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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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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1

  《呐喊》是鲁迅在1918年-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当时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间。他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解剖与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鲁迅笔下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个性,如迂腐而心地善良的孔乙己,具有强烈革命精神和气节的革命者夏瑜,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变成卑躬麻木的“木偶人”的闰土……,他们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鲁迅善于发掘蕴含深刻社会意义的生活片段和生活场景,集中突出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描述,甚至不注意故事情节的连续性,人物的性格和命运都是通过特定的生活片段和场景表现出来的。例如孔乙己这个人物,我们并不知道他的生活经历,他的迂腐性格和悲剧命运,是在咸亨酒店的场景中表现出来的。《故乡》中也没有叙述闰土的具体生活情况他的性格命运,在“我”记忆中的生活场景和现实见面的场景的强烈反差中表现出来。鲁迅小说的`这个特点,使它们在短小的篇幅中表现出丰富的社会内涵,达到取材严、开掘深的艺术效果,给人以强烈的、深刻的艺术感受。

  鲁迅善用“画龙点睛”的手法描写人物形象。运用具有特征性的细节刻画人物性格。如《阿Q正传》用阿Q被打后说是“儿子打老子”,或是被打后说自己是“虫豕”等一系列细节,鲜明的表现出了这个人物自欺欺人、自轻自贱的性格特征。《药》用夏瑜被狱卒打了嘴巴反而说打人者“可怜”的细节,突出了革命者大义凛然的品格。“画龙点睛”的艺术手法,使人物形象鲜明生动,令人难以忘怀。

  鲁迅先生的小说,揭露了封建主义与旧社会的黑暗、固化与迂腐,是他投向旧社会的一颗猛烈的精神炸弹。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部作品感染了......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2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3

  奇思妙想——点不着的打火机对当今社会来说,烟,是个罪大恶极的家伙。

  点上他那恼人的小脑袋后,那令人作恶的烟味扑鼻而来,灰黑色的烟雾袅袅,熏得人们睁不开眼睛,难闻的“香烟”味,让你不敢呼吸。那时,真的好想把那罪恶滔天的烟给掐掉,让他永生化为灰烬。但是,烟是掐不灭的,烟火可以不断地燃烧,罪恶可以不断地延续,随处可以看到恼人的烟火,随时可以闻到那熏人的烟味。而真正制造出烟味的真凶却是人类,而真正导致人类吸烟的,确是抵抗不了的烟瘾!

  据20xx年统计,中国现有吸烟者人数超过3.5亿!全球每10支香烟中就有3支是在中国消费的!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了七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这却是我们不想要的第一。进入20xx年以来,中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0万人,是全球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读到这种种数据,是我不寒而栗!可怕的是,吸烟者不仅会伤害到自己的生命,还会影响到其他呼吸到烟味的人的生命,而且死亡率不见得比吸烟者低!

  骇人的'数据在我眼前回放,那恼人的香烟,好像再次点燃,使我心烦意乱。翻来覆去在床上打着滚,毫无睡意,心事重重。突然,有一个灵感之光窜入脑袋。要是能发明个点不着打火机,该多好啊!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打火机,却失去了它本身的职责,打不出火、点不着烟了,但是为了人们立出了更大的功劳!这样,那些得了烟瘾的人们,妄想再抽上烟了!多次尝试都抽不上一根烟,会使烟民们厌倦抽烟,戒掉烟瘾!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走在大街上,扑鼻而来的是玫瑰的芳香,看见的是大自然的绿色,踩在脚下的,决不会是烟头……如果真是那样,该多好……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4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5

  奇思妙想——点不着的打火机对当今社会来说,烟,是个罪大恶极的家伙。

  点上他那恼人的小脑袋后,那令人作恶的烟味扑鼻而来,灰黑色的烟雾袅袅,熏得人们睁不开眼睛,难闻的“香烟”味,让你不敢呼吸。那时,真的好想把那罪恶滔天的烟给掐掉,让他永生化为灰烬。但是,烟是掐不灭的,烟火可以不断地燃烧,罪恶可以不断地延续,随处可以看到恼人的烟火,随时可以闻到那熏人的烟味。而真正制造出烟味的真凶却是人类,而真正导致人类吸烟的,确是抵抗不了的烟瘾!

  据2009年统计,中国现有吸烟者人数超过3.5亿!全球每10支香烟中就有3支是在中国消费的!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了七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这却是我们不想要的第一。进入2000年以来,中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0万人,是全球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读到这种种数据,是我不寒而栗!可怕的是,吸烟者不仅会伤害到自己的生命,还会影响到其他呼吸到烟味的人的生命,而且死亡率不见得比吸烟者低!

  骇人的.数据在我眼前回放,那恼人的香烟,好像再次点燃,使我心烦意乱。翻来覆去在床上打着滚,毫无睡意,心事重重。突然,有一个灵感之光窜入脑袋。要是能发明个点不着打火机,该多好啊!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打火机,却失去了它本身的职责,打不出火、点不着烟了,但是为了人们立出了更大的功劳!这样,那些得了烟瘾的人们,妄想再抽上烟了!多次尝试都抽不上一根烟,会使烟民们厌倦抽烟,戒掉烟瘾!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走在大街上,扑鼻而来的是玫瑰的芳香,看见的是大自然的绿色,踩在脚下的,决不会是烟头……如果真是那样,该多好……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6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7

  提起“红色经典”,说实话,我不知道它有哪些代表作。想起了《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有人说《白毛女》也是?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高中时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很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和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8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想了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药》。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代中国,一个*民百姓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木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还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去——就好了时,我感到荒唐;当我讲*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出现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去的人们的思想到底是怎样的?我有很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引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去拜祭!

  题目药,所指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9

  要说给我印象最深的《呐喊》这本书,应该是第一名,是我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呐喊》,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评价当时的市民。这八个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悯和悲哀。

  文章中,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孔乙己,社会水*低下,向往上流社会的生活。人们把孔乙己作为嘲讽的话题。孔乙己偷书是因为他想读书,想看书。孔乙己以偷盗为职业。我的腿断了,因为我偷了那个富人的书。孔乙己的死难道不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反映吗?不就是当时教育系统的悲哀吗?我看到了当时书生的悲哀。他们能炫耀的是学*,但在世人眼中学*是什么?鲁迅作品中孔乙己的言行不正是反映了当时士人的`悲哀吗?

  如果你要问我《呐喊》里哪篇文章我最喜欢,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出名,是因为他“写出了我们人民的现代灵魂”。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单纯而愚蠢,被剥削被欺负,却又不敢面对现实。他对权贵有本能的不满。阿q因为剥削压迫要求革命,因为被愚弄毒害而落后,最后被迫害致死。阿q无法正视自己的地位,沉溺于更屈辱更艰难的生活。这也是老中国人最大的缺点。

  我读了很多书,但是鲁迅的《呐喊》还是萦绕我很久。那时候旧中国旧社会那么黑暗,那时候的人那么惨。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 10

  《呐喊·自序》中的“曲笔”是何意?婉曲、委婉的笔法也。即在原想直说的地方绕个弯子,用鲁迅的话说便是“吞吞吐吐”、半遮半露,表面上看是为了使小说的内涵和主旨不致变得悲观到底,故在一片灰暗的夜空中涂抹几点星光,在无边荒凉的沙漠上点缀几株苍白的小花,给人些许温暖和希望,实际上作者是将浅薄天真的希望也置于了怀疑的冷酷刀刃下,从而把小说情境及其所反映出的精神实质的悲观进一步推向极致,甚而达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

  如在《药》中夏瑜的坟上,作者“凭空添上了一个花环”,似乎是暗示了革命同志的隐秘存在,给人以鼓舞。但作者马上以一幕夏四奶奶祈求夏瑜的冤魂显灵却遭到无情失败的灰色场景,将刚浮起的一点亮色毫不犹豫地抹掉了。那个花环,连根也没有,多么像一个幻象,其本身就是革命者柔弱无助命运的象征,到底能给读者带来多少勇气与鼓舞呢?再比如《明天》里的单四嫂子,本来是把希望都寄托在她的孩子身上的,但她却在无情的病魔和无耻的何小仙的共谋之下死于阳光中的午后,“那改变明天的力量已被今天改变”(穆旦诗句)单四嫂子即使能梦到小宝又有什么用呢?“暗夜为想变成明天仍在寂静里奔波”,但人财两空的单四嫂子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等待她的会是什么又能是什么?“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飘》中斯嘉丽语),作者并没有抹煞希望,但也自有他的“确信”,至少是自有他的怀疑。他怀疑革命这副“药”的疗效,质疑那光明美好的`“明天”是否存在是否会到来(直至《明天》的结尾,“明天”仍没有到来),他甚至怀疑自己的几声“呐喊”是否真的有意义,是否不过也是一副无用的药,或者希望的幻象。在1931年的一首名叫《题〈呐喊〉》的小诗里他写道:“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阅读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1)

——读呐喊有感(精选10篇)

  读呐喊有感 1

  因为有了期望,我们做着。然,倘若期望若有若无,倘若一次次的期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那期望就会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最终,就会死亡了。心死也罢,团体灭亡也罢。死了,还怕什么?只是一种遥遥的感觉罢了。

  突然间想到了一句歌词,“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还是该勇敢地留下来。”嗬嗬,走开,对于某些人来说,很容易。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比留下来更难。一个真的猛士,当他发现它周围并没有敌人,然而,却总是“同志”的暗箭纷纷而来的'时候,他会死不瞑目的。也许,应当达成妥协。能够吗?鲁迅先生没有做到,我想,做到的人就没有了。于是,我想,要么彻彻底底的投降,要么战斗到底,哪怕粉骨碎身,也要争取“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此刻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有的时候就不该讲真话的。其实,真理每个人心中都有,只是不见得有人用于说出来罢了。真的猛士,也需要学会斗争。

  读呐喊有感 2

  这半个学期,我和妈妈一起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里,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其中有一篇名为《藤野先生》的散文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鲁迅先生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了鲁迅先生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地帮鲁迅先生更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而且藤野先生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担心作者不肯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同时也令我领悟到了什么叫“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吗?就像作者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读呐喊有感 3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先生的作品,收有《狂人日记》《故乡》等14篇小说。读后对我印象最深的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和《故乡》几篇。

  在《狂人日记》中,鲁迅形象地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读着很激动,感到封建礼教的可怕。我觉得那个“疯子”,实际上是个反封建的斗士。封建社会制度的可怕和吃人本质还可以从《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身上体现出来。这个可怜可悲的孔乙己,读来令人伤心和对那个社会的可恨。

  那时写字作文,都用古文,鲁迅为了反封建礼教,用白话文写下了《狂人日记》,在那时也是要勇气的。这也说明鲁迅是个反封建礼教、反传统旧*的勇士。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有代表性的文章。鲁迅借阿q写出了我国民族的一个弱点,“精神胜利法”,*常成为“阿q精神”。阿q质朴而又愚蠢,受到了别人的欺凌而又不敢面对现实,更不敢反抗,却把自己想象成是个胜利者,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直到现在,在我们民族中的阿q精神,还不能说已经没有了,恐怕还有许多事情可做呢。

  《故乡》是我喜爱的一篇作品,小说中的闰土,小时候脸孔很圆,小手红润,活泼可爱。因为受到社会的压迫、剥削,很穷很苦,交不起学费,只能和家人一起下地种田。过了很多年鲁迅回来,看见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可是脸变的灰黄,皱纹很多,眼睛红肿,手粗笨开裂像树皮,神情木纳,态度恭敬地叫了鲁迅一声:“老爷”。差别多大啊,这是社会造成的,也是读书和没读书之间的差别。我们现在多么幸福,都有和鲁迅当年一样的条件可以读书,我们要好好珍惜读书机会,不要成为那时候的闰土。

  读完了《呐喊》,让我想了很多,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读呐喊有感 4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读呐喊有感 5

  奇思妙想——点不着的打火机对当今社会来说,烟,是个罪大恶极的家伙。

  点上他那恼人的小脑袋后,那令人作恶的烟味扑鼻而来,灰黑色的烟雾袅袅,熏得人们睁不开眼睛,难闻的“香烟”味,让你不敢呼吸。那时,真的好想把那罪恶滔天的烟给掐掉,让他永生化为灰烬。但是,烟是掐不灭的,烟火可以不断地燃烧,罪恶可以不断地延续,随处可以看到恼人的烟火,随时可以闻到那熏人的`烟味。而真正制造出烟味的真凶却是人类,而真正导致人类吸烟的,确是抵抗不了的烟瘾!

