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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0篇

日期:2022-09-12 21:37:33

读书笔记1

  买这本书,一半是因为它长时间占据豆瓣读书新书推荐首页,一半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买完之后,看了前半部分跟后半部分,中间略过了,便不想再翻。

  “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的作品集。”

  如果人生是部作品集,如同我看书一样,前部分,别人只看到你的身世,后半部分,别人只想看到你的结局,没有多少人愿意真正在意从开始到结束的转变,几个转折点足以推测一生。

  费克里是小岛书店的老板,早年丧妻,脾气古怪,对书籍有独特的爱好,书店的存在影响了小岛上的人们,书店老板的生活却并不怎么好。

  一天,书店老板在书店捡到一个弃婴玛雅。没过多久,书店一本珍贵藏书被偷。书店老板的命运开始转变,中间部分没看,大概就是解开玛雅的身世之谜,找回珍贵藏书,书店老板因书与店员阿米莉娅深入交流,觅得知音,获得真爱。

  最后,主人公因病离世,电子书流行起来,书店难以为继,被迫转让,之前被书店影响的两位岛民接手,维持运营。

  故事梗概,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可这本书,我愣是看不进去,只能在那个世界之外,偷窥一二。一个爱书的人,估计都曾经梦想着开一家书店,工作就是与书打交道,可是现实很难,岛上书店,书从哪里来?有多大的客流量?仅仅从经济角度,这家岛上书店的命运注定是难以为继。

  作者写这本书的,结构比较有意思。每一个章节,都是以主人公的读书笔记来开篇,所有人物的命运都是在读过的小说中可以找到,跟曹公写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有点相似。费克里情感的变化,特别是对玛雅的父爱,从读书笔记中尤其明显。一书一世界,书本里的世界跟现实中的世界是何其相似。

  谈这本书,不得不谈的一个词是“孤独”。大量的金句都是在描写孤独的。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

  这是一本与孤独者书,与我难以起共鸣,每个人都有感到孤独的时候,那也不妨独处一会儿,捧起一本书。

读书笔记2

  《苹果树上的外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却没有,这令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的外婆不声不响地从天而降,坐在了苹果树上。她的打扮很奇怪,戴着一顶用羽毛装饰的帽子,长裙下边露出镶着白色花边的裤子,外婆带着安迪去游乐场,套野马,海上冒险。她的脑袋里总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嘿,这个外婆可真有趣!后来,安迪邻居家又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有许多事情需要安迪帮忙,安迪很幸福。最让我惊叹的是安迪的这一段时间里竟然会有那么多巧合!后来又一想,故事没有了巧合,就没有了“生命”。只要有了巧合,故事就能说下去。 苹果树上的外婆读书笔记100字

读书笔记3

  路遥的中篇小说《人生》,我上师范时读过,当时被小说里痴情的刘巧珍深深地感染了。时隔二十年,再次读《人生》,同样被大马川这一群人物深深地感染了。

  刘巧珍,是大马川一个善良美丽的姑娘,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心爱的人儿,她付出了许多,差点连心都掏出来。她不是那种病态的痴情,懂得以己度人,因此她的可贵就显得更为高大,用小说里高德顺的话说:“巧珍,多好的娃娃,那心就像金子一样……金子一样啊……”可惜的是,在一个时代的浪潮中,她的这种爱情被高加林抛弃了。刘巧珍心灰意冷,痛苦地接受了马栓的“爱情”时,自己心爱的高加林又一次回到了大马川,成了和自己一样的农民,刘巧珍面对高加林,是恨是得意是爱是不甘心?路遥让刘巧珍选择了一种宽容的爱。也正是如此,刘巧珍这个形象才显得更加完美,*似“女神”。一句话,刘巧珍追求的爱情是个悲剧。

  高加林,高中落榜生,一腔热血想走出大马川,走出黄土地,去外面的世界闯荡,想到更大的洪流中冲浪,这本没有错。那个时代给予年轻人的舞台还不大,机会还不多。人生的命运是靠实力、关系、机遇和变数来运作的。高加林在这几个因素中缺的太多,所以正当他“冲浪”正兴时,生活一次次把他甩回到原点。他高考落榜回到大马川,当了教师成了“公家人”。当记者名满县城,每一次都是高加林崭露头角时,生活就给他开一个天大的玩笑。第一次甩回原点,他有可爱的刘巧珍陪伴;这一次甩回原点,他失去了金子一般的刘巧珍。高加林也是路遥笔下一个悲剧人物。

  路遥满怀热情的塑造了刘巧珍、高加林这两个人物,掩卷思考,作者写作时是痛苦的,一方面他极力塑造人物的美好、爱情的美好、时代的美好,另一方面又让这美好的人物、美好的爱情在美好的时代以悲剧结束,这种矛盾深深掩藏在这群大马川人物的背后。路遥人生坎坷,爱情坎坷(当然也有一段美好的时光),所以他把自己的坎坷融入了这些人物身上,让读者被人物的可爱感染的同时又泪催了,这种艺术效果是深刻的,是刻骨铭心的。二十年了,自己读过不少小说,唯独《人生》印象特深。

  路遥何止在《人生》中描写了这种泪奔的爱情,《*凡的世界》中孙少安“山西大眼睛媳妇”,和丈夫经历了苦难,终于日子红火了却得了癌症;孙少*和田晓霞不可思议的.爱情在洪水卷走田晓霞那一刻结束了。路遥就是这样,倾心塑造爱情,又极力让爱情在自己面前倒塌,塌得一塌糊涂。但路遥是伟大的,伟大在于他把自己写入作品,他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成了那个时代的缩影,通过他,我们看到了时代的变迁,感受到了人性的*与假恶丑,艺术作品的魅力就此彰显。

读书笔记4

  时间在流逝,手指也随它在键盘上不停的摆动,舞蹈,世间一切仿佛定格在这个画面。突然,那突如其来的雨声打破了时空。那个人站了起来,静静地走向窗台,望着天空,心仿佛在滴血,几滴热泪悄然而下。就这样,无声地待着,待着。

  自从读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感受颇多,思绪万千。一本书可以改变千万人生,这话是毋庸置疑的。书是人类文明的承载者,世界历史的见证人,更是一位作者深邃的内心世界,值得我们去探索的奇思妙想。一本名著,便可以创造无数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荡气回肠的场景,感动真挚的情感。一本名著,就是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你可以毫无束缚的去飞翔,畅游。在这里,你可以脱离现实世界,活出天际,你可以毫无压迫的想象,去构思,去融入每一个场景,每一位人物中,畅快淋漓的去感受。总之,用心品尝书,书滋润心灵,会擦出意想不到的火花。

  《骆驼祥子》是一本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旧*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遭遇为线索的一本小说。它控诉了旧*的黑暗,腐败。在小说里,许多人物令我刻骨铭心。祥子,一位生活在那么水深火热的年代的人,每天面对那么多双丑恶,虚伪的脸,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纯真的心。他从始至终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并为此奋斗着,坚持着,拼搏着,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梦呀。买上一辆车,是千千万万人力车夫日夜追求的,祥子也不例外。不幸的是,祥子最终还是被世间各种污浊,邪恶,诱惑打败了。他最终瘫倒在旧*的土地上,嗜酒成性,郁郁寡欢,自暴自弃,导致了他最终的覆灭。这不禁令我们发起了深思。

  祥子最后为什么没有实现梦想,没有没上车,成为一个如同行尸走肉的废人呢?刘四爷这么一个奸诈狡猾的人为什么家财万贯,车辆无数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索。

  在旧*那个时代的人们,被各种奸诈,狡猾,阴险,诱惑包围着,想洁身自好,冰清玉洁谈何容易,像祥子这样的人已在稀数,要想生活条件好一些,就必须使自己成为刘四爷样的人,沉浸在表面的安逸当中。而祥子,则没有坚持到底,持之以恒,镇定自我的气魄,所以半途而废,导致了悲惨的结果。

  读了《骆驼祥子》我们才能够明白,坚持到底,持之以恒的重要性,才能够更加的提高自己。当然,我们还需要读更多的书,了解更多的知识。因为,书是民族之柱,国家之魂。

  当手指不在舞动时,雨也不在淅淅沥沥的下了,他依然一动不动,低头深思着,可现在的他,手里还放着本书。

读书笔记5

  我今天读完了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

  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

  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我非常喜爱这句震耳发聩的话:“假如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和你完全一样,我现在和你说话,并不通过*俗,惯例,我是用我的精神和你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等的,因为我们是*等的。”

  我最大的感受是: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等需要自己去争取,*等不会白白让你取得。想要*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

读书笔记6

  这天最后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将《一座城池》看完了,一向不太明白韩寒和郭敬明到底两个人的区别在哪里读完此书,总算开始对他有了一点了解。

  他,外表很帅很酷的年轻小伙子,爱开赛车,有着年轻人的放荡不羁和这个年纪的叛逆,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竟从他的笔下写出的文字,小说里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他的手笔如此老练到位,在幽默了一把使读者发笑过后,留下的是讽刺二字……耐人寻味。可见他的思想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年龄。如果说高考是一部**的机器,那么这个说法我赞同。虽然不绝对,但至少将我们这样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压抑得快成神经病了。

  韩寒,曾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杀入决赛。决赛时迟到的他竟以《杯中窥人》获得了大赛的一等奖。我不能说他是个怪才,但至少是个奇才。

读书笔记7

  其实,说来也惭愧,知道稻盛和夫老先生也就是今年年初的事,还是从朋友圈里转来的一篇文章看到的,任正非:你不了解稻盛和夫!据说稻盛哲学已经热了好几年了,我真是后知后觉呀。

  或许是吸引力法则,在喜马拉雅听完了Fiona2014年录制《活法》完整版,稍带她自己的解读,然后在Kindle看完了《干法》,最后决定再买本《活法》书,本意是来写读书笔记加深印象,我看跟抄书也差不多了。这书毕竟不是故事书,但是也别担心,也不是很多说教,稻盛老先生自己的亲身体悟或者肺腑之言呀,句句都是实战实践提炼出来的`宝石呀。

  娟姐不怎么翻成功学,也不看心灵鸡汤了。好吧,暂且把我看的书归到“人性成长”吧。

  笔记已经做到第十篇了,由追问人生的意义出发,人生哲学(方程式),再到后面很大篇幅提及的是人生成功的方法或者步骤,由稻盛老先生自己体悟及实践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出来的书会踩到我心窝里去了,我深深体会到每一个字句的分量,都不是说说而已,都是心血汗水的结晶。稻盛老先生的人生哲学非常具有佛家大爱,修为也是一般人难以企及,就我们所认为他成功的一生来看,老先生也只不过是归为:提升心性,磨练灵魂;保持做人的正确的准则。

  我以狭隘世俗之念想,结合看过的所有的通往成功的不二法则,总结如下:

  (成功:可以说是实现愿望,不确定是否包括实现亲密关系)

  首先:你得想(想得够深、够诚、够细致、够具体、够形象)

  其次:你得坚信(持之以恒地想,废寝忘食地想)

  最后:你得行动(日复一日,坚持不懈,每个瞬间的努力,不断精进)

  很多成功学的书籍甚至包括我,也可以借鉴写出这么一大篇,甚至更动听更鸡血更励志的宣言,但是,然而,可是,BUT:

  任老先生说:你不了解稻盛和夫。京瓷在十年如一日在精密陶瓷(氮化镓)上的精进,引领并极大推动通讯业和互联网的发展。

  真正的企业家都知道抱元守一,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去创造独一无二的产品。他们看清说法,而重在打磨产品一刹那一刹那的精进。那里既是原点,又是终点。

  而偷懒者,却只要说一些说法和概括。结果,抽离产品载体,所有的说法最终都只是说法而已!只说不练久了,就是骗子!

