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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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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优秀记叙文 1

  我想,草籽枕头的青春,姨婆的青春和村庄的青春,大概是一起逝去的。

  譬如当姨婆掉落第一颗牙齿,村里倒下了第一幢年久失修的老屋;当无人问津的草籽枕头因姨婆的日夜摩挲而终于破裂,村里的人也像枕头里的稗草籽一样哗哗流去,散落四方……

  如果我们就把这叫作老去,那什么能被称为青春?

  在姨婆一口健壮整齐的牙齿能干净利落地咬断草茎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她能每天早上四点半利落地爬起,与村庄里的女人们叽叽喳喳热热闹闹地去收草籽时,我想她是青春的;在我每年都换上的新草籽枕头散发出草木与大地干净而辛辣的气息时,我想它是青春的;在村庄还鸡鸣狗吠,热闹非凡时,我想它是青春的……

  记忆中最清晰的是姨婆早上出门时的背影。彼时她年轻如斯,活力如斯,蹑手蹑脚地打开那扇老旧的木门。可我每次都会在木门的吱呀声中醒来,然后看到她梳着一个大辫子的挺直的背影和门缝中微露的一条狭长的晨曦。从孟夏到深冬,那天晨曦从微红变作深紫,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姨婆的背影从挺直变得微躬……

  站在姨婆的墓前,我撒下一把清香的草籽。肝癌夺走了她还不算太老的生命。可我知道,当村子里的人都千方百计地奔向城市,奔向羽绒枕头,姨婆就已不可能回到她的青春了。

  回望身后,曾经长满稗草的湿润小径上尘土飞扬。宽阔的水泥路上,新建的小洋楼里,新的村里人们,抑或是半个城里人们,开着汽车,枕着羽绒枕头,过着他们不一样的青春。

  心中莫名其妙产生一种释然。

  没有人永远不会老去,可永远有人正在年轻。我曾经那么固执地想抓住的,不过是我心中姨婆的青春,村庄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逝去了,但仍可在我心中不朽;而另一群人,亦在延续属于他们的,村庄新的青春。

  再一次枕上姨婆留下的草籽枕头,耳边适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仿佛那些草木仍在枕头中拔节生长。经冬历春,枕中却封存一段岁月,永老去。老旧的棉布轻抚我的脸,一如姨婆温暖的手。外面传来汽车的鸣笛声,新型收割机的轰鸣声,意外地不觉刺耳。

  青春逝去,青春不朽。

  高考优秀记叙文 2

  《诗经》中曾描写过这样一位年轻女子:她隔着湍急的河流,对着心爱的男子大喊:“你若喜欢我,我便摄衣渡河来找你;你若不喜欢我,我便另寻他人,向我提亲的人排了满大街哩!”文末发出“狂童之狂也且”的感慨。

  好一个将青春挥洒到极致,用专属青春的奔放,洒脱地去爱、去恨的女子!

  如此女子,必坚信青春不朽。用年轻人的狂妄、潇洒去践行人生的人,即使到了头童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朽蚀的青春。

  可现实似乎并不如此。明明是“日出之光”、“日中之阳”,却感叹着青春不再,用理性而僵硬的公式,计算着青春逝去的那一天,嘲笑着坚信青春不朽之人的天真无知。这样的人,色未衰而心已老。以老成持重的视角看待本该绚烂多彩的青春,以至于暮气与戾气过早地染指他们的生命。上世纪的伦敦,曾流行刚毕业的医科大学生蓄起络腮胡、戴上金丝镜的“时尚”,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老到医术。然而,与之俱来的是腐败、贿赂之芽的潜滋暗长。

  草让青春仆从于暮气。以“青春不朽”的观点看待生命,并不是虚妄地渴求永葆童颜,生命不逝;而是让一颗激越洒脱的,甚至“狂傲”的心永远跳跃。“不朽”与“逝去”其实并不矛盾,外在、表象、肉体可以逝去,内在、精神、灵魂却可以不朽。正如金岳霖先生在独居生活中与孩子们一起斗鸡,正如《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疯疯癫癫顽劣不堪却同时豁达善良。

  英谚中的一句“年老而勿衰”。年老之人尚不能衰颓,更何况青年们?青年是时代的晴雨表,是潮流的扬帆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那么,少年青春则国青春!若是人人都保持一颗“狂”心,则人人都是少年,时代便朝气蓬勃,生意盎然。

  朋友,无论你的年龄,绽放青春之花吧!愿“狂童”之心,去热烈地拥抱太阳!

  高考优秀记叙文 3

  窗外,雨来。耳畔,风过。

  外婆,我又想起了你。

  我记得看过您的一张照片:一袭旗袍,头发高高绾起,显得格外青春。而如今,您已离我两年,这两年,您还好吗?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您格外喜爱宋词。每每听您念道:“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我总会看到您的眼睛在发亮,耳鬓的白发在您充满感情的吟诵中似乎被染黑了,三尺讲台上,您为学生解释宋词,饱含深情,青春焕发,活力逼人。您告诉我,因为这份对宋词的执著热爱,你的青春长在。

  也许是某个星光熠熠的夜晚,天际划过一颗流星;也许是某个风轻霜微的凌晨,草叶上一颗欲落未落的露珠;也许是某个彩霞映染的黄昏,山坡上飞过的一只孤雁:您,总能在自然中找到美。

  您不愿意安装空调,于是您在院子里种满了花草,说这样才是生活。起初我并不懂您,却在某次失意独坐院中看蜂飞蝶舞时读懂了您的趣味。越是贴*自然,越能获得心灵的*和。在当今欲望滋生、物欲横流的社会,外婆,您是我的榜样。

  临终前,您望着窗外的梧桐。顺着您的目光,恰有一片黄叶从枝头飘落,缓缓地打着旋儿飞下,似一个小精灵在风中嬉戏。您说:“我也要归根喽。”从您的话中,我嗅不到一丝感伤,只有“释然”和“放开”在流转。我手中紧握的手陡然失去了力气,我望着您,您神态安详,不见丝毫痛苦。把您的手轻轻放进被窝里,我知道,您会在另一个世界看着我成长。我也会在某一天与您相遇,像以往一样,奔向您,向您撒娇。

  外婆啊,现在的我即将揭开人生日历上新的一页。当我也年纪一大把的时候,或许记不清您的模样,我的记忆也会随春风吹入柳梢头,融入黄昏后。那时,我只希望与外婆饮一盅酒,赏一簇花,叙一段情。

  窗外,雨停。耳畔,风息。

  我正青春,但我会像您一样用热爱,用简单的心,去面对生命与生活的真谛。

  搁笔。窗外,阳光凝聚在叶片的雨珠上,折射出七彩光芒。

  高考优秀记叙文 4

  我不是爱折腾的人,但有时我也喜欢看热闹,或许真的没有原因,只是觉得青春这场戏演得太过精彩,我还没有上场,欢呼声和喝彩声就早已雀跃了。

  王程是一个天才,我觉得像“二次函数”这类只有汪星人能看懂的奇怪的数字排列,他都能解得开,神人啊这是!

  王勇呢,帅得不像话,有时我会从他身上看到什么叫差别啊,我俩同年同月同日生,他一身秀气,我却一身土气!

  最可恨的是朱英俊啊,长得不帅还讨人爱,就因为取了个好名字,让人咬牙挤泪水的是,凭什么那么多女孩就追她一人啊,就像割麦子一样,一茬一茬地换!

  崔慧成这个小胡子最精明,凡是总不吃亏,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上课压根儿不听,却门门都能满90,天理何在啊!

  徐倩文,地地道道的才女啊,不知呢,是她靠王勇火了,还是啊,王勇靠她出了名,总之,这里面的关系挺复杂的!

  崔涵雨是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曾经连老班的面子都不让三分,郁闷的是,她居然还是,那些年,我班男生一起追过的女孩(除了我以外)!

  王蓉是典型的中国传统教育下的淑女形象,清纯的90后,更加生动地诠释了中国女性的端庄舒雅(根据朱英俊语录改编)!

  陈静的最大特点就是——黑得胡闹,就好像在开玩笑,但她却是比较开放的时代少女的典范,彰显了21世纪的蓬勃与朝气!

  要说每一个故事里都应该有一个胖子的话,那我就是这个故事中的“熊猫级(如今,胖子也稀有了啊)”的胖子,哈哈!

  故事的开端很简单——升学;故事的结局也很简单——升学。

  故事从十四岁的雨季开始讲起,为了学*,为了父母之命、老师之言,我们这一号人走到了一起。照个面,就算是认识了;笑一下,就表示默认了;极简单、极原始的交往方式。最初的时间里,我们都忙着互相认识,嗓门大的,自然乐于自报家门喽,嗓门小的,就保持着矜持与距离,不过,很快就被融合了。这是一个小小的集体,我们是演员,青春是舞台,老师就是督促我们完成节拍的导演。

  七年级,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没有书的年代,我们不去打架、不去看小说、不去谈恋爱,我们却以数以千计的“罚抄”来填补我们的等待。我们的等待,有时会演变成走廊外的一排排,亦或是,老班办公桌前乌压压的一片,或许也会是高声吟唱着“我挨骂,我骄傲”的豪语走出教室。我们将“好好学*”写在纸上,折成飞机,从一楼飞向二楼再接着飞回来。也许,青春的序幕早已拉开,我们却不舍地躲在幕后,不愿承认罢了。

  八年级,这是热闹繁现的一学年,除了那些拼命死学的“顽固派”以外,其他的人都去了九霄云外。我们开始看大大小小的热闹:有的人被表扬,有的人却挨批,被表扬的人或许不会得意,但挨批的人却总是愤愤不*,这就是明显的“好”与“坏”。有时候,竟连老师都分不清,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还是“一锅粥煮了一粒老鼠屎”。有些人开始探索,尝试着涉水过岸,有些人却还是等待,在原地徘徊。

  九年级,真真正正是热线腾飞的时代:我们拼搏、我们学*,有些人也在谈恋爱;我们努力、我们奋斗,有些人也在搞破坏;我们摇旗、我们呐喊,其实都在看比赛。这不外乎是一场马拉松的最后角逐,卯足了积攒了三年的劲头,等待的就是奋力冲刺那一刻。我们开始把头埋进题海里,淡淡的油墨香,居然也能呛鼻,把那些沉睡三年的人呛醒了,打了个哈欠又睡了;把那些熬夜苦读的莘莘学子呛醒了,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复*了。青春似乎有着巨大的张力,把我们的每根神经都拽紧了,毫不松懈。我们开始倒计时吧,“100天、99天、98天……”,这就是中考的宣言啊。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人物很丰满、环境很优美、情节也引人入胜,结局更是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们在青春的画卷上涂鸦出点点色彩,让太阳成形,让大地成形,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还有我们自己,也在慢慢成形。其实,我们美丽的青春又岂是这点点的色彩能够描绘的出来的呢?又岂是这太阳、大地能够拼凑的起来的呢?又岂是这一幅小小的画卷能够收藏的下来的呢?

  高考优秀记叙文 5

  考场里静悄悄的,风从外面吹来,刮得试卷哗哗作响。

  监考老师眯缝着眼睛,似睡非睡。左前方,富二代王手机正在用手机作弊。他看看监考老师,看看手机,提心吊胆又眉飞色舞。很快,他抄完了答案,松弛了下来,开始了他每天必做的功课——睡大觉。

  右手边,是我们班学*前十名的穷二代代表张三无。之所以叫他张三无,是因为这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孩子家里实在穷得很,没有手机,没有MP4,没有耐克鞋。但是张三无就是学*好,最好的一次考到班级老二。

  我正在苦思冥想,忽然桌面上空降了一个小纸团。我战战兢兢展开来,还要观察监考老师的眼神。纸条上只写了两个字——侧身。谁写的呢?我不敢左顾右盼,我知道这个姓梅的监考老师是有名的考试侦探,人送外号“梅人性”。“梅人性”好像有点犯困,但是我还是不知道是谁扔给我的纸条。

  这时候我听到张三无咳嗽了一声,我斜眼看去,他正跟我使眼色。难道是他?再看看笔迹,可不是他嘛!字比猫抓的还难看。但是他怎么也作弊呢?不会吧?我的成绩还不如他呢,怎么会?

