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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

日期: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 1

  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公正的原则,共同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日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日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日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日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 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日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确认单,送货确认单由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凭证由甲方保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与权益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 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帐期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结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_日。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 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购买,应定点向乙方采购。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各类产品一般略高于市场批发价。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三、乙方所提供的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五、定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有效期一学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学校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 3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基础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应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二、甲方将长年供应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芦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本次供应如下表格:

  四、交易额约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支付定金人民币三万元整,货款按交易额和交易进度逐量支付,但余款最迟需在交易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费用负担,甲方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过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果蔬的质量确保果蔬“农残”“腐烂”“含贡量”等项检验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标检验不合格造成退货,甲方应按实际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不得拖欠货款,三万元定金交付之日起应开始交易。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效力同等,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 4

  出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____牌____型号的____

  2.1.2、生产厂商为:____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____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____,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元/___。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____%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___日至____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_______。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__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___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 5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 合同 、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 甲方 ,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 乙方 ,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 一方 ,合称 双方 。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 合格 ,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 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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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1)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五)份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

  ②无检疫病虫害;

  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总合同款30%254。1万元定金,其余苗木款为货到付款。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20xx年12月_31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20__%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6000株,金额为90万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四、起苗、车费一切由甲方负责。

  五、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 3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苗木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苗木品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单价及金额:

  备注:1、乔木主干直且树皮无损伤无脱水现象,无主枝断裂现象,自然冠幅;

  2、土球精包装不裂不散,8公分以上乔木,草绳缠至土球以上树杆壹米以上;

  3、苗木新鲜无病虫害,枝叶茂盛;

  4、小苗鲜嫩,带护心土;

  5、乔木根切面*整光滑,不得破损、腐烂或发霉;

  6、从起挖到运到工地脱水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运输、装卸、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运输:由乙方将苗木送至甲方指定工地并承担运费,甲方负责下车及费用;

  2、安全责任:该批苗木在起苗、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工地以前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工人下车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直、全冠、无病虫害。桂花树、银杏树为全枝全冠;香樟、三角枫、榔榆、朴树、栾树、柳树、乌桕树、黄连木等树木18CM以下为全枝全冠,18CM以上为大骨架,分支点在2.8米以上,高度不低于5米,要求在全冠基础上留2/3枝条,树形大致标直。25CM以上的大骨架树,树身由自然形成的树型;15-25CM的大树要求树干基本标直,树干分支点至树根部的垂直度不能超过50公分,树冠允许偏差1米。

  2、验收方法:乙方将苗木运至甲方工地现场以后,应随货提供苗木送货数量清单及单价,经甲方相关人员对质量、数量验收合格无误后予以入库。

  3、验收时间:货到工地,下车完后,甲方在当天验收完毕。如乙方所供苗木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运输费用、检验检疫费用、税费及安全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入库报账程序,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天后付清余下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10 _%的违约金。

  2.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违约部分金额的3 %。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 %的违约金,并无权向甲方主张未支付的货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 %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本协议引发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补充约定

  1、具体送货时间与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乙方包手续(苗木检疫证、运输证等),包送至甲方指定位置;

  3、乙方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

  4、苗木从起苗到送至甲方指定工地不超过两天时间(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5、以上价格从签订之日起15天有效。

  十、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

  2、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 4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

  ②无检疫病虫害;

  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总合同款30%254.1万元定金,其余苗木款为货到付款。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 20xx年12月_31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20__%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苗木购销合同 5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单位需要,向甲方采购苗木一批,现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苗木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如下: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因方案调整或现场实际情况导致的局部数量变化,投标人不得要求任何经济补偿,结算时均以实际供货数量为量的结算依据。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保证所供苗木达到乙方的质量要求,(苗木规格符合要求、根系完整、不失水、无病虫害)凡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乙方不予接收,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按照乙方规定时间保质保量的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四、验收方法:在苗木交接时,由收苗方对苗木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向甲方出具关于苗木质量和数量的书面收据。

  五、付款方式:甲方供苗完成后,乙方根据供苗实际数量向甲方支付全额苗木款。

  六、违约责任:甲方如延期交货,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如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支付甲方苗木款,向甲方加付5%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2)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5)份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 1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需求,在自愿、*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______________,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_______学校食堂(食品)供货服务

  第二条供应期限

  供应商期限为一学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元月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二家供货单位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单位多供货或全供货。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品配送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遵守;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提前一周向乙方提供学校食堂所需食品的详细规格和每日配送数量;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供货产品的进价成本和服务成本,在低于市场价的前提下,可进行自主定价。