读书笔记8

  有些人身游四方,但是他的心灵未必行之千里;有些人即使身有所役,心却也可以无所束缚。而庄子正是这样一个可以“游心”的人。

  说他“游心”、无所束,其实是觉得他是一个内心很少受牵绊的人,不被他人的言行所左右,也不受周围的环境所动摇,己喜己悲似乎都不被外界干扰。也许“潇洒”二字就是为庄子造的吧。

  *历史上,被说是“洒脱”的人不少,但是他们的“洒脱”和庄子的似乎不是一个境界。譬如李白,也许李白不是洒脱而是豪迈,他可以“看空”所有的贬谪和坎坷,但是这些“看空”终归都是有前提的,都是在自己的仕途中有所阻挠时恢复信心和元气的药剂,假使他一帆风顺,也许就不会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安能使我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样的豪言壮语了吧——再说其他很多人,兴许多少都是如此,都是在追求名利的道路上折损受伤以后才看开这些东西,但骨子里可能还是希望得到这些东西的,所谓的“看开”也很有可能是“得不到”的自我安慰的理由。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许看开“利”容易些,但是名,至少在*的传统思想里,看开“名”就谈何容易了:“赢得生前身后名”说出多少代仁人志士的心声啊,著书立言,不都是为了一个“名”么?

  然而,庄子却不是这样,他真的是看破了名和利。对于利,自好理解,在《山木》中他就有回答过,认为人生的困顿不是贫穷,贫穷也不会是人困顿的根源。那么再看名,《秋水》里有一个故事就说明了庄子的态度:他把名,把梁国的相位比作是腐烂的老鼠!

  其实,看清了名和利是看清了自己人生所追求的东西,就是看清了自己的真心,不会再为他人的标准而累,不会再为了别人的价值标杆而奔波拼命,也不会为了其他人的眼光而去为难自己去弃自己的真心于不顾。我们可能已经有书读,有书读的已经毕业,毕业了的有了工作,有了工作的有了房子……我们不断被别人羡慕着,可是又不断羡慕着别人,总觉得自己离幸福很远,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又总觉得完成了才会更幸福,但是事实呢?等到那些事情完成了,我们真的幸福么?这个大概只有自己知道吧。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会很努力地去追求一些东西,但是这些所追求的东西是不是出于本心,大概连自己都不会知道,但是确实有很多人,在达到自己的目标的时候反而并不是那么快乐,反而还有点失落,或者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快乐。很多时候,我们就像是去旅行的人,走的太远反而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而出发,走得太多反而关心一路上的交通、住宿等一些东西多于关心自己的目的地。

  为什么要追求自己的真心?其实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那么怎么追求呢?

  追求真心就是以自己的真心为指标,而不是在意所谓的有用还是无用,世界上没有绝对无用的东西,就像所谓的垃圾也只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一样,我们做的每一件事不是由可见的价值所决定的,现在做的任何一件事都不会是没有用的,相反很有可能是对未知的未来而言至关重要的。就像《庄子》中的一个寓言,对于小鸡而言,但从飞翔这点去判断,很可以说翅膀是没有用的,但是对于鹰来说却完全不是这样的,那么鹰如果拿小鸡的价值观去判断自己的翅膀,那么它很可能永远无法飞翔,相反,它如果去试一次跳崖,这样一件对于鸡来说可笑的事情,也许它飞翔的潜能就会被激发!放到现实生活中来说,可能没有人想过一句“谢谢”,一次轻轻地关门或者一个弯腰捡纸这样的事情会带来怎么样的结果,但是确实有人因为这样的小事得到了一份工作甚至一份尊敬。

  没有人可以随便去预先判断有用还是没用,曲线救国不见得比直线前进来得没效率,相反看似“绕远路”反而会是捷径,而且按照自己的真心去做,这一路想必会是鸟语花香。

  回头看看60前我们祖父辈所过的生活,再比较一下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我们真的会觉得自己幸福很多,至少我们真的拥有了很多,我们的物质生活真的好了很多;而*几年,我们也越来越开始注重自己的精神生活,我们不仅仅可以寻找自己的喜欢的书籍去看,去想去的地方寻找一段历史或者追求一段回忆,又抑或仅仅去一个咖啡馆享受一个下午的好天气、一个人的好心情,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分享精神上的快乐,单从电视媒体上的节目就可有所管窥蠡测。

  还是要感谢我们的祖国,给我们足够稳定的环境去追求自己的真心和真正的幸福,少了那么许多前人的“身不由己”的艰难。相信我们将很快看到比现在层次更高的幸福社会和梦想社会。

读书笔记9

  但当我们回头去看过去那样苦涩又渺小的自己后,却又矢口否认她的来临。不愿面对自己竟也有过她那样“敏感脆弱又自卑怯弱”的时光。正如我一样竟也天真地认为我与她根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们对她的否定,也正是对当初疼痛时光的否定。因为她是一个不忍提起的人,是一段苦涩的过去。但也正是因为她,我们也才能成长为更好的人。因为她给予我们改变的渴望,因不甘卑微怯弱,因不愿虚伪自卑,因不想可笑懦弱,所以我们奋斗,所以我们成长。但无论将来你如何成功如何焕然如何逆袭得不留当初分毫痕迹,在相似的几个黑夜或是在拥挤的人流里,总会有那么一瞬间会想起来,在一段酸涩的时光里,我们彼此的,最戏剧的自卑怯弱。她永不消逝,她从不离开。

  正如我前面所说:你可以逃避她的出现,但你永不能否定她的存在。因为她正是我们内心的缩影和倒像。致我们都曾拥有的自卑怯弱。致我们彼此都不愿回顾的酸涩时光。

读书笔记10

  读《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其中杨恽《报孙会宗书》文辞优美,意气分明,大有乃外祖之风,血缘传承,确是奇妙。很欣赏田千秋,深谙无为之道,当有所为时亦能挺身直面,不愧班固“敦厚有智”之评。班固思想还是比较正统,明显不喜陈汤为人。虽然,后者仍然以“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名扬后世。


读书笔记10篇扩展阅读


读书笔记10篇(扩展1)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10篇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1

  我有一本喜爱的书,它的作者是俄罗斯的屠格涅夫,这本小说揭露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贵族的丑陋.它由一篇篇不同的故事传说组成,却同时以刻画人物的方式揭示了人性的丑恶,虽然屠格涅夫同为贵族,却表达他对贵族的厌恶与讽刺.

  这本书是《猎人笔记》,里边的景物描写生动形象,人物形象丰富,描写地栩栩如生,令人叹服。

  翻开这本书,我跟着作者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村庄,欣赏一幅又一幅的唯美画卷,经历一遍又一遍的人情世故......我与屠格涅夫也一起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美妙之旅。

  我喜爱当中的独院地主——奥夫夏尼科夫,他不是富翁,但却使人敬佩,他对待仆人公*公正,并待遇很好,他为人低调,不会摆谱。而真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当着屠格涅夫的面*淡的描述着屠格涅夫之祖父的恶行,却没有激动没有黯淡,只是仿佛描述着一件很*常的事——在当时,或许的确很*凡,但是受伤害的对象是自己,这便不*凡了。

  我对待书中的另一个人物感情有些复杂,这个人便是叶尔莫莱,说喜爱吧,但又不喜欢他糟践自己的妻子和虐待自己的猎犬,说厌恶吧,又很敬佩他的无所不能。记得有一次屠格涅夫结伴乘舟游玩,半路小舟漏水翻船,几人被困在密密的芦苇丛中,不辨方向。这时,叶尔莫莱主动提出去探路。过了很久,仍是不见踪影,几人不禁开始忧心,我也不由得心提起来。幸好,他不仅*安归来,还带领大家顺利地走出了危机重重的芦苇丛。通过这件事,还体现出了他的勇敢,这使我对他更多了一层敬佩。

  还有一个让我喜爱的人物,因为他经常单独出没,被当地人们称为“孤狼”,是个护林人,许多人都怕他。据说无论是谁只要剪了一根树枝,他都会知道。有一次作者因为躲雨,去到了护林人的小屋。雨停后,他在送作者回去的路上,声称听见有人在砍树,使作者惊奇不已,跟去一看,果然如他所言,那砍树的人被抓到后苦苦哀求,孤狼露出几分同情,有些动摇,迫于身份,没有放过他,直到作者求情,顺水推舟的应了下去,并答应保密,就此可以看出来,其实他的本性不坏,富有同情心,只是被情势所逼,无可奈何而已。

  合上书,仿佛那些景象就在眼前,难以忘怀。这便是我爱的书。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2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也是他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在整个文学创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这本书能勾起我对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当我读到“我坐在一片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阳光普照,一会下起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时而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静而温柔……”这样的句子,往往很能表现真实的生活写照。

  书中的人物也是生动形象。书中描绘了各种各样的地主,如:蛮横枪战他人的地主;折磨庄稼人和家仆的克莫夫人;设立庄园“办事处”、通过一批爪牙进行管理的女地主罗斯尼亚科娃等。

  法国作家沃盖说:“屠格涅夫的才华真好表现于保持现实和理想子之间的惊人的匀称,每个细节都停留在现实主意的领域。而整个小说却漂浮在理想的领域。”我想“诗意的现实主义”这个词评价《猎人笔记》的风格恰如其分吧!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3

