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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

日期:2022-12-03 00:00:00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1

  第九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联*会议制度。节能工作联*会议负责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节能工作。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工作联*会议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商贸、旅游等重点节能领域的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制本领域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市标准化部门应当会同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定额,作为对产品能耗指标分析评价、行业准入、新上项目节能审查、企业考核的依据。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定额,应当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节能标准。

  第十二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市人民*应当向区县人民*、市有关部门下达年度节能目标,并对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区县人民*和市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区县人民*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报告节能目标责任履行情况。

  市、区县人民*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重点用能单位下达年度节能目标,并对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责任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重点用能单位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增容、更新和改造锅炉、窑炉、中央空调机组等高耗能设备,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节能评估,并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中需要上报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节能审查。

  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试运行三个月内,应当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节能验收。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节能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制定。

  第十四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审查通过:

  (一)使用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的;

  (二)用能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

  (三)单位产品能耗不符合限额标准的;

  (四)超出区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的;

  (五)不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节能要求的。

  第十五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市经济发展水*,制定限期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目录,报市人民*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生产、进口和销售的用能产品、设备应当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六条 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决定对超出能耗限额的能源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或者执行惩罚性电价。

  第十七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确定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的节能预警控制线。

  超出节能预警控制线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批准后,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对超出节能指标的高耗能单位采取调控措施。

  第十八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以及重点用能设备、生产的`用能产品的能效指标进行监测。

  用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能源监测机构实施监测。能源监测机构应当按照能源监测技术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出具监测报告。

  第十九条 市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和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县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培育节能服务产业,鼓励节能服务机构发展。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节能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能源审计等活动,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为委托单位提供节能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节能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印或者摘录用能单位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台账、财务账目、原材物料消耗和产品报表等资料;

  (二)对用能单位的用能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要求用能单位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对用能单位的有关产品、设备和工艺流程等进行录像、拍照;

  (五)根据需要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节能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为用能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2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基础工作,开展能效对标、能源审计、清洁生产,推行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模式,有效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当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网损,提高输供电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节能发电调度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符合规定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以及其他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规定的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发电运行。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国家、省和市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民用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鼓励建设单位建设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绿色建筑。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和智能交通控制系统,逐步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鼓励发展、使用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

  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国家和省节能产品、设备*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新型高效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水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农用机具。

  第二十八条 商贸、旅游单位应当进行用能设施节能改造,遵守控制公共场所室温、限制使用塑料包装制品、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日用品消费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编制节能规划,制定年度节能计划,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完成节能目标。

  第三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能源审计。

  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

  第三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符合规定条件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能源管理师资格的专业节能管理人员。

  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和大型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月度信息。

  第三十三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月度信息进行审查。发现重点用能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其实施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情况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一)未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

  (二)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

  (三)能源计量数据、统计数据有明显错误的;

  (四)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于标准的。

  第三十四条 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适合自身行业特点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

  鼓励其他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五条 鼓励建立节能交易*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推进用能单位节能量交易。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3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整改:

  (一)建设单位开工建设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二)建设单位将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对不能改造或者逾期未改造的项目,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请本级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国家、省和市列入淘汰名录或者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请本级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未达到治理要求,情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请本级人民*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能源审计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能源审计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月度信息或者信息内容明显不实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能单位使用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大型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节能监察或者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证据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阻碍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由*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生产、进口、销售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的;

  (二)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

  (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

  (四)公共机构未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省和市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

  第五十四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报告予以审查通过的;

  (二)对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予以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

  (三)不按规定期限组织节能验收的;

  (四)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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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1)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 (菁华3篇)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1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节约能源是本省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市场导向、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公众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节能计划和能源投资计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划、科技、财政、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对在节能及其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2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领导,部署、协调、服务、监督节能工作,推动能源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能源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择优选择能源投资项目,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鼓励开发利用天然气、洁净煤等清洁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能和可燃废弃物的综合开发利用,并加强能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第九条 鼓励、支持发展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业和产品;对高耗能的产业和产品,应当加快结构调整或者技术改造,降低能耗。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节能新技术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进行城市热力规划,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集中供冷,提高热电机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

  新建的开发区和有条件的城镇、住宅区,应当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范围内,除科研、生产特殊需要经节能、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外,不得分散新建锅炉,现有的锅炉应当限期淘汰。

