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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9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读《飘》有感1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有感2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读《飘》有感3

  世界名著《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用了10年的时间,创作出的唯一一篇长篇小说,一篇即是经典,更是永恒与传奇。该作品于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是文学史上耀眼的明星,后被改编成好莱坞电影《乱世佳人》,又荣获当年奥斯卡最佳故事片、最佳导演和最佳主角奖等多个殊荣。

  杨绛评价《飘》:“横看全书,是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似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以戏剧的力量揭示出女主人公在与内心的冲突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此书就犹如走进原始森林,越深越美。”

  该剧以美国南北战争中亚特兰大城以及附*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围绕着斯嘉丽、瑞德、艾希礼及梅兰妮等人的爱情纠葛,描写了塔拉庄园贵族小姐斯嘉丽的成长经历。战争的流离失所让斯嘉丽失去了双亲,为了重建家园,她发誓不再忍饥受饿,放下大小姐的身段下地干活,将自己的一双纤手磨出厚茧,用自己羸弱的肩膀扛下了所有的磨难。在动荡的社会里重建家园谈何容易?更何况是一个女子。但斯嘉丽凭着自己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天生不妥协的倔强,成功解决了所有的棘手问题,让农场逐步恢复了生机。能使她做出改变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更是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斯嘉丽救助了无数疾病交迫、无家可归的士兵,甚至一个女人抛头露面经营起木材加工厂,这在当时的社会是会被排斥的,而斯嘉丽还是义无反顾地做到了,亦如现在我们眼中的“女超人”,其实她们都是被生活硬生生地打造成为“女强人”,就因为她们的心里有自己想要照顾和保护的人。

  斯嘉丽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配上乌黑的睫毛和韵味十足的嘴唇,极具女人魅力。不过比起她迷人的外表,她内在坚韧不屈的精神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她的身上,不仅仅有女性的觉醒,更有男性刚强的一面。倘若没有战争,斯嘉丽的生活会一直处在舒适圈里,骄傲而任性。因为对艾希礼专一、痴情和盲目的爱,为了一个承诺斯嘉丽可以将自己的生命置于生死边缘,战火纷飞中斯嘉丽冒着枪林弹雨帮助梅兰妮生下孩子,历经艰险,想方设法带着梅兰妮和孩子回到了自己的家。原本对情敌梅兰妮是嫉妒恨,可是两人历经战火后却成为了患难朋友,朋友是什么?朋友是你遇上困难,想方设法帮助你的人,哪怕别人远离你,她也会包容你的缺陷,心里一直惦念着你。斯嘉丽不是完美的女性,经常会被别人指责,而梅兰妮却一直理解她、维护她,她们的感情已经融入到彼此的生命里。斯嘉丽赚钱养着梅兰妮和她的孩子,在这里没有情敌互撕的场景,有的便是生死与共的友谊,这便是爱情与友情最好的结局,爱到深处是成全和克制。

  梅兰妮一直都是淑女形象,长相一般的她宽容大度,浑身上下散发着慈爱、善良的光芒。她是一位称职的贤妻良母,这也是艾希礼始终如一深爱她的理由。她与斯嘉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一个逆来顺受、温柔真诚,处处为他人着想,一个精明能干、冲破束缚,勇敢追求自我。

  瑞德深爱着斯嘉丽,他的爱看似*淡不经意,实则痴情深沉。他是一个有骨气、不忘本的热血男子,更是一位具有敏锐商业头脑的商人。瑞德对斯嘉丽说过一段话:“我喜欢把邦妮当作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她。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看着瑞德心灰意冷、毅然决然地离去,斯嘉丽在泪流满面中幡然醒悟到:原来自己最爱的人不是艾希礼而是瑞德,可是一切都已经无法弥补。

  陈奕迅在《红玫瑰》歌曲中所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斯嘉丽为了心中的艾希礼,一次又一次的惹怒瑞德。故事结局时斯嘉丽才明白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根本就不是爱,只不过是自己脑补了对方的完美,因为被拒绝过不甘心罢了。可是感情的世界里,从热烈到崩溃,看起来好似是一时兴起,其实人心都是慢慢变凉的。没有顷刻之间的心灰意冷,只有日积月累的失望堆积。所以不要把别人对你的爱当做是理所当然,爱是有来有还,珍惜所拥有的,幸福才能更长久。

  卡耐基有句名言:经济独立的女性,自身带着创造幸福的能力,她们不需要取悦和依赖男人。就像斯嘉丽一样,她的骨子里就是一名现实主义者,也是生活的主宰者,她为一代又一代女性的自强自立树立了榜样。现实生活里,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历一段或几段至暗时刻,或情感、或失业、或疾病、或亲人的离去,有些人坚强地挺过来了,有些人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而人生中所有的劫难,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当你在迷茫困惑之时,倘若看到面前的阴影,请别害怕,那是黑暗的隧道里有一道久违的阳光照射出的倒影。亦如《飘》中所写: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路再难,也要一步步走下去。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路的尽头会有怎样的风景,甚至会有怎样的惊喜等着你。正如斯嘉丽所说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正是这种精神信仰,支撑着斯嘉丽在黑暗中一步步走向了黎明。

读《飘》有感4

  有一部电影,名叫《乱世佳人》,这部影片一举夺得10项奥斯卡大奖,成为电影史上经典名片之首。而这部驰名中外的影片,就是根据《飘》这本小说改编的。

  《飘》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现代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出生于亚特兰大市,曾获文学博士学位。1937年获普利策奖,1939年获纽约南方协会金质奖章。《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唯一一部作品。

  《飘》这本书成功地塑造了赫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赫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即将和媚兰结婚,倍受打击。一气之下,她答应了媚兰的哥哥查理的求婚。但不到两个月,查理就在军中病故。不久,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赫思嘉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

  思嘉为了筹到300美元的地产税款,不惜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婚。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思嘉,甘扶澜同其他的*人聚在一起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多亏船长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脱身,但甘扶澜却被打死了。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赫思嘉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儒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白瑞德更值得她去爱。等她明白这些,白瑞德已离她而去。赫思嘉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出来,因为此时她才26岁,仍然年轻美丽。

  倔强的赫思嘉是南北战争发生后美国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灭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飘》这本书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史诗,令看过这本书的每一个人都被思嘉及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

读《飘》有感5

  这部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在风云突变的乱世中,斯佳丽从一个贵族家中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变为一位成熟坚强的女性,在这个过程中她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痛创与打击,但她没有被打倒,她也不再去留恋那奢侈的生活,她知道既然已经如此回忆过去是无法改变现实的,只有坚强的站起来,用双手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现实。在这里也充分地表现出了斯佳丽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性格。战后回到故土塔拉,面对她的是破败的庄园,和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那一双双无助的眼睛,生活的重担坚实地压在了斯佳丽的身上,他仍没有退缩,坚强的站起来,下地摘棉花,不惜让自己娇贵的双手长满老茧,而目的只是为了让住在塔拉的人不在挨饿。正如斯佳丽的父亲所说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土地与日月同在。塔拉这片红土是斯佳丽的希望。这股强大的力量加之她固有的爱尔兰血统潜在的反叛思想,使她我行我素,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的筹码,三次婚姻中没有一次是出于真心,她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家园的北方佬做生意,而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就像是一个永远被打不到的不倒翁,不管困难从何处袭来,都不会为之所屈服。

  但在爱情方面,斯佳丽又像是个充满稚气的的孩子。她一直固执地“爱”着阿什礼,也以为阿希什也爱她,但她错了,他一直以来的爱全部源于她对阿希礼君子形象的憧憬,对他和对自己的真正感情不了解。但她一直对这份爱执著着。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她原本可以守在母亲的身边,寻求呵护,寻求安全,可是她不,她宁愿面对北方佬的铁蹄,也要实现对爱情的许诺,为了照顾虚弱的梅兰,她把千方百计找来的食物给媚兰吃,把家里唯一的一双鞋子给梅兰穿,而自己则饿着肚子赤着脚下地摘棉花,这决不是一个自私狭隘的女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她拥有对爱情的绝对信仰,只是搞错了对象,在守望爱情的征途中。

  到了小说的最后,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深爱着的是瑞特,但瑞特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希望,斯佳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瑞特因为自己的固执而离她远去。

读《飘》有感6

  思嘉承担了家族的责任,她努力挣钱,为塔拉纳税,购买农具,雇佣自由黑人。她抛弃了世俗的观念,作为一个上等女人整天驾着马车为钱奔波为生活奔波。但为了更好的生存,为了保全塔拉,她丢弃了善良,放弃了尊严,雇佣犯人榨取劳动力,讨好北方佬和她们成了朋友去赚钱。后来她嫁给了白瑞德,挥霍无度,抛弃了一切她从小受到的教养,以及伴随她长大的朋友,邻居,亲人。战争给她烙下了深深的烙印:饥饿、寒冷、恐慌。只要不再忍饥挨饿、受冻,她什么都肯做。

  媚兰,用书中白瑞德的话讲她是他所见过的真正高尚的女人,面对北方佬战士,她不畏惧,让她瘦小的身体去干农活,她一样可以。她带着善良和爱看待每一个人和事,每一个和她相处的人无论老少都感到无比舒服。

  白瑞德,是我最喜欢的人,他聪明,看的清战争的本质,敢于在战争中谋利。敢于做自己,不拘泥世俗对他的看法。却永远坚持底线,有一颗爱国的心。有自己的原则。他爱思嘉,成全思嘉。为了孩子的未来,他愿意努力做一切。

  书中最后思嘉才知道自己爱的不是艾希礼,是白瑞德。白瑞德也才是真正爱他的人。好多东西值得人深思:原则、善良、爱。

读《飘》有感7

  有一位女子,她复杂、独特,集女性气质与男性气质于一身,她接受的教育给了她雅的外表,亦步亦趋地遵循淑女风范,骨子里的反叛火花却不时地迸发出;她争强好胜,渴望得到一切,对得不到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欲望。她就是斯嘉丽,长篇小说《飘》的主人公。

  斯佳丽的一生是叛逆的。为了报复拒绝她的艾希礼,嫁给了他的小舅子,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又嫁给了瑞德。身为一个女子,自己经商,还像男人一样风生水起,这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以算的上离经叛道。

  她的一生又是悲惨的。丈夫新婚两个月便战死了;母亲死的时候她却因为战争不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她的女儿邦妮也不幸去世;而当她最终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对她彻底失望并且离她而去。此时此刻,对斯佳丽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塔拉庄园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似乎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绝不仅仅是摧毁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废除奴隶制这样简单。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它改变的是南方固有的价值观念、传统体制和生活*惯。它标志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这对南方人的心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有的南方人如艾希礼,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生活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甚至还为已经无法挽回的过去,犹如飞蛾扑火,盲目地牺牲生命。这注定他们和南方一样成为历史的弃儿。而另一些人,犹如斯佳丽,克服了失败沮丧的心里,凛然面对残酷的现实,成为现实中不畏困难的强者,重新前进在生活的旅途上。南方正是靠这些人才重新站了起,恢复了新的生机。

  斯佳丽失掉了自己真正的爱情,痛苦万分,但她相信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依然对明天充满信心。这种乐观向上、永不言败的精神决定了她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在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

  过去都会成为过去,未会更美好。生活需要这种百折不挠、积极向上的勇气和进取精神,不能灰心丧气,即使现在失败了,那又如何?站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不是吗?

读《飘》有感8

  很小的时候,我就接触到“大海”这个名词。但那时对大海还很陌生,只知道它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是一个蔚蓝色的世界。随着阅历的加深,我渐渐对大海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

  地球的大部分都被大海覆盖,从遥远的天际看地球,地球是一个蔚蓝色的水球。海洋水在地球水体总水量中所占的百分比为96.53%,站在海边向大海望去,一望无垠,在水天相接的地方,偶尔出现一两艘货轮,是那么渺小,微不足道。想当年曹操东临碣石,看到沧海,感叹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博大。

  大海中隐藏着丰富的资源,石油,天然气,深海锰结核,各种鱼类,蟹类,为人类的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物质资源。人类利用这些资源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不断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需要。一座座海滨城市拔地而起,并迅速发展繁荣,这不正是大海的馈赠吗?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奉献。

  观察整个太阳系。地球正放射着灿烂的光芒。与其他几个行星的土灰色形成鲜明对比。深入海洋内部,我们会看到一个光彩夺目而又惊险刺激的世界,各式各样的鱼欢快地游动,各种水草 、珊瑚将海洋装扮得更加生动。突然,海洋“霸主”鲨鱼张开血喷大口横冲直撞而来,周围小鱼四散而逃。海洋里正演绎着一个个精彩的画面。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精彩。

  大海中蕴藏了无尽的秘密。那会跳跃的“飞鱼”,会放电的水母,给大海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令人匪夷所思的“百慕大死三角”以及种种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更增添了大海的神秘气息。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神秘。

  直到现在,我还未曾亲眼见过大海,更谈不上读懂大海。但我始终坚信,大海,不远了。

读《飘》有感9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沏一杯茶读一本书,那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想着,站起来,缓缓抽出一本书,翻开一页慢慢品读。

  《飘》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养尊处优的生活令斯嘉丽变成了一个善良但又自私的姑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当时虚伪的社会风气和战前南方人的自大造成的。

  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塑造了一个斯嘉丽,有人说斯嘉丽“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了。斯嘉丽拥有着叛逆的性子但是又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与此同时还反对着当时绅士淑女的管理方式。对于她最终失去了两个他问“爱”的人,米切尔夫人这样评价“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

  战前的南方人富有所以自大,认为北方的野蛮之人根本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威胁。因此在“十二橡树”的宴会上大部分男人都期盼着战争的到来,并扬言要把北方人打退。说它是大部分那是因为还剩下一个人,有且仅有的一个人,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大的南方人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野蛮的北方人厉害到那里去,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不过是失败。这个人正是米切尔夫人倾力塑造的另一个人物——雷特·巴特勒。米切尔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一副好看的皮囊,让他看起来不同于其他的"绅士",雷特的身上充满着自私与利益的气息,他被家族甚至是家庭抛弃,令他成为别人饭后的谈资,但这丝毫没有阻碍到他的前进与成长。

  雷特对斯嘉丽一见钟情并且暗自喜欢多年,但是斯嘉丽眼中只有阿什利,为了梅拉妮与阿什利结婚一事而赌气一次又一次地与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从未把雷特的感情当一回事儿,这也就预见了斯嘉丽感情的悲惨结局。

  让一个女孩儿变成女人也许只需要让她独当一面,让她面对生活的残酷与苦难,让她面对亲人的离去,面对往日的繁荣不复存在,这就足矣。持续的战火烧掉了塔拉,烧掉了斯嘉丽养尊处优的生活。财富与沃土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希望与热血却一直存在。上帝是公*的,战争带给了人们苦难也送给了人们承担的勇气。这种勇气和力量让斯嘉丽蜕变,让斯嘉丽成长。正如书中所述“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斯嘉丽是一直在蜕变的,而雷特见证了她的成长。斯嘉丽还是斯嘉丽,那个已经变得勇敢机智的女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要向斯嘉丽一样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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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9篇(扩展1)

——读《飘》有感 (菁华6篇)

读《飘》有感1

  斯佳丽默默地望着他上楼。

  在故事的尾声。

  而瑞特似乎还是选择了离开。

  他说,哪怕是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的。他的爱被消磨殆尽了。被艾希礼和斯佳丽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她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

  沉默。疲乏了的沉默。他就像旧铜币上的衰老疲惫的凯撒。

  他还说,他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拼凑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破碎了也就破碎了。枯竭了的精力和感情。不是回避,更不是退缩。

  我想,他的那双眼睛里,定如无风的海面,波澜不惊。没有任何情绪,甚至是没有希望,也没有失望,*静到极致。茫然若失。

  而她,凝视着那双她非常熟悉但又不理解的眼睛,静听他用*静的声调说些她起初听不懂的话。以往他的那些尖刻,嘲弄,和令人费解的话都没有了。没有了的,还有斯佳丽对艾希礼执著了如此之久的所谓的爱。斯佳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着的是谁,多么可喜而又可悲。就好像孩子曾那么样的喜欢糖衣那样,在没了解之前,在没得到之前,那糖衣有着无穷的魔力。

  可,瑞特还是上了楼梯。似乎即将踏上,没有她的未来。

  故事的最后,斯佳丽告诉自己,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明天,多么虚幻而又真实的字眼。斯佳丽总能那么的满怀希望。就像瑞特眼中的小孩子似的,勇敢,却也时常担惊受怕。任性,快乐而兴致勃勃,有着爱尔兰人特有的固执。此时此刻,绝望而固执。由恍恍惚惚的麻木变为剧痛,瑞特,就要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出去了。