  一向在看欧美的作品,很少看俄国的作品,仿佛就去年冬天的时候看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和《白夜》,此刻那两部作品的具体资料已经被我忘得差不多了,除此之外仿佛就没有再看其他的东西了,哦,仿佛还有一个俄国诗人写给女人的一部诗歌。

  会看《猎人笔记》是因为在另一本书中看一个作家提起,那作家很喜欢那部书,而且《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列夫,所以在图书找书的时候看到它就顺手拿了回来。

  刚开始翻了两个故事,觉得没有意思,毕竟我对打猎那种事没什么兴趣,但是看着看着就觉出味来了,书中的语言很吸引人,每个故事都描述得很细致,能够毫不费力地跟着作者的笔看到每个地方的一草一木,每一只山鸡,每一匹马,每一个人,每一朵小花,都是活生生的,大师就是大师阿,观察力就无人能及了,不要说其他的了。

  看这样的书感觉给自己的心灵洗了个澡,在大自然中泡了个舒舒服服的自然浴,灵魂都是轻飘飘的。相比较前几天看的《幻灭》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看《幻灭》让人觉得胸口发闷,有口气被憋住了,而看《猎人笔记》就仿佛有人请我吃了一顿味淡但又很可口的日本料理。

  至于《猎人笔记》具体讲什么,有兴趣的人能够自己去翻翻,绝对会不虚此行。书是由很多小故事组成的,小故事被一条主线牵着,主要围绕农奴与地主展开。作者以打猎者的身份讲述每一次外出的所见所闻,从文字中不难看出作者对下层劳动人的同情,对上层地主阶级残酷的剥削的批判。

  其中我很喜欢的故事《约会》、《凋零的夏娃》、《白净草原》、《歌手》、《车轱辘响》,但也并不是说其他的故事不好,只是人的喜欢是有容积的。就譬如说,世上有很多很好的男人,可不能因为他们是好男人,我就有义务喜欢他们每个人,道理就这么简单。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很累很累,什么都不想干,一句话都吝啬说,甚至谁都不愿意理,很多时候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些无厘头的情绪。我想要是这个时候看看那些清新的词句,说不定所有的坏情绪就会被赶走,回复*静。

  有些文字是能够*复人的情绪的,跟着文字去旅行,没有国际,也不要花钱,烦恼也顺便忘光了,多好啊!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4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5

  读完《猎人笔记》,心中就有一种感触,但却不知道是什么。难道是为了俄罗斯的大自然风光,还是那些地主的可恶行为。但是作者总是在讲述,并没有摆明地指责那些不公*的制度,而是用书写的方式来讽刺沙俄时期的奴隶制。

  其中有一篇-《幽会》。据说学者们把它作为这本书中最好的一篇,可是也不尽然,我的个人见解与之不同,但我也承认《幽会》写得很美,能令人如亲临其境。但屠格涅夫在写另一篇《独院地主奥夫谢尼科夫》的时候,写他祖父抢占别人土地的往事时,并没有留情,狠狠地在书中批评地主的残暴,狠毒,把他家族的这一丑事永远的记录了下来,这说明他反对奴隶制,追求民主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这比《幽会》写得好多了,但在写作手法上,却远不及《幽会》。这是我的看法,有不对的也尽管提出来。说到这,我也像说说最后一篇《森林和草原》,这是一篇纯粹以写景的手法来写的文章,而且是作为书的尾声。跟很多文章是大有不同的。

  作者还在文中写了春天,这跟黑暗的奴隶制时代构成了极大的反差,可也写出了奴隶制即将被粉碎,民主制度将会来临,人们那是会想春天般快活,俄罗斯人们不会永远存活在奴隶制度中,极妙地写出了俄罗斯人们反对奴隶制的心理,也加强了俄罗斯人们对奴隶制的愤怒之情。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6

  这本书的作者是屠格涅夫,19世纪俄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作品以一个猎人的行猎为线索,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众多的人物形象,真实地展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城乡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在美丽的大自然景色中。发生的却是种种悲剧,体现了对农奴制度的无言控诉。作品也生动地描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猎人笔记》是一部借猎人出猎的见闻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处于水深火热生活中的纪实作品,它用事例向我们展示了俄国农奴制下广大农奴的悲惨生活。作品不仅写出了农民快乐的生存方式,而且描写了这些普通人身上的美好性情。那就是善良、正直、乐观。人的使命也是人的生命屑性的表现,善良、热情、正直、乐观等等都是符合生命的内在要求,而这些人们在大众生活表现了这样美好的'人性,也体现生命的伦理价值观,所以,这也是衡量生命的一个重要的价值尺度。

  书中有三大主题:一是赞美农民制度下的农民才干智慧,勤劳勇敢;二是控诉地主们种种血淋淋的罪行,对他们亲手造成的一个个悲剧感到痛恨;三是描写俄罗斯大自然的绚丽风光。

  屠格涅夫笔下的《猎人笔记》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的思想,耳目一新的人物及美丽宜人的风景。也让我学会了善良,纯朴,丰富内心世界。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7

  《猎人笔记》以耐人寻味的故事、怡人的风景吸引着读者。再在故事中又巧妙地加入反衬的手法,使读者在生动形象的故事中激起对旧社会的憎恶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屠格涅夫在反映当时社会时不是直言不讳,而是以含蓄,简约的描写,充满话外之音的语句,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

  在这部名著里,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活骷髅》中的女主人公——露凯丽娅。当我翻到这一页并看到题目时,我曾浑身打冷颤——骷髅?也太吓人吧!过一会儿,恐惧渐渐被好奇替代。于是,我鼓起勇气读下去。这是一位名叫露凯丽娅、活泼、可爱,能歌善舞的女仆役。可是,她因为一场怪病变成既不能站也不能做、不想吃也不能喝、想笑却笑不出来的“活骷髅”,可她却依然乐观地面对着严重的病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农奴们的租税能减少点……读完后,我舒一口气,原来“活骷髅”是这样的。可渐渐的,我开始敬佩这位命运坎坷的姑娘。她,被病魔剥夺活动、笑的权利,可她还是积极,乐观的看待生活。要是换成别人,早就含恨而终,哪能开心、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呢?而露凯丽娅却做到,病魔虽把她的活动与笑带走,却带不走她那开朗、善良的灵魂。

  读完这部特写集,“不公*”三个字便在我脑海中浮现。地主们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而农奴却是早起贪黑,拼命干活,为的是挣回一点面家糊口。地主的餐桌上摆的都是美味佳肴,而农奴却是忍饥挨饿。相比之下,现在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没有饥饿、没有劳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去过好每一天。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8

  在老师带领的步伐下,我们又开始拜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刚开始,读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味道,似喝惯了的白开水,都有点想吐;后来不自觉拿笔勾画,我发现,从屠格涅夫的文学中我们能学到很多很多。他的文采,似用笔来回描了一遍又一遍。

  无论是从手法还是描写,实在无可挑剔,他十分擅长运用对比手法,使两者相互映衬,突显各自的特点。单拿第一章来讲,前半部分是作者写奥加尔省与卡鲁伽省的两地居民和生活环境,对比十分鲜明,简直是天壤之别,两者放在一起,让读者产生思维冲击,读起来更有味道,两地居民的差距与各自特点也就更鲜明深刻了。后半部分更是如此,作者又把霍里和卡利内奇搁在了一块。夯夯实实写了两者不同的方面,两者的性格也就不难琢磨了:霍里是一个精明目光远大又见多识广的老头;如此相对而言,卡利内奇则是一个性格内向纯朴自然又喜欢幻想的人。这种手法若是运用在写作上,就可以使阅卷者印象更深刻,得高分就不成问题了。

  再评价一下此人厚重丰富的描写。屠格涅夫的描写手法是细腻而生动的。让人不费多大的脑筋就可以想到当时情景。他描写的手法,就好像美术老师教给我们的绘画方法一样,他并不急于一笔下去就是深厚的,而是像我们拿起铅笔,一遍一遍来来*反反复复地去轻轻描那一道弧线,最后比一比哪一笔下去的弧线的色泽,光亮,细腻,弧线的形状最好。屠格涅夫就是这个样子,他总是在一个普通句子的基础上,一点一点添加词语或描写语句。再运用一些适应的修辞,便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度,让人读起来赏心悦目,又不带一分一毫的拖泥带水。

  要说描写他笔下的第八章《白式草场》最合适不过。这一章让我十分惬意自在。读起来脑海浮现太多,简直停不下来。实在赞叹于他这一章的描写和开头写的七月艳阳天,早中晚三个层次的壮丽风景,里面又穿插了大量的修辞与好词,分外地细致。接着是在森林迷路时夜黑风高的环境,以及当时他处于惶恐所做的动作与心理,让读者随他的描写而紧张,接着又是他找到五个放马小孩的安全感,又对他们的外貌做了详尽描写。之后,后面的大部分是孩子们述说自己所闻故事的语言描写……几大部分穿插在一起,环环相扣,跌宕起伏,详尽细致,是我在《猎人笔记》里看过的最细致的一篇文章。若是将这一本事学到手,在之后的作文里一定能大显身手。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9

  当我捧起猎人笔记这本书时,才发现他无愧于为“一部浓浓生活的写照,一曲独立自由的赞歌”。

  翻开它,更多的是一个黑暗的社会,虽有卑劣的统治阶层,但同样存在着淳朴美好的人民。

  而“孤狼”就是这样的一位朴实善良的守林人,他尽职尽责,无论附*的人们用什么方法来收买他都无功而返,金钱和享受对他来说就像云层中的一粒尘埃,生活的艰苦并没有动摇他执着,不慕名利的心;他与自己的女儿一起生活,他的妻子选择弃他而走。在别人眼中,他是“狼”,所以人们像火一样怕他,那是因为他们害怕孤狼的尽心尽力,一捆树枝他都不会丢失,一片树叶也不会践踏。无论是在风雨嘈杂的日子,还是万里无云的日子,它的耳朵总能“听声辨位”,哪里的砍伐声都逃不过他机敏的耳朵。但他仍有着善良的一面。

  一位农奴为着生存,冒着生命危险去“挑战”他,而又怎么能逃过“狼”的耳朵呢?原本他把农奴关在一个小屋里,可在农奴的苦苦哀求下,他心软了,可他好强,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一下把农奴推了出去,还破口大骂!而他的一句话却打动人心:“不管怎样都不应该做贼!”是啊,那不就是他一生的写照吗?以他高大的体魄和一身的本事,完全可以在当时烧杀抢掠,可他愿做一名守林人,一名普普通通的人,又怎么你不让人钦佩呢?

