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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整通知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工作调整通知1

各部(室)、xx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xx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xx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工作调整通知2

各部门:

  根据总经办通知安排,自20xx年5月2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夏令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特此通知,望各部门切实执行!

工作调整通知3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星期三)起,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不变;

  2、下班时间由17:00时调整至16:30时;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综合部

  xxx年十月十二日

工作调整通知4

各部委、分公司、科室、分店:

  为给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规范企业员工作息时间标准,改进员工作息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的工作情绪,让员工真正体会到工作就是快乐,实现时间更替标准化,特制定时间规定如下:

  一、营业时间

  周日至周四8:00—21:00

  周五至周六8:00—21:30

  除大型节假日,仲秋、国庆、圣诞、元旦、春节、五一、店庆外,其余时间周一至周日均参加正常上班制度执行。

  二、集团行政班

  8:00 —12:00 14:30—18:30 19:30—21:30

  三、保卫科

  早班7:00 —13:00

  晚班13:00—22:00

  夜班20:00—次日8:00

  行政班:同大厦时间

  不下班:白班连带夜间值班,早8:00前打一次卡

  四、迪联物流园上下班时间表

  早晨8:00—12:00

  下午14:30—18:30

  晚上19:30—20:30

  生鲜配送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五、农场

  早6:30—11:00午14:30—19:00

  六、家电:

  大班8:00—12:00 14:30—17:30

  小班8:00—10:30 12:00—17:30

  七、汽车城:

  早:8:00 —12:00午:14:30 —19:00

  八、贵宾楼:

  具体上下班时间按行业标准执行。

  本规范与20xx年5月1号起执行(夏季作息交换时间:5月1日—10月6日),望集团全体干部员工严格遵守本规定。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调整通知5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

  上班打卡时间:7:30――8:30

  下班打卡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上班打卡时间:14:00――15:15

  下班打卡时间:17:50――19:00

  注:

  1、每周一晚上安排1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

  2、场部大院大门23:00关闭,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允许停放。

  3、各管理区、单位参照此表执行。

工作调整通知6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调整本公司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自20xx年11月1日起,上下班时间调整为:

  办公室及后勤: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生产车间: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7:30

  2、各部门员工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考勤、值班、值日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综合办

  20xx年10月31日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阅读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1)

——工作调整通知 (菁华5篇)

工作调整通知1

先生/女士:

  鉴于你xxxx,现公司决定调整你的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为xxx,同时你调整后的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为xxx元/月。请你在收到此通知后 日内与原部门办理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续,并到新的岗位报到,你的工资将在下月发薪时开始调整。

  特此通知

  深圳市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工作调整通知2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

  上班打卡时间:7:30――8:30

  下班打卡时间:11:30――12:30

  下午上班时间:15:00――18:00

  上班打卡时间:14:00――15:15

  下班打卡时间:17:50――19:00

  注:

  1、每周一晚上安排1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

  2、场部大院大门23:00关闭,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允许停放。

  3、各管理区、单位参照此表执行。

××××××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调整通知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公委〔20xx〕3号)等规定,现就20xx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自20xx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xx年月*均工资调整为20xx年月*均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xx年在本单位的月*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xx〕5号)有关“控高保低”规定,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xx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21980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20xx年当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单位亏损严重的,可申请低于12%比例缴存,申请期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恢复至12%。申请降比应提供以下资料: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职工*或全体职工大会同意降比缴存的会议决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四、办理方法

  为提高办理效率,已申领公积金网银盾的单位,在网上办理年度调整。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在中心网站上开通“网上对账”功能,登陆后在“查询”功能处下载本单位年度调整表,填报后打印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数据(U盘拷贝)就*选择办事网点办理。

  五、其他事项

  1.20xx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xx年7月起执行。

  2.单位在7月20日后办理年度调整的,另需办理补缴手续。其中,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通过“批量少缴补缴”功能申报;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至办事网点柜面申报。

  3.办理年度调整时,职工身份信息有误的.,单位应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同时办理职工身份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4.主城区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同步调整。

  5.未按规定办理年度调整造成职工未足额缴存的,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通知涉及表单均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6月8日

  附件:

  杭州公积金办理网点:

  1. 主城区

  (1)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之家三楼;

  (2)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

  (4)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上城区**路17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5)杭州银行春晖支行:下城区潮王路42-4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6)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拱墅区湖墅南路459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7)杭州银行城北支行:拱墅区登云路266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8)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江干区新塘路15-1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9)杭州银行城东支行:江干区天城路68号万事利科技大厦(不受理降比申请);

  (10)杭州银行滨江支行:滨江区滨盛路钱龙大厦一楼(不受理降比申请);

  (11)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滨江区江南大道4328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12)杭州银行大江东支行:义蓬街道义蓬中路550号(不受理降比申请)。

  2. 萧山区

  市心北路880号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农业大厦)二楼C区。

  3. 余杭区

  (1)临*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楼;

  (2)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组团市民之家;

  (3)瓶窑镇前程路20号瓶窑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4. 富阳区

  体育馆路471号行政中心三楼。

  5. 临安市

  锦城街道城中街790号。

  6. 桐庐县

  (1)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分水镇院士路98号分水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7. 建德市

  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12号万宇大厦四楼。

  8. 淳安县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89号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12329-1

工作调整通知4

______全体家人 :

  随着秋冬季的来临,公司考虑到大家上下班的方便及安全,决定自20___年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具体上下班时间调整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医院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医院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医院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工作调整通知5

驻中心各部门窗口、各有关单位,中心管委会各科(所、站):

  一、根据《泉州市办公室关于20xx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xx〕50号)精神,中心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

  XXX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xx年5月24日.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2)

——电价调整通知10篇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26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销售电价*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钱。为进一步促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适当拉大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工商业电价的差价,粤东西北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珠三角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2.93分/千瓦时。各地各用户调价后的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待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根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xxx]5号)精神,云浮市属于粤北山区市,为改善云浮市发展环境,促进云浮市进一步发展,同意云浮市执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标准。

  三、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63.32分/千瓦时,广州、江门和茂名市的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50.81分/千瓦时,化肥(含小氮肥)和氯碱电价政策的其余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各市电价中已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中山市小榄镇等地区的关口(趸售)电价另行制定。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12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执行。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122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燃煤机组和其他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和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的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电价详见附件1.对附件1所列电厂以外的地方燃煤机组,其上网电价也按上述标准调整。各地物价局公布其调整前后的上网电价,并抄报我局备案。

  二、为解决部分低电价电厂的经营困难,在煤电联动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上网电价,有关困难电厂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2.

  三、提高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未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3.82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5.32分/千瓦时。

  四、xxx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无故未正常运行,我局将取消其脱硫电价。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7月1日起执行。

  xxxx年七月五日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市人民*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均每千瓦时下调0.45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稳执行到位。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

  经省*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化肥优惠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xxx]748号)相关要求,取消化肥优惠电价。

  二、降低部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59元降低至0.60元;部分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降至我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水*。详见附件一。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并入高峰时段,电价系数按高峰系数1.57执行,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表详见附件三。

  四、化肥优惠电价全部取消自xxx年4月20日起执行,其余价格自x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依法查处电价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河南省统调电厂上网电价表

  2、河南省地方电厂上网电价表

  3、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4、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xx】954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的收取。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15元,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07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电能表预置电价规则的改变,如果您是持卡购电客户,建议您在看到通知后,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辖营业网点通过购电写卡的方式更改购电卡的电价参数为您节省电费。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林浩*电分局的信任与支持,我局全体职工也将继续同心协力,积极进取,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而不懈努力!

  关于此次电价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尊敬的溢盈物业小区全体业户: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上述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

  参考电费调整后的价格,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物业小区为合表用户单位),本物业小区将全体业户的电费电价进行统一调整,自20xx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77元/千瓦时,调整为0.81元/千瓦时,以后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核收。

  希望广大业户按照管理处的通知,积极配合小区的电费收取工作,按照新的电费标准及时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处:852045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监局,江苏、浙江、福建电监办,华东电网公司:

  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有关省(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2分钱、江苏省2.5分钱、浙江省2.5分钱、安徽省1.8分钱、福建省2.74分钱。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对电价水*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见附件一。福建省经营困难的龙岩坑口、漳*、永安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华东电网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销电量基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862元。