  这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最遥远的距离。斯佳丽和班瑞特。深爱着彼此,却不能让对方知道。即便知道,也已经成为过去,无关乎现在的过去。缘份,总是带着那么点或许。即便最后,斯佳丽仍然固执着她的固执。他们由最初的在宴会上的相遇,再到战争时的点点滴滴,战争后的相遇,直到结婚,直到他们女儿的意外身亡。。。直到斯佳丽的恍然大悟。

  他明明就是那些相识的人当中,唯一知道她底细却还能够爱着她的人。

  不然,他就不会冒着生命的危险,穿越战争封锁线,多次回来。

  不然,他就不会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艰难,她的不易,她为塔拉的牺牲,她的所思所想。

  不然,他就不会默许她的心里,永远有着那个艾希礼,即便心里波涛汹涌。

  不然,他就不会在那个晚上,如此的疯狂,如此的义无反顾,而在隔天,却若无其事,这是最可笑的掩饰,最拙劣的.伪装。

  不然,他就不会在她病的那天,像个孩子那样的哭,在外面,不知所措,等待着她叫自己的名字。

  不然,他也不会那样的宠爱他们的女儿,倾注所有的爱,把小邦妮当作另一个斯佳丽。

  不然,他也不会,把那份爱,深深地,埋起来。

  不然,像他那么不可一世的人,根本就不会用一种掩藏这热爱的长声调的带刺的话,轻而易举地让她的真实想法,显露于世。

  不然,就不会有《飘》,不会有如此清晰而模糊的表意。

  可就像班瑞特说的,斯佳丽仍然是个孩子,只有孩子才会这样顽固,这样感觉迟钝。可她后来才知道知道,她能够了解他的精明狡诈,跟她自己那么相像,以及他因为生怕碰壁而不肯承认自己的爱那样一种顽固的自尊心。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却在即将相交时,就没有了后文。斯佳丽说明天会是新的一天,或许能挽回,或许不能。但玛格丽特-米切尔把故事带进了坟墓,无从得知。

  但是,究竟是谁,搁浅了谁。斯佳丽潜意识的爱,班瑞特深沉的爱,如此的相似,却不得而知。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知道,我们总以为这样就够了,我们总以为。。。甚至,会把自己的放弃,当成对方的放弃。可,不是所有的默契,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所有的理解都是真实的,不是所有的念想,都有被诠释的一天。没有人踏出那一步,也就意味着,咫尺天涯,可,踏出了那一步,也可能意味着尽头。矛盾而真实。

  爱情是一种冒险。华丽而危险。

  因为你不知道究竟心里的喜欢,是否纯粹。就像斯佳丽对艾希礼,因为不了解,因为得不到,而竟然曾显得如此的不可取代。就好像把艾希礼当成一块白布,然后,把心里所期待的形象,投射到这块白布上。然后,疯狂地爱上这块看似独一无二的白布。可,这个所谓的乌托邦,终会有毁灭的一天。

  斯佳丽如果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喜欢上他。正如她如果了解班瑞特,就不会有失去他的可能。可事实上,又怎能够总是如此透彻地了解呢?

  这,永远是个谜。

  喜欢斯佳丽的真实,任性,敢于追求,总能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似乎永远不会倒下。而不是那种虚伪的礼貌,对过往的念念不忘,对逝去的不可挽回的东西的追寻,不是那种自欺欺人。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一路走来,却不知来时的路,但,同样的悲哀还在于,一路走来,却只盯着来时的路。过去的,就该过去,也总会过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谁又会被谁搁浅。

读《飘》有感2

  娇美的容颜在炮火声中衰老,岁月的痕迹拂过她的鬓角,犁过她的眼角。原本她也有过明艳的青春,只不过家庭的变故和战争使她不得不担上生命里全部的重担。19—29岁,10年里的蜕变成就一位乱世佳人。她叫斯嘉丽。当父亲痴呆,当塔拉庄园被毁,当十口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时,她站了出来,在苦难中撑起了那个几*支离破碎的家。犹记她在夕阳残照的庄园中高举胡萝卜向天发誓:“我一定要让我的家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时的勇气与坚定的眉眼;犹记她为了生计将自己的青春裹挟这利益嫁给瑞德的时候;而想到现在的我们,当朴实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汗水日夜浇灌着城市之花时,当他们在自己生命的锦缎里,裁剪下最美好的岁月,然后亲手逢成城市最华美的外衣时,当他们用沉默诠释着朴实的时候,我们曾感恩过他们,感恩过现在的生活吗?相反,我们给予的却是不尽的鄙夷或是冰冷的眼神;当父母用奔流的青春做筹码,来换取我们的幸福生活时,当他们在岁月的打磨中,悄悄的将面容褶皱;当那些素色花朵点染着青丝,最后凝成一层笼罩的秋霜时;当那沉重的叹息包裹着无限期待与失望化成恨铁不成钢的打骂时,疼得难道仅仅是我们的身吗?我们怀着对世界的抱怨行色匆匆走在生活中,我们怪世界纷繁芜

  虽然斯嘉丽的生活被名利所充斥,仍积极寻找心灵的庇护所。在那乱世中方可苦中作乐,指针迅速拨转到20xx,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也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于是我看见曼妙的景。风景是窗外流动的画,夕阳西下时,万物有的不仅是静谧,更添了几分浪漫。琉璃易碎,而景仍然亮在窗外。光阴流转,优雅永恒,一窗静地满芬芳;岁月变迁,现世安稳,世事沧桑越千年。在感恩中成长,每日戴着一副感恩的眼镜,我们会发现和*与安宁本成一家,世界本是洗净铅华,美好如初。

  斯嘉丽是乱世中孕育的佳人,某种程度上,她是不幸的,但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没有被淹没的爱情,没有被战争与死亡的阴影笼罩,也没有用青春与命运赌博。我们在和*的时代享受着人间烟火,品人情冷暖。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学会在感恩中成长,当觉得世事坎坷的时候就想想斯嘉丽吧。——学会在感恩中成长,便会触摸到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读《飘》有感3

  这个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期间的美国。主角思嘉丽在佐治亚州古老的红土地上与新兴城市亚特兰大的喧闹声中上演自己的故事。像女王一样,思嘉丽用她魔鬼般的绿色双眼,巡视着自己高贵的双足踏过的每一寸土地。在这期间她征服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爱她的人不少,恨她的人也不计其数。最后她还是如愿了,回到觥筹交错的上流社会。而这过程中她最大的收获,是白瑞德这个总爱嘲弄她实则关爱她的男人——遗憾的是,在故事的末尾,瑞德带着爱女之死的悲痛离开她时,她才明白这一点。

  那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卫希礼,以为自己最厌恶的是卫希礼的妻子媚兰。直到媚兰撒手人寰,她才明白她爱慕的卫希礼只存活于自己的记忆中,她爱的不是希礼,是一个被回忆麻痹的幻影。而残酷的战争与艰难的生活,早已让媚兰不知不觉成了思嘉丽最信赖的坚强后盾。

  也许是因为我水*太有限吧,总很难界定《飘》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它包含了太多太多,有关一个女人的情史,一群人的奋斗史,一段心灵成长史,一页在美国历史上如雷贯耳的战争史……一部《飘》,在我的脑海里如同有声电影,画面色彩绚烂,播放了不知多少遍。每次回味,都有不同感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魅力所在。

  我有个小*惯,在阅读一部自己很感兴趣的书时,会看看书的前言。

  《飘》的前言是怎样的呢?最起码我那两册厚厚的绿皮书的前言里,少见的,看到了对主人公褒贬不一的评价。

  有人说,思嘉丽是好样儿的,她的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女性在逆境中爆发的巨大潜力与坚毅。虽然她的私心无数,坏心眼儿也不少,理性得可怕,但自始至终她没有抛弃过任何一个追随自己的人,这其中就包括她的假想敌——媚兰。

  有人说,思嘉丽这样的人根本不可取。原因洋洋洒洒很长一段,但总体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她太自私,缺乏人情味儿,情感方面显得很幼稚。

  但在我看来,幼稚,并不是只属于孩子或者傻瓜的特征。幼稚,有时它是会跟随一个人一生的。很多时候在我眼中,成年人的行为也很可笑、很幼稚。

  思嘉丽又为何幼稚呢?也许是因为她太不懂得珍惜,又太爱做梦了。她一直不知疲倦地做着关于卫希礼的美梦,尽管她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让人胆战心惊。但是在这个梦里,她永远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她太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珍惜媚兰与自己生死相伴的情谊,珍惜白瑞德对自己的真心实意。以至于后来,她只能追悔莫及。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不缺乏这样的人吧!也许自己身边的某个人,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在某段时间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不懂得珍惜某个人,不懂得珍惜时间,不懂得珍惜手头有限的财富,不懂得珍惜自己的身体……在给自己无意识的放纵中,丢失了好多好多。蓦然回首时,灯火阑珊处已是踪影难觅。

  与其成天设想着未来,不如把握住现在,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有一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这句话说起来简单,真正把它丢入生活的大染缸里,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它、认出它呢?

  我相信,世人不会因一个人执着地追逐飘在天边的东西就指责他,那毕竟这是心中有梦,但世人都会为一个人在前进的路上丢掉了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叹惋。

  就像思嘉丽弄丢了白瑞德。

  谁也不会忘记玛格丽特在《飘》的最后对思嘉丽心理活动的精彩描写,那样的痛彻心扉而又茫然无助,因为瑞德终于还是选择离开他们的家,留给她满室富丽堂皇却空寂无声。不过,玛格丽特终究是宠爱思嘉丽这个自己笔下漂亮的“绿眼睛魔鬼”的,她写出了那句传诵为经典的话——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是的,连战争与死亡都闯过来的思嘉丽,怎么会就此倒下?

  当然,在这之前,如果学会了珍惜,思嘉丽明明可以过得更幸福。

  《飘》留给我们的思考当然不止这么多,但,光是其中一点也足以让我们津津乐道。

  多年前,玛格丽特执笔《飘》时,是否也在某个伏案写作的夜晚曾有这样的感叹?

  学会珍惜吧!

  珍惜你眼前流过的一片云,因为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云。

  珍惜屋檐下的一抹阳光,因为也许明天就是阴雨天气。

  珍惜你身边爱你的朋友,因为人生在世炎凉不止,能得到他人真心相待着实不易。

  如此,你会发现你人生的行囊中竟然有那么多宝物,你可以满怀信心地大步向前。

读《飘》有感4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有感5

  随着二十世纪美国现实主义文坛的长展,玛格丽特·米切尔执笔的《飘》无疑是十分耀眼的。整部作品以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怨为主线索,成功地再现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清晰晓畅的语言组织,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不禁令人叹为观止、拍案称快。

  斯嘉丽作为在这个时代中出色的女性人物,是极其让我印象深刻的。

  她乐观坚强、积极向上,为人处世雷厉风行、精明果断,有着美若天仙的容貌与魔鬼般妖艳的身材为众男性所倾慕。可越是受众男性的渴慕与追捧,她就也就越想得到艾希礼的注意,愈加疯狂地迷恋这个唯一拒绝她的男子。

  出于对艾希礼迎娶梅勒妮的发泄,斯嘉丽嫁给了不爱的查尔斯,后来查尔斯在战场上不幸身亡。为了拯救身陷困境的塔拉庄园她不得不投入自己妹妹未婚夫的怀抱中去,以此经商赚钱。然而这两段并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并没有削弱斯嘉丽对爱恋艾希礼的执着,不顾一切地争取自己的爱情,哪怕彼此都束有婚姻的枷锁,她也要挣扎挣脱。在她的爱情观里,婚姻和爱情是可以独立的,是不受道德束缚的,是可以像无际草原上的马儿般疯狂奔放的。

  富商白瑞德对斯嘉丽的爱恋最终动容了她,然而在他们的婚姻期间斯嘉丽对艾希礼的始终牵挂,从照片到梅勒妮的去世,斯嘉丽都迷惑在自己对艾希礼所谓的爱恋中,忽略了真正爱的,真正爱她的人。这一切的一切终究还是伤了白瑞德的心。当她从艾希礼的怀抱中走出,跑到迷雾中寻找白瑞德的影子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真正深爱的早已是白瑞德,自己亲爱的丈夫了啊!艾希礼在她心中的完美形象不过只是曾经在众多追求者之外的独树一帜的虚影罢了,“也许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样错误的迷恋就像气球带着她离真爱越来越远最终总会破灭。

  于此,不得不说有的时候你认为你所渴望、期待的美好远在天边,因此你想要不顾一切地去得到,却忽视了*在眼前的人和事。也许,有些执着是需要思考斟酌的。

  斯嘉丽回到自己与白瑞德的家后,丈夫正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准备离开斯嘉丽,让她和她心爱的艾希礼在一起。面对白瑞德的冷嘲热讽,斯嘉丽哭诉极力挽留白瑞德,告诉他自己才发觉的内心,然而白瑞德心意已决丝毫不为所动,带着自己受伤的心断然离开。望着渐渐消失在迷雾中的背影,回看身处的空荡荡的别墅,经历的种种不幸瞬间涌上斯嘉丽的脑海,失声痛哭。

  值得欣慰的是,斯嘉丽不*凡的性格造就了她奇迹般的人生,注定焕发光芒。她在阶间清醒,重拾她对爱情的执着 ,决定回到塔拉庄园向着新的人生勇敢前进。好像所有心灵的创伤在斯嘉丽这个奇迹般的女人面前都是要被劈斩的荆棘,她要让白瑞德重新回到他身边。

  于是,她对自己说:“还是留给明天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在她的爱情观里没有什么是不可挽回的,既然相互珍惜就一定能破镜重圆。其实回归现实,倘若人们能够如斯嘉丽面对爱情这般乐观,哪里会存在那么多的悲剧。

  《飘》,是唯一一部让我认为震撼人心的欧洲爱情小说,其中反映的多种现实发人深思,令人醐醍灌顶,不愧是文学中一道耀眼的风景。

  于是,在任何事情面前我总能想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6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


读《飘》有感9篇(扩展2)

——读飘有感实用五篇

  读飘有感 1

  像风一样轻轻离去,便是飘。米切尔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为主线,淋漓尽致地描写了一朵带刺的玫瑰——郝思嘉。

  倔强的她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家庭的分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经受磨难,饱含激情……米切尔以她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里活动,刻画了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成熟魅力的瑞德,懦弱无能的卫希礼,倔强疯狂的郝思嘉,以及与思嘉形成鲜明对比的温文尔雅的媚兰。不管是怎样渺小的白蝶姑妈,还是主人公思嘉,在米切尔的笔下,都是那么栩栩如生。战争还未消停,饥饿随之又压迫着郝思嘉。

  但她靠着自己的信心、坚强、坦诚、主动和直率,永不低头地面对卫希礼的拒绝,纷飞的战火,生活的'艰难。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妹妹们生病,她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了”。在艰难的岁月里,思嘉居然能说这样坦率的语言!她坚信无论什么事都难不倒自己。

  是啊,把今天的事做好做完美,然后休息一下,明天的事等到明天以新的态度去做。如果遇到困难与挫折,就要用不承认失败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去面对,即使失败就在眼前。飘,是轻浮的羽毛,还是永不服输地追求,或是迷茫的道路?勇者,才能够拥有这朵带刺的玫瑰;智者,才能够欣赏这朵玫瑰!

  读飘有感 2

读飘有感范文

  文章摘要:作文青春是人生之花的蓓蕾,绚丽夺目?1000字作文望着夕阳,。在第34个世界地球日到来的时候,我国举起了“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的大旗。不过用手掰是不行的,必须用刀把它切开,露出金黄的果肉;当然别忘了选择合适的文体,表象独体的见解,拟制夺目的标题。伦纳德夫人很胖,很美,温馨可爱。

  一直鼓励我成长,只要想到这句话,我便不再退缩。

  “一双雪白的牙齿,在修剪得短短的髭须下闪闪发光。他的脸膛黑黑的,颇像个海盗,一双又黑又狠的眼睛冷漠而鲁莽,连对她微笑也流露出朝奉的意味……”瑞德.巴特勒,他勇敢,执着,他能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可换来的总是冷冰冰的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思嘉那般疯狂劲儿消磨尽了,他的心,早已在邦妮死去的那一刻死去了,他从不是那样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东西和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他是一个复杂的人,他有着良好的家世,但却与旧时代格格不入。即便这样,他依然热爱着自己的家乡。

  “她长着一头稠密乌黑的头发,鸡心型的的脸上,由于两个颧骨隔的.太远,下巴太尖,却娇怯可人,但仍十分*淡,无论她的相貌多么*淡,身材多么娇小,她的举止行为中仍包含一种沉静而动人的庄重美,这使她看起来远不止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媚兰.汉密尔顿,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坚强,爱国,在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在北方佬快要打进城而她即将临盆时,仍然镇定,如此坚强的一位女性,又如此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她为了思嘉,挡住邻居们所有的流言飞语,她是思嘉一生中除母亲外唯一的也是最亲*的朋友。无论多少困难,她都会始终陪伴思嘉,默默守护思嘉。可就是乱世中的完美女性,为了给艾希礼再生一个孩子,却因为难产而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飘》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她教会了我要感谢周围的亲人,它教会了我感恩,教会了我成长。

  它是我成长之路上一个受益匪浅的朋友,它指引着我以一颗感恩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飘》会陪伴我走过每一天。

  读飘有感 3

  残阳如血,在乡间宁静的暮色中,一个女人站在空荡的房间里沉默着,无声地目送那个身影行远,没有一句苍白的语言。当她在决然中抬头仰望,希望却从她眼中星星地燃起,蔓延,漫过了一切。

  她,永远相信明天!