  集中供热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保证正常、安全、可靠地供热。

  第十二条 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时,节能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其合理用能专题论证作出评价,达到规范要求的,依法审批的机关方可批准建设。设计、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产品。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冶炼、小电镀、小水泥、小造纸等技术落后、严重浪费能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责令限期关停或者转产。

  鼓励和引导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耗能、易污染的行业实行专业化生产。

  第十四条 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淘汰期内的耗能过高的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布推荐使用的用能设备和产品名录,限期淘汰国家公布的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十五条 兴建有较高技术和安全要求的农村能源利用工程,其技术方案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核;涉及行业管理的,应当严格遵守专业技术标准及相关的行业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对全省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并公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主要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指导、促进用能单位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对有关节能的技术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本省实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统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定期公布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状况。

  统计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互相配合,建立科学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能源信息的利用率。

  第十九条 节能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能源管理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和考核。

  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可以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设立节能监测机构或者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过国家或者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和省节能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定。

  第二十一条 节能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节能监测机构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测,被监测单位不得拒绝监测。受委托的节能监测机构不得向被监测单位收费,所需费用由委托的节能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用能单位因自身节能工作需要可以自行选择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及其服务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客观、公正地提供用能单位能耗的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不得强制提供服务、扩大服务项目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3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建锅炉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产品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计量认证擅自从事节能监测业务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节能监测资格擅自从事节能监测业务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监测单位拒绝监测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提供虚假的数据和分析报告或者强制提供服务、扩大服务项目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节能测试资格。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由节能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第四十四条外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节能监测机构行使。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2)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菁华3篇)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1

  第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国有、集体等单位投资控股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按照省人民*的规定执行。在省人民*作出规定之前,按照市人民*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所需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勘察招标:已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和建设用地手续,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二)设计招标:已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手续,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三)监理招标:全过程监理招标的,已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阶段监理招标的,已经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四)施工招标: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证、工程类别鉴定书,有满足施工和组织招标需要的技术资料;

  (五)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程设计已经完成,技术参数已经确定。

  第十一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分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在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不得出借、转让或者涂改资格证书,不得超范围承揽代理业务。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事项。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施工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

  (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三)建筑面积在三千*方米以上的;

  (四)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招标人可以来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技术性和专业性强,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超过六个的;

  (二)公开招标时,申请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个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的;

  (三)利用外国*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供贷款方要求进行邀请招标的;

  (四)本条例第 十四条规定以外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有关资料;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递交投标申请;

  (五)审查投标人资格并确定投标人;

  (六)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七)踏勘项目现场,招标文件答疑;

  (八)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九)编制并审定标底;

  (十)组建评标委员会;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

  (十二)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发承包合同。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交、修改及撤回,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原则和办法等;

  (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招标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五)按照工程类别确定收费标准;

  (六)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除前款规定外,属于勘察、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经济指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属于监理招标的,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技术规范、有关的图纸或者资料;属于建设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还应当包括工程综合说明和技术资料、特殊工程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 招标人在发出公告或者邀请书之前,应当将招标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对招标人的资格和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其中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特级和一级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少于四十五日,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机关审核同意,并在投标文件报送截止日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底,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的单位编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底,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以及招标文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鉴定的工程类别、取费标准,以及市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其调整文件进行编制。一个建设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2

  第二十五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与其技术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投标活动。

  第二十六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或者资格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施工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费许可证、安全资格证;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信用证书及质量、安全荣誉证书;

  (四)现有主要工程任务和同类项目工作业绩。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二十九条 投标文件应当内容齐全,表述清楚,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施工投标报价书须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专用章或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截止的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招标人签收保存。开标前招标人不得开启。

  第三十条 投标人需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变更、补充的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招标人签收保存。开标前招标人不得开启。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当向招际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其额度为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但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相互串通投标;

  (二)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竞争;

  (三)以他人的名义或者资质投标;

  (四)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六)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七)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3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被肢解工程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格认定承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其代理行为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出借、转让或者涂改资格证书,超范围承揽代理业务,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未实行公开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未在规定的地点、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未将招标文件、发承包合同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权收受、索取、变相索取财物的;

  (二)参与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的娱乐、宴请等活动的;

  (三)对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发承包合同不予审查备案的;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3)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 (菁华3篇)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1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坚持*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推动和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省、设区的市人民*每年向下一级人民*下达节能目标,并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同级*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养成良好节能*惯,提倡并推行节约型消费方式。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刊播节能公益性广告,宣传节能重要举措,加强对节能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节能的社会氛围。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确定的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依法委托其所属的节能机构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2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确定并发布全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以及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节能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五条 鼓励下列节能及综合利用能源措施:

