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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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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1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我县需编制《歙县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xx年3月,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相关部门、镇**、居民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各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xx年7月1日由县**办公室印发。

  二、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部分组成。

  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歙县人民**设立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县指挥部),歙县**任总指挥,分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副**任副总指挥。

  成员单位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歙县中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根据应急物资调查情况补充歙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结合歙县行政区域内风险源情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五、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2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编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提高防范事故风险能力和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物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园区健康稳定、安全发展。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的四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园区境内,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及以上,化学及食品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其它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原则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遵循原则有:预防为主、辖区为主、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基础准备

  包括领导、机构、队伍、设备、物资、通讯、资料、应急方案及演练等方面的准备。

  四、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重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的同时,向园区安委会、县应急指挥中心及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向就*医院和县急救中心12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园区安委会接到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查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企业名称,事故类型,周边情况,需要支持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管委会主任付玉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晓荣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安全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及组织系统,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发生重特大事故,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按序替补行使总指挥职权职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抽调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讨论、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报经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达抢险救援小组实施;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报经总指挥审定后报告和发布;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综合协调、安排和处理各组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或区域之间的有关工作事项;实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通信联络和指令传达。

  六、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

  (一)抢险救护组:由星光派出所、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泻巴卫生院医生等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查找、分析和处理危险目标,清查、搜寻和抢救伤害失踪人员,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二)技术专家组:按其事故类别,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组成,指定一名专家负责,综治安全办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调查、分析和确定设备、设施、物品及工艺技术主面的原因,预测事态趋向,制定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

  (三)警戒保卫组(或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干警和事故单位安保人员组成,星光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转移群众,保护事故现场、设备、物资,提取采集证据样本,监控有关责任人。

  (四)后勤保障组:由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事故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管委会副主任何小波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调度和供应救灾设备和物资,保证水电、通信、交通畅通,组织救灾资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提供气象服务资料。

  (五)善后处理组:由园区社会事务股、星光派出所、保险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信访办抽调人员组成,党委副主任张保*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葬、伤员救治,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安抚、安置、抚恤、补偿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六)事故调查组:按照调查处理权限规定,由其调查处理资格主体牵头负责。主要职责:组织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提交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可细分技术鉴定组、管理调查组和综合分析组。

  (七)宣传报道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苟江华同志负责,按照审定程序,统一口径如实宣传报道事故救援及相关情况。

  (八)环境监测组:发生影响环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后,由环保、水利、气象、林业、卫生、畜牧、防疫等部门及事故单位组成,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浓度,正确评估影响程度,为指挥人员提供排除处理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综治安全办:组织重特大危险源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的物资、材料,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四)星光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工作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五)泻巴卫生院: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指导现场救护工作。

  (六)水电部门:保障应急供水供电。

  八、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抢险应急救援所需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下差部份由园区财务股、社会事务股等股室筹集垫支,事故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每年定期组织1次以上的专项及综合演练,检验应急准备、设备器材、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反应等应急系统的可行性。园区安委会每年组织1―2次演练。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每年修改一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时限、地点、穿带及准备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未经同意不得离岗,否则以违纪论处。

  (四)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物资及人员,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配,不得设卡刁难、阻拦拒绝、抬高价格、各行其是。专业救援及其他社会救援组织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3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防范重点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三、事故的确定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不含1 0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 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分管副**任指挥长,市**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 2 36 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机关、***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报告,本级**、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六、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态环境受到影响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公众参与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做好全市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登记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等基础工作,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环境安全。

  1.4.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

  在市人民**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协调联动各辖市(区)人民**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1.4.3*战结合,提升能力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之中。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和使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和指挥能力。

  1.5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市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2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辖市(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辖市(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5.5其他类型突发环境事件

  对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造成影响的;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的;地方人民**一时无法判明等级且认为有必要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视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1.6应急预案体系

  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组织体系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辖市(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等组成。

  2.1市指挥机构

  2.1.1市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必要时由**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分管生态环境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市指挥部在业务上指导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要求;

  2.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势态,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5.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6.及时向市委市**和省**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1.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常州日报社通过播放、刊登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市***: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对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域,协助当地人民**疏散居民;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员进行立案侦查;负责“110”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协助灾后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预警体系建设资金、应急处置资金和生态修复资金等市级经费保障,做好经费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地质环境、山体生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专家制定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重建方案;负责事故调查、定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督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损害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管理;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公路以及除长江以外市内其他通航水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港口管理部门开展港口、码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等部门做好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的征集和调度;负责所管辖航道、桥梁、道路的保畅通工作;配合常州海事局做好长江常州段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应急调度工作;参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被污染水域监视监测和评价工作,协调关闭河道闸(站);负责提供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涉及河流、湖泊的水量、水质和水文动态等相关水文资料及有关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渔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瓶装饮用水、便捷食物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的现场急救、转运救治、洗消等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事件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搜集与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相关联的信息资料,承担在职权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特种设备技术分析和现场指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和处置人员的车辆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事件现场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提供受污染区域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

  常州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长江常州段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分析,为地震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地震影响场和强余震等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为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接收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分析处理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系;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6.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3辖市(区)指挥机构

  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一、二、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涉事单位做好污染截流和环境风险控制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社会治安组、调查评估组等现场应急工作组。

  现场各应急工作组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总体协调、督办核查等工作,履行沟通衔接、工作保障、会议组织、材料起草、信息汇总和资料管理等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敏感水体(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进行快速监测,提出初步应对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污染物扩散范围,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应急测绘,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等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协调军队、**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紧急生产工作;做好受影响居民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事件应对市级经费保障。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开展伤病员医学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点,提供现场救护保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

  社会治安组:由市***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调查评估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主要职责: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污染物性质、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以及影响范围、责任、教训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恢复重建等问题。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和增加工作组。各工作组除上述职责外,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没有参加工作组的各职能部门主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2.5 专家组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聘请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化学品、水生态、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环境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对危机解决后的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3监测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3.3.1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依托自动监测站点密切监控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3.3.2监控预警应急*台

  完善重点风险区域的监控预警*台系统,实现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知道。

  3.2监测监控

  市、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质量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原则,开展对各类环境预警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入河、入江、入湖(库)重要河道,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固废和重金属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管理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监测监控。建立日常环境预警制度,积极开展预警预报。

  3.3预警分级

  预警信息的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4预警信息处理

  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各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工作,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警信息的研判。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过市有关部门、辖市(区)人民**、举报热线、媒体和公众等多种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当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时,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应开展对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3.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负责。

  4.长江常州段水域、内河航道船舶污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分别由常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因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水利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6.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负责。

  3.5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咨询电话等。

  2.预警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建议,报送市指挥部审批。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向省人民**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必要时,预警信息可通报毗邻市(县)。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省、市人民**批准。

  3.承担预警信息发布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经审核批准的预警信息,发送至本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台统一发布,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信息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6预警措施

  3.6.1四级预警措施

  发布四级预警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市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4.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全面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调集环境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设备,确保环境应急保障工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避免、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常识。

  3.6.2三级预警措施

  发布三级预警后,在采取四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组建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的准备;

  2.各相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和会商,及时上报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一切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6.3一级、二级预警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后,在采取三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进一步评估受影响范围,根据评估结果,扩大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群范围,并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2.增加应急监测频次,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需要调整监测点位;

  3.根据需要,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后备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适时向上级部门请求应急响应支持。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其他人员接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或从其他途径获悉有关信息后,应记录好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人员伤害、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及时调度信息,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影响及危害程度,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但必须同时报告被越过的**和部门。

  4.1.1信息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初报

  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初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关监测数据等初步情况。

  2.续报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

  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4.1.2报告程序

  1.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2.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立即进行报告。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30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于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15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地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组织研判并经市指挥部同意,1.5小时内向市人民**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对地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市指挥部汇报,同时组织专家进行研判,经市指挥部批准后,30分钟内报告市**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4其他事件,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2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向市**及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

  5.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或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重大(二级)或者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6.对于发生在敏感区域、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事发地人民**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快速实施处置工作,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

  4.3分级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或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组织专家研判,根据判定的事故级别,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建议。

  4.3.1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人民**决定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成立市指挥部,市**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按照本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省**报告。省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处置工作。

  4.3.2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指挥长,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实施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措施,并组织专家会商,制定可行的救援方案,协调调度各方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3.3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指导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开展具体处置工作,同时保持与事发地辖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市指挥部按照本应急预案流程予以支援。

  4.4处置措施

  1.赶赴现场

  本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协调,责成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确定现场组长。各现场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提出启动其他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

  2.人员转移及安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社会治安组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污染处置组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医疗救护组做好伤病员救治;应急保障组做好人员安置供给等保障工作。

  3.污染处置

  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调集环境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进一步做好现场污染处置工作。开展现场调查,查明涉事单位、事故原因等,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污染特征,制定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要求相关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现场监测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制定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点位布设、频次等。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其扩散趋势,出具应急监测简报。研判、预测污染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污染事件的类型、状况、性质、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向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进行报告,提出污染控制、处置建议。

  5. 专家咨询

  必要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还应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会商,专家组分析事件情况,为指挥机构、专业应急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

  6.根据需要调集相关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其他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7.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污染事件动态及时调整下一步的对策,直至污染得到控制或污染消除。

  4.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辖市(区)人民**会同市委宣传部门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方案,与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在省委、省**的指导下,市人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可根据事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在市委、市**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下,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4.6.2应急终止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善后处置和恢复

  5.1环境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等有关规定,事发地人民**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2事件调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2014〕第32号)等有关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存档备案。必要时,市指挥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本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5.3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和现场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事发地辖市(区)人民**根据本地区遭受的损失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善后工作,与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负责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事件后续处置建议,并对现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环境风险企业要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环境风险企业间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确保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资金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的战略物资储备资金编制项目预算,报财政局按程序审批后执行。市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负责对环境应急管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应急处置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准备,主要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

  6.3物资保障

  各辖市区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

  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有关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装备。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体系管理,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中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做好物资调配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与相关单位建立技术协作网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负责统计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联系电话等通讯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市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6.5联动机制保障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毗邻市(县)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应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让群众正确认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7.2专业培训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监测等专门人才,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3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环境应急技能的目的,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完成后,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由组织单位进行演练的评估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和日常管理。预案报市人民**批准实施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辖市(区)人民**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2奖惩

  市指挥部负责对市各有关部门环境应急机构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8.3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环境事件发生或减轻环境事件后果。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以上、以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4预案实施时间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5

  为认真落实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青环发20xx91号)要求,我州自上而下对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上报如下: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一)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为全面提高我州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编制完成了《海西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海西州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逐年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同时,明确要求辖区内各地环保部门及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截止20xx年底,全州环保部门共制定环境应急专项预案11个,企业环境应急预案67个。

  (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20xx年,我州按照所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工作,先后组织青海碱业有限公司、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4家化工企业针对性的进行了5次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在演练过程中坚持从实战出发,内容上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合、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后期处置和应急保障等环节。通过演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各部门的协同能力,检验了我州环境应急预案和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有效的提高了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对建设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年来,根据省环保厅的安排要求和州委、州**的统一部署,把环境应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本地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以高科技,提高素质”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安排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我州成立了海西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州**主管领导为组长,州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州经发委、环保、安监、财政、卫生、交通、**、工商等部门领导同志,确保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高度机动、反应迅速、处置合理有效。

  (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我州针对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进一步加强调研,统一规划我州环境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点解决全州应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提高全州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应急预案措施不够到位。部分企业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预案未经专家评审,可行性有待进一步论证。

  (二)环境应急机构不健全。个别地区未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常设机构,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需临时成立应急机构,难以第一时间做出最快反应。部门之间预防和处置衔接不够紧密,人员、信息、资源难以快速集成;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临时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应急管理能力、经验难以持续和继承,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环境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足。各地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无应急防护设备,不能满足突发环境事件救援工作的迅速开展。

  (四)环境应急人员不足。我州环境应急专业人员缺乏,现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的人员配备不足且缺乏专业培训,缺乏开展环境应急工作的知识和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制定、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涉及环境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作用。

  (二)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建设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涉及的各方面、各类型组建环境应急专家库,拓宽与专家们的沟通渠道,召开环境应急座谈会,交流全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应急事后调查、评价、处理工作,建立有效联系以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

  (三)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继续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锻炼和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等综合应对能力,为成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实践积累经验,并通过演练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缺陷,促进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做好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工作

  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普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全面掌握我州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环境事故,切实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报预警工作。积极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工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6

  一、目的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

  五、应急响应

  镇**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7

  一、活动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环境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不仅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损失,更严重的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破坏了人类赖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条件。

  该活动希望在位的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强居民对环保的认识,并鼓励居民以实际行动改善街道乃至社会的环境,共同肩负保护家园、保护地球的责任。

  二、活动方案设想科学性

  ***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林家彬认为,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公共产品,应把这种认识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专家认为生态环境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因此当生态环境需要人为投入来加以治理和保护时,它就具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此“环保”是一个全民性的问题,**的政策与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公民对“环保”意识的提高,所以,这个活动方案侧重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小角落做起,希望通过各项活动能真正让每位公民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保护环境这一公共财产。

  三、活动方案的计划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街道绿化,人人参与

  1、加强关于“环保绿化”的宣传力度,让人们在思想上给予充分重视,并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环保。例如:张贴海报、标语;广告宣传;组织街道环保宣传活动等;

  2、街道领导可以与每家各每户进行商议,一起讨论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态环境,如实行“门前三包”的制度,从而使环保活动可从每个家庭做起;

  3、街道领导居委会组织群众进行一些“绿化”活动,例如:组织每个家庭的小孩参加植树、栽花活动;集资兴建“街道绿化小区”,“绿化带”;评选“优秀绿化小区”、“环保先进家庭/个人”等。

  4、街道与街道之间可以进行活动交流,加强各方面的建设,从而把“街道绿化”的影响逐渐扩大,推向社会。

  (二)大家行动起来杜绝“白色污染”

  1、加强关于“白色污染”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得到加强,从而可以让环保活动更顺利进行;

