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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最*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是一本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小说。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屏住呼吸,追逐情节,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我叹为观止。

  我想感激“天真”吴邪,他让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友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他为救出被困的挚友,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他那执著、永不言败、誓死捍卫在朋友左右的“阿Q精神”让我震撼;

  感谢“闷油瓶”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再大再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湛蓝的天;

  想感谢“胖子”王盟,他告诉了我们,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值得令人潸然泪下的情感。

  看到这三个人的友谊,我又不禁想起了我的那些挚友,她们同我一样,也在青春期的十字路口停滞不前。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疯过、一起被老师批评过,往事历历在目,不管天气是晴是阴,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自始至终从没有松开过,就犹如当初我们的那一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盗墓笔记》不单单只是一本盗墓小说,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友谊”的见证!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最*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5篇)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有了许多收获。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家南派三叔的作品《盗墓笔记》。

  有很多人认为,盗墓笔记是一本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的闲书,但只有你将它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读完之后,你才会知道它并非你想象中那么不堪。

  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吴邪在杭州开了一家名为吴山居的古董店,一直守护着爷爷五十年前得来的一份珍贵的战国锦书。直到一个外号大金牙的人带着一份古怪的鲁国字画登门拜访,他本该*淡无奇的人生彻底发生了变化。

  山东瓜子庙的鲁王宫,西沙诡异的海底墓,秦岭中神迹般的青铜神树;长白山上永远的云顶天宫,塔木陀之中的神秘蛇沼,广西巴乃的张家古楼。一路走来,吴邪经历了很多,也因此和诙谐可爱的王胖子、沉默寡言的张起灵成了过命的兄弟﹝俗称铁三角﹞。

  本以为故事到这会有个美好的结局,但作者的笔锋一转,写下了吴邪千里跟随张起灵又来到了长白山,并与其定下十年后到青铜门前替换张起灵守门的约定﹝人称十年之约﹞以结尾。

  看到这本书的最后,相信有不少人会因为吴邪在结尾的一句:“我必须走下去,因为我还有下一个十年要走下去”所感动。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可以真实的感受到吴邪的无奈和疲倦。

  所幸,继《盗墓笔记》之后,还有《藏海花》和《沙海》等书来延续这个未完的故事。

  今年的8月17号,我与十多万稻米一起等来的一个*淡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十年之约到来,经过无数次蜕变的吴邪与发小解雨臣、王胖子一起上了长白山。在青铜门前,吴邪与胖子终于等到了张起灵。张起灵依旧是那副年轻的面孔,而吴邪和胖子的脸上已然出现了岁月的沧桑。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想,看到这个结局,那些在8月17号真的不远千里赶到长白山,只为等候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回家的稻米们应该很欣慰吧?

  盗墓笔记出版六年,有了上万的粉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但在这一刻,至少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吗?如同结尾的那句话:“张起灵,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我看到了故事的开头,看到了故事的结尾,当我也在故事中的时候我却是当局者迷。

  我们一群人现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准备渡过一条天险河,天险河就意味着是有危险的,但是我们不知道危险是怎样的,投过石头,投过木头,连身边的土狗也投了,狗又游了回来,难道是我们都想多了?既然风*浪静,那就走吧,穿好装备,带上武器,上江边小排,一个带有护栏座位的小排。这时候多了一个人,是开船的。

  当时我们非常不明白,这么大的河怎么不用汽油小船,游艇肯定不想了,这里一看就不会有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机器。开船的慢悠悠地说着什么,就听到一句:要抓好。

  小排在江上慢慢前行了一段时间后,眼前突然出现了仿佛看不见顶的两座大山,小江缩成了小河流在两山间穿过,一切还是这么风*浪静,太*静反而有点不寻常。

  突然,小排开始转弯,感觉速度突然加快了,越来越快了,我们都不自觉地抓紧了,原来真要抓好啊,之前还埋怨人家,冤枉人了。

  突然小排飞起来了,是的,不是在江上慢慢游了,是飞了,只见漫天大水起伏荡漾,心头闪过两个字,海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小排随着巨大的水波浪在山间起伏着,我们拼命抓紧,船随着水波像过山车一样开着,往下冲的时候,心仿佛都快吐出来了。

  开船的说了句,来了。

  什么来了?来什么的呀?别瞎嚷嚷吓人,我们胆子小啊。

  就见仅能通过一个小排的河流旁的大山突然开始变形,我看花眼了,它这是在弯腰么?弯腰,还伸出了两只巨无霸的手,两只手就在这小河里拍来拍去。我咽了下口水,仿佛要把心从口中吞回去一样。

  开船的果然还是有两手的,只见他用竹篙灵活地撑在大山的石壁上,一个左急转,一个右急转,一个提排起飞,天啊,神人啊。不久我们就过了那变态的大山来到一个小岛上。

  沙滩,海鸥,一片迷人的小岛,蓝蓝的海水,看着都醉了。我们要入岛了。

  不久前听人说,这片小岛藏有无数黄金,我们这一群人就结伴来寻宝了。

  走入小岛,感觉就像是一个热带森林,当然必须加上原始二字,热带原始森林。潮湿的感觉,一种新鲜又带有一种腐烂味道空气,仿佛其中还夹着一丝丝血腥。

  血腥,什么情况?加速往前走,看到一副很奇怪的画面,恐龙?是的!恐龙!蟒蛇!各种庞然大物在一个满是尘土的地面互相撕咬。妈啊!出门的时候您怎么没把我绑在家里啊?我心里那个后悔啊,感觉小命就在那群大物脚下正被乱糟糟的踩踏着。

