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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

日期:2022-11-04 00:00:00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1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3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 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⑵ 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误餐补助,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⑶ 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 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副总或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⑵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中高层管理人员;

  ⑵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⑶ 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⑷ 学徒、试用、实*等待岗人员;

  ⑸ 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 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⑶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发加班补贴。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车间)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 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按照岗位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⑵ 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⑶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加班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加班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部长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工作计划的好*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上一级管理部门,不明时需要电话相关领导,征求批准意见。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均工资一起计算;

  2.计件人员从事计时工作加班,根据从事工种的不同,核算工资。普通工种40元/天,技术和劳动强度高的工种,50—100元/天,由主管根据情况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x70%x1、5x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9、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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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加班管理制度4

  第1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准许员工申请加班。

  1.1 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

  1.2 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1.3 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

  第2条员工加班须由其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同意后填写“加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未经批准,自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第3条紧急情况下,部门主管可先获得经理的许可后直接执行加班作业,事后填具“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备案。

  第4条加班工资的计算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5条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工作日加班的,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开始计算实际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才能申报,加班四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以此类推。

  第6条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6.1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以下简称: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原则上以30分钟为单位。

  6.2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劳动时间不得超出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出36小时。如果因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司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本条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第7条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7.1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7.2 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7.3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第8条违反加班规定的.处罚

  8.1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加班规定的,将以旷工论处。

  8.2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论处。

  8.3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待遇。

  8.4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经核实,取消加班待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下列情形属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加班机会:

  (1)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2)虚增工作任务;

  (3)被认为属于不正当手段的其他情形。

  第9条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和解释,自年月日起实施。

加班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加班的管理制度细则 (菁华3篇)

加班的管理制度细则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加班的管理制度细则2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实行加班补助制度。加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50元/天(半天为25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三、外出培训不算加班,但也给予补助。除按上级规定报销路费、住宿费外,若管饭每天补助8元,若不管饭每天补助50元。

  四、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五、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2、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4、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5、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六、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2月27日

  特殊教育学校加班登记表

加班的管理制度细则3

  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1

  为及时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参照县直有关单位做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机关工作人员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等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在休息日、休假日一般不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二、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确需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机关科室需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报单》,加班工资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3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三、夜间加班,晚上8时至12时视作一个加班日。

  四、实行加班补助费后,一般不再报销工作餐费用。

  五、加班费由局办公室汇总,每季度底前各科室将《加班申报单》集中交办公室,每季度结算一次。每人每月最高不能超过4个加班日,超过部分不予发放。

  六、对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特指其父母、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或逝世,实施单位慰问。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前往。标准如下(不含购买鲜花等必备礼仪用品费用):局领导级,500元/人.次;科室负责人级,400元/人.次;科员级300元/人.次。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上级机关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2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在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联系,特制定本值班、加班制度。

  1、逢休假日与国定假日,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天一人,时间与工作日一致,值班表由综合协调组编制,如有个别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

  3、除工作时间外,因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工作组负责人安排加班时间与人员。

  4、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单,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协调组汇总。调休的应在调休日的当月由各部门统一交综合协调组核销。

  5、值班、加班过程中,确实需要外出,应向领导说明,经同意后方可。

  附:《值班人员职责》

  值班人员职责(工程现场)

  一、值班人员应做好与某某人民大会堂和施工单位的联系,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我方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汇报。

  二、在施工期间,值班人员应协助施工单位注意施工安全,防止意外。

  三、发现紧急情况时应视危险程度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如切断各种火源、电源,召集抢救人员等。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短少或损坏,对各类消防器材及时维护、保养,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方便。

  五、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带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

  六、做好值班记录,将值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提出整改意见,记载在值班记录本中。

  七、严格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娱乐。

  八、按时上岗到职,及时做好交接班,不准擅离职守,确保安全。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3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不合格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条例3篇