  2、从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减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对自己身边的人进行监督、同化,尽量减少“白色污染”;

  3、认“环境标志”,选用绿色产品。

  (三)“危险垃圾”零排放

  “危险垃圾”主要包括用过的电池、胶卷、注射针管以及用剩的药品、油漆等。

  1、街道派专人上门收集,收集人员将收集到的“危险垃圾”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以尽量减少“危险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药店等处设收集箱。这些垃圾收集后将被送交指定的机构集中处理。

  (四)“节约”行动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不要让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要实行定期的检查、维修水管,水龙头;

  3、随手关灯―省一度电,少一份污染;

  4、支持绿色照明―人人都使用节能灯;

  5、控制噪声污染―让我们一起来互相监督。

  四、活动方案的预算计划

  因为该方案是侧重从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经费不会太多,主要的资金可以分配如下:

  l、购置一些果皮箱,清洁车等(约800元);

  2、购置一些树苗,花苗,花盆等(约500元);

  3、环保活动及评选所需的经费(约1500元)。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8

  1 目的

  为加强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 负责组织制定各类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协调落实。

  3.2安全监督部:参与各类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将污染情况报主管副总经理。

  3.3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措施, 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4各单位安全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参与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演练,经常深入现场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清洁生产。

  3.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及时进行治理,当污染源无法排除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向单位领导汇报。

  3.6岗位员工:自觉遵守上级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应急演练,对本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 环境污染应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辖区出现环境污染,应按如下步骤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环境污染――切断污染源――保护污染现场――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到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处理队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祥见附录1)。

  4.2人员管理:

  4.2.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生产技术部报告。

  4.2.2污染单位负责人应在污染区设置专门人员保护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4.2.3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通知有关人员就位,严格按各自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2.4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2.5进入污染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佩带防护用具,只充许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到处走动。

  4.2.6污染事故处理完毕,要做到工完料静场地清,安全监督部和事故单位应记录存档。

  5 相关文件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单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单位;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四章备案的监督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阅读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1)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十份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官伟丽 副组长: 穆春燕

  成 员:王** 张俊杰 何波

  二、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就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人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部门报案。由保健医生负责向部门报告。

  3.由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园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1、事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8532643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为了认真扎实做好20xx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提高我校考试工作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校中考组织工作万无一失,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我校决定建立“20xx年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本考场的各项备考工作与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督促与指导,对本考场考试工作负责。

  二、突发事件处理细则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

  考场主考

  光明新区教育体育科

  深圳市招考办

  1、试卷运送

  学校必须准备三辆车,两辆为运送试卷专用车(其中一辆为警车),一部作为机动车辆,运送试卷的车辆及保密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试卷领取手续,直达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运送试卷车辆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堵塞,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汇报,并立即调动备用机动车辆到出事点接应试卷。试卷运送途中发生失窃、泄密,保密人员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如隐瞒不报的追究保密人员责任。每天考试结束后,保密人员负责把当天试卷安全送回新区保密室,并办理好试卷移交手续。

  2、周密部署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保密室必须做到“二锁(柜锁、门锁)、三铁(铁门、铁柜、铁窗)、四防(防盗、防火、防水、防潮)”。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应做好移交手续及登记。试卷在保密室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保证至少有两名保密员现场监视。

  (3)考试期间,保密室钥匙必须分开由两名保密员掌管,不得单人掌管或移交给他人,如有违反追究保密员责任。

  (4)保密员做好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工作,试卷交接必须做好登记、检查、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须迅速查明原因,并上报主考和市招办。

  (5)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开考前40分钟),两名保密员押送试卷到考务办公室,做好试题的的分发工作,同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登记。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所有试卷、答题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区

  保密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如发生泄密行为或试卷遗失现象,应立即报告主考,并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

  3、保持交通畅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发考生大面积迟到

  (1)考前40分钟联系考生学校领队

  (2)如考生大面积迟到:

  ①报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学校

  ③迅速联系交通部门

  4、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措施。

  如遇大风雨,保卫人员应指挥送考生的车辆进入校内;考生在离教学楼较*的地点下车,尽量避免被雨淋;总务处要准备10把雨伞,10条毛巾、5套衣服,提供给有需要的考生;由于恶劣天气,造成一楼候考学生过多,则可让考生提前上楼候考,但不得进入试室。

  5、保证供电正常

  考试期间电工在办公室待命。如遇停电:

  ①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启动发电车发电

  ②如遇听力考试,则立即启用备用直流电源为广播系统继续供电

  ③报告市招办,请求延时。

  6、食堂保证食品安全

  ①发现部分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校医室进行初诊,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新区教育体育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门检验。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安全保卫人员加强考场巡查,防止学生之间出现纠纷

  安全保卫人员在候考期间、考试结束之后应加强考场巡查,避免学生之间出现吵架、斗殴等影响考生情绪或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发现吵架、打架现象,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通知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干警和学生所属学校的带队老师,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8、考务突发事件处理

  考场中的考务突发事件,严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中考考务偶发事件处理预案》(附后页)中的处理办法进行。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 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 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 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 应急响应

  4.1 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 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 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 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 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 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 附 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 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总协调:

  控防组:

  宣传组:

  救护组:

  二、释义:

  本方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风雪等;

  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

  3、突发重病;

  4、学*、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

  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

  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三、处置原则:

  1、救助生命第一。同时力求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责任制。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的第一个教职工,必须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或发展,同时迅速报告学校有关方面。

  四、工作环节:

  1、团结互助,齐心应对。遇自然灾害或外来人肇事,在场人员应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见义勇为,齐心应对;同时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减轻损害程度。遇师生中的突发困难,人人都应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

  2、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有关方面(如班主任、学校保卫人员)为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负责者,也是接受报告的主要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告上述人员,可以就*、从快报告在校老师、宿舍管理人员或传达室门卫。

  3、妥善处理。同学中因自己处理得当而无需学校继续采取措施的,应在事后向班主任报告。

  4、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

  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书面材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除各种隐患。

  五、其它:

  学校对见义勇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师生给予表彰,对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责任人视其产生的后果,给予批评、处罚,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 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 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 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 应急响应

  4.1 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 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 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 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 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 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 附 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 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 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 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 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 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向当地**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 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 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 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 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 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 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 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 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曾滔、曾强、陈**、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曾滔、曾强、陈**、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1 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2)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

  当上述突发事件发生并直接危及国家财产及公司商品安全,影响企业正常管理运营,给员工生产生活带来危害,需要动员企业应急抢险力量进行有效处置,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1.4应急预案类型

  本单位属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属于危险因素较少的企业,现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1.5工作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施救、预防为主、*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紧密合理,应对及时科学。

  2 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我司为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下属的三级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两条化学精炼生产线;一条物理精炼生产线,一条棕榈油分提生产线,属于危险因素相对较少的企业。

  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由于油脂属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险源为油脂泄漏、生产辅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锅炉,公司周边无特殊危险源。

  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主要来自:①锅炉; ②压力容器; ③油品储存罐;④压力管道;⑤随意动用明火、吸烟;⑥照明或动力线路安装不当或绝缘层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击引发的明火;⑧周边失火可能随风飘进的火源;⑨水灾也是企业需要防范的危险事故之一。

  危险部位主要是精炼车间、危化品存储罐(柴油、液碱、磷酸)、仓储油罐及锅炉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指挥部和各战斗组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3.2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确定启动或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根据事故形势做出总体部署,迅速选择处置事故方案并向参战队伍下达指令,安排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所有参战队伍和救援力量,协同作战,保证及时控制事故危害;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作战方案,统一调配抢救装备、器材和人员;宣布解除应急预案;接受**的指令和调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专题报告及处理善后事宜。

  3.2.2各战斗组职责

  ⑴义务消防队职责

  ①利用各类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

  ②利用各类设备、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③负责对各车间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④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⑵物资抢救组:

  利用各类设备、工具,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⑶安全警戒组:

  负责对货场、库区、生活区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⑷水电保障组:

  负责应急工作展开的水电保障,必要时启动加压泵、备用发电机。

  ⑸人员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⑹后勤通讯监护组:

  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和在家员工的通讯联络;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所需的物资供应;接待外来人员;监护财务室。

  4 各类危险源应急预案

  4.1溶剂危险爆炸应急预案

  ⑴开车前的准备

  ①开车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并且按开车规程操作,严禁盲目仓促开车。

  ②浸出设备加入溶剂后,应先开启回收系统,以防溶剂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产中的防火预案

  A、生产过程中的防火规定:

  a工段内严禁一切明火,不得带入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铁质器具之间或铁质器具与设备之间猛烈撞击。严禁使用各种非防爆型的电器设备,生产工人不得穿合成纤维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工段。

  b工段内溶剂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过时,应及时通风排除。

  c严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冲料,及时清理加热设备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尘,防止粉尘燃烧。

  d经常检查各种仪表的灵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种动力设备不得超载运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密封、接地、接线情况,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体出口关闭时开泵运转,用免损坏叶轮,在泵体运转中不得开启阀门的密封压盖,防阀芯冲出,各种泵体不得空车运转或随意加快转速,溶剂混合油在管内的流速不得超过4米/秒

  2、经常检查各种设备、阀门和管道,防止堵塞。开启阀门不要用力过猛,以防阀门受损导致溶剂外泄。对溶剂、混合油系统的所有设备、管件、阀门等不得随意打开或取样。

  3、经常检查各种设备、孔盖和连接部件的密封情况,各种转动的轴承密封

  4、原因,问题解决后,方可再生产。

  5、工段内禁止使用*皮带传动,应采用充足润滑的链条或齿轮传动。

  ㈡、防止溶剂气体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机口的料封应有效,以防溶剂气体逸出。

  2、回收溶剂后的毛油出口温度应控制在110-115℃,总挥发物应不超过0.3%。毛油残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应无溶剂味,引爆试验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残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内产生乳化物和排溶剂管堵塞,防止循环溶剂液罐内溶剂全部装满或自由气体正压过大,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从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剂流失。定时检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剂,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分水罐内溶剂与水层之间,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剂含量0.18-0.26%,必须搜集后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却和自由气体回收操作,必须按工艺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气体放空的尾气中溶剂含量不应超过0.1%。

  6、储存在仓库的粕,如果水分过高,应摊凉或降低水分,以防霉变,引起自燃。连续回收用的石蜡属于低熔点可燃物质,储存时应避免火源,热源和日光爆晒,不得装在敞口器内。

  4.2停车、停厂时的防火预案

  1、短期停车时,存料箱中应保留料封,以防残溶气体流入预处理工段,停车时蒸烘机内的存料走空后,要继续空转15分钟,以防余料焦糊自燃,在蒸发和粕蒸脱系统停止运行后,溶剂冷凝和自由气体回收系统仍应继续工作15分钟,至溶剂全部回收为止。

  2、停车在一个月以上时,应将浸出工段所有设备、管道内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将残存的溶剂蒸尽,并将工段内的溶剂全部送回溶剂库。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车处理:水源中断或不足;溶剂、混合油泄露或溶剂气体浓度过高;主要测量仪表失灵;各运转设备、容器内发生异常噪音、冲击等不正常现象;预处理工段来料中断;蒸汽中断或蒸汽压力不足;晚间照明中断;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产生高温或火花;设备内部局部发生火花、燃烧或溶剂气体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区发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产检修需要动火前,必须将残余物料彻底清除干净,对接触过溶剂和溶剂蒸汽的全部设备、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气驱进净溶剂或溶剂气体,蒸烘时间不宜太短(一般48小时以上)。水蒸气压力不得超过设备的允许压力,对设备的凹角部位要反复处理,必要时应全部开盖处理,将凹角部位、管道低洼处和泵体底孔放空,反复驱除溶剂。蒸烘后,应完全通风,然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在动火检修前,要切断溶剂库和工段的连接管道。在检修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以保安全生产。

  4.3紧急情况下的防火预案

  1、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总蒸汽阀门,停止蒸发、蒸脱,以免料粕继续受热引起事故。并将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进新鲜溶剂。同时开启备用发电机组,供冷凝器循水泵运转,保证溶剂气体冷凝回收继续进行,避免溶剂气体外逸。

  2、突然断水时,应首先关闭总蒸汽阀门和第一蒸发器的进油阀门,停止蒸发,并迅速关闭各冷凝器放水阀,使冷凝器内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转动设备。

  3、溶剂或混合油轻微泄露时,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对泄露的溶剂油进行回收,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

  4、溶剂少量泄露后,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对现场警戒,组织人员回收溶剂油,同时作好安全防火准备。

  5、遇到溶剂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时,工段人员应立即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对非防爆的电动机和电气开关,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关闭,同时通知保卫部门派保安对溶剂泄露的所有地区加强警戒,严禁一切火源、火种、机动车辆、闲杂人等进入警戒地区,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统一指挥,进行抢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车,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剂油,如果溶剂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断与工段外的下水道连接,用消防水或蒸汽冲淡下水道的溶剂。同时,分派一部分人准备灭火器材随时扑灭可能引起的.火灾。

  6、倘若溶剂燃烧,一方面迅速用专用灭火器灭火,另一方面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同时迅速关闭地下溶剂库的阀门,另外紧急停车,迅速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并迅速疏散闲杂人等。

  4.4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为使粉尘爆炸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预案。

  预案目的:采取防救相结合的原则。

  一、防治措施:

  1、确保各除尘设施运行的有效性,生产和安全部门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整改,保证粉尘浓度远低于爆炸临界点;

  2、控制着火点:

  (1)、各工段要定期检查电器元件及线路有无线头松动,接触不良或短路等事故,并及时纠正;

  (2)、对粉尘产生重要部位(如仓库、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应定期检查粉尘泄露情况,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区域内动火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治方案;

  1、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通知医护人员到厂,如因爆炸产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