  我第一次把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本书的标题上如此之久——《飘》,无论是从汉字上的“飘”与“风”,还是原文的Gonewithwind,都是随风流浪,随风而逝之意。其中随风流浪的是斯嘉丽的命运,而随风而逝的是白瑞德对她的爱情。在美国南北战争的乱世风尘里,她的生命如同苇草般被风拔起,在风中飘荡。后来的电影译名《乱世佳人》,这只满足了吸引观众目光的需要,根本不如“飘”带有一丝悲哀的美感。

  斯嘉丽绝对不是善良或有品德的人,她任性、自私,冷酷又不择手段。先后为了钱与虚荣心抢走艾希礼妹妹与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维持生活向白瑞德出卖自己,允许工头雇用犯人并折磨他们来获得利润。可她同时又是勇敢而坚定的人,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帮助自己讨厌的梅兰妮*安生子,在战后满目疮痍的故乡像黑奴一样在毒辣的烈日下干农话,想尽办法,祷告上天,让家人不至于挨饿。

  她是坚毅的,尽管战争推毁了她所拥有的一切,她却固执而拼命地在伤痕累累的大地上活着。她顾念着家人,能放下自己曾经的小姐身份,跟奴隶一起下田,也体现了她对人世的执着与顽强。人总是渴望生,尽管许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但人本性中对未来的希望,对明天的期望永不死去。

  在烽火硝烟里,第三次结婚的斯嘉丽与一直在她身边的白瑞德走到了一起,但她对艾希礼的余念以及对白瑞德的忽视却永远地伤害了他。最终白瑞德在女儿夭折后彻底失望与疲乏,死心地离开了斯嘉丽。

  此刻她才幡然醒悟,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她爱的和她爱而复失的两人,她一个都不了解。她可能从未真正了解一个人,而她的错误是爱了一个虚无的幻影。

  她仿佛失去了一切,因为她多年的信念在那一刻全数崩塌。回想自己年轻时是那样轻松快活,她尝到幻灭的痛苦,如同手术后麻木的疼痛。但此时她却固执地开始了希冀,她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即使失败冷冷地瞪着她,她也会翘起下巴。

  “我明天到了塔拉再想这一切吧,明天我就能挺住了,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另一天了。”

  我最为触动的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样的尾句,它是不可磨灭的希望,而这样的宣言*乎悲壮。她仍像流浪儿一样赤着双脚在嶙峋荆棘上鲜血淋漓地走去,一路哭泣一路寻光,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与坚强。

  斯嘉丽是真正的苇草,或者说每个人活得都像野地里的苇草。每天无论是被车轮碾压还是被人践踏,当暮色的晚风吹拂时,苇草总能固执地从污浊阴暗的泥地抬起头,仰望天上寥廓的星空,开始对明天莫名的期许。

  无论是残疾孩子,还是孑然一身仍在黄牛背上歌唱的老人,或是用粉笔在街头卖艺画虎的乞讨者,他们心中永远活着希望。让他们在寒风中得以站成苇草的姿态,耐寒的形状。

  “活着”这两个字的意义远比实际更广博,它是一种不屈的精神,是一首坚忍之歌,而希望是流淌于歌中的每一个词句,每一个跃动的音符。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有的人只看到华美,有的人只能看到虱子。

  读飘有感 4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于1936年问世,该书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及战后南方重建时期,全文故事以亚特兰大为核心展开,书中十二橡树的烤肉宴会、亚特兰大的义卖会、杰拉尔德的葬礼等等描述展现出当时南方社会风貌,书中还大量地描绘战争期间病员缺医少药、伤亡惨重的悲惨景象。主人公思嘉在此时代背景下,从生活优越的富家小姐变成了寡妇,战争使她面对饥饿、贫困。她捧着脚下肥沃的土壤决心要重新开辟自己的新家园,面对北佬强盗的大肆掠抢她毫不退缩,显露出父系爱尔兰人的强悍。

  前两次的婚姻并非思嘉真正想要的,而白瑞德对她的爱意始终未变。终于在不顾亲友的反对与劝阻下,她和白瑞德结了婚。白瑞德对他们的孩子邦尼倾注了全部心血与关怀,但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直至媚兰去世后,艾希礼像小孩子一样比以往时候更加害怕。思嘉终于明白她对艾希礼的感情只是因为他没有像其他男人一样迷上自己。这时她才知道一直以来她爱的是白瑞德,白瑞德的存在仿佛让她重新看到了生存的希望。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白瑞德对思嘉很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全文结束语是思嘉自言自语的一段话: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全文一方面展现出主人公思嘉坚强勇敢的顽强精神,她们家族的人从来不知道失败的精神。即使在失败面前她仍然昂起头来藐视一切困难,另一方面也正是这种争强好胜、缺乏对事物的冷静分析、盲目追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的缺点,致使她到最后一刻才明白爱她的人是谁。但白瑞德终于结束这场感情独角戏中走了,全文结局可谓是一个悲剧。从书中看人生,我们也能汲取到一些人生经验。回首过往,每个人不免都有一些未被自己珍视的亲人、朋友、或是一段经历。当我们身处当下时应该理性对待周围值得珍惜的一切,时光一去不返,只有真正意识到错失了对自己好的人时,只能怅然一叹。留给自己遗憾,也带给他人伤害,除了后悔别无所剩。珍惜现有一切美好!

  读飘有感 5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读《飘》有感9篇(扩展3)

——读《史记》有感9篇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以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实在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究竟往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四周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往无回。固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冷,壮士一往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往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往游说各国,终极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凡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气力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这样令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很多,看了后让我崇敬太史公的刚正不阿,仰慕这些英雄的雍容大度,更加喜爱古典文学中千丝万缕的尽唱。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金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首古词,往往可以瞬间让人们的思想穿越至浩瀚的历史长河,浊浪排空激起漫天飞舞的历史点滴,化作夜空中璀璨的繁星,一眨一眨中明暗间移,但是总和后世之人保持者一定的距离,遥远而又神秘。

  《史记》,一部人物纪传体的史书,开创了我国史学的先河,如今读起来,声情并茂,朗朗上口。说它很远,终遥不可及;说它很*,却随手可摘。说它厚重,却是无韵之离骚;说它通俗,却是史家之经典。从*开天到武帝北伐,一段神秘悠远的时空,一个英雄倍出的年代,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一曲荡气回肠的挽歌,就在太史公的笔锋落处一一展现,一个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舞台缓缓拉开了大幕,一时间:你方唱罢我登场,将相英名万古扬,嬉笑怒骂风云变,生旦净末化书香。

  读史记,首先感受的是司马迁的"智".你看,他是生活在汉武帝的年代,古人的考古难道比我们还要精准吗?开篇三皇武帝,结语北击匈奴,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大汉崛起,蛮夷振慌,天开地合,纵贯古今。上古那一段毫无文字记载的历史,在他笔下鲜活了,连黄帝的后宫,司马迁都了如指掌------"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西陵之女,是为嫘祖",禹的人品他也清楚------"禹为人民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人可亲,其言可信",是天书托梦,还是神仙传授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太史公曾神游于那一片蛮荒之地,穿行于未辟鸿蒙之初,其神秘感往往让读者心驰神往。"想象"是人类特有的技能,其实想象往往包括假设与推理,太史公把这一人类特有的技能发挥到了极致,越千年之推理,断前世之假设,点点滴滴汇聚成他脑海中的宇宙,在本无星光的夜空里中挥洒出银河的灿烂,可是一种超凡的智慧。

  其次感受的是司马迁的"情".2-3千年之前,人类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喜欢读历史的人初衷一定是一种探寻的激情驱动着读者。是呀,上千年的距离,他们的情感,品格,风范,于今有异乎?太史公此时即化为一位心理学家,探究历史人物的心理,把扣历史人物的脉搏。天空中飘来一丝云,云知道何时何地何人何事,夜色里升起一轮月,月晓得那天那景那人那语。似乎一切的蛛丝马迹都被司马迁牢牢抓住。高祖(刘邦)曰"将相宁有种乎?大丈夫当如此!"籍(项羽)曰"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吾可取而代之。"有了语言,人物就有了心理,他们的言语似乎记录在天空里,又被司马迁抄在《史记》中。千千万万个人物就有千千万万个心理,司马迁以一人心度万人心的壮举,可称一奇。"天似穹庐,笼盖四涯",千年的星空,他揣摩出了每一颗星星的形状,给予了他们不同的灵魂,可是一种强大的情商?

  "智"与"情"难道说就代表了司马迁和《史记》的全部吗?不知读者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其实无论是司马迁还是《史记》本身,我个人认为,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背后,贯穿始终的就是一个"诲"字,诲"字才是司马迁最想表达的,也是司马迁最想留下的。在我看来他就是通过满怀心智和热情地抒发扼腕叹息之"悔"来表达谆谆教导后人之"诲".人之悔,史之诲,悔过世事诲英雄。煮酒论英雄,哪位历史人物能够坦然一笑,敢说一句"今生无悔"呢?又有那段历史是一段完美的进程,所以"悔"是常态。人往往最乐此不疲的就是修饰自己,很多的人都说过"今生无悔",其实连他自己都不信。然后又有谁真正做到无悔?嬴政应当有悔,悔不该举国之力劳民伤财,身死之后江山短命;项羽应当有悔,悔不该鸿门宴上心慈手软,终酿乌江杀身之祸;韩信应当有悔,悔不该自立齐王功高盖主,惨遭吕后高墙屠戮;李广应当有悔,悔不该一意孤行兵败雁门,削职为民壮志难遂……是"悔"织就了历史的脉络,更是"悔"启发了千年的思索。此时的司马迁已慨然打开了心中的"虫洞",将一个大大的"悔"字抛向了后世千秋,在后世英雄的内心,树立起一座无形的地标,只可惜很多人在顺境中每每忘记参照。数百年后,有文人慨叹:"嗟夫!前车之鉴,后车之覆矣,后人甚哀之。然则,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之!"教诲之深,痛彻心扉。不知道这些话,会戳到多少人的痛点,可往往就是"痛",才是真正的苦药良方。"悔"有多痛,"诲"就有多深。因为很容易有"悔",所以我们才要更加珍惜,才要时刻省视自己,从而避免犯类似的错误。司马迁本人有悔吗?也应有!少不经事,心直口快,不讲策略,直言抗命,为重臣申辩的结果是身遭腐刑。悔呀!狱中著史,唯有用信念冲淡悔恨,是壮举也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自诲。历史就是一面镜子,"以史为镜,可以知荣辱。"有人说回头能看到多远的历史,就能向前走多远的路。读历史,我们往往将自己的境遇与书中的境遇来比较,相互借鉴,每每受益匪浅,读历史还有一大乐趣便是以无悔结局揣测有悔之事实,对史实进行各种的假想,已达到读者无悔之心态,极妙!

  深夜里,我常常仰望星空,闭上眼睛,侧耳倾听,幽暗深邃的夜空中时时划过阵阵回响,时而如人声鼎沸,时而如烈马嘶鸣。我知道这些都是遥远的绝响,是时空的绝唱,他们曾经主宰着世界,曾经在世间划过灿烂的惊鸿,又像流星一样远去,消失在昨夜的星空。那些已看不到的辉煌,只有你静心之时才能感知他们的存在,依然是那样绚丽。我有种感觉,他们并不曾远去,似乎就在苍穹中注视着我们,审视着时间的一幕幕悲欢离合,也和我们一起延续着不朽的生命。

  我利用这个寒假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史记》,《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的著作,司马迁在当时那个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写了这本书一听书名,我们就会立刻的知道这本书写的是孔子那个时代的故事。这本书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讲的都是会很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东西。

  开头讲的是,五帝的故事,所谓的的五帝,讲的是,炎帝,黄帝,唐饶等五个帝,每一个帝不管是炎帝还是黄帝,都是爱国爱民的国君,第二个讲的是,大禹的故事,我们都知道,大禹治水的故事,这里所谓的大禹也就是前面提到得大禹治水的故事。

  这几个故事讲的都是一些忠臣,后边则将的是不好的事情,比如纣王的故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而我读到了楚庄王的故事,这里边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我们都知道现在正在在影院热播的《赵氏孤儿》,也是根据《史记.》这本书编演的,光是这些,就足以吸引我们90后了。

  读完这些故事,我震撼了,原来,我们人来是那么的残忍,我们人类又是那么的让我不可思议,当面对死的可怕的时候,我们人类体现的是那么的勇敢,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带给我们的是勇敢面对。读《史记》就像是在回顾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道德品质。读《史记》就像是在看一场盛大的电影。司马迁的《史记》,描写的生动,把人物的特点描写的淋漓尽致,把古代的故事描写的就像是那个镜头就摆在你面前。

  《史记》告诉我,人生就像是一个旗杆一样,当我们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也不一定成功,当两者有一定的默契的时候,才会成功。学*也是一样,只有自己的努力,才会有未来的收获。《史记》里的人物,当我们把悲伤寄托在别人身上的时候,自己只会被人嫌弃。

  司马迁用自己得手谱写出一本及其韵味的书,《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做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今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里面史记故事有篇文章是《蔺相如完璧归赵》,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故事主要讲了蔺相如保全赵国文物的事情,这个文物就是稀世珍宝“和氏璧”。

  大家都知道那时秦国比赵国强,所以赵国是得给秦国面子的。秦王说:“我愿意用15座城池来交换和氏璧。”赵王觉得秦王可能不是真的想用15座城池来交换,可这个是和氏璧天下无双的,怎么保证和氏璧见了秦王不被抢去呢?于是,蔺相如在大臣的推荐下,出使了秦国。到了秦国,秦王向蔺相如说要看看和氏璧,而丝毫不提交换的事,蔺相如见了,怒目圆睁对秦王大喊:“大王丝毫不提交换的事,其实根本就不想把15座城池来交换,不先把15座城池来交换,否则当场把这和氏璧和我自己撞破。”秦王怕蔺相如真的撞毁了和氏璧,只得放蔺相如回赵国。蔺相如就这样立了一个大功,被赵王封为承相。

  这篇文章主要描写的是蔺相如机智勇敢的一面,他自己也为了顾全国家大局而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也要学*他这种伟大精神。

  *古代的文学家司马迁最得意的作品便《史记》了。这本*载了从“上古五帝”到张骞出使西域的*历史。史中华文学的瑰宝,更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象征。*日,妈妈便推荐我读了这本书。

  能不能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引人入胜,使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其中最吸引我的是《赵氏孤儿》的故事。

  屠岸贾与赵盾同朝为官,可屠岸贾是个十足的大奸臣,经常诋毁赵盾。如今赵盾的儿子朔娶了晋王的姐姐为妻,屠岸贾见赵家又与王世成了亲家,更是炉火燃胸。晋景公执政期,屠岸贾擅自带领一些士兵袭击了赵家,灭了赵氏全族。不久,赵朔的遗腹子——赵武出生了。当屠岸贾得到消息,带人来宫里搜查时,被藏起来的婴儿一声也没出,才逃过了这一劫。后来,赵朔的好友公孙杵臼和程婴设计将赵武救出,公孙杵臼找来一个小婴儿冒充赵武,演戏迷惑屠岸贾,甘愿被杀害;另一边的程婴则带着真正的赵武隐居深山,受尽千辛万苦将赵武抚养**。后来,韩阙把此事告诉了晋王,晋王极受感动,便灭了屠岸贾全族,把把原本属于赵家的土地赐给了赵武。

  这个故事使我极受感动。公孙杵臼为了赵武自甘死去;程婴既要顶着“不仁不义”的骂名,还要带着赵武,远离家乡,隐居深山,时刻提防着屠岸贾,辛辛苦苦把一个小婴儿抚养**。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为赵盾、赵朔报仇雪恨,使赵氏子孙繁荣昌盛,更重要的是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一个有困难的`人。

  《赵氏孤儿》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有善心,积极热心地去帮助有需要、有困难的人,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要问心无愧。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公孙杵臼和程婴这样甘愿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善良人,少一些像屠岸贾这样怀有嫉妒心、险恶、奸诈、**不眨眼的小人,该有多好!