  据20xx年统计,中国现有吸烟者人数超过3.5亿!全球每10支香烟中就有3支是在中国消费的!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了七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这却是我们不想要的第一。进入20xx年以来,中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约100万人,是全球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读到这种种数据,是我不寒而栗!可怕的是,吸烟者不仅会伤害到自己的生命,还会影响到其他呼吸到烟味的人的生命,而且死亡率不见得比吸烟者低!

  骇人的数据在我眼前回放,那恼人的香烟,好像再次点燃,使我心烦意乱。翻来覆去在床上打着滚,毫无睡意,心事重重。突然,有一个灵感之光窜入脑袋。要是能发明个点不着打火机,该多好啊!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打火机,却失去了它本身的职责,打不出火、点不着烟了,但是为了人们立出了更大的功劳!这样,那些得了烟瘾的人们,妄想再抽上烟了!多次尝试都抽不上一根烟,会使烟民们厌倦抽烟,戒掉烟瘾!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走在大街上,扑鼻而来的是玫瑰的芳香,看见的是大自然的绿色,踩在脚下的,决不会是烟头……如果真是那样,该多好……

  读呐喊有感 6

  有一个人,喜欢在咸亨酒店里,乐悠悠的喝着老酒,嚼着茴香豆,美滋滋,乐淘淘。对了,他就是孔乙己。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集《呐喊》,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乙己”的故事。

  鲁迅先生小的时候,曾经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工作就是给客人温酒。酒店里有一个常客,绰号叫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奇怪的人,年轻的时候读过书,可是考试考不中,又因为写得一手好字,就去给人家钞书。可孔乙己手脚不干净,老是干鸡鸣狗盗的勾当,就没有人叫他钞书了。孔乙己十分幽默,可以逗得在场众人哈哈大笑,但喝酒的钱全是偷来的。一次,孔乙己被人抓了个现行,打断了腿,别人以为他死了,但有一天,孔乙己来到了咸亨酒店,在众人的大笑中,孔乙己死活不承认钱是偷来的。几年后,孔乙己不见了,他真的死了。

  在故事中,孔乙己是一个小偷的形象,别人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但是每次大家说孔乙己的钱是偷来时,孔乙己死活不承认,守护住了自己的尊严。我觉得:孔乙己不是一个*常普通的小偷,也不是什么江洋大盗,反而是一个要面子、坚强的小偷。孔乙己还是一代书生,但应为封建社会科举制的残忍,孔乙己失败了,迫不得已才偷东西的。我记不喜欢,也不讨厌孔乙己。我喜欢孔乙己身上的骨气和他的幽默,讨厌孔乙己的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的性格。孔乙己是一个有趣的人,是残忍的旧社会让他如此奇怪,孔乙己有原来的幽默,坚强,却带着后来的不劳而获。读书,并不是为了当大官才读的,新时代的读书人应该为报效祖国而努力。虽然孔乙己读不了书,但还热爱着学*。他为小鲁迅不理睬自己教他写“茴”字而叹息,还为别人把窃书说成偷书而生气。这就是孔乙己,一个奇怪的小偷。

  同学们,我们读书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祖国!加油吧,不要像孔乙己一样认错了方向,祖国需要我们的努力!

  读呐喊有感 7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读呐喊有感 8

  这半个学期,我和妈妈一起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其中有十篇散文,十分的优美。在这组文章里,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其中写了许多关于少年儿童的事,使我在读文章时,仿佛也在品味着自己的生活。

  其中有一篇名为《藤野先生》的散文让我读来十分地感动,让我懂得了知识是没有国界的。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鲁迅先生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了鲁迅先生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地帮鲁迅先生更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而且藤野先生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担心作者不肯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同时也令我领悟到了什么叫“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在中国抗日战争以前,有一位加拿大的.白求恩大夫来到了中国,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救死扶伤”成了他的最高使命。在面对即将爆发的战争时,他也毫不退缩,丝毫没有回国的意愿,而是坚持留在了中国,最终在为病人手术时不幸被感染,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藤野先生和白求恩医生,他们都为了自己的使命拼搏着、奋斗着,而且有着超越国界的博大胸怀。这不仅让我感动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我想:我们现在作为一名学生,最大的使命不就是利用这青春的大好时光好好的学*吗?就像作者说得那样:“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有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再继续写一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读呐喊有感 9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他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他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他,他都会想:我总算被他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他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他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他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读呐喊有感 10

  鲁迅小说集《呐喊》,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看完《呐喊》后,特地写下这份读书笔记。我觉得,生活在现代的我们依然需要疗救:

  一是文学方面。目前泛滥的都是所谓青春疼痛系列文学,大概阿Q看了也会愤愤地骂道:妈妈的!所谓青春疼痛文学,是以自以为是优雅之文字,胡乱编写一段段麻瓜般的感情故事,似乎在强烈地鼓励着青少年都早恋,以导致国家栋梁数目直线下降,未来将不堪设想。有识之士便谓此类文学为垃圾文学。要坚决摒弃垃圾文学,与不学无术坚持独立关系,增强自身对生活的感悟,禅到人生的奥义,将重要的精神与品质经过有质感的.文字表达出来,以此警示世人。村上春树说:“故事的目的在于提醒世人。”这才是写作的奥义。写作的真正意义与目的,不应当纯属情感的宣泄或是永不着边际的傻想法。所以我才想努力,才想参透一些重要的东西,才想突破瓶颈。这样的我才成长,这样的时代才成长。虽然我只是偌大社会中的渺小个体,但我不认为我不重要。我早说过,我和我的同学都很重要。毕淑敏阿姨也许会感到一点点安慰,因为“重要不是伟大的同义词”。仅有更多的人抱着觉悟的心理,疗救才会发挥到极致作用。

  二是精神方面。在书城里,名著的价格一降再降,却依然无人买;那些鬼怪奇谈,娱乐八卦,假装纯情的所谓书籍即使价格再高也依然排到销量榜的前列。我想起鲁迅以往感叹道:民族劣根,难治啊!他那妙手回春的疗救之术确实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拯救过无数人的灵魂,但却仍然让一些顽根残留了下来。所谓精神享受还是与物质有关。雷抒雁曾在他的文章中写道:贫穷恶毒地嘲笑着礼貌。那早出晚归的农夫一点也不在乎曾修饰了辉煌古代礼貌的砖头和瓦楞,只因他的贫穷。所以,精神方面的疗救所涉及的范围太广泛,就需要我们这些国家的未来来携手共进,勇敢地创造完美的未来,实现精神上的疗救。

  某人曾透露过这样的消息:此刻的教科书正很多地删除鲁迅的散文与小说,原因是其太深奥及有人质疑它的精神是否仍贴合现代社会的要求。我认为这些质疑与担忧根本就是杞人忧天。鲁迅文学正是以其或犀利或辛辣或无奈的文字,鼓舞着在黑暗中艰苦奋斗的勇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要创新,或完成一件伟大的事都需要来自外界的鼓舞与支持。当我们真正了解到鲁迅文学甚至是更多文学作品的精髓,才能真正地实现疗救与精神上的富足,才能真正地给民族乃至世界带来新生。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2)

——读鲁迅《风筝》有感范文10份

  读鲁迅《风筝》有感 1

  在我刚刚开始学*中文的时候,我对鲁迅这个名字就早有耳闻。在我印象当中鲁迅是中国特别伟大的一位作家,遇到过的所有的老师都说他是全中国最好的文学家之一。听说鲁迅的作品很难读懂,所以我一直不敢看他的作品。然而这个学期鲁迅的名字被提到太多次了,因此我决定尝试读他的散文《风筝》。

  也许我选的作品比较简单,也许我没有完全读懂,我对鲁迅的第一印象是他的文笔没有我想像的复杂。《风筝》这篇散文是我了解鲁迅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充满着鲁迅对他自己过去的反省和评估。我认为可以从此作品更加深入了解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风筝》也给了我许多感受。其中的感受是矛盾。鲁迅在文章的开头对放风筝的描述跟我自己小时候放风筝的回忆完全不相符。在我小时候,妈妈会带我去我家附*的一个公园放风筝。那是夏日,一提到风筝我就会联想到翠绿的草坪,晴朗的天空和炎炎烈日。不过鲁迅讲起风筝时所描述的场景是完全不一样的。他描述的是一个很肃杀的画面:“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然后说:“风筝对我来说是一种惊异和悲哀。”也许鲁迅故意描写了不符合读者期望的画面从而表示风筝给他带来的特殊情绪。

  接下来鲁迅联想到他儿时的往事。鲁迅的弟弟酷爱风筝,但鲁迅从来不允许他弟弟去放,因为他觉得这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事情。但鲁迅的弟弟不服,尝试用家里的杂物做风筝偷偷去放。鲁迅发现的时候,为了惩罚弟弟把他苦心做的风筝给砸了。成年后鲁迅想起自己童年时的无知行为,觉得十分的内疚和自责,但最让鲁迅悲哀的是他成年后向他弟弟求得宽恕的时候,他弟弟居然把这往事忘却。鲁迅无法弥补他犯过的错,所以他的心“只得沉重着”。