  2、立即组织疏散并清点相关作业人员,关闭动力电源。

  3、立即通知生产部和安全部门听取相关意见,采取紧急措施。

  4、如发现人员短缺,应立即组织力量分头寻找,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寻找员工。

  五、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锅炉爆炸是锅炉事故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事故,当锅炉受压部件爆炸时,炉内汽水从工作压力突然降到大气压力时,这时蒸汽和热水瞬时膨胀。例如:当工作压力为13kg/c�O,突然降至大气压时,其容积的汽水、体积一下子膨胀11倍之多,而热水由于汽化,其体积膨胀高达1600倍!具有相当大的破坏能力,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

  1、锅炉设计制造上的错误:锅炉强度钢板质量结构、安全设备的设计、加工质量等存在问题。

  2、检修维护上的错误:当锅炉发生变形、裂纹、脆化及严重腐蚀时,没有及时进行修理,以致事故隐患扩大或者虽能及时检修,但使用的检修方法不正确,使事故扩大引起爆炸。

  3、运行管理上的错误:

  (1)锅炉运行中,对水质监视不严,炉水相对碱度过大,引起苛性脆化,锅壁严重结垢,造成过热烧坏;

  (2)没有正确的操作规程,或有了规程而不严格执行,例如:在锅炉严重缺水时,采取错误的判断和操作,突然向锅炉进水,造成爆炸;

  (3)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重要安全附件没有定期校验,甚至失去作用!自动装置及显示发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预防措施:

  1、按国家质监局有关部门的规定,对锅炉运行6月至1年时,自行组织人员对锅炉内外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2、按国家质监局规定,运行锅炉每年接受市质监局压力容器所的强制性年检和年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操作员工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组织应知应会的考核和消防演*,提高业务素质。

  4、严格水质管理,达到国家有关工业锅炉的水质[GB1576-85]文件规定的标准。

  5、安全网、压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地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自动装置、微机控制系统等定期进行效验和检测并记录在案。

  6、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发现锅炉本体或附属设备有不正常情况需要进行判断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管锅炉发生何种事故时,不可惊惶失措,应及时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司炉工在处理事故时,应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示后进行;

  (2)对事故的处理要慎重、迅速、准确、果断。

  (3)对发生事故的锅炉,在恢复使用前,都要进行详细的检查。

  (4)事故处理后,要把锅炉损坏的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等详细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记录锅炉安全技术登录薄。

  7、锅炉爆炸事故的处理:

  发生爆炸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运行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1)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2)安全部门与锅炉工段配合及时展开了解、检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责任人、事故后的处理等,并及时填写事故的报告交有关部门决定处理结果。

  8、危险源监控

  (1)实行警消员、安全干部、公司领导三级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对仓库、货场、办公生活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2)要求对各业务户进出仓库、油蓬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危险品的进入。

  (3)在罐区、发油蓬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4)对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合理配置报警装置,保持安全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9预警行动

  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季节变化特点、节假日影响及周边异常情况的出现,由应急指挥部发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及预防措施。各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工作方案。

  5 应急响应程序

  5.1响应分级

  按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影响范围、自身控制能力,根据**部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对火灾划分的类型,公司出现一般火灾事故即做出应急响应。具体应急相应分为两级:Ⅱ级响应条件为火灾初起,火势不大,着火部位暴露在外,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小,着火环境有利于施救展开,应急预案实施依靠企业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级响应条件为火势较大,着火部位分散或由内往外燃烧,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大,着火部位不利于消防设施展开,企业的抢险工作必须依靠社会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企业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干部报告,并拉响警报。值班干部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组织现场人员展开第一时间的抢救工作。

  (2)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赶到事发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下令执行Ⅰ级(Ⅱ级)火灾预案或水灾预案,按预案分工组织企业抢险队伍全面展开自救工作。同时,向社会救援单位发出求救信息,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3)待上级领导和社会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及时介绍事故前期施救情况,按上级要求,将企业自救抢险队伍和施救工作纳入统一指挥,共同完成事故抢险任务。

  5.3现场处置方案

  5.3.1火灾事故特征

  (1)油罐区、仓库、发油蓬一般火灾特征:①蔓燃面积大、用灭火剂量大、扑救时间长。②烟雾大、温度高、燃烧隐蔽、不易寻找着火源。③库房耐火等级低易坍塌,大跨度钢结构库房在火灾作用下易变形倒塌。

  (2)电器设备引发火灾的特点:①设备用油及电极、电缆着火,火焰温度高,热辐射性强。②火场有毒烟雾及带电状态的电力设备容易造**员伤亡。③设备用油刺漏后,四处流淌,着火后蔓延迅速。

  5.3.2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要点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①查明起火部位、风向、火势蔓延方向及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情况。②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可能影响的规模和程度。③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正确的扑救方法。④根据需要调配消防设施物资和调动应急救援力量。⑤根据火情态势,组织抢救疏散。⑥注意问题:对燃烧情况不明时,要防止盲目行动,以免造**身伤亡;进入库房内灭火时,要注意燃烧棉垛的坍塌和建筑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护装具。⑦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2)电器原因引起的火灾: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处置要点外,还应做到:①迅速切断电源,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在技术人员配合下,采取保护措施。②对电器及电缆等火源扑救时,采用ABC干粉灭火和黄沙覆盖,扑救变压器火灾,还应用水枪冷却,防止爆炸。③应注意防止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处置要点

  (1)建立恶劣天气重点监控制度,及时收听当地防汛部门的防汛警报。

  (2)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备足防汛物资。

  (3)注意查看库房墙体有无损坏、库顶是否漏雨。

  (4)密切关注雨量、库区内水位情况,一旦出现暴雨积水进库、漫罐,立即启动水灾预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击引发的伤亡事故。

  5.4应急结束

  事故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滋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现场最高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确认和批准,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

  6 后期处置

  由指挥部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工作。

  (2)救治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偿。

  (3)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写出事故及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4)统计事故受损情况,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组织安委会人员清理救援设施器材,及时补充更换。

  (6)对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7)宣布事故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对全体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8)负责发布信息和上交报告,整理事故及应急救援材料归档。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详细的上级有关部门、友邻联防单位、当地**消防及负责人的通信联络簿,要求有关人员熟记。

  (2)将指挥部成员姓名、手机号码和公司安全值班电话上报有关单位。

  (3)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状况,通过微机与相关信息库建立联系,随时获取信息,帮助企业制定相关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7.2经费与物资保障

  公司确保用于安全工作开展及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养护资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计划、及时”的原则。遇有特殊情况,先办理后报告。

  公司仓储按***消防规范建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并配备了必要的消防物资器材,固定资产及主要设施设备虽然已有十年,但总体使用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资保障基础。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力的增长和应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设施设备,不断改善企业自救的物质保障条件。

  7.3应急队伍保障

  在应急响应中,公司依靠自身应急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结合组成应急队伍保障体系,立足通过自身应急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能力提高,做到*战结合,防范于未然,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消除,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7.3.1企业应急队伍成员组成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成,各部门经理为相应应急单元的总指挥,常务副总为为副总指挥,安委会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风险防范工作,其他部门作为协助。具体应急组别人员安排由单位总指挥任命。

  7.3.2培训与演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强化全员消防意识,做到岗前培训、长年复训、定期演练,做到培训演练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改进,不断提高应急技术水*和整体素质。

  (1)培训

  ①时间安排:各部门警消人员单兵训练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员训练每年不少于2次。

  ②培训目的

  公司安委会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单位*面布局图、建筑物特点、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产工艺流程和物资在装卸、储存、运输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点防火部位;四知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及防火、防汛应急预案;五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六知灭火防汛器材装备情况。建立防火、防汛档案。

  全体员工达到“三懂”“二会”“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岗位作业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三能是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2)演练

  ①演练时间安排:各单位消防演练警消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一次。

  ②演练目的:测试培训效果,检验消防设备状况,提高应急协调能力,总结经验,改进培训计划和预案制定中的不足。

  8 奖励与责任

  (1)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申请给予更高层次的表彰。

  (2)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对事故责任人,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1)本预案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向全体员工传达。

  (2)本预案由公司综合部及安委会负责解释、修订。

  (3)本预案于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事件

  1、当发生集体**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十份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六、纪律与要求

  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溪郭第一小学学生意外离校出走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工作处,x老师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信息组。主要职责是:

  ①接受报案,报案电话为110;

  ②及时将事件信息汇集到领导小组,并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搜集信息,及时上报。(负责人:xx)

  2、应急处置组。负责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行动。(负责人:xx)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组织、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xx)

  4、善后工作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负责人:xx)

  二、事故应急预案

  1、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进教室检查学生。

  2、班主任或教师发现学生未到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代课教师发现学生未到,应立即通知班主任。

  (2)班主任应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学生去。

  (3)班主任应当了解该学生最*在学*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4)在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是否有该学生。

  (5)班主任确认学生已失踪,应立即报告政教处。

  三、事故处理步骤

  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学校应急小组领导应当召集成员召开紧急会议,通过失踪学生同班同学、班主任、门卫、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做了解学生去向的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说出实情。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去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的联系,电话应当安排人员值班,一天24小时畅通。

  5、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

  6、汇集情况,做出结论,并根据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善后、安抚等工作。

  7、若发生纠纷等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劝说工作,若劝说无效,学校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正常校园秩序。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为了有效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周边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层面:

  第一层面:工作领导小组(即指挥中心)。校长项文达任组长,卢益红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保卫处、各年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实施决策。

  第二层面:在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指导第三层面人员正确处置足以引起本单位学*和秩序混乱的周边特定事件。如:造**员财产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或其他伤害性事件。

  第三层面: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在第一、第二层面的指导下,深入事发现场,有效化解可能造成学校学生人身安全和秩序混乱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第一事发地点或造成突发事件人的活动,努力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工作程序

  1、上报上一级部门。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是全校师生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任何人一经发现突发事件或倾向,应立即向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立即到事件的`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电话:xxxxx。

  2、工作领导小组的快速反应。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向第二层面发出指令。第二层面得到指令,立即组织第三层面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1)收集信息要及时。各层面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疏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信息渠道畅通。学校所属各职能办公室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要默契。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息事态作为第一任务,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第一任务,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于是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二、报告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为了有效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周边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为三个工作层面:

  第一层面:工作领导小组(即指挥中心)。校长项文达任组长,卢益红任副组长。总务处、教导处、保卫处、各年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实施决策。

  第二层面:在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指导第三层面人员正确处置足以引起本单位学*和秩序混乱的周边特定事件。如:造**员财产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或其他伤害性事件。

  第三层面: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员在第一、第二层面的指导下,深入事发现场,有效化解可能造成学校学生人身安全和秩序混乱的各类突发事件,控制第一事发地点或造成突发事件人的.活动,努力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工作程序

  1、上报上一级部门。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是全校师生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任何人一经发现突发事件或倾向,应立即向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立即到事件的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电话:xxxxx。

  2、工作领导小组的快速反应。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向第二层面发出指令。第二层面得到指令,立即组织第三层面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1)收集信息要及时。各层面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疏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信息渠道畅通。学校所属各职能办公室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苗头,须及时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要默契。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息事态作为第一任务,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第一任务,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HD县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1.1目的。为建立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农作物冰雹、干旱、洪涝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抓好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县人民**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自救。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农业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作物栽培站站长、植保站站长、土肥站站长及各乡(镇)农技站站长为成员的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准确做好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传递信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可能减少损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2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测报工作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主要农作物高温热害、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的预测预警,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定专人负责各类灾害的测报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充分调动测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技推广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制定防灾抗灾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2.3经费保障。为保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与防治,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如遇突发事件,相应安排救灾、抗灾、减灾经费。

  2.4物资保障。由于高温热害和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灾害具有暴发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县农委应安排好相应的农用物资(种子、化肥等)储备,一旦灾害发生,要及时组织调供相应的农作物良种,确保改种补种需求。

  2.5办公室职责2.5.1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等有关部门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应急预案。

  2.5.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2.5.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2.5.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2.5.5了解和督导灾区落实农业防灾工作措施。

  2.5.6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3预防、预警3.1预警信息。包括县气象局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预警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

  3.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

  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3.3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由县乡农业部门向同级人民**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做到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预警报告。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收到气象部门的低温冻害、高温热害预测预报,干旱及洪涝预报。

  3.5预防控制3.5.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5.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5.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5.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4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县**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

  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和县**决策提供准确情报;

  根据受灾程度制定救灾、减灾措施,并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报请县**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组织生产自救,减轻灾害损失。

  5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Ⅵ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5.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1.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响应行动:

  (1)县领导小组启动县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县人民**。

  (2)县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减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Ⅱ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2.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人民**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3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Ⅲ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3.2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动态,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要求,提请领导小组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4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5.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4.2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响应行动:

  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帮助指导工作。

  5.5应急解除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县人民**宣布应急解除。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六、纪律与要求

  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经理或副经理应至少有一人赶赴现场),并配合事故处理的交警人员控制现场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经理或副经理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2)医院处理组:安机、车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医院(经理或分管副经理必须有一人到达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及时和医生沟通,竭力抢救伤者,并能确保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并将人员抢救伤、亡情况向上一级汇报。

  (3)事故处理组:有公司分管副经理具体负责,所属车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配合肇事驾驶员按事故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关赔偿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的应、起诉工作。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家属可能的来访接待,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抚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导,合情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和冲突。确保不发生**、集体闹事的现象发生。具体由相关车队负总责,综合科,安机科相关人员协同参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的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确保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事故处理快速、准确、及时。

  2、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业处理组在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3、举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扎实开展事故后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四不放过”教育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相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上级部门。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3)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范文10份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组成。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任组长,为副组长,组员由、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永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将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管理体制,市生态环境分局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主管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镇(街道、区)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企事业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事业单位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报告市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主管部门。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作用,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资源共享,科学处置。利用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机构,充分协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技术装备和救援力量,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积极鼓励开展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

  1.5 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5.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是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指导性文件。

  (1)本预案的上级预案为《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同级应急预案主要指《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子预案,如《永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永康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永康市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

  (3)本预案下级垂直预案为我市各镇(街道、区)、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永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 领导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永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总指挥:市**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局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市文广旅体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分管领导。

  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掌握有关事态变化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应急方案、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

  ②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负责市际之间的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③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向金华市**请示启动《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④全权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处置工作,紧急调动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⑤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突发污染信息。