  愉快轻松的暑假就快要结束了,在我们暑期兴趣班的最后一天,老师要带我们去焦作的“万方世纪城”玩儿,我们都欣喜若狂。

  温泉、运动室、电影院、自助餐厅……几天来,我一直都在朝思暮想着,终于把这一天盼来了。犹记得昨晚深夜时分,我正睡着,就猛地坐了起来,以为天亮了呢,可是看了看表,还早着呢,只好极不情愿地又躺了下来。“叮咚——人民航空为您报时,现在是北京时间五点整。”这次,我怎么也睡不着了,“一、二、三、四……

  ”我开始了数数,艰难地等待着天亮,时间老人今天走得可真慢!终于闹钟声传来,我迫不及待地大喊:“爸爸妈妈,出发!出发!”

  这次,我竟然还不是第一个到达集合地点,看来比我还急的大有人在啊!他们不知昨晚睡得如何?一定是激动得彻夜未眠吧!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老师的车到了。

  又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哇塞!”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惊叹。一楼大厅金碧辉煌,就像五星级大酒店。“欢迎光临,这边请!”刚一进门,彬彬有礼、笑容可掬的服务员就把我们几个男生带入了男宾部。老师拿来了一些金灿灿的衣服,让我们换上,哈!这一身真像皇上穿的大龙袍啊!穿上睡衣之后,我们先去用餐,哦!这就是自助餐厅,向左看,各种香喷喷的菜肴整齐地摆放着;向右看,蛋糕、水果、冰激凌机、爆米花机、饮料机、咖啡机、香肠机……真是应有尽有。我顿时胃口大开,狼吞虎咽起来。

  吃饱喝足后,我们来到了电影院,座椅还都是卧椅,躺在上面,盖着被子,吃着爆米花,看着电影,还真是享受啊!最快乐的就是在运动室了。跑步机、哑铃、台球、乒乓球,我们玩得大汗淋漓,开心极了。

  接下来,自然是来到于浴室泡澡。我深吸一口气,潜入水底,等其他同学经过这儿时,我猛地钻出水面,溅了他一脸水花。我们就这样,你追我赶,玩起了水仗。

  美好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夕阳西下,我们要走了,我依依不舍地向这里道别,也向我暑假班的朋友们道别。

  三年级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翻开了一部历史巨著——《史记》,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开创了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先河,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读《史记》,我从中了解到华夏民族灿烂的文化与悠久的历史。从传说时代的*开天,至夏商王朝的文化;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到秦始皇一统天下;从秦二世的昏庸无能,赵高的指鹿为马,到群雄渐起,楚汉纷争;从刘邦剿灭项羽,到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汉武帝国……无不让人感叹历史的博大精深!

  掩卷沉思,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形象栩栩如生,鲜活在眼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一生忧国忧民,却遭妒忌、谗言与中伤,最后被放逐。当国破家亡时,他毅然投身汨罗江。千百年来, 屈原的精神永远传颂!

  “飞将军”李广的故事,则使我感慨万分。他武艺高强,渴望建功立业,却总是命运不济,机会擦肩而过,最后含冤自杀,我为之深深地惋惜。同样在与匈奴作战中,卫青与霍去病却长驱直入,马踏匈对,战场上一路顺风,为大汉边疆的和*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又让我由衷地羡慕和钦佩他们。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这部浓缩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国宝,让我明白了许多历史文化知识,让我更加热爱我的祖国,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终身受益。

  虽然在多年之前就知晓《史记》,但一直未静心阅读,甚至是没有读过它。之前提起《史记》,只知道它是纪传体通史,也知道它的作者是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就在几个月前,突然萌发一种念想:通过读《史记》多了解一些历史常识。于是到县图书馆借来一本白话文版《史记》,在*时的闲暇之时读一读,也知道排一些以前不知道的故事和道理。

  两周前的一个星期六,我在教育局值班。除了一些基本的值班工作,大多时间都在闲暇中度过。拿起《史记》这本书,静心地读了起来。由于单位人少,也十分宁静,真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好时机。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读书的环境,才能让我静下心来,才有机会走进书的情景里。很多时候,甚至多年来,都难以有这样一个读书的机会,倍感珍惜。

  读书,不仅仅是阅读文字,更重要的是通过阅读文字与作者进行思想交流,感知历史,感受人物,感悟其中蕴含的道理。当我沉浸在历史的情景中时,那是一种与历史、与历史人物对话的过程,那是一种能让心情激荡的历程,这种入情入境的感受,是*时在繁忙的工作和生活中难以感受的。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充分感受读书的乐趣。

  收获之一:了解了一些历史故事。大禹治水、秦王统一六国、赵高指鹿为马、陈胜吴广起义、项羽破釜沉舟、刘邦约法三章等等,都是我在读书过程中了解到的。虽然之前也对历史故事知道一些,但也只是星点碎片,如今读书在此感知这些历史故事。偶尔和杨亚军老师交流读过的故事,他总能认真倾听,而且对我叙述不完整、不准确的情节予以补充或纠正,我就觉得他是一个对历史博学的人,就像老师一样。我也曾将我看过的历史故事和孩子交流,也希望孩子能够多了解历史,不指望能够给孩子讲多少历史故事,只希望在与孩子交流中,让孩子产生了解历史的兴趣,激励孩子主动地读书,养成良好的读书*惯。

  收获之二:了解了一些历史人物。像大禹、秦始皇、项羽、刘邦等,还有很多很多,在读书的过程中,能真切感受到一些人物的形象特征,特别是能够静心读书的时候,更是真切感受到人物的形象特征。他们曾经都是历史的演绎者,是他们谱写了中华悠久、文明的历史。很多叱咤风云的人物,在那个特定的时代,他们是被人们敬仰的。

  收获之三:懂得了一些事理道理。这一点,算是我收获最大的。一是感受到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凡是有所作为之人,总是经历的很多磨难,在抗击各种磨难和打击的过程中艰难的成长。我在当今的社会中,不能甘于安逸,面对当前的一些挑战,还是要对自己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二是能够收到他人尊重的人物,他们总是不忘人民,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的重要的地位。我觉得,只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就容易赢得人们的尊敬和拥护。三是我们其实都在历史的长河之中,我们都将成为历史,与其选择*庸和安逸,还不如付出一些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就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努力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不求历史牢记我们,只求自己一生无悔。

  收获之四:读书的本身在于自己。*时没有时间读书,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我们不读书的借口。只要想读书,就一定能够挤出时间,而且要善于把*时的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才能够读更多的书。樊登老师举办了“樊登读书会”,我通过抖音看了一些他讲书的短视频,很有启发,启发最大的还是对读书意义的认识。当我看到樊登老师讲“可复制的领导力”时,我们就买了《可复制的领导力》这本书,同时还买了《思考快与慢》和《怎样说孩子才会听》两本书,只是疏于读书,还是未能将这两本书读完。另外,我得张长恒主任买了一套第九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感觉十分敬佩,这是一种对文化的追求。花钱买书是一桩永远不会亏本的买卖,在智力、文化的投资上,花点钱是值得的。

  收获之五:读书是要讲究方法的。我很佩服张长恒主任和鱼红文老师通过读书获取信息的能力,他们都能在读书的时候,快速获取主要的信息,并能把获取的信息概括地讲出来。我在后来读书的时候,就思考了这个问题,觉得在读书的时候,一定要思考和分析,不要一味追求读书的速度,像看小说一样囫囵吞枣,这样可能连大意都不太明白。读与思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全面、更准确地获取有用的信息。

  阅读应该成为*惯,而且要善于把*时零碎的时间利用起来,坚持读书。只要有几分钟时间,打开书本看一看,就会有收获。除了书本,能够获取信息的方式还有很多,只要留心学*,只要时刻追求上进,就一定要读书学*的愿望。

  愿读书能够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史记》一个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全部包含在内。内容使人一读就爱不释手。

  《史记》是由著名作家司马迁编写而成的。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历史上第一部纪传通史。中华民族,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空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作为炎黄子孙的我,在品读《史记》时,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史记》中最令我难忘的要数“背水一战”。这个故事讲述了汉高祖三年(公元前204年)十月,汉将军韩信率军攻赵,穿出井陉口,命令将士背靠大河摆开阵势,与敌人交战。韩信以前临大敌,后无退路的处境来坚定将士拼死求胜的决心,结果大破赵军。“背水一战”比喻处于绝境之中,为求生路而决一死战。在我的印象里,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也很深刻。

  这两个故事,一个讲述了在敌人赶尽杀绝时,绝不屈服,英勇抗战;另一个讲述了对于吴王的压迫越王要尽可能地去承受,在承受不了的时候,学会弯曲一下,在求以反弹的机会。总之,无论在什么时候,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我们一定要适当的选择方法。读《史记》,我还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地震撼着我的心灵。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大星系,那么《史记》就是一颗永垂不朽的明星!真的不愧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飘》有感9篇(扩展4)

——读《活着》有感9篇

  我刚开始接触余华的《活着》是在高中的一轮复*资料里,那个时候听老师简单的分享了一下这本书,我深深的为福贵所经受的苦难和他强大的抗压能力所吸引着,于是下来我便废寝忘食的读完了这本书。从福贵的人生起伏中看失态炎凉,体会富贵那种大起大落的心理落差,思考应该如何活着,过有价值的人生。

  这本书以福贵大起大落的一生为线索,故事的开头就预示着故事的发展,越读到后面我的心情越沉重,最后读完了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了。正如鲁迅所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本书就是写福贵从富贵子弟到贫困农民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年轻时的福贵有祖上留下来的财产,生活过得还是挺滋润的,但是由于富贵整天吃喝嫖赌败光了财产,到后来一贫如洗,连老婆孩子都守不住。由此告诉我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要想着依靠父母,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更真实。

  当福贵身旁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离他而去时,他依然能坚强的活着。父亲的意外死亡;儿子因为为*夫人献血,被医院护士把血抽干而死亡;女儿嫁人后因为引产而死亡;妻子也因病离他而去;女婿打工事故死亡;外孙因为急着吃几颗豆子而死亡,最后剩下了富贵和老牛。富贵最后说了一句话:他们都走了,都是我亲手埋的,到时候我走的时候,就没什么好牵挂的了。”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当我们遇到难以承受的意外事件时,我们承受得住吗?显然有些人承受不住,所以选择了自杀,这些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活着》给我们以启迪,思考活着的意义,尽管在生活中失意了,也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勇敢的活着。

  这学期深圳一个13岁的男孩,因为寒假作业没有写完,心理压力太大,最后选择了跳楼自杀。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或是因为学业压力大,或是因为失恋,或是因为突发的变故,但是不管发生什么,我们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仔细想一想,与福贵相比,我们遭遇的这些又算什么呢?很多时候,我们现代人变娇弱了,心理承受能力变差了,我们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活着,简短的两个字,对很多人来说却很沉重。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当我们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时,想想生养我们的父母,他们怎么办?我们要明白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幸福。亲爱的朋友,勇敢的活着吧!勇敢的去迎接朝阳,勇敢的去呼吸空气。

  国家动荡,人民遭殃。**代屈辱的历史就像一道鲜红血印,深深地刻在了五千年的石碑上,更是刻进了每一个*人的心中。四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四万万根悬在滔天巨浪中的丝线。山洪海啸,风雷涌动,人命如草芥。这风浪一刮就是几十年,扯断了多少缕丝线,沉没了多少条人命?待到乌云退散,风浪宁静时,又有多少留下?福贵,余华作品《活着》中的主人公。他的一生随时代而起,随时代而落,最后又因时代而沉静。乍看上去,他的人生是一本写满了“苦难”二字的字帖。血红的字迹写的是他输光家产后的万念俱灰,他于死伤士兵哀嚎中感受的无尽绝望,他丧失亲人时的愤恨无奈,他最终孑然一身的孤独......

  这样一本满是鲜血的字帖为什么还要接着描?这样充满苦难的人生为什么还要接着活?老年的福贵会用他那干瘪的嘴唇笑着告诉你他和家人团聚时的欣喜若狂,他潦倒时来自亲人的鼓励支持,他看到儿子奔跑时的骄傲,他看到女儿成亲时的欣慰,当然,还有他老年独自回忆往事的温暖。福贵绝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或济世英雄,他的一生越活越落魄,甚至连自己的英雄都不是。他也绝非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据他自己所说其一生亏欠过的也只有自己的妻子。他曾放荡,也曾世俗,但如今却苟且地活着。说到底福贵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个普通*人的一生却要比豪杰壮士波澜壮阔,比亡命之徒崎岖坎坷。就像是一根丝线,一根承受住了滔天巨浪的丝线。除了“坚韧”,还能用什么词来形容呢?

  读完《活着》后感慨无限,不过有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很是荒诞,它仿佛是一堆被刻意捏糅在一起的悲剧,显得杂乱无章。可是那荒诞背后血淋淋的时代背景无时无刻不再告诉我这它的真实。怎么说呢?读《活着》,看福贵的一生,就像是和时间畅谈,听光阴的教诲。这交谈固然沉重,但也有学*价值。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尊重生命,学到了如何去活着。正如余华又中的福贵:“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了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静的活着。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那个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时常觉得,读到一本书便是与这本书有着注定的缘分,尤其是有着生命的书,都藏着一个真实的灵魂,它或是羞怯躲闪,或是大方利落,总以独特的.方式表达着自己,《活着》便是一本有生命的书。

  拨开一层层的浮华,褪去那虚荣的外表,便只剩下一个人最纯净,最真诚的秉性,便是那活着的唯一理由——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我们无权去评价他人的幸福,便如贺拉斯所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挥霍着父亲辛辛苦苦拼来的家产,父母为他娶得一个贤惠的妻子,是米行的千金。他却依然吃喝嫖赌,输光了家产,把父亲活活的气死了。家境从此败落。自己的妻子也被岳父接走,只留下年幼的女儿凤霞与自己年老的母亲相依为命。福贵开始悔改,自己的妻子也回来跟他过日子,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的娘病重,福贵在去买药时,中途却被*抓去当壮丁,后又被*俘虏。再回到家乡时,一切都变了模样。,自己的娘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机灵活泼,但最后不幸的死在医院。

  之后福贵又经历了*、*、自然灾害等,饱受磨难,家人也纷纷地先他而去,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而凤霞唯一留下的儿子苦根也难逃命运的魔爪。最后只留下福贵与一水牛相依为命,老人与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当我合上这本蓝皮书时,我的泪终于忍不住的落下。*过去60年所发生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人身上,福贵的悲惨命运成为*几亿人的生活缩影。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可是越看下去,我就越显迟疑,我一直在期待着,希望故事有所转折,希望福贵最后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可是作者却是如此的吝啬与残酷,只留下了一片沧桑。

  《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在作者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让人难忘。它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读者,诉说着一个悲凉*凡的故事。

  活着是一种责任,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逝去的人,而是被迫承担这一切的生者,因为他们多了一份责任,失去了一个能够一同承担的人。正是因为这样,生者更应该坚定的生活着,因为他们为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而是带着希望,为了活着而活着。

  今天我很荣幸的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讲讲令我印象最深的那个它——活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竟囊括了怎样的内容,以怎样的态度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霎那间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对于其它的大部分,这本拥有从黑夜沉淀出的薄书更有着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这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追求,对生死乐观的态度,而富贵就经历了这样的坎坷的一生,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有很多的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天会被生命这种不可承受之物摧残的形同枯槁,人活着若被赋予简单的意义,那你的生命应该是很短暂。人简单的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就像你的任务是学*得好成绩,你父母的任务是工作赚大钱。人活着,不为他人而活,因为生命亦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到:“一个人生命再大,如果想死,那怎么也活不了。”富贵也是不容易的,为什么呢,他经历了他父母的死、妻子的死、儿子的死、女儿女婿、孙女的死,他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的更多的是踏实,因为身边的一个个人离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还有人说他只是幸存者,可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活在这个世上。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难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最后只有一个名叫“富贵”的老黄牛陪伴,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事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这仿佛是欧·亨利式的结尾。就像你爸告诉你,泰坦尼克号儿是你家的,当你收拾行囊准备放弃学业的热潮潮头时,发现这是场美的不能再美的不加修饰的白日梦。例如光头强中了大彩票,倾听着电视机兑奖地点时,他对李老板吆三斥五,可彩票刮走后,他傻眼了,同时他也后悔了。而富贵的经历不是梦,但他采用了激励的心态去面对。人究竟有多大的能力,才能把心与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要有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从天而降的沉重负担。

  读《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那他在哪里呢?那当然是汇成静静的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儿上。富贵与农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就是人民公社与*的运动。百姓们看到家中的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与泪。如果是你没有粮食、零食,还不能流泪那你还有活着的勇气吗,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以书的结尾为尾——“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的声音,那是土地召唤着黑夜的降临。”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束手收笔。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最好的归宿!