  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梅人性”忽然从天而降,吓得我全身的毛孔都炸开了,一脸的臊红。说时迟那时快,“梅人性”一下子抓住我的手腕,那力量绝不下于一个身手不凡的`警探。

  “我看你是做贼心虚!你肯定知道是谁,你是不是还要包庇他啊?你可知道包庇别人该当何罪?”

  我看到张三无脸色变了一下,但马上*静下来,若无其事地假装思考问题。

  “老师,请尊重我,我没有作弊,就算是作弊了也不要把我当罪犯看!”我有点忍不住了。

  “什么!你还敢耍赖!你还敢顶撞老师!你的人品太差了!你给我滚出去!”

  于是,我大义凛然滚了出去。路过张三无身边,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他马上低下头来,煞有介事地在试卷上写写画画。而那个睡觉的王手机也醒了过来,伸了个大懒腰,对着我“嘿嘿”地笑起来。

  可想而知,我该场考试卷判零分,我被处分,但我一直宁死不屈。

  事后,我找到张三无,他矢口否认自己写了纸条。

  三天后,我按照班主任的意思去给梅老师道歉,远远地,看到梅老师正和一个戴金链子的男人握手。梅老师的手上,提着一大包礼物,笑容可掬;而那个男人我见过很多次,就是王手机的父亲。

  我扭头而去,天空传来大雁的叫声;而我,双腿站立,像极了一个大写的人字。

  [得分亮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记叙文是编故事,记叙性散文就是要编出生活的浪花。本文的精妙在于采用“巧设情境法”,以一次考试中的作弊现象,设置了三个主要人物,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类型,以和考生自己形成鲜明对比。王手机考试作弊,缺乏诚信,缺乏羞耻感,只知享乐,不思进取;张三无虚伪小人,为考生所不齿;身为人民教师,对富家子弟睁一眼闭一只眼,对正直的学生却反应过敏,阴差阳错,弄巧成拙。结尾一段妙笔生花,设计更为精巧,形象逼真,意蕴深刻地诠释“孟子三乐”之主题: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

  “站起来,谁给你传的纸条?”梅老师一脸正气。

  “我,我,我不知道。”

  “别装了,我观察你好久了,别以为我睡着了,我早就看你左顾右盼,装什么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叙眼看了一下张三无,他埋头做试卷,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老师,我真的不知道。我正在做题,忽然就来了这么一个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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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1)

——优秀高考记叙文(五)份

  优秀高考记叙文 1

  一加一等于二,这是我们一生都无法忘记的。而我们老班也做着这般事。

  早晨为了叫醒我们他必须比我们起得早,被窝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抗,难道他就不恋床吗?其实他忘我了。伫立在月下,站在风中我们的手冻得可怜,于是他就为我们买了手套。我们命名为“真情牌爱心手套”。从此我们被武装,和寒风作斗争我们绝不退缩。但也有些人在那自怨自艾因为她没有戴手套,在那里忏悔着,老班走过来看见她那通红的小手他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手套脱下来给她。那个人惭愧地接过手套,手套中留有老班的温度她感到暖暖的。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小九九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教会的。想象当初那个幼稚的我们,那充满问号的眼神,令父母哭笑不得。现在我们对知识的渴望更加强烈,老班开始充当我们的船长,我们就是乘客。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探索函数的奥秘,几何的神奇。课上有的人由于没有休息好上下眼皮开始打架。透过老班那着急的眼神他内心暖暖的。那么我们老班,他的睡眠时间和我们相比真是望尘莫及,他却依然站在讲台上尽着自己的精力为我们讲解每一个知识点。冬日的阳光和煦温暖,我们的困意缠绕一身上课没有效率。他就会故意给我们讲错一个知识点,同学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眼前一亮争着去改正。老班儿啊,这真是一个好办法!课下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老班儿见了就会给我们放上一首轻音乐。他教导我们惜时高效,课余时间与我们分享他在手机上看到的文章。

  当流行感冒来临时他为我们买冲剂,考试的前一天晚上他给我们买酸奶贴上便利贴,用心写下自己的真心话,当昨晚这些事时已到12点。整天起早贪黑,只是为了我们。

  老班在三尺讲台上挥洒青春,他用粉笔书写着自己的人生。他的苦和累不溢于言表。他忘我只是为了我们能更好。他,只是为了我们。老班,谢谢您的陪伴,您的关心和教育。祝老班儿天天开心。

  优秀高考记叙文 2

  我不是爱折腾的人,但有时我也喜欢看热闹,或许真的没有原因,只是觉得青春这场戏演得太过精彩,我还没有上场,欢呼声和喝彩声就早已雀跃了。

  王程是一个天才,我觉得像“二次函数”这类只有汪星人能看懂的奇怪的数字排列,他都能解得开,神人啊这是!

  王勇呢,帅得不像话,有时我会从他身上看到什么叫差别啊,我俩同年同月同日生,他一身秀气,我却一身土气!

  最可恨的是朱英俊啊,长得不帅还讨人爱,就因为取了个好名字,让人咬牙挤泪水的是,凭什么那么多女孩就追她一人啊,就像割麦子一样,一茬一茬地换!

  崔慧成这个小胡子最精明,凡是总不吃亏,最让人羡慕的是,他上课压根儿不听,却门门都能满90,天理何在啊!

  徐倩文,地地道道的才女啊,不知呢,是她靠王勇火了,还是啊,王勇靠她出了名,总之,这里面的关系挺复杂的!

  崔涵雨是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曾经连老班的面子都不让三分,郁闷的是,她居然还是,那些年,我班男生一起追过的女孩(除了我以外)!

  王蓉是典型的中国传统教育下的淑女形象,清纯的90后,更加生动地诠释了中国女性的端庄舒雅(根据朱英俊语录改编)!

  陈静的最大特点就是——黑得胡闹,就好像在开玩笑,但她却是比较开放的时代少女的典范,彰显了21世纪的蓬勃与朝气!

  要说每一个故事里都应该有一个胖子的话,那我就是这个故事中的“熊猫级(如今,胖子也稀有了啊)”的胖子,哈哈!

  故事的开端很简单——升学;故事的结局也很简单——升学。

  故事从十四岁的雨季开始讲起,为了学*,为了父母之命、老师之言,我们这一号人走到了一起。照个面,就算是认识了;笑一下,就表示默认了;极简单、极原始的交往方式。最初的时间里,我们都忙着互相认识,嗓门大的,自然乐于自报家门喽,嗓门小的,就保持着矜持与距离,不过,很快就被融合了。这是一个小小的集体,我们是演员,青春是舞台,老师就是督促我们完成节拍的导演。

  七年级,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没有书的年代,我们不去打架、不去看小说、不去谈恋爱,我们却以数以千计的“罚抄”来填补我们的等待。我们的等待,有时会演变成走廊外的一排排,亦或是,老班办公桌前乌压压的一片,或许也会是高声吟唱着“我挨骂,我骄傲”的豪语走出教室。我们将“好好学*”写在纸上,折成飞机,从一楼飞向二楼再接着飞回来。也许,青春的序幕早已拉开,我们却不舍地躲在幕后,不愿承认罢了。

  八年级,这是热闹繁现的一学年,除了那些拼命死学的“顽固派”以外,其他的人都去了九霄云外。我们开始看大大小小的热闹:有的人被表扬,有的人却挨批,被表扬的人或许不会得意,但挨批的人却总是愤愤不*,这就是明显的“好”与“坏”。有时候,竟连老师都分不清,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还是“一锅粥煮了一粒老鼠屎”。有些人开始探索,尝试着涉水过岸,有些人却还是等待,在原地徘徊。

  九年级,真真正正是热线腾飞的时代:我们拼搏、我们学*,有些人也在谈恋爱;我们努力、我们奋斗,有些人也在搞破坏;我们摇旗、我们呐喊,其实都在看比赛。这不外乎是一场马拉松的最后角逐,卯足了积攒了三年的劲头,等待的就是奋力冲刺那一刻。我们开始把头埋进题海里,淡淡的油墨香,居然也能呛鼻,把那些沉睡三年的人呛醒了,打了个哈欠又睡了;把那些熬夜苦读的莘莘学子呛醒了,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复*了。青春似乎有着巨大的张力,把我们的每根神经都拽紧了,毫不松懈。我们开始倒计时吧,“100天、99天、98天……”,这就是中考的宣言啊。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人物很丰满、环境很优美、情节也引人入胜,结局更是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们在青春的画卷上涂鸦出点点色彩,让太阳成形,让大地成形,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还有我们自己,也在慢慢成形。其实,我们美丽的青春又岂是这点点的色彩能够描绘的出来的呢?又岂是这太阳、大地能够拼凑的起来的呢?又岂是这一幅小小的画卷能够收藏的下来的呢?

  优秀高考记叙文 3

  在我家的柜子里,放着一把红色的雨伞,每次看到它,就会想到雨中的一幕幕。

  那是一个阴雨天,我和同学在学校的走廊里疯闹,一不留神,把脚崴了。我痛苦地坐在地上,疼的眼泪直流。老师赶紧给我妈妈打电话,让她来接我。这时,只听见“轰隆”一声,瞬间下起了倾盆大雨。望着外面的雨幕,我不由得担心起来,这么大的雨,妈妈要多久才来呢?

  “你就不能安分点吗!”熟悉的声音传来,妈妈来了。看到妈妈的一瞬间,我心里难过极了。她浑身湿透,从头到脚好像被激流冲了个遍。妈妈担心我,一路上冒着大雨飞奔而来。妈妈揪着我的耳朵数落我,又心疼又气愤,我的心里却暖暖的。

  妈妈背起我,撑着雨伞向医院走去。我个子不矮,趴在妈妈身上,仿佛向一座山压在她瘦弱的身体上。妈妈把雨伞向后打,尽量不让我淋湿。可迎面吹来的风雨在妈妈的脸上肆虐拍打。

  我对妈妈说:“妈妈,伞歪了。”

  妈妈说:“没歪!”

  “妈妈,伞真的歪了。”

  “不歪!真的不歪。”

  鲜红的雨伞仿佛是妈妈为我撑起的一片明媚天空,我心里说不出的酸楚和难过,也为自己的不懂事而悔恨。

  到了医院,我浑身干爽,妈妈却冷的瑟瑟发抖。她没有休息片刻,又撑着伞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她从怀里拿出一盒热气腾腾的炒饭,原来,妈妈怕我饿,又怕饭凉了,一路跑去跑回,把饭盒揣在怀里暖着。我让妈妈一起吃,她说不饿,一个劲儿的让我快吃多吃。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汹涌而来。

  回家的路上,妈妈依旧背着我,这次换我为妈妈打伞。我把雨伞打在前面,不让雨水淋着妈妈。

  妈妈对我说:“儿子,伞歪了。”

  我说:“没歪!”

