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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书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听证申请书1

  申请人:大理市XX饮料厂

  法定代表人:杨X X

  电话:138872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申请人:杨X X

  20xx年06月15日

听证申请书2

  申请人:**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代理人:*** **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卫医罚告[20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在此次**区卫生监督所调查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监督所的工作,该所查核了申请人涉嫌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申请人确有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但均没有主观违法意愿。

  (一)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系周边极个别患者确有实际诊疗需要和紧迫性,请求当值医生为其诊疗。申请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一定切实加强诊疗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被查处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物品系申请人以前的医务人员遗留,我站未能及时销毁该类物品。

  (三)该人员系申请人的试用人员,并不是正式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期间还多次参加考试,实际诊疗时间极少。但是申请人存在人员管理疏忽之责,试用前,仅口头询问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未认真核对相关证书证件,今后一定会严格把好医务人员入口关。

  申请人对贵单位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法律条款无异议,恳请**区卫生局从宽从轻处罚申请人的.行为,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区卫生局

  申请人:**社区卫生服务站

  20xx年一月二十四日

听证申请书3

  一. 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xx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xx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听证申请书4

申请人:xx市XX饮料厂

  法定代表人:杨 X X

  电话:138872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杨 X X

  20xx年06月15日、

听证申请书5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再审申请人刘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刘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案听证。接受委托后,我详细了解了案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刚才又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询问、双方发问,应当说,本案的主要事实已经查明,除再审申请书中所述意见之外,现发表如下听证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20xx年12月21日签订的第二份协议在第三条中约定:“如果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我本人协助办理。”该假设的前提是第二条的约定,即刘某某放弃优先赎回权,王某某取得了诉争房屋产权并可以自行转让。该条并非表明刘某某决意一定要将房屋过户转让给王某某,刘某某女儿刘某与王某某所办理的房屋交接,不能当然、唯一、排他地推定为房屋所有权交接,本案中诉争房产客观上无法办理登记,只能理解为房屋占有使用权的交接。

  二、即使20xx年签订的第一份协议有效,协议成立不久,通过刘某某便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王某某12万元,作为对欠款的清偿,王某某也接受了该12万元,由此,双方以现金交付的实际行为对第一份协议做了实质变更,第一份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在第二份协议中,双方对诉争房屋重新作价,应当视为对第一份协议做了书面变更,第一份协议相关条款失效。

  三、从第一份协议签订,到以实行交付现金的形式清偿欠款,再到王某某采取胁迫拘禁的方式迫使刘某某签订可撤销的协议,一系列事实行为表明,刘某某根本不愿将诉争房屋转让产权抵债给王某某,签订的协议不是刘某某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刘某某在二审诉讼笔录中所说的抵债,不能想当然地理解为转让房屋所有权给王某某。刘某某在一审诉讼中已经提出请求撤销和确认无效,应予支持。

  四、*机关第二次讯问王某某的笔录第五页载明,王某某用手打刘某某的脸有十几个耳光,打人时雇用的两个打手在场,也对刘某某实施了残暴殴打,致使刘某某吓坏了(此一事实从刘某某报案、*机关所做的伤情鉴定以及*机关到上海对车号为皖K56171司机的取证等各个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获得确认)。刘某某自由精神防线彻底垮掉后,王某某指使两个打手将刘某某从上海拘禁到洛阳东方宾馆,打手张某某执笔,打手韩某做中间人,王某某逼迫刘某某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在到某某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时,被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刘某某,面对着在场的王某某和两个凶神恶煞的打手(见伤情鉴定书和*机关第二次讯问王某某笔录第八页),焉何敢不办理公证?张某某是一个无家无业的地痞无赖,这在某某县城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从上海拘禁刘某某回来后,王某某不给张保仓分钱,张某某遂给王某某发恐吓短信有两页纸之多,砸坏王某某门窗、车辆,对王某某及其爱人焦卫东进行人身威胁,此一事实从王某某向某某县*局新城派出所报案和派出所对张某某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卷宗材料中便可知晓。在如此诸多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胁迫刘某某的情况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第二份协议有效,有失严谨、审慎。20xx年12月份某某县*所做的“不予批捕”决定,不能证明王某某等三人没有涉嫌非法拘禁,不能证明某某县*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错误,取保候审和逮捕适用不同的证据标准。

