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文库 >

读《丰碑》有感9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读《丰碑》有感1

  虽然长征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但是,长征的胜利,却是数万人用血肉之躯换来的。长征精神值得我们学*。想想军需处长,再想想我,磕了一点伤就叫苦连天。“为什么倒霉的`,受伤的总是我。”而军需处长呢,在灾难到来之际并没有慌张,叫苦连天,而是十分镇定的去面对事实,而且还舍己为人。我跟他们比起来,实在是太差了太渺小了。军需处长,您是我们学*的好榜样。

读《丰碑》有感2

  二万五千里长征---那些祖祖辈辈留下的红色经典事迹渐渐浮出我的脑海。细细品味这些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我永远不可能将他们遗忘,已深深地铭记在心。

  仔细阅读《丰碑》,真的让我感触颇深。《丰碑》讲述了一位将军带领着红军们在冰天雪地的'云中山艰难前行。途中一位身着单薄的红军老战士冻死在雪地里。将军气愤至极,想追查军需处长的责任。但当他得知冻死在雪地里的老战士正是军需处长本人时,他对这位舍己为人的军需处长所铸就的晶莹丰碑致了崇高的军礼。

  当我读到军需处长被活活冻死时,哽咽不止。我被他克己奉公的行为所震慑,也为他的死感到深深的惋惜和悲痛。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战友生的希望,用他不朽的精神鼓舞着每一个战士一步步走向胜利,走向美好的未来!俗话说:*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军需处长掌管着军队的服装调配,很方便就能得到棉衣御寒。而他却把大家的冷暖放在心里,关心着每个战友,却唯独没有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宁愿自己冻死也不让战友冻着。他对革命的忠诚和责任心让他对死也淡定自若。虽然他牺牲了,但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永不磨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够吃饱穿暖,衣食无忧。但不少*官员却为了中饱私囊,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贪污受贿数亿元,相比军需处长一心为公的精神,他们难道不觉得汗颜吗?我觉得在学*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懂得如何做人处事。我们青少年更应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得起革命先烈的殷切期望。

读《丰碑》有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丰碑》的文章,读完后,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对军需处长的`敬佩之情。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红军在云中山艰难的前进。忽然警卫员发现前面一位老战士冻僵了,将军就连忙叫军需处长来派御寒衣服,这时有人告诉将军这位就是军需处长。将军顿时呆住了,眼睛湿润了。最后给这位舍己为人的老战士敬上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禁对这位军需处长产生了非同一般的敬佩之情。他的牺牲是可歌可泣的。他的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可歌可泣的,是值得我们学*的。正像他一样的红军战士,红军长征才取的伟大胜利!他本来可以根据职位给自己一些厚的衣服,但他把所有的衣服都发给了战友们。这是一位不为自己着想,而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处处为别人着想。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想起了我们身边有一些人,这些人处处先为自己着想,很少理会别人的感受。但是,更多的人是处处为别人着想,像老战士一样舍己为人的人:前段时间,武汉大学的十多名大学生,为了救三个掉下长江的小孩,结果,有三名大学生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他们不是一群舍己为人的人吗?

  那些舍己为人的人,永远鼓舞着我,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也是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

读《丰碑》有感4

  《丰碑》这篇课文主要写了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支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地前进的途中,一位军需处长被冻死在雪地里,大雪覆盖了他的身体,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

  读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想到既然是军需处长,手里掌握着战士们的吃穿,他在饥饿面前完全可以任意达到自己要求吃饱,他在寒冷面前完全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穿暖,然而他没有这样做,竟然被寒冷冻死,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难道是他傻吗?不,绝不是他傻,而是他有一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还重要的品质。在困难面前他的心里担心的是每一位战士的饥饿与冷暖,他那种宁愿牺牲自己也不要把别人的生命当做儿戏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想到这里,我眼前仿佛看到了当年红军战士不怕艰难险阻爬雪山过草地的情景;仿佛看到了红军战士正在与敌人英勇战斗的场面;仿佛看到了红军为了革命的胜利,忍饿又受饿的一幅幅感人的场面。我们现在那么幸福,又那么富裕,是谁给予我们的?是无数革命老前辈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换来的。然而现在的人们,他们已经淡忘了红军,淡忘了红军精神,淡忘了人性之美。

  现在,你们认为最可爱的人是谁呢?也许有人会说是爸爸、妈妈,或者是叔叔阿姨,也有可能是明星刘德华,什么周星驰,还有周杰伦等等,有的人还为了追明星把生命和活力白白的浪费了。但是,在我的心里,红军是可爱的,红军精神是可敬的,是值得了我们学*的。让我们永远传承红军精神,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强繁荣。

读《丰碑》有感5

  丰碑是指高大的石碑,然而这篇课文是指的军需处长牺牲后高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讲了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前进,在前进中还可能遇到很多困难,严寒冻死的军需处长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军需处长鼓励了战士们取得了胜利。

  学了这篇课文我感慨万千。军需处长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克己奉公,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别人,把死的危险流给了自己。更加重要的是,军需处长一心为公。毫无私心。

  因此,他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尚的人。

读《丰碑》有感6

  自从我读完了《丰碑》一文后,我被老将军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在那朴素,密密麻麻的字后面蕴藏着多么美丽的精神呀!本文刻画出了一个鲜活的画面及难以言表的情感。

  文中的老将军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及大公无私的精神是这篇文章的灿烂之珠,老将军愿自己冻伤,也绝不允许自己的队友受伤,虽然他牺牲了,但他的精神却永不遗失,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便在人民心目中千金难买。要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能像红军长征中的这位老将军一样,处处为别人着想,先人后己,那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将是一个多么和谐的社会。

  我们每个人从自己做起,都献出一点关爱,世界就只有真,善,美。

读《丰碑》有感7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读《丰碑》有感8

  我喜欢看儿童故事,喜欢看百科知识,但是我更喜欢看的是长征故事。今天我们学*了《丰碑》这篇课文,我深受感动。

  《丰碑》记叙了一位红军的军需处长,在长征的路上,因衣服太薄受冻而牺牲的事情,表现了他舍己为人的高贵品质,赞扬了红军是一支无坚不摧的革命队伍。

  当我读到“一位冻僵的老战士,依靠一棵树干,坐着,一动也不动,那么镇定,那么自然,好似一尊塑像”时,我非常感动。他为什么那么镇定、那么自然呢?因为他知道他把衣服都发给战士们了,战士们作战的时候不会挨冻,所以那么镇定、那么自然。他不舍得自己穿衣服,在不知不觉中冻僵了。他真是一位舍己为人的军需处长啊。他这种无私奉献、关心集体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啊!

  现在,我们的生活好了,有衣服穿,还可以挑衣服穿。在家里我可以挑好的东西吃,可是如果有捐书的活动,我总是把没用的书捐出去,和军需处长比起来,我太自私了。

  以后,我也要像军需处长一样做一个有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精神的人!

读《丰碑》有感9

  最*,我读了《丰碑》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支装备很差的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的前进着。这时警卫员跑过来告诉军长前面有人冻死了,军长什么也没说,快步朝前走去,他看到一位老战士,一动不动的靠着一棵光秃秃的树干坐着……有个人告诉军长,那个人就是军需处长,为了战士有生还的希望,他把自己的衣服给了伤员,自己却被冻死了,同时也换得了战士们走出雪山的希望。军长愣住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向那位牺牲者敬了一个军礼,老军需处长就像一个晶莹的丰碑,屹立在雪山上。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眼眶湿润了,也被军需长舍己为人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多么可惜啊,多么好的一个战士牺牲了!为了革命事业,他甘于放弃自己的生命,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志们,他把大家的冷暖放在心头,唯独没有想到自己。读了这篇文章后,我不禁想起了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像军需处长一样舍己为人的人。就在今年6月1日,35岁的王红旭正在陪孩子欢度节日,见到一对兄妹意外落水,就在危急关头,王旭红老师飞奔入水,行动十分果断,没有一丝犹豫,两个孩子被被众人合力救起,但王老师因体力不支的却被湍急的江水卷走,永远离开了。还有在汶川地震中,为了最少限度的减少孩子们的伤亡,一次又一次地冲进教室救孩子们逃离的袁文婷老师……,他们不都是一群舍己为人的人吗?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在我心中熠熠生辉。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国家的栋梁,我也要做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并且将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光大,将来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富强!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阅读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1)

——读《丰碑》有感 (菁华6篇)

读《丰碑》有感1

  我觉的丰碑这篇文章写出了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而且写的很好,下面,我就说一说我本人的感想吧!

  勇敢又团结的军需处处长,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我觉的军需处处长很团结,为了别人,自己的事情一点也不管,哪怕是生命,也不管,为什么要这么深情的对待别人呢?就因为这两个字:团结。军需处处长是怎么团结法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这件这真人真事吧!这天,狂风呼啸、白雪纷飞,坚强的红军部队艰难的走在雪地上,忽然,前方部队乱了起来,将军严格的大声喊到:“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警卫员快步的跑了过来,说:“前方有人冻死了!”。将军听了,吓了一跳,迅速的拔脚往前飞奔过去了,看见一个不慌不忙的老士兵,将军看见他穿着破烂的衣服,没穿棉衣,他转身喊到:“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军需处处长!”。这时,一个人告诉他,这个老士兵就是军需处处长。

  从这里看起来,军需处处长又团结又勇敢,团结的是,他可以把自己的棉衣给别人,自己不穿。勇敢的是,他不怕死,可以在雪地里穿着破旧的.衣服,所以,我觉得军需处处长很团结。

读《丰碑》有感2

  他,舍己为人,他,乐于助人,他,先人后己,他,视死无归,他想知道他是谁吗?没错,他就是我们19课里面的军需处长,到底将军能不能认出军需处长来呢?想知道的话,就看下面吧。

  故事是这样的: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地前进。由于天气非常冷,棉衣都发完了,军需处长看到士病非常冷,就把自己的棉衣让给士兵们,而自己却穿着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将军看到了就叫警卫员把军需处长叫过来,可是警卫员告诉他:“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惊呆了,久久的站在雪地里然后举起右手。风更狂了,雪也大了,大雪很快的`盖住了军需处长的身体,变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将军什么话也没说就的不走进了漫天的飞雪中,他还说:“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队伍还会属于谁呢。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知道了我们要互相帮助,不能看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就不帮他,还要说他什么什么。

  记得有一次,妈妈的公司非常忙,叫我帮她打包装,可是我却说她:“你自己不会装,我来这里是来玩的,不是来帮你打包装的,可是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不敢再不听妈妈的话了。

  我以后要发明一些先进设备,它们专门为人民服务,让人们不用那么幸苦。

读《丰碑》有感3

  我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读者完了《丰碑》一文。这时,我早已热泪盈眶,对文中军需处长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的是*工农红军在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一位军需处长为了给战士们节省棉衣,被大风雪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我曾努力在文中捕捉军需处长的言谈举止,哪怕是一句短暂的话语,但最终留给我的只有将军那狮子般的怒吼和他伫立在风中的莫名感动。“一心为公,舍己为人”,这些词语在此刻竟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正如文中作者所想,我们应该给他树一座丰碑,让世人都来瞻仰他,聆听聆听这个悲壮的故事,使他的精神永垂不朽,世人相传!

  由军需处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国家机关人员。他们同样身居要职,地位显赫。在金钱和利益面前,他们胆敢以身试法,大肆挥霍,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与军需处长相比,这些害群之马是何等的庸俗和肮脏,是何等的卑鄙和渺小。愿社会多一些“军需处长”,少一些“害群之马”。

读《丰碑》有感4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读《丰碑》有感5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作文,感受到了一个红军战士的的伟大。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一位红军老战士冻死了,他好似一尊雕像,依靠着树干。将军让警卫员把军需部部长叫来,没人吱声,,就在那时有人小声的说:"他就是军需部部长。”将军愣住了,缓缓的举起右手。将军大步走在风雪中,什么话也没说。

  那个军需部部长他负责发放棉衣,可以想穿那几就穿哪件,但他没有,他仍穿着夏季的衣服,没有换衣服,因为他知道棉衣并不多。他想让更多的人穿上棉衣。他心里默默的想:我还能坚持住,为了胜利,为了人民,怎么样也要忍着,胜利是属于我们--*人民的。但他年纪太大了,坚持不住了,当他向一个战友借火时他倒下了。但他仍未闭上眼睛,因为他要看着我们胜利。

  如果这件事换了你,你会怎样做?我想那位伟大的军需部部长看到了今天的胜利,一定会高兴的。其实为了抗战倒下的战士有很多,他们为了我们的新*,用自己的鲜血沾红了**,染红了我们的心。我们今天的幸福来与他们的鲜血,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夺回了我们*的土地,我们向他致敬。

读《丰碑》有感6

  语文课本的最后,有选学课文。闲来无事,我总会像读故事一样偷偷去读。

  有一个红军过雪山的故事——《丰碑》。文中的军需处长,把所有的棉袄发了,自己穿着单薄,活活冻死。

  每次读到这儿,我都忍不住落泪,被这个军需处长的举动感动了。

  再一次走进那个感人的故事:

  一位将军,带着军队过雪山。他知道,多停留一会儿,就可能多死几个人。就在这个时候,队伍停了。将军喊道:“不要停下,快速前进!”警卫员报告:“前面有人冻死了!”将军跑到前面,看到了一个只穿着单薄破旧衣服的老战士,坐在那里,已经冻僵了。将军生气了,对身边的人吼道:“把军需处长给我叫来!”没有人回答,也没有人走开。将军又重复了一遍,这时,才有人小声地说:“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的眼睛湿润了,他向军需处长敬了个礼,部队又离开了……

  每当读到此处,我的眼睛也会变得湿润,落下晶莹的泪水。

  这不符合常理啊,一个人的第一目标是要活着,而他却把能活着的希望,都送给了别人。部队供给困难,棉袄肯定不够,不能分发给所有人,也不能漏了自己吧!