  “儿子,伞真的歪了。”

  “没歪!真的没歪。”

  鲜红的雨伞是我为妈妈撑起的明媚天空,我要用一生为妈妈遮风挡雨。

  时光流逝,这把雨伞渐渐褪色了。可在我心中,永远保留着那一抹鲜红,那是妈妈对我的无私的爱。

  优秀高考记叙文 4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优秀高考记叙文 5

  夏日的炙烤依稀记得还在昨日,瑟瑟寒风也变得温柔,草丛中的新绿昭示着我们来这里的时日已经不短了,冬去春来,四个多月过去了,高中生活虽辛苦也充满欢乐,她不只陪伴我们在艰苦中学*,也在欢乐中陪伴我们,或许多年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像她这样陪伴我们了,我们私底下都亲切的她丹丹姐,她在黑板上轻轻书写,留下几个简单的元素符号,带我们进入化学的奇幻世界,她在教学上严谨,对我们要求严格,但我们的课堂却不是死气沉沉,我们轻松快乐的方式学*,她不仅担任两个班的教学任务,而且还是级部的干事,除了在学*上她费心费力,她还得在生活纪律面对我们进行监督,我无法看到备课到深夜的她,但我从其他老师口中得知,她晚上对我们进行辅导后,还得像班主任一样查宿舍,接着回到办公室内拖着劳累了一天而疲惫的身躯继续备课,为了明天可以更好的满足讲台下一颗颗求知欲望强烈的心。

  有一次上课时我们依然发现她用手捂着腹部,但讲课时还是那么神采飞扬,待我们做笔记时她低下头,微微皱眉,抬起头后还是原来那副精神,饱满的面貌,丝毫没有因为疼痛而表现出一丝难色,她的坚强使我动容,她的付出让我敬佩。有艰辛的时刻那也不免有开心的时刻,我清楚记得那次突然停电,她甜美的歌声伴我们,为我们唱了一首化学版的青花瓷为我们带来温暖,她甜美的歌声是我们一起度过黑暗的动力,她如小太阳一般照耀着我们,给我们动力。考前她对我们,证明自己,用成绩说话,我们做到了,在这次期末考试中,我们班的化学成绩位列第一,她的辛苦没有白费,我们半年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她那种要强劲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到我们。

  有一句话说得好,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她陪伴着我们,我们也陪伴着她,一起度过高中生活,将那美好绚丽的时光亲手裁下,缝入对方的生命里,她的辛苦我们看在眼里,她的付出我们永远珍藏,她的教诲我们一直铭记在心,愿岁月对她温柔些,让她永远年轻漂亮,这不仅是我们敬爱的化学老师,还是我们最爱的丹丹姐。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2)

——松树_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

  松树_优秀记叙文 1

  在小时候,我就听说过岁寒三友,分别是坚毅不拔的青松,挺拔秀丽的翠竹,傲雪报春的冬梅,它们虽然不同属科,却都有不畏风寒、严霜的高洁风格。在其中,我最敬佩的是黄山上的一棵迎客松。

  记得那一年,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有名的黄山的脚下,慢慢往上爬。崎岖的山路上有着很多大个儿、会绊脚的石头,一不留神就会被绊倒在地。听说山路旁原本有许多奇异的小花小草,但因为是腊月寒冬,所以都谢了。

  我们走了许久,看到了一棵奇怪的树。只见它屹立在黄山玉屏楼左侧,文殊洞之上,倚青狮石破石而生,远远望去,其一侧枝桠伸出,如人伸出一只肩膀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另一只手优雅地斜插在裤兜里。*看,树枝上长着许多的一根根碧绿的小刺针叶。是的,就是这一棵迎客松,吸引了多少中外游客的来欣赏它的风姿神韵,赞叹它的坚韧不拔!

  很多人也许跟我一样怀着一个疑问,为什么它们扎根在石缝之中?没有泥土还是长得那么苍翠挺拔,隽秀飘逸?那么,是谁在滋润着它们?是云?还是雾?

  现实答案就摆在我们面前,使它不管在风霜中,还是在雨雪里,屹立不倒的,是它的本心。它不低头,坚强不屈,永远竖立起身上的每一根绿针,热血沸腾,向着严寒、风雪发起挑战。

  在严寒之中,一棵迎客松挺立在风雪中,离我慢慢远去……但,在我的眼里,它却渐渐高大起来,变成了一个个守卫国家和*的卫士,他们跟迎客松一样坚强不屈,报效国家,保护着老百姓们的安全,他们是伟大的,他们是光荣的,他们同样也是值得人们去敬佩的。

  现在,回首又望见那棵高大的挺秀的松树,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了许多画面。我为他们骄傲,我为他们自豪……

  松树_优秀记叙文 2

  “今天天气好晴郎,处处好风光、好风光……”我怀着喜悦的心情,和妈妈一起去游黄山。

  黄山真是名副其实,抬头望大门口的撑梁柱相当高,很有气势。大家沿着山路往上走,山上长满了花草树木,有红的、有蓝的,还有绿的。把黄山点缀的五彩缤纷,非常美丽。路边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石头,这块像什么,那块像什么,大多都依据形状想像成神仙,宫室以及器用。唯有一块石头非常独特,黄山圆圆的,像一个大皮球。上面刻着繁体写的“疾风”二字,我不知他是人工雕刻出来的还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制造出来的,但是我希望他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制造出来的,因为这样,祖国又能增加一块美丽的瑰宝。

  大家走呀走,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黄山42峰中最高的天都峰。妈妈为了锻炼我的意志,要我去爬天都峰,爬天都峰,可不是像你想像中的那么容易的,有很多人想上去,可都是半途而废,我做为一名小小登攀者,也不也不奈,系好了绳索向上爬。我一边爬,一边向上望,黄山的景物尽收眼底,云海一片又一片,越往高处爬,就越像紫烟一样的雾气向下飘来。使人感到清凉。不多时我就置身于一云海中,像仙境一般,无比舒畅,心旷神怡。我在天都峰上领略黄山的景色这还是第一次。

  黄山最有名的就要数大峰林了,群峰汇集在一起,形成了峰林,走进去像迷宫一般。这个群峰迷宫由三部分组成,一个是东峰,一个是南峰,还有一个是西峰。西峰里唯有一柱独峙耸立在峰林中间。极顶上面,长着一棵苍翠 的松树,长年新绿非常美。

  我今天终于领略了黄山的优美景色。

  松树_优秀记叙文 3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这首诗叫《青松》,是**元帅在1960年写的。我们美丽的校园就坐落在狮峰山的脚下,我常常会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站在窗户旁向窗外望一望,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一片茂密的松树林。

  松树是一种非常容易生长的植物。它的生存,只需要一粒种子这么简单。它不需要我们去帮它浇水、施肥。无论是悬崖峭壁上,还是山中坚硬的岩石上,都有它的影子和痕迹。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松树,笔直的挺立着,就像在遥远的边疆保卫祖国的战士。松树长的并不好看,叶子没杏叶这么大,树皮又非常糙,但它却是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论多么恶劣的环境,不管有多大的困难,它都能承受。不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不论是下雪还是下冰雹,它永远是最高傲的那颗星!它虽然没郁金香华丽,没鸢尾优美,也没桂花 那样十里飘香,但它却是生命力最顽强的。在其他植物都无法生存的悬崖峭壁上,他能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长成一棵苍天大树。每当我看见这些松树时,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浮现出一幅幅战士们在边疆保卫祖国的图画:在倾盆大雨中,战士们整个人都湿透了,但他们还是挺起胸膛,笔直地站立着;在大雪纷飞的夜晚,战士们脸都冻得发青了,可他们却依然不顾生命的去站岗放哨,保卫国家,没丝毫的怨言……他们就如那青松,四季常青,为祖国增添了色彩,为寒冷单调的冬天增添了色彩。

  松树啊,松树,自古以来,有多少人歌颂你,赞美过你啊!松树,我钦佩你的正直,我钦佩你的顽强,我钦佩你的朴素,我钦佩你的生命力!让我们以正直、朴素、坚强为我们的美丽之源!

  松树_优秀记叙文 4

  这世界景物无数,而我独赞那松树。

  独自漫步在这被冰雪覆盖的田野里,安静,空灵,只留下脚下“吱吱呀呀”的声音。皑皑白雪侵蚀了整个世界,天与山共色,山与地同舞。满眼都是白雪,白得那般纯粹,那般一尘不染,我的心也不禁随着蔓延的雪白而沉静了。“壮阔?”不!“悠远?”不!我实在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眼前这番景象,只能愈发佩服大自然的鬼斧神功了。走着走着,眼睛也疲倦了,我开始奔跑,开始舞蹈,可是,这人工的生机与活力来的毕竟不够真切。

  突然,我眼前一亮,不远处,那是一棵,不,是一片松树林。在这寒冷的天气里傲然挺立着,就像一支列队整齐,作风严谨的国防战士。我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对,这就是松树,极其普通的一种树,普通到能够适应各种环境,能够落地便生根,但是它也注定是一种不普通的树,笔直的干,茂密的叶,还有那凌寒向上的心。它没夏天里梧桐那硕大的叶片,更没秋天银杏树的一身金色的外衣,它只是始终穿着那朴素的绿色外套,静待风雪来临。它那针一样的叶子,一簇簇向外伸长着,每一根都尖锐有力,它那笔直的树干,绝不以旁出虬干为奇,而以正直、朴素、坚强为美。这种美要比只在表面上婀娜的美与在温室中娇生惯养的名贵树种要高尚得多。

  其实,松树的树冠并不繁茂,树干也十分粗疏。如果按照通常的审美标准,松树绝不是美丽的,当然也不会是树中的佼佼者。然而他的朴素,挺拔,坚强,生机勃勃,郁郁葱葱,却证明了他是树中的好男儿。它坚强不屈,不畏风霜,四季永驻的精神,怎能让我们想不到守卫我们国家,枕戈待旦的***战士?怎么会让我们想不到那无数为***事业的牺牲者?这朴实无华的松树,这不屈不挠的松树,俨然象征了中华民族永不泯灭的坚强的意志与崇高的品质。

  凛冽的寒风中,那片松树林成为了这世间最耀眼的风景线……

  我赞美松树。

  松树_优秀记叙文 5

  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调也。”松树是所有树中最顽强,最坚毅的。然而在今天,我偶然看到了一位如同松树的老人。

  今天早上,寒气逼人,而我却被迫下去买早餐。到了街上,冷冽的风中杂些小雨,迎面刮在我脸上。“冻死了!”我裹着大衣,擤着鼻涕,一边往早餐店奔去一边说。买完早餐后,我健步如飞地往家里奔去,心想:快点回家,快点回到温暖的被窝去!然而就在这时,我偶然一瞥,却看到角落的这一幕,令人心酸的一幕。

  那是一位骨瘦如柴的老人,身形单薄可怜。我盯着他,那布满了皱纹的脸上除了辛苦,再无其他;往上看,满头的白发似乎更加诉说着沧桑。他正从垃圾桶里掏出垃圾,有点尴尬,却更隐忍;他如同工厂里的工人,细心地挑出每一件物品。看到这里,我心里涌出一股强烈的心酸与同情。天哪!一位老人穿着如此单薄的衣服在大冷天捡垃圾,能承受得了吗?现在的老人不应该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吗?看到他的卑微与辛苦,我的眼角不禁泛红了。我很想帮他,而我却又能做些什么呢?无奈之下,我便继续往家里走去,还不时回头看了老人几眼。

  一路上,我在想,那位老人竟能在冬天出去捡垃圾,想必是有家人的。但他为了维持生计竟能在这种环境中吃苦受累,不应该值得我们敬佩吗?

  一个人无论年龄多大,生活境况如何,他总是在努力生存,坚毅地活着,哪怕他做着最卑微的职业。这不正像雨中的松树一般么?我是个孩子,拥有良好的生活条件;他是个老人,过着艰苦的生活。他都如此顽强,而我也更应该努力生活,向老人一样,坚强地活下去。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3)

——窗_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

  窗_优秀记叙文 1

  我喜欢趴在窗台,瞧着大地万物,看着花草树木。于是,我也发现了穿梭于天地间的精灵——雨。

  温柔的雨

  春天,到了。在万物的期盼下,她终于来了。轻轻的,细细的。和小草、小花问好,去亲吻孩子们的额头。天地被蒙蒙的织在一起,到处都有她的气息。

  仿佛只是一夜,万物都已苏醒,开是萌芽。雨那如同银铃般的笑声在天地间回响……

  愤怒的雨

  夏天,到了。太阳炙烤着大地。她有多久没来过了?十天,二十天,或是更久?终于,她不再沉默。在一个黄昏,她携带着风、雷、电一起来了。

  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雷奏出一声声震耳的轰鸣,在闪电放出如同白昼一样的光后,她出场了。她使劲的踩踏着地面,拍打着房屋,摇动着树木,毫不留情的把多天的愤怒全都发泄了出来。

  等她闹够了,便带着风雷电唱着歌儿消失……

  多情的雨

  秋天,到了。在这样一个写满离愁的季节,她也变的多情起来。

  像薄雾一样,她笼罩住了整个天地。叶儿打着旋儿聪枝头飘落,最终落到大地的怀抱,像一只只断翅的蝴蝶,从此无法再重返蓝天。

  雨依旧若有若无的飘着,仿佛要去那无尽的远方……

  趴在窗前,我看到了快乐的精灵,感受到了精灵带给我的快乐。

  窗_优秀记叙文 2

  早晨,推开了窗户。

  窗外的风景,

  窗外的风景,

  美的像一幅永远都看不完的画。

  绿春、彩夏、金秋、寒冬......