  我们捏紧鼻子捂好嘴巴,不出一丁点声音,躲在一棵倒地的大树后面观看这这场战斗。却不知旁边一个五彩斑斓的蜘蛛从我们的观战台上悄悄地向我们爬过来了。

  是的,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什么叫天才的对手和猪一样的队友啊,吾命休已!只听见一声尖尖的女高音破空而出,场面静止了,蟒蛇、恐龙都瞬间扭头看向我们。小伙伴们还是都非常灵敏的,拔腿就跑。

  我们这些外来客肯定敌不过地头蛇的,就这我腾空而起的一瞬间,我就看到一排尖尖的牙齿,我这是被当成花生米了?抛起张嘴接着吃才有劲啊。这个危险的关时刻,我这打鸡血的爆发性体质起了救命的作用,也得感谢这大怪物的恶趣味,只见我

  度空中翻转,两只腿像青蛙一样一伸一缩,“咻”的一下蹦上了旁边的参天大树,当然这时候装备的重要性就出来了,按下开关,射出手臂的飞虎爪,用仙女下凡的姿势飞向远远的更高的大树。就在我飞的过程中,非常不幸,大蟒蛇来了。

  上天注定啊,这一生成不了仙女,只能成那大蛇的腹中餐了,越来越*了,大蛇那红彤彤的大嘴就朝我喷过来了!天啊!又长又红的蛇信子贴着我的手臂了,下一秒,我横着飞起来了,是的,我被卷起来了,进了一个红红的地方……

  “我曾跨过山和大海,也跨过人山人海,我曾拥有着一切,转眼也飘散如烟……”闹钟响了,上班的时间到了。

  南柯一梦啊,看来最*看盗墓笔记中毒了啊,不过,三叔啊,您太有才了。——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角落》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去书店,看到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翻看,发觉不错。购买一本,25元,时逢西博会期间,曰:85折,格算。

  回家后,翻看,断断续续的翻看。这,又是一本不用记页码的书,也是一本不用一气看光的书。闲暇时打开来,读几节。读着,便会将心绪*静下来,便会想,那些遥远地方的风景和生活里的情趣。这一切,来源于作者的文字,干净、明亮、可爱、温暖。与安妮的蔚然不同,但也是够好的。

  如她是这样描写男人喝酒的:

  我家的柜台下的角落里至今还堆着一些无法处理的宝贝,包括五件皮夹克、几顶皮帽子、几根马鞭、一副皮手套、两三个手电筒,还有一个摩托车头盔、一大堆匕首、一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数不清的手表(有一半都不能走了)。更可笑的是,还有一双皮鞋……全是赊帐的酒鬼随手抵在这里的,估计酒醒后就忘掉了。

  更可气的是晚上,那些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毅力,冰天雪地里能连续敲几个小时的门。他们越是这样,我们越是不给开;我们越是不给开,他们越是要坚持到底,不烦不躁,一直叮叮咚咚敲到天亮,就回家睡觉去了,一觉睡到晚上,吃饱了饭,再来接着敲。

  经常是干活干到半夜,一出门,就给门口堵着的东西绊一跤。低头一看,又是一个醉趴下的,不知在冰天雪地里倒了多久了,于是赶紧把他拖进房子,扔到火炉边搁着,让他自己醒过来好回家。可气的是,这种人醒了以后,往往第一件事就是要酒喝,根本不为自己刚刚俭回一条命来而稍有害怕。

  奇怪,为什么要喝酒呢?酒到有什么好喝,那么辣,而且还得花钱。

  一个做裁缝的家庭,常年在那片土地上流动着,做着裁缝,所以对钱自有一点单纯的'意识,写来也可爱。

  来这里做衣服裙子的女人们,一个比一个可爱,可爱的简直都不忍心收他们钱了。哪怕是五六十岁的老妇人,撒起娇来,也跟小姑娘一样动人。她们会像念诗一样哀叹自己的青春,满脸难过,眼睛却狡猾地笑。

  年龄小的就更难对付了,她干脆紧紧搂住我妈的脖子,拼命亲她,让她气都透不过来,再口口声声地喊她“妈妈”、“亲爱的妈妈”。

  到了后来,我们的价格降的和“小上海”家的一个档次——实在是没有办法呀……

  价格一降,我们的生意就更好了,也更忙了。冬天的是候,经常是深夜过去天亮了的时候才开始休息。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发生,她写妹妹的恋爱亦是可爱的。

  十七岁、十八岁,虽然只相差一年,但差别太大了。去年还是一个倔强敏感的少女,今年一下就开窍了似的。虽然这件事上我们都瞒得很紧,但她自己肯定感觉出了什么,并且还有所回应呢!第二天,赶在卢家小伙子过来接她之前,我们看到她把各破三个洞的球鞋脱了,换成压箱底的新皮鞋,还欲盖弥彰地解释:“噢,昨天汗出多了……那双打湿了,……湿透了”

  到了第三天,又把灰蒙蒙的运动服换成了天蓝色的新外套——干活去穿什么新衣服啊?但我闭了嘴什么也没说。她自己都舍得我还多什么嘴。

  一拍篷土的头发也细细地洗净了,从此做饭和倒煤灰时,头上会小心地包着头巾,下地干活也不忘包着。

  不写了。

  毛姆笔法无创举,他只是一个资源整合专家,善于拾掇前人的精华而后拼凑在一起。尽管位列二流,我依然对他偏爱。他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当我对阅读感到厌倦,翻一翻他的书,就能找回那种微妙的冲动和欲望。也许正如他所说的,人类恒有听故事的欲望。