  读到这里我既同情鲁迅的这种感受又不同意他的无奈。知道自己犯过错却无法求得宽恕是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经历的事情,但正是因为这样的悲哀“不可掌握”而更不应该令我们觉得悲哀。我们感到这样“不可掌握的悲哀”的时候,应该向自己求得宽恕。但是我又感觉鲁迅这样写也非常的真实,体现出他的性格特征。鲁迅知道他无法回改他做过的事情,但他偏偏要为此悲哀:“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我个人认为既然没有办法得到宽恕,那就应该放过这件事情。但同时可见鲁迅个人的道德和对弟弟的关爱:过了这么多年鲁迅还想把他的错补过来。此篇文章让我觉得鲁迅应该是个善良沉稳而又情感丰富,心思细腻,非常有内涵的人。希望将来可以多读他的作品,更加深入地去体味这伟大的人物笔下耐人寻味的作品。

  读鲁迅《风筝》有感 2

  对于自己曾经施加给小弟的“精神的虐杀”,多年之后,人到中年的鲁迅因“不幸”偶尔看了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后,才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才“忽地”忆及“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那一幕。这也就是说,倘若作者“有幸”未能看到那样一部书,作者将毫不自责于自己对小弟的精神虐杀?至少之前的二十年,作者没有丝毫的内疚与悔恨,当得知真相后在这件事上他才活得痛苦。作者悲哀的是这二十年对小弟当年所受的摧残的忘却。

  倘若鲁迅能够补过,也许他的内心会好受些,至少自责的情绪会有所减轻,但再次会面,大家都已是有胡子的人了,脸上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再也不可能回到小弟的童年,和他一起跑着,嚷着,笑着放风筝了,无论怎样的补过,小弟的童年不可能重来,不论怎样的补过,都无法改变小弟的童心受到过自己——他这个做大哥的无情地摧残这一事实,况且事实上也无法补过,大家回不到从前;人生没有橡皮擦。

  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小弟的宽恕了,作者甚至已经做好了“被宽恕”的准备,他正天真地期待着自己的心从此能够宽松了,我甚至可以看到作者要长长地舒一口气的样子。

  “有过这样的事么?”善良的小弟忘却了折磨作者心灵的那一幕,全然忘却,毫无怨恨。作者的希望再一次地落空。在此后的岁月中,他的心将一直这样的沉重下去,童年的罪过不但不能弥补,也是无从宽恕的。

  也许此时,假使小弟对自己心怀怨恨,作者的内心可能还会好受些。

  曾经对小弟精神虐杀的忘却,忆及之后的无法补过,想要得到宽恕换来的却是小弟的不记得,作者所做的努力无非是想让自己的良心好受些,但事实是“心只得沉重着”,这是鲁迅的悲哀。但换句话说,如果二十年来,作者未曾忘记当时的那一幕;作者事后真的补过了,两个中年人跑着,嚷着,笑着放风筝;作者得到了小弟的宽恕,他就能不再悲哀了吗?人生的严峻与无奈正是在于对于所犯的过失的无可挽回。从这篇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自剖时的无情。

  读鲁迅《风筝》有感 3

  我今天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风筝》,是鲁迅先生写的。

  鲁迅先生的《风筝》,描写的是:“我”不允许弟弟玩风筝,认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待“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后,才对自己的粗暴感到深深的懊悔,同时,也折射了旧中国教育存在的问题,希望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儿童精神不**杀。

  多年后,鲁迅去找弟弟反省自己之前所犯的`错误,可弟弟还念及兄弟之情,念及他们之间的友爱,已经把这件事忘得无影无踪。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每个人心里都要有爱,要尊重每个人的梦想,也要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将弟弟亲手做的、即将完成的风筝折断时,当我读到小风轮被他踩踏时,我心里为他弟弟感到伤心、难过。

  还有,人一定要勇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勇于面对所发生的一切,只有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才能一生活得更快乐。

  读鲁迅《风筝》有感 4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这根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看这句话的时候正值我和家人冷战时。又是在餐桌上,由于几句话而引起的纠纷,那些话不说自然是相安无事的,只是家里人太爱管我,说了又说的话变得越来越像繁琐缠绕的绳子,迟早是会把我弄烦的,一出口就像踩了炸弹,我会爆炸,我知道我不应该,但是我又犯了不该犯的'错,然而我是个犟脾气,无论如何都是不会向谁低头,妈妈只是无奈的、失望的看着我,看着还红着眼睛,挂着泪痕的我,只是嘴上少了曾经一贯的数落,我明白翻开《自由风筝》,“十四岁对我来说,是人生已很重要的分水岭可到了是十四岁,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变得犟头倔脑起来。”嗯哼,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这是青春期,叛逆吧。”顺理成章地说出这就话,我不就是这样的吗?原来,潜意识中我还是知道自己有时是叛逆的。

  这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巧合的与我的年龄一般,十四岁前他是一个乖小囡,顺从长辈,在学校里把老师的话当成圣旨,到了十四岁,男孩自知理智很难控制感情,总觉得心里有一种难以克制的冲动,想要和母亲吵架,想要和父亲抗争,想要与老师闹别扭,想要对着奶奶大吼大叫,如果不这样做,心里就会觉得压抑很不痛快,憋得特别难受。就连左邻右舍,也感觉到他的桀骜不驯,没有人再称赞他是乖小囡了。有时候,望着母亲紧锁的眉头,望着父亲无奈的怒容,尤其是望着奶奶伤心的泪水,他的心里也会隐隐作痛。他的这些反思触动了我的心,仿佛心被揪起又重重地落下,我呢?我又何尝不是呐?很多时候,我们就这么僵持着,维持着一种仿佛真空的状态,我在真空瓶中,无法呼吸,想被解救,家人们在外面呼声叹气,而我却想听听不到,只看到失望的情绪流在瓶外,只看到,而没有勇气去擦干它们,

  缺乏的只是时间,能够让瓶中充满空气能够让我跳出来深吸一口气然后说“对不起”。

  有一天他和他的两个铁杆朋友,长脚和瓶盖,互说最痛恨的事情,三个人最终的中心思想出奇的一致,恨的都一样,爱的也都一样,恨受管束,爱自由。然而长脚和瓶盖都有令他羡慕的自由经历,在他眼里看来,自由的生活是在十四年中遥不可及的,于是这样他就越发地厌恶自己备受管束的生活,觉得像是坐了十四年的监狱一般。

  明德叔是他的邻居,是一个擅长做风筝、为人和蔼可亲的没有不良嗜好的单身汉,精力与时间全倾注在风筝上。他总是叫男孩帮忙抬大风筝,而男孩为这事却是十分乐意的,于是总像是跟屁虫一样跟在明德叔身后,看着风筝放飞。明德叔做了一只叫做“龙图腾”的巨无霸风筝,就在明德叔放起风筝,众人投向敬佩的目光切啧啧称奇时,瓶盖“悟”出了一番道理,他说,风筝飞得再高再远,一点也不自由,一点也不潇洒,总有一根绳子牵着它,他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放风筝人的监视,命运在别人手中紧攒着,它发出哟哟的叫声,是在哭泣,在哀号,在悲鸣。男孩觉得自己跟风筝没什么两样,活得窝囊,活得憋气,活得不开心。

  谁也没想到,瓶盖引以为傲的一百本小说,被父亲付之一炬,当天夜里,三人相约出来,相互安慰,瓶盖的懊恼怨恨让三个人的心越靠越*,他们商量着要流浪,离家,决定在十天的准备之后实行流浪计划。

  第九天的放学,他跨进了长风公园,去看明德叔放风筝,不知怎么搞的“龙图腾”。

  缠在了柳枝上,他一鼓作气爬上树丫,本是可以轻松地把风筝解下来的,风刮来,天空传来哟哟的竹哨声,他凝眸注视这在风中翻动的“龙图腾”,突然间心里有了异样感,想起瓶盖说的话,想起那哟哟声本是痛苦的挣扎,为之一动,便剪短了绳子,任凭风筝飞走了,它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成了天空中彩色的线。明德叔自然是失望伤心的,他顿时醒悟急得不敢说实话,编造着搪塞的理由,明德叔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异样,“你是不是想让它无拘无束的远走高飞?”于是明德叔带着他去寻找脱线的风筝,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风筝变得粉身碎骨,五彩龙头早已身首异处,扎进烂泥塘里,歪嘴眼瞎丑陋无比。他吓哭了。他去找朋友,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瓶盖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他,说了一句人各有志便毅然决然地转身向火车站,长脚在犹豫中选择了瓶盖,他把十元钱和三十斤从家里偷来的粮票塞给了瓶盖,他不能陪他们浪迹天涯,违背了三人的誓言,这也算是赔礼道歉了。

  风筝决定了长脚和瓶盖的命运,他们两个终究是会像风筝那样少了精神和灵气,被浪迹天涯的毫情壮志摔得粉身碎骨的。终于,他们像断了线的风筝,再也没有音讯了。两年后的一天,长脚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地回来了,一路讨饭回到了上海,而瓶盖的断然似乎更是决定了他的悲剧,他被狗咬了,因为没钱去医院治疗,半个月后死在了城郊的桥洞下。

  是“龙图腾”拯救了那个男孩。

  假如人生真的是一只风筝的话,从本质上讲,那个拉住你的线,不是束缚你的线,而是放飞你的线。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够飞得起来,因为有了这根线,你才能飞得高飞得远飞得稳妥飞得踏实。我明白,家人的唠叨是为了牵住我,不让我有下坠或是远走高飞的倾向,我的叛逆,我觉得很烦,同时我也是想控制住自己,风筝总是向往着无边的天空,风筝也想“叛逆”,也想自由自在,但它终究明白没有线,没有人牵着它,它是飞不起来的,没有人用一种形式唠叨着我,教育甚至是教训着我,我也是成长不起来的,叛逆是青春必经的过程,我不能用自己的叛逆无端地伤害那些用极端的方式教育着我的人。

  我是风筝,我需要线。

  读鲁迅《风筝》有感 5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 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读鲁迅《风筝》有感 6

  我特别喜欢风筝,喜欢拿风筝在草地上奔跑,欢喜地看着它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我对风筝有着一种由衷的喜爱。但是你可知道童年时期的鲁迅对风筝却是十分厌恶的。他认为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的玩意。那时的少年鲁迅有一位约十岁的小兄弟特别喜爱风筝。一天,他看见后园的角落里孤零零的躺着一只撕破了的蝴蝶风筝,便小心翼翼地拿起,细心地把风筝补好。正好路过的鲁迅看见了,不仅把风筝的翅膀折断,还将风筝狠狠地掷在地下,踏扁了……当他们离开了多年后,鲁迅已是中年,他偶然看了一本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童年的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原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想到这里,他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心也仿佛成了铅。

  看了《风筝》这一本书,我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由于父母对于我们有很高的期望,所以从小就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爸爸出的练*题。稍大了一些,就帮我报名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补*班。我每天的业余时间几乎都在公交车上来回奔波。有时我真想快些长大,好脱离这样的生活。

  有一天双休日,我上完了课,踏着沉重的步伐,一脸疲惫地回到家。在喝水时无意中透过窗户,看见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跳皮筋,玩得可带劲了。顿时我忘记了疲劳,脚也好像不酸了,跳皮筋可是我的强项呀。我满心欢喜地对爸爸说:“楼下的小朋友在跳皮筋,我也想去,行吗?”|爸爸毫不犹豫地说:“不行!学*才是最重要的。天天就只知道玩,长大会没出息。你快去学*。”不管我再三请求,爸爸都没有答应。我十分无奈,呆立在窗口远远地看见伙伴们快乐地嬉戏,而此时的我心里却在痛苦地哭泣。我无力地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当我抬起头时,好像看见了一只风筝孤独地在灰蒙蒙的空中游荡。

  爸爸妈妈,你们可否听到我们心灵的呼唤?逛公园、放风筝、老鹰捉小鸡……难道它们真的离我们这么远吗?正当的游戏,可以让同学相互了解,更能增进友谊,能让我们的身心更健康。童年就应该是快乐、无忧的!愿天下每一个小孩都能像五彩缤纷的风筝一样,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愿每一个儿童都能留下一个金色的童年!