  我相信,他在分发棉袄时,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先留下,这也没有任何不妥,将军不会责怪他。他可以对没有发到的人抱歉,也可以向将军报告物资不够。但在他的心里,肯定过不了自己的坎。也许,他会看着自己布满皱纹的手,劝慰自己:反正自己老了,没什么用处了。打仗、上前线,都要靠那些年轻战士们。一定要确保每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活下来,期待革命的胜利。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保证到了大家的棉袄,唯独少了自己的……

  他们都是战友。这友谊,不是一般的友谊,是在战争这个大火炉里磨炼出来的,如同金子般珍贵的友谊。他希望自己的倒下,能换来其他年轻生命的灿烂!

  人,正是有了这种品格,他才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

  那个永恒的身影,留在人们记忆深处。

  读着,读着,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下来……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2)

——读《围城》有感9篇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被人们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因为他是*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围城共有九章,大概可分为4个单元,刻画了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但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缺乏和传统势力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实是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的,但不能为现实而活,可以说,因为这本书,我的生活观改变了不少,正可谓是“一本书改变一生呀”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突发奇想拿出《围城》,仅仅是看了前面一两章,竟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看得下这本原来觉得无趣的书。

  但是本质里依旧是一个急于得到情节的人,于是按耐不住便上网搜索,看看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到底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彼此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变化的。

  看了一溜知乎上关于《围城》的读后感,不禁惊叹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认识的深刻,还有笔力如此深厚,使得书中一字一句都值得人细细斟酌和品味。想来*几年沉迷于网络小说,沉迷于其带来的刺激感和新鲜感,越是奇奇怪怪的人物、故事和情节,越能吸引我的注意。

  你想,如果碰上一个从未体验过的刺激的故事,作者的文笔又足以让你流畅地读下去,那对于这烦闷枯燥的生活而言,着实是一剂即好的调味料啊!因此不断地沉迷于其中。但是如今读到钱先生的《围城》,同时也读到了一些人对于这本书的体会,突然发现,真正的大师便是这样的'。

  他塑造的仅仅是生活中常见的人,并没有神奇的经历,没有谁都没见过的背景,不是一个完美得能够让人视为精神支柱的人。就是这么**常常地把「我们」给写出来,把生活中的无奈揭示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给了每一个人不同却又深切的体会。有人说方鸿渐即使和唐晓芙在一起,也依旧会是一个悲剧,从经历、性格和社会地位等角度来说,他最好的结局就是和孙柔嘉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匹配,钱先生其实给了他最好的一个结果。而这恰恰却是书中对于方鸿渐来说很悲剧的结局,因为他走进了婚姻的坟墓,一座高高的围城。

  还有人从阶级的角度分析了方鸿渐最终的选择,认为方鸿渐自己一步一步作死,放弃了所有能够跃迁阶级的机会,所以他的结局是悲哀的;有人把每一个人的性格都进行了逐一地分析,书里的人或虚荣、或卑鄙、或懦弱、或无能、或孤傲,只有唐晓芙得到了作者的偏爱,却像住在遥远的月宫里的嫦娥,那么清新动人,却是方鸿渐可望不可即的人物……

  我发现,几乎每个人在分析的时候,都会带有这样一个假设:“如果方鸿渐和谁谁谁在一起,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结局?”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假设,大多数人到了最后都下了一个结论,不管选择了谁,对于方鸿渐来说都是不合人意的。也许是因为这本书本来就是要向我们揭示生活中的无奈罢了吧。

  毕竟有谁能够十分肯定地说,自己在这一刻做的决定,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生活不是童话故事,只有美好的结局。但这恰恰正是《围城》的魅力所在,它算是给了每一个读者深深的沉思,关于爱情、关于婚姻、关于人生……

  每个人心中对于方鸿渐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好或是坏,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不是方鸿渐,但我们也都是方鸿渐,我们都不是《围城》中的每一个角色,却也都是他们。

  我们不是,所以我们在理解人物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经历;我们是,所以我们能够体会到人物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再怎么荒唐,却有道理。而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为了能够吸引读者,方便让读者把自己轻松地代入同样的情境,每个人物都过于地个性鲜明,坏即是坏,好即是好,就算各有理由,也许坏人也有人爱,好人也有人厌。但是在作者为其设定的情节里,不存在给读者多一点的想象余地。

  仿佛他们在遇到人生的岔路口时,只会选择前往其中一个方向。这样的人物不会做出折磨读者的一些决定,不会像方鸿渐一样,能够让这么多人为了他的每一个选择而引发纠结的思考。

  然后以设定好的人物的性格,他必然会这么做。主角一向好,即使有不好的地方,也仅仅是一些不擅长的事情,甚至是为了赢得读者的同情心和同理心而设定出来的一些缺点。

  不会像《围城》里这样,有人爱慕虚荣,有人唯唯诺诺,有人工于心计……尽是一些真的不讨人喜欢的缺点。对于我这种曾经的网络小说重度沉迷患者,能够看得下也是有些离奇啊!

  由此看来,钱钟书先生对于人性绝对有着深刻的洞察力,能够把一个人物塑造得令人如此咬牙切齿。方鸿渐绝对不是一个大家心里都向往的完美人物,却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关注他的命运。

  读完《围城》,也算是大开眼界,不能说学到了,只能说见识到了大师级别的人物塑造方法。而这本书的经典之处不仅仅在于它的人物和故事,其它的包括语言风格、作品主题和作者的思想都是值得鉴赏和研究的。

  关于运用文字这个方面,我认为重要的一点在于「准确」。因此钱钟书绝对也是一个文字运用的大师,能够把他的心中所想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

  想想有多少人能准确无误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答案应该是极少数,不然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产生。当然,也有许多人是理解能力不够。这就不多说了。

  总而言之,《围城》是一本值得精读的书籍,或者说是一本关于写作、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教科书。但也只有有了一定经历的人,才能更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思想内涵,所以有人说,这是一本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应该读上一遍的书。

  我一直在想《围城》的一个结尾,我想方先生应该离开孙小姐,然后在一个舞会或一个村路上再遇见唐小姐。

  生活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面。

  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一个不懂得在困境中寻觅幸福的人在哪儿也不会快乐。

  我只能默默祈祷:方鸿渐,希望你在去重庆的路上能找到金笼的出口。

  出口在心里。

  笼中的鸟儿,请彻夜欢唱……

  老钟笨重而迟缓地摆动着,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帘倾泻在地面和墙隅上,如同泠泠的水透着清冷的光。蓦然一声长而沉重的叹息搅乱了这宁静,连带着把空气搅动得浑浊而粘稠,像是被蒙上了厚厚的猪油,压抑到让人喘不过气来。又像是流星短暂地滑过,在夜空拖出一条弥久不散的光弧,最后剩下的,只有看客无尽的怅然感伤,而我就是这看客——一面老钟。

  我喜欢夜晚,一切的喧嚣暂停播放,世界好似开启了静音模式,每当此时,全世界于我而言就像一个梦,唯有我是真实的,那种能清晰地听见时间流逝的嘀嗒声的安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我存在于世的安心,我尤其喜欢——可我的世界常常被这样的一声叹息撕破,

  那些表面风*浪静的生活,揭开以后,是早已蓄势待发的风暴。

  不久前一对新婚夫妇搬了进来,男主人叫方鸿渐。从他们搬进这间屋子起,曾宁静的生活开始泛起涟漪直至演变成风暴。他们总是吵架,小到为柴米油盐争吵,大到为人情世故、未来前程争吵,我见过太多幕主人愤怒之下夺门而出的情景以及争吵过后一片狼藉的落寞,我知道,他们这样无休止的争吵总有一天会终止,毕竟这缝隙不是突如其来,而是在隔阂与误解的双重矛盾中彻底激化而来。

  人的感情在柴米油盐的烹饪下,竟脆弱得如此不堪一击。

  可人人却皆言我无情,说再浓厚的感情在我面前都会被冲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履行着我的职责,不徐不缓地走在我的轨迹上,我明明从不加干涉,他们的生活是他们一手创造一手选择的,我只是见证了整个过程,也只是扮演了看客的角色而已。再后来,我无需自问,答案在崎岖的岁月中逐渐显露出来——那些说我无情的人,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情,时间从未作出改变,也未改变任何事物,改变的其实是人心。

  我承认,我走过了太多年岁,囊括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也因此,我早已看透了这俗世。于我而言,我的一生就是一直走到停摆的那一刻,了无羁绊。对于方鸿渐而言,他的人生就像是一座又一座的围城。他用尽全力冲进去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但其实他从没有逃出来过,他只是在围城之中堆砌了一座又一座围城,直至亲手将自己桎梏住,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人生葬送在狭小到无法动弹的围城之中。

  可悲的是,很多人都难逃围城的象征性,他们一边堆砌围城又一边走投无路。我见过太多和方鸿渐一样自命不凡最终止步于*凡的人,他们不屑于与这世俗同流合污却终归成为世俗的一部分,他们故作清高却极易被外界诱惑而产生动摇,他们追求理想却屈服于“将就”。细究之下,其实每个人都有着文明外衣下的庸俗与不堪。但即便如此,在自我和世俗、理想和现实的双重夹击下,他们仍能苦苦地与世俗周旋,在*淡无奇的生活中挣扎,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归中从头再来,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可是人生几经辗转,能够成功的人又有多少,我不该仅局限地着眼于他们的失败然后对此进行苛责,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在苦难中的坚持的品质也是人性的一大魅力。

  我时常在想,人为什么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向往着未曾踏入的领域而又在踏入这个领域后又无时无刻不在觊觎着逃离?或许人生就像是在麦田中寻最大最饱满的麦穗,因为总是想着前方还有更好的,于是轻易舍弃了不应舍弃的却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人们追求所谓世俗功名、理想爱情时又何尝不是如此?一味追求一个“更”字,走得太远,都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最后走到头却发现手中空空如也,便只好随便凑合。

  天边逐渐翻出鱼肚白。次日傍晚,他们彻底闹翻,生活还得继续,他又重新踏入了下一个围城。

  那之后的'许多个夜晚,这间屋子又重新恢复了宁静,我又重新拥有了专属于我的夜晚,我不知道未来还会遇见谁,又会目睹怎样的生活,但我想余下的时日,且让我沉入岁月的深海,从此缄默不语,静观云舒云卷、月升日落,静观这人间百态——不喜亦不悲。这人间不值得我为此牵挂太深,毕竟我只是一面钟而已。

  我这一生不小心目睹了太多,无意间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与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之所以能看得通透,或许只是因为我不在城中罢了。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我们都需要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儿时,我们是父母眼中被疼惜的孩子,总想长大后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没有任何人的成长道路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各种挫折和打击,使我们陷入成长的困境;毕业以后,我们参加工作,既想在工作中一展拳脚,又想搭载现成的*台展现自我,可是现实残酷,没有不劳而获的成果,于是我们陷入犹豫的困境中;成家以后,为人父母,我们总想给予孩子所有关怀和呵护,可是不能领略父母一片苦心的孩子总会在叛逆时期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使我们又被陷入矛盾的困境中,总之,好像许多事情都不能顺利解决,可是,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始终取决与我们面对它的态度与做法,只需尽到各自人生角色中的职责,真实的面对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就算围城的困境再高,总能创造与演绎出精彩美好的人生。

  透过《围城》这本小说,让我领略到它不仅仅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的婚姻法则、更深层次的反映的是事业、生活这座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令其陷入感情的围城中。而在三闾大学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最后的悲凉结局。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3)

——读养花有感9篇

  初看《养花》这个题目,便以为是一篇写养花的观察日记,可经过仔细阅读,反复思考,才知道这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爷爷写的一篇含有深刻的人生道理的文章。

  课文中写到:“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句话的确是一句千真万确的真理。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创造了人。”是呀,从古到今,哪个人不是从劳动中磨练出来的;哪项科学成就不是从劳动实践中发明出来的;又有哪件事不通过劳动就能办好呢?养花要劳动,学*不也是如此吗?要想取得好成绩,不下功夫,不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代价,是不行的。还记得我刚上五年级那一年,第一单元语文测验才考了85分。回到家,爸爸很生气地说:“这么差!”我抹去眼角的泪花,奋起直追。每天不光做完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还做一些相关练*。就这样,第二单元考了91分,虽然不是很好,但是着足以说明在人类生活中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了。

  课文的最后一段中“有喜有忧,有笑有泪……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两句话,开始来来*读了好几遍,才体会到其中的含义。老舍爷爷在养花的过程中经历不少伤心事,可正因为有了伤心事的教训,才换来了成功的喜悦,才有了喜与笑。因此,通过失败取得成功,比顺顺利利取得成功要有更多的喜悦与笑容。我对这一点深有体会。