  《偏僻的角落》充满了毛姆后期作品的虚无感。我感受不到推荐语“海上历险”的刺激,即便是在那些孤舟破风浪的惊险场面,我竟也感受到无边的静谧。不过毛姆谈东方哲学相当淡白无味。我其实对西方作家晚年那对东方哲学喜爱甚至推崇那套不那么喜欢,我时常感受到一股功利式的逃避,就是当他们对现实无能为力时,就搬出这套对人指责。这本可能算是《刀锋》的前奏曲,也是《人生枷锁》思想的延续。“人生不过是一张波斯地毯。”

  桑德斯医生就是毛姆的代言,而那皮肤如象牙的年轻人阿凯,轻飘飘如一缕烟,美得才是不可方物。若是把这本每个男女的形象抽取出来,就会发现他们曾在每个毛姆笔下的故事中出现。难缠的女人一如《人生枷锁》里的米尔德丽德,追求自由的路易斯倒有点《寻欢作乐》中的罗西。

  首章只一句“这个故事发生在很多年前”,真是调皮。另外文中对诗歌节奏感一说描绘精确。

  20xx年经融危机,对于全世界的人民都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在这个面临挑战,却缺乏领袖的时代,受苦的无疑是世界各国的人民。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我们渐渐享受到它的甜时,却忘记了它还有巨大的隐患。

  陈文茜以一个长者的身份关心着地球上失落的青春。布鲁克林桥,桥下的河水静静地流淌,它是那么安静,而桥上的人却安静不了了,他们躁动不安,曾经有人告诉他们,只要有本事,就能过好日子,寒风有些刺骨,布鲁克林桥像一个慈祥的母亲,轻轻抚摸着这些寒风中的孩子。这一场经济的风暴,吹折了青春的翅膀,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毕了几年的大学生还在找工作,人才市场上拥挤的人群,所谓的人才,就像市场上的货物,被商家们选来选去。而我们还必须费劲各种心思来包装自己,这不可谓不是人才的一种悲哀。

  曾经沧海难为水,在学子们几十年的求学之路上,盼望着能够大展宏图,光宗耀祖,却不想到最后,许多人无颜见家乡父老。*年来,报纸常常有被报道出,不断有大学生、研究生甚至是博士生跳楼自杀,他们仅仅是因为生计。古有陶渊明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今天的知识分子们何以为五斗米要牺牲掉宝贵的生命呢?

  说来也不知是什么雅致,口语化一些可以说是什么癖好,喜欢在雨夜的时候独自一人前往图书馆。喜欢途中带着对文字的渴望行走在雨点滴答的校园小道上,雨伞只是思想的寄托,或许伞下偶尔遮挡不住的零星雨点更能滋长文字在脑海里的翻涌不息。

  虽然,道路泥泞坎坷,虽然行人不多,但就像徐志摩在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中说的那样,““单独”是一个耐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见的第一个条件。”开学的又一个周五雨夜,穿梭于图书馆的书架间,寻找那些期待已久的书籍,何尝不是一种满足,何尝不能体味到流连忘返的滋味?

  阅读李娟的文章是蓄谋已久的。这次没有找到《我的阿勒泰》,于是拿起另一本较为出名的作品《阿勒泰的角落》,饶有兴致地读了起来。时间短暂,只能浅尝辄止,差不多读完了第一章节——在喀吾图。总体感受是这本*录的是李娟在阿勒泰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无非是一些琐碎小事,包括开裁缝店、杂货店、和农民和牧民打交道。但是正是这些*凡的小事让人如品珍藏,乍抿一口,无味,但回味无穷。正是那些个淳朴无邪、老实巴交的民族让我们在繁忙凌乱的都市生活中能够拥有喘一口气的奢侈。在文中恰当之处,文字之间无不令人深思,是对自我的审视,是对生活现状的检索。或许我们无法逃脱忙碌生活的枷锁,却不能不时常清理心田不知不觉久而久之布满的一层尘土。

  因为是在大西北,全文的背景是荒凉的戈壁滩等典型的西部景观,房舍也尽是一些简陋的泥巴红砖。或许看似完败东部大城市的摩天大楼,但在层层包裹下的心灵却在呐喊地向往这种简单纯粹的生活。西北的姑娘们满足于现实的生活,天真又高兴地谈论着她们的生活,偶尔追追新进布料的图案就算是一种赶时髦。在那双深邃的眼眸下是离心很*的地方……

  难忘那些洋相尽出的老酒鬼,他们喝酒不是为了遗忘和逃避,而他们对待酒最低贱的用途是用来御寒。李娟赞叹,只有他们才没有辜负这些酒。其中有一段记忆深刻,请恕我引用一段:

  尤其看到那些喝醉了的人,眼神脆弱又执着,脚步踉跄,双手抓不稳任何东西。他们进入另外的世界里了,根本不接受这边世界的约束——甚至生命的威胁也不接受。真的就觉得酒实在是太神气了,温和的粮食和温和的水,通过了一番什么样的变化呢?最终竟成了如此强烈不安的液体……当我们一日三餐,吃着这些粮食,喝着这些水,温和地日滋夜补——谁知道它们在我们身体内部,在更为漫长的时间里,又进行着一些什么样的变化……

  当我们一日日老去了,身体被疾病打开了各种各样的缺口,当我们拄杖蹒跚地走,神志也渐渐模糊了……

  人的一生,莫非也是一场缓慢的'酗酒过程吧?