  (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负责甄别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及时向市**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提出对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和环境修复建议;负责所辖江河、湖塘、水库水体污染事件的水量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污染损害评估;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行调查处理;牵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负责建立环境应急专家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与机制建设;指导和协助镇(街道、区)、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调度所属专业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调度全市应急资源;负责危险化学品(除剧毒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工作;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指导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开启准备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指导。

  4)市发改局: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防与处置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环境应急有关项目建设。

  5)市***:负责事件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设立警戒线;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剧毒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办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受影响区域紧急转移人员临时安置工作,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统计报送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及人员转移安置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事发镇(街道、区)人员发生生活困难符合纳入低保、低边的,给予纳入低保、低边救助,符合临时救助的给予临时救助;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经费的监督使用。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森林火灾导致突发环境事件、林业生产领域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参与地质灾害、矿产资源事件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灾情信息报送;指导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展应急测绘。

  9)市建设局:负责城市燃气、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参与由此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支持;负责组织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助做好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和紧急避难场所统筹规划工作。

  10)市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以及危险货物的转移;组织事故现场紧急客货运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工作。

  11)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水利、水文等资料;负责组织协调河流、水源保护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和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负责事件发生后水资源的调度,提供生态破坏预防和修复的技术支持。

  12)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农药、化肥、畜禽养殖业及渔业等造成的水体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提供灾后农田工程修复的技术支持;参与突发农业环境事件善后恢复重建工作。

  13)市商务局: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及时组织企业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市场供应。

  1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在保证企业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停产或部分停产等,以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协调电力、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通信等相关保障工作。

  15)市卫健局:参与医疗污水、医疗废物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制定救护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护工作,统计报送人员救治信息及伤亡情况;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临时安置点、避难场所的疫病防控指导和现场救护,指导定点医院贮备有关急救药物;负责组织评估突发环境事件所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影响人数和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6)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市域内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参与由此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组织垃圾集中处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保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17)市市场***: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综合监督,禁止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等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依法参与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期间市场秩序,参与对商品流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参与涉及特种设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

  18)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协调旅游团队的疏导工作;负责星级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业的应急动员工作。

  19)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置的气象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信息,为及时预警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20)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采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消除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事故得到控制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洗消工作;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21)市供电公司:负责环境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2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环境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各镇(街道、区):负责先期收集当地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汇总后传送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先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待市应急指挥部介入后移交处置权,并汇总先期处置情况;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食宿,稳定群众情绪,组织周边企业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善后恢复重建工作。

  2.2 办事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环境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市文广旅体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各明确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②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分为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

  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部署,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与上下级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及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调查一般((Ⅳ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协调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牵头组建和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和专业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对企业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装备和经费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追回垫付的应急处置经费。

  (2)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人选由市应急指挥部指定。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6个工作小组组成。

  ①①污染处置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场***、市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收集汇总相关数据,进行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可能受影响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并疏散转移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消防等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②应急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监测频次;协调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及其他监测单位对污染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配合有关部门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收集、处理以及受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等。

  ③医学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市场***、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药品;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援、转诊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和卫生防疫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范围;禁止受污染的食品、饮用水等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④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测,及时组织企业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

  ⑤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局、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⑥社会稳定组

  牵头单位:市***。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经信局、市市场***、事发地镇(街道、区)。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2.3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专家库由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组建并负责管理,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污染控制、化学化工、环境生态、水利生态、应急救援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专家库中选取组成环境应急处置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4 应急救援队伍

  以市应急指挥部为中枢,利用应急救助联动指挥*台,整合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资源和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需要,根据应急联动机制调遣应急救援人员,组成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与应急准备

  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依法组织开展区域环境风险、市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移动风险源环境风险、污水排放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燃气液化气输送及存储的环境风险、汽柴油输送及存储的环境风险等诸多环境风险的预防工作,对上述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源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定期对市内重点风险源进行例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当发现或判断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针对市域内存在的诸多环境风险,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系统评估各种环境风险,科学评估各风险程度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环境风险防控对策,建设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2)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3)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培训、演练、相关知识培训、应急*台建设等。

  (4)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5)合理规划区域产业布局,遏制恶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实现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目标。

  (6)建立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体系,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7)加强重点河段、水源地、自然保护区、人群聚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风险源和交通运输的监管,划定防护范围,并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3.2 预测预警

  3.2.1 信息监测

  (1)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外、有可能对市内造成环境影响事件的收集与传报。

  (2)市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级别确认和预警信息监控工作。

  ①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级别确认和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②农业污染事件、渔业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级别确认和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③内河船舶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级别确认和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④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级别确认和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3.2.2 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规定执行。

  3.2.3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警报器和宣传车等手段和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

  预警发布流程: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市**提出预警信息的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蓝色预警由市**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报请金华市**发布;橙色预警由金华市**报请省**发布;红色预警由省**根据***授权负责发布。

  3.2.4 预警措施

  当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市**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到金华市**。

  (2)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3)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做好应急防范。

  (4)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咨询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还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②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同时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准备工作;

  ④转移、疏散或者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⑤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关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2.5 预警级别变更及解除

  在预警有效期内,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跟踪分析,如有分析结论证明可以提前提升、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应立即提出预警变更或预警解除的建议。

  预案变更和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

  4 信息报告与通报

  4.1 信息报告时限与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或责任人)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110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根据初步确定的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分别执行以下报告程序: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市**、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市**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按照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要求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聚集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市**、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市委、市**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三类。初报是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是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1)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4.3 信息报送渠道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行处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污染物性质,采取必要的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迅速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加强对事件现场的监视、控制,并及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向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报告。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 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分为一般(Ⅳ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和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1)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初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Ⅳ级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部门,必要时请求援助。

  (2)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初判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按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报请金华市**启动Ⅲ级响应,由金华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和支持。

  (3)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按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金华市**,由金华市**报请省**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省应急指挥部到场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确定后,相应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先期启动。各级环境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5.3 响应程序

  (1)Ⅳ级响应程序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研判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响应:

  ①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②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先期处置指令;

  ③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工作小组赶赴现场,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及时掌握应急救援工作动态报告、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分析处置效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④现场应急指挥部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④⑤组成专家组,进行情况分析,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

  (2)Ⅰ、Ⅱ、Ⅲ级响应程序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研判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按以下程序响应:

  ①①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和金华市**报告;

  ②市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先期处置指令;

  ③初判为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向金华市**报告事态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由金华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初判为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由金华市**报请省**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级部门及时提出响应等级变更情况建议。

  5.4 响应措施

  5.4.1 现场污染处置

  事发企事业单位视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立即采取关闭、截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同时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处置工作。应急救援人员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大气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隔离、导流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主要采用隔离、吸附、打捞、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场所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事发地周边环境污染负荷。

  5.4.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5.4.3 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5.4.4 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5.4.5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向公众科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特性及防护常识。信息在未经核实或授权情况下不得发布。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污染物特性、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5.4.6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5 扩大应急

  (1)因突发环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或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报告,请求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市应急指挥部可提请市**请求各方力量(如附*部队)的支援。

  (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周边地区环境,市应急指挥部应提请市**请求金华市应急指挥部及邻*地区应急指挥部增援。

  5.6 应急终止

  5.6.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已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5.6.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应急指挥部视事件处置情况确认终止时机,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或事故责任单位提出。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响应终止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组现场调查后研判,向事发地单位和人员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2)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经专家组研判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由金华市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响应终止消息。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研判,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3)应急终止后,应急监测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6.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市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协调监测队伍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

  (3)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12天内上报市**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同时报省应急指挥部。

  (4)根据实战经验,市生态环境分永康局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6 后期工作

  6.1 损害评估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前期工作,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可以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或者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污染损害评估应当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于评估报告技术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市**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并将评估结论向社会公开。

  6.2 事件调查

  (1)事故调查评估的一般规定

  根据《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对危及公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由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其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视情况组织。

  调查权限在我市职能部门的(含上级委托调查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对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评估。调查权限在上级职能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规定由相应的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评估,市**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服从、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评估工作。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期限为60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必须调查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期限为30日。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所需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事件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市**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期限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

  (2)评价的基本依据。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过程纪录;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

  (3)主要结论应涵盖以下内容:环境事件等级;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6.3 善后处置

  视应急事件处置需要,由事发地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组成善后工作组,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给公众造成的精神创伤。市**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市民政局应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市财政局应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事发地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受污染区域、流域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落实应急处置过程收集的各类污染物的最终处置。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通信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及各环境应急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救援力量信息库,保证应急信息交流和指挥的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用通信网络及各部门、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通信技术力量,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确保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组之间的联络畅通。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相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7.2 装备物资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及物资的储备。重点加强危险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途径的人口密集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危险化学品集中区)沿途增加活性炭等应急物品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市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可能发生环境事件类型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3 应急队伍保障

  市**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部门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化工石化医药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要依托企业的消防、防化队伍组建应急分队;同时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并接受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和组织管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托环境应急监测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及企业应急专业队伍、社会力量组建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队伍,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监测、污染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饮用水源地应急快速监测和救援队伍等。

  7.4 应急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并发布给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应协调联系省级、金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专家队伍,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7.5 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健局负责应急处置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造**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及汽车。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实施医疗急救,相关医疗专业医院确保复诊后的续治疗。

  7.6 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牵头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治安管理,负责封锁事件现场、设立警戒区,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与保护,维持现场秩序,根据事件情况及时疏散群众;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相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对受损道路、市政管道等的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

  7.7 应急经费保障

  市财政负责保障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经费,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提出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批准后,及时拨付。市财政局要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1 宣传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与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8.1.2 培训

  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8.1.3 演练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环境应急技能的目的,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8.2 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市**及其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建立对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③②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④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时脱逃的;

  ⑤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⑥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⑦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⑧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对本预案进行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批准。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永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永政办发〔2018〕41号)同时废止。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3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三、具体应急措施

  1、疏散。当事故突然发生后或接到上级的环境污染的警报后,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学生优先,伤员优先"的原则开展疏散、抢救工作,帮助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清点人数。撤离到安全区域后,班主任应立即清点人数。

  3、及时抢救。保持镇静,沉着应付,面对事故,决不能惊惶失措,手忙脚乱。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或组织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抢救工作,有受伤师生即报120送医院救治。

  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环保、消防、教育等上级部门报告。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5、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

  6、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4

  为规范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超出事发地县(区)**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跨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协调、指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本市范围外发生但可能对本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跨市突发环境事件由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并协调会同相关市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协调不成的,报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查处。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的,应及时报请市**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我市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员包括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的领导、指挥、督察督办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拟制不同类型事故的`具体处置措施。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人担任。

  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现场协调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供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与事故应急协调工作,收集、组织和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协调保障,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向市**及省环保厅报送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成立应急监测小组,负责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监测数据,为应急处置及研判提供支撑。

  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涉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和负责涉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办公室:负责涉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参与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布置,发布关于应急处置的信息;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强事发相关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及时提供实时在线监控数据;配合宣教部门做好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等。

  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等级。

  (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启动《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启动应急工作。

  (二)局应急值守人员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办公室进行核实。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及时逐级上报。

  (三)应急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核实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情况、人员受害情况等,并按本预案应急事件的划分等级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若确定启动则立即对应急办公室下达启动指令。

  (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应急办公室组织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赴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准备好现场调查取证、监测等工具。

  (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值班室或省生态环境厅报告,报告时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六)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的同时,要协助事发地**、指导协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督促事发单位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时间内切断,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蔓延,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七)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报告,当日未完成处理的,次日要及时续报调查处理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到达现场后,按照事故情况确定需监测的项目,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监测报告,供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局机关业务科室在专项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处理后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局应急领导小组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有关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市**和省环保厅报告。

  (八)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指导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实进一步消除污染、恢复生态的措施。

  (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解除预案。

  (十)预案解除后,最终的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市**和省环保厅。结果报告的内容明确处理结果,事件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出具有关监测数据等。

  (十一)为了正确引导新闻舆论,保证社会稳定,可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视情发布事件信息,发布信息须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统一口径,由市局宣传教育科协调组织。

  四、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一)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赴现场调查,指导发生污染事件单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当地**和相关部门做好污染事件的处理与污染防治工作,通报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二)要求发生污染事件的单位立即停止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时实行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启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紧急征用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场地等。

  (三)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现场,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围的扩展,减轻污染强度,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四)根据污染事件的污染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及可能危害公众的程度等情况,酌情考虑提请事发地**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疏散、转移公众。

  (五)清除清理事件现场。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进行污染现场清理和洗消,监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六)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中毒时,及时提请事发地**组织卫生等部门采取救助措施。

  (七)现场应急人员应配备防毒、防酸碱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护衣具,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五、应急处置工作保障

  (一)根据《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局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及时报请市**启动市级预案。要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发改、经信、**、消防、民政、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卫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给予支持保障。

  (二)建立市环境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专家组职责:

  (1)参与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为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3)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知识和技术咨询。

  (三)应急物资调度

  1、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方面,我局作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台,兼做固定指挥*台,包括应急指挥*台、综合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由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

  2、环境应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备有应急指挥车辆1部(包括照明、摄像、通讯等应急处置器材)和高性能应急监测车1部。

  3、环境应急防护装备方面,配有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3套、应急现场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辐射报警装置共2套、医用急救箱2套、应急供电照明设备1套、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4、环境应急调查取证设备方面,应急摄像器材、应急照相器材、应急录音设备、防爆对讲机、无人机由市环境应急中心维护管理;应急监测器材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5、积极充实市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依托部分企业建立完善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5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驻镇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镇直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驻镇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武装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驻镇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派出所、武装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文化站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治安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等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五、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的损失,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现正的领导下,负责领导、协调园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时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统一领导下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5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部署统一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配供应。

  (6)组织急救款物核定,保证事故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的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及抢险救灾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抢险救灾组

  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综合协调局配合,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抽调人员并配备抢险救灾工具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场救援工作。