  (三)“皖电东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送江苏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阳城送江苏输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5分钱。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江苏省、安徽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2分钱、1.8分钱。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见附件一。

  三、开展脱硝电价试点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xx]7号)有关规定,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五、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一)有关省(市)销售电价*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3.5分钱、江苏省3.54分钱、浙江省3.4分钱、安徽省2.4分钱、福建省3.5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二至附件

  六。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我委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3)

——夏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6篇

  院属各处、室、部:

  从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特此通知

  集团各部门:

  根据宿迁市*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公司决定,从2017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上午为8:00—11:30,下午为2:30—18:00。

  在夏季高温期间,请各部门遵照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各镇人民*,社管中心,区直各单位:

  接滁州市应急办《转发省*总值班室<关于今年夏季作息时间不作调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今年夏季作息时间不作调整,下午工作时间各镇、社管中心仍为14:30至17:30,区直各单位仍为14:00至17:30。

  特此通知。

各部委、分公司、科室、分店:

  为给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规范企业员工作息时间标准,改进员工作息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的工作情绪,让员工真正体会到工作就是快乐,实现时间更替标准化,特制定时间规定如下:

  一、营业时间

  周日至周四 8:00—21:00

  周五至周六 8:00—21:30

  除大型节假日,仲秋、国庆、圣诞、元旦、春节、五一、店庆外,其余时间周一至周日均参加正常上班制度执行。

  二、集团行政班

  8:00 —12:00 14:30—18:30 19:30—21:30

  三、保卫科

  早班 7:00 —13:00

  晚班 13:00—22:00

  夜班 20:00—次日8:00

  行政班:同大厦时间

  不下班:白班连带夜间值班,早8:00前打一次卡

  四、迪联物流园上下班时间表

  早晨 8:00—12:00

  下午14:30—18:30

  晚上19:30—20:30

  生鲜配送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五、农场

  早 6:30—11:00 午14:30—19:00

  六、家电:大班 8:00—12:00 14:30—17:30

  小班 8:00—10:30 12:00—17:30

  七、汽车城:早:8:00 —12:00 午:14:30 —19:00

  八、贵宾楼、凌云美:具体上下班时间按行业标准执行。

  本规范与2017年5月1号起执行(夏季作息交换时间:5月1日—10月6日),望集团全体干部员工严格遵守本规定。

各分公司、项目经理:

  您好。自5月4日起,公司实行如下作息时间,请各分公司、各位项目经理根据调整后的工作时间安排好相关工作。

  早上: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我司员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从xxx年5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时间表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请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上述夏季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4)

——电价调整通知 (菁选6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收到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xx〕9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湖北省决定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提高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将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公司所属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将上调约0.018元每千瓦时。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月x日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105 号)、《xx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1号)和《xx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344号)精神,为合理疏导电价矛盾,决定适当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执行两部制电价。现就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电价通知如下:

  一、物业小区用电价格

  (一)居民生活、经营场所等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中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小区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商业部分的经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抽水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商业写字楼用电价格

  规划报建、用电报装且实际用途为商业写字楼的,其照明、电梯、消防、抽水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三、党政军机关、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公共路灯、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82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027元/千瓦时(1KV以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抽水用电价格为:0.831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417元/千瓦时(1KV以下);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本通知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东电监局,江苏、浙江、福建电监办,华东电网公司:

  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有关省(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2分钱、江苏省2.5分钱、浙江省2.5分钱、安徽省1.8分钱、福建省2.74分钱。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对电价水*偏低、经营困难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多调,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见附件一。福建省经营困难的龙岩坑口、漳*、永安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华东电网公司联络线口子统销电量基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862元。

  (三)“皖电东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送江苏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阳城送江苏输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5分钱。

  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江苏省、安徽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2分钱、1.8分钱。有关发电企业具体电价水*见附件一。

  三、开展脱硝电价试点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xx]7号)有关规定,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五、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一)有关省(市)销售电价*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上海市3.5分钱、江苏省3.54分钱、浙江省3.4分钱、安徽省2.4分钱、福建省3.5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二至附件