  读鲁迅《风筝》有感 7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读鲁迅《风筝》有感 8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讲述了因为我的无知和封建家长制的思想扼杀了孩子的天性,对一个儿童造成了伤害。在“我”年纪大了之后,回想起往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本希望能够获得宽恕,然而终究没有。

  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的绵延不绝,这种思想在人们心里还是思想上都已经根深蒂固了,人们甚至不相信科学,不去接受外界事物的先进事物,依然我行我素,闭门造车。反映在《风筝》上便是,作为封建家长制的“我”,一味的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行事,丝毫没有考虑到孩子抑或他人的感受或想法,而且这种形式是不容许存在反抗的,是命令者和执行者的关系。若干年后,“我”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从这里我想到了其实在当下我们的社会中也存在类似这样的事情,孩子还特别小,家长就忙前忙后的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班儿,美其名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其实这何尝不是对孩子的一种天性的压抑,如果说孩子确实在某一方面很感兴趣,其实家长对孩子这种兴趣加以鼓励和发展是很好的一件事,当下许多的孩子是在“被喜欢”一种特长。现在每个家庭都有许多的玩具,但孩子们仅仅只需要这种可爱的玩偶吗?

  这篇文章更为触动我的'是,文章中的我并没有得到宽恕:我们渐渐谈起儿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我可是毫不怪你啊。” 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吧。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这种没有得到宽恕的更令人悲伤,换句话说,已经失去了得到宽恕的资格。这是给施虐者无限的悲伤,如果说被对方斥责或者是痛骂之后,没有得到宽恕,至少让受伤害者把心中的不*发泄出来了,对于施虐者也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可是,这种沉默中的无知是对施虐者最大的伤害,在将来的日子中已经不再得到宽恕的机会了,只能默默的对自己以前做过的错事,承受着心理上的惩罚,时间或长或短,力度或强或弱,都是不会消失的一种内心的苦闷。

  读鲁迅《风筝》有感 9

  鲁迅的《风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开始他觉得这是没有出息的小孩子所作的玩意,所以,阻止自己的小兄弟玩儿。后来他看了一本书,书上却说:玩是孩子的天性,不爱玩的孩子长大是没有创造和对手能力的'。后来才与他的小兄弟一起玩儿。

  例如,有一个农村的小孩,他读书很好,从来不游玩,也不做家务。后来到了高中,住宿要自己洗衣服了,他却不会洗,还遭到同学们的辱骂,后来,他实在没办法了,就将两个同学杀了,自己跳河自杀,他的父母知道后都很伤心。

  鲁迅看了那本书后知道了:游戏是儿童最正常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因此鲁迅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让着,跑着,笑着。后来文章说: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得落下去了。这时,我体会到了鲁迅的心情,非常沉重。

  所以我们要多动手,成为一个爱动手的好孩子。

  读鲁迅《风筝》有感 10

  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到我的书桌上,我正惬意地欣赏一篇精美而又质朴、短小而又令我久久难忘的文章,它就是苏叔阳写的《理想的风筝》。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的引路人刘老师的故事,文中的刘老师左腿被截去了一半,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反而是以更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它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如一个大锤,不停地敲击着、震撼着我的心灵。

  文中的刘老师虽然失去了左腿的下半部分,但他却说:”由于女娲甩的力量太大,被甩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甩掉一条腿的。“我读了这句话,心里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心酸之余,不禁感叹道:能说出这种话的人,该有多么坚强的意志啊!

  刘老师热爱制作和放风筝,他不在意自己的腿脚不便,总是坚持要享受亲手将风筝送上蓝天的快乐。”他仰望白云,注视着那青黑的小燕在风中翱翔盘旋。“字里行间,无不透着刘老师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生活的热爱。上天给他按下了暂停键,让他无法享受奔跑的快乐,但他却让风筝载着理想飞向天空,迈出了最美的步伐。读了这篇文章,刘老师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浮现,他顽强的意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相信,刘老师会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中,我永远都会将他放在我心里最明亮的一角,在我遇到坎坷、遭遇挫折时,他会引领我走出低谷。我能看见,他有一只无形的手,指引我和千万个读者走向前方,看见光明。

  读完这篇文章,我看见窗外的阳光更加灿烂、明媚。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3)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范本5份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 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忆,有的回忆是美好的,有的回忆是酸涩的,有的回忆是痛苦的。既然都已经变成了回忆,那我们就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把它变成淡淡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 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甜,但都在自己内心深处的花田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她童年的回忆。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是他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把自己的童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的方式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他童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美好。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可,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来了。他则是将长辈们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把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一些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对我们。像鲁迅先生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印象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片有趣的散文中,并不是题目吸引了我,也不是内容好笑的文字吸引了我,而是鲁迅先生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的故事。鲁迅先生和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了鲁迅先生在童年的无知和单纯,也写出他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到他在童年的生活不是很好,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鲁迅先生的童年是辛酸的,也是快乐的,我们的童年也像他一样,无论过得好坏,它都会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 3

  小学时期便在书架上摆放的《朝花夕拾》,那是可是一页也看不下去,不仅看不懂,更不明白作者在讲什么。但时隔几年再来翻看,拭去灰尘的它,却更加夺目。

  不知鲁迅先生写下这一个个文字时的心情,会不会也伴随着当时的情绪,忆起童年时的窘迫会不自觉笑出声,想到离别时的情形,也会轻叹一声。

  这便是它被鲁迅先生所赋予的魅力。

  在灯会中扮演各路鬼神的人们,在迎神赛会前后心情的巨大反差,已显萧落的小院中欣喜的翻开四本书,以及樱花树下长长的辫子……即使是书上的文字,却好似要破纸而出,随便翻上的一页,都在纸上呈现出一场精彩绝伦的电影。

  在电影中,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百草园院中不断行动的身影,和雪地里惊叹的眼神重叠。三味书屋画上的鹿下,总有一双似懂非懂的眼睛,伴随着“伏羲氏以立,人质自异常”的书声逐渐暗淡下去。一直逃避追捕报复的猫,窜入了草丛中,惊起地里的云雀子,眼神却寻觅着已经隐匿在洞里的老鼠。

  一双经岁月浑浊的眼睛,在背后望着这一切。

  良久,听到笔落下的声音,听到灯烛熄灭的叹息。

  岁月静好。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 4

  我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漏出的年少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正同于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写下的回忆录。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艳,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虽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现实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生活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十分无趣。这就是读《朝花夕拾》有感。

  读《朝花夕拾呐喊》有感 5

  我在书中看到这一段。

  “我”的父亲病了,他和当地的神医周旋了一两年,父亲的水肿逐日的厉害,生活不能自理了,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直到后来,然而谁也不想帮助他了,“我”也曾有过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但“我”还是很爱我的父亲,但是······终于,父亲终于离开这儿了,摆脱一切。“我”到现在还听到那时我的父亲在床上哀嚎声,但“我”却不敢对他,这是我做的最对不起他的一件错事。

  或许我们任然在幸福这般涌流中洗涤着或许我们经历会一帆风顺,但是,拥有过的一切,总会有失去的一天,我们难道不应该去好好的珍惜吗?

  你说,溪水为什么可以清澈见底?是鱼对水的呵护。

  你说,小鸟为什么可以自由翱翔?是大自然为她遮风挡雨。

  你说,花儿为什么长得如此娇艳?是由绿草的陪衬于相映。

  你说,我们为什么可以茁壮成长?是父母爱的呵护。

  你是否在关注周围的一切呢?谁都会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命运是现实的。他累了,替他捶背;他渴了,给他递去一杯水······幸福的天空是蓝色的,请不要让他蒙上一层灰雾,灰色是没有温暖的颜色。

  父母亲的爱,深入大海,重如群山,请不要让岁月的流逝夺去他脸上的笑容,也请你让他们绽放人生的精彩,幸福一生。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4)

——鲁迅的呐喊读后感优选【10】篇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是的,他就是揭露世人真面目的鲁迅,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带领一批批莘莘学子走上了真理与正义的道路,是当时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大师。

  在恶势力面前,他决不妥协;在人民面前,他俯首甘为牛马。这就是鲁迅,原名周树人。他用他的笔写下一篇篇引人深思的小说、杂文,我就在假期读完了一本合辑——《呐喊·彷徨》。

  一声来自铁屋的呐喊,充满了鲁迅救国救民的希望,《呐喊》来由与此密切相关。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小说里的主人公(狂人)对周围的事物十分敏感,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绪不宁。作者的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看透了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惶惶不可终日。这篇小说不算很长,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封建压迫。

  《彷徨》是鲁迅的另一篇“黄金之作”。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个当时社会的黑暗、残忍,是大家看见世人真面目。作者用自己的思想对当时的社会进行了幽默辛辣的讽刺,包含的`是他的一颗幽愤深沉的爱国之心。《祝福》也算是《彷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位农村的低层劳动妇女——祥林嫂的悲惨遭遇。作者用包含同情的笔墨写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祥林嫂的不幸从她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开始,她还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便以逃跑的方式挣脱苦境。她来到鲁四爷家做女佣,这是一种受剥削的奴隶生活,然而她却很满意。祥林嫂的结局故然是很悲惨的。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个善良而又劳苦朴实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竟残酷到使她的终身幸福不能自主,悲惨地度过了一生。

  鲁迅的小说写得很深刻,很难理解,但你还是能看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冷酷,当你打开鲁迅的小说集,感受那来自内心的警示与批判,留给世人的只有深深的沉思……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呐喊》,《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的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的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惯。后来,他的小菜只能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能站在柜台边喝酒了。我们不能像是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这就是呐喊,对封建社会万分厌恶的《呐喊》。让我们一起品读它吧!