  (一)推广余热、余气、沼气、余压、垃圾、生物质能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技术;

  (二)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及替代燃料油技术,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和经济合理替代汽油技术;

  (三)推广蓄冷、蓄热以及其他蓄能技术;

  (四)采用高效电动机、电机调速节电和电力电子节能技术、高效输变配电技术;

  (五)推广利用风能、太阳能、海洋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六)采用其他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多渠道地开展国际、国内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发展新型、高效的大中型沼气池,推广省柴灶、节煤灶,发展风能、太阳能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全文3

  第四十六条 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不按规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计划,开展能源审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点用能单位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不按规定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节能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使用节能专项资金的;

  (二)不按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节能监督、检查工作中有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4)

——节约能源倡议书10篇

全校教职员工、同学们: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且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当前我国资源短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能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教发[20xx]3号“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及培养合格人才、减少水电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1、认真学*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树立可持续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在全校形成节约能源光荣,浪费能源可耻的良好育人氛围。

  2、学校各级领导进一步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并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3、全校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节约能源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自觉养成节能好*惯。

  4、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水电节能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对责任区物管人员加强管理,使其在发现长明灯、长流水时能及时关闭处理,发现坏损的水电设备及时报修,对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批评和制止,减少公共场所水电浪费现象。

  5、所有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用电设备、电器在长时间离开时或下班后一定要关闭电源,杜绝电器待机状态,降低电耗和防止火灾隐患。

  6、加强各场所空调机的管理,应本着能不开就不开,能少开就少开的使用原则。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2摄氏度,并关闭门窗防止冷气或热气散失。应尽量避开用电高峰,减少开机时间,上班后晚开空调半小时,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杜绝无人房间或下班以后空调仍在运转的浪费现象。

  7、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室内照明灯。门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部位尽量减少开灯能耗。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

  8、洗车时应采用擦洗的方式,不要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车辆。绿化浇水要采取节水型的喷灌方式,控制好浇水时间和水量,不要大水漫灌。

  各位员工:

  当您在空调房专心工作而不被滚滚热浪侵袭时,当您在互联网上自由驰骋而不会与这个世界失去联系时,当您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将一个个工作任务完成时,您可能会为现代化的生活啧啧称赞,节约能源的倡议。新的技术、新的工艺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舒适,让我们的工作效率越来越高。但是,随着我们的身体舒适度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支持这些现代化工具运转的基本动力——能源,却也以几何倍数的速度飞速增长。

  能源危机时代已经到来,为了我们仍能拥有持续不断的能源,公司团委在此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员工树立节能意识,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为建立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1、让我们树立节约意识,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粮,倡议书《节约能源的倡议》。

  2、养成随手关灯、关机、关水龙头的*惯,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水停,杜绝灯长明、水长流现象,发现漏水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

  3、避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见到滴水的龙头,及时关闭;

  4、在计算机、复印机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复印时,如果是普通复印,请将复印机调到省墨状态,除有特殊要求外,最后是双面复印;

  5、在您离开工作台(10分钟以上)或是中午休息不用电脑时,请确保显示器关闭,显示器的亮度应调节为适中,显示器处于较高亮度不处于较低亮度会多消耗20%~40%的电能。如果您因为打印了一个文档将打印机开了一天,那么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再发生,不使用打印机的时候,应该关掉电源;

  6、空调温度的设定不低于26℃,室内、室外温差不要过大,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调节舒适度经,专家测算,每当空调温度升高一度,可降低耗电量约8%;

  7、在光线充足的时候,会议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等要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关闭照明电源或减少照明源数量。

  其实节能并不会耗费您的什么时间,完全是举手之劳,只需您稍稍留意一下自己的身边,养成良好的节能*惯,或许只是您的随手一关,就为我们增加了一笔巨大的能源财富。为了我们的工作运转良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马上加入到节约能源、美化世界的'行列中来吧!