  五、本案诉争房产早已于王某某提起一审诉讼前被某某县人民法院保全查封,用于赵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案和张某某诉刘某某借款纠纷案的债权执行担保,保全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xx)新法执字第226—1号和(20xx)新法执字第115—1号。在诉争房产全部用于上述案件债权执行担保的情况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置前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于不顾,在后案中判决诉争房产归王某某所有,并要求办理客观上无法办理的过户登记,这种重复处分、前后矛盾的做法有失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当事人刘某某和王某某签订的房产抵债处分协议,在未被人民法院确认效力之前,没有赋予国家意志力之前,不能对抗代表国家意志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

  谢谢!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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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书 (菁华5篇)(扩展1)

——听证申请书6篇

听证申请书1

  申请人:大理市XX饮料厂

  法定代表人:杨X X

  电话:138872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申请人:杨X X

  20xx年06月15日

听证申请书2

  一. 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xx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xx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听证申请书3

  申请人:重庆xxx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39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9日,申请人按照《废品出售合同》的约定派遣车辆对AA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下简称:AA公司)仓库内的货物进行装运,死者唐某某在整理堆码过程中,不慎从装运车上跌至地面,虽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均严格按照《格力公司外来人员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基于叉车工作属于特殊的工种,且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持证要求,故货物的`装卸及人员派遣均由AA公司安排,现场由AA公司的库管人员和安保人员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和监管。除安排司机前往车间运货外,申请人无权也没有派人进入现场管理和监督;同时,在装货前申请人也如实告知了装运工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他们配备了相应的安全保险带,但因AA公司工作现场无高空安全固定支架而无法使用;因此,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安全教育和防护注意义务。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故,请求贵局拟以(九)安监管听告字[20xx]执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26日

听证申请书4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0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外)。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 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XXXXX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5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济环听告字[20xx]第j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月日,贵局已基于同一事实对申请人作出了责令三日内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后申请人高度重视并根据贵局要求积极进行整改,但贵局给予的限期治理期限过短,客观上无法完成设备改造。鉴于该锅炉主要用于单位家属区和办公区冬季取暖,在20xx年经技术改造后排放依然不达标,申请人已作出决定在本取暖季(3月15日)结束后停用并拆除十吨锅炉,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气炉,并已就燃气炉的采购事宜进行了着手准备。

  在整个事件中,申请人已经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贵局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但因该十吨锅炉的设备改造涉及到几百个家庭的冬季供暖问题,因贵局给予的整改期限只有三天,申请人客观上无法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技术改造或拆除,因此,申请人在客观上根本无法完成贵局的三日内限期整改要求。

  现贵局依据上述事实对申请人送达济环听告字[20xx]第j0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再次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该行政处罚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请求贵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此致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6

  请打开“材料”查证,“学*材料”到底是在“宣扬会道门的‘三期末劫’”还是在批判和抵制,是与非、黑与白决不能混淆!

  “学*材料”中,本来就有对“三期末劫悟真子”的批判和抵制专写内容,从中足见对其影响的重视程度,对其影响抵制的坚决有力,这才是学*材料对“会道门三期末劫”的真事实,何其还能有“宣扬会道门三期末劫”的可能之在呢!

  我们决不是迷信者,我们是积极倡导五爱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和谐的践行者;我们是科学发展观、*道文化的真学真信真行自觉者。不信可以进行公开听证答辩,听其心听其解,听其真听其伪,听其到底哪个愚痴在迷信。

  仅以“弥勒救世”四字不能断为犯罪性质的迷信,不要以为不懂佛文化是光荣、是正义的标志。恰恰相反,不懂佛文化就不可以会以佛文化人的和谐,这本身就是唯自己偏执的迷信像、迷信说、迷信做。

  “弥勒救世”是人类信仰混乱必然走向统一的缩写,它的特征是道德团结共识和谐,是*文化引领全人类。科学发展观“以人”正是这一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旗帜;科学发展观正是这一汇合人类多元文化的*壮举。所以必须学*多元、理解多元、团结多元、共识多元于科学发展观,才是调动一切文化心、一切文化力的*世界性大崛起。

  (6)“‘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我们根本没有搞中功,根本没有“以练中功赚钱”,不要把中功作为邪教和罪犯的标志看待,不要认为挂上中功就构成罪、就是邪,不要在社会进步和谐之中,人为制造激化矛盾,制造激化社会事端。