  《呐喊·自序》中的“曲笔”是何意?婉曲、委婉的笔法也。即在原想直说的地方绕个弯子,用鲁迅的话说便是“吞吞吐吐”、半遮半露,表面上看是为了使小说的内涵和主旨不致变得悲观到底,故在一片灰暗的夜空中涂抹几点星光,在无边荒凉的沙漠上点缀几株苍白的小花,给人些许温暖和希望,实际上作者是将浅薄天真的'希望也置于了怀疑的冷酷刀刃下,从而把小说情境及其所反映出的精神实质的悲观进一步推向极致,甚而达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

  如在《药》中夏瑜的坟上,作者“凭空添上了一个花环”,似乎是暗示了革命同志的隐秘存在,给人以鼓舞。但作者马上以一幕夏四奶奶祈求夏瑜的冤魂显灵却遭到无情失败的灰色场景,将刚浮起的一点亮色毫不犹豫地抹掉了。那个花环,连根也没有,多么像一个幻象,其本身就是革命者柔弱无助命运的象征,到底能给读者带来多少勇气与鼓舞呢?再比如《明天》里的单四嫂子,本来是把希望都寄托在她的孩子身上的,但她却在无情的病魔和无耻的何小仙的共谋之下死于阳光中的午后,“那改变明天的力量已被今天改变”(穆旦诗句)单四嫂子即使能梦到小宝又有什么用呢?“暗夜为想变成明天仍在寂静里奔波”,但人财两空的单四嫂子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等待她的会是什么又能是什么?“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飘》中斯嘉丽语),作者并没有抹煞希望,但也自有他的“确信”,至少是自有他的怀疑。他怀疑革命这副“药”的疗效,质疑那光明美好的“明天”是否存在是否会到来(直至《明天》的结尾,“明天”仍没有到来),他甚至怀疑自己的几声“呐喊”是否真的有意义,是否不过也是一副无用的药,或者希望的幻象。在1931年的一首名叫《题〈呐喊〉》的小诗里他写道:“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积毁可销骨,空留纸上声。”

  《呐喊》是鲁迅在1918年-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当时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间。他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解剖与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鲁迅笔下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个性,如迂腐而心地善良的孔乙己,具有强烈革命精神和气节的革命者夏瑜,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变成卑躬麻木的“木偶人”的闰土……,他们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鲁迅善于发掘蕴含深刻社会意义的生活片段和生活场景,集中突出地展示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呐喊》中的作品都没有对人物生活经历的描述,甚至不注意故事情节的连续性,人物的性格和命运都是通过特定的生活片段和场景表现出来的。例如孔乙己这个人物,我们并不知道他的生活经历,他的迂腐性格和悲剧命运,是在咸亨酒店的场景中表现出来的。《故乡》中也没有叙述闰土的具体生活情况他的性格命运,在“我”记忆中的生活场景和现实见面的场景的强烈反差中表现出来。鲁迅小说的这个特点,使它们在短小的篇幅中表现出丰富的社会内涵,达到取材严、开掘深的艺术效果,给人以强烈的、深刻的艺术感受。

  鲁迅善用“画龙点睛”的手法描写人物形象。运用具有特征性的细节刻画人物性格。如《阿Q正传》用阿Q被打后说是“儿子打老子”,或是被打后说自己是“虫豕”等一系列细节,鲜明的表现出了这个人物自欺欺人、自轻自贱的性格特征。《药》用夏瑜被狱卒打了嘴巴反而说打人者“可怜”的细节,突出了革命者大义凛然的品格。“画龙点睛”的艺术手法,使人物形象鲜明生动,令人难以忘怀。

  鲁迅先生的小说,揭露了封建主义与旧社会的黑暗、固化与迂腐,是他投向旧社会的一颗猛烈的精神炸弹。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部作品感染了......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非常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与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与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Ji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5)

——读《神奇的警犬》有感范本10份

  《神奇的警犬》是一本好看又耐看的书。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九个故事,传神地刻画出了拉拉精彩纷呈的世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动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贪婪的人类为了拥有更多的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从动物身上搜取珍贵物品。如:抹香鲸体内有香料龙涎香而遭到人们大量捕杀;野象因为有象牙、象皮和象鼻而被捕杀得所剩无几;狗熊有熊胆、熊掌而惨遭杀害……这些狠心的人类啊,你们难道一定要用这些珍贵的东西来显示自己的`高贵吗?你想想用象牙筷子吃饭,如同动物的牙齿在你嘴里搅动,多么恶心啊。你再想想享用熊掌时,相当于把动物的手吃了,这算不算一种变态心理呀?请尊重动物的生命!它们虽不如人类聪明,但也有健康活下去的权利!

  有些动物对人类十分忠诚。《神奇的警犬》中主人公拉拉就十分喜欢自己的主人。只要主人高兴,它的伤无论有多痛都能忍受。动物对人类如此友善,可是人类却不一定对动物友好。人们依然用鞭子使马儿听话,用刀将狗杀害……

  动物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请爱护它们,保护它们!

  《神奇的警犬》是一本好看又耐看的书。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九个故事,传神地刻画出了拉拉精彩纷呈的世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动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可是贪婪的人类为了拥有更多的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从动物身上搜取珍贵物品。如:抹香鲸体内有香料龙涎香而遭到人们大量捕杀;野象因为有象牙、象皮和象鼻而被捕杀得所剩无几;狗熊有熊胆、熊掌而惨遭杀害……这些狠心的'人类啊,你们难道一定要用这些珍贵的东西来显示自己的高贵吗?你想想用象牙筷子吃饭,如同动物的牙齿在你嘴里搅动,多么恶心啊。你再想想享用熊掌时,相当于把动物的手吃了,这算不算一种变态心理呀?请尊重动物的生命!它们虽不如人类聪明,但也有健康活下去的权利!

  有些动物对人类十分忠诚。《神奇的警犬》中主人公拉拉就十分喜欢自己的主人。只要主人高兴,它的伤无论有多痛都能忍受。动物对人类如此友善,可是人类却不一定对动物友好。人们依然用鞭子使马儿听话,用刀将狗杀害……

  动物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请爱护它们,保护它们!

  我最*读了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神奇的警犬》这本书,感受很深。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沉重的追逐》《失重的荣誉》《死亡游戏》等9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地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人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故事中的拉拉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读后让我心生敬畏。看到拉拉冒着生死危险,主动替维奇挡子弹而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拉拉的勇敢,勇于为他人付出的'精神。拉拉为了救朋友,连死都不怕,更何况我们呢?“人”字本来就是相互支撑,让我明白我们要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更让我深受触动的是,在主人被误会时,拉拉还一心一意逃出宿舍抓住罪犯,因为它知道罪犯还会回到犯罪现场,会伤害自己的主人,于是,它在一个陌生小女孩的帮助下,抓获罪犯,救出主人大漫。它的忠心与智慧让我佩服,一条狗的智慧竟能与人类相比,有时甚至超过人类的思维。

  为了完成主人给它的任务————帮助猴群不再打架,和帮它们选猴王,受尽了猴群的欺负。但是,无论心里多么委屈,它都会尽职尽责地完成好,因为这是主人给他的任务,它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

  读完这本书,让我心生感慨!这样一只勇敢、机警、智慧、忠心、善解人意的小狗多么值得我们学*呀!我们要做最出色、最好的自己!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的一生丰富多彩,有你的家人、朋友等等,但是狗的一生只有你!”所以,我们要保护动物,理解动物,相信动物,和它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快乐、和谐吧!我们只要给它们一分帮助,它们就会回报给我们比十分还多的回报!

  在《拯救雌虎蓝蓝》中,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要因为做了一件错误的小事后陷入深深的自责。

  应当吸取教训,更加努力,勇往直前,争取以后绝不犯同样的.错误。

  看完《神奇的警犬》,拉拉带着我走进了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让我有了或深或浅的启发和感想,以后的成长道路上,不论是在学校班集体、学*生活,还是和同学朋友们的相处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要学学拉拉,静静的想一想自己应该怎么做。

  在其中的一篇《失重的荣誉》中,我懂得了团结的意义。亲密无间的拉拉与维奇发生了情感冲突,愤怒的拉拉与维奇打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任务来的时刻,它们立刻停止打斗,团结一致行动在追捕罪犯的路上。

  只要大家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在《沉重的追逐》中,警犬的天职以及与主人大漫之间用鲜血凝结的友谊,在它心中火山似的.爆发了。

  机智勇敢又可爱的拉拉已然成为我心里的偶像,向它致敬!

  在其中的一篇《失重的'荣誉》中,我懂得了团结的意义。亲密无间的拉拉与维奇发生了情感冲突,愤怒的拉拉与维奇打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任务来的时刻,它们立刻停止打斗,团结一致行动在追捕罪犯的路上。

  只要大家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读《神奇的警犬》有感范文5篇

  篇一:读《神奇的警犬》有感

  在《雨夜魅影》中拉拉为了被冤枉的主人,冒着生命危险追捕真正的**凶手而身负重伤,让我感动万分。

  也知道了信任同样可以在我们人类和动物之间传递。

  篇二:读《神奇的警犬》有感

  在《拯救雌虎蓝蓝》中,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要因为做了一件错误的小事后陷入深深的自责。

  应当吸取教训,更加努力,勇往直前,争取以后绝不犯同样的错误。

  篇三:读《神奇的警犬》有感

  在《沉重的追逐》中,警犬的天职以及与主人大漫之间用鲜血凝结的友谊,在它心中火山似的爆发了。

  机智勇敢又可爱的拉拉已然成为我心里的偶像,向它致敬!

  篇四:读《神奇的警犬》有感

  看完《神奇的警犬》,拉拉带着我走进了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让我有了或深或浅的启发和感想,以后的成长道路上,不论是在学校班集体、学*生活,还是和同学朋友们的相处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我要学学拉拉,静静的`想一想自己应该怎么做。

  篇五:读《神奇的警犬》有感

  在其中的一篇《失重的荣誉》中,我懂得了团结的意义。亲密无间的拉拉与维奇发生了情感冲突,愤怒的拉拉与维奇打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任务来的时刻,它们立刻停止打斗,团结一致行动在追捕罪犯的路上。

  只要大家团结一致,互帮互助,有难同当,有福共享。

  读了沈石溪《神奇的警犬》这本书,我感到非常震惊,震惊于警犬拉拉超常的能力,更为警犬拉拉身上可贵的品质感动!

  拉拉是一名警犬,身上具备三个高贵的品质:细心、勇敢和大度。在《失重的荣誉》前半段中,拉拉凭借宝贵的经验,特别是细致入微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关键物证。在该篇后半段,拉拉为了*息暴乱,把生死置之度外,最终完成任务。另外,拉拉虽然一次又一次被同伴维奇抢走本来属于它的荣誉,并且为警队的朋友误解,但是在任务的关键时刻,仍然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和成绩留给维奇,最终得到了维奇发自内心的道歉。

  一只狗,竟然可以为自己的主人(国家)而不顾生命危险,牺牲自己,真是让我感到震惊!