  孤狼貌似冷酷,实则纯朴本分,做人本分,做事本分,而一个人要让人刮目相待,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多大的权利和地位,而在于他对人生的追求!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10

  俄罗斯文学的三架马车:“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屠格涅夫”享誉世界。三人当中,屠格涅夫的语言给世人的影响最大。尤其是他的成名作——《猎人笔记》,让我爱不释手,推崇备至。他关于人、景、物的描写,真是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对我的作文帮助最大。《猎人笔记》可以说是一本描写的字典,我的作文里有很多他的句子,给文章增色不少。

  爸爸的床头柜上永远放着厚厚的一摞书,那就是屠格涅夫的六部长篇小说和他的《猎人笔记》。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多读些文学名著。爸爸就把他最为推崇的《猎人笔记》介绍给我。我看起来就像读天书一样,真的读不懂,可爸爸非让我坚持读,还说:“小学生的语言表现能力差,不会写作文,关键是没有范本。写字可以描红,作文就要学屠格涅夫。先比着葫芦画葫芦,然后才能比着葫芦画瓢,才会有自己的语言,才能有创造。”爸爸每天和我一起读五页,然后叫我分类摘抄,并且要求我像背诵唐诗、课文一样,必须背熟。后来我真的尝到了甜头,写起作文来得心应手,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

  雨、雪、雷、电都是常见的自然现象。而屠翁的描写是那么那么传神生动“天空扯着闪,响着雷,暴雨洪流般倾泻着,马路上到处成了临时水道,桥底下积水成渊。树枝全部动荡着,哗啦啦地翻卷着树叶……。”

  “雪还在不停地下着,远处群山上已经一片银白。马路中央被马车践踏过的地方,留些漆黑的车辙,但很快就被落下的雪盖住了。路旁没人走过的地方,一片雪白。松树枝上堆着厚厚的积雪。行人都衣领高竖,裹紧身躯,匆匆奔走着。”

  我把这些名句写在作文里,再添加进人物活动,给人物一个特定的活动空间,他或者她顶风冒雪,不畏严寒,去做好事,帮助同学,就很具体生动。

  就是同一轮太阳,屠翁写的也是妙笔生花,传神极了。“太阳——不像干旱的炎热时候那样炙热、通红,不像暴风雨前那样呈晦暗的血红色,但是显得明亮,柔和灿烂——从一片狭长的浓云下面浮现出来,鲜亮得发出光辉。”“这个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太阳隐藏在离园子半里光景的小小白杨林后面,树影无边无际地躺在寂静的田野上。”“天空飘着蓬松的白云,太阳依然在蓝得发黑的天空中照射着。”不同时间的太阳,表现一天的时间变化,又是多么贴切准确。

  还有关于动物的“有时在垂下来的灌木下面,浮起一条大鱼,吐出几口水泡,又慢慢地潜入水底,后面留下一阵轻微的涟漪。一些鹞子在田野*稳地飞翔。一只小猪哼哼唧唧地打门前走过,一只牛哞哞地叫着,一匹农人的马齐膝地站在水里,懒洋洋地扇着湿漉漉的尾巴,……”

  还有写树的,写山的,写大海的等等等等,林林总总。真是美不胜收啊。

  屠格涅夫真是我最最崇拜的大师,就像我崇拜刘谦一样。他的语言就像变魔术,把大千世界写的惟妙惟肖。我跟着他学会了写作文,写人,写景,写物。我期待着有一天我也能成为第二个屠格涅夫,甚至能超越他。


读书笔记10篇(扩展2)

——《家》读书笔记10篇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x受x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装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

  这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蕴藏着爱的力量的书。

  ——亚马逊书店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1958年出版,1959年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悠悠时光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是什么让这个故事依然像缀在蓝丝绒般夜幕上的宝石一样熠熠闪光呢?

  阿曼德真是个乐天派!在他的身上你绝看不到因为生活的窘困而造成的颓废模样。虽然他所有的家当都可以放在一个没有篷子的婴儿车里推走,虽然他常常从一个藏身的洞穴搬到另一个地方。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圣诞节,这个美好的日子即将来临的时候,“他把捡来的碎树枝放在手推车里的东西上面,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垃圾堆里挑了一根干冬青枝,把它插在撕裂的扣眼里”。阿曼德让我们懂得——真正的快乐,不是依附在鲜丽的华服上,是像池塘中的水一样由内向外漫溢的。只要衣衫下紧紧包裹的是花朵,再冷的冬日都会温暖地绽放。

  阿曼德相信奇遇,阿曼德追寻奇遇。他总能在追求奇遇的过程中获得满足。“他把手推车放在餐馆对面的矮墙下,享受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香味,他把所有来自餐馆里的香味儿都深深地吸进鼻子里”。他甚至要用袖口擦一擦胡子拉碴的嘴,还假装付给服务员小费。阿曼德的举动从不让你感到心酸,你甚至会会心地笑,像面对一个顽皮的孩子。当然,阿曼德最大的奇遇就是遇到了那三个小家伙——苏西、保罗、伊夫琳。

  吉普赛女郎米勒里是最了解阿曼德的,她说:“虽然你认为你不喜欢孩子,但那只是因为你害怕他们。你害怕机灵的小家伙们一旦发现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就会把他偷走”。真让米勒里说着了!第一天,他拿出沾满污垢的,裂口的碗和弯曲的小勺,分食物给孩子们吃;第二天,他带着三个小家伙去见他的穷朋友——扮成圣诞老人的卡米拉,想让他给孩子们带来点美好的希望;第三天,他受到孩子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的误会和指责,宁愿自己离开寻找新的住处,而把桥下留给孩子们……他从来没有感到过自己这么被人需要。经历了种种事情,他们成为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管是穷是富,一家人应该在一起。”像所有的美好童话的结局一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很久没有读过这么好听的故事了。故事中洋溢着的人性的善良,洋溢着的诗意和希望让我感动。在繁华的大街上,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我不止一次地看到过流浪汉,他们或是因为贫困、或是因为残疾,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们往往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满脸无奈的哀伤……甚至还有人心甘情愿地把这些当作博得他人同情的道具。虽然我时常能够感受到他们活着的不容易,也能够解囊施舍,但是却不曾获得感动和力量……写到这里,我蓦地想到曾经读过的一首小诗,稍作修改,送给带给我温暖的《桥下一家人》——

  我要把昨天我读的这个故事,放到冰箱里冷冻。到遥远的一天,我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我就把这个可爱的故事拿出来解冻,然后把它煮沸,坐下来,浸暖我冰冷的双足。

  浪漫的情怀让人感到:包裹着的大衣,掩饰不了那颗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心。脚步在流浪,流浪的是身体,但心灵总是固守着一个地方。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最*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

  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巴金的家我终于看了。在意料之中,从他给人的印象我就知道他写的书一定是温和的,强烈不到哪里去。果不其然,他的书只有悲凉,只有最初的反抗。它的悲哀正是封建礼教的吃人,正如先生的《狂人日记》,不过是温和了太多。

  看了这些文章,我感觉自己真是很幸运了。我生在现代,我可以有自己的思想,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不会为了谁而甘做一个牺牲者,也许我真是觉慧一类人,老是站在潮头,其实这往往也是自找苦头,就像先生说的那样,人最可怕的不是做梦,而是梦醒了,却又找不到出路,觉氏三兄弟都是醒了的人。而最可悲的不是觉慧,因为他懂得反抗,也不是觉民,因为他也曾坚强,最可悲的人当然是觉新,明明醒了,却要骗自己还睡着。在现实的世界里他一次次的妥协,没有反抗,灵魂连带肉体一同被封建礼教吞噬掉。那才是悲哀。如果我是他也许早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看着他们,我又要为自己庆幸了。自己何其幸运能够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我是不是又在杞人忧天了呢?也许我们这代人真是为自己想的太多,生活才至于如此苦闷。如果我能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心胸,想也不至于如此吧!连日的淫雨让我不由又想起了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又有几人能做到呢?我有时真的只想要一张书桌,让我做做学文,也许真的就可以满足了。其实我又何尝未成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呢?譬如我选择法律作为我考研的方向,难道我就真是那么喜欢法律吗?我是一个非理性的人,法律也许并不是那么适合我吧!

  学史或学文也许更适合我吧!其实我也不是完全赞成先生的观点,比如他摒弃一切旧文化就是我所不赞同的,古文也有好的,为什么要全盘否定呢?手边拿着古文观止,一边感叹古人的心胸,一边感叹20、30年代人思想的进步。也许我们现在正处在魏晋南北朝一个千年的轮回吧!又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我厌了,也倦了,连现在的文学作品都那么*淡了,真可悲。(20xx年)

  20xx年: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深刻呀,或许现在都没有那份深刻了。不过“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仍是我毕生追求的目标。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史总是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史记》作为司马迁呕心沥血之作,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记录了无数历史的兴衰荣辱,也影响着无数后人以史为鉴。

  《史记》我着重读的是孔子世家,孔子世家讲述了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实现自己的救世志向,但在教育事业上却震惊全国。孔子拥有极高的政治热情,胸怀天下,志存高远,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期追求恢复周礼,以此想回到那个*静的大同社会。他为了宣传自己的救世主张,不辞辛劳地在各国奔波游走,常常寄人篱下,但他在历经十四年困苦的磨难与挫折中仍保持着一颗原始初心。这也教导了我们不要在困难中倒下,即使前途茫茫,看不见方向,但是世界总有一条路适合自己,路就在脚下,阳光就在前方。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打破官学教育,在*民中培养有才学、有品德的学生,让他们被诸侯所任用,这些学生继承老师之志,为挽救衰世而不停奋斗,从而达到孔子自身的政治主张。这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将孔子的思想学说运用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这些教育思想对现代*的教育思想仍发挥着启迪作用,其中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在现代社会也仍是礼仪的重要基础。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孔子所忧虑的这四个社会现象,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经济的崛起,*出国旅游的人开始多起来,但是经济增长而道德骤降的惨剧比比皆是。在网络上有三则报导:第一则是在巴黎的圣母殿的门口用中文写着一行字——请勿大声喧哗。第二则是在美国珍珠港,垃圾桶上也是用中文写了一行字——请把垃圾丢在此。

  第三则是在泰国皇宫的厕所里面,还是用中文写着一行字——便后请冲厕。为什么会单独将这些用中文写出来,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人品德素质有问题。那些能出国旅游的都是些农民吗?不是,这些都是留学生、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有学识的人。但是看看这些人并没有将*作为一个文明古国的优秀礼仪与道德展现给外国人看,而是在外国洋相百出,却仍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这就是*人不修德的悲惨后果,这也给*教育界敲响了警钟。