  3、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台帐;

  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

  5、乙方必须保证在每天上午_____点、下午_____点前将甲方所需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6、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

  7、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低于市场批量价供应给甲方,并提供原始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供货商,第二联:学校。)由学校保管员验收、过磅、签字后生效,并凭记账联按学年结账。

  8、乙方应按学校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在规定时间无法送到或发生此类现象两次以上,视情况扣除_____倍的金额。如发生以次充好现象一次,扣除差价2倍以上金额,并停送一个月,两次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协议。

  9、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甲方有权要求其降价,按结算,并有权终止其供货。

  10、如果乙方不按时送货到学校指定地点,并影响学校工作的,甲方有权从菜金中扣除供应商当日提供菜金的2-3倍。

  11、由于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乙方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涉及到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学校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 2

  复制全文下载文档打印字号:大中小发布时间:20__-03-10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15日至25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

  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 3

  甲方:

  乙方: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同安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项目委托厦门同安新联通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20xx公开-68北京书香学士图书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与用户单位签订供货服务合同,共同信守,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图书供货合同如下:

  一、甲方根据自己所提供的书目向乙方采购图书一批,具体品种和数量以采购清单为准。福建图创图书管理软件一套,价格:6000元;

  二、乙方所供图书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物,应符合国家出版部门规定的图书质量,保证所有图书均为正版,否则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采购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应完全按照用户单位要求供货,不更换不偏离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图书目录,采用一包一单制供货,供货率达98%,指定图书不足部分,我公司承诺:由采购方指定任一图书经营点选购图书,费用我公司负责,并按投标折扣价结算。

  四、采购图书折扣为60%。即按购买图书总码洋的60%付款。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征订书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书供货,图书目录供货率98%,剩余部分按中标折扣价与用户协商换书解决。

  六、货物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按自己所提供的书目进行核对验收。经验收合格,应及时签发**采购验收报告单。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CNMARC格式的机读目录(包含编目数据、条形码、书标),确保编目数据导入应用系统运行稳定,并提供系统进行中的各种咨询服务。同时免费提供图书入库、盖馆藏章、贴条形码、贴书标,并按图书类别提供上架服务,确保书到就可进行借阅。

  2、图书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内,如甲方再发现图书还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给予甲方退换。

  八、货款结算办法:甲方图书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学校验收报告单、**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书、(一式三份)发票汇总送教育局审核办理结算。

  九、合同条款如有不详之处,以20xx公开-68招标书内容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 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

  正泰产品__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20xx__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长期贸易供货合同 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验收方法

  1、查看地板的外包装

  1)仔细的检查产品的包装箱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清楚,包括产品的品牌、商标、型号、色号、规格、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2、核对送货产品与定单是否相符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箱地板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3、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4、再一次核算地板的单价和总价。

  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甲方收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后开出产品入库单,乙方以现场产品入库单以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80%)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安装完成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支付乙方相应货物总价的1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20_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_4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经办人:经办人:负责人:负责人:地址: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3)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实用五份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一、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 价格均按 %

  打折,打折后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2、甲乙双方将按年度(或季度)定价,并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

  4、按照以上三条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后,价格在本协议中定为 。

  三、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约定的标准或有其它质量问题,经证实后,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 。甲乙双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 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 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 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经销商 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六、廉洁条款

  (一)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借故刁难。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二)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4.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5.乙方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 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2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4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颗粒燃料指定供应商,在甲方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工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它公司产品。

  二、采购订单签订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传真后,核定单价、总价后回传甲方,甲方确定后领导签字确定发货。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赔偿三倍差价。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颗粒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80mg/m3

  4、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时间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供货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汇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2、乙方所**品因制造、质量、运输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4)

——长期购销合同9篇

  购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各型号、各规格的建筑材料、厨卫用具。甲方承诺每年向乙方进货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乙方承诺以市场优惠价格向甲方供货。

  2.付款方式:

  在货运到甲方指定仓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金额的100%,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相关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2.乙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按合同如期交货给甲方

  四、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货款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__________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5.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4月1日起至________年4月30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5)