  在描写孩子、小动物的时候,语言活泼有活力;在描写那些工作(缝衣)时,刻画得细致入微……

  总之,这本书我还会看下去的,虽然曾经也去过新疆的阿勒泰地区,但只是走马观花,跟随旅游团,途中掺杂了太多的商业利益关系。我更想去了解那里的小村庄,那里的村民和游牧民族的生活状况。即使世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我相信在那有一片净土能和心灵相连,洗尽内心的浮华,收获哪怕是片刻的安宁。

  这时,敲门声响起,有人立刻起身去开门。进来的人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地方拴缰绳。我们房子外面光秃秃的,没有可栓马的地方。那人站屋里,手里扯着长长的缰绳,环视一圈后,把绳子系在门边的一只小板凳上,这才转过脸让我们看清她的模样。

  马就在外面拖着缰绳静静站着,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被系在什么东西上,因此永远也不会尝试跑掉。好几次我都想拾起这个小板凳出去给它看看。

  这个人向我们一一问好,然后买了一包方块糖,一块钱的碎饼干和两只苹果。他把方块糖和饼干分别放进外套左右两边的口袋,又把苹果细心地揣进怀里,这才俯身凑*蜡烛和我们说话:“巴拉尔茨没有几个人嘛,你们来这里干什么?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呢?”

  他是一个风趣而和气的人,我们聊了好一会儿,才知道原来他是个阿訇呢。真让人好奇,原来阿訇也要吃饼干呀,原来阿訇也得到商店买东西,原来阿訇的时间也有一部分需要打发才过得去。

  这个上了年纪的阿訇实在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他给我们讲了许多巴拉尔茨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很喜欢他,希望他下次还来。他走时,我们抓了几粒球形泡泡糖让他捎给他的小女儿——他说他小女儿六岁了。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雷雨》读书笔记 (菁华5篇)

  上个暑假读完了《雷雨》,好巧不巧是个雷雨天。在怒吼之后归于沉默的惊雷中,我似乎在窗棂上瞥见了一个女人的身影——蘩漪。

  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却被捆绑在无爱的旧式婚姻之中。周萍的出现让她无处寄托的爱火找到了归宿,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去爱他,冲破伦理纲常,不顾封建约束,不是作为母亲,而是作为一个女人去爱他。曹禺说“她的生命烧到电火一样的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她完完全全是靠爱活着,她将她的一切情感都埋在了周萍身上,至于别的一切,其实不过是那场轰轰烈烈的爱分化的结果。所以她嫉恼四凤、她恨周朴园、她不顾一切地爱周萍,当这一切过分强烈的情感汇集于一个柔弱的女子身上时,就像雷电击中她一般,她开始燃烧。但周萍是软弱的,他对蘩漪的爱是以对父亲的恨为基石的。他无法给蘩漪她想要的东西,她过分热烈的`爱甚至让他感到害怕。所以他去爱四凤,想要离开他所做过的错事。他对蘩漪的爱只是一种报复性的快感,但蘩漪却在每一个幽灵般的夜晚将自己焚烧殆尽。周萍愈是坚定,她的爱火就更加炽热,最后那把火无以为继,她只能任由火焰吞噬自己。

  其实从一切故事开始之前,她进入周家的那一天,她的不羁就注定了她的灵魂永远无法被束缚在周家的沉郁与周朴园的淫威之中。她极端的矛盾与极端的爱恨,成就了那个雨夜的惨剧。她“沉静的、忧烦的”外形下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决心,隐藏着一个女人毕生的爱与恨,在那个雷雨夜撕扯开一切的包装,展露出真实的样貌。

  或许真正酿成这场惨剧的不仅是周萍的背叛,更是她内心深埋的不甘。她比谁都更明白,明白她的生命依附于周萍,一旦他离开,她就只能是周家大宅子里的一个无所归属的幽灵。所以她甚至愿意和四凤共享周萍,只为了让她的生命能够有所寄托,能够不被周家的沉郁所消磨。她是咆哮的雷雨,是吞噬一切的黑夜,用自己将周围的所有所有都燃烧得干干净净。

  我爱她的纯粹、爱她的疯狂、爱她的大胆,也痛惜她的悲惨。于是每一个雷雨夜,我似乎都能看见一个女人在惨白的雷电中飘荡,她有着大而灰暗的眼睛和高鼻梁,令人觉得有些可怕,但是眉目间看出来她是忧郁的。

  “她觉得自己的夏天已经过去,西天的晚霞早暗下来了。”

  最难上的课文就是戏剧,这不,到学期末了,我才来上必修四第一单元。每次读《窦娥冤》,心里涌起的是震撼和钦佩,读《雷雨》,心里涌起的却是惊恐和疑惑。

  据说曹禺写成这经典不朽名作《雷雨》时只二十三岁,我猜,正是年轻气盛才这么大胆狂热地构思了这样的故事吧?太巧合了:周朴园和梅侍萍的第二次相逢,下一代重复着上一代的情感故事,周朴园这样一个在社会上打拼成功的人却拥有一个如此不堪的家庭!作者是要突出“命运悲剧”的主题吗?可这悲剧太沉重了,四个年青人,当场死了三个,只剩一个莽撞无智的鲁大海。鲁侍萍和繁漪都疯呆,年轻人意外的情感纠葛变故瞬间粉碎了周朴园几十年辛苦打拼建立起的王国。周朴园能掌控事业、掌控社会,唯独不能掌控家庭生活?尤其是情感生活?这是因为事业、社会是物质的,有智慧驾驭的规律,而情感没有吗?这就是周朴园的命运悲剧?