  孔子的教育思想为历朝历代所运用,至今仍作为我们的启蒙读物之首。他丰富多彩的一生也被记录在《史记》中,回看他。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历史总是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史记》作为司马迁呕心沥血之作,鲁迅称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记录了无数历史的兴衰荣辱,也影响着无数后人以史为鉴。

  《史记》我着重读的是孔子世家,孔子世家讲述了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虽然在政治上没有实现自己的救世志向,但在教育事业上却震惊全国。孔子拥有极高的政治热情,胸怀天下,志存高远,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期追求恢复周礼,以此想回到那个*静的大同社会。他为了宣传自己的救世主张,不辞辛劳地在各国奔波游走,常常寄人篱下,但他在历经十四年困苦的磨难与挫折中仍保持着一颗原始初心。这也教导了我们不要在困难中倒下,即使前途茫茫,看不见方向,但是世界总有一条路适合自己,路就在脚下,阳光就在前方。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打破官学教育,在*民中培养有才学、有品德的学生,让他们被诸侯所任用,这些学生继承老师之志,为挽救衰世而不停奋斗,从而达到孔子自身的政治主张。这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将孔子的思想学说运用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教育的方方面面。这些教育思想对现代*的教育思想仍发挥着启迪作用,其中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在现代社会也仍是礼仪的重要基础。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孔子所忧虑的这四个社会现象,不但古代有,现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经济的崛起,*出国旅游的人开始多起来,但是经济增长而道德骤降的惨剧比比皆是。在网络上有三则报导:第一则是在巴黎的圣母殿的门口用中文写着一行字——请勿大声喧哗。第二则是在美国珍珠港,垃圾桶上也是用中文写了一行字——请把垃圾丢在此。

  第三则是在泰国皇宫的厕所里面,还是用中文写着一行字——便后请冲厕。为什么会单独将这些用中文写出来,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人品德素质有问题。那些能出国旅游的都是些农民吗?不是,这些都是留学生、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有学识的人。但是看看这些人并没有将*作为一个文明古国的优秀礼仪与道德展现给外国人看,而是在外国洋相百出,却仍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这就是*人不修德的悲惨后果,这也给*教育界敲响了警钟。

  孔子的教育思想为历朝历代所运用,至今仍作为我们的启蒙读物之首。他丰富多彩的一生也被记录在《史记》中,回看他的一生都在为救世奋斗,他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志向,但他忧国忧民的精神品质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形象,他也教导了我们做人可以*凡,但绝对不可以*庸。坚守是一种正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极其重要。

  孔子的一生都在为救世奋斗,他虽然没有实现自己的志向,但他忧国忧民的精神品质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形象,他也教导了我们做人可以*凡,但绝对不可以*庸。坚守是一种正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极其重要。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觉新身上虽然有着很严重的旧观念的束缚,但他又是一个接受了新思想熏染的人。同时,他也同情受压制的青年。总之,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

  与大哥觉新不同,觉民和觉慧是敢于反抗和斗争的角色。“五四”新思潮给了他民主主义、人道主义的思想武器,使他逐渐认清了封建家庭的黑暗与腐朽。觉慧敢于与封建家庭斗争,敢于反抗封建礼教,在性格上是大胆叛逆的。与觉慧相比,觉民更加成熟,他也有反抗精神,积极投身报社,热心办刊,宣传新思想,但他能理解大哥觉新的难处,支持、帮助他。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绚丽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假期里通过网络观看了巴金老先生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看过之后,心里不知道有一种什么感觉,忽然对封建社会的封建家庭非常痛恨。

  这个家中有三个儿子。大哥觉新是个典型的孝子,他求学中途回来给爷爷祝寿,当时,他有一个深爱着的人——梅。他们青梅竹马,我本以为他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因为有另外一个女子也和觉新的生辰八字相配,所以,他爷爷做主用抽签的方法来替他决定了婚姻大事。也许是上苍捉弄人,抽中的偏偏是另一个女子,他为了满足爷爷的意愿,放弃了自己心爱的梅,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和那个女子结了婚。与此同时,他也舍弃了自己的学业。他是老师最器重的学生,老师惋惜的告诉他,只要他继续学下去,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但是,就因为他爷爷的一句话“你是这个家的长子,还是早点完婚,找个营生,打点这个家吧!”葬送了他的爱情、前途和幸福。

  不仅如此,他还想让别人也成为这样的人,所以,在爷爷又给二弟觉民订婚时,他竟然也去逼二弟完婚。

  他很爱他的妻子,但却保护不了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生第二个孩子时痛苦的**声却不能进去看她,当她因为难产而死时竟不能见她最后一面却只是默默流泪。

  我们能因为这些就憎恨他吗?不,不能,是那个家庭造就了他的顺从,他们虽然因为他受到了伤害,但他也同样受到了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深,他才是最大的牺牲者啊!

  二弟觉民,虽然拥有较进步的思想,但意志薄弱,可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哥和三弟的帮助下,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琴,一个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走到了一起,他可以算作《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人了。


读书笔记10篇(扩展3)

——《活着》读书笔记10篇

  富贵的一生在命运的年轮中辗转反侧,每当生活安定下来,意外却接踵而至,从父母到儿子,从女儿一家到妻子,命运的无常,一次次摧残着他,也一次次震撼着读者,苦泪和死亡伴随,用逝去衬托出生命的珍贵。但富贵还是从土地改革到三年自然灾害,再到*,挺了下来,他代表着那些年*人所受过的苦,比起富贵的一生,我们遇到的挫折又算什么呢?富贵终究抗下了命运的无常,世上无绝境,唯有对处境绝望的人。

  都说青年富贵为贪欲而活,中年富贵为了家庭而活,老年富贵是为了自己而活。也正是如此,迟暮之年的富贵才能每日唱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概括自己一生的词句,唱出的.是富贵对自己过往的坦然,他正视着自己。而我们在失意之时,在堕落之中,要好好想想,我们是否在为了金钱俗欲而活?是否已经将自己的灵魂寄托于他人,任由别人摆布?记住,要为了自己而活。

  夕阳西下,富贵的老牛在耕地划下一道道沟痕,活着也不过如此。但就是因为这样,才能世代耕作出肥沃的土,彰显出生活的价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一个逍遥狂放的毛头小子嫖赌输光了家里百亩地,把老爹气的死在粪缸旁,丢了媳妇险些失了娘。在给娘求医的过程里,被国军抓取当了壮丁,一走就是两三年,回来的时候,娘没了,女儿也变得又聋又哑。

  你以为这就是最困苦的时候了?生活总能拆破人生贫瘠的想象力。老人的后半生里,亲人们走马灯一样的纷纷消逝。儿子因为抽血过量死了,女儿难产大出血死了,老婆患上软骨病撒手人寰,女婿搬货时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到最后,孙子也被自己递过去的黄豆噎死了。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刚买的老黄牛,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有些嫌这剧情过于工笔,死了一个又一个,仿佛所有悲伤的事情都接踵而至。二喜好像这书里最干净纯粹的一个欣喜,他风风光光迎娶了凤霞,生活的基调骤然明朗起来,可余华偏偏要让凤霞难产而死,紧接着又叫她夫君被水泥板夹死,连好不容易苟活的儿子都被黄豆卡死——讲道理,哪家活的这么不巧,像是被掌管瘟疫的`鬼神夺去了生死簿,硬要在家谱里划上几道子解气。

  但毕竟是文学创作,我们应该宽容于它的戏剧发挥。只抛开这一点,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里的人物。

  我喜欢福贵,虽然他负了许多人背负了许多情债,可我觉得于他这骨子里的小少爷而言,一切都算是理所应当,何况也做没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总归是东家长李家短,不经意间就夺得一枝红杏出墙来。我喜他的真,喜他的坦率,喜他对过往的态度,甚至喜他买下那头不能耕地的老黄牛。两个“老头子的”相依为命活在书页的最后,大风大浪磕磕绊绊活了一辈子,他们“活着”了,却又超脱了。有些老人历经风帆到了却只能称作“活过”,因为他们垂垂老矣时已经失去了活着的勇气和热情,他们大手一挥将往事散尽风里,只留下一副躯干和不再言语的口鼻。所以我欣赏福贵,一切能在入土之年将过往那些垃圾的、不垃圾的、悲伤的、不悲伤的小事,一字一句娓娓道来毫无保留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相比之下,二喜就更像是余华刻意安排的插曲。余华觉得,福贵的人生已经太惨了,凤霞这辈子也太窝囊了,来吧,送你们一个命运的礼盒,于是福贵打开一看,嗬,里面躺着一个偏头的女婿,凤霞凑过来一瞧,呀,我有了一个夫君。

  福贵当年迎娶家珍,只用了一台花轿几辆马车。而二喜娶凤霞,却弄来了一群敲锣打鼓的大阵仗,中华烟和糖不要钱似的漫天发,鞭炮烟花到处的响,凤霞藏在红盖头下痴痴地笑,二喜的城里伴郎说,不得了,你家的媳妇真漂亮。

  这一段娶亲,让我在屏幕前面差点泪眼汪汪。真解气啊,真风光。二喜太像是文学里的人物,出场方式都那么不拘一格。他话少,实干,孝敬又爱妻。在福贵将凤霞送人以换取儿子学费的年代,他能说出“保大不保小”这种话,让我总觉得是余华捏着手指,把他从什么迪士尼画报上小心翼翼剪下来,放到这本书身上。

  所以凤霞难产死掉的时候,我心里有个揪心的小人在想:“不是吧”。然后二喜也莫名其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的时候,我挺伤心的,因为我发现这本书还是落入了俗套。为了悲而悲号,这种情节的植入让这本书变得不那么酷了。

  我想余华是穷尽所有笔力,让福贵在最后达成孤身一人的完美结局。但是如果是我,我会让时间静止在凤霞顺利生产这一刻,让这家人和和美美下去。

  因为我觉得,万事万物都没你那么凑巧。更何况,人活着是要还债的,谁人都背负着一个份额。你昨日喜了,今日便是悲;前半生困苦了,后半生也要开怀一回。这家人的苦已经受够了,余华没有给他们一份“甘”,是不符合宇宙神学定律(我独创的…)的。

  人性本善,善再附加几层淳朴,便容易成了不假思索的恶。但在这本书里,我没有看到纯净的恶,所有人带有一份芸芸众生的普通夹心。龙二耍了点聪明,赢走了一百亩地,他往牙上镶金牙,逢人就笑口常开以便展示那块金,这种幼稚的举动让我觉得他有点可爱。这是一个市井、市侩的二流子,他绝不是恶,但是却也领到了自己的果。在土改期间被作为地主抓来枪毙,临死的那一刻福贵转过身去不忍再看,那也是一种善。我是想说,我喜欢这种普通。在我心里,他们都是命运多舛的普通村民。

