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28 00:00:00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因为*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动物本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动物本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阅读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1)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 (菁华5篇)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在激烈地学*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十分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那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最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悲哀,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
它讲述了被卷入阿拉斯加淘金梦的冒险生涯中的一只叫布克的狗,经历了种种惊心动魄的遭遇,终于野性复苏,变成了一只“狼”。“野性沉入长眠,希望终难泯灭,挣脱*惯铁链,越进荒原冰雪。”这是开头的一篇小诗。布克比狼的个头大很多,也重很多,它曾经当过皇家犬、雪橇犬等。它在野狼的嗥声中本能地引起了对远古祖先的记忆,逐渐在灵魂深处复活了狼的野性,并且是在野狼的引诱下,一步一步走*了荒原。
狗是我们忠实的伙伴。布克当雪橇狗时的主人,就一点儿也不懂狗,只知道盲目的使唤它们,惩罚它们。我想,人类不该这样,使唤和惩罚也应该有个度,不至于让他们拉着很重的物品整天整天的跑,却只能吃一点点鱼干和休息一两天,这样对狗来说很不公*。
看完了这本书,我很感动,也有些愤慨。虽然书本不算厚,只有116页,但却令我看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这真是一本值得、美妙的书啊!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2)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9篇
早上,写完作业,我跑到妈妈房间书柜里挑书。第一层,第二层,一行醒目的红体字映入我的眼帘:《野性的呼唤》。野性怎么会呼唤,它在呼唤谁呢?我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印象也最为深刻,书中讲的是一只猎犬的奇遇,文中没有佳词妙句,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极为深刻,让人念念不忘。
巴克——这只猎犬,通过了生活的考验,战胜了敌人——自己,成为一条最具神秘色彩的狼。野性的.呼唤,对它来说不只是恢复野性,更让它找回自己,让自己坚强。
我们不正是这样,在紧要关头,或有人溺水,或有人打架,有时我们可能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可能会挽救一个生命、避免一场争斗。可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人们以经忘掉一种品质:坚强!不是让你惊天动地,不是让你口是心非,只要你学会坚强!
月光下的一条狼,嗥叫着,警醒着我们:学会坚强!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
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的精神!
作者杰克伦敦(1876-1916)是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生活困苦。十岁时,他在阅读和销售报纸。他每天早上三点起床分发报纸。后来他当过童工、工人、水手,也是抢牡蛎的偷牡蛎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由失业工人组成的军队组织的“饥饿*”。他曾经成为一个以乞讨为生的流浪者,并以“失业”的罪名被捕。1897年,怀着巨大的希望,他去了北方的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他没找到金子,反而得了嫌隙。第二年,他空手而归。之后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并于1900年出版了一系列俗称“北方故事”的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垃圾堆上的悲惨境遇有着深刻的理解。他在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作品,其中包括19部小说。《野性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等小说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之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极度空虚和悲观中自杀。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的名著,出版于1903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巴克为了在北方危险的环境中生存,如何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一个像狗却不是狗,狼却不是狼的野蛮状态。巴克是一只巨大的杂交狗,它是从主人在南方的家里被偷出来卖掉的。经过多次波折,他开始踏上淘金之路,成了拉雪橇的奴狗。在驯服的残酷过程中,它实现了正义与自然的规律;恶劣的生活环境让它明白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又把狡猾和欺诈发挥到了极致。经过一场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终于确立了自己作为领头狗的地位。在费力的拉雪橇过程中,主人换了好几次,巴克和最后一位主人桑顿结成了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谊。这个师傅把他从极度的苦役中解救出来,他也救过他的师傅很多次。最后,在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来到了荒野,回应了一路上多次听到和向往的野性呼唤,成为了第一个狼群。《野性的呼唤》我们发现,人和狗的关系的变化,随着人们对狗的态度的变化,贯穿了整个故事。作家正是通过狗来反映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与丑。
这部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之一。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真是深入骨子里。他精彩地描述了巴克的心理。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赛珍珠回归自然的天性,而是他不愿意被命运左右,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现在竞争激烈。很多人开始自怜自艾,抱怨别人,抑郁,甚至可能悲观。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好的时候,也会有不好的时候。你不妨看看《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巴克的精神真的值得我敬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会勇敢的去经历。人也要有这种勇气,把挫折当成一种磨炼。所谓玉不琢,非利器;人不磨砺,不成才。
众所周知,人生必有喜怒哀乐。巴克经历了无数挫折,但他一个接一个地大步走过,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无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必须是主宰世界的人。
职场如丛林,职场规则就如“棍棒法则”,残酷,没有公正、公*可言。还美其名曰:以结果为导向。
就像《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杰出代表。
作品描写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一只健壮聪明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他”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这篇小说还被誉为“世界上被读得最多的美国小说”,因为它意味深长,而且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3)
——五年级《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3篇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4)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菁华6篇)
