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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1

  一个人的故事,不是故事。一个人的街道布满孤独,一个人的房间洒满孤寂。

  故事的开端是一场繁华落幕后的依依惜别,故事的结尾残存着那些淡漠的身影。

  在烟花绽放的夜晚紧握十指,在掌心相互贴*时所有的愿望在接*。那个夜晚,我还是很孤单,我无法预知谁才是与我相遇会不离不弃的伴侣。

  残破的纸张在为我积攒邂逅的百分比,而我用一些微小的身躯支撑脑海中滚动的文字。

  一个人很久了,落寞如影相伴,心中的爱在远方呼唤着执着,我依然在寻觅。

  眼角的余光在阳光的照射下无法停滞,黯淡的眼睛中摆放悲伤的笛音。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2

  今生的相遇,即是前世的轮回

  如果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我就有理由相信,三生石上刻姻缘,缘定三生可轮回。例如今生遇见你——定是前世的轮回。

  前世的我,望乡台上执意不肯喝下孟婆的汤,甘愿跳进冰冷的忘川河中,接受千年的煎熬,因为我不想忘记你初时的模样,千年轮回,我可以凭记忆在尘世间找寻到你,延续前世未了的情缘,续写一个有你在的结局……

  今生的相遇,即是前世的轮回

  那一世,你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早春的夜晚,用你的洁白悄悄粉妆了世界,那一刻,你是神圣的上天使者,你纯洁的让人不敢触摸。而我是墙角一枝凌寒乍开的梅花,我竭力用疏瘦的身体拥抱你,因为我知道,你为了这次重逢,跋涉过了寒冷的冬季,将在春阳里消融,滋润大地的新绿。那一世短暂的重逢,惊艳了诗人,要不哪会有“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传世佳句?

  那一世,你是伫立在岸边的礁石,而我是热情奔放的大海,你总是端庄的站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任凭我一次次的漫过你的脚下,你只用浅吟附和我的拍打。

  我曾问你:你在等什么?

  你总是羞涩的答:等到那一天我再告诉你。

  终于有一天,我积聚了全部力量奔向你,亲吻了你的唇,你的额头,把你淹没在我的胸怀。你才幸福的告诉我,你喜欢这种窒息的感觉。而我却只能对你说: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潮汐。

  来生,你愿做一朵莲花,就这般优雅从容的姿态,安静面对世间风雨洗礼。愿用如此清雅自由的心态,笑看朝朝暮暮,花开花落。

  这是你希冀的来生,若真如你愿,来生,我不再做人,因为做人最多做个风雅的书生,只能用文字赞美你,用丹青描摹你,只能徘徊在岸边远远观赏你。因为你是一枝白莲,一枝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白莲……

  来生,我愿做一汪清泉,让你深深地植根于我的心田,从此裹住了流心,放逐了迷情,漠视了岸上的落英缤纷。只待白莲青荷宛在碧水中央,临花照影……

  遗忘了你的前世,我的今生!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3

  我不知道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手牵着手在一起走了,她的脸上有微微的笑意,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在一起多久。

  是的,我很喜欢阿楚,我喜欢她爱笑的眼睛。但我知道有些事是由不得我们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安南,你在想什么啊,阿楚嘴唇微起,带着些许不高兴,你说,等会我们去哪里坐一坐?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转过头去说,算了,我等下送你回家,哪也别去了吧,没什么好坐的,我不想去。

  我有些的紧张,我不想让她看见。

  路过我们以前的教室的时候,看见我们的课桌上有了新的影子,女生在揪着男生让他帮她做体力活,我忽然想起了那时的我们:我叫楚黎浅,你叫什么啊。好的,我叫安南,你好。那我们以后就是同桌了,你可以叫我阿楚.....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的,茫茫人海中,一抬头便是沦陷。在不该相遇的时候相遇,我们都知道未来就是各自安好。所以,一开始就拒绝了认真的开始。但是,开始之后我认真了。

  回头看见阿楚还在身后,我突然想落泪,感觉我们好像就要分开了一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但我知道现在的阿楚很快乐。

  是的,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阿楚时时带有一种高傲的表情,好像触不可及一样。

  原本应该和阿楚好好的一起吃一顿饭,高兴的来纪念一下今天的,但我不敢看她。怕自己一看见她在笑的眼睛就会醉倒。

  彼年,时光微凉,我在S中上学,就听说有一个“面瘫”在我们学校,我没想到他们经常说的“面瘫”就是你。 不过那个时候的你是真的“面瘫”,就没见你笑过。

  后来又听说,你就在我们班,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许久之后,自己感觉自己喜欢上了你喜欢的,*惯了有你的日子。

  也许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吧。就好像我们的遇见,就好像看见你的眼睛一样,脑子里就一直闪现着你清澈且会笑的眼睛。 那个时候我就想着要是能和你一直这样到永远该多好,开始不顾一切的开始追逐你。

  我对这个班主任很是了解,知道如何让自己坐到自己想坐的位置,而这是我开始靠*你的开始。“安南,你不知道,我有些喜欢你。”相处了许久之后阿楚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轻轻对我这么说。

  可是楚黎浅,你怎么会知道我也喜欢你呢。她也一定不知道,当初她们会坐在一起也是安南去跟班主任说的,但这不仅仅是因为楚黎浅爱笑的眼睛,更因为安南在看见楚黎浅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坏女孩陆小芳也喜欢安南,但都只是在心里,没有明说过。她知道楚黎浅喜欢安南,在放学的时候拦住了她,向她宣战。

  后来啊,陆小芳在校外找了人,把楚黎浅从校门拖到了巷子里打了一顿,阿楚她一声不吭的忍受这一切,没有掉一滴眼泪。

  阿楚只觉得自己有些累,等陆小芳打完了,她收拾好被踩烂的书包,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小巷子,只留下满身的伤痕。

  第二天,安南看见了她身上的伤,感觉有些心疼。李琦告诉他是陆小芳做的,安南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扇了陆小芳一巴掌,还警告她,有什么冲他来,别在背后动手脚。这一刻阿楚心里的心里开了一朵关于安南的花。

  他们分开的第三个月,安南被学校的一个大妈级的女生拉拢着,并且和她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 后来,走在回家的路上,小新幽幽的说了一句,安南,你应该好好学*的。

  我呆了一下。我不知道小新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这么久过去了,除了楚黎浅之外,都没有人这样说过我。

  突然之间,我居然想不出该怎么回答。想起小新这段时间的努力,他很久没有和我一起去玩、陪我去打听阿楚的消息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成了好学生。

  “那个老师长的真想宋小宝,一脸的笑点,甚是好玩。”我和阿楚这样说,阿楚趴在桌子上的脸露出来,看起来脸色有一些苍白,我以为是她身体不舒服,赶紧问,有事吗?

  没事。阿楚不露痕迹的推开我的手,然后自己往外面跑。一直到那个浅色身影消逝,我有些难过。阿楚阿楚,原来我们之间怎么会,怎么会也会有隔阂了。

  之后的日子里,阿楚主动和老师提出换位子,然后一个人搬到了教室的角落了,看着老师喜不自禁的将学*好的同学搬到她身边,我搭下脸,感觉眼睛里有泪珠在滴落。

  周末的时候,我照例和李琦去了运动场。

  空旷的运动场了,李琦一直动个不停。他身上有大把的汗水,我叫他停下歇歇,并且放了一包纸巾在地上,照旧说道,停下吧。

  李琦听了,抹着汗水说,楚黎浅是个好女孩 ...你,你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其实,说到底,有些感情过期不再!所谓缘分,从来都不是等待下一次或者以后再说,而是珍惜当下,行在此刻,绝不啰嗦。你和楚黎浅都是高傲的人,但你是男人。

  我把李琦当兄弟一样的看待,以前一起读书的时候,没有人玩,就只有李琦一起玩,我一直都记得。但是之后我们因为某些原因就只在周末就见面了。

  阿楚并不喜欢李琦,特别是在处理小芳那件事之后,她就很不喜欢李琦,对于这点,我一直很不解。 后来,看见阿楚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尤其是在最*的晚自*,我都看见她趴在桌子上,很难受的样子,但我却没有勇气过去和她一起承担这痛苦。

  看到阿楚这样。我总是在想,如果我之前拉住她,是不是就不会这样?