  转啊转,

  转走了无知的幼年,

  转来了快乐的童年。

  转啊转,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转到了自信的青年。

  回头看看,

  春天的草地上,夏天的小溪边,

  秋天的大树下,冬天的雪地上,

  有一排排清晰的足迹,

  由深到浅,由小到大。

  在四季的草地上,

  成了一处不起眼又美丽的风景线。

  风景线上,有一条七彩的虹:

  赤、橙、黄、绿、青、蓝、紫,

  一条道里充满快乐,

  一条道里充满伤心。

  每一条道,都有自己美丽的一角,

  就让这些美丽的一角,

  伴随我们步入青春的礼堂。

  窗_优秀记叙文 3

  我家阁楼里有一扇窗,那扇窗是用铁丝织起来的,露出了许多***,这就是我家阁楼上唯一的一扇窗。阁楼上如果没有这扇窗户,不知道会有多么闷热。

  这扇窗窗口下对着楼梯。这个窗有一个最好的用处,就是可以监视楼梯,因为铁丝是黑的,我这边看楼梯看得特别清楚,别人从楼梯上看我,看不很清楚。有一次,我给别人看了一张我最喜欢的卡片,他非常想要,就把我的卡片偷走了,他在楼梯上给别人看,无意中被我发现了,我马上下楼向他要回来,他只能乖乖的还给了我,还脸红了!

  这个窗户在白天有好处,在黑夜却尽是坏处。晚上,当我正在做美梦时,上夜班的人回来了,他们走楼梯的声音全传到我家来,让我不得安宁,就算吵不醒我,但他们一开楼梯灯,灯光穿过小窗照到我的眼睛上,眼前全是刺眼的橘红色,这样我怎能入睡呢?

  真想家里这扇窗变大一点,窗外能安静一些。

  窗_优秀记叙文 4

  窗外雨落梧桐枝,夜梦人醒迟.呆呆地看着窗外,阴沉沉地天空透着弥漫的水雾.纱窗折绉随风轻舞,忽闪着明暗的早晨.昨夜晚睡曾读地一本书,仍还懒散地躺在我的枕边.就这样一个早晨.

  窗外的雨,顺着梧桐的叶子,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然后往上弹起一个小水珠,溅在窗台上,飞进人的思绪里,让这一滴天外来的水珠荡起些许思绪.

  没有忘记.此时此地,身在异乡为异客.谁不概叹,身边世事万般变迁,时光飞逝,但心底的那份情思却永远是自已的.无论何时,情依旧.

  曾经,友人与我谈及情思.友人说,看你最想念的人是谁,最灵验的法则是你一人独处,异地的梦乡醒来.双眸睁开,第一缕思绪掠过时你想到的那个人---就是你最想念的人.我认为是有道理的.

  我想着窗外的梧桐树.它正经着风经着雨.不禁地惹人怜惜无数了.

  窗外的雨,依然潇洒.窗外吹来风,雨雾湿气重.听雨滴答却成了此刻最美的心情.感谢梧桐细雨给了我一个美丽的早晨

  窗_优秀记叙文 5

  突然的一天,我脑海中萌生了一个念头,何不撩亮自己的心窗,看看窗外的风景呢?

  于是我打开了那扇关闭已久的窗子,望向窗外,哇,窗外有蓝天,我豁然开朗: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一个体格健壮的人在船失事后,被海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但他仍不放弃希望,就在这荒岛上度过了28个春秋。没错,他就是英国作家笛福笔下的鲁滨逊。鲁宾逊在到那座孤岛之后,也曾丢失过信念,迷失过自我。但是,终于人求生的本能和他坚强的意志战胜了这个消极的信号。他在岛上过着*似原始人的生活。最后,上天总是眷顾着经受过磨难的人,鲁滨逊在28年的苦难后终于以强者的姿态回到了英国。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是因为他们奋斗过,努力过,与困难搏斗过。

  因此,我们要像李白一样,“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像白居易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像朱熹一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抬起头,风雨后,窗外的蓝天更美丽。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4)

——高考满分记叙文9篇

  好朋友如茶中的极品,淡而不涩,清香四溢,其味飘来,如细水长流。

  ——题记

  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茶馆中,窗外雪花犹如舞蹈家,随着寒流漫天的飞舞着,旋转着,面前一杯热气腾腾的茶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

  我和她是至亲至爱的好朋友,我们在这里相识,相知。纵使她在老师家长的眼中并不是好学生——打架、成绩不好,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因为我了解她,所以我们特别在乎对方,珍惜对方。

  我们经常来这家茶馆,不仅是因为喜欢这的茶,更是喜欢这里的气氛,我们*惯将这里泛着淡淡的香味的茶取名为“友谊茶”。

  可是,最*我几次约她去茶馆,她都以各种借口推迟了,并叮嘱我集中精力好好学*,争取考个好班,因为正是分班考试,我也并未感到奇怪。

  直到那天,她让她班同学给我送来了一封信,起初,我还在想,这个丫头,搞什么名堂,怎么写起了信,弄的神秘兮兮的。可当我打开信后,犹如遭到了晴天霹雳了一般,那竟是“绝交信”。信上说,我们的友谊其实是掺假的,她根本没把我当朋友,只是想让我在学*上照顾她,可后来才知道我的学*成绩也不好,现在我对于她来说,一点价值也没有,所以决定和我绝交。至于那茶,也是苦涩的。我气急了,骂自己太傻,看错了人,从此拼命的学*,成绩也提高的很快。考试拉下了帷幕,我名正言顺的考上了一班。

  独自一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茶馆,坐在老位子上,眼前不断的闪现着我们曾经快乐的时光,茶味缓缓飘来,很苦、很涩。

  第二天,我接到了她姐姐的电话,得知她出了车祸,临死前她提到了那封信,其实信中所说的并非实话,只是她怕耽误我学*,误了我的前途,事实上,她还是很在乎我的,也很喜欢那泛着苦味的“友谊茶”……

  我无力的瘫在那,浑身的骨头像被人抽走了一样,话筒在手中划落,重重地摔在地上,那声音猛烈的撞击着我的大脑,泪水留个不停,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我孤独的坐在茶馆里,雪还在漫天飞舞着,茶馆依旧,座位依旧,心情也不在依旧了茶仍然发着淡淡的清香,香气在我的身边环绕着,我向对面的座位看了看举起了那杯友谊深茶,微笑着,轻轻的道了声:“朋友,珍重!”

  时间和生活浸过的地方,都是深渊……

  顶针:一生的戒指。

  它不是装饰,虽然很像装饰。远远地看,在灯光和日光下,母亲的某根手指闪着光亮,那是母亲戴着戒指—顶针,缝衣、补衣、绣花、纳鞋……做针线活的时候,母亲就戴上它,戴在那根最辛苦最忠厚的手指上,一般是右手的中指上。

  最繁杂的活是为一家人做过冬的棉鞋,鞋底很厚,民间叫做“千层底”,因为晴雨都要穿,鞋底薄了不保暖还会渗水。多半寸厚的鞋底,都由碎布层层叠起,每层都用糨糊粘连,然后用密密的针线穿凿,上面纵横排列着数百上千个针眼。

  你能想象,在这项制造温暖的工程里,母亲的手承受着多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受到的伤痛。针引着线,线随着针,穿过“千层”的雾,“千层”的夜色(因为母亲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专注地做针线活),然后到达鞋底的另一面,到达生活的另一面。针和线在紧张的穿越后,每每是颤抖着到达另一面的,这是它们的驿站,稍息之后,它们又将深入生活的底部,重往另一面,然后再返回来。

  在这个驿站里,迎送它们的是母亲的手指,也是那枚刚毅的顶针。

  顶针,是的,是顶—针。针有时也不愿见缝插针了,生活中,飘逸的绸、富丽的缎极为罕见,更多的是褴褛的片断需要补缀,坚硬的细节需要穿凿。就这样,同样是金属做的,顶针必须去顶那根针,顶它,支援它,让它不要中途退下来;用力,再用力,到鞋底的那面,到布的那一面,到衣服的那一面,到生活的那一面,去看看,再回来,认认真真缝补日子。

  顶针上密集的凹坑,是金属的伤口,它以提前预备的伤,承受更多的伤;它以先天的痛,承受后来的痛。

  而十指连心,顶针也是,一颗忠厚隐忍的心的造型。当命运的针线无数次穿过来,母亲的心,该留下多少密集的针眼?

  这沉默安详的金属,因藏纳着如此密集的痛点,如此密集的目光和心情,它应该是世上最珍贵的器物。

  所以,母亲即使不做针线活的时候,也戴着那枚顶针。

  它是伴随母亲一生的戒指。

  它是浓缩的星河,绕着母亲的手指旋转……

  苏格拉底受学生的鼓动去集市逛逛后,对集市的“新鲜玩意儿”不禁感慨:“这个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我不需要的东西。”是的,在现代社会中,“新鲜玩意儿”更是层出不穷,要想像苏格拉底般保留自己的本真,能够有坚定的信念,就要记住“别让新鲜玩意儿蒙蔽你的眼。”

  在这个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社会,想要抵御“诱惑”这等高质量的“新鲜玩意儿”,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定力的。即使如此,也仍有许多有定力如苏格拉底般清楚清醒地认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能够抵御外界的诱惑,做自己人生的主人的人。并不是“新鲜玩意儿”不够好,而是他们没有被“新鲜玩意儿”蒙蔽了自己的眼睛,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才能在这个社会中怡然自得地活着。

  别让“新鲜玩意儿”蒙蔽你的眼,就是希望人们不要被外在条件、外在物质所牵绊、所迷惑,要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遵从自己的心,才能感悟生活的美好,人生的乐趣,做自己人生的主人!现代人常说“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风雨兼程的行列,被这个“新鲜玩意儿”蒙蔽了自己的眼睛,没看清楚自己的心,盲目地跟随人流,跟随大部队这样漫无目的地跑着,有的人撞了“南墙”、摔得头破血流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而有的人却还麻木地继续奔跑着,并不知道其实这并不是他想要的,或许他并不需要这些。值得庆幸的是,还有许多人能够在摔得头破血流之际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虽然过程困难重重,遭遇了许多挫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还是从“新鲜玩意儿”的迷魂阵中走了出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活并不是童话故事,结局也并不是“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们的生活需要我们自己去选择,自己去把握,书写出一部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

  别让“新鲜玩意儿”蒙蔽你的眼,我们要认清自己的心,即使不能像苏格拉底般理智,清明,可也要让自己有明辨是非的判断力,有把衡量是非的标尺,我们的心才不会被“新鲜玩意儿”所蒙蔽,我们的眼才能更明亮!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时间和生活浸过的地方,都是深渊……

  顶针:一生的戒指。

  它不是装饰,虽然很像装饰。远远地看,在灯光和日光下,母亲的某根手指闪着光亮,那是母亲戴着戒指—顶针,缝衣、补衣、绣花、纳鞋……做针线活的时候,母亲就戴上它,戴在那根最辛苦最忠厚的手指上,一般是右手的中指上。

  最繁杂的活是为一家人做过冬的棉鞋,鞋底很厚,民间叫做“千层底”,因为晴雨都要穿,鞋底薄了不保暖还会渗水。多半寸厚的鞋底,都由碎布层层叠起,每层都用糨糊粘连,然后用密密的针线穿凿,上面纵横排列着数百上千个针眼。

  你能想象,在这项制造温暖的工程里,母亲的手承受着多大的压力,甚至可能受到的伤痛。针引着线,线随着针,穿过“千层”的雾,“千层”的夜色(因为母亲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专注地做针线活),然后到达鞋底的另一面,到达生活的另一面。针和线在紧张的穿越后,每每是颤抖着到达另一面的,这是它们的驿站,稍息之后,它们又将深入生活的底部,重往另一面,然后再返回来。

  在这个驿站里,迎送它们的是母亲的手指,也是那枚刚毅的顶针。

  顶针,是的,是顶—针。针有时也不愿见缝插针了,生活中,飘逸的绸、富丽的缎极为罕见,更多的是褴褛的片断需要补缀,坚硬的细节需要穿凿。就这样,同样是金属做的,顶针必须去顶那根针,顶它,支援它,让它不要中途退下来;用力,再用力,到鞋底的那面,到布的那一面,到衣服的那一面,到生活的那一面,去看看,再回来,认认真真缝补日子。

  顶针上密集的凹坑,是金属的伤口,它以提前预备的伤,承受更多的伤;它以先天的痛,承受后来的痛。

  而十指连心,顶针也是,一颗忠厚隐忍的心的造型。当命运的针线无数次穿过来,母亲的心,该留下多少密集的针眼?

