学生宿舍内部卫生、消毒及个人防护工作,提醒学生注意避免串宿舍,禁止跨宿舍聚集或聚会。

  3.宿管老师宿舍(含工作间),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

  二、值守安排及夜间突**况处理

  值班室做到24小时全天值班,值班人员要全部在岗在位,发现突**况,严格按学校应急处置流程操作,定时检查物资储备。

  三、清洁消毒

  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尤其是楼梯扶手、门窗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并定时对学生宿舍房间内部进行消毒。

  四、宿管老师日常管理要求

  (一)学生入舍前

  1.宿管老师做好清洁、消毒、通风等各项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入住。

  2.做好每日个人测温体检,必须确保个人健康。

  (二)学生入舍后

  1.进行每日晨、午、晚检。

  测温时间:早上6:00—6:30

  中午12:30—13:00

  晚上21:30-22:00。

  2.每日清洁、消毒、通风。

  ①宿管老师在学生每日早上、下午离舍后对整个学生宿舍区域内的房间、楼道、栏杆、把手和门窗等位置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消毒。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0)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藁城区*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XX年1月22日0时起,启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1月22日0时起,藁城区域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1.*、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2.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3.运送待产孕妇、重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依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流程进行确认,符合条件允许通行。

  4.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民生保障车辆。

  5.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单位证明的车辆。

  二、交警大队将派专门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根据吕公交传发【20XX】20号文件精神和工作指示要求,为全力保障我县防控疫情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高效、顺畅,对市县防控疫情工作需要和运输生活急需物资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道路通行,现将有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急、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各检查点在全力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卫生检疫工作的同时,要优先保障医护人员运送车辆、医疗救护车辆、民生物资、生活生产物资等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特别是持有交通运输部应急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往疫区运送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对于没有持证的车辆,经过核实确实是运输相关物资和人员的车辆,请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在确保安全,完成防疫检查后,可通过警车带道的方式护送相关车辆通过,并且督促办理疫情通勤通行证。

  二、特种标识车辆优先通行。交通管控期间,全市所有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凭有效工作证件,无需“通行证”,经卫生检测登记后允许通行。

  三、通行证发放办法。由各单位及运输企业根据工作职能向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交警大队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进行设别,出具同意发放“通行证”批准意见,同时核发“疫情通勤通行证”(需加盖交警大队公章)。用车单位持核发的《同意发放“通行证”批准意见》证明和“疫情通勤通行证”,到县卫生健康体育局,(加盖卫健部门公章),即可持证通行。

  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要求,自20XX年2月3日0时开始,全县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国道、省道外的所有建成道路(城区及县乡村所有道路)均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为确保限行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现对限行期间车辆通行管理规定如下:

  一、限行期间车辆凭证通行。

  交警大队车管大厅负责办理通行证业务,联系电话XXXXXXXX。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前来办理通行证的同志将车辆停放在大门外,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交警大队办公区域,办证期间禁止抽烟、随地吐痰。

  二、通行证办理范围

  (一)公告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

  1、柏城、柏亭、柏苑三个办事处,凭单位证明各办理六张通行证

  2、各乡镇凭单位证明各办理3张通行证

  3、指挥部成员单位凭单位证明各办理2张通行证

  4、其他县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办理1张通行证

  (二)公告允许,因保障疫控工作需要通行的车辆

  1、固定为疫情防控运输物资或提供服务的车辆。应提前与交警大队联系,由物资接收或受服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防疫指挥部批准,交警大队受理,发放通行证。

  2、临时为疫情防控运输物资或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及时与交警大队联系,参照上条规定,发放临时通行证。紧急情况下,可电话报备,事后补办手续。

  (三)公告允许,因保障群众生活需要通行的车辆

  抗疫限行期间,固定频繁为我县运送粮油、蔬菜、肉类、水果、饮用水等民生物资的车辆,应提前与交警大队联系,由物资接收单位写出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警大队受理,办理通行证。

  三、在“XX交通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备案范围

  1、临时为我县运送粮油、蔬菜等民生物资的车辆,在“XX交通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台上传“物资接收单位证明”,“营业执照”照片进行备案。紧急情况下,可电话报备,事后补办手续。

  2、各乡(镇)因保障当地群众生活需要营业超市需进城进货的车辆,在“XX交通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台上传“村委或当地乡(镇)*证明”,“营业执照”照片进行备案。

  3、市民因就医、办理丧事(从简)、节后返程等特殊情形需用车上路行驶的,在“XX交通安全宣传”微信公众号*台上传相关证明备案。紧急情况可电话报备(XXXXXXXX),或与110联系报备,事后上传证明材料。

  四、经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严禁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行为,如有交通违法行为,由发证单位收回通行证。

  五、伪造、转借、涂改、倒卖通行证的,一经查实,由发证单位收回通行证并作废,移交*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交警部门将通过路面査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通行证和未报备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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