  一本薄薄的*载了*从*到*时期的历史,它既是一部描绘二十世纪*惨淡生活图景的作品,也是一首对于物质无限匮乏的年代里“活着”的精神赞歌。

  正值弱冠的福贵整日沉淫酒色,将祖辈的田产挥霍一空后只得帮人做工。面对父亲的离世,徐家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福贵只得面对沉重的事实,去撑起徐家的生计。无奈的是他被一次次地打击,又在城里被抓去当兵,福贵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只能随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北。待归徐家后,徐家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母亲的逝去,家珍的病情,有庆抽血过多……凤霞虽然出嫁,但也因难产而死,只留下最后的火种苦根。不久二喜离世了,徐家只剩唯一的香火苦根了。福贵只得把苦根抚养长大,但苦根却又不幸撑死,最后只剩福贵一人向命运妥协,向“活着”屈服。

  在这本书里,人们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为了生存不断的妥协,不断地逃避。但福贵不同,直至小说结束,那活着的意志永远是不可剥夺的,那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可被剥夺的,令我赞叹的品质!虽然面对着接踵而至的打击,但福贵总以那乐观的精神挺了过去,他是一个农民,但又是一个存在的“英雄”!

  试想,面对着亲手埋葬的六个至亲,含泪送走一位位亲人,却毫无办法挽回,这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但福贵仍然以友好面对世界,以乐观豁达处之,实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我们也始终在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不禁想到《活着》的自序:生活是属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别人的看法。是啊!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尽管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但是他活出了自我,而不是活出别人眼中的“老打哈欠的人”!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它叫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虽然福贵还是艰难地活着,但是他默默忍受的韧性和顽强生存的精神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这种精神是无法剥夺的。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感动的了!

  一位老人最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剩下一头年迈的水牛伴其左右。他也曾经拥有富裕的家境,曾经拥有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女儿、聪明的儿子,但它却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父亲被气死了,因为他赌博输光了田产;母亲死了,因为没钱治病;儿子死了,因为献血过多;妻子死了,因为不治之症;女儿死了,因为难产;女婿死了,因为意外事故;年仅七岁的外孙最后也死了,因为用药不当。

  一切都走了,所有和他有关的生命活体都死了,死的合情合理,但是,唯有他活着,在这触目惊心的“死”中活着,用他的韧性承受着千斤的重压,走过一茬又一茬的光阴。

  活着,不时降临尘世潇洒地走一回,也不是只做生命的过客。活着,充满力量。从某这意义上,他比死更需要勇气,死只需一时的冲动,活着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活着是阳光与风雨的搏击,是欢乐与痛苦的交替。

  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只有带着希望,为希望努力创造,活着才有意义。在苦难临头之时,有人选择了活着,因为他善于寻找希望,这种人叫做强者。在阳光明媚、前途灿烂时,有的人仍不懈地为希望而努力,这种人叫智者。强者就如创造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司马迁,智者则如成功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

  既然我们选择了活着,那么就选择为希望而创造吧,只有创造才能让生命熠熠生辉。选择活着,拥抱希望,努力创造。因为生命有限,创造无限。

  可是有很多人会说:难道就非得像福贵老汉一样过日子才有意义吗?

  其实不是的。人生在世,谁都想过上好日子。不过,所谓的好日子不仅仅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幸福是一种感觉,跟物质的多少是毫不相干的,很多时候,物质的锈蚀反倒让人失去了体检幸福的触觉。所谓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在于环境,而在于心境,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到处都是存在的阳光,关键是要去感知这个世界的丰富,感知世间的美好。那么如何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我的理解是:只要你真正创造了自己的价值,那么你的人生便无撼了。而价值分两种,一种是自我价值,一种是社会价值,福贵老人更多地是创造了个人价值,对帮不帮*,还是有些由于,可是他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实现了社会的价值,面对*日好心的队长如今落魄地无米下锅,他还是狠下心来把仅有的米分了些给队长,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社会价值是占主导地位的,只有多实现社会价值,人生才能真正地充实,有意义。可是像福贵老人一样也不要紧,最最重要的是要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春来秋去,光阴荏苒,生命的脚步一刻也不停留地走向尽头。今天活蹦乱跳的人,明天就可能消失了。生命,不管你有过怎样的甘甜或苦涩,终将归于*淡。人世间的一切繁荣浮华,都不过是一场梦。所以,珍惜自己的生命,利用它去创造价值。


读《飘》有感9篇(扩展5)

——读《父亲》有感9篇

  前段时间,心血来潮的逛了书店,买了一本《父亲》,里面记载了99个不同父亲的故事。其实内心对“父亲”这个词,是有些不以为然的,想不外是讲父亲的深沉、父亲的强硬,怎么可能比母亲的细腻体贴、柔韧不屈更让人感动。而且,或许是出生于农村,开口叫惯了“妈妈、爸爸”,对这么书面化的词语反而觉得有些矫情。书里面的父亲出生于不同的环境,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一些农民父亲的故事。这些父亲,大多没有什么文化,他们这一辈子和他们父辈一样,一直都在地里耕作,靠天靠地吃饭。有些生性木讷,“在我的印象中,父亲除了傍晚带了一身疲惫回家,默默喝上几盅老酒时开口说几句‘今年收成如何’、‘赶明儿得去趟农贸社买点种子’以外,就没有其他话语了”;有些缺乏与子女的沟通,“只要乡亲上门告状,说‘你家伢子又使坏了’,父亲就扔下手中的烟叶子,一把扭住我,撩起门旁的木棍就砸下来,母亲在旁边怎么劝都拦不住”;还有一些是重男轻女的,“女孩子家,今后有个好婆家就够了,费心读书做什么”……这些人物和我印象中的农民父亲很相象,我身边也有一些,看起来便多了一些亲切感。

  而就是这些父亲,在“我”考上大学后,特意歇了几天工,带上“我”去谢师,走亲戚,乐呵呵的和邻居聊天,甚至在去信用款贷“我”的3000元学费时,仍然微笑着,仿佛能贷这个读书的款也是一种荣耀;“我”的那个不容人说理,强硬的谁也拦不助的父亲,在“我”高考意外失利,负气到外地打工半个月后,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从和我同来打工的同学父母家打听到消息的。“我”不知道这个在印象中除了打骂没有其他举动的父亲,是怎样到县城的学校,找到老师,然后再挨家挨户问我的同学,“我”也不知道父亲是怎样怀里揣着母亲烙的烧饼,带着几百块钱在我打工的城市找了半个月的。唯一记得的,就是父亲带上“我”,留了回家的车费,用剩下的钱带我上了馆子,我是不敢说话,闷头吃菜、喝酒,而父亲则一次又一次的预言又止,最后憋出一句:是男人就回去再来过。让我这个从不因父亲打骂流泪的儿子,泪流满面;当“我”这个“除了嫁个好丈夫别无其他”的女儿,在读完研究生、成家、生子后,都一直和父亲生疏,和母亲热络,且以为自己和父亲的关系永远都只能这样了时。“我”打电话给母亲,告诉她我们准备买套房子,一直站在电话旁边的父亲急急的问:钱够不够?不够回家拿。“我”冷冷的拒绝,说房子只要付10万元的首付,我和丈夫的积蓄已经足够,电话那头一片沉默。隔了几天在电话里母亲告诉我,说父亲这些年把钱都兑成整的,一直念叨“娃啥时候办个事需要钱就能派上用场”,接了电话后就一直神情郁郁,说自己老了,没啥用了。“我”似乎被触动,特意挑了个母亲出门的时间,往家里打电话,装作急急的样子说:这房子临时又多了什么1万多手续费,我们一下子凑不上,眼看房子就被别人买走了……父亲在电话那头声音高昂:娃,今天晚上回家,爸给你!那天,我从父亲手中接过了新新旧旧的够我缴那笔并不存在的“手续费”时,父亲说“娃,有爸在呢,有事跟家里说”,我对父亲的多年的阴郁突然就不见了,眼里只有父亲喜悦自豪的神情和被女儿需要的欣慰。

  很多时候,母亲的爱是外露的,关心你,保护你,不让你受委屈,宁可自己辛苦。而父亲则是内敛的,表面不动声色,即使自己爱孩子爱的深,也不愿意表露出来。但那颗爱孩子的心,却都是一样的。

  如果说母亲是水,一直围绕自己的孩子;那么父亲就是山,默默的站在孩子的身后。很多人总觉得自己的父亲不够爱自己,实际上是因为没有转身看过。只要适时的转身,便能看到父亲厚重的期待和被坚硬外壳包裹的柔柔的爱。

  通过阅读《父亲的病》这篇文章,我体会到封建迷信对旧*封建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文中父亲悲惨地病故便是这颗罪恶的种子迅猛生长而结出的苦涩果实。

  那些所谓的名医,所开的药方的药引子都是如此讲究,同名医们一样--排场大。然而,一个个愚昧的*人救人过于心切,以至于不多思考就毫不犹豫地为寻“珍贵”的药引子忙里忙外,不惜拼了性命。父亲的病读后感我倒是佩服名医们的口才,将人们驯化得服服帖帖。为开脱而编造的种种理由似乎是那么完美、漂亮,一次又一次“瞒天过海”。他们总是坚信停滞不前的中医能治百病,远远超过西医,不肯取长补短,或是不断探索、创新。只是将中医与自欺欺人的神鬼传说相结合,宛如讲述着一段绝世传奇,那样引人入胜。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当时的*孝子,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熏陶,即使对名医的话将信将疑,也未曾想到过请西医来救治。而宁愿怀揣着疑虑疯狂寻药引、看着一碗碗“良药”下肚。

  父母之爱是人世间最真挚、最纯洁、最无私的爱,父母对儿女的情更是血浓于水,深似海的殷殷关怀。

  为了照顾儿子的学*,父亲选择了在城市里养家禽。家禽的饲料越来越少,儿子告诉了父亲,想让父亲去学校的食堂里拾馒头。日久天长,学校里的孩子也都嘲笑父亲拾馒头。然而,老师让我们开家长会,儿子怕别人知道他是拾馒头的儿子,就劝父亲不要去开家长会了。但在开家长会的时候,儿子漫不经心的回头了一下,看见父亲却在窗外认真地看着家长会,儿子感动地热泪盈眶,他把父亲拉上了讲台,介绍了他的父亲,当介绍完时,家长会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这让儿子很轻松、激动。

  这位父亲真伟大。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歧视总是难免的,关键是自己要看得起自己,正如父亲说的那样:“男子汉,只要努力,别人有的,咱们自己也会有的。”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有着巨大的鼓励。我想:如果我们的父亲也是在我们的学校拾馒头,大家一定都像作者一样不让父亲拾馒头,甚至不让父亲开家长会,也不会像作者把父亲领上了讲台。我们应该成为生活上的强者,最可怕的不是别人讥笑、嘲笑、歧视你,而是我们自己看不起自己。父亲对我们的爱,好似春雨点点滋润着我们,使我们能够茁壮成长。父亲的爱是难觅踪迹的默默的爱,更是伟大的爱。

  父爱重如山,不论父亲多么不起眼,我们也没有资格责怪他,因为父亲为我们付出得太多太多了,是他为我们撑起了一片蓝天!

  有人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让我看一点都不假,谁说父亲严厉,让我来说父亲是严厉中带点慈爱。

  在《父亲》这篇文章中,“我”的家庭并不富裕,家里的大半年收成都被“我”一个人吃掉了。母亲劝父亲,让“我”别念了,但父亲仍坚持让“我”上学。父亲为了“我”的学费,夏天项着火红的太阳去卖桃,父亲的双肩因为挑桃去卖都磨出了老茧,我发誓不学出个样子,无颜见父母。每次回家都要钱,所以父亲让我住在学校里,没事别回家。上高中的时候,我很少回家。父亲隔三差五地送干粮和桃子给我。冬天,父亲每一次都是起早来看“我”,到学校的时候,父亲的胡须上都结了一层白霜,带来的白面饼,已是硬邦邦的冰棱茬。炎热的夏日,父亲要走二十里山路来看“我”,他的脸膛都被晒成了酱紫色,到学校的时候已是中午,三年高中父亲都是这样替“我”送东西。

  上大学的时候,父亲的全部收成也难以应付“我”的高额的学费,父亲四处借钱给我上学,和高中时一样父亲依然隔三差五的送东西给“我”安排好住宿已经很晚了,“我”想送父亲到学校招待所住下,可是父亲让我先回去,怕我找不到宿,我知道父亲的脾气,出只能随他去。回到宿舍,可能是白天太累了,不一会儿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突然老师把“我”叫醒,听她说父亲为了省下15元的费用,不珍惜自己的身体竟然睡在水泥乒乓球台上。我扑过去,抱住他,宿舍里的姐妹让父亲住在我们宿舍。在这篇文章中,父亲的形象深深的感动了我,父母不停的工作不停的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孩子能考上大学,长大不用受苦。可是,现在我们对学*是怎样的。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就知道玩,一点也不想学*,根本不知道钱是哪来的,一点也不懂得学*。有人想去上学还去不了;而有人不想上学还是父母硬逼来的。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学*就去打工,或者在家里让父母养着。认为学*没有必要,反正家里还有父母给钱用。

  前段时间,心血来潮的逛了书店,买了一本《父亲》,里面记载了99个不同父亲的故事。其实内心对“父亲”这个词,是有些不以为然的,想不外是讲父亲的深沉、父亲的强硬,怎么可能比母亲的细腻体贴、柔韧不屈更让人感动。而且,或许是出生于农村,开口叫惯了“妈妈、爸爸”,对这么书面化的词语反而觉得有些矫情。 书里面的父亲出生于不同的环境,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一些农民父亲的故事。这些父亲,大多没有什么文化,他们这一辈子和他们父辈一样,一直都在地里耕作,靠天靠地吃饭。有些生性木讷,“在我的印象中,父亲除了傍晚带了一身疲惫回家,默默喝上几盅老酒时开口说几句‘今年收成如何’、‘赶明儿得去趟农贸社买点种子’以外,就没有其他话语了”;有些缺乏与子女的沟通,“只要乡亲上门告状,说‘你家伢子又使坏了’,父亲就扔下手中的烟叶子,一把扭住我,撩起门旁的木棍就砸下来,母亲在旁边怎么劝都拦不住”;还有一些是重男轻女的,“女孩子家,今后有个好婆家就够了,费心读书做什么”……这些人物和我印象中的农民父亲很相象,我身边也有一些,看起来便多了一些亲切感。

  而就是这些父亲,在“我”考上大学后,特意歇了几天工,带上“我”去谢师,走亲戚,乐呵呵的和邻居聊天,甚至在去信用款贷“我”的3000元学费时,仍然微笑着,仿佛能贷这个读书的款也是一种荣耀;“我”的那个不容人说理,强硬的谁也拦不助的父亲,在“我”高考意外失利,负气到外地打工半个月后,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从和我同来打工的同学父母家打听到消息的。“我”不知道这个在印象中除了打骂没有其他举动的父亲,是怎样到县城的学校,找到老师,然后再挨家挨户问我的同学,“我”也不知道父亲是怎样怀里揣着母亲烙的烧饼,带着几百块钱在我打工的城市找了半个月的。唯一记得的,就是父亲带上“我”,留了回家的车费,用剩下的钱带我上了馆子,我是不敢说话,闷头吃菜、喝酒,而父亲则一次又一次的预言又止,最后憋出一句:是男人就回去再来过。让我这个从不因父亲打骂流泪的儿子,泪流满面;当“我”这个“除了嫁个好丈夫别无其他”的女儿,在读完研究生、成家、生子后,都一直和父亲生疏,和母亲热络,且以为自己和父亲的关系永远都只能这样了时。“我”打电话给母亲,告诉她我们准备买套房子,一直站在电话旁边的父亲急急的问:钱够不够?不够回家拿。“我”冷冷的拒绝,说房子只要付10万元的首付,我和丈夫的积蓄已经足够,电话那头一片沉默。隔了几天在电话里母亲告诉我,说父亲这些年把钱都兑成整的,一直念叨“娃啥时候办个事需要钱就能派上用场”,接了电话后就一直神情郁郁,说自己老了,没啥用了。“我”似乎被触动,特意挑了个母亲出门的时间,往家里打电话,装作急急的样子说:这房子临时又多了什么1万多手续费,我们一下子凑不上,眼看房子就被别人买走了……父亲在电话那头声音高昂:娃,今天晚上回家,爸给你!那天,我从父亲手中接过了新新旧旧的够我缴那笔并不存在的“手续费”时,父亲说“娃,有爸在呢,有事跟家里说”,我对父亲的多年的阴郁突然就不见了,眼里只有父亲喜悦自豪的'神情和被女儿需要的欣慰。

  很多时候,母亲的爱是外露的,关心你,保护你,不让你受委屈,宁可自己辛苦。而父亲则是内敛的,表面不动声色,即使自己爱孩子爱的深,也不愿意表露出来。但那颗爱孩子的心,却都是一样的。

  如果说母亲是水,一直围绕自己的孩子;那么父亲就是山,默默的站在孩子的身后。很多人总觉得自己的父亲不够爱自己,实际上是因为没有转身看过。只要适时的转身,便能看到父亲厚重的期待和被坚硬外壳包裹的柔柔的爱。

  合上书页,有一股难以言表的情感在涌动,小曾的作品《父亲老了》细致地刻画了一个因时光流失而衰老的父亲。读罢,心中像有一个重锤猛烈的打击着我:爸爸是不是也老了?