  这沉默安详的金属,因藏纳着如此密集的痛点,如此密集的目光和心情,它应该是世上最珍贵的器物。

  所以,母亲即使不做针线活的时候,也戴着那枚顶针。

  它是伴随母亲一生的戒指。

  它是浓缩的星河,绕着母亲的手指旋转……

  读完作文材料,深为修船工助人不图报的品行而感动。同时,让我想起小姨帮助别人,反而受被帮助者更大帮助的事。

  18岁那年,小姨只身去德国求学。仅仅两个星期的兴奋一过,她就陷于父亲去世的悲伤和人生地疏的生活和学*的压力之中。

  一天,为了排除郁闷,小姨去了市场。她看到一位于父亲年龄相仿拄着拐杖的老人摇摇晃晃的,就赶忙跑上前去接过老人手中的一袋苹果,帮他恢复了*衡。

  “谢谢你。”老人用德国人特有的轻快语调说,“我没事了,别担心”。他那对明亮的蓝眼睛洋溢着笑意和善良。

  “可以跟你一起走吗?”小姨问道。“我想确保你的苹果不会过早地成为苹果酱。”

  小姨和查理斯先生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一路上查理斯先生拄着手杖走得非常吃力,到了他家,小姨帮他放好苹果,又帮助他做好了晚餐,并问以后可不可以再来看他,定期帮助他。

  此后每个星期小姨都定期拜访查理斯先生两次,每次总是坐在椅子上,手杖靠着墙边。他看到小姨总是分外高兴。他们边准备晚餐边聊天,小姨告诉查理斯先生自己非常内疚,因为父亲去世前整整两周,自己赌气没跟他说一句话。查理斯先生有时插几句话,但大多数时间都是专心倾听。老人的微笑和热情很快在小姨的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大约一个月后,小姨没有事先打电话就去看查理斯先生。当走到门前,看到查理斯活动自如地在花园里工作时,小姨惊呆了:“这怎么会是那个离不开手杖的老人呢?”小姨想。这时,老人也发现了小姨,面对小姨的惊讶,他表现出很不好意思。

  老人告诉她,第一次在市场上相遇时,自己刚刚扭伤了脚踝,可第二天就能正常走路了。如果只是为了让小姨帮他做几顿饭,显然没有必要这样装可怜;他是在小姨第二次来时,看到她非常不快乐,如果知道没事,不是为了帮助自己,恐怕就不会来了;但是小姨非常需要向人倾诉,需要一个知道如何倾听的人……

  小姨的本意是帮助查理斯先生,结果查理斯先生却大大的帮助了她。老人把自己的时间当作礼物,把父亲般的爱赠送给了一个需要关心的女孩,从而使小姨从丧父悲哀和生活不适的苦闷中走了出来。这恰好印证了那两句古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搬家的时候,老爸每运完一箱衣服,就得在床沿上坐一下,一言不发地歇。老妈有远视了,细小的东西,她得拿远点,挤着眼看,小扣子,小绳头,都攒着,慢条细理地装进一个素净的小布袋里。

  都老了……我叉着腰站在屋中央,悲从中来:青春,终究敌不过生活的,戏要散场,照片要褪色,时间的洪流……

  怎么回事?我面对着两摞一模一样的《简明日本语教程》,水蓝色的封面微微打卷儿,我激动得有些颤巍巍地打开扉页,老爸老妈一粗犷一娟秀的署名清晰可辨。

  我捧着书,奔进屋里亮给他们看。我能看见他们的眸子“咯噔”一下,那是回忆之门打开的声音。

  “当年《排球女将》可真火啊!”老爸伸脚“搓”来他的拖鞋,久别重逢似地摩挲它的底脊。

  “小鹿纯子算现在的‘女神’,当时叫‘大众情人’。”老妈笑着补充道。

  几十年前的青春火苗,竟把家里气氛“焐暖和”了,我感叹它的魔力。

  一发不可收。那堆旧书像个兔子洞,老爸老妈的青春洪水一般从那洞口里涌出,堵都堵不住。

  爸爸的《山乡巨变》、《活动变人形》,妈妈的池莉、王安忆、陈丹燕,书里夹着手绘的藏书票。

  “找到了!”老爸捧着一本巴掌大泛黄的“工作日志”,就好像捧着一只轻盈的、易碎的、振翅欲飞的蝴蝶。

  是一本手抄诗集,是青春的幻梦。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他那声音雄厚,我估计全楼道都听得见。

  那是多么动人的一幕:光河里,旧书里的碎屑逆着光纷飞。老爸不知疲倦地,一首一首地读着朦胧诗,像演讲的青年。老妈蜷着腿,抱膝,目不转睛地盯着老爸,像听吉他的姑娘。

  他们的赘肉和皱纹,都被光影模糊,我只看见两双清澈闪亮的眸子。这陃室束缚不了他们,这凌乱的鸡毛蒜皮束缚不了他们,门口探头邻居惊奇的目光束缚不了他们。

  他们心中的火还没熄,他们从未被生活磨*。

  如果时光不能倒流,那么这一幕只能证明青春万岁,青春不朽。

  老爸大口喘着气,坐回床沿上歇息,他的老式衬衫彻底汗湿。

  他的眼中分明有泪。

  窗外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远远望去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像笼上了一层淡淡的轻烟,桌上,几本零乱的书,右手旋转着一支圆珠笔,伴着一个孤单的身影。夜,寂寞如斯,灯,孤单如我。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这种孤灯只影串成的生活已有许多年了,虽然,对于这种生活也感到*以为常,但我所追逐的梦幻依然如夸父寻找的太阳一样,还在遥远的地*线之外。当往事慢慢被岁月的尘埃抹去时,当青春只是在无聊与空虚中消耗时,我才发现“**教育”并不是我最终的目标。扬一叶轻舟,穿过万重山,驾一匹神骏,纵横驰骋,为我的灵魂提供*静与清凉,使它有所寄托,过去也许是太过于看重一时的成败得失,使学业无所长进。而今,高考临*,常在有雨无雨的夜晚,静静地打开心窗……

  春天,万物初露端倪,在艳阳下熠熠生光,心灵更是澄澈空明,骤然体会到生命是需经过不安,经过躁动,以至迷惑,才能走向宁静,归于*和。夏日,烈阳的焦灼难免伤及到春天的孩子,但仁慈的上帝似乎并没有抛弃这些勃发生长的生灵,而是带来阵阵细雨,告诉它们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秋兮,西北风吹拂着苍寂的大地,路人没有回首,那收割后的稻田,默默地散发泥土的气息。冬至,万物都静了下来,只有岁月收藏着来年的种子,展望。

  禅悟生命,生命的意义其实只在与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生命的所有结果都是一样。

  人生于世,有许多割舍不下的东西,诸如金钱、权力、地位和优厚的待遇、安逸的生活,但天道吝啬,好事不会让一个人占齐全,就像维纳斯留下美丽的遗憾。有无相生祸福相依,鱼与熊掌难以兼得,所以生活的智者知道“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一只倒霉的狐狸被捕兽夹套住了,它毫不犹豫的咬断小腿而逃命。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都不会放弃生命的小腿,连一些附丽、欲念和虚荣都舍不得,选择放弃需要的`不仅是勇气,更多的是对人生的透彻和一种超然的境界。我们也不要去想学业的不理想,前景的不乐观,贪图享受和功成名就重来都是一对冤家,必须放弃一个!

  人的一生想得到的东西太多,但无法拥有时,我们必须学会放弃,这不仅是生命的抉择,更是人生的一种成熟,一种生命的智慧。

  古老的青石板,酿着岁月的色调,街头巷尾的小雨,时而绵缠,时而淅沥。记忆中的我,手里捏着五毛钱的纸币,痴痴等候。

  "哎呀"、"吱呀"“这是木推车碾过石板的特有的声音,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才出了家门,于是一瞬间,鸟儿也都在欢笑。

  站在木推车前的,是一个捏糖的手艺人,"糖大叔"人们都这么叫他,因为他的"作品"最活,最有味儿,他的糖,永远是放得最多的。

  于是,孩子们把他围了起来,有钱的是来买糖人的,没钱的,则是痴痴地站着,眼巴巴地看那神乎其神的技艺。小转盘转起来了,箭火在各个动物间徘徊,"龙"、"龙",我们大声嚷着,就怕别人听不到似的,拥有糖做的龙,是所有孩子的梦想。

  箭头一停,那指的,可不就是龙嘛,于是纷乱的笑声又起来了,却又马上安静了下来,因为"糖大叔"要做"龙"了。

  只见他的手一扬,手上便鬼使神差地多了只满是糖稀的铁勺,就是那么轻轻一下,由上而下的,糖稀就均匀地铺在了铁板上,孩子们的叫好声还不曾停,便见他手执一柄铁匙,在铺好的糖稀间刻画游走,多余的糖被一下排开,龙头、龙身、龙尾便见了个大概。然后是刻鳞,小匙一捥一推,便点出了龙鳞的光泽,只是几下,龙鳞片片,竟这般栩栩如生。一根小竹签应声而来,勾出了龙爪、龙须、龙角,随后便嵌在了上面。孩子们还没有回过神来,一点红糖落下,正是点睛之处。"糖大叔"看着这糖龙,就像是一位父亲爱怜地看着他的孩子然后微微一笑,把糖龙给了刚才那个孩子。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5)

——优秀记叙文 (菁华5篇)

  他是一个赶路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环游世界的旅行者,但是他怕别人笑话他的梦想。于是将理想埋藏在心里,不敢向外透露。朋友说,你缺少的是一颗战胜自己的心,理想的实现不需要别人的目光。

  他想着朋友的话,累了,便半靠在一颗树下,慢慢闭上双眼,进入了梦境。梦里,他奏起了生命的狂想曲……

  他发现自己登上了万里长城,遥望这砖石筑成的奇迹;他站在东方明珠的最顶端,脚尖踮起,双手张开,拥有一丝霸气,和一丝华丽;他站在法国埃菲尔铁塔下,仰望伟大;他来到日本富士山脚下,欣赏片片樱花;他走在纽约的华尔街,领略什么是真正的薰衣草的清香。

  他感觉自己能飞翔。飞过太*洋,飞过喜马拉雅山,飞过任何他想去的地方。他忘不了草原上洁白的哈达和浓郁的酥油茶;他看见荷兰的风车在转;他坐船观赏了意大利水城威尼斯。他想在伦敦找到哈利波特的魔法棒,在东京找到叮当猫的任意门,在香港的迪斯尼乐团里找到童话……

  他继续飞翔,鸟鸣也使他疯狂。他听到了贝多芬的`欢乐颂,感受到了周杰伦的*风,耳边响起了维塔斯的海豚音。

  一路上,他欢呼雀跃着,欣赏花开花落,热爱日出夕阳。他经过了小桥流水,也穿过繁华都市。然而,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他又孤独了。或许这是应该的,看惯了花花世界,给自己一点时间去思考和感慨。

  突然,他醒了,猛地睁开双眼,发现眼角有一点点泪花。为什么只有在梦里才有这样的雄心呢?他又想起了朋友的话。

  “啊,我要战胜自己!”在寂静的夜里,他几乎要喊出来了。没错,害怕的是他自己,他自己!外界的冷嘲热讽并不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他只需战胜自己!他似乎明白了“战胜自己,我可以”!

  生命是一个没有终点的旅程,而我就是那个正在赶路的人!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入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我突然哼起了这首歌,想起我那亲爱的妈妈来。

  我一直明白一个道理:没有妈妈,就没有我,我是妈妈身上割下来的一块肉,是妈妈给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妈妈有权利管我们,更有权利叫我们做事。妈妈的爱是回报不尽的。

  有很多描写妈妈的歌曲,文章。但也有很多人不会体谅妈妈。这才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关键。

  我的妈妈是一个不算漂亮的妈妈,但我总是说她很漂亮。因为她在我眼中永远是最美的。她每天都很忙,因为有一大堆事情要她做。我想:要是我没有妈妈,我该是个怎样邋遢的人呀。她把我教育成了一个在院子里最有礼貌的人,最勤劳的人,能考上大学的人。我们虽然时常有一些误会,但是她能原谅我,我也能原谅她。爸爸就是逗我们开心的.。我时常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我本来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我爱我这幸福的家,更爱我这最信任我的妈妈。你呢?