  很多次我和安南说,等我们毕业了有能力了,就一起走。然后就都会听到一声温暖的回答,好,你总是那么清澈。 只有安南才会说楚黎浅清澈。

  只是所有的方法都是如果。

  那节自*课,我一个人在教学楼后面的楼梯上坐着。阿楚就是这个时候冲过来的。在我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她扑倒在我身上哭诉,我不知所措的看着泣不成声的阿楚。阿楚一直不停的哭诉,最后她抽咽着说道,我爸爸走了,走了....

  楚叔!我突然想起上周在阿楚的书包里看见黑布条,还笑话她来着,难道...在我还没有想明白的时候,阿楚猛地从我身上站起来,她瞪着我,用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口吻一句一句的指责我,她的一句一句话打在了我的心上。 我竟然没有察觉到过,我竟然在无意中伤害了阿楚...

  六月,那个颠沛流离的日子。我和阿楚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下午,我一个人坐在那楼梯上,看着远处喧闹的人群,无比想念阿楚。你曾说“你的名字里有安,希望你一切安好。”现在,不管怎样,你也一切安好。

  我想要呐喊,可是所有的话语都全部留在了心底。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好下去,我可以和阿楚一直走到时光的尽头,可是现在,阿楚走了。青春里最美好的相遇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我觉得,所有的故事都要有一个句号,即便不完美。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在网上查过了,有一所不错的艺术学院,那里环境很幽静。没有人知道,亲爱的阿楚其实也很喜欢艺术。

  突然就要离开这里了,心里总是会有点感觉的。这个学校里,留下了我和阿楚之间的太多记忆。

  人生如同故事,重要的并不是在有多长,而是在有多好!

  离开的时候,我特意打听了阿楚的消息。

  我在火车上仔细的回想阿楚的模样,她微翘的嘴角,她爱笑的眼睛。

  或许,这就是时光给予我们的最好结果,一如那行云流水般的日子,总是在刹那间,发现遗失的美好,总是在过去里,感叹迷失的永恒。

  我会很好的,那么你也要很好。阿楚,不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了,你会不会想到我们曾经的模样呢,你有没有原谅我,又或者去走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我把列表打开,单曲循环 的听着那个下午,一个叫楚黎浅的女孩对我说,安南,其实我也有一点喜欢你呢.....

  不管会过去多久,可我都会清晰记得;你眼角的笑意,依旧惹的人憔悴。如果可以,我愿把当初对你的喜欢化作想念藏在心底。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4

  圣诞节时,保罗的哥哥送他一辆新车。圣诞节当天,保罗离开办公室时,一个男孩绕着那辆闪闪发亮的新车,十分赞叹地问:

  "先生,这是你的车?"

  保罗点点头:"这是我哥哥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男孩满脸惊讶,支支吾吾地说:"你是说这是你哥送的礼物,没花你一分钱?天哪,我真希望也能……"

  保罗当然知道男孩他真想希望什么。他希望能有一个象那样的哥哥。但是小男孩接下来说的话却完全出乎了保罗的意料。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送车给弟弟的哥哥。"男孩继续说。

  保罗惊愕地看着那男孩,冲口而出地说:"你要不要坐我的车去兜风?"

  "哦,当然好了,我太想坐了!"

  车开了一小段路后,那孩子转过头来,眼睛闪闪发亮,对我说:"先生,你能不能把车子开到我家门前?"

  保罗微笑,他知道孩子想干什么。那男孩必定是要向邻居炫耀,让大家知道他坐了一部大轿车回家。但是这次保罗又猜错了。"你能不能把车子停在那两个台阶前?"男孩要求道。

  男孩跑上了阶梯,过了一会儿保罗听到他回来了,但动作似乎有些缓慢。原来把他跛脚的弟弟带出来了,将他安置在第一个台阶上,紧紧地抱着他,指着那辆新车。

  只听那男孩告诉弟弟:"你看,这就是我刚才在楼上对你说的那辆新车。这是保罗他哥哥送给他的哦!将来我也会送给你一辆像这样的车,到那时候你就能自己去看那些在圣诞节时,挂窗口上的漂亮饰品了,就象我告诉过你的那样。"

  保罗走下车子,把跛脚男孩抱到车子的前座。兴奋得满眼放光的哥哥也爬上车子,坐在弟弟的身旁。就这样他们三人开始一次令人难忘的假日兜风。

  那个圣诞夜,保罗才真正体会主耶稣所说的"施比受更有福"的道理。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5

  丫头。

  这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昵称。

  自己没有的,通常会被认为是最好的。从小,父亲离家工作,妈妈忙于生活,我总是,一个人玩的热火朝天。所有男孩子爱玩的游戏,我统统都热衷并且从来不会逊色。而女孩子喜欢的,我也算精通。记忆最深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自己因为顽皮,摔坏了胳膊,并差点因此而休学。而那时候,流行一种玩麻将的游戏:四个麻将,叠加一起,翻转为不同的面,最重要的是游戏过程中任何一个麻将都不能掉落。课间,午休,所有人都参与,就连许多手比较笨拙的男孩子也会加入。那时候,课间是要做广播体操的。而我因为胳膊受伤,躲过这一劫。别人做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悄悄在教室用左手玩这个。刚开始总是不*惯的,练的次数多了,最后的结果是,我左手比他们右手玩儿的还要好。现在看来,我果真是一个爱争强好胜的人。

  其实也很奇怪,争强好胜的人,大多爱出风头才对,而小学的我总是默默无语,要好的女伴从来都不多。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这个小小世界,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不会轻易走进来。要接纳一个人总是需要足够的勇气,而我,是胆小怯懦卑微的。原来,我从来没有发觉我的自卑已经深入骨髓了。

  初二的时候,悄悄喜欢了一个男孩子。他是个转校生,从城市转到这里。他爱打篮球,他爱穿白色衣服,他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他写的字体是我最爱却总学不会的,他笑着的时候很帅,带有一丝魅惑,他早上早自*爱迟到。暗恋,我只是悄悄地对他有好感。其实,我们都懂,只是年轻的我们,对异性有着的一点点崇拜的好感而已,那好感,与爱情无关。

  高中,真正意义上离开家。那是一个新的地方,新的环境,新的人。117,那是我的第一个寝室。那里住着的人,有的已经走上社会,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拥有稳定的工作;有的还在学校,大学,分布在大江南北,有的在繁华的上海,有的在繁忙的武汉,还有的,留守在家乡。高一,我们还年少,说话总是不知轻重,误会重重,也许谁都没有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句话伤害了谁脆弱的心灵,。高二,我们*惯了忧伤,离别,搬迁,离校。有些人,自离别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偶尔会想起,也只能无奈的笑笑。或许所谓的误会,在离别那天起,就化作了尘埃,风一吹,就散了。高三,拼命冲刺,身体和心里承受双重压力。每天记日记,写完一本就去买另外一本。我也不知道,在那样紧迫的时间里,我怎么还会悠闲着写心情文。如果我把这空闲时间拿去好好学*,也许,我就不会在现在这样一所大学了。可是,事实是,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也许和如果啊。

  丫头,这个词,让我想到高一时认的一个哥哥。我从小就没有哥哥疼,天知道我有多欢喜如果有个哥哥。他对我真的很好,他笑起来特别像爸爸,他会在我生病时劝我吃药未果后自己买来药塞给我,他会在冬天给我买热热的番薯,夏天买香香的鲜橙,他会静静听我讲烦心事,然后逗我开心。我们会写一写小纸条,他会亲昵的叫我丫头。这样的时光,真的好满足。

  曾经有个女孩子跟我说,伤了你的心我也好伤心。那一瞬间,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们曾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啊,怎么会闹到现在这般模样?不可否认,是她带我走进文字世界,用文字记录生活。是不是喜欢写文的朋友都有一颗异常敏感脆弱的心呢?我们那么好,却矛盾那么多。我们穿姐妹装,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齐,上厕所,吃饭,回寝室......好的让那么多人羡慕,可结果却是,形同陌路的现在。我曾经特别好奇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折磨彼此,好奇她为什么要离开。知道了之后却觉得那么可笑。知道真相原来这么伤人后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呢?果真是没心没肺最是无敌呀。忘了说,那女孩,她曾认真地叫我丫头。