  六。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我委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结构。同意上海市将铁合金、电石、烧碱用电和离子膜烧碱用电合并为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类别;浙江省将非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福建省将氯碱生产和电石、农药生产用电类别进行合并。适当提高上海、江苏、安徽省(市)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的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同意上海市适当拉大季节性电价差价;江苏省将除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安徽省暂停执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适当

  调整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高峰时段电价在*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5%,其中7-9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5%。

  六、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本次电价调整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三)各地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力用户用电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一、华东电网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略)

  二、上海市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三、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四、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五、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六、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略)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xx】954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的收取。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15元,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07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电能表预置电价规则的改变,如果您是持卡购电客户,建议您在看到通知后,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辖营业网点通过购电写卡的方式更改购电卡的电价参数为您节省电费。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林浩*电分局的`信任与支持,我局全体职工也将继续同心协力,积极进取,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而不懈努力!

  关于此次电价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粤价(20xx)245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xx年6月15日 起调整电价。


工作调整通知6篇(扩展5)

——人员调整通知 (菁华5篇)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出国留学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明确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含本科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原工作单位应加强与他们的联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他们回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对于因某种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予以调整。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二、要求调整工作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可根据国家建设的急需,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亟待开发建设的边远、艰苦地区去工作;也可以应聘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或直接到国际组织和我国驻外公司工作;或者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创办独立的研究机构,技术开发和咨询公司或技工贸一体的企业公司。

  三、对于调整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四、各单位对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留学人员,只要专业对口,工作需要,可根据《*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不受地区、行业限制予以接收,需要追加编制、劳动工资计划、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允许其配偶随调,未成年子女随迁。

  五、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均可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向国内有关人事(科技干部)部门提出调整工作单位的申请,并填写《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登记表》。留学人员与国内有关单位可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接收单位。并由接收单位填写《申请接收留学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域内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负责办理。跨省市、跨部门的调整,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和原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协商办理;发生争议的,由留学人员接收单位所在省市(部门)人事(科技干部)厅(局)报人事部协调、审批。

  七、经人事部审核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由人事部办理调整手续。有关单位应在接到人事部调整工作通知的一个月内,将被调整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接收单位。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出国护照办理恢复户口、粮食关系及户口、粮食关系迁移手续。接收单位所在地区*、粮食部门凭人事部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调整通知》和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件,办理落户、粮食供应手续。

  八、留学人员随调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其工作单位应由本人联系落实,留学人员接收单位积极协助。

  九、留学人员调整工作单位后,其工资标准及工龄计算,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事(科技干部)厅(局),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办法。

  十一、本通知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将有280余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此次调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人员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按照略高于全省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企业*均增幅略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均增幅的原则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延续了历年企业调整基本养老金做法,体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xx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对按照省*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改为执行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政策,更好的体现公*性。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干部,有关政策仍按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的原则执行。

  根据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xx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xx〕3号)文件要求,经省*同意,现就20xx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xx〕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xx〕3号和冀劳社办〔20xx〕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均养老金水*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均养老金水*。

  4、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力争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采取措施,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的调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调整。

  我省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厦门市,下同)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6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下发的《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本次调整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了解,本次我省各地调整的标准并不完全相同。按照《通知》,本次调整的月增加标准由4部分构成:定额均等增加部分,每人月均增加62元;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福州市每人月均增加35元;与个人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调整增加;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退职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通知》明确,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集体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员,1990年底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可以按照每年1.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本条规定仅适用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及其他待遇问题。对于1990年底前已经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重复计发。

  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又讯省*昨日发布《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于20xx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部分群体(不含厦门市,下同)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通知》,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xx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对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干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0xx元的,补齐至20xx元后,再参加20xx年基本养老金调整。

  《通知》明确,以上增发对象均不包括统筹企业中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

xxxxxxxx:

  经招聘(或推荐)和考评,现调xxxxxxxx部门(xxxxxxxx科或车间)【人名】同志到xxxxxxxx部门(xxxxxx科或车间)工作。并于20xx年xx月xxxx日及时完成工作交接,到新部门报到。

  若因本人原因影响工作,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调出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xxxxxx

  调入部门负责人请在员工报到后,签字交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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