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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贸易合同菁选

日期:2023-03-01 00:00:00

供电贸易合同集锦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贸易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电贸易合同1

  本合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___万伏___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_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___万伏线路接至_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___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___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_________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_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_________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_____市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___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___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______省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开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本合约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

  用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2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第三款: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XX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_____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_____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_____。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当任何_____电度表或_____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_____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_____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XX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XX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_____所依据的数值。

  第三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_____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_____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3)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四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_____收单,用方应在收到_____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XX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五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4

  合同编号:140731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5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 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 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1)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

供电贸易合同(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衡双方当事人的*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电贸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电贸易合同1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第三款: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XX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_____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_____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_____。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当任何_____电度表或_____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_____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_____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XX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XX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_____所依据的数值。

  第三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_____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_____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3)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四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_____收单,用方应在收到_____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XX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五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2

  合同编号:140731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3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 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 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 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4

  本合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___万伏___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_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___万伏线路接至_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___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___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_________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______市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_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_________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_____市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___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______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_________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_________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______省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万港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开始,分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___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_________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_________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_________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本合约的中、_________、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_________、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

  用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2)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

供电贸易合同汇编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电贸易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电贸易合同1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以下简称“供方”)

  (以下简称“用方”)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 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 万伏 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 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 (盖章)

  用方: (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2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东风三路八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 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第三款: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XX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 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 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 。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当任何 电度表或 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 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 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XX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XX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 所依据的数值。

  第三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 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 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3)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四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 收单,用方应在收到 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XX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五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委员会申请 ,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 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 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4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路 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 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本合约经 省及 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 《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 上述电力“供方”以 万伏 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 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 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 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 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 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 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 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 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 市至 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 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 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 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 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 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 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 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 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 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 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 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 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 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 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执

  第一款 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 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约之中文本、 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 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本合约的中、 、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 、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盖章): 用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供电贸易合同5

  合同编号:140731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3)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

供电贸易合同(集合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电贸易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电贸易合同1

  合同编号:140731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附件一供电价目表(略)

  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略)

供电贸易合同2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东风三路八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 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第三款: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XX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 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 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 。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当任何 电度表或 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 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 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XX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XX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 所依据的数值。

  第三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 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 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3)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四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 收单,用方应在收到 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XX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五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委员会申请 ,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 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 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3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以下简称“供方”)

  (以下简称“用方”)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 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 万伏 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 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 (盖章)

  用方: (盖章)

  日期:

供电贸易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供电贸易合同5

  本合约于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路 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 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 电力系统向 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款 本合约经 省及 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 “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 《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 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 供电

  第一款 “供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年至 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 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 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 上述电力“供方”以 万伏 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 万伏变电站的 万伏母线,以两回 万伏线路接至 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 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 供电价目

  第一款 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 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 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 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 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 由 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 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在 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 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 市至 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 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 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 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 市变电站的 万伏线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 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 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 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 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 (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 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到收费帐单后的 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 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 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条 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 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 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 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损失。

  第七条 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 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

  第二款 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 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 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 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 省电力系统向 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年 月 万港元

  第二款 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 年 月份开始,分 年,每年 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偿还。

  第三款 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付结算。

  第九条 文件的递送

  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 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 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 解决争执

  第一款 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 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 文字

  第一款 本合约之中文本、 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 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 文,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 合约正副本

  本合约的中、 、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 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 、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 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盖章): 用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4)

——贸易代理合同菁选

贸易代理合同集锦1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贸易代理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网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项目

  代理__________品牌在__________商场的经营合作。

  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项目_____万元,甲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_____%,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占投资额______%,以上投资可以根据经营发展的进度到账,且双方不得退股或抽股(经双方协商同意的除外)。

  三、收入分配

  按投资比例,除所有开支外,甲方得利润的______%,乙方得利润的_________%。

  四、债务及风险

  1、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赔本,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甲方承担风险_______%,乙方承担风险________%;

  2、双方投资额的筹款方式及债务和利息自行承担和解决。

  五、权利、职责及任务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发展及规划,拥有对该项目的最终决策权。

  2、为使本项目能够运转正常,经分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_品牌的.经营及管理,含:

  1)市场开发、维护及运营管理;

  2)费用报销:单次费用________元以上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3)员工薪酬福利,必须经甲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3)团队的招聘、培训、激励的管理工作;

  4)甲方交办的其他运营事物等。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方: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代理方:北京鹰联威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地点: 北京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 15 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通州运河支行 账号:1100 xxxx 9234

  户名:北京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费用:

  1、 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 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 (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 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 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 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 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 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 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 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 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xx北苑155号主楼530 地址:

  传真:010-81xxx41 传真:

  电话:010-81xxx35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进口商品信息: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总数量:_________

  3、产地:_________

  4、价格:_________

  5、总金额: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

  以上条款最终以甲方对外欠约合同为准。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外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以及向甲方索赔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6、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7。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二)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_________%的代理手续费。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5)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菁选

煤炭贸易居间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炭贸易居间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煤。

  二、煤炭数量:

  9000吨。

  三、计量方式:

  以乙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四、煤炭价格: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194元/吨,合计_______ 元人民币。

  一票结算到站价_______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_______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_______元/吨(含增值税_______ 元/吨、运输税 _______元/吨)。合计 _______元人民币。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_______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_______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_______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_及收款收据结算。

  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六、验收方式: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均值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七、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其它:

  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9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一事,在*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515元/吨的单价(含税价)向乙方供应自产原煤,向甲方出具430元/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增值税上调,税款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预付人民币叁佰万元的购煤款后,甲方方可安排发煤;

  三、煤质、数量及验收标准:

  甲方在其煤场向乙方交货,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如乙方委派业务人员经现场观察同意装车,即视为甲方提供的煤炭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煤炭一旦装车、过磅、驶离甲方煤场后,双方即不存在煤质与数量争议。运输车辆由甲方负责组织,运到乙方指定货场,运费由乙方自行与运输方结算;

  四、甲方保证在20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供应不低于1000吨的煤炭,其余的在20___年__月__日前全部足量供应完毕;

  五、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供方:_______

  需方:_______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xx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扣3元一吨,超过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xx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xx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 5000kcal/ kg

  2、挥发份: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

  6、灰份:_______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销 售 方(甲方):_______

  居 间 方(乙方):_______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 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供电贸易合同菁选(扩展6)

——贸易居间合同菁选

贸易居间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贸易居间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品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台,附配件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器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国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___文书写,两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_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____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____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____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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