  迷信且不论。只说邪教的判定,依据什么法律,具有什么系统性的事实证据,需要什么级别的职能行为,经过什么样的组织程序,需要什么样的相应组织措施,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过程、系统的*行为。

  仅有两个新闻出版总署鉴定人的署名,就作出“学*材料”为“宣扬邪教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能有罪推定!“学*材料”中根本不具有《暂行规定》中“宣扬封建迷信”的禁止性内容,就作出“学*材料”为“宣扬迷信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不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这是造成社会危害的结果。它并不是材料书面文字间存在的事实。

  “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因此,鉴定依法无效,依法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听证申请书 (菁华5篇)(扩展2)

——it转正申请书 (菁华5篇)

尊敬的领导:

  我于xx年6月7日成为中心的试用员工,到今天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中心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中心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中心,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中心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在实*期间,这些部门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中心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中心的整个操作流程。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中心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3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中心的账务,整理部门内部各种资料,进行各项税务申报,协助进行资金分析,从整体上把握中心的财务运作流程。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中心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中心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中心创造价值,同中心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需要现担任时代广场G地块项目部土建工程师一职,首先感谢公司给我的这个机会以及公司在这段时间对我的培养,让我能融入这个团队中,不断的学*,不断的提高自己。在进入公司这段时间以来,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非常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他们给了我很多无私的帮助和指导,能够让我在工作中迅速入手。本人工作认真,极富工作热情,善于与他人沟通,注重团队的合作协调,责任感强,更关键的一点是,作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是我最大的愿望,我爱好我的工作,所以我自信,并能够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今后我会不断的学*新知识,注重自身的发展,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家包头中冶置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虽然入司时间不算长,但我深深地感到了骄傲与自豪,也更加希望能以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和公司一起成长。但我已经深深被公司的企业文化氛围所吸引。公司的领导注重人性化管理,工作环境优质,在这样的氛围中,可以极大地激发我的.自身潜力,使我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敬礼!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初来乍到时,我被互联网融洽的工作氛围深深吸引了,我能够感受到这是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团队。大家对我这位新面孔,也都报以热情的微笑,这让我很快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

  进入公司后,首先在我们部门培训一周半,我的主要任务是尽快熟悉尚未深入学*的m领域。在xxx经理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很快就得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xxx的项目中来。在这个项目中,我用到了一些专业知识,与此同时让我更加欣喜的是,我也接触到了以前尚未真正接触的xxx(这里你自己改一下,或者加几句对这个技术的简单描述)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学*新知识的渴求。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我及时向同事学*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虽然经验有限,难免遇到问题,但是我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是一种锻炼,每一个

  困难都是一次机会,加上经理给我的指导,老员工的耐心帮助,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下新技术的运用。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们的经理和同事对我的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的提醒和指正。

  在电子政务实验室的工作中,我一直用我们公司的“合作沟通主动一点”,“工作流程规范一点”的企业文化来严格要求自己,和共事同事默契配合,及时有效沟通;按照要求和规范及时完成手头的工作,同时注意拓展相关知识。这也是让我尽快融入我们互联网这个大集体的重要保证。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除了技术上的进步,我最大的收获在于敬业精神和思想境界。我留意到同事们都是勤勉投入工作,认真完成任务,遇到问题及时互相帮助,彼此相处极为融洽,这些温暖的点滴让我这个新人对我们互联网极为有信心。

  同时,在与大家的沟通过程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交际上的知识和处理方法,这对我非常受用;同时,对于记录待完成事件的`办法,我也参考了同事的建议,因此在之后的工作中将会更加有效率。

  此外,在这三个月的业余时间里,我也没有闲下来,继续保持我的求知*惯,经常阅读与我的岗位相关的技术书籍,同时也根据兴趣扩大阅读范围。因为我认为,书富如海,只有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学*,才能让自己的头脑更加充实。

  总之,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感谢我们互联网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因此我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 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郑重地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公司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逊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我深信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感谢您的阅读,诚挚希望公司考虑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xx年x月x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在实*期间,我在财务部学*和工作着。这个部门的业务和我的专业知识很相符:并且在财务经理的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下,让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

  在财务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在专业和非专业的问题上不懂的就虚心向同事学*、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早日独挡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是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再次发生。再次,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进行提醒和指正。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两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来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

  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尊敬的领导:

  xx年是极不*凡的一年。这一年是我迈出校园踏入社会的第一年,在这一年来,在领导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使得行政的工作顺利开展。所以在这一年中无论是我个人的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很大进步,在这一年中行政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也完善了公司的考核制度,为公司更正规化做出了努力。