  还记得幼时,我半夜发高烧,迷迷糊糊中可以感到是爸爸背我去了医生家。夜很凉,头很痛,但我伏在爸爸的背上却有一种安全感。爸爸在飞奔。我暂时忘却了痛苦,享受着爸爸背部的温暖。那时,爸爸是那样的高大健壮,成了我最大的庇护所,我伤心无住时最稳的靠山。

  时光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它永不停息的向前奔跑,带走了爸爸昔日的青春与活力。

  周末回家,进门未见到爸爸,妈妈说爸爸感冒了。我走进了卧室,打开灯,爸爸躺在床上盖了两床被子,他的脸那样苍白,似乎失去了血色,样子极为憔悴,我不忍心打扰他。“回来了?”爸爸睁开眼睛,“来,坐一会儿,给爸爸按按头。”我做在床头,轻轻地为爸爸按摩,我看到爸爸闭着眼,脸上漏出孩子般的微笑,我有些心痛,无意间发现爸爸两鬓已增添了几缕白发。我握者爸爸的手,已不在像过去那样有力,但仍旧给我一股暖流,我意识到:爸爸老了!我克制不住自己波动的心情,眼睛早已湿润,轻轻拨到爸爸的白发,那每一跟银丝都深深的刺痛我的心,他们代表者这么多年来,爸爸为我们这个家为我的付出,而我还是只会让他生气。爸爸希望我好好学*,将来要考上清华,而我每天却虚度者光阴。我的心在颤动,我伏在爸爸的身上。

  小小的感冒却将我昔日高大的爸爸击倒了。爸爸握着我的手睡着了,我心中不禁感叹:爸爸的确太累了,为这个家操劳了这么久,他的白发印证了他的辛劳,告诉我爸爸在变老。我的爸爸没有小曾之父那般衰老,但他也让我心中紧张。每每返校时我都希望多陪爸爸一会,心中总会涌起一股莫名的失落。

  爸爸,我想对您说,你的每一根白发都在我内心深处提醒着我:努力!你应该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发奋!我不会再沉沦,不会在虚度每一分钟,我要全力以赴的拼搏,义无返顾地奋斗,我不会让清华园成为一个遥远的梦,我要走到她的身边。我发誓:我一定要考入清华,否则,我连您头上的白发也对不起!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父亲的爱》

  文中讲了一位爸爸不懂怎样表达爱:有一次,女儿偷了一颗糖果他叫女儿放回去,告诉卖糖果的爸爸愿意拆箱卸货作为赔偿、还有,一次生日会上,他只会帮忙做一些气球或者摆一摆桌椅,然而把蛋糕拿过来让我吹蜡烛的却是妈妈、记得在学骑自行车时我让他别放手,他却放手了。我摔倒了他不也心疼,反而挥手要扶我的妈妈走开、上大学时,妈老是给我寄信,而爸却只会寄支票给我。爸爸他完全不知道怎样表达爱,还是我还不知到他已将爱传达到了我心上。

  长大了,我才明白:父爱是默默无闻的,它也许不是你跌倒时有力的大手,也许不是你哭泣时亲切的关怀,但是他会化为回家后丰盛的晚饭,化为你不经意间一句鼓励的话语。父亲的爱,没有修饰,没有言语,却让我学会了坚强。

  拥有父爱让我感到有安全感,父亲的爱让我有了幸福和毅力!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有位父亲让孩子学手风琴,孩子不明白为什么,一直抵制,试图逃避。后来竟慢慢*惯,当他享受到这种简单的快乐时,父亲早已离开人世。

  孩子是父母一生的希望,可是孩子却体会不到父母的良苦用心。正像文中的男孩不理解父亲逼自己学琴一样。但多年以后,他亲身经历了天伦之爱时,他终究会明白父亲送给自己的礼物是多么的珍贵,那是能为别人带去欢乐的最神圣的礼物。

  对呀,我们不是也如此吗?正值花季的我们总是觉得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时间会停下来等着我们,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以后去做,可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父母一直在替我们着急,不停地为我们出谋划策,可我们却像文中的男孩一样体会不到父母的良苦用心,还不停地与他们对着干,他们说东我们偏往西。

  看着在人生路上越走越迷茫的我们,他们只能够在旁边干着急。

  所以在做事情以前我们应该多听听方面的意见,毕竟我们都不太明事理,不知道世间善恶,不会做人处事,而父母有比我们更加丰富的阅历,更会辨别是非。这样我们才可以避免走弯路。

  还有,年少无知的我们应该学着多去与父母好好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让他们也明白我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这样,我们的梦想才有可能变为现实,而自己和父母菜都不会有遗憾。

  残疾人是最惨的,他不能听到外界各种各样的声音,他不能看到外界五彩缤纷的世界,他不能正常的走路,他不能正常的使用他那双手…………总之,残疾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

  而《我的断臂父亲》这篇作文写出了残疾人虽然残疾,但是也可以坚强的活着,自强不屈地活着!!这篇文章主要围绕断臂父亲来写了三件事。分别是:忍渴割麦子、劝架、缴税。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件事,但是从这三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断臂爸爸的坚持,助人为乐等精神。

  我从这篇文章里,好像看到了断臂爸爸的影子——刘老师。刘老师一个残疾人,用幽默改变了自己,改变了他人,用幽默解决了棘手的问题。所以刘老师不就是那样的乐于助人、坚持不懈、自尊自爱吗? 刘老师和断臂父亲可以说是残疾人当中的典范了。他们那种身残志坚、自强自立、自尊在爱坚持、乐观向上、活泼、助人为乐、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学*。

  残疾人虽然不能彻底的把自己改成完美的,但是可以尽量的改变自己身上所能改变的缺点,使自己尽量的没有缺点。


读《飘》有感9篇(扩展6)

——读《皮囊》有感9篇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之前,他写过几百万字的专题报道,登在《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上。1982年生人,看到网友说,蔡崇达的手指已经没有办法完全并拢,因为以前写了太多的字。这部小说散文集基本上是他的自传。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猜想的到这不是一本让人觉的轻松愉悦的书。它记述了一个早就历经沧桑的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贫困、疾病、亲情、爱情、乡情、青春对人的冲击。蔡崇达的有些经历,大部分人要等到四、五十岁才会遇到,那种“上有病父,下有稚子”的中年危机,而他在十七岁那年就全都承受了,成了母亲口中的“一家之主”。唯一让人觉的欣慰的是,故事的主人公穿越了重重困难,重重迷障,成为了他想成为的人。看完这本书,令人觉的五味杂陈,心里有很多感触,却无从表达起。韩寒在编者按中写到:我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

  经历相对不*常的韩寒也无法驾驭这么厚重的话题。还有两个人写了前言,一个是刘德华,一个是著名的学者李敬泽。刘德华的文章写的非常精彩,短短千言,没有轻飘飘的同情和滥情,有的是知心知肺的理解,道尽了一个*湖的人生智慧,真是英雄惜英雄。相反,学者的文章太过文艺和矫情,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哇。也难怪,他们的经历相差太远了,不在一个话语空间。

  我想我不会经常翻看这本书的,这样清醒地、赤裸裸地直面人生,太伤神了。

  假期已经过去*半的时间,这些日子里陆陆续续读完了两本书《皮囊》和杨绛的《我们仨》。在此先谈谈读过《皮囊》的感受。

  这是一部与灵魂有关的书,“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对这句话印象颇为深刻,其实它也在告诉我们《皮囊》到底写了什么。

  初读《母亲的房子》,总以为这位倔强的母亲,一味地举债建房子是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来渐渐懂得,她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爱情,父亲生*以建最好的房子为自己的梦想,后来却因为疾病,梦想不得而终。而母亲为了她深埋于心底的爱情,她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于此。

  在这个贫苦简陋的家里,他们家是村里最早盖*房的一家,是村里最早盖小洋楼的一家,看到周围建起了三层小楼,倔强的母亲又外再加一层,小楼骄傲的俯视着周围的一切。因为*扩建拆迁掉了那四层楼的一半,那拆了半面的楼房,又被固执的母亲修好,依然孤独的耸立在众多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中央,与这些现代化建筑相比,显得那么的不搭调。这些都是这个倔强的女人的所为。为了这一切,她不惜让儿子承受负债之痛,让女儿因为贫瘠的嫁妆放弃自己的爱情,将一家人的陷入生活的绝境。

  看到母亲如此的举动,身患重病的父亲并不“领情”,父亲骂母亲,用拐杖抽打母亲,他恨她。在村民面前说她不让他活,不给自己看病却将钱都盖房子,都是为了面子。这一切都让母亲痛不欲生。她想到了死。因为和儿子的约定,她又忍受了这一切。继续她的“事业”。

  说实话,起初,我也鄙夷这位母亲,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顾孩子的死活。一直都在攀比,直到最后才慢慢明白,做这一切,她不为别的,只是因为爱情。因为多年前丈夫在新盖的门墩的诗句中,隐含着她与他的名字,她便发誓要倾其一生完成这个男人的梦想。她将她的大半生都投入进了这场战役中,那不被家人,亲人理解的苦楚她都默默咽下,只为了偿还一个人的爱情。忽然,我又理解了她的那份坚持,觉得她是那么的了不起,她明白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她这一生只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建房子。她在维护这个至爱的人的尊严,她继承着他未了的事业。这是她留给这个家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最终,当这个男人懂得妻子的心意时,这一刻,在这个家里却因为母亲的房子更多了一份精神的力量,那就是爱。是这份爱鼓励着孩子战胜生活中的所有挫折与不幸,勇敢坚强的面对自己的人生。

  是啊,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那?《皮囊》让我似乎明白了很多,人活着不是为了肉身的安逸,人活着更是为了灵魂的安逸,安放好自己的心灵才是最为重要的,有的人,一生忙碌奔波终是为了自己的嘴,有的人,算计一生只是为了皮肉的光鲜,名誉地位成了毕生的最求,为了得到这些,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做着违心的勾当,有的人,为了别人的眼光,唯唯诺诺,战战兢兢。为了这幅皮囊,劳累一生,疲惫不堪。外表的光鲜和华丽并不能掩饰内心的粗陋和糟粕,生活的贫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的贫瘠。

  人的美丽在心灵,高贵在精神!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应该让肉身为灵魂服务,切莫做它的奴隶!这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

  假期已经过去*半的时间,这些日子里陆陆续续读完了两本书《皮囊》和杨绛的《我们仨》。在此先谈谈读过《皮囊》的感受。

  这是一部与灵魂有关的书,“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对这句话印象颇为深刻,其实它也在告诉我们《皮囊》到底写了什么。

  初读《母亲的房子》,总以为这位倔强的母亲,一味地举债建房子是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来渐渐懂得,她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爱情,父亲生*以建最好的房子为自己的梦想,后来却因为疾病,梦想不得而终。而母亲为了她深埋于心底的爱情,她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于此。

  在这个贫苦简陋的家里,他们家是村里最早盖*房的一家,是村里最早盖小洋楼的一家,看到周围建起了三层小楼,倔强的母亲又外再加一层,小楼骄傲的俯视着周围的一切。因为*扩建拆迁掉了那四层楼的一半,那拆了半面的楼房,又被固执的母亲修好,依然孤独的耸立在众多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中央,与这些现代化建筑相比,显得那么的不搭调。这些都是这个倔强的女人的所为。为了这一切,她不惜让儿子承受负债之痛,让女儿因为贫瘠的嫁妆放弃自己的爱情,将一家人的陷入生活的绝境。

  看到母亲如此的举动,身患重病的父亲并不“领情”,父亲骂母亲,用拐杖抽打母亲,他恨她。在村民面前说她不让他活,不给自己看病却将钱都盖房子,都是为了面子。这一切都让母亲痛不欲生。她想到了死。因为和儿子的约定,她又忍受了这一切。继续她的“事业”。

  说实话,起初,我也鄙夷这位母亲,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顾孩子的死活。一直都在攀比,直到最后才慢慢明白,做这一切,她不为别的,只是因为爱情。因为多年前丈夫在新盖的门墩的诗句中,隐含着她与他的名字,她便发誓要倾其一生完成这个男人的梦想。她将她的大半生都投入进了这场战役中,那不被家人,亲人理解的苦楚她都默默咽下,只为了偿还一个人的爱情。忽然,我又理解了她的那份坚持,觉得她是那么的了不起,她明白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她这一生只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建房子。她在维护这个至爱的人的尊严,她继承着他未了的事业。这是她留给这个家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最终,当这个男人懂得妻子的心意时,这一刻,在这个家里却因为母亲的房子更多了一份精神的力量,那就是爱。是这份爱鼓励着孩子战胜生活中的所有挫折与不幸,勇敢坚强的面对自己的人生。

  是啊,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那?《皮囊》让我似乎明白了很多,人活着不是为了肉身的安逸,人活着更是为了灵魂的安逸,安放好自己的心灵才是最为重要的,有的人,一生忙碌奔波终是为了自己的嘴,有的人,算计一生只是为了皮肉的光鲜,名誉地位成了毕生的最求,为了得到这些,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做着违心的勾当,有的人,为了别人的眼光,唯唯诺诺,战战兢兢。为了这幅皮囊,劳累一生,疲惫不堪。外表的光鲜和华丽并不能掩饰内心的粗陋和糟粕,生活的贫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的贫瘠。

  人的美丽在心灵,高贵在精神!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应该让肉身为灵魂服务,切莫做它的奴隶!这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

  读罢《皮囊》,心里憋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滋味,不知是同情,悲哀,还是愤怒,只觉着有万千条思绪在心里萦绕,像石子击打水面激起的阵阵涟漪,久久不能*静。

  《皮囊》,作者蔡崇达,文体为散文,而在我看来却没有什么散文的味道。它更像是一位历经沧桑的老者,在讲述着它的生*,又像是一位久违的老朋友,诉说着它的经历。此书以作者的故乡为背景,讲述了十多个小故事,描绘了十多个人物形象: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乐观且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极致的文展、无情却又慈爱的阿太、满嘴“世界”和“梦想”却遭现实残忍打击的厚朴,以及被小镇的庸俗古制扼杀生命的张美丽……他们都是那样的真实鲜活,那样的狼狈可悲。这本书中虽不乏温情,却也或多或少地流露出了世俗的残忍和冷酷。

  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虽不能说对它完全了解,却深深地感受到了作者复杂的内心:无奈又无助,想放弃又不甘心;想努力实现什么,却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残酷。我深深地体会到,想紧紧握住,却还是阻止不了离开的事实;想要安慰鼓励,却发现自己也是无能为力,在泥泞里挣扎着痛苦;想要劝说误入歧途的朋友,却又无法开口打破那看似纯真的梦想和仅存的希望。在那漫长的30年里,一切的一切都不如作者所想的那样,他无法控制,也无法逃脱。似有一张无形的巨网将他束缚,他愈是挣扎,网勒得愈紧,他只能释然,在无尽的绝望中看到希望,读懂希望。

  此书有两个故事让我印象最为深刻——《母亲的房子》和《我的神明朋友》。作者的母亲善良乐观且勇敢,她固执地想要把房子修建好,只为了人生在世的那一口气,为了父亲的脸面,让瘫痪的父亲能够在那个小镇“风光”一回。起初的我在看这个故事时,是不理解的,一栋将要拆迁的房子,为什么还要如此固执地去修建它?那所谓的争一口气真的如此重要吗?为了那所谓的“”脸面”,让那个本就困难的家变得拮据,让自己的儿子面临交不上大学学费的窘境,这样真的值得吗?这些种种困惑,在看到下一个故事——《我的神明朋友》时,终是柳暗花明:母亲的所有执着,皆是因为她对父亲的爱!为了这份深沉的爱,她不顾乡亲的议论、大伯的责备和父亲的错怪,就像一个淘气的孩子,誓要得到超市里的糖果一样,顽固的不肯让步。