  读完课文,我不禁对老舍爷爷产生了敬佩之情,他的文章是字字有据,句句有理。这文章使我受到了深刻启迪,使我懂得了:劳动创造一切,失败孕育成攻。

  今日,我读了一篇著名作者老舍写的文章,名叫《养花》。这篇文章写的是作者通过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读了以后,我有所体会。

  文章中提到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以前,我总认为把书本上的知识弄懂了就行。但是有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种想法。一天,我在街上买了几条小金鱼,回来饲养在个玻璃缸里。开始它们成天无忧无虑地在缸里摇着尾巴游来游去好不得意。可隔几天换水后,却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我有点急了,但又不知为什么,只好问朋友,才知道是换水换得 多的原因。这时,我真恨自己,老舍先生就能把几百盆花养得好好的,而自己却连条金鱼也养不活。从此,我更知道生活常识的重要。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文章的这句话,我也是有体会的。每当期末考试前,学*非常紧张。放学回家后,我二话没说,就拿出书本来做起功课来。这种紧张的学*,使我头昏脑胀。不知怎么好,只好到阳台走走,给花除草,给鹦鹉喂食;看看楼下的芳草。也会觉得舒服多了,做功课也似乎特别有灵感,很快就完成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确收获很大,不仅知道了生活常识的重要性,还知道了许多学*的好方法。

  最*我学了一篇老舍的文章,题目是:养花。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老舍先生爱花,所以也爱养花。他只养些好种易活的花。他在养花的过程中也学会了一些养花的技巧。还有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享受劳动成果的乐趣还有一些养花中的伤心事。最后,文章还有这么一段话: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学了这篇文章,我感觉这篇文章读过去不但语句通顺,而且还蕴藏这人生的哲理。文章的最后一段: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段话不但说了养花的乐趣,而且还说了老舍先生对人生的看法。我也懂得了:人生不一定都完全是完美的。有时我们会遇到伤心事,有时我们会有开心的事。不论有什么事,我们应该笑着去面对,笑着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人生的各种事可能都是对我们的磨练,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我们学会怎样去面对伤心的事。

  笑对人生,笑这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许是最好的!

  读《养花》有感今天,我读了著名的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所以现在捧在手里,读得格外仔细。这篇文章说的是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的养花实践,所体会到的养花的乐趣。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收获非常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对于文章里的这句话,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就获得成功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以前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学*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理想。今后我一定会改掉我的坏*惯,在学*上多付出些劳动,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旧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更深了。现在我们是毕业班,作业很多,写着写着脑子就晕了。汉字在我的眼里好像会跳舞。后来,我写一点作业就到外面蹦两下,借此换换脑子。我觉得这样做出来的`作业,质量有了相当的保证。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不仅懂得了真理,还知道了一种好的学*方法。

  美化环境,丰富生活,需要劳动,只有劳动才能造美,否则‘连棵花也养不活’,简短的读养花有感。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得到的启发。

  老舍养花不顾自己的腿病,也不顾狂风暴雨,对花倾注了全部的感情,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而且还让朋友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快乐。

  我也爱花、爱草、爱鱼,可只喜欢欣赏,不太喜欢养护它们,或者只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一阵子就厌烦了。我家养了许多鱼,什么红剑、孔雀、金鱼啦等等,我都喜爱。起初,我还能勤换水,让他们晒太阳。可是不久我就变得懒惰了,心里还想;老换水干啥,怪麻烦的。后来鱼缸里的水渐渐少了,变得浑浊了,小鱼因为缺氧而死得只剩下几条了。我这才急忙换水,剩下的小鱼总算保住命了。跟老舍的‘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比较起来,我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读了【养花】,使我明白了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未来。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读后感《简短的读养花有感》。”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上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是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了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知识并不是坏事。古诗词大全”说得多好。不过,要获得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么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了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认真听课,却又不得不封住嘴不说话又不敢举手发言。经过看《养花》一课,我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从下学期开始,我要上课认真,举手发言,掌握更多、更扎实的知识,尝试学*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人做事的真理。古诗大全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我一定永远热爱劳动。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苦与乐,充分表达了他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的酸甜苦辣也有一番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能获得快乐,也没有不吃苦的劳动。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艰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尝得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许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的甜头。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滋味。我一定会永远热爱劳动。

  读了著名作家老舍的《养花》,我深受启发,尤其是对“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句话感受颇深。不仅是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仰慕已久,还是因为这句普普通通的话,饱含着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付出劳动。也就是说,只有辛勤劳动才有所收获,想要收获就必须付出劳动。

  养花需要付出劳动,同样也要辛勤努力。学*上如果不下苦功夫,成绩就会下降,在学*的道路上,如果偷懒,到头来必将一无所获。就拿我的学*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随便来个临时抱佛脚,东找西借蒙混过关。这样的过且过得的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也就是因为这个我的学*成绩不稳定,而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今后,我要改掉以前的坏*贯,在学*上多付出,隐扎隐打,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成绩得到稳步提高。

  在《养花》一文中,老舍先生说:“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这充分说明了劳动和体力重要性。这种劳动重要值得我们全部的人学*。以前我只知道学*根本就没做任何事情,什么都让母亲做什么都要父亲做。完全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而且低分数的压迫,让我们都不得不抓紧学*,作业堆积如山。我们的学*任务异常艰巨,每天放学后脑子被硬塞进去的东西撑的隐隐发痛。

  回到家中又顾不得休息,半个小时,要马不停蹄的赶作业,如此争分夺秒。身体也不健康了。如果我坚持一会儿,人就摇摇晃晃,不能自持了。书本上的字如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后来我做了一会儿作业,就再往外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因此来换换脑子。再回到屋里写作业,然后又出去,这样循环往复,我觉得学*效果一下子就有了明显改善,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老舍先生从《养花》中悟出了劳动的真谛,我也从他的《养花》中明白了做人和做事的道理。

  做一件事最注重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悟出来的。(开头点出感悟中心,主题更突出,不错。)

  《养花》是老舍先生根据自己养花的经历写的一篇文章。文章讲了养花中所获得的乐趣,老舍先生所享受的是劳动的过程。

  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我写一会儿,然后出来,搬搬这盆,搬搬那盆,然后再写一会儿如此循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有益身心健康。”(引,议)

  老舍先生对花也赋予了很多的感悟。“邻居家的墙倒了砸死了三百多棵菊秧,全家人几天都没有笑容。”老舍先生对花的感情可见一班。(引,议)

  《养花》给我一个启示:“做事最有意思的不一定是结果,也是在做这件事时的过程。去享受这其中的乐趣,才是重点。”

  这使我想到了前几天的一件事。我上交了一篇作文给老师,参加征文比赛。但没有被选上,所以一提起这个事儿,我心情就很低落。但现在我意识到,我应该像老舍先生那样注重过程:构思时的认真、写作时的严谨、完成后的愉快,这都是我应该享受的,不应该太在意那失败的结果。(联)

  其实想想,生活中很多事都如此。比如玩游戏,我们不应该去过分注重输赢,而是应该享受游戏带给我们的欢乐、笑声。(联)

  我想,以后我要享受每一件事的过程,享受过程带给我的欢乐。(结)

  评:这篇*作还是非常不错的。“引”的简洁,“议”老师加上了,“联”写的很棒,“结”也点明了中心。不过,小作者在*作中的语言有时晦涩不通,需要注意。

  今天,我读了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养花》这篇文章叙述了老舍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人生真谛。读了以后,我的收获很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记的有一次,我买了一料花的种子,我便把它种下,天天浇水,盼着它快点大,因为我倒要看看这花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它偏偏跟我过不去,几个月过去了,连花的影子也没有,我气得真想把它拨子了,可又舍不得。,一年的后忽然打了苞,真庆幸没把它扔掉。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养花也想有耐心,从这里也想到老舍也一定是一位有耐心的人,这朵花的颜色是金黄金黄的,几十个花瓣,虽只有铜钱大小,但它娇小美丽极了。

  读了养花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4)

——读匆匆有感9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那里呢?……”这篇《匆匆》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它是那样熟悉。也是这篇《匆匆》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很多……

  《匆匆》是朱自清先生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匆匆》是他的即兴创作,在面对美好的春景时,却叹息时间的匆匆。是啊,时间流逝的飞快,就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偷偷地溜走了。正如朱自清所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可有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大把大把的挥霍时间,难道他们不知道时间的宝贵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吗?

  时间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抓住时间,用剩下的时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朱自清先生是多么伟大的文学家啊,却还认为自己的一生**淡淡,碌碌无为。看到这里,我们不应该扪心自问吗?有些同学,认为每天把时间浪费在学*上太浪费了,他们认为,时间就是用来玩的,用来随便挥霍的。这也就注定了,他们*淡无奇的一生。

  同学们,朋友们,时间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有限的时间,做出无限的价值!为我们的人生,画出辉煌的一笔!

  有人说,时间是不停奔流的大河,是腾空飞跑的骏马,是滚滚红尘中的车轮,是不能倒转的沙漏。

  是呀,时间是不等人的!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的感受更加深刻。

  《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也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对虚度光阴感到的.无奈与惋惜。

  “在默默里算着,8000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也没有影子。”

  呵,我只能长叹一声,叹那已经流走的时间,叹那虚度光阴的少年。

  那些还在游戏厅里的少年,那些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的少年,赶快振作起来,时间不倒转,不会为你停止,你有再多个10年也没用,“少壮不努力,是老大徒伤悲呀!”

  旧时代的人们已经觉醒,作为后者的我们,为什么浪费时间,为什么虚度光阴呢?

  时光匆匆,它总是悄然无息地溜走,无影又无踪,你不能触摸它,就请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儿吧!

  我们在*时的学*、生活中,不大留意时间的流逝,总以为时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今天,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却有了不同的看法。

  记得文中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为什么不停留,难道真的有人悄悄地偷走了它们吗?不,不是的,时间老人从来不会为谁而停留,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等的,如果你不珍惜时间,你便会成为他的奴隶。从我们呱呱坠地到今天,三千多个日子里,我们的时间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地去了。在这段日子里,我们觉察到它的踪影了吗?没有。时间就这样默默地流去了。虽然无数的日子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新来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 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有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我们应该合理地利用这二十四小时来学*、工作,热情地生活。这让我想起了和时间赛跑的人们,虽然明知道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快一步做好该做的事情,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一个人,如果事事赶在别人前面,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虽然时间有如奔腾澎湃的急流,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也要做时间的主人。自古以来,世界上多少有志之士都惜时如金,鲁迅先生就是如此,他恪守“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的名言,拿着笔杆同*派做斗争,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还抱病写作,拿起那战斗的.笔,小跑着走向生命的终点。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不弃功于寸阴”我们小学生也应该惜时如金。这让我联想到那些沉迷网络的同学,他们这样耗费时间得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这样把学*抛在九霄云外他们什么也没得到。不但如此,他们有的甚至还得到了时间老人的惩罚,过早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而他们留给父母的,是无尽的伤心和难过。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谛。同学们,“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让我们一起来和时间赛跑吧,不要轻易地让它匆匆流逝!

  今日,我读了一篇散文,散文的名字叫做《匆匆》。

  它告诉我,时间一去不复返。是啊,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两张照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一张照片是我三岁时吃面条的美照,照片中的我眼神熠熠发光,脸蛋肥圆,下巴上占着绿色的面条里的菜叶,眼前一只蓝色翠边的花碗格外显眼;另外一张照片上显眼的还是那只相同的蓝色花碗,依然是我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面条,只是这时的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微笑着。看着长大的自我,感觉时间过的真快啊!过去的'时间真的不再回来了。哎!此刻真想明白自我躺在摇篮里是什么感觉,真想明白像宝宝一样被妈妈抱起来是什么感觉!可是,这些时间都已经悄悄溜走了。

  我在吃饭时,时间匆忙地逃走了。吃完饭,我去看电视,时间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飞到了一个谁也找不见它的地方了啊!

  时间啊,你能告诉我,你飞去哪里了?为什么你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不回答我,但我明白,我们不能让时间停止,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浪费时间,好好的利用时间。当我们做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去同时做别的事情,并且我们还要把所做的事情努力做好。这样,我们就能抓紧时间了。

  让我们把每一分钟的时间都变成更有意义的吧!

