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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

日期:2022-03-28 04:20:42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1

  4.4.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2

  4.7.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

  4.9.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b.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c. 肺叶切除;

  d.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阅读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1)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50句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本标准。

2、3.4 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3、1.2 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 迁延性昏迷状态。

5、1.9 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6、2.6 双眼球缺失。

7、2.9 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8、2.10 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9、2.13 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2.19 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1、3.2 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12、3.5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3、3.8 双眼盲目4级。

14、3.15 心功能Ⅲ级。

15、3.16 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16、3.18 肝切除3、4以上。

17、3.20 一侧肾切除,另一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8、4.5 面部瘢痕6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19、4.7 一眼球缺失或盲目5级,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视野≤24%(或半径≤15°)。

20、4.8 双眼视野≤16%(或半径≤10°)。

21、4.13 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22、4.17 双侧肺叶切除。

23、4.21 肝脏切除23以上。

24、4.26 阴-茎和双侧睾-丸全部缺失。

25、4.32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的70%以上。

26、5 五级残疾

27、5.13 两肺叶切除术。

28、5.14 肺叶切除后并胸廓畸形,伴呼吸困难Ⅱ级。

29、5.29 双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30、5.32 环椎骨折脱位或枢椎齿突骨折,遗留脊髓压迫症状和体征。

31、5.35 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

32、6.6脑脊液漏不能修补。

33、6.14上、下颌骨部分缺损致牙齿缺失12枚以上。

34、6.16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35、6.23未成年人或青年脾切除。

36、6.30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

37、6.33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8、7七级残疾

39、7.2三肢瘫(肌力4级)。

40、7.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41、7.9面部轻度毁容。

42、7.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

43、7.19器质性失音。

44、7.43髋 、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45、8.2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46、8.8一眼盲目4级,或视野半径≤5°。

47、8.26胰切除1/3以下。

48、8.28结肠切除1/2以上。

49、8.37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遗有功能障碍。

50、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2)

——2022伤残鉴定申请书3篇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3)

——个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3篇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x月到xxxx医院做脚趾整形美容手术时,因医院方的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申请人的两脚趾被截除,现申请法医对申请人的`上述伤害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当事人的伤情重新鉴定。

  理由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系《XXXX.XX.XX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件已移交贵院审查起诉,现对XX市XX区*局司法鉴定中心提交的由XX市XX区*局XX派出所告之的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请求重新鉴定。理由如下:

  根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六条“勘验、检查伤害案件现场,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绘制现场图,对现场情况和被伤害人的伤情进行照相,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卷宗。”第二十二条“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需要鉴定的所有损伤部位的细目照片。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四十条*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严格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的要求,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应当包括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头部伤是否具有真实性,并且《鉴定意见通知书》至今也从未从达申请人,头部轻伤是申请人所为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无关联性)。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特向XX市XX区人民*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4)

——伤残鉴定的申请书3篇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原告xxx肋骨骨折伤残等级重新鉴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x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伤残级别鉴定,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xx),申请人对原鉴定存在异议,现特申请法院对原告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出院后的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期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王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脑挫裂伤。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经常头疼、头晕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申请人:

  监护人:

  被申请人:xxx医院,负责人地址:长江一路与渤海十一路路口向西路北。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日xx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xxx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滨州市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滨州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5)

——劳动伤残鉴定申请书 (菁华3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负责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申请事实与理由

  ____日____日下午二点多,原告在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人打伤,伤至颈部,左侧眉弓受伤,在被告处简单缝合,被其送往__________________医学院附院,入院诊断为颅脑外伤,颈脊髓损伤,完全不能自理。由于附院治疗效果不明显,原告被迫转院到____________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过中心医院的治疗,出院时不能自行小便,厌食,对光反应灵敏,完全不能自理。现在申请人已经出院,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时间等进行鉴定,特向贵院申请,请法院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监护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xxx,性别,男,出生年月:19xx年9月16日,民族汉,籍贯襄阳市,住址:湖北省襄阳xxx号,身份证号码:xxx,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联系电话:xxx。被申请人: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虎头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胡玉兵,任党总支*、所长职务xx,联系电话: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xx年11月3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是襄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工,于20xx年7月进入该单位,在七里河检疫分所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申请人xxx于20xx年11月3日上班时间,在执法工作中遭到经营户暴力,致使申请人xxx头部左额部一长约。5厘米皮肤裂伤,缝合四针。右手小指、示指、中指,手掌尺侧Ⅱ度烧伤,松节油附着,全身多处松节油附着,申请人受伤后,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头皮裂伤。2、右手Ⅱ度烧伤。3、全身多处软组织伤。4、脑外伤反应。住院治疗54天,花费医药费19253元。后因脑外伤反应强烈于20xx年2月27日再次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脑外伤后综合症。花费医药费291.8元,以上两次治疗合计花费医药费:19544.8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为此,特向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请予以核实认定,深表感谢!

  此致

  申请人:xx姓名xx、民族xx、出生年月xxx、籍贯xx,家庭住址xxx,联系电话xxx。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人体伤残成都鉴定标准有哪些3篇(扩展6)

——最新的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实用五份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最新的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5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持续>707μmol/L(8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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