——长期购销合同 (菁华6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物资,经由供需双方遵循公*原则,以中标结果为依据,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厂检验合格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供货完毕后一年。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XXXXXXX。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供方承担,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需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散装。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三日内由需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复检报告结果为准。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供方派人来解决,免费更换所有有异的材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货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确因产品质量原因,在由省级以上专业质检部门认证检测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执1份,需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________________酒店工地一楼,即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与________________路交会处东北侧________________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在供方仓库内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总重量千分之三计算。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装物由需方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实际生产尺寸,规格验收,异议期限供货后10天内。

  八、合同内单价包括运输费。

  九、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产,已经需方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

  ②无检疫病虫害;

  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总合同款30%254.1万元定金,其余苗木款为货到付款。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 20xx年12月_31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20__%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6)

——长期供货合同 (菁华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公*、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本协议履行期间签订的所有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

  1、甲方要货方式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电话要货。

  (2)手机要货。

  (3)上门要货。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商品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有效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副本原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结算方式(从以下各项中选择一项)

  1、□帐期结算,帐期_________天。

  2、□压批结算。

  3、□月销实结。

  其它补充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订货数量

  1.最小定货数量为________件或________元。

  2.定货周期是否有限制:

  (1)□有:________天,

  (2)□没有。

  四、价格约定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价格均为市场最低价并负责产品配送至甲方经营场所。

  2、乙方如上调供货价格,应先向甲方采购部提出申请。自甲方同意之日起半个月后开始实行。

  3、乙方可对甲方的售价进行指导,并保证甲方的售价为当地同类超市最低价格。如发现有比甲方实行的售价更低的价格时,甲方将立即采用新的最低价格,同时乙方承诺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毛利损失部分。

  五、商品丢失补偿

  商品丢失补偿率______%。

  (1)□每次结帐扣除。

  (2)□提供实货补偿。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临期、过期、滞销商品的处理

  1、过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临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残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滞销商品退换货率______%。

  2、换货:乙方在收到换货通知后______天之内,前往指定地点换货,过期甲方将直接扣款处理。若需现场确定的过期商品,乙方须于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其收回,过期甲方将不负责保留,货款扣除。

  3、退货: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退货收货期限到我超市取货(取货期限:市区内______天,市区以外______天),超过有效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所退商品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八、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部分或完全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只要由此造成的无法履行,该方的义务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将暂停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最短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所有相关信息。该通知一经发出,本协议项下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义务将暂停履行。如该暂停履行超过一个月,则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为此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交付的货物及其规格、等级、产地、商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______天内负责调换;交付货物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______天内负责补齐。因乙方没有按照约定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交货货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提货货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乙方逾期______日仍不交货的,按合同总额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额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按该批货金额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每天购物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_____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向乙方购买五金工具、零件和机械产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需提供采购清单,乙方按清单供货,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再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在10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单。

  7、本协议有效期 1 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供货价格

  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现金、汇款或银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时间

  1、甲方小批量购货实行赊账式购买,乙方凭发货单(甲方确认及签字)和甲方验收单记账。

  2、乙方每月底为甲方所购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为乙方进行一次货款结算

  3、结算货款时,甲方按双方约定预留 %的质量保证金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无责任赔偿的情况下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五、产品运输

  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错发产品,迟发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约定的标准),或者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最新长期供货协议书范本。

  3、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协议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协议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协议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协议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协议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7)

——黄金购销合同优选【五】份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 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向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进购上海“老庙”黄金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将预付款电汇或票汇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10 %,即1110950.5元;其余货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杭州萧山城厢春莲珠宝行

  乙方:杭州市临安市金百福珠宝金行 (盖章) (盖章)

  地址: 萧山区市心南路93号地址:临安市衣锦街465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连 法定代表人:章长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0571-.82xx3152电话:0571-63xx7365

  邮编:311200 邮编:311300

  日期:20xx-03-27 日期:20xx-03-27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

  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进购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单位: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Q/YSD 1标准;

  三、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书面告知时间10天以内为主。

  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将预付款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其余货款在甲方

  收到全部货物后15天内支付。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在约定交货时间内安排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预付货款并承担该笔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承担违约部分货款总额20 %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经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购销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156380元(壹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6300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150080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乙方先于20xx年5月3日前向甲方付定金陆仟叁佰元后,甲方需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7月3日付清剩于150080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经济责任:(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伍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壹的`罚金。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8)

——长期加工供货合同(5)份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带给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务必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理解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带给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贴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带给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带给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带给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带给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务必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职责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职责;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贴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职责。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贴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职责。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职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职责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带给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带给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带给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职责,在定作方迟延理解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职责,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局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______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