  《匆匆》有感安徽省怀宁县凉亭乡中心小学六一班朱颖娴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深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且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的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的。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的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的空虚。上天天对任何人都是公*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正睁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匆匆》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想到:“这是一篇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的课文吧?”正是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比如“八千多多日子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我们并不是有很多时间的,我们不能浪费一点点时间。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秒钟。拿这些时间做有意义的事。

  又比如“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了时间无处不在流逝,这代表着我们剩下的时间在一天天减少。双眼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免得到了老时一事无成才懊悔不已。

  还比如“我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赤裸裸地地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一趟啊?”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作者的扪心自问与自责。同时他也告诉我们,我们光着身子来到这个世界,祖国和父母们为什么操心劳累,难道我们就能这样一事无成地离开这个世界吗?想到这儿,我不经回忆起*常的自己是怎样不珍惜时间的*时做作业时,总是认为时间挺多的,就玩一会儿这个,才做一会作业,又玩一会儿那个再做一会作业,不是就是边看电视边做作业,反正总不能一鼓作气地将作业做完吃饭时,总是第一个吃饭,倒数第一个吃完饭,常常几分钟还没吃下一口饭,反正总是不能“速战速绝”,有时候洗袜子,为了多看那么一会儿电视就足足洗了半个小时的袜子,还没洗干净。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决定要改正自己这些不珍惜时间的坏毛病:今后写作业时不做其他事,就一心一意地写作业吃饭时,不讲话,课余时,自己和同学合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自己在这短暂的生命中活得并不孤独,不空虚,而是活的多姿多彩,开开心心。

  曾经有人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说得真对!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从本学期的《匆匆》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一个道理。文中阐述了作者八千多日子里,没有留过一丝的痕迹,当作者回望过去,发现过错时已经后悔莫及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都充分地表现作者对于时间一去不复返的无奈、伤心。

  《长歌行》中也有说过“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千百年来,“时间是宝贵的”这一句话,似乎成了人们的座右铭。从《匆匆》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都要珍惜时间,可是单单纸上谈兵又有什么用呢?回首一望,四千多日子已经轻轻悄悄地从我身边飞逝。就像是昨天――与同学说说笑笑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笑声中飞去;吃零食的时候,日子从我的嘴边溜走;回家的时候,光阴从我脚边消失;写字的时候,时间连“再见”也没说,就走得无影无踪了。我觉察时间去得匆匆了。所以,从这一秒开始,我要成为时间的主人。

  *说过:“青少年的主要任务是学*。”趁着升中考试来临之际,正是我珍惜时间的大好机会。每天,写字的时候,时间被我用得十分彻底;回家的时候,我不再慢吞吞地走着了;吃零食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我在“刷刷地做作业;当其他人在说说笑笑的时候,你会发现,我就在认真地复*课本。“珍惜时间”就是我的座右铭。我要争取每一分一秒,将来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我的一分力。

  如果时间是轮船,我们就是驾驶轮船的人;如果时间是汽车,我们就是司机,让我们成为时间的主人,共创美好的明天吧。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读完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后,我不禁感慨万千,是它,让我懂得了珍惜时光,不虚度光阴。

  文章以情感强烈的反问句开头,句词中处处体现着朱自清先生对时光流逝,而感到的无奈与惋惜之情,就是如此,我不由得内心一触,联想到时光的匆匆流逝,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才发现,如今的我们在干些什么?不过也只是虚度光阴罢了!仔细思考一番,那我们又何曾创下什么辉煌的成就?这让我不禁回味起我的人生,也是从那时起,我便开始珍惜分分秒秒,绝不虚度光阴。因为,我明白:人生就是一个沙漏,从出生开始,便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在不断地接*生命的终点。人的一生只有那么长,不会因为你是谁而为你延长寿命,走到尽头后,再回首,没有成就的一生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活出生命的精彩,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光呢?

  以前的我,不会因为光阴的流逝而感到惋惜,恰恰相反,我认为长大是一件好事,这样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并且,那时我的眼里貌似只有“玩耍”一词,也只是对生命有初步的认识,正处于懵懂期。而读过《匆匆》这篇文章后,我对时光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让我感受到了时光流逝的踪迹,感受到了岁月的痕迹!在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有很多人,因为年老时未取得任何成就,而感叹岁月无情!而我们应该做的,正是珍惜匆匆而过的时间,不至于生命的最后一刻感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珍惜时间,也就是尽量地规划自己的'日常生活,制定一份优良的日常计划。比如,策划好自己的工作流程,在工作中不浪费一点时间;也可以在空余的时间中,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并且要珍惜时间,不虚度光阴,发愤图强,决不在此生留下遗憾,活出生命的精彩,活出生命的价值!

  朱自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向来以细腻的笔触和深邃的哲理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细细品味他的散文《匆匆》,我不禁惊叹于作者对生活领悟得如此深刻!描述得如此传神!让我觉得他就是在对着自己谆谆教诲。他字里行间都渗透出似有若无的,说不尽的忧伤和对时间的惋惜。那飞扬跳荡的情思,铿锵有力的感叹,都仿佛有魔力一般,使我不知不觉沉浸其中。文毕,我猛然从书中惊醒:难道宝贵的时间真的像文中所阐述的那样,每天从眼前狂妄地溜走,怎么都留不住它吗?不,或许我们还能做点什么——当时间从睡意朦胧的笔尖滑过时,请让笔尖清醒吧,跟上时间的脚步;当时间从无休止的嬉戏的笑脸中闪过时,请收住你傻傻的笑容吧,追赶时间的步伐;当时间从无所事事的眼前流过时,请做些有意义的事吧,赶上时间小分队……

  可当今社会中,有多少自认为时间还多的少年在挥霍青春岁月?有多少已过了小半辈子的人还是不务正业,拿似水的年华当儿戏?有多少人把当务之急的事无所谓地扔给时间去解决?有多少……如此严重的问题还在层出不穷!作为未来社会的主人,我们用行动节约时间、诠释时间的珍贵刻不容缓!

  来吧!用行动把时间从用餐时、休息时、繁琐的应酬中节约出来,有效地利用起来,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把一分一秒挤出来,让有利用价值的时间汇成海洋!慢慢地积累,慢慢地长大,我们一定会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5)

——读《诗经》有感9篇

  *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这三个古国的文明早已衰落并消失,只有古*的文明保留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在经过长期的历史积后淀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在这无边的中华文化大海中,有一颗金子之重在闪闪发光,不曾黯淡,那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经总集。现存的《诗经》共收录诗歌305篇,包括西周初年都春秋中叶共500余年的名歌和朝庙乐章,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叶的民风较为开放,人们一般都用诗歌直白的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窥得当时的民风民情。其中最为人们所喜欢的是他的爱情诗。

  《关雎》是为人们所主旨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的女子是青年的好妻子,为此青年“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结果“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是描述了一个男子为追求心爱美好的女子使劲浑身解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为纯洁的爱情。类似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还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不都是美好的,因此也有《氓》这类的怨妇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归,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这几句诗出自《采薇》。男子很早就去戍边守关,边关的军旅生活是艰苦的,性命没有保障、生活条件差这些都是其次,更为难过的是无边无际的孤独,在边关没人慰问、没人关心、没有家人的消息,心是空的!等到终于可以回家时,一切已经物是人非,自己也不再年轻,心情是沉重的,开头的几句试形容的就是他的心情。这首诗写出了广大将士戍边的辛酸。

  “绿草苍苍,白露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空灵的歌声翩翩而至,不禁让我想起《诗经》。这一本唯美的诗集,就像一位佳人伫立在水中央,是多么的吸引人!但她其中的精髓真的需要细品呢!

  春天到了,芳菲满园,看那满树粉嫩的桃花,我会吟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当我看到温暖的太阳与皎洁的月亮,我会吟诵“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我的偶像赵丽颖的图片,我就会想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每当我看见翠绿挺拔的竹子摇曳生姿,我会想到“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不管是亲情,爱情,友情,也不管是朝廷,民间,边塞,都在这本书得到阐述与诠释。读这本书,不仅能品最纯真的文字,也能窥得历史一角。

  我最喜欢的是《国风·卫风·木瓜》,这首诗令我想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从千里送来的鹅毛虽然很轻,但我的情谊是重于泰山。而《木瓜》中送的虽然是比鹅毛重的木瓜、琼琚,但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尽管朱熹说这是写爱情的,但我觉得这是写友情的。这让我回忆起我小学时代的一个好闺蜜,自从我们成为好朋友后,她时常送礼物给我,而我只回赠过两次,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友情,因为礼物只是我们友谊的一种见证,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里都喜欢牵挂着彼此,对彼此的情谊是重于泰山的。现在的我们,尽管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依旧有联系,友情的温度并没有下降。

  诗经不仅让我体会到友情的珍贵,还让我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倾城倾国的美人,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了这几句诗,我仿佛看见了庄姜从书中走出来一样,举止端庄优雅,相貌沉鱼落雁,身段曼妙多姿,如仙女下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还有《国风·陈风·月出》中的“月出皎兮,佼人僚兮”将我带入一个静谧的情景,皎洁的月亮,向大地撒满银光,它照耀在了月下的美人身上,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微风撩动她的头发,步态轻盈,让男子“劳心悄兮”。

  《诗经》还描写了劳动者的疾苦,《式微》中的“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这也许也道出了许多现代人的心声,哪个人不需要为生存奔波?只不过有的人干了一辈子,还是要起草贪黑,生存的很艰难。每次看到清洁工早早的出现在街道、小区,到晚上还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我就会感叹:生活艰难!在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会一劳永逸呢?同时我也想到日夜为我们操劳的父母,他们不仅要养育我们,同时也要辛苦地工作。我们不应该嫌弃父母这样那样,而应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才对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不正是许多父母的写照吗?我们有什么理由指责、埋怨我们的父母呢?

  今年,《*诗词大会》第五季开播。这一季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其中我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争议:主持人龙洋在形容一对革命中结缘的老夫妇时,用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在《击鼓》中意为:“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是形容战友之间的情谊。但现在很多人都理解成形容爱情的。有网友在底下评论,既然现在都是这样理解了,主持人用这句话也没问题吧?我倒觉得理解诗经就该理解它原来的意思,不该失去它原汁原味的意义、情感。读《诗经》是为了什么呢?不仅是为了陶冶情操,还是为了真切、正确的感受,书中的那一段历史不应误解它原来的意思,应还原它原本的美。

  悠扬而婉转的歌谣,唱尽了西周至春秋的风华,最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由此被颂扬,我们应当庆幸这一部《诗经》的流传,因为读诗,能让我们的心灵纯净,回到最初的起点,无关于任何的事物,从此心境安宁,与尘世的浮华分离,独享着心灵一隅的心安之处。

  《诗经》可以说是一部“*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经》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它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并率真的表达了思想感情,有较强的现实主义精神。由此可见《诗经》是一部可读的可深入体会的儒家经典。

  孔子有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大量的阐述了纯洁的爱情,有朗朗上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朗朗上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深情;有“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无怨无悔······没有任何的`掩饰,这就是爱情的纯洁与美好,而这恰恰反映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同这爱情一般美好,无谓世事的变迁,它依旧与《诗经》一般富有深沉而又简单的含义,它是那样的熠熠生辉,仿佛是夜空中那颗明亮的星,照亮我们前方的路,指引我们前行。

  孔子又云:“不学诗,无以言。”《诗经》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那纯洁美丽的爱情,更甚于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诗经》也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君子处事,应当投桃报李,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作为君子应当有如美玉一样温润的性情,如“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当我们面对困难时,应当同仇敌忾,如“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诗经》中的品质,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品质,它犹如傲雪寒梅,在风雪之中傲然挺立,这是来自于中华民族骨子中的不屈不挠。我们的传统文化由先人传承,历经曲折,却依旧没有埋没于历史的长流,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许就在一词一句中传承下来的,由诗至词而曲,漫长而悠远的历史岁月中,慢慢传承、几经沉淀。而以现代来讲,传统文化是璀璨的,但传承是艰难的,因为现在的人们,由于生活在这繁华而喧嚣的城市中,浮华早已改变人们,于是,人们的内心的浮躁毁了一切。所以,传承传统文化便越来越艰难,心中的*静越来越难求,但读《诗经》便可抚*人们内心的浮躁,因为《诗经》是最初始的。它没有任何的华丽的装饰,可它依旧是璀璨而华美的,依旧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有文化传承意义的本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对于传承传统文化来讲,初心是最为可贵的,亦是最难得的,若初心不忘,传统文化便不会中断。

  《诗经》这一本书中,也许有着我们从未见过的字,有着难懂的意思和深远的意味,但也许就是这些造就了它的不朽。静心读诗,你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会有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这将给你的人生带来一笔最为可贵的精神财富

  四字成诗,四字成言,言尽一切,悠扬深远,唯愿这一切美好如初。

  朱熹曾经为《诗经》作序,在序中,他问过一个问题:“《诗》何为而作也?”而他思考后的结论是:“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即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他认为人生来就是静的,这是人之天性,同时能被物体感动,这是人自身的需求。人既然有需求,就肯定不是没有思想的;人既然有思想,就肯定不会不表达;既然要表达,那么言语所无法表达,而赞许咏叹的其他部分必然带有自然的声音与节奏而不停歇。《诗》的内容可以说丰富而又多彩,虽只有寥寥几千字,但这几千字却撕开一道口子,后人能够窥伺到周朝的的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如朱熹所说,《诗》取自人的生活体验,我能感受到那些佚名的作者在生活的起伏中的种种情感,酸甜苦辣一应俱全,这些情感满溢出来就变成了诗歌的语言,在千年之后仍然熠熠生辉,历久弥新。

  《狡童》这首诗歌来源于《郑风》,取材于年轻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描写了一位姑娘大胆追求另一个男子的故事。这首诗歌以一位姑娘的口吻,讲述了面对难关时甜蜜而又酸涩的心情,她大胆直率的向着对方表露了爱意,抱怨着自己由于爱情食不下咽,寝不能安。当然在阅读其他研究文献后,有部分学者认为这首诗也有可能是在描写一对情人之间爱情的波澜。在这篇诗歌中,姑娘热烈地称呼爱人为狡童,狡童狡童,一个美貌的滑头少年的形象一下子就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本诗也并不长,一共两章,每章四句,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引导读者,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候犹如和千年前的姑娘对话:“你这个滑头小子,为何不和我说话?你这个滑头小子,为什么不与我一起用餐?”浓烈的情感铺面而来。结尾戛然而止,有种意犹未尽之感,让人忍不住想要和姑娘一起质问狡童,又或者恍然之中自己就成为了那位姑娘,在千年前的郑地发出疑问。