  一、根据本职工作,这一年的工作情况。

  日常的行政工作主要包括员工考勤、卫生管理、员工会议、员工集体活动、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维修及业务人员的其他一些事情的处理工作,这些工作上基本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认可,公司的正常办公有序的进行;xx年公司的制度有很多变化,协助经理制定考核制度;至于对外物业及招聘的工作是相对较少的,在此一年中配合人口普查、业务人员意外保险的办理和更改以及联系招聘学校并对招聘坐车准备。

  二、在工作中出现过一些错误,做到及时分析原因并改正。

  这一年在工作中出现过一些或大或小的错误,或许是因为刚毕业步入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没有相应的经验,所以会在一些工作中出现一些小错误,但每次都做到及时改正。在不断的摸索中成长,最终总结出来自己的心得,凡事要想细、想全,凡事要亲历亲行。还有就是在一些事情上准备的不够充分,使得工作效率不是很高,这一点在以后的工作中都有所注意,并有所提高。这一年好多错误的改正都是靠他人的帮助,有领导的细心指导和同事的提醒,所以在这里真心的谢谢他们对我的帮助!

  三、在工作中有成长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的摸索,不断的积累经验。所以无论是在个人的做人方面还是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安都真的是教会了我很多,也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我能够锻炼自己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能力。我要感谢的人真的很多,每一个人对我的帮助对我的锻炼我都记在心里,这将是我的成长经理中永远不可磨灭的部分,这一年让我成长了很多。

  实*期结束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敬礼!


听证申请书 (菁华5篇)(扩展3)

——农转非申请书 (菁华5篇)

  我叫______,男(女),现年______岁,身份证号为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____________派出所,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处购买房屋一套,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办理了房产手续,房产证编号为_____,(未办房产手续的写明收据编号及开发商单位名称),为了今后工作生活的.方便,现申请将______等____人的户口从________迁往现房屋所在地。

  特此申请!

  附随迁人员花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关系)

  1、

  2、

XX派出所:

  我是XXXX村xxxxxx组村民,我叫xxxxxx,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全家人口xxxxxx人,20xx年*村改制为*居委会,根据上级“村改居”相关文件精神,我户符合办理农转非条件,现申请办理农转非,望准予办理。

  特此申请!

xxx派出所:

  我叫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本人由于xxxxxxxxxxxx(原因),现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恳请予以办理,谢谢!

东风派出所:

  姓名:郭**,性别:女,出生1933年4月29日,身份证号码:,今年79岁,现在居住在博乐市南城统建房4-3-202,由于我户口在河南省温县黄庄镇派出所,本人在博乐*期跟孙女(郑红玉)居住,年事已高办事情用到户口时不太方便,特此想将户口迁与孙女的户口上。()符合有关文件中农转非的政策或规定,请准许我将户口从河南省温县黄庄镇派出所到博乐市东风派出所。

XXX派出所:

  我叫XXX,性别:女,出生日期:20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本人由于XXXXXXXX的原因,现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恳请予以办理,谢谢!

  此致

敬礼!


听证申请书 (菁华5篇)(扩展4)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xx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xxxxxxx

  代理人:xxx xx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卫医罚告[20xx]x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在此次xx区卫生监督所调查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监督所的工作,该所查核了申请人涉嫌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申请人确有存在以上违法行为,但均没有主观违法意愿。

  (一)超越许可范围开展妇科诊疗活动系周边极个别患者确有实际诊疗需要和紧迫性,请求当值医生为其诊疗。申请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后一定切实加强诊疗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流、药流、上环)服务,被查处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相关物品系申请人以前的医务人员遗留,我站未能及时销毁该类物品。

  (三)该人员系申请人的试用人员,并不是正式人员,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期间还多次参加考试,实际诊疗时间极少。但是申请人存在人员管理疏忽之责,试用前,仅口头询问是否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未认真核对相关证书证件,今后一定会严格把好医务人员入口关。

  申请人对贵单位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法律条款无异议,恳请xx区卫生局从宽从轻处罚申请人的行为,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敬礼!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拟以xxx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

  故,请求贵局拟以xxx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

敬礼!

  xxx管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大理市XX饮料厂

  法定代表人:杨 Xx

  电话:138872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

  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

  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

  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

  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敬礼!

  xxx管理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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