  很多年前,我听说了《雷雨》这部话剧,可由于对小说的偏爱,我没有去看它。后来,我学了这篇话剧。虽然很短,人物关系很复杂,但是却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四凤无疑是不幸的。以她的身份地位,却与主人家的少爷相爱,这在当时是不允许的。而周萍又曾与继母繁漪混乱,而繁漪也不会轻易就放过抛弃了自己的周萍。另外她还要面对来自周冲的追求,而无法做出不伤害到他的决定。最后她更是从自己母亲口中得知了自己与周萍竟然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更何况她的腹中已怀有周萍的孩子。而结局留给她的是触电而死,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是幸还是不幸?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对她来说好的结局,比起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来自各方的各种压力,她的未来定是一条遍布荆棘的道路,更有甚者,无路可走。周萍是大少爷出生,而且是没有毅力的懦弱男人,我并不认为他有能力脱离家庭给四凤幸福。

  鲁侍萍是悲惨的。既然她曾为周朴园生下两个儿子,那么她投入的感情应该不会是假的,可是最后只可落得个带着刚出生三天的小儿子被赶出家门的下场。之后的她应该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恨着周朴园的吧。而当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周家帮佣的时候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反而觉得是命运的安排,觉得是自己欠他们周家的,这里有很浓的封建思想,以及下等人一直处于下位的自觉。在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相爱时,真的会很惊讶吧,更多的是后悔吧。当然少不了的是心痛,不能与儿子相认,又被自己的两个孩子苦苦哀求。大儿子周萍与而儿子鲁大海之间的矛盾她也没有办法调和,那是两个阶级的矛盾,而她只是没有地位的穷人。她是那个时代的最下层妇女的典型代表。

  周朴园在里面算是一个反面人物吧,很多人说他虚伪,面对三十年没有见的侍萍,第一句就是问她来干什么,更是希望用钱让四凤离开,并要求她保证不会与儿子相认。他还特意对侍萍说屋子里的摆设仍如当年那般,为的是怀念她。但是我觉得怀念应该是真的。因为,若他当年没有对侍萍有真感情的话,他完全能没有必要把一切都维持原样。而且若他爱上自己的妻子的话,那么繁漪便不会与周萍混乱。更何况他还命家里的佣人叫周萍的母亲为大夫人。我觉得这么多年他应该也是没有忘记过侍萍的。尽管当年他的行为很懦弱,但是那是社会当时的大环境决定的,那时的他只是没有权利的少爷,一切自然是全听命于父母的,这也是*人传统的愚孝,不应该被过分责难。

  有很多人喜欢繁漪,说她是“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反封建专制的个性**色彩”“她照亮了所有的黑暗与罪恶”等等,我觉得这些标签贴得太亮丽了!五四时期的新女性,像冰心、丁玲、林徽因等,那是继往开来以建设一个新时代为己任的,繁漪和她们相比,一颗露珠与一颗星星的差别!就是《氓》中的女子,刘兰芝,繁漪也是不配和她们相比的!繁漪没有思想,只有一个意识——自己是个女性,她依赖周朴园的物质,她奢求周萍的性,对周萍的爱情?那是借口!即使是林黛玉和贾宝玉,那也有共同的志趣和追求,繁漪和周萍仅仅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已,繁漪至少比周萍大五岁,她十八岁嫁给周朴园时,周萍还是个孩子,犯人伦的事她都敢做,封建女性不敢,资产阶级新女性更不齿。

  再说繁漪的反抗:一次喝药,一次周朴园叫看病,这种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家庭小事,只能叫任性瞎胡闹而已,喝药的事,喝与不喝自己能早早处理,怎能被周朴园发现没喝?被人看做有病医生被请到了家里却不看,这是反的那门子抗?何况,连这些事都要周朴园操心,繁漪的低能弱智可见一斑!说句不恭敬的话,站在佛洛依德的角度,繁漪这是在周朴园面前弄性子卖乖。而后两次所谓的反抗那更是类似神经病的做法,加速了周朴园的覆灭而已。

  可以说,周朴园的悲剧是婚姻的悲剧,繁漪是个无知无能无德的女人,她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儿时代、社会的因素,罪恶和黑暗集于她一身。这种女人迟早会毁灭周朴园。她是作者构筑故事大厦的一根大梁,缺了她故事无法构筑,塑造了她,她却一点儿不具备典型意义。

  另外,周朴园的形象过于脸谱化,“叫警察杀了矿上三十个工人”,“故意叫江堤出险,淹死两千二百个小工”。他在周公馆的存在好像跟鲁侍萍差不多,三十年前的故事,三十年后的今天。而且像他这样一个具有浓厚封建家长作风的人居然对三十多岁了的周萍婚事不闻不问。

  《雷雨》是一场人生的大悲剧,是命运对人的残忍作弄。无疑这个剧本是成功的。人物形象很丰满,故事曲折,在冲突处理上把人物各自的特色很好地表现出来。可以说《雷雨》真的是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读完了《雷雨》,深深地被震撼了,只感觉到一种惊心动魄的悲。

  就像本书作者所说的,宇宙正像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书中的每一个人好像无论怎样努力,都挣不脱这宿命般的`悲剧。

  暴风雨来临前的安静不是愉悦,而是止不住的沉闷,乌云滚滚如泰山压顶般抑郁,空气的闷热让所有的人都透不过起来,一切的一切无不暗示着暴风雨的来袭!