  我还觉得,人民公社的村长很可爱。他尽心对村民,回过头来被*抓走的时候,没人有胆子去看他替他说句话,回来的时候村长鼻青脸肿却眼眶红红,那样子就像是在索求回报的孩子。村民们的心思很淳朴,他们还不懂,人际交往中,付出就仅仅是付出,不要企图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回报,不然总会失望。

  书里唯一让我心疼的,恐怕就是出场没几页的长根。旧社会里,地主家是要给家里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养老的,但是福贵把家产输没了,长根没地方去,就成了乞丐。忠心淳朴的可怜长工啊,到最后还心心念念着旧主人的家庭,不去担忧自身的处境,只是哭着说“少爷怎么能受这些苦”。后来的场次里不见他的身影,我猜他是捧着碗倒在了哪个露天荒地,虽然我希望他能继续坚强活下去。

  从全书的结构来看,第一人称叙事为主,穿插三次简短的第三人称,分别是在福贵败光家产、妻子去世和全文最后。好处显而易见,第一人称叙述往事,往往带有叙述者本人“年少轻狂”的代入感,第三人称聚焦晚年孤身一人的福贵,笔触冷静克制,与往事的狂放不羁有了鲜明的对比。

  文中出现多处相互呼应。无论是“从鸡到鹅到羊到牛”,反反复复用动物作比演绎家族兴衰史;还是从开头一人一牛到结局的买牛经过,都能体现出余华情节架构和节奏把握的功力。

  最后来说,我不认为《活着》着笔于单独的人,我觉得更像是在讲述人与土地的连接情深。就像《飘》里的斯嘉丽握着泥土仰望夕阳,穷尽全身也要保住庄园一样,在旧社会的村民心里,恐怕土地承担的意义要更多。无论是全文一直在讲的“我要我的五亩田”,还是福贵娘怎么也不愿搬家离去,包括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埋在一起的土葬观念,处处体现着人、地的亲密联结。

  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路 遥《人生》

  余华先生用极富民俗特色的语言,借福贵之口,向我们讲述了从五十年代到今天,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贫苦农民的故事。《活着》是一部现实主义意义上的悲剧,让人读完悲从心来却又无可奈何。浪子回头固然金可换,但是时代巨大的不可抗力让无数的福贵们背负上了不得不去承担的悲苦命运。

  活着,活着,人生在世,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但是,活下去又谈何容易?人生的跌宕起伏,从大富大贵的纨绔子弟,到一无所有的乞丐,从趾高气昂的地主少爷,到历经生死流浪在军阀混战中的士兵,从初次看见希望的熹光到再次被现实的黑暗吞噬,渺小如福贵的千万*贫苦农民,又怎能奈何?那个时代对千千万万的福贵们极尽摧残,以摧枯拉朽之势贪婪地吞噬着他们渺小的生命。

  那一片埋葬着老母亲、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坟茔边,福贵指着旁边的空地嘱咐人说,自己走后就葬在这里。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虽然以小说的手法展现,将人世间生离死别的千万种苦难,离合悲欢的千万种情感都灌输在一个福贵的身上,但是却真实得可怕,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里,*人的缩影。所有的.这些苦难,都是我们的先人曾经经受过的。

  我们无法想象那样在战火中摸索着求生活的黑暗日子,我们无法感受到子弹擦身而过、身边血流成河的恐怖,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中疯狂的汹涌的潮流,我们也无法体会诸多悲剧相互叠加而产生的强大的心里压力……或许我们的灵魂早已经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我们也许已经忘记,或不再愿意提及那一段黑暗的日子里,无数的“我”是怎样卑微地生存过。

  余华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能够看似轻易地唤起人们对历史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我们一边高喊着对生命的热忱,一边沉迷在虚拟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我们一边谴责着对时间的浪费,一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纠缠再三。前几天有位导师说道,真正的大学,就应该是“虚”的学问,谈实用,不如改叫职业技术学院。我觉得他说到了结症所在。

  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追求虚荣的浮华,追求虚无的享受,追求名与利,追求金钱与物欲。当然你可以轻易的说,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社会就是大染缸,身处其中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但是,我们仍然能够看见许许多多的视名利如粪土,集毕生之所学为的发展献身的人们。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我们的社会也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学会了将一切事物都赋予标签与价值,我们惯于用金钱去衡量这个世界,华服珍馐,香车美人,豪宅花园,甚至于婚姻,甚至于感情,都一一被明码标价,伦理与道德的地位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浮生若梦,一切过眼云烟。盛极一时却落得百年孤独。叫人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无常。

  关键在于,我们最终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要什么,能不能摒弃自己不喜欢的样子,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定位与价值,能不能真正做到——为自己而活,“为活着而活着”。我无权去评论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但是我可以自由地去选择我想要的人生,去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人,去经历我想要经历的故事,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梦想。

  青春,就是用来不断地接受挑战,不断地去尝试,不断地疯狂,不断地失败,不断地站起来的,我不想为名利和循规蹈矩的教条束缚,我要自己的生命能够自由地呼吸,我要自己的生活精彩绝伦。人生不怕有遗憾,但是,只要多年之后回想起自己的青春时,能够无悔这段光辉岁月,便足矣。

  我相信,孤身一人在这个冰冷世界中流浪的福贵,他是幸福的,命运的悲剧并不意味着他灵魂的悲剧,他拥有着非凡的经历,拥有着至亲至爱的人最最亲密的回忆,酸甜苦辣,共同调成了人生的一坛酒,在时间的调和中愈来愈浓郁甘醇。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体味与感受。怎样选择,怎样抉择,便会成就你怎样的人生。活着,为自己而活。

  “活着”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如果你怀疑生命的意义,就一定要读读余华的《活着》,书籍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对他跌宕起伏一生的自叙,他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无常,似乎幸运与他毫无关系,苦难才是常态。

  小说中的主人翁福贵是民国时期的一个地主家的少爷,他的父亲年轻时输掉一半家产,富贵比之父亲是有过之无不及,嗜赌放荡,败光所有家财,还好妻子不离不弃。输光家产并不是最惨的,没有最惨只有不断更惨,福贵被抓去当壮丁,参与到血淋淋的战争,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病丧失了听说能力,成了一名聋哑人,苦难接踵而至,勤快有爱心的儿子在位*夫人献血时,被抽干了血液失去了生命,女儿嫁给了疼爱她的男人,有了好的归宿,这个苦难的家庭眼看日子逐渐好转,结果女儿又死于难产,绝望中找寻着希望,女婿是能干孝顺的人,况且还有一个可爱机灵的小外孙,女婿后来突发意外死亡,患难一生的妻子*静离世,相依为命的小外孙吃豆子被撑死,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又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最后自己与老牛相伴,孤独一生。

  读完这本书后,心情很复杂,有失落压抑,也有揪心忐忑,也许是文学的力量我们可以通过细腻文字产生强烈的代入感。福贵的命运如同戏剧一般,让人不禁感慨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在往前行走的过程中,谁又能料到到底是喜剧还是悲剧呢?这中间悲喜剧的发生有人为的因素,也有不可抗拒的时代因素,更有冥冥之中的一种注定,这些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命运。年轻时的富贵荒淫无度、嗜赌成性,拉开了悲剧人生的序幕,社会的动荡不安、物资匮乏让悲剧不断上演,冥冥之中注定的亲人意外离世让悲剧无以复加。物极必反,苦难之后的富贵,反倒更加豁达的看待这一切,有了把亲人都已经提前送走的轻松。在福贵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倒霉透顶、残败不堪、让人绝望的老人;但这个有着顽强生命力的老人犹如在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上挺立的一颗老树,纵然历经风沙、满目疮痍,但枝叶间的新绿,依然显示了生命的坚韧。福贵在饱经患难、历经沧桑之后,收获了一份和命运*静相处的豁达。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主人公福贵认真的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甚至苦难让他变得更友好、更豁达,更珍惜生活中点滴幸福,甚至因为有人重视自己的故事而感到满足。突然想到无问西东里的发问“如果提前了解你要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从福贵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超出自己的预期,有时生活对我们很残酷,我们认为我们会绝望、会失去前行的勇气,事实上每一段苦难都最终成为了后期云淡风轻的谈资。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余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额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里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意大利的贺拉斯所言:“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不用思考活着究竟为什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所以快乐很重要。做到为自己而活,纵使经历了人生的每一次坎坷,依旧可以做到纵有疾风起,生活不言弃,那便是对活着最大的诠释。(王雪婷)

  《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

  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三十他嗜赌如命,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实得*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是一本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讲述的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但简单的故事在没有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下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深邃的`哲理。朴实的语言中流露着真挚的感情。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抑或是陷入深深的思考。


读书笔记10篇(扩展4)

——简爱读书笔记10篇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看的。最*又拿起来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东西,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悲惨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脆弱那么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 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我们来说,困难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从小就一直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面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我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现在我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我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现在我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小心的搬走,那我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要学会坚韧,面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面对今后的人生!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看完了《简·爱》这本书。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她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夏洛蒂从小失去母亲,和知识渊博,乐观开朗的父亲、姐妹兄弟们一起长大。她的家境非常贫寒。不过,因为有了可爱的爸爸,让夏洛蒂他们的童年时代亮起了一盏很温暖的灯。

  《简·爱》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简爱的小姑娘。她从小失去双亲,跟随和蔼可亲的舅舅一家生活。可是不久,疼爱她的舅舅就去世了,舅母不得不照顾她。而舅母从简·爱一来就不喜欢她,现在丈夫死了,就更讨厌她了。于是,舅母总是变着法儿的虐待简·爱:把她关在小黑屋子里、不给饭吃、反抗就用鞭子抽……渐渐地,简·爱长大了,她有了份工作——去桑菲尔德的罗切斯特先生家当家庭教师。她终于挣脱了里德太太(舅母)的魔掌,获得了自由。并因为长期的接触,曲曲折折的,最后她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简·爱经历了许多,也懂得了很多。她经历了生活,经历了困苦,经历了折磨,经历了感情,经历了种种离奇之事。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过早的接触生活,或许在我们来说是不可理解的,是不幸的。但是,对于没有选择的简·爱来说,这样的逆境,正是她以后辉煌的动力,没有逆境,就不可能有简·爱后来的成功。“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些经历,使简·爱更深入的了解世界,从而变得振奋,变得更加的坚强。坚忍不拔,好似一根钉子,死死地扎进生活这块木板里。