全校教职员工、同学们: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且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当前我国资源短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能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教发[20xx]3号"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及培养合格人才、减少水电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1、认真学*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树立可持续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在全校形成节约能源光荣,浪费能源可耻的良好育人氛围。

  2、学校各级领导进一步重视节能工作,把节能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并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3、全校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节约能源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自觉养成节能好*惯。

  4、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水电节能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对责任区物管人员加强管理,使其在发现长明灯、长流水时能及时关闭处理,发现坏损的水电设备及时报修,对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批评和制止,减少公共场所水电浪费现象。

  5、所有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用电设备、电器在长时间离开时或下班后一定要关闭电源,杜绝电器待机状态,降低电耗和防止火灾隐患。

  6、加强各场所空调机的管理,应本着能不开就不开,能少开就少开的使用原则。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应不高于22摄氏度,并关闭门窗防止冷气或热气散失。应尽量避开用电高峰,减少开机时间,上班后晚开空调半小时,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杜绝无人房间或下班以后空调仍在运转的浪费现象。

  7、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室内照明灯。门厅、走廊、通道、卫生间等部位尽量减少开灯能耗。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

  8、洗车时应采用擦洗的方式,不要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车辆。绿化浇水要采取节水型的喷灌方式,控制好浇水时间和水量,不要大水漫灌。

全市各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

  为充分发挥全市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引领作用,传播绿色低碳生活,共建青山碧水蓝天,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山水城市、宜居城市、活力城市”建设,特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提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生态道德意识。

  浪费能源资源,透支的是先辈积累,预支的是后代储蓄。我们一定要有能源资源紧缺的危机和忧患意识,自觉树立节能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争当节能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争做节能工作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让节能减排、低碳出行、节俭生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一份社会责任,一种社会公德,努力形**人讲节约、处处见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觉养成节能低碳*惯。

  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低碳出行要实现“3510”的引领作用,即3公里步行、5公里骑车、10公里乘公交,让全市人民改变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体现健康活力宜居城市的本色。节俭生活要实现常态化,让全市人民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升油、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米开始,保持和延续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美德,推动全社会形成节俭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兰州蓝”发挥积极作用。

  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扎实开展好全国节能周、全国低碳日、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的宣传活动。将节能宣传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机结合,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法律法规及理念知识,推动绿色低碳生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我局将开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主题有奖征文等一系列活动,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校学生、社会公众踊跃参与。

  四、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办公照明设备和综合电效节能,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空调、采暖、锅炉、通风、电梯、热水等系统节能,能源资源计量仪表改造、能耗数据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废水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数据中心机房节能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有效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向科技要节约、向科技要效益,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让我们的家园永远保持碧水蓝天。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节俭是美德,低碳是品质,节能是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践行节能低碳生活,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绿色兰州贡献力量!

全国的中学生朋友们:

  大家好!

  自1831年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现发电的原理以来,在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电已经成了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

  你可知道,在那看似源源不断的电流背后,每建一座中等规模的发电厂,国家需要投入数亿元的资金;我国80%的电力来自火力发电厂,这不仅要消耗大量无法再生的煤炭资源,而且煤炭燃烧释放出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废气,又是空气污染的元凶,“温室效应”的罪魁祸首。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国各地用电量不断攀升,电力紧张已经成为阻挡国家前进脚步的沉重包袱。

  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应当从现在起树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观念,养成节约用电的好*惯。20__年宣传周的主题就是“节约用电,缓解瓶颈制约”。为此,我们__十所中学的全体师生向全国的中学生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学*电的知识,了解我国电力紧张的现状,探索火力发电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认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从身边开始,从自己做起,做好节约用电随手可做的十件小事:

  出门时随手关闭电源;阳光充足时不要开灯;使用浴霸或电热水器洗澡时动作要迅速,不边洗边玩;减少开关冰箱的次数,存取食品后尽快关闭冰箱门;尽量使用太阳能产品和节能灯泡等节能家电;不要无休止地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夏天空调温度不要设置得太低;减少发短信的次数,尽可能地少用电话聊天或问作业;每天18∶00至22∶00是用电高峰时段,尽量避开用电高峰使用空调、电加热器等高耗能家电;在家里装修时,建议爸爸妈妈安装双层玻璃,减少热(冷)量的损耗。

  三、争当节电宣传员和监督员,积极宣传节约用电的意义,看到浪费电的行为及时劝阻,让更多的人和我们一样懂得节电的重要性,共同节约电资源。

  全国的中学生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节约每一度电,减少一份污染,保存一份资源。

  水,是生命之源;电,是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年来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在倡导节约能源的活动,我国作为一个人均能源缺乏的发展*家,全民更应该加强节能意识。日前,我国*号召各地于6月12日至18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响应*号召,构建和谐校园,我校团委将于6月13日在益新食堂前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届时将招募节能志愿者,回收废旧电池,望全校师生踊跃参与,加入到节能的行列中来。