  我最爱吃“昌扁鱼”了,这天,我一边吃着美味的“昌扁鱼”,一边不停地喊着“啊,好香啊!”突然,我的心中出现了一个愿望,要是能尝一尝自己钓的鱼,那该多好啊。

  没过几天,哈哈,我如愿以偿了!妈妈和叔叔伯伯们带着我一起去“钓鱼胜地”—大清谷去钓鱼。一路上我兴奋极了,大喊大叫:“钓鱼去喽!”妈妈笑着问我:“儿子,钓鱼,你能行吗?”“钓鱼?别开玩笑了,就这钓鱼还难得倒我,不就是撒线,然后一收上来就有一条了吗,放心吧!你们在茶楼里喝茶,到晚上,我绝对能钓到七八十条鱼!”听了我这一番话,大家都笑了,“到了,别吹牛了,今天就看你的发挥了。”妈妈笑着拍拍我的脑袋说。

  伯伯把我带到池边,说:“今天我和你来比赛,看谁钓的鱼多。”“谁怕谁啊,比就比!”我不甘示弱地一拧脖子。

  于是我把线一撒,又马上把线收回来,经过这样的几次重复都没钓到一条鱼,眼看伯伯已经钓了三条“大鲫鱼”,我急了,心想“难道有什么不对吗,别人也是这样钓的嘛?”年幼的我不懂怎么钓鱼,只好收起“自尊心”,虚心地向伯伯请教。

  伯伯告诉我:“钓鱼要有耐心,线一撒,又马上收回来,等于白费功夫……”

  于是,我按照伯伯说的那样做,按上饵,撒线,等了十几分钟,一拉上来,饵已经不见了。我连忙对伯伯说:“啊,你说错了,我等了那么长时间,一收上来,一点也没收获,而且饵也被吃了。”“等那么长时间又有什么用呢,你还得看着浮标,浮标一动,说明鱼儿已经在吃饵了,你就得迅速把线拉上来,这样就肯定能钓上鱼来。”

  我第二次照伯伯的话做,安上饵,撒线,然后,眼睛死死地盯着浮标,大约过了五分钟,浮标轻微地动了动,然后又猛地往水下一沉,我迅速把鱼竿向上提,啊!好大的一条鱼。我激动不已,抓着鱼在池塘边兴奋地大叫:“我钓到鱼了,我钓到鱼了!”。

  有了第一次收获,我更有信心了,到了三四点,我居然钓了七条大鱼。晚饭,我食欲大增,筷子不停地向鱼儿“进攻”,好象这几条鱼是世界上最鲜的美味一样。

  我这头小猪去大青谷不仅钓到了七条大鱼,尝了世上最美味的鱼,我还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耐心;自己劳动所得的果实才是最香的,正可谓“一举多得”,不虚此行啊!

  一看到教室里的那盆花,我就会想起那天的情景,心里充满着感动。

  一天中午,我们发现教室门口的花不知被谁弄断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心疼极了。尤其是史家驹,他是花的主人。小饭桌下课后,孙小冉提议说:“我们把断的茎再埋在土里,说不定还能救活呢!”我和刘明洁点点头说:“好,我们去试试。”

  我们一起把花搬到花坛边,准备救“花”。孙小冉是主力,她轻轻地把花茎埋在土中。我们一齐准备从花坛里取土。因为没有工具,我便用手去抓,可是土太硬了,只抓了一点点。刘明洁和王润阳拿来尺子,可是仍然不好用。没有东西弄土怎么办呀?我们几个人叽叽喳喳地说:“要是有个铲子就好了。”

  这时,一直在旁边默不出声的史家驹突然说:“我有办法了,你们等着!”不一会,史家驹从教室里气喘吁吁地跑回来,手里拿着他的水杯(一个崭新的不锈钢保温杯),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用这个就能铲动土了。”我惊讶地说:“这是你喝水用的杯子呀!用它铲土你怎么喝水?”史家驹说:“我要水杯,但救花比水杯更重要!”说着催促我赶快弄土。我心里一阵感动,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我们用水杯口铲土,然后用杯子装土倒进花盆里,不一会儿就把茎埋好了。我们端着花*室,史家驹去水池刷杯子,看着史家驹的背影,我默默地想:花儿呀!你可一定要挺住,一定要活过来呀!

  雨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会下。但是,它在春天时最为美丽。这不,雨又下上了。正值三月时节,天还不热。天公喜怒无常,天天变脸,风雨雷电全来了。

  我今天特别注意观察了春天的雨。春雨清澈,短而纤细。雨下得很有节奏,“吧嗒,吧嗒……”本来我不喜欢雨,觉得它潮且脏。但通过这次观察雨,我觉得它并不脏。它把空气中的病毒都冲刷到地面上。

  它让初春增加了一分神秘,一分朦胧。

  漫步在乡间小道上,只能听见雨滴清脆的声响,往日的喧哗全都没了。啊!这雨来得多么快,多么清爽!雨是一串串下的,不乱,似乎有一个指挥家指挥他们一样。

  渐渐地,世界一片通红。我才发现天开始变暗了,黄昏加上点点细雨,好一番美丽景色。雨似乎小了,我头一次见到这么美的黄昏景色。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雨亦奇。”雨小了,雨后的`乡村更加宁静,更加美了。夕阳夕下,远处的山云雾笼罩,为乡村增加几分神秘色彩。*处的玉米地,金黄灿烂。站在山上远望,我心中不禁赞叹,雨景真是太美了。雨渐渐又大了起来,一条条,一丝丝,仿佛天地间只有它的存在。我渐渐地入了迷,被它那纤细、小巧、玲珑的身体迷住了,忽略了自己,忘记了一切烦恼。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抬头一看,只见天上一轮明月升起。夜晚被春雨所点缀,我回家的心也早飞到雨之中去了。我才明白,人只要专注地去干一件事,就会忘记所有。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6)

——高考记叙文作文菁选

高考记叙文作文

  在日常学*、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考记叙文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看爷爷用玻璃做佛龛。

  爷爷少年时是大户人家的少爷,青年时遭遇侵华战争,中年时经历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他做过地主,也做过农民,是旧时代到新时代的缩影。因而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积攒下来的智慧在爷爷身上得以集中体现。爷爷做的东西,总是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他做的玻璃佛龛细致又精巧,每一条接缝都是笔直的,每一条花纹都是对称的,放到现在,一定有人会说爷爷是“有强迫症的处女座”。

  除了玻璃佛龛之外,爷爷令人啧啧称奇的小玩意儿还有很多。红红绿绿的胶片唱片剪成各种花色图案,贴到玻璃上,做成玻璃花灯。元宵节的时候提出去,比起流水线上批量生产的塑料或纸质的兔儿灯也好荷花灯也好,都要精巧透亮。奶奶穿旧了的衣服,爷爷戴上老花镜,一双粗大的手上下翻飞,不一会竟缝出一个小布包。别看这布包小,里面竟有一个不易察觉的暗袋,钱财放进去,取用方便又不易失窃。最妙的是爷爷亲手做的一根拐杖。普通的拐杖上,爷爷用榫卯安了一个可折叠的小凳,走路走累了,放下小凳,凳子腿加上拐棍正好4根,拐棍瞬间变成小凳子,可以坐下休息。

  多年以后,爷爷去世。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那样精巧的佛龛,也再没有见过那样玲珑剔透的花灯。爷爷给我做的那只小布包,我小心翼翼存在衣柜里。可不管是妈妈还是姑姑,都再也没有这样好的手艺。只有那个带小凳子的拐棍,悄然间成为广大老年人的福音,稍微起个早,便能看到满大街都是拄着这种拐棍的老人。那时候爷爷已经过世8年了。

  提到智慧,我们能想到的总是像牛顿、爱因斯坦、霍金这样的'科学家,他们用智慧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科技的高速发展离不开他们智慧光芒的指引。然而我觉得,另一种智慧也不容忽视。它很小,不起眼,不仔细思量,甚至不觉得它是智慧;然而等到它消失的那一天,你一定会觉得生活失去了斑斓色彩。这就是广大劳动人民千百年来在这片黄土地上积攒下的生活智慧。

  我的爷爷只是一名非常普通的老人,他做的东西算不上“作品”,更谈不上“有造诣”、“大智慧”,但他去世之后,他的奇思和巧技就随风消逝再也不见踪影。

  “喂,起来啦。”老妈的喊叫声把我吵醒,我走上街,天阴沉沉的,“马上就要下雨了,我们早点去城。”妈妈唠叨着,便带着我出发了。

  没多久,我们就进入了一个小村子,我正坐在车上生着闷气,突然,一阵熟悉的声音穿进耳朵,“糯米糕,糯米糕,美味的糯米糕。”上次听到这喊声是什么时候来着?对了,那是幼儿园的时候了,我不由陷入了深深的回忆。

  上幼儿园的时候,每天中午都是要在幼儿园里吃饭的。但我有个很坏的`毛病,那就是不吃菜。每顿饭的蔬菜是必不可少的,我因为不吃蔬菜,所以经常吃不饱,为此,家人经常在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来学接我。每次出去吃饭,都要到那位老爷爷摊上吃上一碗甜甜的糯米糕。日子久了,我和老爷爷便熟了起来。

  有一次,午饭时间到了,我一如既往地站在门口等侯,很长时间都不见家人来,我有点着急了。碰巧,那位老爷爷在幼儿园门口路过,可能是他从我焦急的表情中看出了什么,便招手示意我过去,因为是熟人,也没有什么陌生感,我就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他和蔼可亲地问我:“今天怎么没来吃啊?”“今天他们还没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我给你糯米糕吃吧!放心,我不收你的钱。”他又补充到。因为当时还小,脸皮厚,就无比兴奋地说了声:“好,谢谢。”老爷爷盛了一碗糯米糕递过来,我接过后便毫无顾虑的吃起来。不知什么时候,爸爸来了,他看到我正吃着糯米糕,便一脸疑惑地问:“这是哪里来的,你有钱?”“这个老爷爷给我的。”爸爸又问那个老爷爷:“他给您付过钱了?”老爷爷说:“那有啥的,你经常带孩子来我这吃的,给孩子免费吃一次有啥的,没事,让孩子吃吧!”爸爸说:“那哪行?您挣钱也不容易,该是啥是啥,说着将钱递给老爷爷,两人僵持了一会,老爷爷才收下了钱。

  “朝朝,你吃不吃糯米糕。”妈妈的喊声打断了我的回忆,这才回过神来,说:“吃。”老爷爷将一碗糯米糕递给了我,还是那熟悉的动作,还是那熟悉的味道,我尝了一口,6年多了,味道依然不变,那或许就是童年的味道吧!