  (一)定义: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当验收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报告设备科长,并申请要求组织人员复验,对复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4.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有专门的记录本,具体记录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数量、处理情况、经手人等信息;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一、凡医疗器械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无批准文号,注册证、有效期、进口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报告,药监局的注册许可证及全中文说明书均应视为不合格品。

  二、验收人员查出质量有疑问经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品后,应放入划有红线标志的不合格库(区)内,同时填报《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按规定程序查询或拒付款,换货及退货处理。

  三、库房储存期间养护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挂黄牌暂停销售、及时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交质管员复检,按质检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四、对在库医疗器械由于自然因素或过期失效,就及时停售,堆入不合格品库(区)、以及销售退回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填写《不合格品报损审批表》、依表所列程序签署意见及按规定报损处理。

  五、对在库霉烂变质、虫蛀、鼠咬、过期失效的数量多,金额大的不合格品,仓库及质管部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有关制度处理。

  六、用户投诉发现的伪劣产品,仓库核实后应立即挂黄牌停售,同时报公司质管部,质管部确认后向公司领导及药监部门报告。

  一、目的: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入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国家关于不合格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责任:

  1、药房主任负责本制度的管理、指导工作。

  2、药房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不合格药品指购入过程中出现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规定的假药、劣药。

  1.2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1.3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4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1.5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还包括:

  2.1药房库存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破损的药品。

  2.2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现的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

  2.3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

  3、发现与第一条相符的不合格药品,不得购入和销售。

  4、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相应药品检验所检验。

  5、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药房进行复核,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品的,应拒收。

  6、药房工作人员(含中药)每月30日对储存的药品质量进行一次质量的养护与检查,经药房主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红色标志)。该批号药品不得继续调配和销售。同时应建立以下制度:

  6.1过期、失效、淘汰、虫蛀、变质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6.2假劣药品和质量可疑药品登记本。

  7、对于假劣药品、质量可疑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停止购入和销售,就地封存,不得退换货,并向朝阳区药监局报告。

  8、对于过期、失效、虫蛀、变质等一般不合格药品,由药房填写不合格品报损报废申请单,经药房主任核验,报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销毁。

  9、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主任的监督下进行,应有销毁工作记录,销毁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特殊管理药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可采取深埋,燃烧等方式。

  10、抢救室的急救备药,病房的急救备药,科室备药,应按本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报药房主任核查,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后,遵从本制度进行销毁。

  11、药房主任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和归档。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医院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医院感染概述

  1. 医院感染的概念

  医院感染,也称为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或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是指住院病例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2. 医院感染的种类

  医院感染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如果根据医院感染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共分为12类:下呼吸道、伤口、泌尿道、胃肠道、血液、皮肤软组织、骨与关节、生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眼耳鼻喉和口腔感染及全身感染。

  根据医院感染发生部位的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分为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切口感染、血液感染等。

  其中,呼吸道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占全部医院感染病人的半数以上,表明呼吸道在医院感染中具有高发的普遍特性,在医疗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这些部位保护,做好预防和消毒工作,减少引起该部位感染的操作。

  可采取的措施有:保持病室内空气洁净新鲜,提高机体防御能力,保护和隔离易感者;加强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处理,及时隔离感染患者,隔离传染病患者;减少病室内人员流动。

  尿道感染主要是细菌侵入泌尿道引起的炎症,80%的医院的泌尿道感染与导尿有关,无菌操作不严格,导致导尿管污染或将尿道外口周围细菌植入膀胱;长期留置导尿管,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

  因此,消毒和无菌操作应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感染人群的不同可分为病人发生的感染和医务人员感染等;根据引起医院感染病原体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将医院感染分为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

  内源性的医院感染又称自身医院感染,是指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病人遭受其本身固有细菌侵袭而发生的感染。外源性的医院感染也称交叉感染,是指病人遭受医院内非本人自身存在的各种病原体侵袭而发生的感染。