  高三的时候迷上了写信。因为压力大,总需要什么来发泄。每次都是写满两三张信纸,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说来说去也无非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情绪。十七八岁的年龄,却总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忧伤,或者说,刻意将忧伤夸大。看着自己写出那些骗自己眼泪,惹来别人赞赏的文字,内心也有说不出的虚荣感吧。我们总在做着不符合年龄的事宜,该张扬青春的时候却肆意悲伤,该沉思反省的时候却幻想无作为。呵!我最自豪的事情是在我疯狂的时候有人陪我一起疯。我写的信,那个姑娘个总是回复很多。我悲观,她却想方设法让我开心激励我。她说我们是娇妍美丽,她会说我是傻丫头,告诉我她一直在。幸运的是,她真的一直都在。

  记得我跟一个人说过,丫头,听起来就带着无限宠溺。他也曾无奈地揉着我的头发叫我丫头,但更多的是胖妞。这是一段我极其不想回忆的曾经,因为每提起一次心会跟着颤抖一次。那个人,会跑几条街给我买爱吃的高山洋芋,会带我去外地旅行,带我在大雨中狂奔,他会耐心的陪我逛地摊,他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包容我的小任性。也许没什么可以特写的,因为,恋人们爱做的事情大多一样。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让你欢喜甜蜜,却也潜藏着烦恼忧愁。也许是我太贪心一味索取,忘了一个人主动久了总归是会累的。那段时间,我们都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许到最后谁也无法再忍下去了,我们分开了,情人节过后一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或许我真的是不合格吧。其实,我就是个恃宠而骄的人。可是他却忘了,不管我怎样任性,骨子里,我是那么卑微。任性,无理取闹也都不过是想让他多多在意我一些。明明是我先提分开,最后却是我先开口挽留。说实话,我没想到自己会走到这一步。因为,卑微的人,总是用骄傲远远隔离周围的一切。我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也曾对那些为爱卑微乞求的人感到鄙视,可谁曾想,我自己也会走上这样一条路。所幸的是,我这人不会死缠烂打,纵使挽留,也只能是一次。毕竟,谁离开谁,地球不会转呢?谁都不是谁的非谁莫属。但,难过的是,我时常回想起他,想起他叫我丫头时候的样子,轻柔,温暖,那般割舍不下。

  丫头,谁会是下一个叫我丫头并让我刻在心尖上的人呢?

  其实我真的很想变成像丫头这样听起来糯糯声音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已经像个刺猬一样带着刺走了很远,我只是贪恋那一点点温存。

  叫人丫头的人,身上应该有着一种吸引别人的气息吧。我总固执的认为,这样的人一定会很温暖细腻。

  丫头,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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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扩展1)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1

  一个人的故事,不是故事。一个人的街道布满孤独,一个人的房间洒满孤寂。

  故事的开端是一场繁华落幕后的依依惜别,故事的结尾残存着那些淡漠的身影。

  在烟花绽放的夜晚紧握十指,在掌心相互贴*时所有的愿望在接*。那个夜晚,我还是很孤单,我无法预知谁才是与我相遇会不离不弃的伴侣。

  残破的纸张在为我积攒邂逅的百分比,而我用一些微小的身躯支撑脑海中滚动的文字。

  一个人很久了,落寞如影相伴,心中的爱在远方呼唤着执着,我依然在寻觅。

  眼角的余光在阳光的照射下无法停滞,黯淡的眼睛中摆放悲伤的笛音。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2

  今生的相遇,即是前世的轮回

  如果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那我就有理由相信,三生石上刻姻缘,缘定三生可轮回。例如今生遇见你——定是前世的轮回。

  前世的我,望乡台上执意不肯喝下孟婆的汤,甘愿跳进冰冷的忘川河中,接受千年的煎熬,因为我不想忘记你初时的模样,千年轮回,我可以凭记忆在尘世间找寻到你,延续前世未了的情缘,续写一个有你在的结局……

  今生的相遇,即是前世的轮回

  那一世,你是漫天飞舞的雪花,在早春的夜晚,用你的洁白悄悄粉妆了世界,那一刻,你是神圣的上天使者,你纯洁的让人不敢触摸。而我是墙角一枝凌寒乍开的梅花,我竭力用疏瘦的身体拥抱你,因为我知道,你为了这次重逢,跋涉过了寒冷的冬季,将在春阳里消融,滋润大地的新绿。那一世短暂的重逢,惊艳了诗人,要不哪会有“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传世佳句?

  那一世,你是伫立在岸边的礁石,而我是热情奔放的大海,你总是端庄的站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任凭我一次次的漫过你的脚下,你只用浅吟附和我的拍打。

  我曾问你:你在等什么?

  你总是羞涩的答:等到那一天我再告诉你。

  终于有一天,我积聚了全部力量奔向你,亲吻了你的唇,你的额头,把你淹没在我的胸怀。你才幸福的告诉我,你喜欢这种窒息的感觉。而我却只能对你说: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潮汐。

  来生,你愿做一朵莲花,就这般优雅从容的姿态,安静面对世间风雨洗礼。愿用如此清雅自由的心态,笑看朝朝暮暮,花开花落。

  这是你希冀的来生,若真如你愿,来生,我不再做人,因为做人最多做个风雅的书生,只能用文字赞美你,用丹青描摹你,只能徘徊在岸边远远观赏你。因为你是一枝白莲,一枝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白莲……

  来生,我愿做一汪清泉,让你深深地植根于我的心田,从此裹住了流心,放逐了迷情,漠视了岸上的落英缤纷。只待白莲青荷宛在碧水中央,临花照影……

  遗忘了你的前世,我的今生!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3

  我不知道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手牵着手在一起走了,她的脸上有微微的笑意,我不知道我们还能在一起多久。

  是的,我很喜欢阿楚,我喜欢她爱笑的眼睛。但我知道有些事是由不得我们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安南,你在想什么啊,阿楚嘴唇微起,带着些许不高兴,你说,等会我们去哪里坐一坐?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转过头去说,算了,我等下送你回家,哪也别去了吧,没什么好坐的,我不想去。

  我有些的紧张,我不想让她看见。

  路过我们以前的教室的时候,看见我们的课桌上有了新的影子,女生在揪着男生让他帮她做体力活,我忽然想起了那时的我们:我叫楚黎浅,你叫什么啊。好的,我叫安南,你好。那我们以后就是同桌了,你可以叫我阿楚.....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的,茫茫人海中,一抬头便是沦陷。在不该相遇的时候相遇,我们都知道未来就是各自安好。所以,一开始就拒绝了认真的开始。但是,开始之后我认真了。

  回头看见阿楚还在身后,我突然想落泪,感觉我们好像就要分开了一样,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但我知道现在的阿楚很快乐。

  是的,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阿楚时时带有一种高傲的表情,好像触不可及一样。

  原本应该和阿楚好好的一起吃一顿饭,高兴的来纪念一下今天的,但我不敢看她。怕自己一看见她在笑的眼睛就会醉倒。

  彼年,时光微凉,我在S中上学,就听说有一个“面瘫”在我们学校,我没想到他们经常说的“面瘫”就是你。 不过那个时候的你是真的“面瘫”,就没见你笑过。

  后来又听说,你就在我们班,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许久之后,自己感觉自己喜欢上了你喜欢的,*惯了有你的日子。

  也许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吧。就好像我们的遇见,就好像看见你的眼睛一样,脑子里就一直闪现着你清澈且会笑的眼睛。 那个时候我就想着要是能和你一直这样到永远该多好,开始不顾一切的开始追逐你。

  我对这个班主任很是了解,知道如何让自己坐到自己想坐的位置,而这是我开始靠*你的开始。“安南,你不知道,我有些喜欢你。”相处了许久之后阿楚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轻轻对我这么说。

  可是楚黎浅,你怎么会知道我也喜欢你呢。她也一定不知道,当初她们会坐在一起也是安南去跟班主任说的,但这不仅仅是因为楚黎浅爱笑的眼睛,更因为安南在看见楚黎浅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