  接着我读到《大雅·下武》,就如朱熹所说《大雅》也是取材于生活的诗歌。众所周知《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是周王畿内乐调,其中的经学者推算,《大雅》莫约写成于西周初年,主要歌颂周王朝先祖甚至武王、宣王的功绩。本诗结构严谨,层层递进,有条不紊一共六章,每章两句,每句分为两小句,每小句由四个字组成,工整对称,读起来朗朗上口,富有音韵美。从题材可以知道这首诗是在大型宴会上唱的雅歌,目的是为了赞颂历代周王的统治和贺喜于当今纣王。赞颂诗大体意思是说周朝世代出明君,前面的三位先王都十分英明,他们在天之灵指导着后人继续继承这些美好的品德,周武王和周成王治国有功,能效仿现任,继承祖德,四方诸侯前来祝贺。《下武》的音韵美也是十分罕见的,它运用了顶针的修辞手法,非常巧妙地将所有的赞颂内容串联起来,避免了普通赞颂诗落于俗套的结果,令读者在阅读时候仍能耳目一新。有学者评论这种结构可以上下维系,有如连环,这种刻意营造的巧妙结构,是几乎是空前绝后的,其韵律节奏流美谐婉,有效地避免了因庙堂文学歌功颂德文字的刻板而造成的审美负效应。在美学这门学科中,结构就作为一个重要部分而被学者们研究和重视,康德的完形结构就提到,在主客体同构的时候,两者之间能发生情感的交流。正如其所言,《下武》的结构美迎合了*人的审美需求,时至今日我们依旧仿佛能感受到在那个宴会上礼官歌颂起赞歌,向周王送上祝福的场景。

  《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在祭祀上不仅有配乐,还有相应的舞蹈。它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而接下来的这篇就选自于《周颂》,《昊天有成命》这首诗是祭祀周成王的乐歌,它讲述了周代开始的三位王对周王朝的贡献,其中周成王被重点赞扬,歌颂了他为完成先王事业所做的各种努力。诗歌大意是:上天有命令,文王和武王收到了上天的指令,成王不敢贪图享乐,日日夜思考着如何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是一种多么光明和辉煌的行为,认真经营只为履行天命,让国家太*民众安宁。我在阅读资料时了解到,这首诗的题目是《诗》中最长的,但是有趣的是,正文的篇幅是所有诗歌中最短的。因此在阅读的时候也能明显的感受到本诗语言干练之美,没有什么多余的修饰词,这有可能是因为颂歌的功能是告神,既然是与神对话,那么语言上就不能大加修饰,吹嘘自己的功绩,而是应当谦虚地陈述自己的所作所为,因此本诗“义必纯美”语言质朴,高度概括。透过这首诗我们可以窥伺到一丝周朝的政治和文化生活,试想象在千年前的祭祀典礼上,人民恭敬地唱起对周王的颂歌,向上天传达着希望拥有美好生活的愿景。

  阅读《诗经》,我们能够得到什么?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文字了解周代的历史、政治、文化,《风》带我们浏览各地的民谣,靠*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关于缠绵悱恻的爱情,有艰辛劳动,也有怀念故土的,细细读来一个个周代百姓的形象仿佛就跃然纸上;《雅》更是被认定为*上古时期仅存的史诗,记载了周历代各王的所作所为,与别的文物材料相互印证*文明史的源远流长。

  《诗经》是民歌,之所以现在这样高高在上,让人觉得高不可攀,除了语言和社会变迁之外,还有诗歌本身发展的因素。每每想读诗经,但每每我又止步于它枯涩难懂的文字。这个国庆节,我开始阅读《诗经》。人与书的邂逅,大抵总是这样,凉爽的天气,泡一杯清茶,轻轻念出书中的句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于是这枯涩的文字和着杯中迷蒙的水雾,莫名便叫人心安。这卷叫做《诗经》的古书,其实却不是诗,而是歌。千年前那些人们,哼过吟过唱过的民歌,犹如带着晨露的桃花,无比质朴却又凄美高雅。一伸手,便一束在手,衬着你明艳的脸庞,盈盈地笑。孔子亦被这句子打动过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也许是古代社会没有当今世界纷乱复杂,也许是古人心中有一丝的纯美,仿佛什么也无须遮掩,没有粉饰,没有忸怩,没有故作姿态……那些四字的句子,是一颗颗袒荡于天地之间的赤子之心,可以帮助你寻回那个还没有受到任何污染和伤害的最初的自己,在自然中纯洁、甜美地微笑着。

  读着这些深涩难懂的文字,可以自由自在地听从自己的心灵随着那些句子浮想联翩。恍惚间,我觉得自己连这身体,都被这清新之风浸润得轻灵起来,或许连《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听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般清雅温润的言语,也会步出闺阁羞怯张望,看看那园子里的妩媚春光。

  这样的一卷书,念着念着,仿佛回到儿时心境,内心有如头顶湛蓝的天空,广阔辽远,深邃不可触摸。此时人不再徘徊纠缠于俗事之中,时光可以这样从纸页间流过,就很幸福。

  《周南》一共11篇,分别为《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夭》《兔罝》《芣苢》《汉广》《汝坟》《麟之趾》。读过之后感觉古人留下来的经典之作没有文人装腔作势的庸俗,没有政治的教化之声,彰显的是浓浓的远古自然气息、朴素的本真。流露的是克制之后的情感,谨慎有序的行为。

  就这11篇诗歌逻辑顺序而言第一篇《关雎》写的是青年男女的爱情。第二篇《葛覃》写的是女子出嫁时的心情。第三篇《卷耳》是抒发新婚夫妻短暂分别之情。第四篇《樛木》则是描写新婚燕尔夫妻的幸福生活。第五篇《螽斯》是祝福婚后子孙满堂,人丁兴旺。第六篇《桃夭》是对婚后美丽贤惠、善于持家的妻子的赞美。《兔罝》作为第七篇,歌颂的是丈夫外出为国立功的纠纠武夫形象。第八篇《芣苢》则歌咏妻子在家勤快劳作的情形。第九篇《汉广》写有夫之妇不可逾越的人伦鸿沟。第十篇《汝坟》描写的是夫妻久别重逢后的心情。最后一篇《麟之趾》则以咏叹调的方式歌颂合乎礼乐的爱情才是生生不息的根基。

  对我而言,内容印象最深的是《桃夭》和《汉广》。《桃夭》和《汉广》,前者表达新嫁娘的种种喜庆愿景,用词精确、画面喜人,音韵上即使现代汉语读也是很有味道。写出了自然美让人心怡,家庭美让人心欢,音律美让人心静,诗人如聆听天籁,舒泰无比。就是在这种心怡、心欢、心静中让心境情感在克制中谨慎着自己的行为。后者每章后两句,表达男子对游女求而不得又眼看她出嫁的怅惘之情,极尽温柔敦厚意味。一唱三叹,浑然天成,光明的心境在歌咏行为中得到自然有度的克制。

  形式印象最深的是《麟之趾》和《芣苢》。前者出现了三句为一章的格式,前两句先兴发后叙事,后一句抒情感慨,简洁有力,它是“周南”里唯一一首只九句的诗歌;后者虽然仍然是“周南”惯有的四句一章,一共三章,但变动的词却只出现在偶字句中,十二句只变动了六个字,它是“周南”里语词变动幅度最小的。而《麟之趾》赞美贵族,追求吉祥*安、生活美好的的愿望也是在谨慎中表达着先民们有序的行为;《芣苢》则在采摘车前子的喜悦中让我们的心境转入金玲作响,明镜、舒展、清灵。《卷耳》夫归又恐再去的忧思,《螽斯》一语双关争取生存的意志,《兔罝》狩猎欣喜自豪心理背后的离乡悲哀,又让我们在字里行间的摸索到一丝丝谨慎的悲凉情感。

  关于情感印象,《樛木》婚礼祝福的情真意切,《葛覃》归女的激动雀跃,而《关雎》作为《诗经》的首篇,是我国爱情诗之祖。从一个青年对一位容貌美丽姑娘的爱慕和追求,写他求而不得的痛苦和想象,以及求而得之的喜悦。题材喜闻乐见,还具有独到的艺术特色。关雎鸟用情专一,不离不弃,生死相伴。正隐喻着君子对数你的'一见钟情、朝思暮想、寤寐思服、备受煎熬的感受,矜持羞怯的心理描绘,流露着朴素而健康,纯洁而珍贵的情感。而这些情感流传之今确实是自然和谐,朴素天然。

  “周南”乃“周礼”的隐喻。这一组诗的安排,起于自然风情,止于人伦仁德,礼乐贯穿其中,作为调节。整组诗歌出于自然之情,贯穿中庸之美、富有人道情怀,又不失音韵美、节律美。让我们如聆听天籁,温润不腻。

  岁月无情,在指尖流转,弹指间,已逝去三千年,染皱了眼角。留下三百歌谣“风雅颂”。

  没有太过耀眼的经验,亦没有太过华丽的词阙。有的,只是淡淡的回味,而后是沉默。他们不是谁,你只需记得,他们共同的名字——《诗经》。诗有三百,我取几曲悠扬,将他们唱给你听。

  独倚高楼,看闲庭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冬已去,春到来。那红装素裹,争芳斗艳的一抹桃红,是叫“桃夭”吗;那阡陌幽静,扶桑花开的.一瞬,是叫“子衿”吧;那喧嚣喜悦的激昂的盛歌,“鼓瑟”邪!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你看,她是今日的新娘,凤冠霞帔,珍珠步摇。十里红妆,埋葬了谁。纤纤十指如蛾黄,皑皑肌肤似凝脂。她坐在车撵上,伴着阵阵唢呐,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千千的梨涡,轻轻荡漾。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她站在城墙边,等一个允诺。可惜,归来无望。可恨多情自古伤离别,入骨相思君不知。但“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愿能将青丝缠,白首不相离。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夏夜宴,绿酒一杯歌一遍。上有倾国倾城之舞袖,下有美酒佳肴之山珍。月皎洁,洒银霜。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欢聚。“将进酒,杯莫停!”莫停……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国破家亡,何处诉凄凉?总是,孤独断人肠!写下“黍离”,唱尽无限的惆怅。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修身养性,好让谦谦公子温如玉,少年足风流。

  千古绝唱,唱进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彼岸花开,花开花落一千年,最终落得香消玉殒。她留下的,只是刹那的芳华吗?

  是否时光消逝地太快,只是世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换来如今的勾心斗角?还是“真”字难画,世人不愿用一丝气力来雕刻它?

  持一颗清净的心,去品味《诗经》,你会找到生命的真谛,会看到来自灵魂深处的那份本心,还未真正散去,还保留着,哪一点纯真。

  莫要说“斯人独憔悴”,优雅的歌谣,讲述着多少感天动地的故事,既是跨越千年,真情却未消散,那是红尘中凡人的憧憬。

  《诗经》,如朗朗乾坤中流光溢彩的繁星,容万光而不染;如滚滚海浪东逝水,纳百川却不掀一抹狂澜;如无垠的大地,载万物却屹立不倒。

  水击三千,扶摇直上九万里!一同携手前进,去探索藏在《诗经》里的奥秘与永恒罢。

  吟一句:“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歌罢,人散。

  *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这三个古国的文明早已衰落并消失,只有古*的文明保留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在经过长期的历史积后淀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在这无边的中华文化大海中,有一颗金子之重在闪闪发光,不曾黯淡,那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经总集。现存的《诗经》共收录诗歌305篇,包括西周初年都春秋中叶共500余年的名歌和朝庙乐章,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叶的民风较为开放,人们一般都用诗歌直白的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窥得当时的民风民情。其中最为人们所喜欢的是他的爱情诗。

  《关雎》是为人们所主旨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的女子是青年的好妻子,为此青年“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结果“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是描述了一个男子为追求心爱美好的女子使劲浑身解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为纯洁的爱情。类似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还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不都是美好的,因此也有《氓》这类的怨妇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归,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这几句诗出自《采薇》。男子很早就去戍边守关,边关的军旅生活是艰苦的,性命没有保障、生活条件差这些都是其次,更为难过的是无边无际的孤独,在边关没人慰问、没人关心、没有家人的消息,心是空的!等到终于可以回家时,一切已经物是人非,自己也不再年轻,心情是沉重的,开头的几句试形容的就是他的心情。这首诗写出了广大将士戍边的辛酸。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几句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他们都出自《鹿鸣》。《鹿鸣》是一首燕飨诗,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主人向嘉宾或君主表达自己的热情和谢意,以及向人示好,暗示自己的忠诚。因此诗也是一种政治工具。

  《诗经》中还有其他主题,在此就比一一举例列举。《诗经》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历史、社会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是中华文化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孔子曾经说过,“不学诗,无以言”,因此教育部门应该把,《诗经》中更多的诗歌以各种形式编入教材,让学生们从小学*,让他们充分了解其中深刻的思想性,提高学生们的思想深度。

  《国学经典诵读》是令我受益匪浅,让我今生所学的知识更加深厚。就像是用这本书,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一样。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孝”,也让我重新认识了“孝”。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6)

——读《项链》有感9篇

  这两个星期,我读完了一篇名叫《项链》的文章,这篇文章使我感到受益匪浅。

在这篇文章当中,记录了主人公在去参加宴会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向自己的好朋友费兰斯太太借了一串项链,她带着借来的项链,参加了那个宴会。在宴会上,她的项链令在场的所有人惊叹。可后来她却把那一串项链给弄丢了,最后他们不得不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并且还被迫签上了许多欠条,终于在一家珠宝店里买下了那串项链,还给了费兰斯太太,而自己却花了整整十来年的时间,才终于还清了自己欠下的债务。但在这时他却得知原来费兰斯太太借给他的是一串假的项链,不过这时骆塞尔太太已经变成了一位勤劳而又十分善良的人,也应此改了自己虚荣的坏*惯。读了这篇故事以后,我不禁想:“文中的骆塞尔太太正是不应该这样的爱虚荣,才倒致了这样的结果,但再来想一想我们这个时代的孩子们不也是这样子吗?看到这个人吃好吃的,自己也要买,看到别人穿名牌鞋,自己也要父母买,正是太爱虚荣了,跟文中的那一位夫人不也是一模一样吗?我想我们不应该太爱慕虚荣了,应该实实在在的做一些事情,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以后,大家一定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了吧!