  3. 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

  主要原因包括: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抗菌制剂;②消毒、隔离和灭菌不严格;③院内交叉感染;④临床诊疗方式的改变;⑤人口老龄化;⑥领导缺乏重视。

  4. 医院感染的判断标准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①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②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③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④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⑤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⑥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①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②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③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④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5. 医院感染的特点

  (1)医院中病原体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年来我国医院感染革兰阴性杆菌以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为常见病原体;革兰阳性球菌以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为主。不同年份观察革兰阳性球菌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革兰阴性杆菌仍是医院感染的主要致病菌。

  (2)流行的菌株具有耐药性,难以治疗:控制病原体耐药性的播散主要包括3个环节:减少不合理的抗生素处方;加强环境卫生控制;监测耐药菌株抗性的发展趋势。

  (3)污染环节多,控制难度大: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医疗废水、废气和医疗废弃物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携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有害物,对这些废物的收集、处理稍有不慎,必然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4)易感人群集中,抵抗力低,病死率高:调查发现,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大和住院天数的延长,医院感染病死率增高。我们认为这与老年前期和老年患者往往病情较重、抗感染能力低下、住院天数延长及感染机会增加有关。

  6. 医院感染的危害性

  ①延长住院期限,增加费用;②加重病情,增加病死率;③扩大传播。医院的菌株具有耐药性,易使社会人群受到感染;④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感染问题比较严重,如乙型肝炎、肺结核、SARS等。据相关统计显示,接触血液机会高的科室如外科、检验科、口腔科,乙型肝炎感染率高达30%~50%。

  (二)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及监测的常用指标

  1.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

  医院感染管理就是按照医院在医疗、诊断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感染等客观规律,运用有关的理论和方法对医院感染现象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感染发生。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医疗安全最重要的一环。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起步虽然较先进国家相对滞后,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感染的研究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医院感染管理学逐步形成,并形成其自身的特点,包括明确的医院感染管理学概念、范畴、研究内容、基本理论和应用实践等,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医院感染发生、发展、预防和控制的客观规律。

  我国制定了很多有关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的规章性文件,如2001年制定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十一五”期间先后颁布了数十部相关文件,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等。

  标志着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也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对过去一些管理规定和监控办法做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在医院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医院感染管理直接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影响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 张以上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教师的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一、总则

  (一)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教师工作以“爱”为核心,教师管理制度。教学管理首先要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只有优化教学过程,才能产生优质教学效果。本“常规”旨在规范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促进我校教学秩序正规化、科学化、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品牌学校之目的。

  (二)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基础教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教学中,教师要把教书和育人和谐统一起来,不仅要求学生学好“双基”,发展“智能”,而且要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兴趣、意志、行为、*惯的健康发展,全方位地实施素质教育。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有: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考查与考试以及与此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任课教师必须着眼全过程,把握好每个环节,步步落实,勇于创新,优化教学过程,创造优质教学效果。

  (四)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师与生的默契,既要关注每一位学生个体的成长,又要注重“培优辅差”;既保证全面发展,又要注重发展个性特长。

  (五)各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互相照应、适时调控、减轻作业负担。

  (六)学校要按国家教育部制订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控制周活动总量。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增开的校本课程(如口语、艺术、古诗文诵读等)和兴趣活动须在课程表上标明。学生兴趣活动和体育锻炼时间,任何学科不得挤占。

  二、备课

  (七)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者不得上课。不备课而上课者或用旧教案上课者应作渎职行为处理。不认真备课者,应予以批评和处罚。

  (八)各学科一律超前三至五课时备课,备课要研究课程标准、教材资料、学生、教法和学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德育渗透内容,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过程(包括分层教学)的每个环节。

  (九)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以个人备课为主,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手段,在“五备”到位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写好教案。

  集体备课要做到:“两先”、“四定”、“五统一”、“两分层”:

  “两先”:即个人预先充分钻研教材及相关资料;集体备课总先于课时备课。

  “四定”:即定时间、地点、内容、中心发言人。

  “五统一”:即统一 教学进度、教学目标、知识要点、重难点、基本练*题。

  “两分层”:即实行分层作业、分层测试。

  (十)各科组长要每周召集一次同科教师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要研究典型教材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的教法意见,可通过中心发言、集体讨论等形式,研究教学中的重难点、研究双基、双边关系,统一规范作业格式和作业量,教研活动中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

  (十一)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备课时要找出准确答案,必要时自己先做一遍,并把握能否一题多解。需做实验的课,老师必须要先行一步,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十二)写好教案

  1、写教案的共识

  (1)写教案必须遵循规范性、准确性、系统性、过程性、针对性、思想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原则。

  (2)写教案不准照抄“教参”,不得沿用以前或他人教案,写教案的目的是为了备好课,也是为教研打基础,绝不是应付检查。

  (3)上好课的前提是备好课,教案的水*是备课水*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抓教学以教案为切入口,以课堂教学为标准,以优化教学过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2、新授课教案的基本要求:

  (1)前言部分应包括:

  ①授课时间。

  ②课题或课型。

  ③教学目标。

  ④重点、难点。

  ⑤教具挂图或课件。

  (2)正文部分应包括:

  ①复*提问。

  ②导语(或导入方法、程序)。

  ③教学过程(讲授内容、步骤、教学方法、归纳小结、课内练*等)。

  ④课堂与课外作业。

  ⑤板书设计。

  (3)后记部分应包括:教学后记(如自我评价、教学存疑、心得体会等),每案必写而且要及时。

  以上11项为教案的基本内容,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项目。

  3、写教案的灵活要求:

  写教案应有基本要求,但因教师、教材、课型不同,因而要求上有所不同,作如下规定:

  (1)对复*课(五课时以上的复*课)教案的要求:

  ①应有复*计划。

  ②教案内容结合基本要求的11项可酌情减缺,允许写“长案”,一案供多节课使用,但必须突出如下重点:

  A、如何掌握知识点、知识结构、知识体系。

  B、如何解决重点、难点,强调易忘点、易错点。

  C、如何让学生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

  (2)对详案与略案的要求

  青年教师要求详写详案,有二十年以上教龄、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可写略案,但基本内容要全。

  除青年教师外,熟教材可写略案,生、难教材应写详案。

  (3)科组长按规定每周定期对教师教案检查一次。查后要注明检查人姓名、日期。每周检查结果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教师教案。

  (十三)提倡鼓励教师写教后笔记、教学心得,支持教师给各级报刊杂志投稿,并视发表刊物的级别给与奖励。

  三、上课

  (十四)教师必须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男教师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女教师不得化浓妆,不得佩带首饰。

  (十五)教师要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应准备好所用的教材、备课本、演示仪器、教具、课件等。教师一进入教室,不得中途出入,也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令学生出教室为其拿取教学用品。

  (十六)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到达课室门口,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在授课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点核对该班人数,发现有学生缺勤的要问明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应立即处理。

  (十七)教学过程及注意事项:

  1、组织教学: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以积极正面富有激励性的方法,适时而艺术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教学能顺利进行。

  2、复*旧课:检查上节课内容,让学生对自己所学知识得到巩固、复*和运用,并为“温故而知新”创造条件;

  3、导入新课:用已有知识做铺垫,从旧知识过渡到新知识,新旧知识要联系紧密、衔接自然,导入新课要讲究方法和新意。

  4、新课教学: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结构要科学,讲练要分配合理,容量密度要适当。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探究学*的积极性,要顾及大多数学生,师生关系融洽,配合默契,组织形式生动活泼。