  另外,这本书也揭示了夏洛蒂的性格特点:

  一、好胜,要强。不愿被别人一直踩在脚下。从书中看来,夏洛蒂是个敢于向恶俗势力反抗的人。被“里德太太”责骂,并不是束手就缚,而是大胆还击。那么,在生活中,这个“里德太太”代表的就是那些反对她、对她有偏见的人。小学六年级的《小草和大树》一文也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诗人罗伯特·骚塞罗处处给她打击,但是她和姐妹们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用实际行动深深刺击了骚塞,让他不得不佩服她们。

  二、有尊严,视尊严为生命。小说中也写了,简爱很看重自己的尊严,不想让罗切斯特侮辱她的人格,不想让他认为自己地位高而藐视自己、小看自己、打击自己。同样,这个罗切斯特大致的轮廓也就是罗伯特·骚塞。

  三、从《简·爱》一书来看,夏洛蒂的文笔很好,她能够非常准确的描写出主人公丰富的内心世界。简·爱这个角色,就是她塑造出的一位栩栩如生的女子形象。准确的说,不是塑造,而是现实中的夏洛蒂自己。当被罗切斯特小看、被里德太太责骂、被……时,总是毫不犹豫的给他们反击,倾诉出自己所有一切的内心想法,让他们呆若木鸡。这也是我比较欣赏她的一点。

  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学*夏洛蒂三姐妹的精神。当我们被高高在上的人鄙视时,要用自己的努力和成功给对方以还击;当别人侮辱我们的尊严时,我们也要会反击他们,让他们也抬不起头!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让别人信服自己,而不能只觉得无所谓,那么你终究会身败名裂,沦落到让所有人随意鄙夷你的地步。

  ——读《简爱》有感我是因一部同名电影了解到由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小说《简爱》的,在众多翻拍版本中,93年美国演员奥逊威尔斯和琼芳登主演的算是经典之作了。通过电影,我看到一个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显赫的财力,没有突出的天赋的简爱用超出年龄、超出性别的坚强毅力说出那句:“我不是凭借*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我们的精神是*等的。”

  暑假中,我买了《简爱》去读。读完之后,和之前看很多喜欢的书有一样的感触:打动人甚至影响人的作品,即使是用再精湛的演技也无法将人物表现地淋漓尽致,终究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使得我们只是欣赏而非震撼,谈论而非铭记。

  我曾在别处听闻这样一句:痛而不言是一种境界,笑而不语是一种美德。小小的简爱,用沉默不语面对亲人的嫌弃、蔑视甚至是侮辱毒打,不懂得你退一尺,我进一丈的现实法则,于是等待着她的是变本加厉的折磨。越来越多的暴行和退让让性格强烈的简爱说出了“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的话。

  所以我庆幸简遇到了海伦彭斯和慈善院院长,当然还有罗切斯特——那个感受到简柔弱的外表下热烈而直率个性的人。

  简和罗切斯特的爱情是本书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看到简的甜蜜和嫉妒,看到他们终于决定结婚时,我以为这就是最美好的结局,她终于可以拥有幸福的家庭,拥有足以让她充实满足的丈夫。所以,当婚礼上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的消息爆出,我有些恨这个人。恨他在最美好的时候又剥夺了简的幸福,或者说是葬送了她的幸福。

  但简终究还是那个简。*分了巨额遗产后,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毅然决然的回到罗切斯特的身边,面对已是残疾的他反而*息了痛,找回了年轻时因尊严而放下的爱情,过上了本应属于她的生活。

  一段时间过后再次思考简和罗切斯特的感情,那段恰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心理状态,遇到对的人的感情。倘若是年轻时的他,青涩而肤浅,并不一定能看到简的好。但假设对于简和我们而言都没有意义,简最终幸福,足矣。

  回过头来,再看看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人生,和简相似的遭遇却有着不一样的终场。但不管怎样,无论是简还是夏洛蒂勃朗特,她们用自己的遭遇和婚姻告诉我们人最美好的生活是尊严加爱。

  尊严和爱——尊严让我们活得有骨气,而爱让我们生活得安然温暖。

  简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的是一种返璞归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那么我也要像简那样纯粹的生活,守护我的尊严和爱。

  我向大家推荐《简·爱》这本书,这本书描写的是主人公简·爱幼时丧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受尽百般刁难,后来进入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她以顽强的意志和优秀的成绩完成了学业,应聘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

  后来,她同主人公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但因为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子,一位一直被囚禁在庄园阁楼里的疯女人。简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因为心中思念罗切斯特,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被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疾,但因为心中圣洁的爱情,简毅然和他结婚,使他再获幸福。

  《简·爱》是夏洛蒂的成名之作,也是她的代表作,她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形象。

  在今天看来,这样的故事这样的主人公,也许并不能打动人,可在一百五十多年前,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等级森严,一个无财无貌的女人,个性倔强,观念新颖独特,还敢批评宗教事业。这部作品的问世引起了社会轰动,诋毁者大骂低级、粗野。

  文中的简相貌*凡,但她的智慧却不*凡,她敢去爱,但因为心地善良不忍破坏别人的幸福,而独自离去,这是我所欣赏的女子性格。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经超越了时空,成为人们心中的永恒!

  这本书的女主角间·爱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在舅母的虐待下,她坚强的生活着,努力的反抗着,她追求自由,不想再受到别人的打骂和侮辱。舅妈把她送到劳渥德学校,她很高兴,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恶运了,现实确实得到了一些改观,在劳渥德学校的生活让她喜忧掺半,并通过一些所见所闻受到了很多启发,从朋友海伦身上她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忍耐,自己在学*和摸索中日益成长、成熟。在劳渥德的最后两年,简·爱当了教师,但她觉得失去了很多东西,她想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她另外找了份工作——家庭教师。在一个送信的夜晚,他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帮助了他,后来才知道罗切斯特就是她当家庭教师桑菲尔德家的主人,经过熟悉和了解,他们彼此产生好感,爱上了对方。在这期间简·爱不计前嫌,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舅母,陪伴她直到去世。

  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虽然那是个疯女人。简·爱很伤心,她无法接受这一切,道德与良心的谴责让她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出走的路上历尽艰辛甚至流浪,但这并没有打垮简·爱,她巧遇表哥一家,开办了自己的学校,为孩子们带来知识和快乐。因为她从心底始终牵挂着罗切斯特先生,于是又回到了桑菲尔德,经打听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在自己疯态引起的一场大火中死去,在那次灾难中罗切斯特为救人双目失明,并一只手残疾。简·爱找到了罗切斯特,告诉他,即使他残疾了,她依然爱他,决定要和他永远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很佩服简·爱这种不屈不挠、永远追求自由自在幸福生活的精神。

  她前后经历的种种事情,以及她宽容豁达的性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敢于争取,从小就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虽然她容貌不漂亮,出身很*常,又一无所有,但她的气质不卑不亢,处事待人朴实谦和,让周围的人都很佩服。她追求自由、*等的生活,可命运似乎有意磨练她,让她经受一次次的困惑和压力,但最终,她战胜了命运,收获了幸福,命运优待了这个善良、坚强、勇敢的*凡女子,使她的一切因自己的努力而改变,变得日益美好起来。我们要学*简·爱这种自尊自爱、坚强独立、不被困难所吓倒的精神,我们要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权衡自己手心里的幸福,把握人生的每一个精彩瞬间,使自己活得有滋有味,苦中有乐。

  眺望远方,只见夕阳徐徐落幕,看着手中刚刚读完的《简?爱》,不得不由衷地感慨“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

  脑海中充斥着书中的点滴:里德太太的残暴,谭波儿小姐的善良,海伦的逆来顺受……这便是简?爱的童年,一颗追求自由、幸福的种子早已在简?爱的心中萌发。简?爱在桑菲尔德与沼泽山庄的故事更是跌宕起伏,成年的简?爱对于幸福、对于爱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此时,简?爱对幸福的渴望已如一股热泉,源源不断地迸发着青春的热情,虽时有低谷,但总是高潮迭出……

  一个无财无貌的孤儿凭借自身的努力,“有情人终成眷属”,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该如何追求幸福?

  有人说:幸福源于生活;有人说:爱与被爱是幸福的真谛;也有人说:幸福存于奋斗之中……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创造幸福的能力。《简?爱》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兴许,追求幸福便是一种精神满足的过程。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诸葛亮的.《诫子书》中,淡泊、宁静地追求志向亦是一种幸福。“孔子云:何陋之有?”以古代圣贤自比,《陋室铭》里的洒脱何尝不是刘禹锡追求幸福的结果?再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真是一种别样的自得!你说,陶渊明的闲情雅致,不正是幸福的体现吗?

  [轮廓,人,跳跃,人,影子,喜悦,庆祝,幸福,黄昏,朋友,团体,三,极小,对称,黑暗,日落,乐趣,爆炸,吹,妖精]

  幸福是多元化的,可以像简?爱一般,对爱情炙热地追求,亦可如孔子所言“知者乐水,仁者乐山“那样朴素。

  也许就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无论何种幸福,都是在不安的追求之中。我们只有在奋斗与思考中,才能绝境翻盘,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相信,在蔚蓝天空下的白云中,就藏着自己苦苦追求的幸福

  在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他给了很多启发,使我受益匪浅 。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舅妈家中,他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遭遇;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轻视,表哥的毒打与侮辱后来,简爱进入劳沃德学校学*,毕业后,他又来的桑菲尔德庄园当家教,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

  简爱,他勇敢、坚强、自尊自爱,敢于向恶势力反抗。那么,他的勇气是从哪儿来的呢?对,是磨练出来的。与简爱相比,我感到无地自容。可以说,简爱受到的折磨数不胜数。而我呢?*时受到妈妈爸爸的一点批评和责骂,就会乱发脾气。

  读了这部名著,我感触颇深。简爱虽然相貌不那么出众,但她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而如今社会上,有的人外表美丽,可内心非常丑陋,他们与简爱相比 ,真是天壤之别。

  我觉得我要向简爱学*,学*他的坚强勇敢的精神。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简·爱》。这本书的作者叫夏洛蒂·勃朗特,她有两个妹妹,她们都是女强人。夏洛蒂·勃朗特我对她有些了解,因为我学过一篇关于她的课文。所以,她的代表作《简·爱》我也就自然而然的知道了。

  我曾经听说过《简·爱》的小部分故事,只知道简·爱和一个比她大四岁的约翰打起仗来,使自己浑身上下伤痕累累,痛苦不堪,还被里德舅妈关在红屋子里,对此,我一直以为简·爱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人。然而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简·爱是那么不*凡的一个人,她是一个坚强、善良、勇敢、具有吸引力的小女孩。