  炎炎夏日即将来临,节约我们身边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就是为国家的发展做贡献。我们倡议:

  一、争做节能节电标兵。积极带头,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

  倡导校园内各场所少开空调,积极开展“二十六度空调节能行动”。“少开一盏电灯”——自*教室光线充足时,做到能不用电尽量不用,人不多时,能少用电尽量少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龙头的良好*惯,树立长期节约用电、用水观念,提高节能意识。

  二、争做节约水电的宣传者。

  积极向家长向邻居向朋友宣传节约水电的意义和方法。建议身边的人一水多用,一灯多用,随时纠正他人浪费水电的`行为。在社会上,在学校里还要时时关注用水用电情况,经常提醒他人节约水电。

  让我们全校动员,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学*能源循环知识,认识节约能源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全社会依法用能和全社会节能促进机制的形成,全面建设和谐校园。

  我校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全校动员,共建节能型校园。”

  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减少待机能耗,节约使用电能

  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5)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作文 (菁华6篇)

  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我国水资源就不会缺乏了。

  国家地球熄灯日,是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六的20点30分到21点30分。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里,普普通通的一小时时间,我们却可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保护地球母亲做些节约节能事情。为地球熄灯1小时,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我奶奶在日常生活中也会节约节能。比如:洗衣机里洗完衣服排出的污水,奶奶就会把用盆子接起来,然后装进水桶里,用来洗拖把、冲厕所,还能用来浇花。奶奶常在我耳边唠叨,随手关灯,养成节约节能的好*惯。这样不但能节约资源,又还能省钱。一举二得,多好啊!

  这样好的*惯,我要向奶奶学*。从身边日常生活小事做起,总而言之,日常中大大小小的事,必须依靠能源。你节约一度电,我节约一滴水,这样才是节约节能的好方法。

  关于节约节能,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的决心。于是,我制定了下面关于节约节能的计划如下:第一点,首先家里要用节能型电器,省钱又节能环保。如:节能型空调,节能电灯。第二点,家用水要第二次循环利用起来,坚决不浪费,节约每一滴水。第三点,不要经常开关电视,电脑。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吧!保护环境,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一场节约节能的大计划吧!

  自从1832年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现发电的原理以来,在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电---已经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有了电,我们可以使用电灯、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有了电,城市的夜晚就会变得灯火通明,交通事故也在红绿灯的指挥下减少了。有了电,工厂的机器为我们织出了一件件漂亮的衣服。

  不过,根据科学家的探索发现,现在我们用于发电的各类原料,像煤炭、石油等都是有限的。终于有用完的那一天,到那个时候,电灯不能亮了,所有的家用电器都成了摆设,地球一片黑暗,就像真的到了“世界末日”一样。

  虽然,现在有很多科学家研究出了太阳能发电、水利发电和风力发电,但是还满足不了我们的需要,只是临时填补一下短缺。所以,我们大家要为了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地球,节约能源,从你、从我、从小事做起。每天我们应尽量减少开灯的次数和时间,应选用节能灯管;夏天,空调不要开得过低,温度应控制在25度,更不要开着空调,盖着被子睡觉;*时也要节约用水,洗手时用最快的速度洗完手,但千万不要忘记关闭水龙头呦;用洗衣服的水冲马桶;用淘米水浇花。为了减少对树木的砍伐,我们无论在学*还是在生活中都要养成节约用纸的好*惯。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为创建一个美丽的家园,还地球一个绿色,从今天开始---行动起来吧!

以前,我总是浪费纸,有的纸张还没写几个字就扔了。我想:反正用完了,妈妈还会再拿回来的。

  纸的原料是木头,从树苗长到大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我浪费这么多纸张,不是等于在浪费木材吗?我决定要节约纸张。现在,我的草稿纸上密密集集地写满了字,原来要用二、三张纸的我,今天只用了一张,节约就这么简单。

  我看到那些水资源贫乏的地方,那里的人很少洗澡,喝的水都是咸的,虽然我们这儿是鱼米之乡,不缺水用,但也要节约,因为我们的水也是有限的。以前,我洗手总把水龙头开得很大,还经常忘了关水龙头,这是多么大的浪费?现在我洗手,水声渐渐小了,走之前,总要看看有没有关水龙头。

  电,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发电要消耗大量煤炭、石油等有限资源,节电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没有节能意识之前,每天晚上,我都要求开灯睡觉,等我睡熟了,才允许妈妈关灯。现在想想,不禁感到非常羞愧,睡觉关灯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

  还有,为了我们头顶的天空湛蓝深远,为了脚下的大地绿草如茵,为了身边的湖水清澈透明,为了眼前的阳光灿烂如金……让我们一起加入到节能的行列中!