  2、物资保障组

  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3、资金保障组

  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故核实组

  办公室牵头,规划建设局配合,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勘察、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局、办、各入园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县**,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四、灾后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的地点和灾情大小,做好各项应急救灾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情况。救治伤员,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把伤员运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根据灾情需求向分管领导请示,安排救灾款物。

  (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公民自救和互救能力。并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各局、办、各入园企业等要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灾民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各局、办、各入园企业按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7

  为实战检验和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亲自牵头,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具体负责组织20xx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经过周密的计划和细致的筹备工作,已于20xx年6月28日下午实施,并圆满地完成本次演练,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本次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演练的筹备

  1、演练目标的确定

  根据公司现状,公司拟定演练目标设置在氨压缩机房。由于机房内氨压缩机在运行过程中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有可能发生氨压缩机上垫片破损而造成氨泄漏事故。氨属毒性气体,不仅可造成现场人员中毒,而且泄露的氨气会扩散影响周边大气环境。此外,氨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明火或其他因素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该区域是公司内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也是公司重点监管的部位。为此,公司研究,将本次应急救援目标设定在氨压缩机房。模拟氨压缩机房内氨压缩机上密封垫片突然发生破裂,系统内氨气大量向外泄露,当场导致氨压缩机房内一位现场操作工人中毒晕倒在地,同时由于大量氨气泄漏,遇电器火花引起氨气爆炸而发生火灾事故。

  2、应急演练方案的确定

  对照公司已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程序,针对公司确定的本次演练的目标,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了本次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最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参加演练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目前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确定本次演练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担任,公司副总经理xxx具体负责演练现场指挥,同时确定了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和成员。

  4、应急救援演练物资的准备

  公司原已配置了一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为开展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在演练前增添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其中新购置防毒面具2套、防毒口罩20只、防护目镜20副、毛巾60条等。

  5、桌面演练

  根据演练方案,公司召集有关演练人员会议。在会议上本次演练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演练实施方案对所有参加演练人员进行了详细的布置,使每位参加演练人员明确本次演练的程序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为演练有序实施做准备。

  二、应急演练实施过程

  1、事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理

  20xx年6月28日下午3时,在氨压缩机房外当班操作工人xxx等三人闻到一股强刺激性的氨气味,估计发生了氨泄漏事故。xxx等人立即向外奔跑,并立即拨打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电话报警,告知在氨压缩机房内发生氨泄漏事故(见附件照片1)。然后,xxx等人立即戴上防毒面

  具和防护目镜返回氨压缩机房,发现在氨压缩机密封垫片处正在冒出氨气。首先拉下氨压缩机电源开关(见附件照片2),停止氨压缩机继续运行,然后关闭氨压缩机进气、出气及其他与氨压缩机连接管路上的阀门(见附件照片3),切断泄漏处气源,同时启动应急排风机,降低氨压缩机房内氨气浓度。最后,撤出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讲述泄漏事故发生经过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2、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值班员xxx接到故报警电话后,立即拨打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xxx和现场应急总指挥xxx告知事故发生点及简要情况(见附件照片4)。

  3、应急救援总指挥xxx和应急现场总指挥xxx接到应急办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点观察事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当即决定启动应急救援方案。随即拨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及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电话(或手机)(见附件照片5),命令立即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听候应急救援指令。

  4、应急抢险队到达现场向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xxx当即下达指令,要求应急抢险组所有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用雾状水喷至氨气泄漏点上方,用水吸收泄漏点及周围空间内的氨气,降低室内氨气浓度,保护抢修泄漏设备(氨压缩机)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可减少氨气向室外空间扩散的速度和数量(见附件照片6)。与此同时,应急抢险组成员携带修理工具到氨压缩机房,拆下机盖,清理破损密封垫片,并更换新垫片,重新盖上机盖,拧紧固定螺丝,将泄漏部位修复(见附件照片7)。由于喷淋吸收水内含有氨,不允许直接排至飞云江,因此,应急抢险组用雾状水吸收空气中氨气产生的污水应进行处理。

  所以,应急抢险组在用雾状水喷淋吸收空气中氨气的同时,立即派人赶赴江边清下水排放口出水处,立即用电动切断清下水排放阀,并启动污水泵,将污水打至废水储存池内(见附件照片8)。

  5、医疗救护组到达指定地点向现场总指挥报到后,现场总指挥立即下达指令,要求医疗救护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点(氨压缩机房内)进行仔细搜索,一旦发现中毒、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市急救中心抢救或治疗。医疗救护组xxx组长根据现场总指挥上述指令后,带领2名组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立即进入氨压缩机房内搜索,发现当班操作工林伟晕倒在机房内(见附件照片9),立即将其抬至室外空气新鲜处(见附件照片10),并进行人工呼吸(见附件照片11),待呼吸正常后将其扶入公司应急救护车内(见附件照片12),送至市急救中心继续观察医治。

  6、警戒疏散组到达指定点后,现场总指挥xxx立即下达应急救援指令,要求警戒疏散组人员根据氨气扩散情况拉好警戒线,并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警戒疏散组组长xxx接到现场总指挥命令后,带领组员迅速拉好警戒线(见附件照片13),劝退警戒线内非应急救援人员,并大声呼叫事故发生点附*的锅炉工段和粉碎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用湿毛巾护住鼻子,并根据公司内风向标带领他们向上风向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见附件照片14)。同时在警戒线旁执行警戒,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7、事故调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总指挥xxx指令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组人员首先向事故发生现场

  当班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当时情况等相关信息,待事故现场处理后立即进入事故发生现场,察看现场(见附件照片15),并在现场根据当事人的调查及现场勘察分析造成本次氨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为操作控制不当,导致液氨带入机内,由于液体不可压缩,使机内压力超出正常工作压力,导致密封垫片破损,从而发生本次事故。事故调查组将调查分析结果报告现场总指挥。

  三、现场应急总指挥对本次演练点评。

  各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参加应急救援全部人员集中听取演练工作总结(见附件照片16)。现场总指挥毛明学在演练点评中首先肯定本次演练的成绩。一是参加演练人员工作认真,严格按演练要求和现场指挥部命令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二是本次演练比以往演练规模大、参演人员多,并按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演练方案实施,比较全面地检验了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公司上下均十分关心、重视本次演练工作。总经理胡文龙自始至终在现场观摩演练全过程。公司内未参与本次现场演练的员工均主动、自觉在旁边观摩演练,也受到了一定教育效果。因此,本次演练是成功的,对提高公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起到一定作用。当然,公司像本次大规模的演练尚属首次,因此,与应急预案要求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如:中毒晕倒在地的人员在抢救撤离事故现场时应采用担架,但因事先未准备;再如:氨浓度高时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事故,但该项应急内容本次演练中未实施;三是通讯联络组虽有设置,但演练中未接到指令,故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四是后勤保障组虽然也有参加演练活动,但有不少环节未按演练方案,如抢救接送伤员的车辆按演练方案应在接到应急指挥部命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8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校内外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总指挥:x

  副总指挥:x

  成员:xx

  三、工作安排

  (一)通迅联络:xx

  任务:遵照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援救,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极短内赶赴出事地点,招待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紧急抢险组

  组长:xx

  成员:xx

  任务:紧急应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按事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安全疏导组

  组长:xx

  成员:各班主任

  任务: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引导,快速疏散并撤离,防止拥倒、踩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事故。

  (四)救护组

  组长:x

  成员:各任课教师

  任务:负责抢救伤员,阻止可疑及无关人员进入、靠*、围观,保障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快速救护受伤人员,*息后抓紧时间与其他医务部门进行伤亡人员的情况核实,配合执法部门查找事件原因。

  (五)事后恢复组

  组长:x

  成员:xx

  任务:为抢险提供财力保障和事故*息后勤部生活供应保障。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措施)

  ⑴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教学区。

  ⑵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灯、蜡烛等)。

  ⑶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内使用电火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等。

  ⑷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⑸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⑹凉晒的衣服必须在空调压缩机、散热风扇50cm之外。

  ⑺组织全校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⑻进行学生自护疏散、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2、应急预案

  A、上班时间处理方案:

  ①出现火警:发现险情者在第一时间拉响火警警铃并迅速报火警119,同时向校长或副校长如实报告,校长或副校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工作。

  ②在统一指挥下,各个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疏散组人员紧急开展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转移危险物品。

  ③学校通知有关人员并配合组织疏散和救护工作,制定临时对策,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④事后恢复组立即出动车辆运送人员和物资,保证师生和抢险人员的用餐和用水等。救护组各任课教师协助医务人员赶赴现场,提供应急药品,组织抢救伤员,切断相应电源,并保证疏散和救护的照明用电和用水。

  ⑤做好善后工作。对现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清理,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慰问,对损失进行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查明事件发生原因。

  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B、非上班时间处理方案:

  ①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报火警119,同时报上级部门。

  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并上报领导,在其他领导没有到达现场前,如有情况全权指挥救助。

  ③其他条款也正常上班时间处置方案相同。

  3、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⑤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⑴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⑵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烫斗、电吹风、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

  ⑶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⑷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⑸定期检测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

  2、应急预案

  ⑴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⑵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⑶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⑷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⑴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⑵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⑷校区定期督促食堂清理仓库及小店内的剩余食品,防止学生误食过期、霉变的食品。

  2、应急预案

  ⑴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务室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9

  为贯彻实施《尧都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配合区委、区**、区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震应急预案

  省人民**发布本区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学校随乡**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作出临震应急反应,实施如下临震应急预案:

  1、通知全校师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强震情临听,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根据区人民**发布的避震通知,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避震知识宣传,组织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抢险救灾和特殊情况下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与稳定工作。

  5、地震发生时,按照防震逃生演练方案进行避险和疏散。

  二、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在本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应急行动,组织师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全面了解学校灾情,向乡联校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

  3、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向乡联校、乡**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并汇报救灾工作情况。

  3、协助地震宣传、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工作。

  三级预案:区内发生轻微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了解灾情,并及时向乡联校、区教育局汇报。

  2、根据学校灾际情况,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救援措施。

  3、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科学、有序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临汾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件所在地县级人民**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工作。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依据。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各县(市、区)人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方案。

  1.6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6.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组、专家咨询组、事发地县级人民**组成。

  2.2市指挥部及职责

  2.2.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协助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市**消防支队、**临汾市支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旅游局、市外**、市地震局、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移动临汾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县级人民**。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

  2.2.2市指挥部职责

  (1)配合***和省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统一协调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转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3)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4)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2.3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1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

  2.3.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信息,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2)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专家咨询组;

  (3)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向市指挥部提出预警、应急响应及信息发布的建议;

  (4)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和记者的组织、管理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

  市经信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运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

  市***: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群众疏散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市**消防支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临汾市支队:负责协调、组织驻临**部队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机关进行事故现场的武装警戒。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及救济物资的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制订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置、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组织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防止饮用水受到污染,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启动饮用水应急供水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畅通,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水路污染物。

  市水利局:负责水文监测、应急水量调度,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流域水质及其受污染原因的调查和监测;负责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

  市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资的转移工作,搞好善后农业生产。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药品供应保障的协调和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督。

  市商务局: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测,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局:组织、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医学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市安监局:指导事发地安监部门和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

  市外**: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外国、港澳相关人员情形下,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和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协调国外媒体、外国记者、港澳记者采访突发环境事件等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应急行动时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

  市煤炭工业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

  煤炭企业的预防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区域气象信息监测及预报,为事件处置与评估提供气象依据。

  市**消防支队: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实施警戒,参加现场抢险、排险。

  市地震局:负责向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震情相关信息。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协调畜禽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

  市汾西水利管理局:开展水质监测,防止群众用水受到污染;组织协调龙祠饮用水源地及灌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

  国网临汾供电公司:保障应急救援正常供电。

  移动临汾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讯保障。

  2.5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处置工作组,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机构。

  2.5.1污染处置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市***、市安监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汾西水利管理局配合。

  主要职责:采取合理措施、及时妥善地清除或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扩散,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本身和救援过程产生的污染,尽可能地减少环境损害。

  2.5.2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监督等情况。

  2.5.3应急保障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移动临汾分公司配合。

  主要职责:按需准备抢险物资,组织调集应急救援装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抢险现场电力供应;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2.5.4应急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种类、性质等,制定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

  2.5.5社会稳定组

  由市***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市商务局、**临汾市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事故现场警戒、事发地人员疏散、矛盾纠纷化解、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5.6事件调查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事发地县级人民**、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市农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

  主要职责:制订调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查明事件发生单位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并向市**及省环保厅上报。

  2.5.7善后处理组

  由事发地县级人民**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伤亡人员有关善后工作。

  2.5.8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外**、事发地县级人民**配合。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6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专家组成,主要涉及化工、焦化、冶炼、环境监测、化学等专业。

  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综合分析和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预测事件后果,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

  2.7县级人民**职责

  县级人民**负责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做好辖区内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与监控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重点风险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

  安监、**、交通、住建、农业、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市环保局。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建设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2预警信息发布

  市指挥部对收集到的各种环境信息进行处理和综合分析,预测、判断将要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指挥部立即发布黄色预警公告,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县级人民**对收集到的各种环境信息进行处理和综合分析,预测、判断将要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发布蓝色预警公告,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3.2.3预警措施

  黄色预警信息发布后,市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污染处置组会同专家咨询组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污染处置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各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社会稳定组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应急保障组负责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应急监测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环保部门负责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新闻宣传组负责及时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市指挥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核实,初步确定事件级别,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4.1.1Ⅰ、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或有可能衍生、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按规定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国家、省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2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或有可能衍生、演化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转变职能,转为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需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或立即派出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开展应对工作。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4)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4.1.3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或有可能衍生、演化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事发地县级人民**负责应对工作,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给予支持。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指导地方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损害评估等工作。

  4.1.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突发环境事件影响不断加重,危害更趋严重,出现蔓延扩大、情况更加复杂、难以控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市指挥部。经审定后,市**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污染源已控制,污染危害迅速消除,无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市指挥部。经审定后,市**及时降低响应级别。

  4.2信息报告与通报

  4.2.1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立即向当地**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县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市**和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报后立即出发赶赴事发现场。