  上周,我终于把《莫泊桑短文精选》给“啃”完了,其中令我受益匪浅的莫过于那篇《项链》了。

  《项链》的主人公玛蒂尔德夫人起初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明明自己家境并不好,但为了出风头,花很多的钱去买衣服首饰,为的就是听别人的表扬和赞美。后来,再一次舞会中,她把向弗兰斯基太太借的项链丢了。于是,她四处借钱,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真钻石项链坏给了弗兰斯基太太,为了还钱,她日夜操劳,变得勤恳,朴实。最后,他才得知当初弗兰斯基太太借她的那串项链是假的。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爱慕虚荣,应该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做一个节俭、勤劳的人。其实,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自己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比如:班级里兴起了什么书或什么好看的文具,我也会经常拉着父母去买。读了《项链》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我应该做一个节俭而又朴实的人,不能再做一个爱慕虚荣,爱乱花钱的人。

  我还明白了:但自己想做什么事时,不能和玛蒂尔德夫人那样固执己见,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应该要多听听别人的意见。

  如果我们能做到朴实,勤劳,能听取别人意见,这几点的`话,我相信,成功中间会属于你。

  读了《项链》,给我的最大感触就是可悲、可叹。

  似乎世界上很少有女性不喜欢项链,不喜欢珠光宝器。可是那条项链却使一个天生丽质、妩媚娇柔的女子过上了一生还债的生活,她美丽,却无奈嫁给了一个生活不够富裕的男子,要是那女子要是想过着*凡的.日子也不会沦落到如此的凄惨,偏偏她为了参加舞会向她的有钱的朋友借了条红宝石项链。舞会结束,一个惊天霹雳,借的项链不见了,从此两夫妻走上了终生还债的日子。可悲!最最可怕的是到最后那条丢的项链是假的,那真是可叹!!

  是啊,可怕的虚荣心啊!可是在这个社会,又有谁没有虚荣心呢,拿买房子为例,现在一般的工薪家庭要为自己的儿子买一套房子,那简直是要花去毕生的精力,还不能乱花钱,还要学会省吃简用,母亲必须很会持家打算。为的是什么?为了给儿子结婚带来有利条件,不会让别人看不起,为了使自己脸上添光。

  虚荣心更体现在现代女性上,越来越多的她们要求穿名牌服饰,佩带几万元钱的手表,为了什么,是看时间精准呢,手表手表最大的用处是用于看时间,花几万元钱买表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给人带来的却是那份虚荣心。

  真正有钱的人不会将钱花在这种地方,他们会投资,会救济他人。给人的是感动。劝戒天下好虚荣的人真真实实过好每一天,面对现实,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看过《项链》的人大多都会把矛头直接指向那个美丽娇媚,但却出身不佳的女子的愚蠢,然后再自认为理智且正直地辛辣地指出小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的种种人性的弱点。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但事实上,在玛蒂尔德成为路瓦载夫人后,她的人生之路仍按生活的逻辑自然向前延伸。

  小说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她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好像由于命运的差错,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也没有什么法子让一个有钱的体面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最后只得跟教育部的一个小*结了婚。

  她觉得她生来就是为过高雅和奢华的生活,因此她不断地感到痛苦。她一向就向往着得人欢心,被人艳羡,具有诱惑力而被人追求。

  有一天傍晚,她丈夫得意扬扬地回家来,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看呀”他说,“这里有点东西给你。”她高高兴兴地拆开信封,抽出一张请柬,上面印着这些字:“教育部部长乔法·郎伯诺夫人,恭请路瓦栽先生与夫人于一月十八日(星期一)光临教育部礼堂,参加夜会。”

  看完之后,玛蒂尔德皱起了眉头,不耐烦地大声说:“你打算让我穿什么去呢?”他丈夫没有料到这个,结结巴巴地说:“你上戏园子穿的那件衣裳,我觉得就很好,依我…”他住了口,惊惶失措,因为看见妻子哭起来了。玛蒂尔德擦干她那湿润的两腮,用*静的声音回答:“我不能去参加这个夜会。你的同事谁的妻子打扮得比我好,就把这份请柬送给谁去吧。”丈夫难受了,接着说:“给你做一身合适的衣服去参加这个夜会。”

  夜会的日子快要到了,路瓦栽夫人的衣服已经做好了,但是让她发愁的事又来了,她没有一粒珍珠、一块宝石,没有什么戴的东西。她丈夫提议让她会她的朋友佛来思节夫人借几样珠宝。路瓦栽夫人发出惊喜的叫声。第二天,她到她朋友家里说起自己的烦闷,佛来思节夫人走*她那个镶着镜子的柜子取出一个大匣子,拿过来让路瓦栽夫人挑选。她东挑右选,在镜子面前犹豫不决。忽然她在一个青锻子盒子里发现一挂精美的钻石项链,她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她把项链绕着脖子挂在她那长长的高领上,站在镜子前面对着自己的影子出神了好半天。她迟疑而焦急地问:“你能借给我这件吗?我只借这一件。”“当然可以。”她跳起来,搂住朋友的脖子,狂热地亲她,接着就带着这件宝物跑了。

  夜会的日子到了。在夜会上路瓦栽夫人比所有的女宾都漂亮、高雅、迷人,她满脸笑容、兴高采烈。在离开夜现场回到家之后,路瓦栽夫人还沉浸在成功之中。突然,她大吼一声。脖子上的钻石项链没有了。俩人惊慌地面面相觑。于是,他们又回去找了一便可一无所获。最终他们决定借钱赔佛来思节夫人的那挂项链。终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把那挂项链买下了。在路瓦栽夫人送还项链的时候,佛来思节夫人带着一种不满意的神情。

  从此以后,路瓦栽夫人开始过上了艰难的生活,因为她要偿还那笔可怕的债务。月月都得还一批旧债,借一些新债,这样来延缓清偿的时日。这样的生活继续了十年。十年债都还清了,路瓦栽夫人显得老了。

  有一个星期天,她在公园散步碰到了佛来思节夫人才知道项链是假的。

  通过这个生活事件讽刺了小资产阶级的虚荣心,同时谴责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的价值观,同时肯定了玛蒂尔德和她丈夫偿还项链的诚实品德和奋斗精神。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束缚他们的,是对物质生活的苛求,“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束缚他们的,是一颗自私而又冷漠的心……生活中,人们不止尽的欲望,成为束缚他们的枷锁,正如莫泊桑的《项链》里,那位爱慕虚荣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为了能在人前“出风头”,她耗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然而十年还债的艰苦生活,并没有抹去她的虚荣,她害怕丢脸。于是为一挂假项链付出了无数的血汗,最终使自己容颜早衰,青春不再。

  爱慕虚荣使她受到了生活的重创,虚荣却成了她生命里一串无形的锁链,使她在生活里磕磕碰碰,酿成一段可怜而又可悲的人生。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玛蒂尔德的影子,有些被称为“问题少年”的学生,他们之所以成为“问题”,其实也乏是虚荣,狭隘的心胸在做怪。由于成绩不佳,他们觉得自己无足轻重,甚至被人忽略。于是,在学*上不能成优,他们便在生活上“求异”,他们的种种错误也许只是吸引别人眼球的手段。面对已成定局的校纪校规,他们一犯再犯。如果说是出自自身的调皮和一颗不愿被束缚的心,倒也罢了,然而,仔细想想,如果他们是为了引人注意,那么,付出的代价也似乎太大了,玛蒂尔德的十年艰苦生活,夺取了她引以为傲的容颜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那么这些“问题少年”为满足虚荣所犯下的一切错误,不也将夺去他们生命中最宝贵的求学机会吗?当他们决定要“大干一番”的时候,又有多少筹码供他在生活的天*上衡量自己的价值?倘若无一技之长,又有多少明天可以期待?

  生活中,种种欲望会成为一串串无形的锁链,锁住了早已疲惫的心,让生活偏离原来的轨道,欲望的天*也许永远不会*衡,当一个不合理的欲望产生并形成巨大的枷锁时,生活的一切就都朝欲望倾斜,最终,也让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悄然而去。

  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这些无形的枷锁,“带着镣铐舞蹈”实在太辛苦,让我们轻装上阵,舞出生命的辉煌!

  看过《项链》的人大多都会把矛头直接指向那个美丽娇媚,但却出身不佳的女子的愚蠢,然后再自认为理智且正直地辛辣地指出小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的种种人性的弱点。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她美丽动人,本不应该是城市*民的一员,但却受命运的捉弄降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里,在幻想有一个有钱的公子爱她,娶她的梦破灭后,她又嫁给一个同等地位的小职员,象其他中产阶级妇女一样,经营起了自己的的家庭。但事实上,在玛蒂尔德成为路瓦载夫人后,她的人生之路仍按生活的逻辑自然向前延伸。

  小说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当我读完“失项链”部分,我不禁想:“为会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她都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一面。“或者还可以在夜会街头用美貌吸引男人们的注意,很轻而易举还掉债务”。在当时法国确实有不少的女子愿意出卖人格,牺牲尊严而享受高物质消费。但她还是没有这样做。路瓦栽“决然”说:“要还!”,他们没有一丝的犹豫,他们悄然坚决地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一起唇齿相依地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玛蒂尔德洗衣服,干杂活,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节省,原先高贵美丽的她变成胡乱的挽着头发,歪着系着裙子,露着一双通红的双手的粗俗妇人。她变了,十分贫困生活的磨擦,不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这时我不禁地为玛蒂尔德喝彩。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 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

  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禁不住为主人公十年的命运所感叹:十年的光阴是多么宝贵啊,在十年里,我们可以做多少值得的事情!可那位可悲的主人公,为了一条项链,埋葬了她十年的光阴。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小职员和他的妻子的故事。一次参加皇家舞会的机会,极大地刺激了妻子的虚荣心。她强令老实的丈夫为她购买了华丽的舞裙,并找最好的朋友借来了昂贵漂亮的首饰,其中,就有那条名贵的钻石项链。美丽的容貌加上华丽的装扮,她如愿成为了舞会上最迷人的女人。回家后,当她还沉浸在幸福中,高高兴兴的清理饰品时,却发现那条让她成为焦点的钻石项链不见了!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一次次地寻找、一次次地失望。最终,他们只好借高利在珠宝店买下一条一样的钻石项链还给了朋友。此后,她的生活完全变了模样,她和他的丈夫只有不分昼夜的工作,以偿还这一夜快乐换来的苦果。终于,在十年后的一天还清了债务,而这时的她已不再美丽,彻底的变成了一个雍肿的中年妇女。

  这真是一个黑色幽默。当她还清所有的债务,不再被那虚荣所折磨时,却失去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是虚荣心让她觉得没有华丽的外表就很丑陋,是虚荣心让她遭受了十年的煎熬。可是虚荣心给了她什么?那一夜的风光?幸福?还是长久的快乐?不,虚荣心什么都没有给她,却毁了她幸福的前程,*静的生活。多么可怕的虚荣心,可它又是那么容易地就潜进我们心里。而当她在知道那条项链只是一条膺品的那一刻,她的内心世界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这个人物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好虚荣的人,在不同的时间、 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重复地上演着这场人生的悲喜剧。好好把握真实的你吧!虚荣只是一片泡沫,踩下去不仅要踏个空,还会伤害到你自己!