  而在父亲死后,只因梦见父亲那副残缺的肢体,母亲便断定父亲是因为心事未了无法释然、未能变回年轻时的模样而不肯离去,便到处奔波,为他寻找那个“赎罪”的地方。她像哄小孩子一样对被神婆“召回”的父亲说:“好好干活,下次给你带爱吃的卤鸭。”她每天耗上七八十分钟的车程,来回于家与神庙,风雨无阻,只为了心中的那一个执念、那份放不下牵挂,陶醉在自我欺骗式的安慰中。《我的神明朋友》这个故事的最后,作者讲述了母亲梦见父亲时的场景“她说她看见了,看见父亲恢复成20岁出头的样子,皮肤白皙光滑,肉身才刚刚被这俗欲打开完毕,丰满均匀,尚且没有岁月和命运雕刻的痕迹。他剪着短发,身体轻盈,朝母亲挥挥手,就一直往那隐秘模糊的那一方游去,身体逐渐隐隐绰绰,直到完全澄明。”他的母亲在那一刻释然地笑着哭了,而我也笑着哭了,为作者母亲那份深沉而坚定的爱而感动,也暗自责怪上天的不公,这样好的人为何要承受如此多的痛苦和悲伤?为何不能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不禁怀疑,好人有好报这句话是否真的可信。然而,当我合上书沉思,终是明白,让作者母亲能够释怀,让父亲能够不再为病痛所扰,让世间多一份真情,多一些温暖,也许就是它留给世界的最后一点善意吧。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时间久了,就会觉得脸上仿佛长了一个面具,每天晚上回家,深深吸口气,仿佛职业表演者的卸妆仪式。”在这个物欲横飞的时代,所有人都在为了高质量的生活而奔波,每天都戴着一个面具生活,上司面前的假意恭维,父母面前的强颜欢笑,朋友孩子面前的若无其事,将所有的难过,伤心和委屈隐藏得一丝不漏。他们用那副虚假的皮囊,过着“虚假”的生活,不敢脱下身上的“演出服”,生怕别人发现皮囊背后那个脆弱不堪的自己。就像书里说的:“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浑浊给拖住。”皮囊于我们所有人而言,不过是一个承载灵魂的器皿。一副完好的身躯,象征的不过是一副完整的皮囊,至于在这皮囊下的种种欲望、污秽、肮脏和狼狈,我们都无法知晓。

  生活追求的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物质的结果,不能为了一个绚烂的果子而忽视了生命成长的美妙。理想有过了,向往也没有错,只是生活过于残忍,我们向往的生活也许只是镜花水月,但这不妨碍我们去欣赏沿路的风景。这就好似我们即将面临的高考一般,憧憬没有错,理想也没有错,但那其中我们所付出的努力才是最值得观望的。电影《请回答1988》中有这样一台词:“从来不是让你把一次考试当**生成败的赌注,只是想让你在年轻时体会一次全力以赴。”所以,适度的追求,适当的享受,不要让虚妄的梦想膨胀自己。

  最后,愿所有人都能活出那个最真实的自己,抛开虚假的皮囊,脱下身上演出服装,把皮囊之下那个最原始的自己呈现出来,在暮年尽头,回首往事,可以无憾亦无悔。

  文退学后我经常梦到他,梦到我们回到那个最快乐的时光。在梦里我们依然无话不谈,依然一起去做我们都喜欢的事。但我却突然意识到,这是梦境,他已多年不参与我的生活。于是失落地醒来,心中无限怅惘。

  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他内心有多少分量,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想起我,不知道他如何看待我认为的那段美好时光。我知道将来会再遇到,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说出第一句话,也不知道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我的生活中,跟文类似的人很多,我们都曾经很快乐地在一起,随着时光列车的不停行进,他们下车了,上了另一辆车。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他们渐行渐远,而又唤不回也跟不上。

  很多人都觉得朋友分阶段性的,但我真的希望真正在我生命中对我有影响的人,当我们再次遭遇,你看我时依然是那个眼神。

  “生活不易,珍惜当下”是我读完《皮囊》后的第一感觉。本以为《皮囊》是本小说,读时才慢慢发觉是随笔性的散文,我喜欢这样的散文,这样带着淳朴气息,风土人情阐述作者对人生现实而又残酷的认识以及依恋故土的温情。

  散文分*有十四个章节,每一个章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且又影响一生的故事,作者在这些人生经历中发现自我,明确目标,后来却又在现实的冗杂中模糊了自我,而后便是看清了自我。对于章节里的每一个主人公,我读完后都有着说不出来的惋惜和感悟。《残疾》一章中讲述了父亲因中风后的种种疾病缠身造成身体偏瘫,但又为了支撑家里的一切强迫自己赶快恢复,最后发现希望变成灰烬后想过自杀,作者不能理解父亲,更不能理解母亲执意要修即将拆迁的房,直到父亲去世后,作者在埋怨中忏悔,没有给父亲真正需要的陪伴。最触目惊心的无疑是《天才文展》,文展天资聪颖,好好发展下去肯定会有一个不错的前程,然而由于文展急于功程,骨子里有一种比他人高一等的意识,因此这造就了他在未来的生涯中彻底迷失自我,最终走向生命的反端。

  或许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梦想以及磨难,不是简单的所谓理想还有阴谋,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概念,真实的生活是要我们自己完成和回答的。很喜欢散文中的一句话“我不相信成熟能让我们所谓接受任何东西,成熟只是让我们更能自欺欺人”,每个人都有一副面具掩饰这皮囊,却又期许着活出自我,活出真实……

  尽管人生有着无限的可能又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词语,但叶落尘土总归家,珍惜眼前所有,感谢生命中的每一个人,而我也希望自己能把这一路看到的风景,留在心底慢慢回味……

  身边的人都在谈论如何保养身体,如何美容养颜,如何延年益寿,无一例外大家都在珍视自己的身体——皮囊,有了皮囊能吃上山珍海味,穿上锦衣绸缎,住上别墅,吃喝玩乐无一不需要皮囊,但是该如何滋养自己的灵魂,让自己的生命更加自由呢?

  《皮囊》中阿太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了。因为有了污浊,我们的生命不轻盈也不自由,常常在感叹,我们是逼不得已,需要还房贷,需要还车贷,这是都是被我们的欲望所拖累。这些欲望常常让我们觉得身体与灵魂是分离的,身体不能跟上灵魂的需求,灵魂无法理解身体,就在这样的无法理解当中,人会常常生活在痛苦当中,遗憾过去,不切实际的期望未来,唯独忘记了我们所身处的当下。

  唯独忘记了我们身处的当下,以至于我们只是坐等梦想,而不去做,而且又特别的珍惜我们的皮囊,只想不做。

  阿太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育儿中,父母要学会使用孩子,学会舍得,当用的越多的时候,其实是让孩子的身体与灵魂合一,做的越多,身体越能动,灵魂与身体融合的越好。

  舍了皮囊,得了生命的轻盈。正如绘本《你不知道的三个朋友》中所画的皮囊最终入土为安了,精神和思想永存。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好书好书,作者以最真实的情感,最*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性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他妈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各人见解和个人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又正如《金刚经》里面的“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皮囊,只是相,只是外在,正如书里面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又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能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像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丰满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经历,我记得问过令令姐,令令姐说,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大象。无论如何,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青春价值。也愿你活在当下,珍惜你所能拥有的人或物。扎西德勒!

  耳边听着李健的音乐,旁边是热气腾腾的米饭,看完的书,在这寒冷的夜,一切来得如此温暖。

  《皮囊》这本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大V推荐,但是一般针对网络畅销书都一些抵制,可能会认为都是一种“快餐”文化产生出的作品,可阅读性不高。然而由于出差上海,就想着在旅途中阅读一本文学类且又方便携带,因此在书店阅读时,就选中了它。

  虽然带着不一样的心态或目的翻开它的世界。但是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值得静下心来读的好书,很多作者都是在用笔写故事,传递一些自以为深刻的思考,是一些真实的故事表达。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沿海小镇,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除了这本书,再次就在三毛书中看到,如一个老朋友讲故事那种表达,真实自然)。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翻开很多书评和读后感,都最大感触是第一篇写的是外婆的母亲阿太,九十多岁,却是看的最透的人。为了让作者的舅舅学游泳,将他扔进海里,差点溺死,邻居责备她,她反驳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她说的那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1、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然而整本书,感触最深就是“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虽然这句话在*最后的片段才出现。但是当你抱着“理解”的心态去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所做所为,不加以太多的评论,就是一项善举”。

  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片断,作者的父亲离世之后,母亲天天四处奔走,想要引父亲的魂回家去。他们那边有那些祭祀*俗,讲究人死以后也要跟家人在一起;而且那边也特别信奉神灵之类的。

  这让我想起三年前,失去至亲时,母亲在伤心之际,到处奔走,以当地的风俗*惯,问各种的神灵,渴望把他带回家。最后在家里安装一个神牌,坚信他还在这:只是他看到我们,我们看不到他而已。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表达内心的不舍。因此学会理解:在你们看来是一种怪异行为,但是在他们内心却是一种信仰。

  正有了这种信仰,才指引我们去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具皮囊,皮囊里面包裹的是一颗心,而那颗心最终指引我们去向”。

  2、父父子子

  书有一个片断记录父亲对儿子的感情,虽然全程没有太多情绪表达,却通过一些动作,把父亲对儿子的牵挂与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不由自主躺在父亲睡过的床上,父亲的气味顿时弥漫地将我包裹。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现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几年前照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观察觉,那是父亲每天用手摸白了。”

  看完最后一页时,突然感觉有点不舍,并不是说此书写得多精彩,而是书中很多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自己。


读《飘》有感9篇(扩展7)

——读《养花》有感9篇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苦与乐,充分表达了他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的酸甜苦辣也有一番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能获得快乐,也没有不吃苦的劳动。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艰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尝得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许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的甜头。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滋味。我一定会永远热爱劳动。

  今天,我读了一篇作者老舍写的文章,名叫《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作者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读了以后,我有所体会。

  文章中提到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以前,我总认为把书本上的知识弄懂了就行。但是有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种想法。一天,我在街上买了几条小金鱼,回来饲养在个玻璃缸里。

  开始它们成天无忧无虑地在缸里摇着尾巴游来游去好不得意。可隔几天换水后,却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我有点急了,但又不知为什么,只好问朋友,才知道是换水换得 多的原因。这时,我真恨自己,老舍先生就能把几百盆花养得好好的,而自己却连条金鱼也养不活。从此,我更知道生活常识的重要。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文章的这句话,我也是有体会的。每当期末考试前,学*非常紧张。放学回家后,我二话没说,就拿出书本来做起功课来。这种紧张的学*,使我头昏脑胀。不知怎么好,只好到阳台走走,给花除草,给鹦鹉喂食;看看楼下的芳草。也会觉得舒服多了,做功课也似乎特别有灵感,很快就完成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确收获很大,不仅知道了生活常识的重要性,还知道了许多学*的好方法。

  朋友,你养过花吗?你尝过养花的酸甜苦辣吗?我读了老舍先生的议论散文《养花》之后,就仿佛同他一起分享了花盛开时的自豪心情,也仿佛同他一道饱尝了花儿被砸死时的忧郁之情。

  读完文章,掩卷沉思,我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迪:我们的学*不也和閧一样吗?有点喜有忧,有笑有泪。

  让我们先回味一下文章吧,作者是这样描写的“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香有色,有花有实,是必须劳动,又长……”这句话生动描写了养花的酸甜苦辣。我不禁想到了学*,我们的学*不像在养花吗?记那些枯燥无味的单词,读那不读不完的英语课文,还要估各科作业……上课、下课、练*、测验……每天都会累得筋疲力尽,真是苦不堪言。学*比养花还难,处处充满苦味儿,正如文中所说“养花需要劳动。”学*需要劳动,当你一旦失败,辛勤的劳动成泡影时,会感到全身心充满苦涩。作者的花被砸死时不也是很伤心吗?但是,当作者辛勤栽培的花盛开时,他便“自豪喜欢”,充满着说不出的高兴,这乐趣不正是辛勤结出的硕果吗?我们的学*也是如此,当我们通过勤奋学*取得优异成绩时,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这乐趣不正是汗水的结晶吗、学*上只有不畏艰难地向上攀登,才能尝到甜,当我们登上知识的高峰时,就可尽情地享受如诗如画的风光,才会领略到真正的乐趣和辛勤的价值。记得参加吹笛子大赛时,我有天都吹,很努力,玩只能和我说再见,经过辛勤的努力,汗水的浇灌,我最终取得好成绩,能愉快地享受劳动成果,这难道不是一种乐趣吗?

  享受乐趣当然容易,但走完泥滩的这一历程,就不容易了,要想取得优异成绩,首先要掌握正确的.学*方法,作者就得通过长期养花,才摸到一套养花窍门。如果你不知道养花知识,盲目去养,把喜阴的花放在太阳晒,花就过早地凋谢了。学*也是如此,如果上课的我们只顾做笔记,没有动脑筋思考老师的问题,哪怕笔记做得很认真,自己对问题的不理解也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勤奋努力的同时,掌握正确的学*方法,一定能有收获的。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知。这就是养花的乐趣。”我读了这也是劳动的乐趣,学*乐趣。

  初看《养花》这个题目,便以为是一篇写养花的.观察日记,可经过仔细阅读,反复思考,才知道这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爷爷写的一篇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的文章。

  课文中写到:“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句话的确是一句千真万确的真理。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创造了人。”是呀,从古到今,哪个人不是从劳动中磨练出来的;哪项科学成就不是从劳动实践中发明出来的;又有哪件事不通过劳动就能办好呢?养花要劳动,学*不也是如此吗?要想取得好成绩,不下功夫,不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代价,是不行的。还记得我刚上五年级那一年,第一单元语文测验才考了85分。回到家,爸爸很生气地说:“这么差!”我抹去眼角的泪花,奋起直追。每天不光做完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还做一些相关练*。就这样,第二单元考了91分,虽然不是很好,但是着足以说明在人类生活中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了。

  课文的最后一段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两句话,开始来来*读了好几遍,才体会到其中的含义。老舍爷爷在养花的过程中经历不少伤心事,可正因为有了伤心事的教训,才换来了成功的喜悦,才有了喜与笑。因此,通过失败取得成功,比顺顺利利取得成功要有更多的喜悦与笑容。我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读完课文,我不禁对老舍爷爷产生了敬佩之情,他的文章是字字有据,句句有理。这文章使我受到了深刻启迪,使我懂得了:劳动创造一切,失败孕育成攻。

  读《养花》有感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所以现在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这篇文章说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非常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就获得成功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以前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学*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理想。今后我一定会改掉我的坏*惯,在学*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旧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更深了。现在我们是毕业班,作业很多,写着写着脑子就晕了。汉字在我的眼里好像会跳舞。后来,我写一点作业就到外面蹦两下,借此换换脑子。我觉得这样做出来的作业,质量有了相当的保证。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不仅懂得了真理,还知道了一种好的学*方法。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著名作家老舍的养花,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所以读得特别认真、仔细。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里充满了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读一遍后,受益匪浅。

  老舍先生养花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遇上狂风暴雨,抢救花草,弄得腰酸背痛,热汗直流,但他却觉得“这多么有意思啊”。从而悟出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道理。过去我在家里什么事情都赖爸爸、妈妈,就连吃饭,穿衣服等这些简单的事情,也是坐享其成,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成了家里有名的“小公主”。自从学*了养花之后,老舍先生的言行使我深受启发:只有劳动,才能有收获,生活才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帮家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做饭啦,打扫房屋啦……有时累得满头大汗,心里却有说不出来的快乐,妈妈还夸我是个爱劳动的孩子呢。

  老舍在养花这文章里讲到“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果实,心里自然特别喜欢”,这一点也不假,我也有同样的感受。我房间里有自己做的手工,有五颜六色的吊兰,形态各异的小泥人等等之类,亲朋好友看到也赞不绝口。临走时,我送一些给他外,与他们分享我的成果,感到别有一番情趣。

  读完养花一文,我沉思:要想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和代价,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来好生活。

  同学们,你养过花吗?你感受过养花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吗?我读了老舍的散文《养花》后,就仿佛身临其境,与他共品花儿开放时的甜蜜、自豪;又仿佛眼睁睁地看着花秧被砸死,体会那种悲伤、忧郁之情。

  合上书本,我静静地沉思着,文章中的每个字都在我心中徐徐回荡,宛若一架大鼓的鼓槌,一声声敲进我的心底,我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迪:我们的学*不也像养花一样吗?有喜有忧,有笑有泪。

  让我们回味一下文章吧!老舍爷爷在文末感慨地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句子虽不长,却生动地讲述了养花的酸甜苦辣,蕴含了一个又一个引人深思的哲理。我不禁想到学*,我们的学*不也像养花一样么?计算一个又一个复杂难解的应用题,记那枯燥无味的单词,背诵一篇又一篇连意思也不懂的英语课文,还要被沉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都会累得筋疲力尽,真是苦不堪言,恨不得长出十双手来做事。学*生涯就像一个黑暗的隧道,我们一刻不停地走着,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学*比养花还要苦,还要难,处处充满苦味儿!