  4.2.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和得知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直接报告,30分钟内补充书面报告。

  4.2.3信息通报

  市指挥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市**通报事件情况,使其能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控和监控措施。

  事发地县级人民**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县人民**及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人民**及相关部门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处置措施。

  4.3响应措施

  4.3.1先期处置

  事发地县级人民**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并将事件情况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市指挥部。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第一时间,根据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污染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立即向事发地县级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4.3.2现场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污染物的性质、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实施如下措施: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订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污染处置组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及时控制污染物继续外排或泄漏,切断污染物进入环境中的途径;当涉事企业不明时,污染处置组组织排查污染源,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并切断污染源;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划定警戒区域,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

  (3)医学救援组负责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4)应急监测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事件发生地的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订应急监测方案,科学布点,确定监测项目、采样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车辆、设备,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保障组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6)社会稳定组负责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4信息发布

  宣传报道组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

  4.5响应终止

  当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由启动响应的人民**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状态终止后,市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直至无需采用其他补救措施,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5后期工作

  5.1环境恢复

  应急终止后,由事发地县级人民**负责清理事件现场,恢复被损坏的设备和设施,清理污染物处置后的残余物质,并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市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5.2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环保局在市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3事件调查

  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5.4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组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5.5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环保局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市**及省环保厅报告。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事件发生过程、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经验教训、事件启示等。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等经费预算,报市**批准后执行。

  市、县两级***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费,并确保遇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拨付到位。

  6.2装备物资保障

  按照《全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市环保局应急机构重点装备重金属、有毒有害气体(氯气、氨气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便携式监测分析仪器;应急指挥车、应急车辆等应急交通工具;化学防护服、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等应急防护装备;指挥以及通信装备。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工作。

  6.3通信保障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明确参与部门的通信方式,分级联系方式。移动临汾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应急队伍保障

  市指挥部依托本市所属大中型化工企业的消防、防化队伍组建应急分队,同时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形成由市、县、企业、社会组成的应急体系。

  6.5技术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台,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应急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预案发布后,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参与广、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7.2预案评估与修订

  随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动态更新。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印发临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5号)、《临汾市人民**办公厅印发临汾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73号)同时废止。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4)

——突发环境的应急预案通用十篇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突发事故,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突发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门检验。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三)应急预案

  1、发生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已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六)晚自修期间停电应急预案

  1、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下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2、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若停电15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下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

  4、晚自修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5、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提供学校广播电力。

  (七)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

  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

  (八)楼道安全应急预案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6、上学、放学、课间操等人员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员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时校园值班人员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卫处负责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班级集体活动行进线路的确定、学生楼道行进规范的训练,楼道管理值岗教师的安排和管理检查、楼道安全检查记录。

  8、楼道安全管理责任及值班人:

  总负责:季红祥

  分工:星期一:金士华

  星期二:杨红雨

  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

  星期五:王学来

  (九)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三、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态环境受到影响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公众参与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做好全市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登记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等基础工作,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环境安全。

  1.4.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

  在市人民**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协调联动各辖市(区)人民**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1.4.3*战结合,提升能力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之中。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和使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和指挥能力。

  1.5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市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2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辖市(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辖市(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5.5其他类型突发环境事件

  对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造成影响的;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的;地方人民**一时无法判明等级且认为有必要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视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1.6应急预案体系

  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组织体系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辖市(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等组成。

  2.1市指挥机构

  2.1.1市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必要时由**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分管生态环境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市指挥部在业务上指导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要求;

  2.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势态,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5.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6.及时向市委市**和省**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1.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常州日报社通过播放、刊登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市***: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对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域,协助当地人民**疏散居民;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员进行立案侦查;负责“110”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协助灾后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预警体系建设资金、应急处置资金和生态修复资金等市级经费保障,做好经费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地质环境、山体生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专家制定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重建方案;负责事故调查、定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督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损害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管理;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公路以及除长江以外市内其他通航水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港口管理部门开展港口、码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等部门做好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的征集和调度;负责所管辖航道、桥梁、道路的保畅通工作;配合常州海事局做好长江常州段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应急调度工作;参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被污染水域监视监测和评价工作,协调关闭河道闸(站);负责提供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涉及河流、湖泊的水量、水质和水文动态等相关水文资料及有关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渔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瓶装饮用水、便捷食物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的现场急救、转运救治、洗消等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事件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搜集与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相关联的信息资料,承担在职权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特种设备技术分析和现场指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和处置人员的车辆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事件现场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提供受污染区域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

  常州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长江常州段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分析,为地震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地震影响场和强余震等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为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接收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分析处理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系;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6.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3辖市(区)指挥机构

  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一、二、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涉事单位做好污染截流和环境风险控制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社会治安组、调查评估组等现场应急工作组。

  现场各应急工作组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总体协调、督办核查等工作,履行沟通衔接、工作保障、会议组织、材料起草、信息汇总和资料管理等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敏感水体(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进行快速监测,提出初步应对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污染物扩散范围,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应急测绘,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等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协调军队、**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紧急生产工作;做好受影响居民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事件应对市级经费保障。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开展伤病员医学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点,提供现场救护保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

  社会治安组:由市***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调查评估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主要职责: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污染物性质、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以及影响范围、责任、教训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恢复重建等问题。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和增加工作组。各工作组除上述职责外,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没有参加工作组的各职能部门主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2.5 专家组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聘请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化学品、水生态、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环境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对危机解决后的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3监测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3.3.1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依托自动监测站点密切监控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3.3.2监控预警应急*台

  完善重点风险区域的监控预警*台系统,实现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知道。

  3.2监测监控

  市、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质量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原则,开展对各类环境预警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入河、入江、入湖(库)重要河道,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固废和重金属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管理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监测监控。建立日常环境预警制度,积极开展预警预报。

  3.3预警分级

  预警信息的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4预警信息处理

  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各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工作,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警信息的研判。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过市有关部门、辖市(区)人民**、举报热线、媒体和公众等多种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当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时,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应开展对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3.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负责。

  4.长江常州段水域、内河航道船舶污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分别由常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因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水利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6.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负责。

  3.5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咨询电话等。

  2.预警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建议,报送市指挥部审批。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向省人民**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必要时,预警信息可通报毗邻市(县)。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省、市人民**批准。

  3.承担预警信息发布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经审核批准的预警信息,发送至本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台统一发布,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信息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6预警措施

  3.6.1四级预警措施

  发布四级预警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市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4.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全面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调集环境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设备,确保环境应急保障工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避免、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常识。

  3.6.2三级预警措施

  发布三级预警后,在采取四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组建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的准备;

  2.各相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和会商,及时上报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一切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6.3一级、二级预警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后,在采取三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进一步评估受影响范围,根据评估结果,扩大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群范围,并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2.增加应急监测频次,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需要调整监测点位;

  3.根据需要,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后备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适时向上级部门请求应急响应支持。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其他人员接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或从其他途径获悉有关信息后,应记录好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人员伤害、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及时调度信息,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影响及危害程度,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但必须同时报告被越过的**和部门。

  4.1.1信息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初报

  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初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关监测数据等初步情况。

  2.续报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

  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4.1.2报告程序

  1.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2.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立即进行报告。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30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于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15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地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组织研判并经市指挥部同意,1.5小时内向市人民**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对地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市指挥部汇报,同时组织专家进行研判,经市指挥部批准后,30分钟内报告市**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4其他事件,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2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向市**及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

  5.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或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重大(二级)或者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6.对于发生在敏感区域、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事发地人民**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快速实施处置工作,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

  4.3分级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或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组织专家研判,根据判定的事故级别,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建议。

  4.3.1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人民**决定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成立市指挥部,市**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按照本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省**报告。省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处置工作。

  4.3.2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指挥长,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实施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措施,并组织专家会商,制定可行的救援方案,协调调度各方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3.3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指导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开展具体处置工作,同时保持与事发地辖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市指挥部按照本应急预案流程予以支援。

  4.4处置措施

  1.赶赴现场

  本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协调,责成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确定现场组长。各现场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提出启动其他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

  2.人员转移及安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社会治安组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污染处置组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医疗救护组做好伤病员救治;应急保障组做好人员安置供给等保障工作。

  3.污染处置

  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调集环境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进一步做好现场污染处置工作。开展现场调查,查明涉事单位、事故原因等,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污染特征,制定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要求相关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现场监测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制定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点位布设、频次等。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其扩散趋势,出具应急监测简报。研判、预测污染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污染事件的类型、状况、性质、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向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进行报告,提出污染控制、处置建议。

  5. 专家咨询

  必要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还应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会商,专家组分析事件情况,为指挥机构、专业应急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

  6.根据需要调集相关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其他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7.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污染事件动态及时调整下一步的对策,直至污染得到控制或污染消除。

  4.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辖市(区)人民**会同市委宣传部门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方案,与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在省委、省**的指导下,市人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可根据事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在市委、市**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下,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4.6.2应急终止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善后处置和恢复

  5.1环境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等有关规定,事发地人民**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2事件调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2014〕第32号)等有关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存档备案。必要时,市指挥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本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5.3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和现场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事发地辖市(区)人民**根据本地区遭受的损失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善后工作,与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负责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事件后续处置建议,并对现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环境风险企业要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环境风险企业间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确保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资金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的战略物资储备资金编制项目预算,报财政局按程序审批后执行。市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负责对环境应急管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应急处置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准备,主要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

  6.3物资保障

  各辖市区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

  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有关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装备。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体系管理,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中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做好物资调配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与相关单位建立技术协作网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负责统计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联系电话等通讯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市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6.5联动机制保障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毗邻市(县)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应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让群众正确认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7.2专业培训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监测等专门人才,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3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环境应急技能的目的,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完成后,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由组织单位进行演练的评估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和日常管理。预案报市人民**批准实施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辖市(区)人民**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2奖惩

  市指挥部负责对市各有关部门环境应急机构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8.3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环境事件发生或减轻环境事件后果。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以上、以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市生态环境受到影响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公众参与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做好全市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登记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治等基础工作,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环境安全。

  1.4.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

  在市人民**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协调联动各辖市(区)人民**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辖市(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1.4.3*战结合,提升能力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之中。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和使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和指挥能力。

  1.5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我市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2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辖市(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辖市(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5.5其他类型突发环境事件

  对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人群造成影响的;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事件的;地方人民**一时无法判明等级且认为有必要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视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1.6应急预案体系

  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相关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本预案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2组织体系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辖市(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等组成。

  2.1市指挥机构

  2.1.1市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必要时由**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分管生态环境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单位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市指挥部在业务上指导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要求;

  2.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势态,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启动和终止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5.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6.及时向市委市**和省**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2.1.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督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及常州日报社通过播放、刊登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宣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市***: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对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域,协助当地人民**疏散居民;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人员进行立案侦查;负责“110”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传递工作;负责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和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协助灾后重建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预警体系建设资金、应急处置资金和生态修复资金等市级经费保障,做好经费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地质环境、山体生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源排查,组织专家制定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重建方案;负责事故调查、定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督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损害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管理;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公路以及除长江以外市内其他通航水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港口管理部门开展港口、码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等部门做好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的征集和调度;负责所管辖航道、桥梁、道路的保畅通工作;配合常州海事局做好长江常州段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应急调度工作;参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被污染水域监视监测和评价工作,协调关闭河道闸(站);负责提供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涉及河流、湖泊的水量、水质和水文动态等相关水文资料及有关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渔业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做好瓶装饮用水、便捷食物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的现场急救、转运救治、洗消等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事件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搜集与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相关联的信息资料,承担在职权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特种设备技术分析和现场指导。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和处置人员的车辆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事件现场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提供受污染区域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

  常州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长江常州段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分析,为地震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地震影响场和强余震等信息。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为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执行市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接收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分析处理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系;

  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6.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

  2.3辖市(区)指挥机构

  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辖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一、二、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涉事单位做好污染截流和环境风险控制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市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社会治安组、调查评估组等现场应急工作组。

  现场各应急工作组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总体协调、督办核查等工作,履行沟通衔接、工作保障、会议组织、材料起草、信息汇总和资料管理等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敏感水体(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进行快速监测,提出初步应对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的调查;根据现场情况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及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污染物扩散范围,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污染处置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应急测绘,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技术研判和事态分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切断污染源,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停、限产等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应急避灾场所;协调军队、**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海事局、常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国家电网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紧急生产工作;做好受影响居民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负责事件应对市级经费保障。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开展伤病员医学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点,提供现场救护保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

  社会治安组:由市***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组织专业力量稳妥处置;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调查评估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常州海事局等部门和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组成。主要职责: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污染物性质、可能产生的环境危害以及影响范围、责任、教训等;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恢复重建等问题。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可视情调整和增加工作组。各工作组除上述职责外,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没有参加工作组的各职能部门主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2.5 专家组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聘请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化学品、水生态、医疗救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市环境安全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议;参与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意见;对危机解决后的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3监测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3.3.1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依托自动监测站点密切监控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3.3.2监控预警应急*台

  完善重点风险区域的监控预警*台系统,实现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知道。

  3.2监测监控

  市、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现有的环境质量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各辖市(区)人民**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原则,开展对各类环境预警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入河、入江、入湖(库)重要河道,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危险固废和重金属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管理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监测监控。建立日常环境预警制度,积极开展预警预报。

  3.3预警分级

  预警信息的级别,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4预警信息处理

  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各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控工作,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警信息的研判。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过市有关部门、辖市(区)人民**、举报热线、媒体和公众等多种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当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时,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应开展对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3.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负责。

  4.长江常州段水域、内河航道船舶污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分别由常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因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水利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6.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负责。

  3.5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咨询电话等。

  2.预警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建议,报送市指挥部审批。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同时向省人民**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受市**委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必要时,预警信息可通报毗邻市(县)。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省、市人民**批准。

  3.承担预警信息发布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经审核批准的预警信息,发送至本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台统一发布,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信息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6预警措施

  3.6.1四级预警措施

  发布四级预警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市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4.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全面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调集环境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设备,确保环境应急保障工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避免、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常识。