  坏女孩陆小芳也喜欢安南,但都只是在心里,没有明说过。她知道楚黎浅喜欢安南,在放学的时候拦住了她,向她宣战。

  后来啊,陆小芳在校外找了人,把楚黎浅从校门拖到了巷子里打了一顿,阿楚她一声不吭的忍受这一切,没有掉一滴眼泪。

  阿楚只觉得自己有些累,等陆小芳打完了,她收拾好被踩烂的书包,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小巷子,只留下满身的伤痕。

  第二天,安南看见了她身上的伤,感觉有些心疼。李琦告诉他是陆小芳做的,安南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扇了陆小芳一巴掌,还警告她,有什么冲他来,别在背后动手脚。这一刻阿楚心里的心里开了一朵关于安南的花。

  他们分开的第三个月,安南被学校的一个大妈级的女生拉拢着,并且和她参加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 后来,走在回家的路上,小新幽幽的说了一句,安南,你应该好好学*的。

  我呆了一下。我不知道小新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这么久过去了,除了楚黎浅之外,都没有人这样说过我。

  突然之间,我居然想不出该怎么回答。想起小新这段时间的努力,他很久没有和我一起去玩、陪我去打听阿楚的消息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成了好学生。

  “那个老师长的真想宋小宝,一脸的笑点,甚是好玩。”我和阿楚这样说,阿楚趴在桌子上的脸露出来,看起来脸色有一些苍白,我以为是她身体不舒服,赶紧问,有事吗?

  没事。阿楚不露痕迹的推开我的手,然后自己往外面跑。一直到那个浅色身影消逝,我有些难过。阿楚阿楚,原来我们之间怎么会,怎么会也会有隔阂了。

  之后的日子里,阿楚主动和老师提出换位子,然后一个人搬到了教室的角落了,看着老师喜不自禁的将学*好的同学搬到她身边,我搭下脸,感觉眼睛里有泪珠在滴落。

  周末的时候,我照例和李琦去了运动场。

  空旷的运动场了,李琦一直动个不停。他身上有大把的汗水,我叫他停下歇歇,并且放了一包纸巾在地上,照旧说道,停下吧。

  李琦听了,抹着汗水说,楚黎浅是个好女孩 ...你,你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其实,说到底,有些感情过期不再!所谓缘分,从来都不是等待下一次或者以后再说,而是珍惜当下,行在此刻,绝不啰嗦。你和楚黎浅都是高傲的人,但你是男人。

  我把李琦当兄弟一样的看待,以前一起读书的时候,没有人玩,就只有李琦一起玩,我一直都记得。但是之后我们因为某些原因就只在周末就见面了。

  阿楚并不喜欢李琦,特别是在处理小芳那件事之后,她就很不喜欢李琦,对于这点,我一直很不解。 后来,看见阿楚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尤其是在最*的晚自*,我都看见她趴在桌子上,很难受的样子,但我却没有勇气过去和她一起承担这痛苦。

  看到阿楚这样。我总是在想,如果我之前拉住她,是不是就不会这样?

  很多次我和安南说,等我们毕业了有能力了,就一起走。然后就都会听到一声温暖的回答,好,你总是那么清澈。 只有安南才会说楚黎浅清澈。

  只是所有的方法都是如果。

  那节自*课,我一个人在教学楼后面的楼梯上坐着。阿楚就是这个时候冲过来的。在我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她扑倒在我身上哭诉,我不知所措的看着泣不成声的阿楚。阿楚一直不停的哭诉,最后她抽咽着说道,我爸爸走了,走了....

  楚叔!我突然想起上周在阿楚的书包里看见黑布条,还笑话她来着,难道...在我还没有想明白的时候,阿楚猛地从我身上站起来,她瞪着我,用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口吻一句一句的指责我,她的一句一句话打在了我的心上。 我竟然没有察觉到过,我竟然在无意中伤害了阿楚...

  六月,那个颠沛流离的日子。我和阿楚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下午,我一个人坐在那楼梯上,看着远处喧闹的人群,无比想念阿楚。你曾说“你的名字里有安,希望你一切安好。”现在,不管怎样,你也一切安好。

  我想要呐喊,可是所有的话语都全部留在了心底。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好下去,我可以和阿楚一直走到时光的尽头,可是现在,阿楚走了。青春里最美好的相遇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我觉得,所有的故事都要有一个句号,即便不完美。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我长长的叹了口气。

  我在网上查过了,有一所不错的艺术学院,那里环境很幽静。没有人知道,亲爱的阿楚其实也很喜欢艺术。

  突然就要离开这里了,心里总是会有点感觉的。这个学校里,留下了我和阿楚之间的太多记忆。

  人生如同故事,重要的并不是在有多长,而是在有多好!

  离开的时候,我特意打听了阿楚的消息。

  我在火车上仔细的回想阿楚的模样,她微翘的嘴角,她爱笑的眼睛。

  或许,这就是时光给予我们的最好结果,一如那行云流水般的日子,总是在刹那间,发现遗失的美好,总是在过去里,感叹迷失的永恒。

  我会很好的,那么你也要很好。阿楚,不知道你现在怎么样了,你会不会想到我们曾经的模样呢,你有没有原谅我,又或者去走我们一起走过的路?我把列表打开,单曲循环 的听着那个下午,一个叫楚黎浅的女孩对我说,安南,其实我也有一点喜欢你呢.....

  不管会过去多久,可我都会清晰记得;你眼角的笑意,依旧惹的人憔悴。如果可以,我愿把当初对你的喜欢化作想念藏在心底。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4

  圣诞节时,保罗的哥哥送他一辆新车。圣诞节当天,保罗离开办公室时,一个男孩绕着那辆闪闪发亮的新车,十分赞叹地问:

  "先生,这是你的车?"

  保罗点点头:"这是我哥哥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男孩满脸惊讶,支支吾吾地说:"你是说这是你哥送的礼物,没花你一分钱?天哪,我真希望也能……"

  保罗当然知道男孩他真想希望什么。他希望能有一个象那样的哥哥。但是小男孩接下来说的话却完全出乎了保罗的意料。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送车给弟弟的哥哥。"男孩继续说。

  保罗惊愕地看着那男孩,冲口而出地说:"你要不要坐我的车去兜风?"

  "哦,当然好了,我太想坐了!"

  车开了一小段路后,那孩子转过头来,眼睛闪闪发亮,对我说:"先生,你能不能把车子开到我家门前?"

  保罗微笑,他知道孩子想干什么。那男孩必定是要向邻居炫耀,让大家知道他坐了一部大轿车回家。但是这次保罗又猜错了。"你能不能把车子停在那两个台阶前?"男孩要求道。

  男孩跑上了阶梯,过了一会儿保罗听到他回来了,但动作似乎有些缓慢。原来把他跛脚的弟弟带出来了,将他安置在第一个台阶上,紧紧地抱着他,指着那辆新车。

  只听那男孩告诉弟弟:"你看,这就是我刚才在楼上对你说的那辆新车。这是保罗他哥哥送给他的哦!将来我也会送给你一辆像这样的车,到那时候你就能自己去看那些在圣诞节时,挂窗口上的漂亮饰品了,就象我告诉过你的那样。"

  保罗走下车子,把跛脚男孩抱到车子的前座。兴奋得满眼放光的哥哥也爬上车子,坐在弟弟的身旁。就这样他们三人开始一次令人难忘的假日兜风。

  那个圣诞夜,保罗才真正体会主耶稣所说的"施比受更有福"的道理。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5

  丫头。

  这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昵称。

  自己没有的,通常会被认为是最好的。从小,父亲离家工作,妈妈忙于生活,我总是,一个人玩的热火朝天。所有男孩子爱玩的游戏,我统统都热衷并且从来不会逊色。而女孩子喜欢的,我也算精通。记忆最深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自己因为顽皮,摔坏了胳膊,并差点因此而休学。而那时候,流行一种玩麻将的游戏:四个麻将,叠加一起,翻转为不同的面,最重要的是游戏过程中任何一个麻将都不能掉落。课间,午休,所有人都参与,就连许多手比较笨拙的男孩子也会加入。那时候,课间是要做广播体操的。而我因为胳膊受伤,躲过这一劫。别人做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悄悄在教室用左手玩这个。刚开始总是不*惯的,练的次数多了,最后的结果是,我左手比他们右手玩儿的还要好。现在看来,我果真是一个爱争强好胜的人。