  自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现电的原理以来,电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有了它,我们可以使用电灯、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有了它,城市的夜晚就会变得灯火通明,交通事故也会减少很多。

  不过,根据科学家的研究,用于发电的各种能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最终会有用完的一天,即使是丰富的太阳能,在数亿年后也会耗尽。假如汽车熄了火,电灯不能亮了,电视没有了图像与声音,电脑成了摆设,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景象啊!简直就是世界末日了。但是,这种情景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虽然科学家不断寻找可以代替石油的能源,却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所以,人们应当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尤其是我国本身能源又有限。因此,必须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节约能源,从自己做起。主要方法有:

  一.养成随手关灯的*惯。

  二.洗澡时动作要迅速,不边洗边玩。

  三.减少开电冰箱的次数。

  四.夏天空调的温度不要调得太低。

  五.不要无休止的.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

  总之,我们应当力求俭朴,减少任何不必要的浪费,这才能最有效地节约能源。

  在地球这个大家园里,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位置的资源。

  生活中,常常有剩的饭菜、果皮、菜叶等生活垃圾,这些垃圾一般会被倒掉,然而,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会发现,垃圾也有用,剩饭菜可以变成绿色肥料。像这样的还有很多,如果我们能够想办法,都可以变废为宝。

  我们用的本子、书都是用什么做的呢?是树木和秸杆。饭店里的筷子,也是用树木做的。现在的`树木正在慢慢减少,我们做为小学生,也要珍惜资源。

  生活中有很多例子。例如:我们学过的《绿色记事本》一课,其中绿色记事本是用再生纸制造的,原料是废纸和垃圾,因而不用耗费大量木材——也就意味着不必砍宝贵的树木。还有小当娜设计了一种煮鸡蛋的新方法:将鸡蛋放入少量冷水里,水一开即切断电源,而利用佘热是完全可以把鸡蛋煮熟的。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生活中无处不存在着垃圾,但垃圾也是宝。如果你把它放对地方,就能发挥它的作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只要你留心,就会观察到。

  节约资源,从我做起。让我们加油吧!一起迎接灿烂的明天。

  自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现电的原理以来,电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有了它,我们可以使用电灯、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有了它,城市的夜晚就会变得灯火通明,交通事故也会减少很多。

  不过,根据科学家的研究,用于发电的各种能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最终会有用完的一天,即使是丰富的太阳能,在数亿年后也会耗尽。假如汽车熄了火,电灯不能亮了,电视没有了图像与声音,电脑成了摆设,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景象啊!简直就是世界末日了。但是,这种情景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虽然科学家不断寻找可以代替石油的能源,却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所以,人们应当尽量减少能源的消耗,尤其是我国本身能源又有限。因此,必须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节约能源,从自己做起。主要方法有:

  一.养成随手关灯的*惯。

  二.洗澡时动作要迅速,不边洗边玩。

  三.减少开电冰箱的次数。

  四.夏天空调的温度不要调得太低。

  五.不要无休止的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

  总之,我们应当力求俭朴,减少任何不必要的浪费,这才能最有效地节约能源。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6)

——节约能源作文 (菁华6篇)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泉州惠安县崇武中心小学501班水龙头不停地流出清澈的自来水,用水的人却不知去向;开着电灯,电视,房间里却空无一人;饭桌上剩菜剩饭随处可见,人们却无动于衷……对于这些浪费资源的现象,我们有把它们放在心上过吗?答案是没有。人们常说,节约能源,这倒不假,其实我们身边能源就有好多呢!比如风力、水能、太阳能、电能、纸张什么的。

  那它们又怎么节约呢?哈哈!听我娓娓道来吧!首先来讲水能,我们可以洗过脸的水用来洗脚,洗过脚的水用来冲厕所,淘过米的水用来洗菜……总之,数不甚数啦!其次再是比较熟悉的电能了。如果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另外的房间又没有其他人,就要把其他房间的灯关掉,如果离开了房间,记得随手关灯。还有,电视电脑不用了要关电源哦!最后就是要做到节约用纸。没有使用过的纸,当然不能把它扔掉,因为这张纸可以用来干许多事情。

  比如可以用来演算数学计算题,还可以用来写作文草稿,也可以用来记英语单词……用完的本子,我们也可以把它当演算本,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个本子所用的纸啦!总而言之,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就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节约能源,记住,从身边的小事作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同学们,让我们形成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的*惯。为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善待我们的资源,我们应该出一份力量。

  现在的地球,都是黄色,绿色大量减少,这是怎么了?