  3.6.2三级预警措施

  发布三级预警后,在采取四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组建专家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的准备;

  2.各相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和会商,及时上报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一切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6.3一级、二级预警措施

  发布一级、二级预警后,在采取三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辖市(区)两级人民**及有关部门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进一步评估受影响范围,根据评估结果,扩大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群范围,并对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2.增加应急监测频次,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需要调整监测点位;

  3.根据需要,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后备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适时向上级部门请求应急响应支持。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市指挥部办公室或其他人员接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或从其他途径获悉有关信息后,应记录好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物、人员伤害、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立即进行核实,及时调度信息,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影响及危害程度,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但必须同时报告被越过的**和部门。

  4.1.1信息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1.初报

  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初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有关监测数据等初步情况。

  2.续报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

  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4.1.2报告程序

  1.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事发地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2.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立即进行报告。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30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于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的,15分钟内向事发地人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地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组织研判并经市指挥部同意,1.5小时内向市人民**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对地方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立即向市指挥部汇报,同时组织专家进行研判,经市指挥部批准后,30分钟内报告市**和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4其他事件,辖市(区)生态环境部门2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向市**及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办报告。

  5.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或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重大(二级)或者特别重大(一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6.对于发生在敏感区域、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事发地人民**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快速实施处置工作,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

  4.3分级响应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或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组织专家研判,根据判定的事故级别,及时向市指挥部提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建议。

  4.3.1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人民**决定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成立市指挥部,市**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按照本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向省**报告。省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处置工作。

  4.3.2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较大(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分管生态环境的副**担任指挥长,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实施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措施,并组织专家会商,制定可行的救援方案,协调调度各方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3.3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判定为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市指挥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指导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开展具体处置工作,同时保持与事发地辖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市指挥部按照本应急预案流程予以支援。

  4.4处置措施

  1.赶赴现场

  本预案启动后,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协调,责成事发地辖市(区)人民**、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确定现场组长。各现场应急工作组根据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提出启动其他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

  2.人员转移及安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社会治安组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污染处置组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医疗救护组做好伤病员救治;应急保障组做好人员安置供给等保障工作。

  3.污染处置

  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调集环境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进一步做好现场污染处置工作。开展现场调查,查明涉事单位、事故原因等,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污染特征,制定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要求相关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现场监测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制定监测方案,明确监测范围、点位布设、频次等。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其扩散趋势,出具应急监测简报。研判、预测污染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污染事件的类型、状况、性质、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实际情况,向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进行报告,提出污染控制、处置建议。

  5. 专家咨询

  必要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还应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会商,专家组分析事件情况,为指挥机构、专业应急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

  6.根据需要调集相关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或其他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7.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污染事件动态及时调整下一步的对策,直至污染得到控制或污染消除。

  4.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辖市(区)人民**会同市委宣传部门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方案,与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行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在省委、省**的指导下,市人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可根据事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在市委、市**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下,事发地辖市(区)人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6应急终止

  4.6.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

  4.6.2应急终止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终止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善后处置和恢复

  5.1环境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等有关规定,事发地人民**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5.2事件调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2014〕第32号)等有关规定,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存档备案。必要时,市指挥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本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5.3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和现场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事发地辖市(区)人民**根据本地区遭受的损失情况,及时组织实施善后工作,与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负责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事件后续处置建议,并对现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监督。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环境风险企业要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环境风险企业间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确保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2资金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的战略物资储备资金编制项目预算,报财政局按程序审批后执行。市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负责对环境应急管理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应急处置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准备,主要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

  6.3物资保障

  各辖市区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

  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有关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应急装备。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体系管理,按《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中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做好物资调配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高应急监测能力,与相关单位建立技术协作网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负责统计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联系电话等通讯保障工作,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市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6.5联动机制保障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毗邻市(县)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应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让群众正确认识如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7.2专业培训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监测等专门人才,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3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环境应急技能的目的,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完成后,针对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由组织单位进行演练的评估和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和日常管理。预案报市人民**批准实施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辖市(区)人民**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2奖惩

  市指挥部负责对市各有关部门环境应急机构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8.3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环境事件发生或减轻环境事件后果。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

  以上、以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4预案实施时间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按照《绩溪县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指挥、调度,**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并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施救,*战结合,预防为主,系统联动,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四级,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成立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成员由镇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镇直单位、各村组成,对事件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电话:8411218。

  (2)指挥中心职责

  分四级设置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指挥系统。事件发生,事发地村负责人报告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紧急响应、当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由镇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并及时上报市、县环保局,并请求技术支援与设备、人员上的支持。

  一般、较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总指挥长,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涉案企业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列*,并及时报告市、县环保局,必要时请求技术支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得要求迅速启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整理、修订、补充和完善。

  (3)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发生事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环境时间发展情况报告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四、应急响应的程序

  1、分级响应原则

  按照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与破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特别(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自动生成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

  2、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镇**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领导报告,并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请求上级环保局支援。对污染源警戒区域进行污染跟踪,每24小时向应急小组报告一次突发性事件发展状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突法事件消失。

  3、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个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金沙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

  (2)其他事件的处置,按以上预案执行。

  4、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来进行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道工作。

  五、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连续根据监察和现场检测组跟踪监测,环境污染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指挥中心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领导小组签定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按照《绩溪县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指挥、调度,**部门及时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四级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并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施救,*战结合,预防为主,系统联动,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类四级,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成立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成员由镇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镇直单位、各村组成,对事件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电话:8411218。

  (2)指挥中心职责

  分四级设置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指挥系统。事件发生,事发地村负责人报告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紧急响应、当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由镇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并及时上报市、县环保局,并请求技术支援与设备、人员上的支持。

  一般、较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由副镇长王以新担任总指挥长,成员由预案涉及部门组成,涉案企业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列*,并及时报告市、县环保局,必要时请求技术支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得要求迅速启动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整理、修订、补充和完善。

  (3)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发生事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环境时间发展情况报告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5)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四、应急响应的程序

  1、分级响应原则

  按照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与破坏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特别(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自动生成金沙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

  2、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

  镇**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领导报告,并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请求上级环保局支援。对污染源警戒区域进行污染跟踪,每24小时向应急小组报告一次突发性事件发展状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突法事件消失。

  3、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个及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的处置,按《金沙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

  (2)其他事件的处置,按以上预案执行。

  4、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来进行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道工作。

  五、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察组连续根据监察和现场检测组跟踪监测,环境污染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组连续跟踪监测,主要污染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指挥中心可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请示领导小组签定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

  1. 目的

  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2. 组织

  2.1机构名称:环保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2.2组长:总经理

  2.3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

  2.4成员: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用相关专家。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环保管理部门。

  3.事故分级

  3.3.3 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 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中毒(重伤)5人及以上;

  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3.4 较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 死亡1人或2人,中毒(重伤)3人及以上、5人以下

  2)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3.5一般环保事故(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 无人员死亡,有3以下人重伤,有多人轻伤。

  2) 引起部分群众不满。

  4. 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工作

  1)建立污染源、放射源台账。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掌握我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 预警

  1)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进入预警状态。

  2) 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企业预警公告,同时由组长决定是否通知地方****环保管理机构。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3 我厂可能性事故

  1)最大可能污染物:硫化装置泄漏。

  2)可能原因: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槽罐中料浆无控制大量排出,事故池不能满足需要而溢流外排。

  3)可能最大外排量:硫化气体53m3。

  4.4 控制硫化污染事故的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硫化装置泄出。

  2)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对硫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对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3)如有可能外泄漏时,应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通知附*居民,报告当地**。

  4)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I 、II级 由企业应急小组响应。

  III级 由所在单位响应。

  5.2 响应程序

  1)保持各部门、应急小组成员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相关专业人员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5.4 指挥和协调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小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6. 安全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镜、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护服等,防止化学伤害,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如有化学伤害发生,要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护措施,必要进通知120急救中心或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3)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岗,防止不了解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误用污染物品。

  4)受灾或受污染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小组或地方**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7. 污染监测

  事故发生后,环保管理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直止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8. 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9. 应急保障

  1)物资准备

  a.硫泄漏可用洒水中和稀释;

  b.消防水枪两把;

  c.防护镜3副,呼吸面具3只,耐酸碱鞋3双。

  2)通讯保障

  所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3)人力保障

  应急响应后所有部门配合现场指挥给以人力支持,服从调配。

  10.应急结束

  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污染环境物已停止外排,排出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已消除,应急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

  11.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健全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镇辖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珍溪镇环境安全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积极预防,**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石以超(镇党委副**、镇长)

  副指挥长:蒋腾蛟(镇党委副**)、周辽(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武装部长)、王前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郎广荣(镇党委委员、政法**)、刘萍(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邹鹏(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彭胜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负责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参与调查处理除船舶、渔业污染事故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2.镇应急办。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应急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

  3.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镇农服中心。对农作物受灾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协助村上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镇规划环保办。负责应急后备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引发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因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品落水引起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珍溪派出所对事故处置中的人员疏散、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和危险物品转移。负责管辖水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长江干线水域上交通管制,避免无关船舶进入管辖水域,确保长江干线过往船舶安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水上监测作业并协助实施相关饮用水源保护措施。

  6.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调和督促所属排污单位控制污染源头,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镇人居办。负责公厕及粪便处理设施等市政设施损坏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参与有关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镇财政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将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9.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事故受灾程度,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10.珍溪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有毒有害物品车辆运输中发生的泄漏、遗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珍溪中心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

  12.各村(居)。在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13.污染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及时启动本单位污染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本单位专家及职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理。

  珍溪镇人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何伟担任办公室主任,郑文珍具体负责本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本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本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镇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运行机制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根据预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报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报告镇**。

  (二)镇有关部门要负责本镇或本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镇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镇**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向区**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由区**牵头应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本预案,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珍溪镇人民**负责应对工作,镇**应当迅速明确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督促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各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二)应急处置

  镇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所长、各相关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居)委会主任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物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镇**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要会同综合执法大队、珍溪派出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镇**要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珍溪中心卫生院、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陆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镇综合执法大队要会同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珍溪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长江流域水上运输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规划环保办要会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珍溪中心卫生院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三)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五、善后工作

  (一)镇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按专项处置方案的要求,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三)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提交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

  每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加强不同层面的预案演练培训工作,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能力。

  七、附则

  (一)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区、市)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区县(自治县)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自治县)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镇**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三)预案解释权属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属涪陵区珍溪镇人民**。

  (四)预案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单位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单位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单位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单位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单位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和上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5)

——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实用五份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饮用水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供水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务员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永丰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1)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铊等)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污染事件。

  (2)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暴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1.***分级

  按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级)、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级)、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和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V级)四个级别。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1.4.1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因突发性事件造成主要水源地大范围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取水必须立即中止或在12小时内中止的,连续中止时间预计在5天(含)以上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Ⅰ级)。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3)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失去饮用水源地水质功能;

  (4)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面积“水华”等情况,影响饮用水源水质,造成5万人以上供水连续停止72小时以上;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饮用水源,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4.2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3)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主要水质指标不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或预计在12小时后需要停止取水的,且连续中止时间预计少于5天多于48小时的;

  (5)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5面积的“水华”等情况,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1.4.3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产生恶化,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不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5)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10面积的“水华”等情况;不经适当处置可能影响取水口正常运行的;造成自来水厂处理后的出厂水主要水质指标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镇1万人以上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

  1.4.4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V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产生异常,饮用水源地部分次要水质指标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5)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20面积的“水华”等情况,造成经自来水厂处理后的出厂水水质指标仍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把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县委、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建立县、乡镇两级应急处置预案,分级响应,乡镇人民**和县**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4)依靠科技,加强合作。重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科技投入,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措施,充分发挥专业科技人员作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二、组织体系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2.1.1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

  副总指挥:县人民**常务副**、县**分管生态环境、卫生、住建、应急管理、政法、水利工作的副**。

  成员:县**办主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卫健委主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副局长。

  2.1.2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指定现场指挥、副指挥、专家和工作人员。

  (3)贯彻落实县**有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4)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并进行指导监督。

  (6)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新闻宣传工作。

  (7)研究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8)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9)指导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2.2.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日常事务由县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股、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办理。

  2.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汇集上报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2)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决策,落实相关部署,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有关工作,有效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3)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新闻宣传工作。

  (4)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制订、修订和管理本预案;

  (5)指导乡镇人民**和县**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7)承担县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办:承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按总指挥指令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一次调度指令;及时向县委、县**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指示和批示。

  (2)县生态环境局:履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县**主任报告,接县**办第一次调度指令后通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对污染事件进行等级评估,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组织对由于水质污染引起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排污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进行水质监测分析,对防止污染扩散提出对应措施;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控制污染,并配合事发地**,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负责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提出意见。

  (3)县应急管理局:参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4)县***:参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对危害饮用水源安全的人为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案件侦破;组织指挥消防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灭火、防爆等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及救援场所的治安,组织指挥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对生物病原菌污染饮用水源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突发污染事件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负责污染物毒性分析,提出污染控制对策建议;组织抢救伤员和中毒病人,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相关病原体的检测、检查,提出疾病防治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传播蔓延。

  (6)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配应急车辆,确保应急工作人员及物质调配用车,组织提供指挥部成员集中办公的生活物资。

  (7)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调配应急抢险生活物质的调配,发放各种救灾物资。

  (8)县财政局:负责提供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系统建设运行经费的保障,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9)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对饮用水源藻类暴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提供饮用水源污染预警和处置所需的水文资料和联系水质监测部门取得水质监测数据;开展对相关河流、水体的应急处置;提出启用备用水源和使用地下水应急供水的时机;参与饮用水源地善后处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10)县住建局:负责监管县供水公司做好水厂原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事件发生期间,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意见,督促县供水公司采取停水、减压供水、启用备用水源供水等应急措施,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11)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公路部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危险路段设置公路防撞栏;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排除通往饮用水源地的沿途路障,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12)县工信局:负责协调事件处置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协同做好对企业的限水、停水工作。

  (13)县气象局: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地气象情况与动态变化的实时监测,提供气象要素变化预测意见。