  其实也很奇怪,争强好胜的人,大多爱出风头才对,而小学的我总是默默无语,要好的女伴从来都不多。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这个小小世界,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也不会轻易走进来。要接纳一个人总是需要足够的勇气,而我,是胆小怯懦卑微的。原来,我从来没有发觉我的自卑已经深入骨髓了。

  初二的时候,悄悄喜欢了一个男孩子。他是个转校生,从城市转到这里。他爱打篮球,他爱穿白色衣服,他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他写的字体是我最爱却总学不会的,他笑着的时候很帅,带有一丝魅惑,他早上早自*爱迟到。暗恋,我只是悄悄地对他有好感。其实,我们都懂,只是年轻的我们,对异性有着的一点点崇拜的好感而已,那好感,与爱情无关。

  高中,真正意义上离开家。那是一个新的地方,新的环境,新的人。117,那是我的第一个寝室。那里住着的人,有的已经走上社会,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拥有稳定的工作;有的还在学校,大学,分布在大江南北,有的在繁华的上海,有的在繁忙的武汉,还有的,留守在家乡。高一,我们还年少,说话总是不知轻重,误会重重,也许谁都没有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一句话伤害了谁脆弱的心灵,。高二,我们*惯了忧伤,离别,搬迁,离校。有些人,自离别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偶尔会想起,也只能无奈的笑笑。或许所谓的误会,在离别那天起,就化作了尘埃,风一吹,就散了。高三,拼命冲刺,身体和心里承受双重压力。每天记日记,写完一本就去买另外一本。我也不知道,在那样紧迫的时间里,我怎么还会悠闲着写心情文。如果我把这空闲时间拿去好好学*,也许,我就不会在现在这样一所大学了。可是,事实是,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也许和如果啊。

  丫头,这个词,让我想到高一时认的一个哥哥。我从小就没有哥哥疼,天知道我有多欢喜如果有个哥哥。他对我真的很好,他笑起来特别像爸爸,他会在我生病时劝我吃药未果后自己买来药塞给我,他会在冬天给我买热热的番薯,夏天买香香的鲜橙,他会静静听我讲烦心事,然后逗我开心。我们会写一写小纸条,他会亲昵的叫我丫头。这样的时光,真的好满足。

  曾经有个女孩子跟我说,伤了你的心我也好伤心。那一瞬间,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们曾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啊,怎么会闹到现在这般模样?不可否认,是她带我走进文字世界,用文字记录生活。是不是喜欢写文的朋友都有一颗异常敏感脆弱的心呢?我们那么好,却矛盾那么多。我们穿姐妹装,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齐,上厕所,吃饭,回寝室......好的让那么多人羡慕,可结果却是,形同陌路的现在。我曾经特别好奇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折磨彼此,好奇她为什么要离开。知道了之后却觉得那么可笑。知道真相原来这么伤人后开始后悔,为什么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呢?果真是没心没肺最是无敌呀。忘了说,那女孩,她曾认真地叫我丫头。

  高三的时候迷上了写信。因为压力大,总需要什么来发泄。每次都是写满两三张信纸,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说来说去也无非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情绪。十七八岁的年龄,却总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忧伤,或者说,刻意将忧伤夸大。看着自己写出那些骗自己眼泪,惹来别人赞赏的文字,内心也有说不出的虚荣感吧。我们总在做着不符合年龄的事宜,该张扬青春的时候却肆意悲伤,该沉思反省的时候却幻想无作为。呵!我最自豪的事情是在我疯狂的时候有人陪我一起疯。我写的信,那个姑娘个总是回复很多。我悲观,她却想方设法让我开心激励我。她说我们是娇妍美丽,她会说我是傻丫头,告诉我她一直在。幸运的是,她真的一直都在。

  记得我跟一个人说过,丫头,听起来就带着无限宠溺。他也曾无奈地揉着我的头发叫我丫头,但更多的是胖妞。这是一段我极其不想回忆的曾经,因为每提起一次心会跟着颤抖一次。那个人,会跑几条街给我买爱吃的高山洋芋,会带我去外地旅行,带我在大雨中狂奔,他会耐心的陪我逛地摊,他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包容我的小任性。也许没什么可以特写的,因为,恋人们爱做的事情大多一样。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让你欢喜甜蜜,却也潜藏着烦恼忧愁。也许是我太贪心一味索取,忘了一个人主动久了总归是会累的。那段时间,我们都发生了很多事情,也许到最后谁也无法再忍下去了,我们分开了,情人节过后一天。

  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或许我真的是不合格吧。其实,我就是个恃宠而骄的人。可是他却忘了,不管我怎样任性,骨子里,我是那么卑微。任性,无理取闹也都不过是想让他多多在意我一些。明明是我先提分开,最后却是我先开口挽留。说实话,我没想到自己会走到这一步。因为,卑微的人,总是用骄傲远远隔离周围的一切。我看过那么多爱情故事,也曾对那些为爱卑微乞求的人感到鄙视,可谁曾想,我自己也会走上这样一条路。所幸的是,我这人不会死缠烂打,纵使挽留,也只能是一次。毕竟,谁离开谁,地球不会转呢?谁都不是谁的非谁莫属。但,难过的是,我时常回想起他,想起他叫我丫头时候的样子,轻柔,温暖,那般割舍不下。

  丫头,谁会是下一个叫我丫头并让我刻在心尖上的人呢?

  其实我真的很想变成像丫头这样听起来糯糯声音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我已经像个刺猬一样带着刺走了很远,我只是贪恋那一点点温存。

  叫人丫头的人,身上应该有着一种吸引别人的气息吧。我总固执的认为,这样的人一定会很温暖细腻。

  丫头,丫头......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扩展2)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6篇

  泡沫侵蚀着被酷暑压制的夏天,这个夏天失去了很多,也明白了许多。

  穿行在车水马龙的街道,心一瞬间凝结成了圆润的雨点,在倾泻所有的回忆。

  飒爽的英俊少年手挽起旁边姑娘纤细的小手,走在华灯初上的街头,女孩嗲声嗲气的在男生身边依偎,男孩义不容辞的揽起这份对女孩的爱意。

  炎热还未散去,但人心在冥冥之中散去。我该感谢这个夏天,是她的残酷让我殊途同归,是她的冷淡让我惊惶失措。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怦然心动,就不会有刻骨铭心的爱。

  我竭尽所能的想要去把催泪的故事传唱,可是,当我费尽心机用不同的视角描述我和她时。很多迥迥有神的眼神一下衍生到了睥睨,我不能解释她的对与错。

  沉默不是屈服。我深爱的你,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沉默是为了不让自己陷入罪恶的泥潭。我还爱着你,忘记对于一个付出真心的男孩是痛心疾首。

  沉默不是软弱,沉默是心底涌动的满腔热血还没有被挖掘。我想念你,不管你怎么认为我对你的思念是心血来潮的毫无征兆,那么,请你放下手中的书本,闭上明眸细细聆听我对你的忠贞。

  我没能留住时光,但是我想要留住属于你和我的记忆。我相信,即使我们都回不到最初的那一刻,这些记忆也会成为我一生最怀念的故事。

  我很庆幸能够有一段人生道路是与你结伴同行。你是一个很好的同伴,给我带来快乐,安慰我、鼓励我,有时候会惹我生气,有时候会逗我笑。我把你的温柔和体贴当成了爱情,但也许你只是把我当作朋友。

  一路上,我等待着你说破我们的关系,让我从你的朋友正式升级成为你的恋人。然而,你什么都没有说,就像*常一样和我笑着、闹着,像是恋人,又像是朋友。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层玻璃,看似很靠*,实则从不曾真正走*。我不敢打破这种暧昧的状况,生怕我们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

  就在我安于现状的时候,你突然变得有些疏离,总是有意无意地和我拉开距离,像是在撇清什么似的。我沉默着,接受你无言的拒绝,任由你越走越远。但是你常常回头关心我的状况,让我忍不住胡乱猜测,而你始终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当你要离开的时候,我微笑着祝福你前程锦绣。目送你离开的时候,我很想叫住你,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我还想着如果你回头看我一眼,我就追上你,把一切都告诉你。然而,你始终没有回头,而我始终没能说出口。从此,我的人生再也没有你的参与,你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