  规格(长,宽,高cm):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

  玻璃柜台:_________________

  塑料台面柜台:_________________

  玻璃台面柜台:_________________

  棉布货架:_________________

  大百货电器货架:_________________

  小百货货架: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20__年__月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配件数量及金额(详见订单)。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所有配件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卖方完成配件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配件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配件包含产品本身的配件及后续生产所需的配件。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配件的设计和制造,卖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配件。

  2.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配件,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长期供货购销合同优选【五】份(扩展9)

——长期供货合作协议合同通用5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真实、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附件和补充规定。

  1.2“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3“产品”指相关订单所列产品。

  1.4“服务”指相关订单所列的服务。

  1.5“订单”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6“生效订单”指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

  二、合同组成

  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订单、补充订单及相关修订书,与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价格条款

  3.1价格: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品和服务。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应付给乙方货款的唯一凭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订单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3.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同条件下其提供给其他用户的产品价格。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同时,对于已结算部分的货款,在按照调整后的价格重新计算货款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甲方多支付的货款返还给甲方。相同时期及类似合同条款下,乙方不能将甲方所享有的专有价格提供给其它第三方。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真实情况后,甲方有权取消余下的订单和乙方的供货资格。

  3.3报价: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尽快报价,应当按照询价单中要求报价的日期之前向甲方报价,乙方应以当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基础。

  3.4双方可以就一段时间内执行的产品价格进行磋商,达成协议的,该价格协议对该期限内下达的订单具有约束力。该价格协议期满后,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价格协议之前,双方可协商延长该价格协议的期限,或协商达成临时价格协议,或就单个订单达成价格协议。

  四、订单

  4.1采购量预测:甲方将在每月5日前滚动向乙方提供未来1~3个月的产品采购量预测,该预测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的,乙方只能按照生效订单供货。

  4.2订单确认:收到甲方发出的订单后,乙方应在当日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应在收到订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予以确认。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乙方应全面履行。

  4.3执行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等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安排生产、供货。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公*、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本协议履行期间签订的所有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体

  1、甲方要货方式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电话要货。

  (2)手机要货。

  (3)上门要货。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商品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有效证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副本原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虚假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结算方式(从以下各项中选择一项)

  1、□帐期结算,帐期_________天。

  2、□压批结算。

  3、□月销实结。

  其它补充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订货数量

  1、最小定货数量为________件或________元。

  2、定货周期是否有限制:

  (1)□有:________天,

  (2)□没有。

  四、价格约定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价格均为市场最低价并负责产品配送至甲方经营场所。

  2、乙方如上调供货价格,应先向甲方采购部提出申请。自甲方同意之日起半个月后开始实行。

  3、乙方可对甲方的售价进行指导,并保证甲方的售价为当地同类超市最低价格。如发现有比甲方实行的售价更低的价格时,甲方将立即采用新的最低价格,同时乙方承诺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毛利损失部分。

  五、商品丢失补偿

  商品丢失补偿率______%。

  (1)□每次结帐扣除。

  (2)□提供实货补偿。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临期、过期、滞销商品的处理

  1、过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临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残损商品退换货率______%;滞销商品退换货率______%。

  2、换货:乙方在收到换货通知后______天之内,前往指定地点换货,过期甲方将直接扣款处理。若需现场确定的过期商品,乙方须于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其收回,过期甲方将不负责保留,货款扣除。

  3、退货: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退货收货期限到我超市取货(取货期限:市区内______天,市区以外______天),超过有效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所退商品的所有权及处置权。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八、不可抗力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部分或完全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只要由此造成的无法履行,该方的义务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将暂停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最短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所有相关信息。该通知一经发出,本协议项下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义务将暂停履行。如该暂停履行超过一个月,则双方中的任一方可为此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交付的货物及其规格、等级、产地、商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______天内负责调换;交付货物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______天内负责补齐。因乙方没有按照约定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交货货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提货货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乙方逾期______日仍不交货的,按合同总额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额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按该批货金额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必须是经过国家行政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条件或销售条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商品具备合法授权生产及销售,如由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及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且每天购物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3、促销商品的供货价格应在促销期生效前3天至促销结束后顺延3天执行。

  4、甲方可在交货前对订单内容进行更改或删除,但必须事前告知更改内容,乙方在接到订单_____日内仍未交货,甲方有权终止订单。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交货,如与订单所订品种及数量不符,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业务处理,包括:增加品种、价格变动、促销活动及费用处理等,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合同生效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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