  5、归纳小结:概括知识要点,点拨知识内在联系,接通知识链条,帮助点拨学生对知识进行梳理,形成知识系统,培养学生概括归纳能力。

  6、作业布置:作业难易要适度,可分为必做题、选做题和思考题。讲练互补,根据教学要求和教材特点,布置适量课内外作业,课内讲与练之比,一般应为2:1。

  (十八)课堂教学质量要求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学生素综合质表现为知识、能力、情感、修养、意志、行为。为此,必须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深入持久地实施素质教育。

  1、教学目的明确,理论联系实际,既教书,又育人。

  2、知识讲授正确,对概念、定义、原理、定律等阐述简明准确,无思想性和知识性的错误。

  3、教学方法灵活,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注重学生主体作用。启发诱导恰当,保证学生思考时间,鼓励学生质疑,培养学生运用新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板书设计科学,字迹工整美观,能显示教学完整过程及知识要点,能给学生起示范作用。

  5、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实验操作熟练无误,专业术语运用恰当,语言生动、准确、简练,普通话流利。

  6、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7、按规定时间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十九)语文、数学、英语科目都要精选*题,进行当堂练*并适量布置课外作业;语文都要按教材要求完成背诵、默写等课后练*等,中、高年级作文每学期不得少于7篇,低年级写话、造句练*每周不得少于1次,英语要达到“每日一句”的要求。

  (二十)控制作业量,*衡作业负担。布置作业要有全局观念,考虑学生作息时间和各学科的全面发展。课外作业日总量,高年级不超过1小时,中、低年级不超过半小时,超过总量的由三科教师协商调剂*衡。

  不要用大量作业去占领学生节假日,要留时间给孩子感知社会、接触自然。

  (二十一)对学生的作业,要有规范化要求,要严格进行训练,教育训练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必要时,教师在黑板上或作业本上进行示范,书写要工整,卷面要整洁,格式要规范,不合规范要重做,没做的要补做、补交。

  注意培养学生先复*后作业和自觉检查订正作业的*惯。

  要注意的是:切忌以重复抄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十二)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按要求布置的课内外作业必须全收全改。批改后要给予评分和注明批改日期,严禁只给分不批改的做法,严禁以一“大勾”代替若干“小勾”的做法,对于补交的作业同样必须认真批改。

  作文要注重讲评与指导,必须精批细改、有错必改、改后无错。小作文、周记、日记要求查阅。

  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不规范用词要及时纠正。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7)

——水厂管理制度 (菁华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 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 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 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 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 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 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 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 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 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 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 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 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

  第十九条 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

  第二十条 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 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为0.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 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 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 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 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 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动。

  第三十条 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 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 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 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 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 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消毒剂选用液氯,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 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 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 消毒必须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要达到控制点设定值。

  第四十二条 液氯的气化应根据水厂实际用氯量情况选用合适、安全的气化方式。

  第四十三条 利用电加热时,周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安全范围。

  第四十四条 采用真空式加氯机和水射器装置时,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0.25mpa。


加班的管理制度条例 (菁华3篇)(扩展8)

——加班管理制度(10)份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加班补贴总量进行建议,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部门可以根据月生产任务的松紧度以丰补欠。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⑴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⑴ 工作日夜间值班的每班次20元,公休日值班的每班次(0:00-8:00, 8:00-16:00,16:00-24:00)为40元,法定节假日为60元。

  ⑵ 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误餐补助,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⑶ 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 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综合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 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 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 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副总或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综合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⑵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 中高层管理人员;

  ⑵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策划、司机、食堂、保安、绿化、保洁、宿舍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⑶ 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⑷ 学徒、试用、实*等待岗人员;

  ⑸ 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 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⑶ 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发加班补贴。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 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车间)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 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调休审批程序参照《请休假管理制度》。

  2、加班补贴

  ⑴ 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日工资标准按照岗位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用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即得小时工资标准。在计发加班加点补贴和请事假扣发工资时,均按此标准执行。

  ⑵ 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补贴;安排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补贴。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工作的,按照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补贴。

  ⑶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其加班补贴在当月发工资时一起按上述规定支付;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一章总则