  原来这是因为人们大量的砍伐树木,这不仅让鸟儿没了家,还造成了崩塌、洪水等。没有了树,我们的地球就好像少了一根支撑的'梁柱。你知道吗?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金属污染物。由废旧电池所产生的污染,危害作用是缓慢的也是深远的。当它们和普通的家庭垃圾混合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慢慢发生化学反应,释放出有毒物质,这些有毒物质焚烧时会污染大气,渗入地下时污染地下水或江河湖泊;一旦进入土壤水源,将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损害人的健康。

  以前小河清澈见底,能看见小鱼,现在工厂为了提高效率,竟把小河当成了排放污水的好地方,小河被污水弄得肮脏不堪,过路的行人都飞快的离开。节约用水是在保护我们的环境,就是节约资源。我们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环境,最简单易行的就是从自己做起,注意节约用水,如:用完水笼头后随时关掉水笼头;把洗菜的水用来浇花、涮拖把、冲厕所。幸亏现在人们都领悟到了地球以被污染,大家都已经行动起来了,我希望那些没行动起来的人们,都弯一下腰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丽,整洁!

  让明天的地球更加美丽、坚强、可爱!

  假期中我学到了快乐星球的老顽童爷爷派艾克和艾雪到地球上去学*节约能源的方法。

  他们首先来到了学校里,通过学*,知道了能源是来自于大自然,是给人类的最宝贵的礼物。人类是离不开能源的,比如:树、水、煤、石油………

  树给我们新鲜的空气,还可以造纸,打家具等。水就更不用说了,它的用途可太大了。水可以发电、农作物的成长也需要水,小动物、小树苗和人类都离不开水。煤炭是大工厂主要的燃料、还能取暖。石油是汽车、机动车的主要燃料。它们都是人类生活中缺一不可的东西。

  因为科技发达了,人们都喜欢使用科技产品,如:电脑、冰箱、空调、电视机……每件科技产品都必须用到能源,任何东西都是有限的,能源消耗又特别地快,艾克艾雪希望和更多的人一起来节约能源。

  艾克告诉小胖子:“天不是太热的时候,要尽量少开电风扇,多流点汗,可以达到减肥的效果啊!如果真的到了大热天,空调的温度也不能开得太低,只能调到合适的温度噢!”

  艾雪对丁丁说:“丁丁,天气还不算冷的时候,你可别老开电热丁来取暖噢!经常锻炼身体,就不会总怕冷了呀!”

  艾克艾雪又回到家里,看到客厅里的电脑还在一闪一闪,电视机里还在播放着连续剧,可是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都上哪去了呢,他把电脑和电视机一一地关掉了。电脑和电视机处于待机状态时,也会耗电的,只有拔掉电源才是真正的省电节约能源。

  艾雪来到了洗手间里洗手,可是发现水龙头上还在滴滴搭搭地漏水,准是刚才艾克没有关紧水龙头吧!一定要提醒他下次不能再浪费水了。

  接着,艾克艾雪一起关闭了家里的电灯,准备去楼下玩。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们已经养成了好*惯,不仅注意节约用电,而且还要注意用电安全。他们知道不能摇晃电线杆和电线,不能在高压电旁放风筝,不能用手摸电源,要不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浪费更大的电力。

  他们边走边唱:“节约能源,从小事做起,从小朋友做起。节约能源,你我他,能源多多笑哈哈!”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常听人们说:“浪费可耻,节约光荣。”不错,因为地球上不是每种能源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水资源等,如果没有了这些资源,后果会很严重,而且会对人类造成很大的威胁。

  据我所知,地球上的水资源并不是特别充足。地球储水总量13.7亿立方公里,而淡水却只占其中的2.5%,淡水的'68.7%又封存于两极和高山永久性积雪之中,而地球上只有不到1%的可利用淡水。可想而知,地球上仅有不到1%的可利用淡水,那么我们*的淡水资源又占其中的多少呢?不用说,地球上有这么多的国家,而我们*的淡水资源可能只占其中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