  一个巨大华美的牢笼里上演着人生百态:真实、丑陋、谎言……为了让世人看到笼里漂亮的金丝雀而不停地上演。压抑,压抑,压抑!无形的枷锁锁住了这里的每一个人,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一个又一个朴实。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是一个充满永久和*的世界,却与奴役联系在一起,统治者消灭了一切不愉快、不确定的变数,创造了稳定运转的'社会体系。从技术上它打破了固有的“生而*等”、“人定胜天”、“人生实苦”等信念,因为它从根源上使人放弃了改变自己的一切尝试,因为你并不属于你自己。

  你没有独立的思想、激荡的灵魂与痛苦的情绪,你只是被社会安放在某个位置,使用着组织批量制造的身体,连你依靠苏摩得到的欢乐也是出于组织的恩赐。你在社会中行动,其实是从一条传送带走到另一条上。你因不会衰老也不会给周围带来任何感伤的因素,就像橱窗中完美展示的商品,是当内部损旧就被下架、替换的工具而已,不具备不可替代性,而象征着稳定、统一与积极。

  从基因培育、睡眠教育到苏摩,组织通过对人的全面掌控,实现了无呐喊、无拯救、无不*、无解决、无苦痛、无意义的“*”,差异得到众人承认,工作从不会使人疲惫,危险的情感早被隔绝,而欢乐从未延迟,苏摩触手可及。

  阿道司·赫胥黎

  对家眷恋、对爱忠诚、对死恐惧、对生命敬畏,对不如己意的一切抱有怀疑,对难测不定的命运痛苦感伤……那一切使人生而为人的理由,已被扭曲为大逆不道的行为。在我主福特的英明指引下,这些都不再需要,一劳永逸。

  因为工作能创造价值,创造能带来欢愉,欢愉则出于我主福特的赏赐,人民将永远保持对主的热情与感激。基因培育从根本上抹*了人的差异,它微弱的多样性仅服务于组织对阶层和工种的设置,而灭绝了个性,在培育的过程中加强或减损智力、体力等指标加以区分三六九等。

  通过胚胎分裂技术制造波卡诺夫斯基多胞胎,他们分享着同样的面貌、体格和有限的姓名,而他们日后将进入同一家车间,在劳动后领得同等剂量的苏摩。因培育过程会注入各种疫苗以远离任何疾病,所以他们的生命进程也亦无二致,不会受意外因素的搅扰。在死亡时孤身一人,无亲无朋,或许还参与进另一组波卡诺夫斯基的死亡教育,向孩子们示范*静的死亡方式。

  这个“*”,难道不是人们一直心心念念向往的生活吗?难道不是社会发展正在努力实现的宏愿吗?———“世界稳定,人民幸福(不必为土地和*争论不休了,没有了战争)。人们要什么有什么(不必为生存发愁了)。决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富足、安全(每个人都无条件相信自己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会生病,不害怕死亡(解决了人类终极难题)。对激情和衰老一无所知(永葆青春、性无禁忌,丝毫不用压抑本性了)。没有父亲、母亲的烦恼事,没有妻子、孩子或爱人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情感(免去了多少人七情六欲的枷锁)。如果有问题,有嗦麻帮忙(不必再为坏情绪苦恼了,分分钟到达“彼岸”)”。———伟大的作者啊,将人类的理想国、乌托邦,用文字勾勒出来后,所有人都不淡定了。这个*,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割据之战,世界便成了君主的城池,人们则沦为了玩物任人摆布;没有了生存压力、没有了欲望,便失去斗志,亦然体会不到拥有的快乐;没有了激情澎湃的心潮、没有了对青春永驻的向往,没有了提防和忍耐的病痛、也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至于情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我一边看着文章…一边打着寒颤,因为我觉着我们已经走在新世界的路上了……

  向文末自杀的野蛮人致敬,敢于坚守做自己的人都是胜利者。像极了当今社会那些拥有鲜明个性的人,不认命,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当然也要能背负的起相对的责任。最*特别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也是这个信念:“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口碑一路飙升,说明人的潜意识是渴望独立自主,掌控命运的。无可奈何,大多数人只能在心里澎湃一番,回归现实依然无力改变。

  回顾这本书,突然感觉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庆幸它们还在,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庆幸现在的世界,有纷争、有欲望、有激情、有爱…才有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点没错!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有了些许混乱。在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沉浸在欲望之中,这些欲望包括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不再经历生老病死的折磨的希望以及对多位伴侣的向往等等。但在新伦敦社会中,这些问题你都无需担心。在这里,你不用经历出生,也不会生病,你的自然寿命很长,死亡也只会在睡梦中突然降临;你不用担心你会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更不用担心你会因为缺乏物质财富而被社会排除在外;你不用担心你会找不到适婚对象及婚后的生育问题而被长辈唠叨或者会因为复杂的男女关系受到社会谴责。我想这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眼里的确算的上是一个*了。但如果将这个大部分人*移放到这个社会中,我想新伦敦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可能会被打乱。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应该是自由的。而他们从睡眠时期就被灌输着追求稳定的观念。当我们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用我们的观念来看新伦敦社会时,将我们的认知套在他们的世界上并且将二者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太妥当的。一个社会的好坏究竟如何,应该是由当世的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并不存在于那个社会的人所能评判的。