  书,宛如一杯茶,在我心神不宁时,喝上一口,能使我慢慢*静下来。茶的香味沁人心脾,带着大气蓝色繁杂花纹的白色,瓷杯里淡绿色的茶水,一叶一心的茶叶,如此相衬下,它们是多么的静谧,而书对我来说也正是如此。

  在我读过的名著里,我最喜欢法国作家莫泊桑所写的《羊脂球》中的一篇《项链》。这篇短篇小说的人物并不复杂,故事情节却跌宕起伏,令人看完过,为主人公的遭遇唏嘘不已。漂亮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出身虽然*凡,却因为有着漂亮的容貌、高雅的气质、迷人的风范,一直梦想着可以过上上流社会贵妇人的生活。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她只能和一位*凡的小职员结婚,生活虽也算安乐,可与她的梦想却相差甚远。当有了可以和上层社会*名流接触的机遇,她是千方百计准备一切行头,花钱做昂贵的晚礼服,向朋友借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参加了令她出尽风头的宴会。眼看她的命运就会从此改变,一跃而为上等人,老天却再次玩弄了她,慌乱中遗失了那挂“钻石项链”,三万六千法郎的巨额赔偿,使得夫妻二人心力憔悴,历经十年艰辛生活,偿还了巨额债务,原以为苦尽甘来,却要接受更为荒谬的事实,那挂耗尽她十年青春赔偿的所谓“钻石项链”不过是一挂只值五百法郎的假项链。看到这里,我除了为玛蒂尔德起起伏伏的人生际遇悲叹不已,更加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应该知足常乐。

  这样想,不代表我就会没有追求,不代表我就会停滞不前,不代表我就会不知进取。人们常说,舍得舍得,要有舍才会有得。当我们历尽千辛万苦追求的原来不过是镜中月,水中花,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要失去原本拥有的,究竟值不值得呢?答案不言而喻。曾经看过人们为“知足常乐”和“知足未必常乐”争论不休,其实这也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已,角度不同,事情不一样,观点也自然会有所改变。

  看了玛蒂尔德的人生遭遇,我想我对自己的人生会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规划,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知足常乐”。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7)

——读红岩有感9篇

  ****已经有61年了,并且流传着一个又一个地下战争的故事。《红岩》这本书描写了重庆**前夕残酷的地下争斗,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总是让人佩服,舍己为人的徐云峰,坚贞不屈的江姐……

  江姐在我心中的形象永远那么高大。一天,江姐要去华蓥山根据地,甫志高到码头为江姐送行。江姐嘱咐他一定要注意隐蔽,他口上答应,心里却不在乎。江姐到离根据地不远的一座县城时,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彭政委的人头被高高地挂城头。江姐见到纵队司令员“双枪老太婆”后,强忍失去丈夫和彭政委的悲痛,坚决要求到丈夫生前战斗的地方工作。

  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这豪言壮语是在牢里受尽折磨的江姐说出的。不错,*员的意志是钢铁般的,怎么敲都不会敲烂,怎么打都不会打烂。像江姐这样的*员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他们不断地鼓舞我们要我们的意志力像他们一样坚强。

  人的意志力能够坚强的像钢铁,那么植物的意志力也可以那么坚强。

  今年暑假,我种了株小番茄苗,可不幸的是,这株小苗,竟然受到了我的两次人工伤害,可他竟然都挺了过来。第一:因为那天太阳太大,想让他在树下乘乘凉。这凉是凉了,但是呢,同时也被空调室外机吹得叶子都快蔫儿了,连我的“农户专家”,我的外婆都觉得这株小苗不能活了,可没想到,在自然环境和我的“农户专家”照顾之下,又坚强地活了过来。第二:这个暑假我去了舟山*一个星期,因为出门时实在是太匆促了,在大巴车上时,突然想起来,我竟然忘记给小苗浇水了。要是这几天能下雨就好了,可这几天正是太阳最大的时候,一整天都是火辣辣的,想要找个阴凉处都找不到,小苗非渴死不可呀!怎么办呢,怎么办呢?哎,愁!这几天的舟山之旅,确实很不错。可能是想着小苗的缘故吧,辣的菜吃到我嘴里,变成无味的了;美的景,看到我眼里都是灰蒙蒙的了。哦,舟山之旅结束了,一回到家,我首先看望的就是我的小苗。唉,奇怪了,这小苗怎么没死啊,杆还是直的,叶还是舒展的,只是有点黄。太好了,太好了,小苗是最棒的!想知道,小苗为什么两次都能挺过灾难吗?就是因为,小苗的意志力是坚强的,是可以与人类相提并论的!

  让我们学*江姐,学**员,学*小苗,让自己的意志力坚强起来!

  今年暑假,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红色经典书籍。书里许多的革命英雄形象让我记忆犹新:骨瘦伶仃、聪明机灵的小萝卜头,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受尽酷刑,坚贞不屈的江姐……,他们犹如一个个亲人一般,经常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要数女英雄江姐了。

  江姐被捕后,敌人为了打听出*的秘密,把江姐折磨的不**样。可是,江姐却不妥协,不投降,誓死不说出党的秘密。敌人又一次想出了极其残酷的手段,把粗长的竹签子一根一根地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里,看到这里,我不禁失声痛哭。这该有多么的痛呀!所谓“十指连心”,*时,我只要划破点皮,都会痛得哇哇大哭,别说是把像钉子一样的竹签子钉入指甲了。可是,这也不能让江姐开口,她说:“竹签子是用竹子做的,可*员的意志是用钢铁做的。”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又一次被深深地震惊了!这是需要多大勇气才能做到呀!

  读着革命战士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惭愧。想起自己在学*中,一遇到困难,就找各种借口请家长帮忙,或者干脆放弃,真是太不应该了。学*的路上怎么会没有荆棘,没有障碍,如果每次都这样,那我就将永远学不到知识,学不到本领。

  看了《红岩》以后,我明白了:越是铺满荆棘的路,就越需要我们勇敢地去走,“困难面前不低头”是我看书最大的体会。我以后一定要记住这句话,让它伴随我一生。

  前些日子,我阅读了一本关于战争时期名为《红岩》的小说。这本小说不仅赞扬了*的英雄们,也让我们这些身在和*年代的孩子们对以前的社会有所了解。书中的内容更让我感到深深地一震,那时的*英雄不向敌人屈服的精神是多么令我敬佩啊!

  《红岩》这本小说主要讲了:在**临*尾声时,蒋介石还统治着重庆。甫志高领导的书店被作为地下党联络站,可被敌人发现,捕捉了甫志高。江姐强忍失去丈夫的悲痛并到丈夫生前的地方工作。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刘思扬和江姐因甫志高告密被捕。面对敌人的毒刑,江姐没有屈服。敌人看革命形势大好,就假意放了一些政治犯。郑克昌想刺探地下党秘密,被余新江等人识破,并除掉了特务。当*即将**重庆时,徐鹏飞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就在当晚,同志们冲出了魔窟,取得了**。

  我为江姐,为许云峰,为*的所有英雄们而感到骄傲,我们如今的生活,多亏了他们,才能够如此幸福,才能够有这样的和*年代。我要热情地为这些英雄们而歌颂,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值得我们多少人学*啊!江姐,她受尽了敌人的拷打,敌人把竹签刺入她的十指,可她仍然傲然地说,竹签是竹子做的,可是*的意志是钢铁!没错,这才是我们的英雄,这才是英雄的本色,在敌人面前不低头,为了祖国的明天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们是我们的英雄,他们是我们最值得敬佩的偶像。他们的死是重于泰山的,他们的死是具有价值的。

  在革命战争时代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们都是为了别人、为了祖国而英勇牺牲的,比如说:彭雪枫和杨靖宇,他们都是英雄中的典范。杨靖宇从不拿人民的钱,在**军打死的前几天,他一直靠棉花、树皮、草根来过日子。这些人都是我们学*的榜样!

  《红岩》这本小说真是令我感触太深了,也让我接触并且懂得了以前战争时期时人民那渴望光明,为了光明而奋斗的美好精神。

  最*,我读了一本好书——《红岩》。我从来没看过如此振奋人心,让人心潮澎湃的书,故事的情节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心潮腾涌,难以忘怀。

  故事中的一些主人公的好品质使我难忘,有:关爱部下的许云峰,宁死不屈的成岗,忠于组织的余新江,渣滓洞女英雄江姐,有着一腔热血的成瑶,与兄弟同甘共苦的刘思扬等爱党爱国的英雄。

  文章的情节一波三折,紧紧地扣着我的心,句子意味深长,引人深思。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重庆**前,在国共两党激烈的斗争中,出现了一些可恨的叛徒,许多优秀党员被捕,虽然饱受敌人的摧残,但是不出卖党和人民。在敌人的酷刑下,仍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当即将**时,同志们受到了迫害,一起举行了暴动,最终越狱成功的故事。

  文章塑造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我们要学*他们的好品质。如:在面对危险时,不害怕,勇敢面对困难。受到摧残,仍用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有勇有谋,不屈不挠,热爱祖国等,他们是我们的榜样!

  红岩!红岩!这个名字在我耳畔响起,革命前辈在狱中坚持斗争,他们用坚强的信念,完成了红色的革命,他们对革命的信念如岩石一样扎根在心底,他们用鲜血创造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他们是英雄!

  开学时,学校发给我们学生一套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初一刚开始时,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红岩》,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广斌,杨益言。当我仅仅只读完第一章时,我就被书中的情节故事给吸引了。

  这本书是一部描写出重庆**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和狱中斗争的长篇小说。作品真实的展示了*统治覆灭,**战争走向全国胜利的斗争形势和时代风貌,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人的英雄形象,热情地歌颂了他们坚强不屈、向往光明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

  但这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人是江姐,当时江姐受上级派遣到华蓥山根据地工作。就当她对未来的生活满怀憧憬是,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颂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但是她强忍悲痛,坚决要到丈夫生前的地方工作。江姐被捕后,被关在渣宰洞里。在狱中,她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订在了她的十指,面对毒刑,她傲然的说:“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的意志是钢铁。”

  江姐的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是啊!现在我们应该做一个伟大的*人,要创造国家更美好的明天!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述的是**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可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当我读到红岩里可怕的敌人把尖利的竹签钉入江姐的十指,我的心渐渐缩紧了,仿佛看见了江姐苍白的面孔,流血的双手,我真替江姐担心;当我读到江姐临刑前,从容的穿上红色绒线的上衣,像往常一样的梳理头发,我被这位女英雄的气质深深地感动了。多么伟大的江姐!为了革命事业,他早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她为*目标光荣地献出了自我光荣的一生!

  读到刘思扬进监狱的这一段,我的心境难以*静。我在想为什么那个叫什么高会背叛……成为卖国求荣的鼠辈。我把许多入狱后的革命战士同他作比较,才发现,每个人都有两面。许云峰等宁死不屈的人战胜了自我的虚荣心,为党奉献了自我的一切。而他,这是被利欲蒙蔽了眼睛。它舍弃了自我的尊严苟活着,“苟”那我说是“狗”,他像狗一样活着。他让*引以为傲,什么……,到头来还不是到他们那儿当了一个连看门狗都不如的“人”!

  书最终读完了,江姐那掷地有声的话语还在我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可是我们……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应对屠刀到无所畏惧,我更应当勇于拼搏战胜困难,做个像江姐那意志坚强的人!

  “太感人了……”我翻完了这本《红岩》的最后一页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接着鼻子一酸,眼圈发红,泪水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这些坚强的“地下党”们,为了全*的**,一直坚信“党”、坚信着“黎明”的到来,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地不让“*”玷污“*”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学*,值得我们向他们致敬!

  让我痛心的是在这些“地下党”中的那个叛徒——甫志高,不服从党的领导,不和其他同志团结,自以为是、自作主张,把一个特务带进了“党”内,使“党”的一些机密泄露,更可恶的是害苦了好多“地下党”——余新江、江姐、老许等等“地下党”领导人,使得“党”的使命不能及时顺利地进行,而让“地下党”的活动更加地严峻、更加地艰苦!而且也牺牲了不少爱国人士。幸好这些“地下党”的坚贞不屈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才使得“党”的活动继续进行,没有被“*”打垮!

  特别是虽然他们被关进了敌人的死牢,也不忘“党”,积极地想方设法与“党”联系,受尽了各种严刑拷打,始终如一地坚信着“党”的使命,坚信着“黎明”的到来,而且不顾个人安危在监狱里组织了“地下党”秘密活动!让“党”的一些消息在监狱里秘密传送,一直到*的最后胜利!

  坚强的“地下党”们,对您们的敬意我真是无以言表。我知道你们一直都在等待着全*的胜利,等待着扬眉吐气的那一天,只是因此而牺牲了好多叔叔阿姨,让我好痛心!我知道:现在的*安、现在的幸福生活都是您们用鲜血换来的;我还明白:您们最后之所以能打败敌人,还离不开你们的团结精神,一切服从领导指挥,这一点也是很值得我们学*,更是值得我们敬仰!