  同学们,行动起来。地球上的水都这么少,而我们*的淡水资源简直更是微不足道了,既然我们*就只有这么一点淡水资源,那岂不是更要节约了吗?只要从小事做起。

  比如用淘米的水洗菜,洗菜后还可以用来擦地板,然后用来冲厕所。洗手时最好用一个盆子打水,免得流走浪费了,手洗干净了用剩下的水洗脚,然后用其余的水浇浇花或拖拖地板。还有就是无论在任何地方如果发现水龙头没关紧,都要把水龙头关紧了才走。发现有人浪费水或有意污染水,应该立刻前去阻止或给予劝告。最重要的是——不能浪费“一滴水”,如果全世界每人每天浪费一滴水,那地球该要损失多少水呀!

  我此时想对全国人民说:“节约能源,从小事做起!”我深深地知道,如果我们浪费或污染水,水不但会很难过,而且还会伤心地哭泣,我更了解,当它哭哑嗓子的那一天,就是人类即将灭绝的日子---“世界末日”……

  今天上午,我和弟弟去公园玩耍,在路上听到一個人在高声叫卖:“卖羊肉串啦!新疆羊肉串!“姐姐,我想吃羊肉串!”我见弟弟很馋,就买了几串给他。一转眼,弟弟就把羊肉串消灭光了,他偷偷把小竹棍扔在了地上,可他怎么能逃脱我的“火眼金睛”呢?“你怎么能乱扔垃圾呢?”“啊,几根小竹棍有什么关系?”弟弟不服气地说。“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样,那将到处有垃圾,到处是污水,我们怎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听完,弟弟惭愧地低下了头。他赶紧跑回去捡起小竹棍扔到路边的垃圾桶里。

  下午,我和妈妈外出回家,远处就听见了流水的声音,当我们走*一看,我家旁边的那条排水沟正流淌着大量清澈的水,我心想:这是谁家忘关水门了?这么多清澈的水,是有很多用处的。如:水可以洗碗,洗衣服,也还可以浇地等等。为什么要白自浪费掉呢?在我们浪费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还有许多地方的人喝不上水呢?回家后,妈妈向有关部门打了电话反映了这儿的情况。

  这两件事虽然是*凡的小事,但对我的触动很大。所以我呼吁: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吧!

  现在处处讲究节能,节能已成了时髦。我家就有两个典型的节能产品,我叫它们为“节能急先锋”。

  这两位“急先锋”其实是两样普通的日常用品,分别是“不用电池的手电筒和不用订书钉的订书机”。

  先说说一号急先锋吧,这个手电筒的外形是一只小猪,全身粉嘟嘟的,两个向前猪鼻子被夸张化地加长,而电灯泡就在这鼻子中,四只又粗又短的小腿是它放于桌上的支架。由于有两个灯泡,它的光线非常强……对了,既然这样,那它的电是从哪来的呢?不要担心,早就有人想好了:在这只小猪的右边有个可以向内推的手摇柄,只要推动它就会使电灯泡发光。这个手电筒的左边有两个开关,第一个是开启开关,只要打开它,它就能像正常的手电筒一样发光了。而如果想为它充电,就只要把第二个开关闭合,这时在摇动手摇柄时就只有充电功能了。

  好了,让我再介绍一下二号先锋吧,他已经等不及了。

  每个第一次看到它的人,心中都会有个疑问:这真的是订书机吗?的确,它那底部**、上大下小的圆锥形身子怎么看都不是订书机,而更像是一座倒立着的、塔顶被磨*的三层宝塔,绝不像个订书机。更奇怪的是:没订书钉要怎么订书呢?那就让我们一起试试吧。

  答案揭晓了,这个订书机先把纸戳破,接着在旁边打一个洞,然后将分离出来的纸条塞进洞中……这可是个技术活,具体原理我却弄不清楚。

  “不让牛吃草,牛还能一直跑”。真希望所有的日常用品都可以象这俩小家伙一样,那就不会能源危机了。


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 (菁华3篇)(扩展7)

——山东淄博市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新政策解读 (菁华3篇)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主导、市场运作、持续发展、统筹规划、注重衔接的原则,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省 统一规定实行省级统筹、商业保险机构运作的管理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要协同互补,切实减轻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一)保障对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当年度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当年度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二) 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 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按照省统一规定执行。

  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32元标准筹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个人不缴费。

  2015 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 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 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以后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补偿政策根据省统一规定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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