  (14)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2.4应急专业组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处置需要,组成相应的应急专业工作组。主要包括:

  (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及有关河道;指导污染区域警戒工作,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提出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或结束应急行动的建议;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该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县**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和当地乡镇人民**等单位参与。

  (2)事故控制组:负责迅速控制污染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消除或减少污染危害,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制;及时将险情发展情况或救助进展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组,并提出下步处置建议。该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当地乡镇人民**等单位参与。

  (3)监测监察组:负责查明事件的发生原因、污染种类、危及范围、影响程度和人员受害等情况,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提出现场处置建议方案;严格控制污染点源排放,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采取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污染事件的调查取证,监督指导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该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环境监测站、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供水公司等单位参与。

  (4)案件侦查组:负责对危害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的人为事件的现场勘查、取证、侦控、缉捕、情报等任务。该组由县***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当地乡镇人民**等单位参与。

  (5)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紧急抢救伤员和中毒病人;检查、监测相应区域内饮用水、食物、农作物等受污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人员中毒现象。该组由县卫健委牵头负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单位参与。

  (6)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器材及时到位,应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电力、通讯设施安全畅通,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该组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等单位参与。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和理赔,对水源地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开展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事件调查和责任追究。该组由当地乡镇人民**或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县***、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

  (8)专家咨询组:负责重要信息研判,参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等级评定,预测事件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为县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响应行动、防护措施、应急响应终止、善后工作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该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根据事件性质,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与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

  三、预防预警

  3.1预防

  3.1.1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巡查与水质监测。水厂应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应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等部门应定期联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检查,发现污染隐患和水质感观指标突变,必须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并上报;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3.1.2加强饮用水源环境风险评价和信息库建设。县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应摸清全县城乡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基本情况、分析可能造成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切实加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风险评价管理。注重收集饮用水源水质常规监测数据;采集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相关的信息资料,建立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数据信息库系统,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咨询依据和信息保障。

  3.1.3加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应做好事件监测技术、人员、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饮用水源污染监测设备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能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的软、硬件建设,提高预警和处置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战略备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规划,必要时启用备用水源或地下水,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3.2预测

  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应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信息,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预警

  3.3.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迹象,应立即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供水公司等部门或事发地乡镇人民**报告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信息。(生态环境局电话:2219192水利局电话:2511898供水公司电话:2520302)

  3.3.2县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应通过监测、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及时向县人民**报告。

  3.3.3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分析结果,及时向县人民**提出预警建议。预警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3.3.4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为快速告知受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县城内各媒体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及时发布事件预警信息。

  3.3.5进入预警状态后,县应急指挥部、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人民**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根据***授权负责发布。

  (3)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加密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地的影响。

  (4)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5)针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及有关河道。

  (6)调集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当地乡镇人民**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控制事态扩展,并向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启动本乡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4.1.2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机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污染源控制、救护、警戒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还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及时报告县**。

  4.1.3县**根据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报送的基本情况,迅速做出综合分析,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实施先期处置。

  4.2分级响应

  4.2.1发生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由县生态环境局确认,启动县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需市有关部门援助的,报请市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给予支援。

  4.2.2发生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启动市级相应预案。

  4.2.3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由市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市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省级相应预案。

  4.2.4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必须立即启动。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应先期启动。县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同时启动相应预案。

  4.3响应程序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须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程序响应:

  (1)开通与事发地乡镇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领导、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

  (2)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派出领导和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

  (3)及时向县人民**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研究应对措施,为应急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和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的救援力量实施增援。

  (6)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可能影响到下游县(市、区)时,经县人民**同意后,及时向下游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4.4信息报送

  4.4.1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县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报告。

  4.4.2县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刻派出人员赶往现场调查情况,控制事态,对事件级别作出初步判断,并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和市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报告;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可以同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和国家生态环境部报告。

  4.4.3上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要快速、如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于初步判断属较大级别以上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三类。

  (1)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初报可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水源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等初步情况。

  (2)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4.5指挥协调

  4.5.1指挥协调机制

  (1)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等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事件所在地乡镇人民**,派出领导、专家到现场指导和协调应急处置行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在县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各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类保障力量,实施现场应急处置行动,调集应急处置物资器材,反馈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提出请求人员、物资、设备支援的建议;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2)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接到县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指挥组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指挥协调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二次污染、次生和衍生事件的发生。

  (3)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后,专家组迅速对事件信息、事态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县应急指挥部决策参考;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等级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4)事件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及时主动向县应急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行动相关的基础资料,供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参考。

  4.5.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派出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参与应急处置的现场指导;

  (3)协调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及时间;

  (6)向县**和上级生态环境等部门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7)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

  4.6应急措施

  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等级,事发地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

  (1)采用调水引流、人工增雨、设置围堰、水体增氧、藻类打捞等措施,改善局部水域的水质。

  (2)供水公司强化自来水的深度处理,保证出厂水水质达标,必要时采取限水、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等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3)进一步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从严从重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4)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启用战略备用水源地,采用地下水应急供水等措施保证正常供水和饮用水安全。

  (5)加**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产生的疫情和防治信息。

  4.7应急监测

  4.7.1监测组织

  建立由县环境监测站、县疾控中心、县供水公司等单位组成的全县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网络,实行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相关监测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全程监测,并及时向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情况分析报告。必要时可请求市环境监测站或省环境监测中心支援应急监测。

  4.7.1监测方式

  (1)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性质、污染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地形特点,确定污染危及范围,布设相应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监测能力和污染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扩散情况和监测数据的变化,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并报告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污染物变化情况,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8扩大应急

  4.8.1因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或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报告,请求县**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8.2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县应急指挥部可提请县**请求各方力量及驻县部队的支援。

  4.8.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下游县(市、区),县应急指挥部可提请县**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及邻县应急指挥部增援。

  4.9安全防护

  4.9.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应根据需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4.9.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组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10信息发布

  4.10.1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10.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管理,负责做好媒体接待工作。

  4.10.3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

  4.10.4除县应急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各成员单位及各救援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对外提供、发布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信息。

  4.11应急终止

  4.11.1应急终止条件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本次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4.11.2应急终止程序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指挥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应急监测结果,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报请县应急指挥部批准。

  (2)现场指挥组接到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3)必要时,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终止的公告。

  (4)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工作组应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五、后期工作

  5.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或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县**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造成的伤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5.2事件评估

  县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对污染区的清理、污染物的处置、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和措施,并指导做好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预案需修改的内容,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报县**和上级主管部门。

  5.3结案归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检验报告、信息分析、决策记录、执法文书、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

  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应急成员单位应建立和调整充实专业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掌握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知识和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

  6.2医疗卫生

  县卫健委应建立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6.3治安维护

  县***应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交通运输

  县交通局应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并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时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6.5装备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县工信局负责建立事件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

  6.6技术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建立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数据库,组织相关专家对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方法进行研究;注重引进饮用水源安全领域的先进技术,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7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由县生态环境局提出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预算。事件处置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七、监督管理

  7.1宣传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饮用水源保护科普宣传,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政策法规、水源污染事件预防与避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能力。

  7.2培训

  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应加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事件应急处置、监测、检验等专门人才。

  7.3演练

  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实战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完善预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实战能力。

  7.4奖惩

  对参加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8.1预案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县生态环境局应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县**批准。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怀化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3.1固定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工业企业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1.3.2陆域流动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公路运输车辆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事件。

  1.3.3非点源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及周边的农业面源、居民生活污染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暴雨冲刷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污水短期内集中排放造成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水质污染的事件。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Ι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Ι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活动的;③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④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⑤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③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的;④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或3类危险放射源失控造成的污染事故。

  (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①发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②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③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①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因水污染事件造**员中毒(重伤)的;②乡镇饮用水源取水中断的。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先,坚持科学处置,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依靠科技优先,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县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由县人民**负责处置或参与处置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需要县人民**协调处置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县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分管副**担任指挥长,县**办联系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县***交通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中国联通新晃分公司及事发地乡镇人民**相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职责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3)及时制定处置方案,研究处理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大事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工作;

  (5)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2.2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下面分成10个工作组,即专家咨询组、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办:协调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控制污染源对水质的影响,并在新闻媒体定期发布水质报告;对由于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性污染事件,提出事件性质、等级和危害的意见,相关部门分析原因,确定污染源和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治污染扩大;负责对污染事故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做出处罚;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负责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承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请示县人民**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跟进了解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报告,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关于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指示和批示;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县***交通管理中心: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对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

  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国电信新晃分公司、中国移动新晃分公司、中国联通新晃分公司: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民政局: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资,负责受害群众的生活救济。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组织协调通往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及保持畅通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收集、消除道路和水路污染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临时避难所建设。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以及伤残、中毒的医学诊断,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流域突发水环境应急预案;参与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质、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指导制定饮用水紧急供水方案并协调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保护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负责解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核定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的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区域的短、中期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监测信息。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协商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可能引发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支援抢救、灾害控制等工作;负责对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场火灾与危险化学品泄漏控制,或可能导致火灾或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隐患处置。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组织核定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中畜禽水产的受污染情况;协助做好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村居民和牲畜生产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

  国网新晃县供电公司:保障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正常用电。

  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调度和保障涉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群众饮用水供应工作,落实水污染后企业自身应急处置措施,保障群众饮用水的安全。

  3.运行机制

  3.1预防、监测与预警

  加强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由县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开展常规监测,并与卫生健康(疾控中心)、水利等部门的监测数据共享。

  加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实行分级防治;依据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业污染源实施最严格的整治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对种植业、养殖业、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农业污染源进行合理整治;巩固过去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严格执行和落实生活污水管网集中收集科学处置措施。

  加强信息监测与预警: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危化品运输泄露、金属矿渣入河、农业面源污染等各类情形,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信息及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及风险评估工作,达到预警条件的,及时发布预警。

  3.2应急响应

  3.2.1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或事故发现者应立即向生态环境或应急部门报告,在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规定上报。

  3.2.2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Ⅰ级(一级)、Ⅱ级(二级)、Ⅲ级(三级)、Ⅳ级(四级)。

  3.2.3现场应急指挥

  根据需要,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牵头,事发单位及当地乡镇人民**配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指挥,指定有关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工作

  接到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全力控制污染源和事态发展,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并将事发时间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县指挥部。

  发生事故或违法排污造成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以下先期处置工作:

  ①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依法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②立即启动企业内部或保护区内应急收集系统,保障对污染物或泄漏物的集中收集,采取限产、停产、在厂界设立拦截设施等措施,防止污染或泄露进一步扩散;

  ③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④服从当地**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当地**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突发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实施如下措施:

  ①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收集事发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②当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受到污染时,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管理部门、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立即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控措施,采取拦网围油、隔离污水、治理污染。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采取增加投放絮凝剂或减压供水等方法尽快消除污染威胁;通知相关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当饮用水供水中断后,多渠道组织提供安全饮用水,并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心理;

  ③污染控制组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及时控制污染物继续外排或泄露,切断污染物进入水源的途径;除依靠水体自净能力处理外,还要针对性的采取人工投中和剂、人工治理等方法减少危害程度和范围,并对供水管网进行消毒处理;

  ④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救治受伤害人员,对因饮用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疾病、疫情进行应急处置;

  ⑤治安维护组负责划定现场污染警戒区、隔离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⑥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专家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建议;

  ⑦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污染控制小组负责及时进行污染现场清理和处置,避免产生次生环境污染。

  3.2.5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综合协调小组通过咨询专家,根据事件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级别,配备合理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防尘面具、酸碱防化服等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并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紧急情况下正确辨识危险物质与合理选择防护措施的能力,以及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等。

  污染控制小组、应急监测组等应急救援人员,在收集到事发现场更多的信息后,迅速报告综合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小组始终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通信联系,及时通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受威胁群众安全防护:由治安维护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小组、后勤保障组配合,组织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通知受影响区域居民停止取水,必要时向停水居民供应洁净水或桶装水。

  3.2.6应急监测和评估

  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条件和地理特点,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点位布设等),对污染水源或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对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视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包括增加监测项目和加大监测频次,提高监测精度,掌握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

  应急监测评估: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监测与评估结果上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为制定和调整下一步应急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3.2.7信息发布

  宣传报道组根据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组织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引起群众恐慌,为事件处置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

  3.2.8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且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消除,无继发可能,特征污染物监测持续稳定达标;

  ③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经无继续的必要;

  ④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保持在限定的偏低水*。

  (2)应急终止程序

  ①经有关专家分析论证,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时,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相应机构确认,由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②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③应急状态终止后,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对事故及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无须采用其他补救措施,转入常态管理为止。

  3.3后期处置

  县民政局及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善后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对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及群众因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同时针对不同环境事件类型、发生地点及持续时间等要素,分别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对污染的县级饮用水源进行环境修复。

  4.应急保障

  4.1队伍及技术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在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监测、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建立应急专家库,聘请专家为事件处置决策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4.2资金及物质保障

  根据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资金、物资、装备充足供应。

  4.3治安及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十份(扩展6)

——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汇总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

  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指导全镇村组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金堡镇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镇各村组的供水实际,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镇长统一领导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各村组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金堡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学校、供电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办事机构。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周嵩任办公室主任,蒋宪芬、扬郴两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时了解掌握各村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镇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上级单位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相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数,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

  (一)1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村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六类: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讯

  五、应急预案体系

  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级:

  (一)镇级应急预案:镇人民**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备案。

  六、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金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应急领导机关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党政办)

  2.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认为破坏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村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报告。

  对应全镇各村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等级,应急相应划会为两级。镇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供水时间的指挥调度:及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级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镇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集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1级应急相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应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请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八、应急处置

  对于镇、农村供水主管网突然性发生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方便用户储水。

  4.维修好水井,方便群众就地取水。

  5.启用运水车,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 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分管副**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

  成 员:市人防办、市***、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市**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 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 监管和预报

  3.1 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 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 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 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 救援和处置

  4.1 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 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0469-4223621

  4.3 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 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 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 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 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 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 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 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 新闻发布

  由市**新闻办在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 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应急办报批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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