  在许多看客眼里,新伦敦世界是不自由的。书中的约翰也这么认为。约翰是来自所谓的野蛮人保留地,他们的生活方式及观念和我们相似。最初,他也十分向往母亲口中描述的新伦敦社会。但当他真正生活在其中时,他感到了压抑与不快乐。新伦敦的人接受的教育与他不同,他们来自两个社会。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惶惑,我们每个人都过着自以为快乐且正确的生活,为社会发光发热,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和谐美好。但正如林达所言,刺破*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了一角。新伦敦社会的睡眠教育让我想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自由”“思辨”是否也是教育后的产物呢?究竟是人在改造世界还是世界一开始就把我们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再任由我们去“玩耍”呢?人类之所以有着不同,根本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的环境教育不同呢?如果我们也像新伦敦社会一样,从婴儿时期便同时同地接受着教育,我们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胚胎技术及医疗技术等等的发达让我想到:科技进步的意义在于**人们的双手,给予人们更多的思考时间。如果最终,它会成为奴役人的工具,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继续发展呢?以及像新伦敦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如果有人产生新思想新观点,便会被送往另一个岛屿继续生存。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反乌托邦经典著作,但它难道不是乌托邦本身吗?《*》之所以美丽,不在于它有新世界,而在于它还有“野蛮人保留区”。你爱“自由”和“痛苦”的话,可以选择去保留区;爱“幸福”和“稳定”,可以选择留在*。还有很多困惑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这本书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对于这些个问题的解答,还需要慢慢思考体会。也许在某一天就会醍醐灌顶。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赫胥黎如果生活在现代,一定会发现广告比他设想的未来世界里的睡眠教学更有效率,更无处不在,对人的影响也更大,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睡眠教学只是期望通过在睡梦中不断的播放相同的内容来增加心理暗示,而广告提供的不仅是暗示,还有诱惑,让你集中注意力去接受灌输,这可比在睡眠教学有效率多了。

  《*》中的社会是一部完美的机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机器的零件,维持着机器的运转。人的产生从不受控制的自然孕育变成了流水线作业,成为了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每个人虽然生下来就被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注定要从事某个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快乐的。通过各种化学或者生物手段,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庆幸自己属于当前的阶层。这种快乐当然也是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相同阶层的人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享受着同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有一切可能破坏这种快乐和整齐划一的东西都被毁灭,任何可能激发人的激情、狂乱的东西都被唾弃,从莎士比亚到爱情都是禁止事项,毕竟你已经得到快乐。

  这种把人作为机器的愿景从古至今都有,从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到*现代的资本主义和*的各种实践都有所体现。资本主义最深层次的逻辑就是效率和生产,如果人能够像机器一样,那么生产的效率肯定会更高。人类成为社会动物是自然的选择,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文明等等一切在一开始只是为了维持我们的生存,但当我们开始思考我们为什么而活时,我们才真正的成为人,生存就不再是唯一的目标,我们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这就是我们的价值理性。

  社会是我们生存的保障,也是我们实现价值的*台。每个社会阶段自有它内部的运行逻辑,在当前和之前的阶段我们的社会需要分工、需要贫富差距、需要阶级分层、需要工厂、需要人劳动、需要更有效率的生产、需要消费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在社会分工中、在贫富差距中、在劳动中确实会有人感到痛苦,但是这是当前阶段不能避免的,这就是工具理性。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前提,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不需要人们劳动就有足够的物质时,每个人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去选择自己的价值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但是认同工具理性存在的必要性,不代表我们认同把人物化。对于什么是足够的物质,我想也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现在的物质生活相比于几十年前已经是极大的进步,更别说几百年前,没有理由相信以现在的消费主义倾向,人类会有满足的那一天。

  消费主义和物化是发达工业社会所特有的问题,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以消费定义人的社会,一个以你买了什么来定义你是什么人的社会。在一个生产力富足的社会,物质生产的扩大是靠消费的扩大来维持的,而不是单纯依靠生产力的进步,所以社会展现的消费主义倾向就不足为奇了,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消费主义所带来的人的物化以及价值选择的丧失,让我们实现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简而言之物质生产是我们实现价值的手段,但在消费主义影响下它越来越成为唯一的目的,我们的价值变成了更多的消费。

  在行政控制和消费引导下,人们从出生开始就被预定将要消费什么,以及将要从事什么工作。消费*均主义和政治民主一样给了人们看似*等的想象,当我们所有人都消费同样的商品,都有投票权利时,它看起来确实是*等的。

  “但这一切都无补于如下事实:个人无力控制有关生死、个人安全和*的各种决策的作出。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是受到抬举的奴隶,但他们毕竟还是奴隶。因为是否是奴隶既不是由服从,也不是由工作难度,而是由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人沦为物的状况来决定的。”

  《*》的人是物化到极致的人,所有人的一切都是被预定好的,只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机器的运转,它确实给人提供了快乐,但是它也没收了所有人选择价值,认识价值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小说盗墓笔记的读书感言 (菁华3篇)

  虽然还没有看完那本书,但是我觉得这本书,特别的好,还特地去过书的作者——南派三叔的博客,觉得写得太好了,虽然有些恐怖,但是,太好看啦!真是没法说啦,这么好看,绝对第一呀。

  气氛一下变得很诡异,我看着霍秀秀,简直感觉面前的是一只小狐狸。

  确实,她一说,我立即就知道,她说的一幅怎么样的情形,也明白了,她不是在虚张声势。甚至,我相信她可能确实掌握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但是在她的眼神下,我却有一种幻觉,觉得此时的主题却不是这些。

  霍玲和其他几个人在地上爬,应该和我看到的那盘带子里的情况是一样的,看来,霍老太手里,竟然也有来自格尔木的录像带,这是怎么一回事情呢?