  这些可贵的品质,在我们人类的生活中也至关重要。比如细心,我们在考试的时候,有些题本来是能够做对的,但是一不小心写错了。如果在写完之后能够认真检查一下,是可以发现并纠正过来的。但不少时候我们的检查漫无目的,很不仔细,表面看检查了好几遍,但错误一个都没有检查出来,真不如仔细检查一遍,检查出一些错误改正过来再交卷。

  说到勇敢,我们每一个人做事情都有第一次,每个人第一次做事情时都尤其需要勇气。像我第一次骑自行车的时候,总以为很难,不敢骑。但是在努力克服害怕的心理障碍后,虽然仍是一次又一次摔倒,但绝不会轻易放弃。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爬起来,我终于能够很好的骑自行车了,也最终体验到了骑行的便捷和乐趣。

  但最重要的还是大度,我认为这是做人最为重要的。比如在*常上课的'时候,一位同学回头跟你说话,你本来是提醒他遵守课堂纪律,结果被老师误解为和他讲话,老师把你们两个人都批评了。在这个时候,想一想拉拉是如何对待同伴和警队教练们的误解,我们就知道必须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了。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理解、信任和尊重。如果总是斤斤计较,又怎么能成就一番大做为呢?

  勇敢、细心、大度,拉拉这些可贵的品质足以让所有人赞叹和学*。具备这些品质,我们就都能成为拉拉这样的勇士!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6)

——读《绿》有感范本10份

  爱,可以让人感到温暖,也可以让人迷失方向。《四弟的绿庄园》主要写了为追求自己喜爱和向往的农村生活而反抗父母的故事。

  四弟生活在上海繁华的大都市里。他唯唯诺诺,性情温顺。生活上他听从家人的摆布、指使。而四弟对事物有喜新厌旧的*惯。他总是玩了这个,丢了那个。妈妈过分的望子成龙心态和家庭的约束使他变得一蹶不振,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了。然而,这源自家庭对他的溺爱。其实每个孩子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自身规律。身体如此,智力、心理也如此。她(他)的喜爱、理想,父母不能给予一定的束母子缚。在农村,他随着爷爷的生活方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还有了一番作为,开辟了自己的绿庄园,成了种瓜高手。这一些都体现了他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向往。爷爷那种对生活热爱和乐观的心态却成了四弟追求的目标。

  的确,爷爷的话更有一番哲理。“命运召唤每个人,人在哪里活着都有苦有乐,穷也好,富也好,心里不苦遂了意愿就好。一个人一种活法。四弟还是株苗,不一定适应每一种土质,但总有一种土壤能让他长得茁壮。”每个父母对孩子都有大期望,希望孩子将来有所作为,对他的爱好强加干涉。这其实已经违背了孩子发展的规律。如果妈妈能让四弟在自己喜爱的领域中自由发展,那他的人生也许能变得更精彩。

  这篇文章让我思索万千,也让我懂得有时爱也会让人迷失方向,误了孩子的一生。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它让我们赏心悦目;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泉水,它让我们澄净身心;

  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它让我们放飞思绪。

  《绿山墙的安妮》是一则童话,是一个故事,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慢慢去品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安妮是个孤儿,她刚来绿山墙的时候没有人想领养她,人们都想领养一个男孩。但是最后马修和玛瑞拉这对兄妹同情安妮领养了她,自从上学后,她从没有朋友到懂得友情,从学*不佳到成绩优秀,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获得了埃布里奖学金还考上了雷德蒙德大学。在这时马修去世了,玛瑞拉也快失明了,安妮为了玛瑞拉放弃了学业陪着玛瑞拉。

  有责任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对现实生活的乐观态度,这些都是安妮身上值得我学*的地方。比如我遇到一些难题,做了几遍还是不正确就会泄气。而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快乐。吃饱穿暖,还有那么多的爱,并不是过着安妮那般的生活。

  读了《绿山墙的安妮》就像喝了一杯茶,深深地感到安妮就是我学*的榜样。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她的这些经历,相信对我的生活和学*都会有很大的启发。

  每当双手轻轻合上这本书时,那一幅幅画面,那一段段精彩的情景便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这本书让我产生了乐趣,让我仿佛融入了书中,和安妮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有些描写让人觉得有趣和感人。在我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以为安妮是个聪明的小女孩,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

  直到读第二和第三章的时候,我才知道没有我们这么幸运,她只是个孤儿,一出生几个月,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我真为她的可怜而难过。虽然曾有人好心收养她,但却被送回了孤儿院,我心想:“安妮,为什么你的命这么苦,我真希望上天可以带给你好运,让你快快乐乐地生活!”

  当安妮被卡思伯特一家收养后,我非常替她高兴。想不到上天真得让安妮刻快乐地过日子……在这几年里,我看到了安妮的严重缺点——爱说话,我曾为她那些话,而感到烦恼,总是想对她说:“你真是个啰嗦的人,虽说,你讲的都是你对某个人的感受和意见,或者说自己一天所做的事,可是,你不烦,很多人都烦啊!有些事情可以记在心里,不用全部说出来,希望你可以做得到!”虽然安妮有这么严重的缺点,可是,她的优点却令我敬佩。爱想象的她,总是把景色想象得多么美丽,帮景色取的名字多么合适!一般人是做不到的,谁能不想得到她的优点!

  后来,这位活泼可爱的安妮,考上了女王学院。看不出来,她是这么热爱学*呀!不过,令人心动而伤心的事情来了。安妮居然放弃学业,去照顾有重病的马修,她是多么的伟大啊!一直在我心中深深地刻印着。不久,亲切的马修离开了我们。安妮,我希望你不要太难过!你要相信上天,相信身边的人!好好地活下去吧!

  小绿人里深深地真情和金波(本书的作者)对小绿人的喜爱让我赞叹不已。这本书是童话,也是幻想。宫爷爷临死之前竟变成了小绿人,延长了1年生命,就是这短暂的一年,让他写下了没有人想过的人变成小绿人的原理。1年过了,宫爷爷死了,他种下了一棵树,那便是他(小绿人死后还可以变成小绿人树,小绿人树也有心跳,但是那种心跳只有小绿人可以听得到)。那时候,与他朝夕相处的“我”爷爷变成了小绿人,继续写着宫爷爷未完成的书稿。大家会问:为什么要变成小绿人再写书稿?很简单,那样子“我”爷爷就可以和有心跳的“小绿人树宫爷爷”交谈。“我”小叔也跟着我们来了,他竟然带了旅游团来参观小绿人!幸好小绿人会隐身,让小叔出了丑,不然小绿人的生命就完了!最后,我被爸爸妈妈接走了,而爷爷和小晓却要留在这里,完成宫爷爷的书稿。(注:小晓是宫爷爷捡来的给了我们,她就和我一块生活,但有一天她也变成了小绿人,离开了我与爸爸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小绿人和人关系很密切,人一瞬间就变成小绿人,小绿人一瞬间变**,也写出金波爷爷非凡的幻想。本书不像杨红樱和郑渊洁的书一样只图好笑没有真情实感,而是把小绿人的感情和人的感情融合,让人读了之后记忆深刻,甚至会为某个细节而潸然泪下,总而言之这本书是童话中的精华!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讲述的是马修和玛利亚兄妹准备领养一个男孩,帮助马修干活。可孤儿院却阴差阳错的送来了一名短头发的小精灵。她就叫安妮。她是一位充满想象力和拥有夸张言辞的小女孩。他喜欢玩耍,喜欢新鲜事物,活泼、好动、不拘小节。一切*凡的事物在他眼里都会变得生机勃勃,充满诗意。而绿山墙也一直是安妮向往的地方,她向往那里的小桥流水,向往那里的绿树环抱……总之,她对那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

  当她坐上马修伯伯的马车后,一路上就喋喋不休,把所有的事物都描述的和一副画一样美妙。尽管她爱幻想,但还是有它的小脾气:她会臭骂琳达太太然后又去道歉,她会为骂她辫子像“胡萝卜”的人和他绝交然后又和好。

  他聪明勤奋好学,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靠上了大学,甚至又为了玛利亚放弃了自己出去深造的机会。而那,一直都是他梦寐以求的大学。

  她在绿山墙经历了甜蜜、苦恼、辛酸、伤心、快乐。让她有对人生,对生活多了一步的了解。虽然安妮没有了父母,虽然安妮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下来并不漂亮。但上帝赐予了她生性乐观和活泼开朗的好性格。

  我们应该像安妮学*,学*她的天真,学*她的纯洁

  学*她拥有一颗纯洁无暇的心。让自己变得快乐!让生活变得美好!

  一个红头发、发着满脸雀斑,热衷幻想而且喋喋不休的女孩,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吗?没错,她叫安妮。

  自从阴差阳错来到了绿山墙农舍,她就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这个闭塞的乡村。林荫大道成了“欢乐洁白之路”,巴里先生家的池塘成了“闪光之湖”……同时她也做了不少傻事,比如将止痛药当成香草精放进蛋糕,在屋檐上行走……当然还有无休止的幻想,幻想自己是被海盗偷出来的国王的女儿,洁白的樱花是高贵的白雪公主,她还把影子和回声想象成是她的知心朋友,诉说着心事……

  谁又曾想到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热爱生活、乐观坚强的女孩却是个自幼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的孤儿?但是她没有放弃追求快乐的权利,没有因为贫穷而失去理想。我觉得自己和安妮相比差之千里,生活中稍微有一点不顺心就怨天尤人,哀声叹气。嫌自己不够漂亮,怪妈妈的饭烧得不好吃,羡慕别人有的玩具我没有……其实我拥有的比安妮多太多了,我有一个温暖的家、亲切的邻居、老师同学的爱护,还有满屋的布娃娃……那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幸庆和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更应该热爱生活,热爱周围每一个人,用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每一件事情呢?答案是一定的。

  安妮在逆境中仍然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考取了女王学院。读到这里,我脸上又是火辣辣一片,倍感惭愧。每一次遇到难的数学题目,我就想退缩放弃,不愿意思考,这些“拦路虎”也挡住了我前进的道路。现在只要想到安妮对学*的那份狂热和拼搏,我就浑身充满能量,继续埋头苦读;当晨跑途中累得气喘吁吁时,我又仿佛看见那个不畏艰险,积极快乐的安妮在前方向我招手,指引我勇敢地向前行……

  从此,安妮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盏指明灯。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她教会我用灿烂的微笑去面对生活,用良好的心态去迎接挑战,用坚强的毅力越过障碍!

  最*,我读了《绿山墙的安妮》一书,这本书给我的影响很深。读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关于友情、责任和爱的感人故事。书中的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瑞娜领养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俩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马修却去世了,最后为了照顾玛瑞娜,她又放弃了学业,做了一名小学教师。

  安妮生性乐观,尽管总是喋喋不休,还爱幻想,但是她的天真让我感到无比可爱——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臭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这个外号与班上的男孩闹别扭??安妮的童真无邪令我哈哈大笑。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虽然她在1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虽然她在孤儿院里没有朋友,虽然她生来并不美??但是上帝很公*,赐予了安妮生性乐观、爱幻想??我们应该向安妮学*,学*安妮的执著;学*安妮的纯洁;学*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

  安妮只是这个世界无数个孤儿中的一个,但她的故事似乎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一波三折的经历,和一个温柔有着灿烂笑脸外表下深深隐藏的孤寂的坚强的内心,是这个女孩留给我们的启示。命运中的一切无法改变,可以改变的是自己的内心!