  这就是我和你的故事,也是我此生最怀念的故事。时间让很多事情都改变了,也许你已经不是那个让我心动的人了,毕竟我也不是过去的我了,但是我衷心地祈祷时间能让最初的我们留在那段记忆中,永远都不变。

  很多时候,我们总想知道未来的答案究竟在哪里,所以不停的寻找,却又不停的走远,直到某一天,回到了原点,才明白,那些的自以为是,到头来不过只是一场空。

  某些年过后,我似乎走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看的到,却抓不着的世界。这里一样有树叶落下的画面,一样有雨雪散落的季节,然而,这里又如深夜无人时般寂静、安宁。是与非,对与错,开心或难过,一切都浮沉于这样的安静里。或许这里离现实很*,又或许离得很远很远……然而,岁月变迁后,我们总会明白,我们并不一定总要追寻某个答案,或许有些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答案,因为它总会出现在最合适的时候。

  生活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旋转,复杂到每一分每一秒都不一样,却又大到每一天,每一年都毫无区别。

  来到合肥工作也有一月有余了,今天把网络开通了,很长时间没有上网写东西了,虽然总有很多事是写不下的。老妈总是提醒我要吃好点,身体重要,我总回答知道。有时候,我忽然觉得,能够让自己爱的人幸福,是一件更加幸福的事。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又成熟了一点,如果这个世界总有放不下的,那么对于我,应该就是亲情了。

  *惯了*惯,也就一切淡然了,除了工作时间,音乐、睡觉、看书,似乎成了一种寂寞的*惯,然而*惯了这种*惯之后,似乎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到幸福两个字。也许,这就是属于我的生活。想明白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让美好的风景,像流星一样,华丽的消失在天空里,然后一个人坐在一边,仔细的看着、听着、感受着身边的幸福。

  伯母喜欢花。

  那年春天,父亲带我去看望伯父、伯母。伯父家留给我最深的记忆是开满后院的花。记得那次看花看着了迷,连伯父喊吃饭都没有听见呢。

  大凡对生活充满幻想的人都有一种爱花的癖好。然而,生活里不可能只有春天呀!

  去年仲秋,高考揭晓,我名落孙山,被高校拒之门外。面对无情的现实,天苍苍,路茫茫!迫于世俗和自扰,茫茫然踏上了去西北的征途。路经武汉,总也想去看看伯父。或许有什么指望,也许是意外……

  雨,正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风也一个劲地刮着,似乎故意跟我作对似的。唉,这该死的天气!我身上的衣服本来就不多,这样就更增添了些许凉意,走出车站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校园内没有公共汽车,从正门到西六舍大概两里来路,穿过落叶满地的林荫道,抬头看见最高大的红枫的叶子所剩无几了,俯首细看大树底下的小草——默默无闻,却绿茵一片!我无心细想这一切,穿过大操场,没精打采地向西六舍走去,低着头,似乎担心那些在操场上欢呼雀跃,尽情玩耍的大学生看出我是个高考落第者。一群男女学生谈笑风生,指手划脚地从我身边走过,有个男同学还回过头来看,我也正回头用满怀羡慕的目光看着他们——社会公认的栋梁之才!我,我顿时自怨自艾起来——他们是命运的宠儿,是祖国的花朵,是天之骄子,而我呢…...

  不是星期六,伯父上班(伯母病逝)未归,我便准备推开侧门进入伯父家的“后花园”。

  忽地,沉重的心一下子轻松起来:那灼红的玫瑰含娇招展,似乎在向我点头微笑;那被苍绿色叶子掩映着的鲜红的牡丹压满枝头,好像一团团温暖的火;红艳欲滴的海棠,黄色的雄蕊历历的、闪闪的,曼妙在仿佛捏得出水的嫩绿色叶子上,显得格外娇娆……这不就是那年在后院看到的那些花吗?一幕幕浮现在我脑际的春光闪过,我连忙推开院门,一脚踏进小院。啊!花——花呢?一朵也没有!这是为什么?我几乎喊出声来!

  我在枯死的葡萄架下端起一盆仙人掌,她蒙上灰尘跌倒在沙地上,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我下意识地环顾这在我记忆中原是充满花香的小院,我茫然了……

  我把仙人掌放回原处。猛然发现在原来放花盆的地方居然有三五棵嫩嫩的、黄黄的小草芽!我几乎惊呼起来,这些小生灵在比自己体重大得多的重压下还能生长,努力向上。我想,只要花盆底下是泥土,他们是会生长起来的。

  我陷入了深深地思索中。

  顿时,我眼前豁然开朗,眼前一片光明!我照样放下仙人掌,再看看四周,那高高的梧桐树下,残叶的上层冒出了不少嫩绿的草尖儿,墙根砖缝里也有不少茂盛的青绿色的小草……

  我沉默了。

  没等伯父回来,我毅然踏上了归途。

  是呀,人为什么只能生活在顺境中,而一旦受点小小挫折就不能自己呢!为什么要抱怨自己的处境不好,为什么总抱怨生活的*凡呢?显赫的地位,优越的条件,永远不能说明他本身。

  前不久,我姐夫送我一张画——

  陡峭的岩石缝里挤出两棵努力生长的、茂盛的小草。旁边用小楷畅书《小草》的歌词:“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

  我高兴极了,把这幅画用薄膜蒙好,用图钉钉在我卧室里原来张贴明星画的位置,从不许我的小侄们动弹一下。

  我爱小草,我甘愿是一棵孤芳自赏的小草。

  那一年,孩子才5岁。

  那时蒲公英吗?

  孩子问我,我答“是的”。孩子接着问:“这蒲公英为什么会飞?”我答:“它有翅膀”。孩子忙上前仔细去看,观察一会儿,叫嚷起来,“爸爸骗人,这蒲公英怎么没有翅膀,它哪里飞得起来呢?”我心里一笑,是啊!“没有翅膀,怎么飞呢?”孩子的小脸茫然了!

  “爸爸:这翅膀没有蒲公英到底怎么飞起来的啊?它有天上飞机的大翅膀吗?它有空中飞翔的小鸟,有羽毛翅膀吗?它有蝴蝶一扇一扇的翅膀吗?”听见孩子发出一连串不断的问蒲公英这里。那里比较,一副不依不饶想知道蒲公英知识憨憨的样子,我笑了!

  “孩子,蒲公英没有翅膀,”我回答道,“可是它一样会飞和飘动啊!”孩子问:“为什么?”

  “蒲公英它在妈妈的怀里慢慢哺育,逐渐长大。妈妈绽开花蕾时,遇上风和日丽的日子,让风带着毛茸茸的孩子轻轻地随风飘远啊!到了适应它蒲公英生存的环境,生根发芽成长,慢慢长到***妈的年龄,如同***妈一样孵育小蒲公英代代相传啊!”

  孩子听完,若有所思的样子,告诉我:“爸爸我懂了!我也会长大,像蒲公英一样飞翔去很远的地方是吗?”

  我答道:“是的”。孩子眼睛却红了,“爸爸,我不想飞远,就在你和妈妈身边,不离开你们!”我问为什么?孩子眼睛有些泪花闪烁,“爸爸,离开你们太远,看不到你们,想见到一次难哦!”

  怔了一下,孩子恋家。不愿意离开我们,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现在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很小就受宠和关爱,孩子一直是我们夫妻细心照料。生活。学*。疾病等千百小心,不让孩子受到委屈和伤痛。然而孩子还是体质单薄。放开他的“翅膀”搏击长空自由飞翔甚难!为了他未来幸福生活着想,犹如蒲公英异地生根发芽启发,决定鼓励孩子向“蒲公英”学*。

  多年以后,孩子“蒲公英”生存意识,越来越让人困惑,是否教育失败呢?