  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前补交。

  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十条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超过者按小时计。

  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度。

  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内累计加班个工作日(含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倍计算工资报酬。

  五章罚则

  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倍处罚。

  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元罚款。

  六章附则

  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五三月

  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上海采埃孚转向系统(烟台)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人员。

  二、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加班认定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一般情况下工作做不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自己不能控制的情况如审计、盘点、月末结账、配合外单位设备安装等特殊情况下增加工作时间的,作为加班计算,

  四、加班规定

  1、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已经考虑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当月加班时间小于等于16小时的,由所属科室经理审批;当月加班时间大于16小时的,须经所属部门总监审批;原则上当月加班时间必须控制在36小时之内,如当月加班时间大于36小时的须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2、为有效控制加班和简化操作,对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早出晚归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采用加班协议制。

  3、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4、技术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应由各部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换休,原则上必须在随后2个月内换休完毕。

  换休需填写请假单,并注明加班和换休原因,由所属科室经理或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未设部门总监级别的子公司,由所属职能科室经理审批。) 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换休的,按规定进行加班工资的结算。

  5、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资结算。

  五、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一、原则

  1.服从特殊情况下公司统一的加班安排。

  2.规范生产运行及设备管理行为,部门应尽可能地不安排或少安排加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生产加班

  ⑴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事后由部门统计员填写加班审批表。

  ⑵由于非人为因素(如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计划未能按时完成而又不能延期(如客户急需)时,可安排加班完成生产计划,事前由部门分管领导口头征得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事后由运行课长填写加班审批表。

  2.维保加班

  ⑴在生产任务紧张、正常的维保工作无法彻底进行的情况下,为保证设备性能,可有计划地安排在停产期间进行必要的维保工作,事前由主管工程师填写加班审批表。

  ⑵为尽快恢复生产,可安排加班抢修设备故障,事前由部门分管领导口头征得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事后由主管工程师填写加班审批表。

  3.所有加班审批表均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由部门统计员统一将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留复印件存档。

  三、加班处理

  1.管理岗位加班一律不报,安排调休。

  2.基层岗位加班如实报人力资源部记发加班工资。

  3.统计员及运行课长要严格考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从事建材及其他相关事业,为了明确加班规则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除非确因工作需要外,公司不鼓励加班。没有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字书面指示加班,员工不得加班。

  第三条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补休或者按合同底薪金额作为加班费基数计算及支付加班工资。其他工作奖金、补贴、津贴等其它金额不得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内。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论职务、职位如何变动,均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加班审批

  第六条加班情形

  (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必须继续工作的情况,称为加班,加班分下列三种:

  1、工作日加班:员工在每日超过8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2、工作周加班:员工在每周超过40小时工作后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工作的;

  3、休息日加班:每周超过六天时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工作第七天的;

  4、节假日加班: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经部门主管书面要求加班的。

  (二)主管指定员工加班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提出并提供附件给人事存档。

  (三)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1、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具体按照劳动保障部所公布的现行月计薪天数计算。

  2、劳动者本人日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加班审批

  (一)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

  (二)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应写明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实际加班时间应据实填写。

  (三)部门主管填在《加班确认单》中应明确加班事由。

  (四)《加班确认单》经部门主管及员工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加班。

  (五)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六)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第八条打卡纪录

  无论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经总裁批准无需打卡者除外),记录进出公司时间,该进出时间记录不代表有加班事实也不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九条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

  第十条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x月x日发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再次法规,结合本公司再次情况,特制定本再次。

  本再次适用于公司非提**员及非再次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再次及原则

  (一)再次:加班系指在再次工作时间外,因再次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再次工作者,称为再次。

  (二)原则:

  1.公司再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再次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再次作任务,原则上不再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再次内未完成的本再次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再次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再次,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再次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再次日,累计8小时为1个再次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再次的依据。(加班时间再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再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再次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再次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再次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再次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再次

  1.工作日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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