  秋天,似乎再也没有了以往的静谧,再也没有了萧瑟,而是增添了一丝温暖。树叶悠悠落下,不再显得那样荒凉,而是让我觉得,这是万物新生的起点;花儿渐渐枯萎,但我相信他还会像今年开的那样美丽。

  这个秋日里,又多了一个人,她总是站在一个岔路口的.人行道上,看着我离开,再看着我回来,每天都是如此,她每天都很忙,却每天按时地和月亮相伴等我回去,按时地和太阳送我离去。

  她是我最挚爱的亲人,我们每天都像亲姐妹似的,依偎在一起,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我知道她并不爱看动画片,但她仍陪着我看。她也是我最好的朋友,陪我欢笑,为我解忧。

  从九月份我上初中的第一天起,她就在风中等我了。那天我一如往常的骑着车与伙伴们同行,到了第一个岔路口,便看到了她——妈妈,她正在四处观望寻找着我,我大喊了一声:“妈妈!”她这才回过头来。我忙跳下来,推着车子到妈妈跟前,妈妈和我一同前行,走回家里。在路上,我们还聊了很多,我第一次认为,有人接送真好,以前总是有很多话不敢跟不敢跟妈妈说,而今天走在路上,一下感觉轻松多了。

  天气愈来愈冷了,那天,听广播说温度要下降,我知道妈妈不会来接我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放学后,妈妈仍在等我。在明亮的路灯下,她拿着一件外套望着我笑,看我过来了,就赶忙递上外套,把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我:“今天要不要吃什么了,咳…咳…。”我听后,不禁打了个冷战:妈妈竟感冒了。我摇摇手说:“不用了。”眼泪一直在眼睛里打转。

  妈妈一直都按时的来接送我,从没有耽搁过,这就是妈妈给我的爱,从没有一次是迟到的。亲情像一杯浓茶,融入了我和妈妈的爱;也像一杯白开水,纯洁的毫无保留。

  整个秋日,太阳从来没有降下过。太阳一直是那样温暖,取走了我身边的寒冷,因为有妈妈,有爱,有亲情。

  评语:这篇叙事文记叙了秋日里母亲接送我,讴歌母爱的温暖。文章首尾呼应,用环境描写开头,结尾环境描写做到前后照应,选材合理,语言质朴自然,情感丰富,主题突出。

  我是一个行人,沿着时代的轨道向前走,经历了照片由黑白到彩色,也经历了人们对回忆由珍惜到冷漠。我看到图像由模糊变得清晰,也看到人心由清晰变得模糊,这一切令我感到乏味。有一天,我做了一个决定——往回走,回到我出发的地方。

  周国*说:“这是一个情感缩水的时代。”然而,是什么导致情感缩水呢?很多人将它怪罪于时代的发展,时代的喧嚣。没错,就像巴赫金说过的:“这是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正如汪峰在《北京北京》里所唱,城市里充斥的“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无时无刻不骚扰着人们的心灵。的确,如此吵闹的'时代,单纯的情感难以栖居。于是大家在心灵疲惫的时候开始埋怨时代,埋怨它的物质至上,埋怨它的灯红酒绿,开始怀念过去那些简单的生活。

  难道这一切真的是这个时代的错吗?我想,不然。手机它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会造就那么多“低头族”,微博它不知道自己的产生会造就那么多“微博控”,电脑它也不知道自己的诞生会让那么多人沦陷于网络世界。再看看那些厌倦城市喧嚣的人,他们背起行囊,打着“逃离城市”的口号,来到远离城市的山顶时,他们在干什么?看手机,发微博,转彩信——哦,我明白了,原来导致情感缩水的不是时代而是处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自己啊!

  这个时代是喧嚣,是吵闹,然而谁说吵闹中心灵就不能安静?谁说喧嚣中灵魂就不得栖居?林徽因曾说过:“真正的*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同样生活在城市里“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如沈从文却可以在自己心中筑一道围墙将浮躁拒之门外,同样生活在时代染缸里,李安却能带着理想与本真站在众人面前。情感是否缩水与是否在如今并无关系,“空心人”走到哪里都是“空心人”,世界给不了“空心人”一颗心,就像时代给不了一个人安静的灵魂一样。

  沿着时代的轨道往回走的我,看到了照片由彩色变成黑白,也看到了人们对回忆由冷漠变得珍惜,这一切令我欣喜不已。流连于此的我却渐渐发现,不仅是那个科技发达的时代,原来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浮躁,原来沿着时光轨道向前或向后,只不过是由一个浮躁走向另一个浮躁。

  我再次背上行囊——往回走,沿着人心往回走,回到最初单纯*静的人心。

  原来,我期待的同学聚会居然就只有那么几个人来了,人好少,以至于这气派的屋子里也显得那么的空旷。

  空气好沉重,只有那晃动的酒杯,A用他那布满皱纹的右手举起了杯子说道:“来,各位,我们喝一杯,三十年不容易啊,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后辈,或贫穷或富裕,只是要是今天的八仙桌能多摆几张那该多好。”

  我们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杯子,我喝了下去,酒还是挺烈的,不过可能用一些较好的药物浸泡过,所以老人喝这样的酒对身体还是挺有好处的。桌子上的饭菜很丰盛,只是大家的食欲再也不如年轻时候那般了。又是一杯酒下肚,我在问我自己,难道大家那么远来就是为了吃这样一顿饭吗?原本想和同学们手挽手诉说一下这些年来的故事,同时我也感觉6个同学也本有一些话要说,但是也许没有这个必要了,太多太多的话就只有永远地烂在肚子里面。都埋着头吃饭,感觉这饭菜怎么那么咸呢?我知道不是因为盐放得太多,而是吞下去的'不只是饭菜,还有眼泪。

  吃完了饭,我们走出教职工办公室,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小雨,我只穿了一件单衣,A的孙女给了我一件紫色长衣让我穿上,我把带的特产分给了他们。

  难道冥冥之中我已知道来多少人吗?因为刚好只有7包,还是我太抠门了所以舍不得多带?都不由得知道。真的是歌曲里面唱的那样——“岁月总是擦肩而过,流星划过什么也不留。”是否真的如A所说的那样,时光冲掉了所有人的记忆?

  我向他们告了别,其实我深深地知道也许这一别就是永远的一生,A的孙女送我上了车,她给我选了一个靠车门的座位,她说这个位置下车的时候比较方便,我看着她走下去,她在车窗口那里对我说到:“您路上注意安全。”

  我坐在座位上,几个同学还站在那里,我朝他们看了一眼,想永远的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面庞,接着,我转过了头,因为我不想让他们看见我流泪的双眼。

  汽车开动了,泪水还是随着车轮的转动而落下。本是夏天,但是这天怎么那么冷呢?

  我把A的孙女给我的长衣紧紧地裹在身上,眼前似乎顿时间暗了下来。我在内心告诉自己,这就是当年大家说好的20xx年的相约。

  小时候,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记得我都叫她小薇。她是我外婆村子里的,每次我去外婆家,总会跑去她家玩。“小薇,我来了!”一到她家门口我就会喊她。“恬恬,你都好久没来了,过得还好嘛?”……只要我们一碰面就会聊个不停。我还经常和她一起睡觉,一起烧饭,一起干活……她还把一些小秘密告诉我,她说她隔壁的那个姐姐是蛇变的,非常坏的。当时我非常小,也就信了。我们天真、活泼,无话不谈,整个村都知道我们是好姐妹。

  但是,时间总会冲散这些美好的记忆。我去外婆家的时间变得少而短,因为我长大了,升初中了。而且,每次去找小薇时,也总见不着人,说是干活去了。偶尔也会见她和其他伙伴一起玩,便不敢靠*了。一天,碰巧她又和伙伴在一起玩,我却也情不自禁的走了上去。“小薇”“哈哈……”听见我的叫声,她们停止了欢笑。可小薇却一直盯着我,好像在问:“你是谁呀?”难道她认不出我来了吗?难道她从未想过她儿时的伙伴会再来找她吗?我顿时感到无地自容,打着闲逛的幌子,继续向前行进。而后却又听见她自然的欢笑……

  今年春节期间,爸爸带着我去外婆家拜年。下午,爸爸带着我去村里走走。我们又来到了小薇家,却只看见她母亲坐在外面和邻居闲聊。“小薇呢?”爸爸问道,“在房里做作业嘛?”“是呀!”伯母见我也来了,笑着说:“来找小薇玩呐!”“呵呵……”我害羞的点点头。“小薇,快出来玩呀!”爸爸对着屋里喊了喊。却不见小薇出来,伯母又说:“大概是害羞了吧!”……害羞,小薇真的只是害羞吗?也许吧,我自己不也害羞地不敢进屋去找她。可能当时她也在犹豫该不该出来吧!

  我常听人说,长大后非常多事会变的。我就是不信,这么好的.朋友关系,怎么会变呢!可是,时间真的将我们隔开了。听到外婆她们谈起小薇,我依然会想起她,小薇,你会想我吗?不,你还记得我吗?

  这一切也许真的成为了过去。现在,我也有了个好朋友,她叫邱建芳。我们彼此承诺,永远都会是好朋友。以前还小,从未和小薇有过什么承诺,现在我知道了,我会用承诺,用心守住我的好伙伴。

  童年是五彩缤纷的,它是那样短暂,就像一颗星,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它又是那样的多姿多彩,就像一首歌,其中有笑,有泪,有惆怅……童年它给我们留下了多少有趣的回忆啊!

  在我十岁那年,爸爸妈妈都去度假了,而我却像一个被抛弃的女孩,一个人待在家里呆头呆脑地到处闲逛,无所事事。“叮咚……”“谁啊?”我好奇又略带紧张地问。“你哥,我!”原来是表哥来了,我快步地走去开门。我真开心,还是表哥懂我,知道我一个人在家无聊特地来陪我。

  快到中午饭时间了,表哥叫我去煎蛋。我一个“厨房小白”不知道该怎么办。表哥一边看足球赛,一边大声喊过来:“没事,一会你只要听我指令就可以了!”。我准备好一盒18个装的.鸡蛋,一瓶装满的油,候在灶台边等着表哥的指令。

  过了一会儿,只听见表哥大喊一声“加油!”

  “好的,我马上加油!”我捧起瓶子往里倒下去。

  可倒多少呀?我急忙喊:“表哥,加多少油呀?”

  “好,好,好,差不多停了吧!”。于是,我连忙停止倒油。打开煤气灶开始加热。这时,外面又传来表哥的声音“加油,快加油!”我心里很疑惑,为什么还要加油,但我想表哥说的准没错。于是,捧起油桶,又咕咚咕咚倒了好多油。这时电视机里传来“中国队已经落后了一分,期待下一轮的结果。”这时表哥突然反应过来“油加好了吗?加好之后再加四个蛋。”于是我打碎了四颗蛋,倒进了油锅里。这时,外面又传来表哥的叫喊声:“加油,快加油!”我又捧起油桶咕咚咕咚加油。这时,我看见一个个蛋漂浮在油上,在飘来飘去的。我想这样不对,油太多了!于是就又敲了几个蛋下去。

  这时,表哥走过来,一看我的锅,惊吓地问:“天呐,你,你,你,你加了多少油,多少蛋?”

  我说:“我加了15个蛋,差不多半壶油!”

  表哥一拍我脑门:“你傻呀!加那么多油!”

  “不是你一直在催我加油吗?”

  “哎呀,你搞错啦!我是在给足球队加油呢?你也太傻了吧!”

  后来,我和表哥终于痛苦万分地吃完了一大盆油飘蛋。

  从此以后,我都不敢吃蛋了。

  普通的虫,只有独自承受过破茧的苦,才能幻化成美丽的蝶;沉香树,只有自己承受过愈合伤口的痛,才能产出弥足珍贵的沉香;一个人,也只有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冰心说:“成功的花,人么只惊艳于她的美丽,却不知当初她的芽浸满了血和泪。”而如今成功的人,人们只惊羡于他们的成就,却不知当初他跌倒后站起来的.痛苦。不经历命运的锤炼,不能锻造出强者;不独自克服命运的锤炼,也终不会成为强者。

  那个在地坛中静静思考的人叫史铁生。一个在最狂妄的年纪失去了双腿的病人,一位在病房中无数次想到了死的年轻人,当他在地坛中独自思考生的意义、参悟了死的真谛时,他的灵魂再次站了起来,于是,他拥有了全世界。“死是一个必然会到来的节日。”“生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生。”这位身陷轮椅之中而灵魂屹立不倒的作家,不可不谓之强者。

  那位在山坡山带领村民们默默植树的苍颜老人是褚时健。在经历过那个动乱的年代,饱尝了囹圄之苦与老年丧女之痛后,已经再无什么能惊起这位看似普通老者内心的波澜。在看清了名利,看透了生活,看淡了生死之后,这位老人有一次站在了众人面前,倔强地要在荒山上种出橙子。后来,这种带着褚时健坚强与倔强的橙子,拥有黄金比例的酸甜与口感,被冠以他的姓氏——褚橙。只有褚时健亲手种下的橙树所结出的果实才被称为褚橙,因为那里包含了一种在打击之后又爬起来、甚至站得更高的精神。

  那个身躯瘦小面容慈祥的黑人老者是曼德拉。正如种族歧视的火不能将他烧成灰烬,反而让他浴火重生,铸就了和*统一的南非的伟业一样;几十年在监狱中的惨痛经历也不能磨损他坚定的意志,反而更加坚定了他消除种族歧视的决心。在被仇恨所击倒后,这位南非首任总统选择带着宽容重立,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带领南非前进。