  自然界中的植物“蒲公英”飞伞四处,事实很难回归“母亲”身边,永远在自然界中扎根生长,很坚强很自信,也能够挑战一切,不向命运低头,独树一帜。然而做为“蒲公英孩子”环境。距离是脆弱和残忍的。打拼生活,为了飞翔的天空,回家的时间总是屈指可数,千里迢迢善难照顾年迈的父母,从而造成与父母感情有距离和亲疏!孝心的孩子虽然心中思念亲人,寂寞的老宅,老人常常念叨惦记;“蒲公英”漂流一样的远距离,常常回来照顾老人梦想成“空中阁楼”,孝道与事业不能两全。而有些“蒲公英孩子”早已忘记远方的父母。忘记团聚;留下孤独的老人总是遥望远方,孤独中郁郁寡欢而去。更有甚者留下相互咒骂成陌路,致死两茫茫。

  多年后,我们苍老成枯黄飘随的草根,孩子长大参天大树,事业和亲人照顾两难全,感恩报恩在几时?父母的年迈,亲人逐渐迈不动步伐,白发苍老的老人们,他们眼睛已经昏花,也许此刻细心的发现,他们微笑的眼角都有感伤的痕迹逐渐干涩,而渴望他们“蒲公英”一样的孩子,期盼他们今生今世夕阳顾惜恩情!蒲公英的种子飞得远是为了更好生存;不善飞的“蒲公英”会迷茫吗?会一无所有吗……?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扩展3)

——一个苹果的故事作文 (菁华5篇)

  今天,我们满怀激动地来到了我们盼望已久的'军校基地。虽然,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在我们身边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开营仪式,拉歌,趣味排雷,寻找十八罗汉……但我印象最深的是那艰苦的2个半小时以及那一个--小小的苹果。

  在去之前,老师告诉我们在这2个半小时的爬山过程中,不能带一点水,也不能上厕所,仅能带的只是一个小苹果。我听了,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软了下来,惊讶得合不拢嘴,心想:啊?连水都不能带,这么长的路程,只能吃一个小苹果?那不会渴死吗?我满心疑惑,正想打退堂鼓,可是,当我看到周围同学那信心百倍的目光,又改变了主意,暗暗地想:“我一定要坚持下去,超越自我,这个苹果我一定要留在最需要的时候吃!”于是,我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开始我走得十分轻松,心想:哼!我还以为有多累呢?原来,那么轻松啊!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山路越来越崎岖,越来越难走,我脚也被石头磕得生疼,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软绵绵怎么支也撑不起沉重的身子。渐渐地,我落在了队伍的最后,看着“勇往直前”的同学,我只好一咬牙跟了上去。可是,不过一会儿,我又拖了后腿……

  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的喉咙又干又粘,嗓子干得快冒烟了。这时,我摸到了袋中的苹果,我咽了咽口水,对自己说:“别吃!一定要坚持!你能行的!”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也憋不住了,摸出苹果,忍不住咬了一小口,然后,说:“好!就这一口,不吃了!”

  经过同学们的鼓励,我终于坚持到了最后,吃起了那个非同寻常的苹果!

  这个苹果,包含了一种毅力,一种坚持,非同一般,十分宝贵!

  在我们军训的'第一天,军校的马校长就对我们说:“因为下午你们要爬山,在爬的过程中你们既不能休息也不能喝水,但怕大家支持不住,就发给你们每人一个苹果来解渴,但是这个苹果的故事就由你们来编,咬一口也好,吃完也罢,它的命运就掌握在你们手中。”说完大家回到教室,分起了苹果。

  下午一点多钟时铃声响了,大家排着有序的队伍进山,走到山腰上,又进行了“挖地雷”“找罗汉”的游戏后,继续向上进发。在走山路时,我们班的金鹏已经忍不住口渴,开始吃起苹果来。我看见了,摸了摸自己的苹果,刚想掏出来吃时,想到了当年红军过草地时,那里没有水,也没有吃的干粮,红军叔叔不是也挺过来。想想他们,再来想想我们现在,才走那么点路就受不了口渴了,想着想着我还是忍住了。翻过万松岭时我开始两脚发麻,喉咙直冒烟,幸亏我的朋友给了我一点薄菏油,提了提神,挺住了。等到了馒头山社区,我又一次迫不及待地掏苹果,苹果却掉出来滚到了地上,我“啊”的叫了起来,自言自语地说:“看来,苹果也在提醒我,坚持住,一定要坚持回到学校才能吃。”

  说着就来到了学校,而大部分同学的“生命之果”要么全吃了,要么已经咬了一口。而我的苹果还完好无损,我为自己坚持而高兴。

  这就是一个苹果的故事。

  我本是一个普通的苹果,却因为一件事,让我成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苹果。

  那天,我和兄弟姐妹们在树妈妈的怀里玩耍,正玩得兴高采烈,这时,大科学家牛顿先生走了过来,坐在树妈妈的脚下,思考着问题。我们都不想打扰他思考,所以就渐渐安静下来,但没想到突然一阵狂风吹来,我的身体随着强风猛烈地摆动起来,最后从妈妈的怀里吹了出去,“啪”的一声,正好落在牛顿先生的头顶上,接着一个凌空翻身,最后滚落在草地上了。“太好了,我竟然没事!”我高兴地向树上的兄弟姐妹们打招呼。

  牛顿先生就没有我那么幸运了,他被我砸得头昏眼花的,恍惚了一下,旋即把我捡了起来。他会不会生气得一口把我吃掉啊。我吓得闭上眼睛不敢睁开,心都快跳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只听见他自言自语道:“为什么苹果只往地下掉,而不是往天上飞呢?我要好好研究一下。”我不禁暗笑“这个人太奇怪了,我把他的头撞起一个大红包了,他竟然都不生气,还想拿我去做研究,我有什么好研究的呢?不就是被我砸了一下嘛,他的想法怎么就和别人不一样呢?不过,我真是太幸运了!”

  牛顿先生把我带回了他的家,轻轻地放在桌上,开始研究为什么我只会往地上摔,而不是往天上飞。他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最终得出了万有引力的结论,他欣喜若狂,不停亲吻着我说:“你真是太棒了!”我也被牛顿先生的欣喜感染了,自从离开家以后,我还是第一次那么高兴呢!牛顿先生《万有引力》的论文一经发布,许许多多的记者陆续来采访他,他成为了第一个发现万有引力的伟大科学家,受到了人们的爱戴。而我也因此成为了蜚声中外的苹果。

  在荣誉面前,我不禁思考,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苹果,为什么我会如此与众不同呢?哦!我知道了,正因为牛顿先生勤于思考,善于发现的精神,才让我成为了世人瞩目的、最特殊的苹果。

  感谢牛顿先生,感谢聪明的人类,正因为你们,才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更精彩的一面。

  今天,我们满怀激动地来到了我们盼望已久的军校基地。虽然,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在我们身边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开营仪式,拉歌,趣味排雷,寻找十八罗汉……但我印象最深的是那艰苦的2个半小时以及那一个——小小的苹果。

  在去之前,老师告诉我们在这2个半小时的爬山过程中,不能带一点水,也不能上厕所,仅能带的只是一个小苹果。我听了,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软了下来,惊讶得合不拢嘴,心想:啊?连水都不能带,这么长的路程,只能吃一个小苹果?那不会渴死吗?我满心疑惑,正想打退堂鼓,可是,当我看到周围同学那信心百倍的目光,又改变了主意,暗暗地想:“我一定要坚持下去,超越自我,这个苹果我一定要留在最需要的时候吃!”于是,我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开始我走得十分轻松,心想:哼!我还以为有多累呢?原来,那么轻松啊!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山路越来越崎岖,越来越难走,我脚也被石头磕得生疼,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软绵绵怎么支也撑不起沉重的身子。渐渐地,我落在了队伍的最后,看着“勇往直前”的同学,我只好一咬牙跟了上去。可是,不过一会儿,我又拖了后腿……

  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我的喉咙又干又粘,嗓子干得快冒烟了。这时,我摸到了袋中的苹果,我咽了咽口水,对自己说:“别吃!一定要坚持!你能行的!”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也憋不住了,摸出苹果,忍不住咬了一小口,然后,说:“好!就这一口,不吃了!”经过同学们的鼓励,我终于坚持到了最后,吃起了那个非同寻常的苹果!

  这个苹果,包含了一种毅力,一种坚持,非同一般,十分宝贵!