  妈妈常说我们这一代人是甜水里泡大的,对今天的辛福生活不知道珍惜,应该看些描写革命战争的电影、书籍受教育,于是我在妈妈的建议下读了《红岩》。

  书中江姐是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她面面对敌人的折磨,手指都被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但是她非常勇敢,绝不透露一点党的秘密,致使坏人毫无办法。而我呢,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女孩,*时很娇气,手上有一个小刮痕都要妈妈贴一个创可贴,遇到挫折和不如意的事总是动不动就哭,享受幸福的生活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书中江姐十指滴血的形象震撼了我,令我羞惭。我从小学*古筝,本来父母只是希望培养我的一个爱好,让我自己选择学*的,但我却怕练古筝,多练一下就嫌累,缺乏坚韧不拔的毅力;学*上也是,遇到点困难就想寻求帮助。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小说是我们文化宝库中一块壮丽的瑰宝,读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震撼的,就是和。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被捕后,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指甲缝间进行逼供。每次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泪流满面特务们残暴得令人发指,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贞顽强!面对敌人的拷打利诱,面对狱中生活的艰难困苦,江姐等可钦可佩的勇士们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敌人抗争。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

  让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克制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难堪的事情,有的人为此,愁眉苦脸,饭不吃,床不起;有的人,眼前的耻辱咬着牙就过去了,没有被难堪所击倒,而被难堪所激起。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读《丰碑》有感9篇(扩展8)

——读《风筝》有感9篇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

  你好久没有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

  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

  如果你回来,你会发现有个忠诚的老朋友在等着你。

  看完了整本小说,我就被哈桑给震撼,被他和阿米尔的友情震撼,被他们的命运给震撼。

  回忆起第一次看完整本书,是在初一下的一个夜晚,开了一盏小台灯。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味的为哈桑心疼,同时憎恨幼时阿米尔的懦弱,如果当初阿米尔能够勇敢一点,或许就不会有那后面的一切。但是如果永远都只是如果,到底阿米尔也没有跨出那一步,我那所谓的也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然后,带着遗憾,我关了台灯,沉沉入睡。

  现在,已经升入初二的自己再次翻开这本书,看每一个字都是新的,都有新的理解,都会更新我脑海中原来对故事的印象。尽管还是会心疼哈桑,但是这一次,我以阿米尔的视角去看待了整一个故事,发现了很多当时没有理解的细节,体会到了更多来自阿米尔的感受。然后,我在故事里发现了自己,以阿米尔的角度,发现了故事中藏着的自己。

  我看到了阿米尔因为哈桑的一句“你好久没有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而坚定了自己写小说的信念,又因哈桑对小说的疑惑,而开始厌恶他。然后我恍惚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也曾因为好朋友的一句“你写的好棒”而信心大增,坚持写起了小说,继而又因为母亲的一句“不知道你在写什么”而被打击的失落无比。从别人的故事里,我看到了自己,然后带着自己当时的感觉,我开始理解阿米尔当时的行为,理解他的内疚,理解心魇困扰他时的那种痛苦,理解他幼时的退缩不前,然后开始反思自己。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很坚强然后什么事都会挺身而出冲在第一个的人,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也会退缩,也会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也会对身边的人产生一些嫉妒之类的不良心理,然后会埋怨自己,会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做这样的事,也会像阿米尔一样,被心魇折磨了不少时间,当我读完整本书,心中舒服了不少,最后,被结局感动,让心灵有了慰藉。

  最后的结局,也让我一直纠结无比的心得到了安慰,眼前浮现了索拉博和阿米尔放风筝时的场景。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说。

  “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说。

  为你,如我。

  如你,似我。

  “这本小说太震撼了!”这大概是我在读完这本小说及很长一段时间的内心写照。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却用了这样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故事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与痛苦,他逼走了哈桑父子。不久,阿富汗*,前苏联占领了阿富汗,他与父亲也一起逃往了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努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作者以极其敏锐的笔触让他的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

  我最喜欢文中的“哈桑”。他,正直、勇敢,对待别人一心一意,十分宽容、淳朴。当别人嘲笑他的父亲是吃人的“巴巴鲁”时,他总是一言不发,但他在别人欺负阿米尔少爷时却挺身而出,表现得大无畏;他为了帮助阿米尔少爷取回风筝,却遭遇了曾经自己为了阿米尔少爷而得罪的一帮人侮辱性的侵犯,他也没有责怪朋友的过失;当他曾经的好朋友背叛他,且总是恶言相向、甚至将他逼走时,他的内心也充满了不解与哀伤。

  这样的朋友,完全是将友情同自己的生命绑在了一起,拿命在对朋友无条件的付出。以至于在他生命的终点到来之前,他仍然深深怀念他心中最好的朋友——那个在看到他被人欺侮却没有勇气站出来替他伸张正义的人。

  文章讲述的主题就是“救赎”:阿米尔内心对哈桑不公行为而感到不安想得到解脱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变化与行为方式的转变。但救赎并不就是幸福,阿米尔最后领养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但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快乐,在索拉博身上有太多哈桑的影子,就让人不禁意间回忆起那些令人难受的画面。

  ……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史诗,它描写了上个世纪70年代至今,阿富汗的历史变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文化呈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更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又极贴*人性的故事。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了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与中东的分岔。

  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头上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传来了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令人感动。为了主人阿米尔,哈桑心甘情愿地做任何事情,他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可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在哈桑被欺负时,阿米尔逃走了。残酷的事实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阿米尔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地面对。“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

  生命竟是一点点幸福,一片片心碎,一丝丝悔恨,一缕缕无奈所组成的复杂的耐人寻味的情感集合。就在阿米尔与哈桑曾经生活的那片土地上,我小心翼翼地感悟着生命带给我的那薄如蝉翼般易碎的感动。

  阿米尔已经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那只风筝,象征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

  而我们心中的风筝是什么样的?无论它意味着什么,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让我们勇敢地追。

  仰望远方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耳中响起了这句话。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话,阿米尔经过了二十多年也记得这句话。阿米尔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二十多年前的对哈桑的伤害,无法原谅自己心中的背叛……

  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当这本小说在美国发行时,在亚马逊排行榜持续了131周之久,全球热销800万册,深受各类人士喜爱。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踏上了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心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当我在看这本书时,我仿佛自己进入了阿米尔与哈桑的世界,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了他们的生活,所有的爱、愧疚、赎罪……都穿插在其中,令我对阿米尔的背叛感到可恨,对哈桑的行为感到同情。

  阿米尔究竟是对哈桑做了什么事,令哈桑一家人离开他们家呢?那是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两人同心协力夺得了冠军,哈桑将阿米尔掉落的风筝整理起来,在整理的同时,一个经常辱骂哈桑的父亲的孩子的侮辱,阿米尔在旁边目睹了一切,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出面去拯救哈桑。之后,阿米尔的心理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当时没有去帮助哈桑,因为自己的害怕、懦弱,导致哈桑一直被欺负。后来一直错怪哈桑,他爸爸最终带他离开了。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谊的感觉。但是,当我看到阿米尔眼睁着看哈桑被欺负时,却在一旁无动于衷,这是友谊吗?一个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另一个却逃避一切。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阿富汗爆发了战争,阿米尓一家逃离了自己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去了美国,房子交给拉辛汗保管。到了美国,阿米尔认为时间可以冲走一切过去,他错了,他始终忘不了哈桑离开时的面孔,他以前的回忆一直浮现,心灵备受煎熬,他要找一个机会去赎罪。

  阿米尔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阿富汗。这里已经没有了以前的美丽,他来到自己快要荒废的家,找到了拉辛汗,得知了哈桑已经死了的消息,而且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哈桑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儿时一直与他玩的是自己的兄弟,他默默的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没有放弃,继续了他的救赎,因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他儿时宿敌的手里,阿米尔要把索拉博救回来,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索拉博救了回来……。

  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回了哈桑的儿子,追回了一直飘移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煎熬,自己的心灵得以**。这本书虽然没有真正的大团圆,但是体现出来的是阿米尔对哈桑的赎罪是如此的真诚。

  朋友,一生一世,这样的朋友才属于真正的朋友,希望以也有这样的朋友,能在你身边默默的支持你,鼓励你,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一辈子只要找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可以非常开心了!

  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其实是追亲情、友情,追当年的回忆。

  《追风等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胡塞尼的第一部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出生在一个福裕的家庭。虽然他的妈妈在他出生时去世了、但他的爸爸十分宠爱他。阿米尔还有一个忠实的仆人,同时也是他的玩伴架哈桑,故事就是绕着阿米尔和哈桑悬展开了关于人性的背叛和救赎。

  看完这部小说,我的心不能久久*静下来首先主人公阿来尔的懦弱让我感到愤怒。他亲眼目睹他的仆人被*暴却没有挺身而出,有到这一幕我的心都哪寒了,哈桑不仅是他的仆人,也是他的玩伴。他不仅没有在哈桑遭到强*时挺身而出还因为无法再面对哈桑而请求爸爸把哈桑和哈桑爸爸解雇。

  因为无理的要求而被爸爸拒绝后,他以哈桑偷窃了他的生日礼物来陷害他,哈桑也知道是阿尔米要陷害他但是他没有解释,而是承认偷窃。哈桑受到了肉体上的伤害,他不仅没有安慰哈桑,还让哈桑失去了工作,简直是雪上加霜。

  后来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的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到了巴基斯坦,把家留给拉辛汗管理,再之后阿米尔去了美国并和一个女生组成家庭,在这时拉辛汗打电话给阿米尔,希望他回到巴基斯坦,因为哈桑和他的妻子在照看阿米尔的房子时,被入侵者枪毙,而他们的儿子也因此进了孙孤儿院,但阿米尔仍不想回去,拉辛汗没有办法只好告速阿米尔,哈桑就是他爸爸的私生子,阿米尔才回去。

  对阿来尔来说,仆人身份的哈桑就不值得他去珍惜、同情吗?先不说哈桑在他小时候尽心尽力,把哈桑解雇后,哈桑一家还在不求回报的帮他照看房子,在得知哈桑被枪杀后,他依然无动于衷。但他知道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后态度才有所转变。

  当我知道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妹后,我就更加同情起这个一生坎坷的悲催人物。明明都是同一个父亲,他的兄弟是光鲜亮丽的少爷,而自己却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虽更讽刺的是还要当自己兄弟的仆人,而这个兄弟在自己遭到伤害不仅没有伸出援手反而还雪上加霜,回忆起阿米尔对哈桑做过的事之后,我的愤怒显然已到达了顶点。

  也难怪当初阿米尔的爸爸那么偏爱哈桑,原来一切早有了铺垫。明明都是他的儿子,他带着阿米尔到外国生活却把另一个儿子置至不理,甚至被人枪杀,他怎么可以这么偏心呢?这让我不仅想起电影《唐山大地震》的片段,当姐姐和弟弟只能二选一的时,妈妈最终选择救出了弟弟,这姐姐来说,被妈妈抛弃,那是么残忍的事。

  而哈桑的身世和遭遇都令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下来。

  周三一天没课,也没有备课任务,看了一本书——《追风筝的人》——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事,被阿米尔和哈桑的真挚友情吸引,但在哈桑被造成一生的痛时,阿米尔选择了逃避,从此阿米尔背上了心灵包袱。为了摆脱包袱,阿米尔设计赶走了哈桑一家,接接着苏联入侵阿富汗,随爸爸移民到了美国,沦为普通工人的爸爸和阿米尔关系已经非常融洽,阿米尔爱上了一位阿富汗前将军的女儿,父亲去世前,给阿米尔提了婚,阿米尔和这个将军的女儿顺利结了婚,父亲最好的朋友临死前,给阿米尔发来了信息,让阿米尔回到巴基斯坦完成救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接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哈桑已经去世了,阿米尔也同时知道了哈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

  从此,索拉博跟随阿米尔定居到了美国,但是索拉博相当冷淡,终于在一次放风筝的过程中,我利用哈桑最熟悉的猛升猛降战术,割断了对放风筝,这时索拉博的眼里已经放出了光芒。

  《追风筝的人》讲了童年的友情,心灵的包袱,战争对祖国对人民的侵害,以及最终的救赎,很人性的一本书,看完之后内心唯有“救赎”。

  读了《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后,我发现这篇课文是按倒序的顺序来记叙课文的。读完整篇课文后,我从刘老师给大家讲女娲造人的传说时,还笑谈自己腿残疾的是事例中感受到刘老师的乐观,坚强和幽默。更重要的一点是:他的坦然,他的敢于面对现实,不选择逃避。不像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一点点大鸡毛蒜皮的小事自暴自弃,将自己丢到黑暗的角落里。

  跟刘老师比起来,我简直是差远了。记得有一次,数学试卷发下来,当时我一看成绩考的这么差,这么糟糕,整个人都垂头丧气,老师讲评时都没有认真听,后面所有的课脑子里都在想着那个成绩,害得后面老师讲的内容都没有听进去。而刘老师失去了一条腿还能这么乐观的面对生活,想想我自己,就因为一次成绩考差就不敢面对现实,垂头丧气下去,以后人生路上还会有许多事发生,如果每件事我都不敢坦然面对,那怎么是可以呢?所以,我要向刘老师学*乐观,敢于面对现实的精神。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前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追赶风筝的孩子》,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莱特兄弟从小就不怕别人嘲笑,他们俩留心观察鸟儿飞行的特点,精心制作各种会“飞”的玩具,长大以后,他俩继续研究各种飞行原理,最后他们俩发明了飞机,帮助人类实现了飞上天空的梦想。

  莱特兄弟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但要有理想,还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才能实现理想,读后感《读《追赶风筝的孩子》有感350字》。

  其实,我也像莱特兄弟一样,有着很多的梦想,比如,我有一个想当语文老师的梦想,那样就可以教同学们写出很多优美的文章。我还曾想当一名钢琴老师,教学生们弹奏好听的曲子。虽然我的梦想还有很多,但是有许多梦想都因没有坚持而放弃了,那些放弃的梦想,再也不会实现了。现在我还在坚持着我当语文老师的梦想,我现在要好好学*,将来一定要把当语文老师的梦想实现。

  我相信只要像莱特兄弟一样努力奋斗,将来就一定能像莱特兄弟一样实现自己的梦想。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