《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上星期,我的好朋友张远骏给我介绍了一本书,他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听他讲的津津有味,我迫不及待的从他那里借了过来,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它叫白牙,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人类驯养了,但它的第一任主人和第二任主人都不懂得仁慈和友爱,没能培养出白牙仁慈和友爱的品质,反而让它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和凶猛,成为同类的仇敌,后来白牙在第三任主人那里获得了仁慈和友爱,而变得善良忠诚,还为了拯救主人的父亲而身负重伤,最终赢得了主人一家的喜爱。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被白牙野性的力量所感动,也从他身上体会到了,面对困难绝不低头,一定要和困难抗争到底。我建议,大家如果有空的话,请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白牙》。
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20世纪初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小说不仅讲述了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还深刻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思想。《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分别于1903年和1906年出版,是杰克﹒伦敦的部著名小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两部小说都以动物为主角,《荒野的呼唤》讲述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活了下来。他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如果《荒野的呼唤》讲述的狗变狼的故事,那《白牙》就是相反的,讲述的是狼变狗的故事。白牙是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他的母亲是一条狗,父亲是真正的狼。后来父亲意外死亡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母亲被一家印第安人圈养起来了。但他们还是经不起荒野的诱惑,重回荒野。后来几经波折,他和母亲走散了,并增加了和另外两个主人的相处经历。
第三主人让白牙感受到慈善仁爱,让白牙学会了善良、忠诚和友爱。并为救主人的父亲而深受重伤,从而得到主人一家的喜爱,唤醒的白牙作为狗善良忠诚的本性。
这本书是两个故事的集合体,更加展现了环境是性格造就的决定性因素。本书的配图生动有趣,更利于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会有很大收获哦!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一本动物小说,使许多人陷入思索。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生活在人类的文明教育中。在和主人相处的过程中,他理解了爱与忠诚,当主人与别人打赌让巴克拉动半吨煤炭时,他知道此刻主人对他的能力及其信任;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时,巴克为主人报仇,表达了他对主人难舍的爱。但是巴克真正的冒险才刚刚开始,巴克被拐卖,跟随了第二个主人,也就踏上了过最原始,最暴力的生活。巴克从一条宠物狗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在棍棒的打压下懂得了服从顺应,开始变得狡诈,野性也开始复苏了。在生存环境严酷的情况下,他牢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困难的工作中,巴克凭着自己的努力,当成了领头羊。
而他的野性也因为生活中的磨炼渐渐被唤醒。就是因为人的冷漠,残忍才人巴克放下了爱,抛弃了忠诚,变得野性。是人!把它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仆人”。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好好呵护它,给它温暖,给它爱。
就在阿拉斯加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这种随机应变的的态度难道不值得我们学*吗?它克服种种苦难,最后成为王,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更应该向巴克学*。
单单一条狗,就有这么多的优点,我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对待他们。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篇(扩展5)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
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
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
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去学校图书馆借书,不小心看到了《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经典!我毫不犹豫地得到了它。
它跟我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时间看。两天前,我终于翻开了我的书。看着犀利的文字,对荒野的深刻描写,以及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暴露,我停不下来。
布克,一只出生在南方的狗,被一个不可靠的熟人卖给了北方的某个地方。因为他出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没见过雪,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弱肉强食。但是库里很快就明白了,她是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的。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战,原本的尊严消失了,原本的野性慢慢回归。在痛苦和垂死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救了出来。从此,布克感受到了爱的温暖,感谢他的善良。然而,约翰桑顿被杀后,布克终于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联系。受到荒野之声的启发,他加入了狼群,回归自然。
这本书是一部以动物为主题的小说,充满了曲折,生动有趣,有一定的哲学结局,给人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他不肯放手,却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从其他狗中解脱出来,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对主人如此忠诚,竟然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而且,它聪明勇敢。虽然有时候很争强好胜,但从来不莽撞行事。它顾全一切,把握最佳时机,毫不犹豫地果断出击。这可能是我们应该学*的精神!
工作,如果有能力,就争取做管理层。如果没有能力,就提升能力,更要争取当领导者。
巴克要成为运输队的领头狗,它想得到这个地位。它想得到它,那是因为它的本性便是如此,因为它的心中紧紧攥着一种骄傲,一种戴挽具拖物生活的那种无以名状、难以理解的骄傲。
正是这种骄傲,使它在劳苦中能坚持到最后一口气。
巴克要成为领头狗,就要挑战原来的领导者丝毛犬。它们不断地起冲突,最后完成最终的对决。
在对决的过程中,野狼般的其他狗围成圆圈。
一直在默默地等待,不论结果是哪只狗倒下,它们都将上来将它消灭干净。
职场啊,也会是这样。能够锦上添花,就坚决不去雪中送炭。人走茶凉也好,墙倒众人推也罢,这就是法则。
最终,巴克取得了领导的位置。
书名: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改写:何碧珠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内容简介:
巴克遇到了邮差是个懂狗的人,他可以公正的处理狗儿之间的纠纷,也知道巴克是只不可多得的雪橇狗,并不时的给予指导让巴克很快的适应北方的生活,但命运乖桀并不会因此停止,它再度换主人,这次是无知的二男一女完全不懂狗,让狗儿吃了很多苦,在生死交关之际,巴克遇上了桑顿,他用爱心照顾巴克,狗儿巴克感受到新主人的爱,也积极的回报自己的爱,这是人与狗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让巴克在回归大自然时有了牵挂,但巴克终究会去寻找它野性本能中的归处。
心得:
杰克。伦敦擅长以动物来比喻人类的行为,他对北国的环境和对狗的了解深入,随着他所描写北国恶劣环境对人们的不便及寒冷对生理伤害的故事情节让人宛如深入其境,在描写每只雪橇狗的性格和行为时栩栩如生,是一部老少咸宜的小说。在野性的呼唤中,主角巴克本来是一只养尊处优、美丽骄傲的南方大狗,在它回归大自然的过程中受到贪婪人类的**,逐渐找回它血液中所遗传的野性,在这艰难的过程中,是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引导巴克如何在人、狗、大自然中寻找共存共生的*衡点。当巴克被亲*的人卖掉,乃至人类拿着棍棒驯服它时,它以它的本能适应新的生活,它的新生活开始于北方严寒的天气及险恶的地形,拉雪橇是它的工作,它由其它狗儿身上学*北方的生活技巧,进而争夺狗群的领导权,并展现它的超强领导力,这领导力是它天生的魅力,也是它在艰难环境中学*而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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