  去年暑假,我是在妈妈打工的昆山度过的。也就是在那个晚上,我感受到了爱的伟大。

  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凉风**的的夜晚,我和妈妈一起在林荫道上散步。忽然,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婆出现在我们眼前,岁月在她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印记。她看见了我们,笑了笑,那一道道皱纹里充满了无限的爱意。她颤颤巍巍地伸出了那双干枯瘦黄的手,捧给我一个青色的小小的苹果。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她又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眼睛进而流露出无限的爱意,把那个青苹果硬是塞给了我,然后转身,一步一晃地走了。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身体是那么的薄弱,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跑了似的。

  看着老婆婆的身影渐渐远去,我才回过神来。可是这时,却发现从不在我面前流泪的`母亲竟哭了。原来,这个老婆婆本来有一个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可没想到儿子是个白眼狼,结婚后,因为嫌老婆婆没用了,竟把她赶出了家门,而老婆婆为了不让儿子生气,竟明知道回家的路线,却总是在不远处望一望儿子*安的身影就走了。打那以后,每逢碰到小孩,她都会像见到自己的儿子一样,慈爱地抚摸小孩,还要送给他“礼物”。我恍然大悟:爱,从不卑微;爱从*限。

  那个青苹果,我一直紧紧地握在手中,我觉得那不是一个普通的苹果,而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思念与深深的爱呀!


一个故事情感美文 (菁华5篇)(扩展4)

——一个有趣的故事作文 (菁华5篇)

  昨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因为咱们去秋游。

  听说乘车要乘两个多小时,但是,我并不认为要这么长时间。终于到了,导游哥哥立即叫咱们排好队出发,到了游玩地点,导游哥哥说,一点十五分在游客中心集中,统一乘车回校。每一个小组的小组长有一张地图,林老师说十二点才能吃午饭。咱们组走啊走,终于走到机动游戏那里了。可是飓风飞椅好像八元一张票,全部都是八元一张,而且,咱们的钱凑起来玩两次都不够。咱们的精力都没有了,力气也没有了,不如先吃点东西吧,后来,廖泳诗那个小组闻声赶来,潘政霖那个小组也来了。咱们吃完饭后,便去玩了。咱们先去了不用钱的水帘洞船,先是很缓慢,然后船往上升,像整个人要掉下去似的,渐渐要下去了,我、赵诗怡、廖泳诗三个女孩尖叫一声,然后,只见我的裤子湿了,赵诗怡湿了一点点,廖泳诗的裤子一点也没湿。我对廖泳诗说:“你好幸运啊!”之后,咱们去玩了陆上竞技,咱们并不敢玩,因为潘政霖说他在自己掉进水里了,整条裤子都湿透了,惹得咱们三个哈哈大笑。

  这一天,我过得非常开心。

  有趣,这个词本身就很有趣。名曰带有乐趣,那就是给生活中带来丝丝快乐的人吧。仔细想想,也就是他了。

  他长得非常黑,椭圆形的脸蛋像是被棕色的油漆刷过一样,那一抹棕,棕的爽快,棕的透亮,棕的绝无一丝瑕疵。他在水中游泳时,倘若是开着直升机在高空鸟瞰下去,绝对能看的一清二楚。看他,就是一次免费的旅行,即“不到非洲看非洲土著民”。

  他看起来不苟言谈,*时话不多,但其实他是个活泼开朗的人。他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篮球,在运球时,他素日里面那种腼腆和“内向”霎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看着他熟练地运着球,双手不断灵活变向,在靠*篮筐的地方一跃而起。这时,我看见太阳光毫无遮盖的打在他的脸上,将非洲土著的脸照的闪闪发亮。他张大了嘴巴,如同要将整个太阳一口吞掉。在出手的那一瞬间,他的手指尖轻柔的一条,棕色的篮球和他棕色的脸,一起放入了球框。在篮球发出清脆的“唰”时,我不由得笑出了声音,同时眼睛中对他充满了敬佩。

  他,就是我的同学邓田阳,不苟言笑的非洲土著,是我身边最有趣的人!

  我已经升入了三年级,有许多非常有趣的事让我开怀大笑。

  有一次,下课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一看人山人海的像赶集一样,我急急忙忙地挤了进去,过了半分种才出来。我已经感到很累了,这时一个小弟弟突然向我扑了过来。我被他吓得心砰砰直跳,大声问道:“你是谁,在干嘛?”只见他不慌不忙地说:“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我可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齐天大圣‘呀!”我眨巴眨巴眼睛说:“‘齐天大圣’,什么呀!你是齐天大圣,我就是玉皇大帝了。”小弟弟听了笑嘻嘻地说:“我当然不是齐天大圣,只是长得像猴子,别人都这么叫而以,我的真名叫李齐。”说完冲我扮了一通鬼脸跑开了。“哈哈……”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差点肚子都笑破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二年级的调皮大王——李齐,但他的学*成绩很好,真有趣。

  !

  漂亮的皮囊,有时相似,有趣的灵魂永远三岁。你得在琐碎*淡的生活中,去找到并且靠*这些有趣的灵魂。即便是模仿,我们的生命也开始变得有滋有味。

  我的外婆爱时髦,她不太喜欢老大妈穿的衣服花花绿绿的,而喜欢小年轻的衣服,比如,小白裙呀,西装短裤呀!外婆喜欢网购,只要你翻一翻她逛的“唯品会”的浏览记录,你会惊讶地发现:外婆搜的都是“奔跑吧”“南歌”我的天!明星同款啊!而且都是限时秒杀,可见外婆不仅爱时髦但是很省钱而且还追剧呢!

  还有时髦的一点,我一直认为外婆养凤仙花和其他花草只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兴趣,但我没有想到外婆居然是用来染指甲的。她把花瓣中加入适量的明矾一起捣碎,还告诉我,加入的明矾过多会变黑,然后加入几滴白醋,以起到消炎的作用并且会使眼色更持久。我的外婆真是博学多才啊,我看着她将指甲用毛糙的东西去掉指甲表面杂质最后用干净的叶子包了3到4个小时,这橙橙的色泽也太吸引了吧!当我恳求外婆帮我做一做指甲时,却谦虚的说:“哎,我的技术不好呀,你可以去专业人员那儿去做一做,”过了几秒,突然瞪起眼睛说:“不行!你现在学*时期怎么可以想时髦呢?而且美甲有害健康呀!”外婆你怎么这样严格呀,我心里嘀咕道。

  最后外婆的一个特点就是童心未泯,上次我们一家去迪士尼玩,没想到她比我还积极,各个项目玩过去,害的我们都赶不上她了。当我们气喘吁吁时,外婆却拉着我的手兴高采烈的说:“我们去玩极速光轮吧”“救命呀,我恐高!”

  可见,我外婆还是一个职业老顽童,祝愿我们有趣的灵魂永远只有三岁。我喜欢外婆,喜欢外婆身上那种持续不断迸发的生命力,那种她随时都会说出的“来,跟我走!”的力量!

  表弟今年六岁了,他有着肉嘟嘟的脸,和一双小眼睛。他可谓是与生俱来的“昆虫专家”,见到昆虫总要在一旁观看。

  过年了,我去表弟家做客,刚进门没多久,表弟就吵着要出去玩,可大人们都在聊天,自然照顾表弟这种苦差落到了我头上。刚一下楼,表弟就跑开了,不见踪影。我心急如焚:要是表弟出事了,我就完蛋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沿着一排排楼找了起来。终于,我在一个堆放装修垃圾的垃圾桶边找到了他。这么多垃圾,有什么宝物吗?

  “你在这儿干什么呀?这儿多脏,都是细菌,快离开吧。”“不行,我要干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表弟神秘地说。我一下子被激起了兴趣,也蹲在那边看着他。“找到了!”只见他手拿一个小茶杯,兴奋地叫了起来。“这是用来干什么的?”“等会你就知道了,对了,不要告诉大人,不然又要被没收了。”

  他要干什么?难道是给他的玩具开一个茶话会?刚到了家门口,他失声叫道:“不好了,茶杯掉在回来的路上了。”我无可奈何,只能像跟班一样随他往回走,脑子里还在琢磨他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终于我们找到杯子,回到了家。弟弟一脸满意,但依旧神秘。

  “你们去哪儿了,怎么身上那么脏?”面对大人们的“盘问”,我们只能含糊地一带而过。终于,我要看到庐山真面目了,只见他拉开窗帘,把茶杯放在一只蜗牛前,嘴里念念有词: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大房子,快来试试吧……

  原来这“昆虫专家”是发现了他最爱的昆虫宝藏啊!小小年纪,真有意思!有趣的人儿现在哪里呢?看来他又找到了新的昆虫聊天好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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