  曼德拉说“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后再升起的高度。”人的一生也难免被困难所击倒,而人,只有在自己站起来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那天,我为自己鼓掌。那天,我为自己也心惊胆战,那天,我为自己而高兴。我是一个非常胆小又不喜欢说话,喜欢沉默的一个人。可是那天的我,让我觉得不像是我。但是,那时的我,让我自己也感冒佩服,而感到满意。

  那天,我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我家离学校又段距离,我上了一辆238的公交车,公交车上的人非常拥挤,大家都在抱怨着,而我却静静的站在那里等待下一站的到来。可是公交车上的人越来越多,我就慢慢的向车后面移去,在车后面的我站的'很高,所以视野也比较好。

  当我左瞄右瞄时,当我看到了一只手往别人的包摸去时,我很惊讶,惊讶的是我头一次看到现场版的公交车上的小偷,看到哪小偷慢慢的向那女人的包里伸去,因为我站的比较高所以看的比较清楚,看着那小偷一脸得意的样子,我犹豫可很久,我怕小偷会报复。可是,又想到那小偷伸出罪恶之手偷东西时,我毫不犹豫的狠狠的撞了那小偷一下,然后微笑的对小偷说一声对不起。

  那小偷偷东西失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可能是我破坏了他的好事,而那女儿转过身看了下我们又转过身去,当时,我小声的对那个女人说:小姐,你的包包。而那小姐也警觉的看了下自己的包,非常惊讶而又激动的翻了下自己的包包,看到东西都在里面而舒了一口气,而那个小偷却急匆匆的跑下了车。而那小姐知道是我帮了她以后微笑的对我说:谢谢,还好被你撞了下,发现在该死的小偷,要不然东西全被他给偷走了。我微笑的对她说:不用客气,这是应该的,而车也到站了,而我也下车了。

  下了车,我有点小激动,没想到我还做了回正义的使者,没想到我在公交车上看到现场版的小偷,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没想到今天却被我遇到了一次,我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些惊讶,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动作,而就是因为那小小的动作而帮助了那位小姐。一向沉默不说话的我,今天却做出了一件胆大而又刺激的事,让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今天在公交车上的行为让我自己感到非常的满意,这是我16岁做过的最刺激的一件事。

  有一次和妈妈视频,她那边阳光很好,视频里的窗口闪烁出五颜六色的线条,而我这边却在下雨,滴滴答答下个不停。视频里,她说要看看我房间窗外是个什么样子,于是,我捧着笔记本把镜头对向窗外。

  “看起来雨很大啊!这种天气很冷吧!你也真是的的,都不多穿点!”

  “不冷,房间里还是很暖和啊!”

  我把笔记本放回桌上,一抬眼看到她愤怒的表情:“把衣服穿上!”

  我突然怔住,这种感觉就像她还在我身旁,没有去外地一样。


高考优秀记叙文通用5篇(扩展7)

——小白记叙文通用5篇

  以前,我有个小小的心愿,那就是希望能养一只小狗,可一直未能实现。由于时间的推移,便渐渐淡忘了。但一只贵妇犬小白,唤起了我儿时的梦想。

  小白今年7个月大,是只干净的小狗。一身洁白的毛,卷卷的,如同烫过一样,主人亲切地唤它——小白。它长着一双奇怪的耳朵,一只朝上,一只向下,十分有趣。在长长的睫毛下,有一双乌黑、亮丽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能告诉你它的喜怒哀乐。再看它的小鼻子,黑黑的,湿湿的,那么可爱。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条小尾巴了,短短的、粗粗的,一摇一摇的,总是朝着天上,好像一根小木棍。

  从我第一眼见到小白时,我就喜欢上了它,小白见了我,直往我腿上扑,我有点害怕。它的'主人告诉我,它这是喜欢我,想找我玩呢!那时,把小白抱回家愿望便悄悄诞生了。

  狗王小白

  刚刚旅游回来,爸爸宣布了一件令我兴奋的事情:明天把小白抱回来。这真是喜从天降,爸爸满足了我梦寐以求的愿望。好伟大呀!明天,就在明天,为了之后的快乐,耐心地等吧!

  第二天,激动的我早早起来,一路上,我想象着小白可爱的模样。终于到了,我顾不得妈妈的阻拦,飞快地冲到小白的面前,好好跟它亲热了一番,高兴得不得了。小白的主人依依不舍地抚摸着小白说:“小白,到了龙儿姐姐家要听话,不许乱叫。”小白似懂非懂的看看主人,再看看我。

  一路上,小白在车里上蹿下跳,显得很兴奋。可到了楼下,它却不肯上楼,仿佛要回去找以前的主人似的。我们千方百计地把小白抱回家,把它放到笼子里,它一直低声的呜咽,好像想家了。

  傍晚我带它下楼去散步。刚一下楼,只见一只叫“皮皮”的狗迎面走来。以前,皮皮是这里的“狗王”。不管大狗小狗都敬它三分,有的小孩见了它都要退避三分。如今小白来了,狗王会欺负小白吗?我为小白捏了一把汗。

  蒙蒙春雨细细地飘啊飘,不禁勾起我对“小白”的思念。你问为什么?那还得说到几年前。那是我第一次去小姨家玩,她们养了一只小猫咪,我一看见它就喜欢上了。

  它有一双变化莫测的眼睛,一只绿色,一只蓝色,十分好玩;鼻子像一颗黑珍珠高挂在眼睛下方;“**”叫的小嘴里居然长着几颗小锯牙。它全身雪白,只有在头顶上腾出个“地中海”,一条细长的尾巴一个劲摇,可乖了!我和它很快就熟悉,成了朋友。

  每次我出去玩,它会送到门口,叫几声“咪……”(它才两个月)仿佛在说:“过马路要当心!”我回来,它就紧紧跟在身后,像随身侍卫。小白有“三大特功”:爬树、捉小蛇、叫人起床。记得一天下午,我和它捉迷藏,我左找、右找、前找、后找,都不见猫影,认输了,小白从树上溜下来,迈着胜利的步伐,向我走来,还“咪”我一声,我又好笑又好气。有一次我在厨房喝茶,忽然看见桌子底下爬着一条小蛇,我楞了三秒钟,“啊——”地惊叫,正在这紧要关头,小白不知从哪儿跳出来,与小蛇厮杀,来了一个“英雄救美”!

  因为猫爱睡大觉,所以人们都爱说“懒猫”,但是小白与众不同,它不懒。每当我赖床的时候,小白就跳上床(我每天给它洗澡,它很干净),用脸帖我,用舌头舔我,用爪子把被子拉开,非把我弄醒不可。小白给我带来许多快乐时光,可是在一个春雨绵绵的日子里,小白不见了,我们找遍它往日游玩的地方,还是没有结果,我扑在床上失声痛哭:“小白,你在哪里?”

  你好,我叫小白。我现在还是一粒黑黑的蚕卵,只不过比别的卵要白一些,所以爸爸妈妈就给我取名为小白。

  春天里,当我们从卵壳爬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身上有好多细毛,因为有点像蚂蚁,所以人们叫我们蚁蚕。我和小伙伴被放到篮子里带到了土土家。土土很喜欢我们,给我们铺上了雪白的纸,一天给我们喂三次桑叶。喂的时候,他总是搬个凳子坐在旁边看我们吃,我们都被看得不好意思了。

  就这样,我们越吃越多,长得白白胖胖的,很讨人喜欢。哈哈,我是名副其实的小白啦。

  到了该结茧的时候了,我们的身体变得又黄又胖,还很短。我对身上的颜色非常不满意,所以赶紧吐出几根丝粘牢四周的纸搭了个框架,再飞快地吐丝把框架填满,免得别人看见我这丑陋的样子要笑话我。填满后,我靠在小枕头上舒舒服服地看祖先留下的书籍。

  正看得舒服,忽然有三行红色的字使我大惊失色。上面写着:茧子成熟后会被人类用一锅开水煮熟,然后抽丝剥茧。把里面的蚕蛹放在盘子里,成为他们餐桌上的下酒菜。而我们蚕辛辛苦苦吐的丝却化为人穿的丝绸,盖的丝棉被。我看了害怕得浑身发抖,更让我害怕的是,土土的爷爷奶奶一直在劝他:“快把这些蚕茧烧烧,也好多点丝给你做棉被。”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幸好土土说:“不行,我一定要让它破茧成蛾。”我心里顿时像开了两扇门一样,心情特别舒畅。

  我在茧里呆了十来天,该是出来欣赏美景的时候了。我一口一口地咬破茧子,爬了出来,把翅膀晒干就飞了出去。啊,多美的世界呀!

  你好,我叫小白。我现在还是一粒黑黑的蚕卵,只不过比别的卵要白一些,所以爸爸妈妈就给我取名为小白。

  春天里,当我们从卵壳爬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身上有好多细毛,因为有点像蚂蚁,所以人们叫我们蚁蚕。我和小伙伴被放到篮子里带到了土土家。土土很喜欢我们,给我们铺上了雪白的纸,一天给我们喂三次桑叶。喂的时候,他总是搬个凳子坐在旁边看我们吃,我们都被看得不好意思了。

  就这样,我们越吃越多,长得白白胖胖的,很讨人喜欢。哈哈,我是名副其实的小白啦。

  到了该结茧的时候了,我们的身体变得又黄又胖,还很短。我对身上的'颜色非常不满意,所以赶紧吐出几根丝粘牢四周的纸搭了个框架,再飞快地吐丝把框架填满,免得别人看见我这丑陋的样子要笑话我。填满后,我靠在小枕头上舒舒服服地看祖先留下的书籍。

  正看得舒服,忽然有三行红色的字使我大惊失色。上面写着:茧子成熟后会被人类用一锅开水煮熟,然后抽丝剥茧。把里面的蚕蛹放在盘子里,成为他们餐桌上的下酒菜。而我们蚕辛辛苦苦吐的丝却化为人穿的丝绸,盖的丝棉被。我看了害怕得浑身发抖,更让我害怕的是,土土的爷爷奶奶一直在劝他:“快把这些蚕茧烧烧,也好多点丝给你做棉被。”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幸好土土说:“不行,我一定要让它破茧成蛾。”我心里顿时像开了两扇门一样,心情特别舒畅。

  我在茧里呆了十来天,该是出来欣赏美景的时候了。我一口一口地咬破茧子,爬了出来,把翅膀晒干就飞了出去。啊,多美的世界呀!

  以前,我有个小小的心愿,那就是希望能养一只小狗,可一直未能实现。由于时间的推移,便渐渐淡忘了。但一只贵妇犬小白,唤起了我儿时的梦想。

  小白今年7个月大,是只干净的小狗。一身洁白的毛,卷卷的,如同烫过一样,主人亲切地唤它——小白。它长着一双奇怪的耳朵,一只朝上,一只向下,十分有趣。在长长的睫毛下,有一双乌黑、亮丽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能告诉你它的喜怒哀乐。再看它的小鼻子,黑黑的,湿湿的,那么可爱。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条小尾巴了,短短的、粗粗的,一摇一摇的,总是朝着天上,好像一根小木棍。

  从我第一眼见到小白时,我就喜欢上了它,小白见了我,直往我腿上扑,我有点害怕。它的主人告诉我,它这是喜欢我,想找我玩呢!那时,把小白抱回家愿望便悄悄诞生了。

  狗王小白

  刚刚旅游回来,爸爸宣布了一件令我兴奋的事情:明天把小白抱回来。这真是喜从天降,爸爸满足了我梦寐以求的愿望。好伟大呀!明天,就在明天,为了之后的快乐,耐心地等吧!

  第二天,激动的我早早起来,一路上,我想象着小白可爱的模样。终于到了,我顾不得妈妈的阻拦,飞快地冲到小白的面前,好好跟它亲热了一番,高兴得不得了。小白的主人依依不舍地抚摸着小白说:“小白,到了龙儿姐姐家要听话,不许乱叫。”小白似懂非懂的看看主人,再看看我。

  一路上,小白在车里上蹿下跳,显得很兴奋。可到了楼下,它却不肯上楼,仿佛要回去找以前的主人似的。我们千方百计地把小白抱回家,把它放到笼子里,它一直低声的呜咽,好像想家了。

  傍晚我带它下楼去散步。刚一下楼,只见一只叫“皮皮”的狗迎面走来。以前,皮皮是这里的“狗王”。不管大狗小狗都敬它三分,有的小孩见了它都要退避三分。如今小白来了,狗王会欺负小白吗?我为小白捏了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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