  刚开始看简·爱时,才发现,原来简·爱是一个弱小的女孩,她常常受到别人的欺负。但是,她被自己的舅妈的儿子欺负的时候,自己的舅妈却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经过自己的反抗,小简·爱终于可以离开自己的舅妈,离开别人的欺负,来到了劳渥德。

  令简·爱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舅妈居然告诉劳渥德的牧师,说她是一个小骗子,是一个坏孩子。简·爱虽然小,但她知道尊严,她虽然知道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力量小,根本就不能抵抗,但是我知道,她心中有一团怒火正燃烧起来,跟加强了她要永远离开里德舅妈的意念。

  在劳渥德的时间里,或许简·爱她觉得很苦,但值得佩服的是,简·爱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海伦以后,我发现她变的更坚强了,也让我对她有些刮目相看。在劳渥德所学到的东西,可以让简·爱当上一名家庭教师,而她工作的地方,也就是在桑菲尔德府。接下来的时间,简·爱在桑菲尔德府遇到了天真活泼的小阿黛勒,也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虽然在寻求爱情的这段时间中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但她终于熬过来了,并和她的爱人幸福地生活下去。

  书的末尾就是这样,这是人人都想得到的结果,也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结果。书中的简·爱虽然不美,但是她淳朴、善良、坚强,最终赢得自己的爱情,这不就是她真正的美吗。


读书笔记10篇(扩展5)

——红与黑读书笔记10篇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司汤达的《红与黑》,第一层面表现为一部爱情小说,而其对爱情的高超描写,也足以让其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

  书中写到了主人公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有其相似处,却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的性质。这当然同于连自身的性格特征是分不开的。于连具有进取心,自尊心强,不愿屈服于贵族之下,聪明能干,感情炽烈,大胆勇敢。而这些特征中最中心的便是他身上那种*民阶级的反抗性。这种反抗性自始至终都左右着他的爱情生活。

  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中,是他采取主动的,但这种主动,却是源自他对贵族阶级的代表德·莱纳先生的反抗。也是他满足自己强烈自尊心的要求。爱情是他用来衡量自我价值的一种手段,他把爱情看作是一种“责任”,是对贵族阶级的征服,他是以挑战者、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这场爱情的。他要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不是出于情欲,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当他握到那双手的时候,他所体会到的,不是爱情的甜蜜,而是胜利者喜悦。“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且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显然,在这次爱情的开始阶段,于连只是个把一切看作“战斗”的战士,这时的他,还没有心思去顾及情欲或激情。

  司汤达在他的《论爱情》里把爱情分为激情之爱,情趣之爱,肉体之爱,虚荣之爱。他推崇的是激情之爱。而在谈到于连的爱情时,他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称为“心坎上的爱情”,并给予了毫无保留的赞美。但我们应该看到,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并非一开始就是激情之爱,或说并非一开始就是在“心坎上”的。

  与此相应的,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爱却是纯粹的。从第一次见于连,那个“羞得满脸通红站在门口不敢拉门铃的孩子般的少年”便在她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后来的相处中,她不断地发再在于连身上表现出来的*民阶级所特有的品质。而一直身在贵族阶层中的她,很快便被这些品质打动了。但此时,她对于连,还只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对一个孩子的同情和爱护,称不上爱情。而她自己也在否定着这种出格的情感。

  听到爱丽莎说于连拒绝了她,德·莱纳夫人“大喜过望,几乎丧失了理智”,以至于让她在心底暗想“我是不是对于连动了情”。从此时起,她才渐渐开始了对于连的“有意识”的爱。到了韦尔吉,她着意打扮自己,无非出于对于连的特殊感情。但她的贵族身份不容许她有这种不合道德的爱情,此时的她,也还没有勇气向贵族阶层的行为规范挑战。直到于连向她发动强势的进攻,她终于难以抵挡,彻底坠入爱情之网。

  而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的于连,一旦放下心里的那种过分敏感的自尊和自卑意识,任感情自由流露,他对于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也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甚至于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的雄心大志。这次爱情也便逐渐转向了纯粹的“激情之爱”,或者说,这场爱情,从这里才正式开始。

  与玛蒂尔德的爱情,自始至终都像一场战争,处处带着心机谋略。于连在对待这次爱情时,自始至终都是理性在起支配作用,他的出人头地的社会目标,给他的这场爱情染上了浓厚的功利色彩。

  身在上层社会中,于连的自尊心表现为一种不卑不亢,而这恰恰给了受惯了奉承的玛蒂尔德一种难以忍受的挫败感,这种“不服气”的心理,或许便是玛蒂尔德一系列行为的最初出发点。但却不是这么简单。玛蒂尔德身上带有一种对祖先前辈“反叛”意识和“英雄主义”的追慕,而这种“传奇爱情”的情结,便构成了她在爱情中的虚荣性。

  于连在对待玛蒂尔德的追求时,带有着一种戒心,面对她的约会,于连不能不去,因为他不能让她笑看他的懦弱,但他又担心这会是一个阴谋,所以,他在做了一番精心的布置之后才去赴约。而这次约会中,两人也只是在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不能敞开心扉面对。

  这次约会之后,玛蒂尔德开始后悔,又改变了对于连的态度。而于连却不会接受这样的转变,他已看到了自己飞黄腾达的未来,他要在征服这个女人的基础上站在贵族阶层上。所以,他使了个手段,向玛蒂尔德身边的一位夫人求爱。这一手果然见效,玛蒂尔德无法容忍这种侮辱,自然要把于连“抢”过来。她彻底地在于连面前屈服,“她对他说自己不好,坦白自己的种种不是。”她对于连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奴隶,我要跪下来求你饶恕,因为我竟然想反抗。”而此时的于连,又一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终于跪在我的脚下了。”

  但这次爱情却同样不能持续,一封告密信断送了他的一切。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次爱情在这里开始交汇,而他在两次爱情中的不同心理出发点,也在这里发挥了作用。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和第二次爱情中的理性成分在这里混杂,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

  首先是他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也就是“激情之爱”中付出的激情。他把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视为真正的爱情,而在他看来,真正的爱情必须是建立在*等与真诚之上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与德·莱纳夫人相处过程中,于连从来就不能忍受德·莱纳夫人的不*等的表现。正因为他太在乎这样的一场宝贵爱情,所以他不容许有什么人或什么举动来破坏。这也是他性格特征所决定的。得知德·莱纳夫人对他的告发后,他不能忍受这对爱情的背叛,而这种愤怒也正显示了他对第一次爱情的珍视。这种愤怒让他失去理智,枪杀了德·莱纳夫人。

  第二次爱情中,于连一直在幻想着一个辉煌的未来,他的注意点只在事业上,而这场爱情,只是他事业的代表,在他眼中,这场爱情就是他的事业,他要保护的是爱情背后的事业,而非爱情本身。那封告发信来了之后,于连在意的不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的消亡,而是他前程的幻灭。这也便是他在这次爱情中的理性之所在,这种理性的追求一旦变成痴狂,也就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举动,这也是他枪杀德·莱纳夫人的推动力。

  于连这一举动中的复杂因素,也展现了他与这个与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社会吃力的搏斗后的最后心理。面对在上层社会的“事业”的失败,又得知了爱情中的背叛,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性在苦苦挣扎后的回归,而这种回归只能是一种结局——绝望!所以,他做好了一死的准备,向德·莱纳夫人开枪后,束手就擒。

  两次不同性质的爱情,也只有在此时,在真正面对的时候,才能见出其高下。在狱中,面对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同样真诚的表现,于连的反应却不同。只有在此时,他才能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心里对爱情的真实态度。他别无他求,只愿与德·莱纳夫人在这狱中享受最后的哪怕是片刻的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玛蒂尔德,还在继续她的虚荣,她亲手将于连葬在那个于连喜爱的山洞里,完成了她“英雄主义”的模仿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司汤达把于连这两次爱情分别叫做“心坎上的爱情”和“头脑中的爱情”。但同时不能忽视,司汤达的这个评价也有太达绝对化之病,毕竟他是站在一个写作者的位置上来评价,难免会带有规划性,而作品中真正显示出来的情况,则不会也不必完全与他的规划相符。

  德·莱纳夫人与玛蒂尔德身上,同样表现出一种对贵族阶层行为规范的大胆反抗,而这种反抗,很难不把它归因于真实的激情之爱。这种反抗,在前者身上表现为其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的冲破,最终不顾丈夫儿女们的看法而全身心地爱于连,在后者身上则表现为其不遗余力地对于连的营救,虽则因为出身原因而带有一些矫情成分。同样的,对于连来说,也很难把两次爱情严格地放在“心坎上”或者“头脑中”来区分,与德·莱纳相爱中,他也必须有理性的考虑,而且也决不在少数,在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中,他也有发自心底的对玛蒂尔德和感情,同样也不在少数。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

  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这本书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一直以来被译为多种文字流传同时也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等。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了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对于《红与黑》名字的来历,不同的人有各自独到的认识与见解,正如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般,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而“黑”则是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说“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与之相对的“黑”是玛特尔的丧服。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的缩影,但这颗烈日的心却不得不向“黑”一般残酷的现实和社会屈服。

  之所以选择伪装者作为标题,是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便感觉在当时的那种社会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与人之间都充满了伪装,看似融洽的关系下隐藏的是一个又一个虚伪的谎言,正如于连对*夫人的追求,并不是出于内心的热忱与爱恋,而是一种报复,一种冒险,一种想要占有世界上与他身份地位相差甚大而又格外优秀的女人的欲望,正是这种心理,使他伪装出对*夫人的狂恋,而成为*夫人的秘密情人,又是为了日后飞黄腾达担任家教这一低贱职位一事被发现后以类似于为了爱情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过去的另一个伪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似乎只有伪装才能够更好的生存,当所有的人全部都披上伪装的外套,戴着虚假面具进行交谈时,那种真诚纯粹公正之人反倒显得格格不入,因此善良的本堂神甫才会不得不离职下台。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司汤达的《红与黑》,第一层面表现为一部爱情小说,而其对爱情的高超描写,也足以让其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

  书中写到了主人公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有其相似处,却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的性质。这当然同于连自身的性格特征是分不开的。于连具有进取心,自尊心强,不愿屈服于贵族之下,聪明能干,感情炽烈,大胆勇敢。而这些特征中最中心的便是他身上那种*民阶级的反抗性。这种反抗性自始至终都左右着他的爱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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