  僵持了一下,我忽然觉得有点丢脸,我们三个人大男人,老宅,二锅头,一个小丫头跑来和我们交换消息,竟然还要想来想去的,人家是什么胆量气魄,相比之下,我们三个倒显得下作放不开了。此时要不就拒绝装酷,要不就爽快点答应,想来想去实在丢脸。

  于是叹了口气,就点头道:“行,我信你,不过,其实大部分的东西我都和你奶奶说了,剩下的都是些细节。也许你会失望。”

  霍秀秀耶了一声道:“不怕,其实说白了,这件事情咱们有情报可以交换就不错了,对不?”

  我点头,她就道:“来的时候,我已经想过你刚才说的那些事情了,整件事情非常复杂,本来我们可以从头开始对一下,但是,你我之间的信息是交叉的,所以,也许我们可以从某件事情开始。”她看了看闷油瓶:“不如先从他开始,我告诉你关于他的事情,你告诉我,关于你说的那个雪山上古墓的事情。”

  我和胖子交换了眼色,胖子咳嗽了一声,道:“我同意,那么,你先说?”

  她看着我,“你们是不是男人啊,老是想占我的便宜。”

  胖子想扯皮,我就拦住他,心说说了也无所谓,就道,那我先说。于是,从头到尾,一五一十的,把云顶天宫的事情和她说了一遍。

  我说的极其仔细,因为之前在老太婆那边已经粗略的说过了,再说的简略就是浪费时间。一只说了大概半个小时才说完。期间,她完全没有插话,听的出神,可能是因为有个美女听众,我说的简直出神入化,胖子都给我翘大拇指,说我有说评书的天赋。

  说完很久她还定神不动,好像在沉思什么,胖子叫了两声她才缓过来,呼了口气,看着闷油瓶:“这位哥哥这么厉害,难怪我奶奶都得下跪,我本来还以为今天跪亏了,现在感觉应当的。”

  “怎么,有什么启发?”胖子问她。她摇头:“脑子有点乱,我想到一些东西,一时半会还串不起来。等下说不定有结论。”

  胖子看着我就笑:“这话说的和你真像,女版的天真无邪。”

  “该你了。”我提醒她道。

  她定了定神,吸了口气,“好,我想想怎么说。”她想了想:“那得从一个梦魇说起。”

  “梦魇?”胖子歪起嘴巴。

  她道:“其实,应该说是我奶奶的梦。”接着,她就开始讲述她的故事。

  我刚开始因为她的聚精会神而洋洋得意,但是她开始讲她的故事之后,我几乎是一样的反应,我非常惊讶,因为她那边经历的事情,同样非常的复杂,简直不在我之下,而且,她以她女性特有的切入点进行的思考,我觉得甚至比我更加要接*现实。

  确实,一切都是源于一个梦,但是,起源和梦的内容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梦,她只所以感兴趣,是因为她奶奶在做这个噩梦的时候,总是会说一句梦话。

  大概在6到7年前,霍秀秀还是一个小小姑娘,用她自己的话说,穿着超短裙都还没人回头看,她是霍老太最宠爱的孩子,在每个夏天,她都会从长沙那个火炉到北京来避暑,那时候,霍老太都会带她买很多东西,去后海和颐和园玩,或者开出城去宛*古城吃小吃。

  但是,无论玩的多么亲密,霍老太却有一个*惯,就是晚上只能一个人睡,无论在什么地方留宿,小丫头都不能和奶奶睡。

  当时老太婆住的地方也是四合院,卧房非常大,睡二十个人都缺,小丫头逐渐懂事之后,好奇心很重,觉得很奇怪。但是也不敢问。晚上她就和保姆睡在同一间房里。

  有一天晚上,她半夜醒来,发现保姆阿姨不在身边,在那种古老的房子里,外面一片漆黑,房间非常大,月色朦胧,一切的影子都让人毛骨悚然,小孩子正是想象力最丰富的时候,立即吓的脸色苍白。

  她叫了几声,保姆没有答应,她的立即就开始发起抖来,当时想到的是奶奶,于是跑下床,立即跑到奶奶的房间里,想躲在奶奶怀里去。

  然而,她撩开那种老式床的帷幔的时候,却发现床上没人。她愣了一下,忽然就起了白毛汗,她通过眼角的余光,竟然看到床的上方的加上,挂着一只什么东西。

  抬头一看,她看了毕生最恐怖的一幕,她的奶奶用一个诡异的姿势挂在床上方的床架上,两眼翻白,披头散发,俨然在熟睡之中。

  她吓的尿了裤子,坐在地上几乎没死过去,也不知道多了多少时间,她忽然就听到了她奶奶说话了。

  她一开始以为在叫她,仔细一听,才发现不是,那是她奶奶的梦呓。

  “没有时间了。”霍秀秀对我们道:“她当时是这么说的。”

  我听的背脊发凉,手都抖了起来,半响才道:“你奶奶,怎么会这样?难道她有什么奇怪的病?”

  “后来我被阿姨找到,原来她上厕所去了,之后我一直怕我奶奶,到我懂事后,奶奶才告诉我,这是霍家女人练软功夫的方法,必须挂着睡骨头才能达到最大的柔韧度,她从19岁做姑娘的时候开始一直就是这么睡,现在完全睡不了床,很多地方都是骨刺,只有挂着才不疼。”

  “我靠,那你爷爷洞房前肯定练了好一阵子。”胖子道。

  霍秀秀不理他,继续道:“因为这让我记忆太深刻了,所以我对于她最后的那句话,非常的在意。”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因此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一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能够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刻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能够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超多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一样,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个性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这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潜质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之后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潜质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此刻群众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述了超多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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