  文中说过:“氧化需要劳动。”学*更需要劳动。当你失败了,辛勤的劳动化作泡影时,伤心、委屈、愤怒、自卑……让你感到像吃了最苦的黄连般,会感到身心无比苦涩。我还记得,在我第一次竞选大队委失败时,我大哭了一场,想到之前,我自信满满地准备演讲稿、努力练*,老师们却全盘否定,让我的满腔热情被浇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不知道是第几次尝试,在我已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却意外地被选上了。自豪、兴奋的心情让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把先前的委屈全抛到了脑后。老舍爷爷不也是这样么?当花被砸死时伤心欲绝,但花儿盛放时,他便“自豪喜欢,充满了说不出的高兴”。这正是辛勤结出的硕果啊!我们的学*也如此。当我们通过勤奋努力获得优异成绩时,我们沉浸在喜悦中,这不正是汗水的.结晶么?学*的大道不会*坦,只有不畏艰难地向上攀爬,才能尝到甜头。记得去年,我参加了小学生奥数比赛,从通过初选的那一刻起,我就放弃了玩耍的机会。我不能玩电脑、看电视,我每天都要钻研那让人头疼的奥数题;体育课、音乐课与我无缘,我要抽出时间来听老师如何把一道题用多种方法解答。书、笔、草稿本,三样物品成了我那些天最重要的精神粮食。终于,我不负众望地获得了全市举行的小学奥数比赛的一等奖,能愉快的享受乐趣。当我被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注视时,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难道不是乐趣么?人们最想得到的乐趣,往往是最难得的。

  享受乐趣当然容易,但走完艰难的历程就难了,想要取得丰硕的成果,取得优秀成绩,首先要掌握正确的学*方法,老舍爷爷多年养花,才摸到一套养花的窍门。试想,如果他不懂得养花的知识,盲目地去养,把喜阴的花放在太阳下,又吝啬地只给喜湿的花一点儿水,能养好花吗?学*也如此,如果上课时只顾做笔记,不去动脑筋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那么尽管认真的去做了,也只不过是一台有思想的复读机而已。

  我有一个同学,勤奋努力是大家公认的。上课时,他总是认真仔细地做笔记,但他从不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只等别的同学说出答案,然后再记下,如此循环,虽然知道答案,但没通过大脑,考试时就不知所措了,自然没有好成绩。他付出的努力比别人多许多,却对学*毫无帮助,不能举一反三。所以,勤奋努力的同时,也要掌握正确的学*方法,一定会有好收获。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是养花的乐趣,更是学*的乐趣!

  最*,我们学了老舍写的《养花》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写了老舍养花的乐趣:有喜有忧,又笑有泪,有花有果邮箱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句话令我感触极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付出劳动便想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只有劳动的人、付出的人,才会得到劳动果实,过上好日子。

  就拿我们班的小红来说吧!他*时很懒,上课不认真听讲,连课堂笔记也不记。结果到考试的时候,东张西望,一会抄抄他的,一会又看看他的。甚至有时候他抄不着时还会偷偷地瞄两眼书。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的成绩才飘上飘下。这就是不付出的结果。

  生活中,学*中,都只有劳动、付出,才会收获。不劳动,不付出,是没有好结果。

  读完这篇文章,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既懂得了道理,也找到了好的学*方法。

  在文中作者写了不少养花的乐趣,老舍爷爷把养花当作做了一种娱乐,成了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些普通的花草虽不名贵,但养它们却乐在其中.它们是普通的花草,它们自己会奋斗,它们不像奇花奇异草那样娇惯,它们是坚强,自己奋斗的花草.人就要像这些花草,会奋斗,会努力.人生的道路崎岖不*,处处都面临着挑战,处处都会碰到困难;如果我们全靠别人的搀扶,即使走到了人生的最高点,也毫无用处;反之,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挑战重重困难,来到顶点,那么学到的会更多.

  “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大半还是会死的. ”老舍爷爷在文中如是写到.人需要奋斗,不能太依赖别人,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有时也需要帮助.人类之间的互爱互助同样也能使我们“更上一层楼”.

  人要学会奋斗和努力,终究一天,你也会成功的!


读《飘》有感9篇(扩展8)

——读《青鸟》有感9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有一本书,它能让我们触摸幸福的真谛;有一本书,它让我们明白幸福在哪儿。它,就是——《青鸟》。

  《青鸟》是比利时剧作家、散文家、诗人莫里斯﹒梅特林克的作品。它讲述了10岁的男孩狄尔泰和他6岁的妹妹美泰在圣诞节时,遇到了仙女并按照仙女的命令去寻找青鸟的故事。他们去过了记忆国、仙女宫、未来国、光神殿和森林。甚至,他们还去了阴森恐怖的夜神宫和墓地。最后,他们回到了家中并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狄尔泰和美泰兄妹寻找一圈后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告诉我们,幸福看似远在天边,其实*在眼前。只要我们擦亮眼睛、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就会悄然来临。

  小猫蒂莱特的背叛告诉我们,有些表面上看起来美好的事物它的内在不一定像外表那样美好。蒂莱特的确是一只很漂亮的猫,她的眼睛就像绿宝石镶上黄水晶那样美,她有柔软的黑天鹅绒般的后背,她体态优雅、温顺、高贵。她的措辞十分得体。但小猫的内心阴险狡诈、不择手段地拖延、阻挠兄妹俩寻找青鸟的旅程。最终小猫蒂莱特被小狗蒂诺弄断了爪子,由此可以看出,背叛朋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人要学会满足,珍惜眼前的幸福,就拿有些同学来说吧,他们整天抱怨自己的爸爸妈妈没有别人的父母有钱,有地位,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物质上的享受。他们却没有感受到父母养育自己地辛苦,父母们竭尽所能地培养我们,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条件。作为儿女的我们如果不是在学*上互相竞争,共同进步,而是在物质生活上互相攀比,幸福就会在我们的抱怨与不满足中与我们擦肩而过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很想去看看这本书吧!里面还有许多道理在等待你去发掘呢!

  "

  “*安夜,一道亮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透进来,桌上的灯亮了。隶隶和咪隶醒了,揉揉眼睛,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正当孩子们沉静在幸福中时,驼背仙女突然出现了,她希望他们去寻找一只唯一能止住她女儿病痛的小鸟——那是一只青鸟。善良的贫家兄妹答应了仙女的请求,帮她女儿寻找幸福的象征,因此,所有的一切也被赋于了生命、面包、糖果、火、光明……

  奇妙有趣的旅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陪隶隶和咪隶兄妹“走”过这场旅程,我发现了自己寻觅已久的答案……

  幸福上什么?是每天清晨打开窗户,聆听到大自然在歌唱?是每晚沉睡,做个好梦?还是能听到每个人都在快乐地笑,看到每个人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微笑?是,都是!一种不能捕捉,不可思议的奇妙感觉,便是人生精髓——幸福。

  幸福还是什么?仅仅是一只青鸟吗?不,幸福并不难找,瞧!它就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里便是幸福的所在地。给老人们让座是一种幸福;给一直流浪猫找一个家是一种幸福;给予贫困孩子们帮助,让他上学是一种幸福……将爱分享就是一种幸福!

  想知道结尾吗?故事的结尾,意味着幸福的鸟儿就是他们羊的小鸽子。仙女的女儿得救了,而善良的兄妹俩也得到了一笔最大的财富幸福,他们懂得分享,学会坚强,明白了许多道理。

  “不要伤心,只要你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找到真正的青鸟!”这是故事中的光消失前最后的`嘱咐。哦,可爱的你请将这份叮嘱送出去,送给需要光的孩子们吧!这不是光的指示,但确实幸福与和*在呼唤,呼唤着让世界充满幸福,永远和*!

  遇见《青鸟》,实在是一次美丽而意外的邂逅。

  我一个人厚着脸皮跑到图书馆的儿童文学专柜,美其名“弥补童年的遗憾”。就在即将被好友扯走的时候,目光扫过一行书目,《青鸟》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飞”进了我的眼眶。

  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我完全抛开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在冬日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了《青鸟》。童年的时候一头雾水地读完四大名著,长大了却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不会被那些泪水泛滥的校园文学感动,却在看完《青鸟》的时候,不由自主泛着泪光幸福地发呆了好久。迪迪和米蒂儿,仙女贝丽和光神,用他们寻找青鸟的故事,温柔地唤回了我被沉重的学*负担压在心底的最单纯的幸福。

  迪迪有一顶镶嵌着魔术钻石的帽子,这颗钻石有一种奇异的功能,有了它,迪迪就会认清事物的内在本质。“每一种事物都和人类一样有生命和灵魂,它们的存在是为了配合人类的生活,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幸福。”我想,我们的内心,也同样镶嵌着这一颗魔术钻石,只是我们一直忘了去转动它。的确,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包括困难和伤害。有时候,我们需要怀着感恩的心换一种方式思考:妈妈严加管束,证明有一个关心你的亲人;作业很多,证明你还有学*的能力;有一大堆事让你抱怨,证明你还活着。

  “尽管有的人已经去世了,但只要有人继续怀念他们,他们就会幸福地活着,就像从前那样。”他,她,或是它,那些逝去的人或事依旧鲜活亮丽如往昔,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或许,在某一个清新的夏日午后,我们慢慢地转过头来,会惊喜地发现,一切从未稍离,那些未完成的遗憾,恰恰填补了成长历程中的空白处。“生命以变换的新形式不断地继续成长。比如凋谢的玫瑰花会贡献花粉孕育下一代,它的花瓣依然能够释放出芬芳的香味;果树上的花朵飘落之后就会长出果实;丑陋的毛毛虫最后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所以,世界上没有毁灭和死亡,仅仅只有变化而已。”譬如“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譬如“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又譬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与其悲观地叹息,我宁愿选择相信童话,相信《青鸟》,将悲伤的泪镶上阳光的金边。

  回忆之乡、夜之宫、幸福之宫、未来王国、墓地……迪迪和米蒂儿所找到的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他们告别光神和仙女贝丽,从梦中醒来,却发现原来象征幸福的青鸟就在自己的.身边。读完青鸟,我的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曾经被尘封的纯真与乐观又被轻轻开启,我重新学会以阳光的心态看待生活。我想,真正的青鸟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结束,它将会在生活中延续下去。是啊,过去的一切,于你于我都像是一场华丽诡谲的梦境,成长的历程,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人生的旅途就像是一趟列车,列车靠站时,有人离开,有人走进来。有些青鸟,在天空中如云影掠过,因为太高而无法触碰;但是,永远有那么一只青鸟,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安静地卧着,只要我们转动心上的钻石,用钻石折射出太阳的华光,青鸟就会被召唤,在属于你自己的那片天空中欢快地翱翔。

  我合上书页,把目光投向窗外。白悠悠的云朵在悠闲地漫步,纯净透明的蓝天上,一只青鸟正自由地飞翔。

  《青鸟》这本书是比利时著名作家特林克创作的第一本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奇尔奇尔和妹妹米琪儿受一位老奶奶委托寻找能给人带来幸福的青鸟。他们穿越于回忆之国、夜之宫殿、*之间。有一次,奇尔奇尔为了找到青鸟,不小心打开了夜之宫殿的一扇门,把关在里面的幽灵全放出来了,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幽灵抓了回来。还有一次,他们在四个地方都没有找到青鸟,很沮丧的回了家。可是他们居然在家里发现了青鸟,并把青鸟交给了老奶奶。结果青鸟却飞走了,于是他们再度踏上征程。

  我觉得青鸟代表幸福,它总在人们身边,可大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而是毫无目的地在四处寻找。

  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这本书里男孩叫棣棣,女孩叫咪棣,他们非常善良。虽然家里很贫穷,但是很幸福。

  有一天晚上,一个老太太敲门来到他们的房间,问他们这里有没有青鸟。咪棣说:“哥哥有一只青鸟。”老太太问,这里有会唱歌的草吗?棣棣说:“有是有,但不会唱歌。”我有一只青鸟,老太太看了看说,我必须要一个真正的青鸟。因为我的小女儿得了重病,如果我有了青鸟,就能治好我小女儿的病,让她恢复健康。而青鸟的真正含义是幸福。兄妹俩想:我们从没见过她,难道是仙女?他们有点惊慌失措。棣棣说仙女像柏林考脱太太。仙女被激怒了。于是她说:“我是仙女菩丽吕。”仙女问他们的爸爸妈妈呢?睡觉了。棣棣说。爷爷奶奶呢?仙女问。过世了。咪棣说。仙女问,那你们有多少弟弟妹妹呢?有3个弟弟。棣棣说。咪棣说,有4个妹妹。那他们在那里。都······都去世了。想不想他们呀?想。他们一起回答。仙女从身上的大包里拿出了一顶绿帽子。小帽子上面有一个白色帽徽,帽徽中央嵌着一颗大钻石:只要按一下钻石,就能看到实物的灵魂,将钻石向右边,就能看你到过去;向左边能看到未来。

  棣棣戴上帽子后他们去了怀念国,在那里看到了爷爷和奶奶,大家是多么地高兴啊!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他们又去了黑夜之宫,在那儿认识了黑夜;去了森林,认识了杨树、柏树等;去了墓地,认识了肥胖幸福等。又去了未来王国,认识了蓝孩子………召来了面包、糖、火、水和猫狗等的灵魂。最终,他们在未来王国捉到了青鸟,便返回家园。梦醒时分,女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说她小女儿生病,很想要棣棣笼中的鸽子。棣棣答应把鸽子给她。这时,他发现笼中的鸽子是蓝色的,正是他梦中寻找的青鸟。柏林考脱太太的小女儿一见到青鸟,病就好了。后来不小心失手,青鸟飞走了。小姑娘伤心痛哭,棣棣劝慰她说,青鸟会回来的。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其实幸福就*在眼前。

  幸福是一种感觉,每个人都渴望幸福。在这个暑假,我就跟随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的《青鸟》进行了一次寻找幸福的奇异之旅。

  故事发生在远古时期,砍柴人的儿女——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于是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为她的病孩来索讨圣诞礼物,蒂蒂尔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了她。不料,这时鸽子变青了,成为了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并获得了幸福。

  我最喜欢书中最后一段话:每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的,只要我们心底无私,心愿美好,幸福是不难获得的。

  记得在刚上三年级的时候,由于新添了一门新的课程《英语》,我很不适应。明明是汉语拼音,非得叫另外的名字,我们*人为何要学英语!我老是把汉语拼音和英语字母弄混,还有几个英语字母放在一起,发的音真是别扭。于是,心浮气躁的我对英语越来越没感觉,两周的英语课下来,知道老师讲第几课,不知道讲的什么;英语书上的单词、句子、课文,他们认识我,但我却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就在我穷途末路之际,教英语的靖老师笑盈盈地找到了我,她耐心地跟我谈话,给我讲英语在当今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让我从内心认识并接受了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靖老师利用课间,放学后帮我从头学*英语。学着学着,在靖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对英语的兴趣来了,我还感受到了英语和汉语之间的联系。终于在第一次的期中检测中,我得了个“A”的好成绩,在得知成绩的一刹那,泪水溢满我的眼眶。一下课,我就找到了靖老师,告诉她这个好消息。靖老师也激动地满眼泪水,一下抱住了我。那种感觉是兴奋,更是获得知识的幸福。我想靖老师的感觉跟我一样,是的幸福的。

  经过这次寻找幸福之旅,我知道了不管你是给人以幸福,还是接受别人的帮助,其实都是幸福的。幸福在妈妈的一句唠叨里,在爸爸责备的眼神里,在老师严厉的批评里,在扶起摔倒小朋友的臂弯里……

  幸福的感觉真好!

  让我们用真心感受这世界,拥有幸福,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青鸟》原作并不是一本童话书,而是一部六幕十二场的剧本。为了方便阅读,由作者莫里斯.梅特林克改编为同名童话。

  莫里斯.梅特林克,是比利时的剧作家、诗人、散文家。他被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本文中那错综复杂的场景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幻想色彩的神奇的童话世界。

  《青鸟》主要讲了在圣诞节的前夜,一位老仙女来到了一个伐木工的两个孩子——蒂蒂尔和米蒂尔的房间,请求他们帮助寻找使人可以得到幸福的青鸟。于是,勇敢活泼的蒂蒂尔带着懂事善良的米蒂尔踏上寻找青鸟的旅程。他们先后来到了思念园、夜神宫、森林、墓地、魔术花园、未来之国寻找青鸟,可青鸟总是失而复得。谁曾想这只是一个梦。当邻居贝尔兰戈太太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告诉了俩兄妹自己女儿的遭遇,蒂蒂尔想把自己的'小斑鸠送给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却发现了自己的鸟儿变成了自己一路上苦苦寻找的青鸟。最后,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得以康复。兄妹俩也明白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书的每一个地方都揭示出了幸福的不同含义:思念园中的幸福指我们的亲人;夜神宫中的幸福指光明;森林中的幸福指感恩;魔术花园中的幸福指欢乐;未来之国的幸福指时光。《青鸟》中的好词好句填充了这个奇幻的故事,使我有了更多的积累。

  这本书为我们揭示了幸福的真谛。其实,青鸟并不是鸟儿,而是幸福的化身。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追寻,总有一天,青鸟将会奇迹般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幸福,终将会属于我们。请记住,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她触手可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其实都是幸福的诠释。教师的幸福是可以看到孩子们快乐的笑脸;医生的幸福是可以救死扶伤;消防员的幸福是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我来说,幸福就是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可以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快乐的成长,可以在困难中得到帮助幸福其实不仅是爱的诠释,也许不经意间,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你就已经置身于幸福之中。所以,努力吧!去寻找你心中的青鸟,哪怕历经千辛万苦,依然孜孜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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