  蒙哥马利小姐曾这样赞赏过:“你创造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以来,最讨人喜欢的可爱少女。”

  她,是一位*凡中却带有自己的个性;倔强中却带有善良;顽皮却又可爱,她就是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小姑娘—安妮。《绿屋的安妮》写的是一个孤儿的故事:爱德华王子岛上有一对老兄妹,他们想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子做帮手,但弄巧成卓地收养了一个女孩,她就是安妮,安妮是个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一切事物在她眼里都是那么的美好,她天真、活泼、好动、不拘小节,因此弄出了许多惹人捧腹大笑的故事。“马修伯伯,您能告诉我那池塘叫什么吗名字吗?”“那是巴利家的池塘。”马修说。“真难听,这个名字我一点也不喜欢,干脆叫它‘闪亮的湖水’好了,这个名字给人的感觉也许好些,它有些让我激动的心跳了,伯伯,您有过这样的体验吗?”……这是故事中的一段情节,从中我体会到了安妮的丰富,她那天真的本性,任何事情都想的真么*凡却富有生命力!真本书让我见到一个聪明、顽皮、善言……的女孩,安妮热爱自然、渴望情亲,有自己的个性,安妮的长相遭到大家的议论,但她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牢记着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安妮是个仗义的人,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黛安娜,黛安娜长的非常漂亮,和安妮的长相真是天差地别,但她没有嫉妒,而是以一颗*常心对待黛安娜,和黛安娜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她俩一起努力学*,最后收获了一份真诚的友谊和无穷的知识。这本书给了我一个人生的启示,在成功的路上是艰辛的,需要一点点的累积经验,踢开阻挡自己的绊脚石,更需要朋友的帮助与鼓励,遇到困难并不可怕,没有勇气战胜困难才是可怕的,努力也许会有失败,但“失败乃成功之母”,就算失败100次也要尝试101次,在风雨中磨练自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处变不惊。“你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你放弃就一定失败”。我也懂得生活中也许有许多烦心事,但你只要简简单单地面对,奇迹总会降临,多一些童心,用纯真的眼睛去看世界,你会发现世界很美,很美,丰富的想象更会给你增添许多乐趣额,无聊时幻想一下身边的事物,赋予它们生命力,你的生活会变得很充实!我更收获了友情的可贵,黛安娜的母亲不与许她和安妮相处,黛安娜表面不理会安妮可她心里却依然惦记她,安妮更以一颗宽容、大方的心理解黛安娜,友情需要互相信任,“真正的友情是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

  朋友是你默默的倾听者,是你哭时安慰你的使者,你笑时陪伴你的天使,但你拥有了一份友情,一定要像呵护一个小生命那样去呵护它,保护它,珍惜它,友谊万万岁!当我走到一个小池塘边时,想起了那“闪亮的湖水”……

  似乎是几年前的事,但仍记忆犹新,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发出泛黄的光芒。在时间的面前,它似乎从未关心过自己的年龄。只是静静地向我们讲述着那千百年来的故事,不可抹去的记忆。

  微风轻轻地拂过,吹走它那泛黄的书页。岁月不饶人,人在渐渐地长大,变老。由一开始的黑发渐渐变为一头银发,书亦是如此。岁月从它身上踏过,它的书页也变得破旧不堪了。

  秋天,在林荫小道上荡着秋千。回忆着它在春天给我讲述的故事。

  看似*凡的童年,却有着不一样的趣味。看似*凡的生活,却夹杂着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咸。

  她和其他女孩一样,喜欢漂亮的衣服,喜欢最流行的款式。但她长得并不漂亮,瘦长的身材,大大的眼睛,满脸雀斑。最让她在意的是那一头红发,她羡慕其他女孩的像波浪一样金黄色的头发。也曾幻想过从一只丑小鸭变成天鹅,渴望过想象中的美丽容颜能够变成现实。

  那一日,她听到琳达夫人对自己相貌的评价,愤怒加速了她的脚步,理智却在瞬间化为乌有。她对着琳达夫人一通乱哄。委屈的泪水再也止不住了,像瀑布一样“砰”地一声爆发了,飞也似地奔出客厅。

  微风拂过,吹得树上的树叶沙沙作响。似乎是为安妮感到愤愤不*。

  只是一瞬间,一瞬间的时间,就让她的心情来了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她讨厌别人说自己丑,讨厌别人说自己的辫子像红萝卜。她只是期待着有一天能变成美丽的公主,期待着她的头发有一天也会变成美丽的金黄色波浪一样的头发。可天意却偏偏不能随她如愿。

  又一个晴朗的下午,安妮与戴安娜在河边手牵手地发誓永远做朋友,做最好的朋友。蓝色的天空,温暖的大地见证了他们的友谊;太阳为他们的友谊之路照明;想象中的小河在他们面前缓缓地流过,好像也要停下来见她们的友谊似的,并祝福她们永远做最好的朋友。

  “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人生总有些磨难,无论是面临着就业的选择,还是生命的考验,都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到美丽的彩虹。对于友谊,也是如此。

  记得那一次,安妮邀请戴安娜去绿山墙做客。不料却错将葡萄酒当作草莓汁喝掉了,巴利夫人也因此不予许戴安娜和安妮做朋友(巴利夫人对戴安娜很严格,只有乖孩子才能做她女儿的朋友)。但却重新唤起安妮上学的决心,因为只有在学校才能见到戴安娜。谁知即使在学校,巴利夫人也不予许戴安娜和安妮交往。

  为什么命运总喜欢捉弄人呢?一段纯洁无暇的友谊,要被迫终止……

  也许是上帝的安排,那一天晚上,蜜妮得了喉炎。安妮冒着大雨去戴安娜家抢救蜜妮,让巴利夫人感激不已,并原谅了上次安妮将葡萄酒当做草莓汁给戴安娜喝的错事,也希望她们能够和好如初,一段纯洁无暇的友谊也得以延续。

  “患难见真情”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只有经过风雨才能检验出友谊的价值,友谊也因这场风雨变得更加真贵无比。


读鲁迅的《呐喊》有感范本10份(扩展7)

——读《猫王》有感范本10份

  兔子也有作家吗?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去《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森林里有个小房子,这间房子里许多本书,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只老兔子。一只年轻的兔子路过这里,看见里面有个老兔子在写作,于是就向老兔子拜师,老兔子同意了,向年轻兔子说了很多:多看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每当年轻兔子看星星时,才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后来,年轻兔子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当上了作家,成了作家后,开始给猫王立传。

  而猫王是一只经历了很多考验的猫,十年前,有一只无恶不作的豺猫,杀害了很多动物,年轻的猫王暗中组织抗击对反抗,最后牺牲了五个战友,最终战胜了豺猫。

  我想,如果没有战友的壮烈牺牲,没有猫王不怕危险的.精神,就没有猫王后来的成功。我十分佩服猫王的勇气、智慧!我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想到了千万年的人类发展史,想到了我们今天美好的中国。也正是有红军战士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那种精神,我们才有今天的繁荣和太*!

  从兔子作家我又学到了梦想和坚持,首先要有梦想,有了梦想就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才能实现梦想,收获果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虚度光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托起自己梦想的翅膀!

  有一本书,让我深深陶醉于其中,那就是著名作家张炜写的《为猫王立传》。

  森林里有座小木屋,木屋的主人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作家——老兔子。这座木屋简直就是一座图书馆。年轻兔子对这里充满了好奇。有一天,他走进了这座小木屋,翻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就像下山的猴子摘了桃子又想要西瓜一样,不一会儿,各种书就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桌上。看似读了许多,实则一本也没看透。

  读着读着,我觉得越来越羞愧。因为在书中这只年轻兔子的身上,我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影子。记得上次,妈妈在网上给我淘来了两套丛书。我兴奋极了,翻翻这本又忍不住去看看那本,看看那本又急着去瞧瞧另外一本,真是应接不暇。转眼,一叠书就被我看了个遍。妈妈问我:“好看吗?”“好看!”“最喜欢哪本?”“《枫树山的奇迹》!”“书中讲了什么呀?”“讲了……”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了。现在想想,我不就是书中这只囫囵吞枣的年轻兔子吗?我根本没有用心去好好读一本书。

  慈爱的老兔子想到了一个妙招:用五个蘑菇换一本书读,让年轻兔子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读书的机会。在老兔子的帮助下,年轻兔子终于静下心,手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起来。这一次,他很快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书中的喜怒哀乐深深地打动了他。他读懂了书,体会到了书中丰富的情感。他开始迫不及待地想看第二本,第三本……他爱上了读书!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静下心来读书,才能置身于书中那个美好的世界。其实我心中也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和年轻兔子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会照书中那位博学多才的老兔子所说的去做,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开阔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想象力,那么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兔子也有作家吗?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去《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森林里有个小房子,这间房子里许多本书,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只老兔子。一只年轻的兔子路过这里,看见里面有个老兔子在写作,于是就向老兔子拜师,老兔子同意了,向年轻兔子说了很多:多看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每当年轻兔子看星星时,才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后来,年轻兔子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当上了作家,成了作家后,开始给猫王立传。

  而猫王是一只经历了很多考验的猫,十年前,有一只无恶不作的豺猫,杀害了很多动物,年轻的猫王暗中组织抗击对反抗,最后牺牲了五个战友,最终战胜了豺猫。

  我想,如果没有战友的壮烈牺牲,没有猫王不怕危险的'精神,就没有猫王后来的成功。我十分佩服猫王的勇气、智慧!我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想到了千万年的人类发展史,想到了我们今天美好的中国。也正是有红军战士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那种精神,我们才有今天的繁荣和太*!

  从兔子作家我又学到了梦想和坚持,首先要有梦想,有了梦想就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才能实现梦想,收获果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虚度光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托起自己梦想的翅膀!

  朋友送我一本书,书名叫“猫王”,遒劲有力的软笔书法将这个荣耀的称号大大地写在了封面上。下面是如钩冷月,奔流长河,一只猫立在右下角,毛色浓重,绿莹莹的眼睛迸出一种王者特有的心机。

  何者为王?这是看过此书后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王,不是代表王位,而是代表了过人的胆识、智慧,与博大的爱。

  书中介绍到的君主有很多,如图米国老国王格拉拉,现国王黑布拉,将来的右黄拉,野猫国老国王康基杜,现国王黄格杜,鼠国老国王,新国王左黄拉,鱼王,蛇王。然而在这些国王中真正能算王的有几个?那些未称王却如王者一般的又有多少?

  让我很感动的是野猫国新国王黄格杜对主战的妹妹说的一番话:“……可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主战,一旦战争爆发,谁都无法控制,接下来必然是流血、死亡、仇恨。其实就是我和他的战争。我也许一时能赢他(右黄拉),甚至可以杀了他,可是,他有子有孙,他的子孙会记住我,而我不可能永远是胜者。父王就是这样死去的。父王建立我们的国,我感激他,但他不是一位称职的王,更像是一名屠夫。妹妹,我要我的`国*安,不想让我的士兵流血,更不想为报私仇,让成千上万的生灵涂炭。”黄格杜与右黄拉结着杀父之仇,但他却说服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右黄拉。在以后的日子里,原本纷争不断的两国竟一直*安无事。作为王,必须学会用尖爪抹掉心中的恨,留下爱,而那过程,会血迹斑斑。

  王者这个称号,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达到的。我曾立志做个王者,却没有王者的自信从容,常常毛毛躁躁一事无成;我也没有王者的坚毅,一道题目总是不肯自己努力思考;我更没有王者敢拼敢闯的劲头,竞选班干部时频频缩在一角不肯去竞争……这些都需要我去学*,去改正。

  其实,人生就是一个由黑白材料不停互相融合互相分离互相掺杂而组成的魔球,黑色象征权力和欲望,白色则代表爱与责任。一个能真正掌控好这只球的人,才是真正的王。

  《猫王》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图米国是一个猫的国度。

  老猫王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对大儿子白布拉特别偏爱,这在小儿子黑布拉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谁知,长大后的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猫美人巴奇拉,而巴奇拉最终选择了哥哥白布拉,这让弟弟黑布拉产生了报复的心理。巴奇拉为白布拉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左黄拉和右黄拉,这更激起了黑布拉的嫉妒之心。于是,他和野猫国的国王康基杜勾结起来,成功篡夺王位。就在这危急时刻,巴奇拉的好朋友齐果拉把自己的儿子乔装成左黄拉的模样,将其救出。但黑布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带上兵马一路追杀左黄拉,左黄拉如有神助,逃跑的路上霎时间土地翻转,助他逃出了黑布拉的魔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猫鼠可以轮回,左黄拉居然来到了鼠界,并幸运地结识了一只名叫“贼”的小老鼠。从此,善良、勇敢的左黄拉和他的朋友们在猫鼠两界叙写了一段恢宏的成长史诗……

  一开始读文章时,就是对战乱的描写,文中主人公“猫”对战争极其厌恶。细读这篇文章,你会发现这具有很深教育意义,里面有父爱,母爱,偏爱,和浓浓的兄弟情义到相见拔刀的兄弟情义。每次读这本书我的角色都在不停的转换,每次我设想自己是黑布拉是我会觉得自己的父王特别偏心,对白布拉那么宠爱,可对自己却不闻不顾;可当我设想自己是父王时,我会觉得白布拉很具有王者气概,把他培育成未来的猫王是很不错的,可对于黑布拉,可能是想让他辅佐白布拉,而父王是不会承认是因为白布拉身上的毛色…

  更多的'我读出的是对曾经社会的嘲讽,猫王的儿子为了猫王之位不惜互相残杀就好比曾经一些富裕家庭为了继承父之位而明争暗斗,你算计我我算计你,最后两败俱伤;猫王的偏爱就好比曾经的皇上对某个皇子特别宠爱,可这种宠爱慢慢招来其它皇子的嫉妒心,然后你争我抢,身败名裂…

  人心本是善良的,只不过每个人经历的不一样,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受到的教育不一样,才有了那么多所谓的“坏人”。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世上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因为上帝特别喜爱他的芬芳。”

  《猫王》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图米国是一个猫的国度。

  老猫王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对大儿子白布拉特别偏爱,这在小儿子黑布拉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谁知,长大后的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猫美人巴奇拉,而巴奇拉最终选择了哥哥白布拉,这让弟弟黑布拉产生了报复的心理。巴奇拉为白布拉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左黄拉和右黄拉,这更激起了黑布拉的嫉妒之心。于是,他和野猫国的国王康基杜勾结起来,成功篡夺王位。就在这危急时刻,巴奇拉的好朋友齐果拉把自己的'儿子乔装成左黄拉的模样,将其救出。但黑布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带上兵马一路追杀左黄拉,左黄拉如有神助,逃跑的路上霎时间土地翻转,助他逃出了黑布拉的魔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猫鼠可以轮回,左黄拉居然来到了鼠界,并幸运地结识了一只名叫“贼”的小老鼠。从此,善良、勇敢的左黄拉和他的朋友们在猫鼠两界叙写了一段恢宏的成长史诗……

  一开始读文章时,就是对战乱的描写,文中主人公“猫”对战争极其厌恶。细读这篇文章,你会发现这具有很深教育意义,里面有父爱,母爱,偏爱,和浓浓的兄弟情义到相见拔刀的兄弟情义。每次读这本书我的角色都在不停的转换,每次我设想自己是黑布拉是我会觉得自己的父王特别偏心,对白布拉那么宠爱,可对自己却不闻不顾;可当我设想自己是父王时,我会觉得白布拉很具有王者气概,把他培育成未来的猫王是很不错的,可对于黑布拉,可能是想让他辅佐白布拉,而父王是不会承认是因为白布拉身上的毛色…

  更多的我读出的是对曾经社会的嘲讽,猫王的儿子为了猫王之位不惜互相残杀就好比曾经一些富裕家庭为了继承父之位而明争暗斗,你算计我我算计你,最后两败俱伤;猫王的偏爱就好比曾经的皇上对某个皇子特别宠爱,可这种宠爱慢慢招来其它皇子的嫉妒心,然后你争我抢,身败名裂…

  人心本是善良的,只不过每个人经历的不一样,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受到的教育不一样,才有了那么多所谓的“坏人”。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世上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因为上帝特别喜爱他的芬芳。”

  “猫王”两个字又不禁在我脑海中浮现,嗯,自从买到那本书起,就深深爱上了它。刚买回这本书,还没来得及看。只瞟了一眼,封面的`色彩清晰。可封面上的猫的毛色却粗黑浓重,看上去似乎很有心计。而当我看到那两只泛着绿光的眼睛的一刹那,不免有些惊瑟,内心一阵战栗。

  翻开书,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吸引了我。书中的图米国是一个猫的国度,猫与人一样,都会外捍卫自己的国土、保护自己的子民战事不断,它们同样会发生权利之争、领土之战。老猫王有两个儿子,他对大儿子白布拉的偏爱让小儿子黑布拉幼小的心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黑布拉勤学苦练,一直想凭借自己的实力与哥哥公*争夺王位。而猫美人——巴奇拉的出现再次引发了哥俩的纷争,父亲的偏爱、巴奇拉的选择一下子击垮了黑布拉,也给他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报复父王、报复哥哥,争夺王位……

  故事中的黑布拉就因为嫉妒,而杀害的自己的亲人!想想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多少人因为嫉妒心而自相残杀啊!嫉妒使很多人苦恼,失态,等一系列对自己不利的情形。可是,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其实嫉妒,往往会使人难过伤心,心情十分糟糕。而这样,反而会伤了自己的身体。

  而我们为什么要嫉妒呢?就因为别人比自己好?对我来说,这点并不止于吧。许多人都说“羡慕是嫉妒的双胞胎”。而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往往羡慕,就会转化成嫉妒。其实,羡慕并不一定会成为嫉妒。当朋友得奖时,我们要好好祝贺他,而不是,那样嫉妒他,使得自己又伤心又生气。羡慕别人时,我们会自己也感到开心,为别人而开心。心里也会喜滋滋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而嫉妒别人时,满腔怒火,生气的脸都不断抖动。会觉得上帝对自己不公*,设法去伤害他人,可偏偏把自己伤的很深很深……

  把心放宽一点,让嫉妒离自己越来越远……慢慢地,就会发自内心的感到快乐。每一个人都有嫉妒心,这是先天的。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如果嫉妒成为了羡慕,那就不同了。良好的心态是赶走嫉妒的第一步。

  这本书深深感染了我,只要不去嫉妒别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快乐!

  今天,当我读完这本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后,一只会思考的兔子形象展现在我的脑海中。

  它的勤奋。好奇,善良,成为我生活,学*中的榜样。它永远站在弱者一边,为正义而歌。

  当它用蘑菇换书时,从中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和写作的不易。它从老作家那里得到的三个忠告,成为它写作道路上的指引牌。兔子不知疲倦的倾听,知道的林中故事愈来愈多。所以当它面对一张纸时,总有写不完的话。

  所以,当我在学*中遇到困难,就会想到那只兔子,不管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多听别人的指导,多虚心向别人请教,多动脑筋想办法。这样才能成功。

  兔子也有作家吗?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去《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森林里有个小房子,这间房子里许多本书,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只老兔子。一只年轻的兔子路过这里,看见里面有个老兔子在写作,于是就向老兔子拜师,老兔子同意了,向年轻兔子说了很多:多看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每当年轻兔子看星星时,才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后来,年轻兔子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当上了作家,成了作家后,开始给猫王立传。

  而猫王是一只经历了很多考验的猫,十年前,有一只无恶不作的豺猫,杀害了很多动物,年轻的猫王暗中组织抗击对反抗,最后牺牲了五个战友,最终战胜了豺猫。

  我想,如果没有战友的壮烈牺牲,没有猫王不怕危险的精神,就没有猫王后来的成功。我十分佩服猫王的勇气、智慧!我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想到了千万年的人类发展史,想到了我们今天美好的中国。也正是有红军战士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那种精神,我们才有今天的繁荣和太*!

  从兔子作家我又学到了梦想和坚持,首先要有梦想,有了梦想就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才能实现梦想,收获果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虚度光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托起自己梦想的翅膀!

  有一本书,让我深深陶醉于其中,那就是著名作家张炜写的《为猫王立传》。

  森林里有座小木屋,木屋的主人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作家——老兔子。这座木屋简直就是一座图书馆。年轻兔子对这里充满了好奇。有一天,他走进了这座小木屋,翻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就像下山的猴子摘了桃子又想要西瓜一样,不一会儿,各种书就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桌上。看似读了许多,实则一本也没看透。

  读着读着,我觉得越来越羞愧。因为在书中这只年轻兔子的身上,我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影子。记得上次,妈妈在网上给我淘来了两套丛书。我兴奋极了,翻翻这本又忍不住去看看那本,看看那本又急着去瞧瞧另外一本,真是应接不暇。转眼,一叠书就被我看了个遍。妈妈问我:“好看吗?”“好看!”“最喜欢哪本?”“《枫树山的奇迹》!”“书中讲了什么呀?”“讲了……”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了。现在想想,我不就是书中这只囫囵吞枣的年轻兔子吗?我根本没有用心去好好读一本书。

  慈爱的老兔子想到了一个妙招:用五个蘑菇换一本书读,让年轻兔子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读书的机会。在老兔子的帮助下,年轻兔子终于静下心,手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起来。这一次,他很快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书中的喜怒哀乐深深地打动了他。他读懂了书,体会到了书中丰富的情感。他开始迫不及待地想看第二本,第三本……他爱上了读书!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静下心来读书,才能置身于书中那个美好的世界。其实我心中也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和年轻兔子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会照书中那位博学多才的老兔子所说的去做,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开阔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想象力,那么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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