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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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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马》读书笔记 1

  暑假里,我拜读了袁博著的《野兔土丘小战马》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中小战马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起小战马,你一定会认为文章的主角是一匹驰骋在沙场,和主人一起打赢无数次战的马。不不不,如果这样的话,你就理解错了。小战马,其实是一只生活在纽森镇的长耳朵野兔。因为它跑的速度犹如一匹小马一样快而得名。

  文中的小战马家族因为人类大量捕获、掠杀他们的天敌,使它们得以大量繁殖。这时人们又受到了小战马家族的威胁,于是他们开始地毯式的围剿,并留下了500只身强力壮的野兔,训练后拉去竞技场和狗比赛,人们从中押注获得利益。

  小战马在比赛中具有惊人的耐力,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位名叫米克的小男孩,觉得人类太残忍决定救小战马。和管理人员商量好:如果小战马和狗的比赛能连续13次获胜就放它自由。人们在比赛中没有遵守和米克的约定,他们换了一条又一条满身力量的狗和小战马比赛,每一条狗都跑得口吐白沫,但小战马一直是自己跑。当筋疲力尽的小战马连赢13次时,管理员改变主意,他们和米克的约定不算。米克却履行了它对小战马的诺言,即使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放了它,让小战马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的广阔*原。

  我在想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占领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他们却还自作聪明地一会儿捕杀这类动物,一会儿捕杀那类动物,还冠冕堂皇地自称他们在拯救世界。无知的人类,其实你们正在破坏生态*衡,正在把自己送上峭壁的边缘,直至葬身谷底。米克的爱让我感到: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有爱,应该和谐共处,我相信也能和谐共处。因为像米克这样的人很多,会越来越多。我,你,他都是。

  《战马》读书笔记 2

  多彩的寒假生活中,我参加学校开展的“悦读经典,收获未来”的读书活动,我选读的是《战马》这本书。

  《战马》是一部出色的作品,作者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故事。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它本来有妈妈的呵护,而它却被主人卖给了一个酒鬼,酒鬼的儿子艾伯特,非常喜欢这匹漂亮的马,他给这匹小马取名乔伊,并跟这匹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乔伊和艾伯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惜,艾伯特酒鬼的父亲,由于急用钱,卖掉了乔伊。残酷的一战爆发了,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被卖掉后的乔伊一直生活在部队里,出类拔萃的乔伊一次次完成上尉分配的艰巨任务,战争使它失去了最好的知己---尼科尔斯上尉和优秀的战友——托普桑,乔伊格外悲痛。

  艾伯特为了找到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乔伊在一次完成任务的途中,受伤了,得了严重的破伤风,善良的英国士兵带乔伊去兽医治疗,竟然遇到了老朋友艾伯特,惊喜万分,乔伊在艾伯特悉心照顾和精心治疗后,身体很快康复了。

  几个月后,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远了,战争结束了,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家乡——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感人的故事情节,是我深刻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和动物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深深地感到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而战争史那么的残酷。朋友们,珍惜现在这和*年代幸福的生活吧!珍惜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吧!

  《战马》读书笔记 3

  “小战马”非马,是一只长耳朵野兔的名字,它四肢发达,头脑机灵,有胆量,有勇气,逗弄猎狗也不在话下。

  镇上的一次野兔大围剿,把小战马送上了“生死场”,只有出众的野兔才能返回大自然的怀抱。处处都是嚎叫的赛场,这个坐满了观众的训练场,如同修罗场般残忍、险恶。

  尽管命运如此曲折,小战马却毫不退缩,越战越勇,每次都把猎犬大将全部甩在了后头,获得了在场观众的嘉奖以及肯定。预赛结束,噩梦只走到了一半,50只长耳朵野兔被狗追杀而死亡。第一次决赛,小战**旋而归,战胜了两只小有名气的狗,获得了满堂喝彩,一下子出名了。发令员米克看到了小战马的杰出表现,越发越喜欢上了它,现在的小战马,已经成了米克的骄傲。

  眼看小战马可以回归自然了,修罗场的噩梦也要结束了,但比赛管理员又给加赛。刚打败两个老手,现在又来面对两只精力旺盛的对手,是兔子还是人,都会被累死啊。满心不甘,却只能面对。

  赛中一只狗咬到了它的尾巴,它拼尽全力挣扎,才得以生还。就这样,兔子在前面,狗在后面,狗跑到了前面,兔子左闪右闪又超越了狗,比赛处于僵局。没办法,裁判员只好选择了第四种方法结束——枪伤兔。枪口顶在脑门上,小战马依然不屈不饶。

  当米克冲进赛场,发现小战马面朝它——枪误伤了狗。米克让小战马重回家园。后来很多围剿野兔的活动中,人们不止一次看见了小战马,但谁都没有抓到它。

  小战马的坚贞不屈,把我深深的震撼到了。面对决赛,小战马丝毫不乱了手脚,干脆利落的凯旋而归。面对强敌,小战马不甘示弱,三三两两搞定。面对死亡,小战马走着自己的路线,绷着生命弦在赛场上奔跑。面对命运,小战马勇敢的挺立着,哪怕这是比死亡更冷的结局。

  面对一切,不管结果如何,也总比缩在后面,一声不吭的好。小战马,做到了某些人都做不到的一切。它用生命拼出来的自由,是值得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心中揣着这样的一句话,让小战马愿意搭上性命,去换取渴望的自由。

  《战马》读书笔记 4

  这是一部很出色的著作,主人公是一匹马,叫乔伊。这本书的作者迈克尔·莫波格把第三人称转换成第一人称,把马的心理刻画出来,文章写得惟妙惟肖,生动有趣。

  故事讲了这匹马被一个农场主买下了,这个农场主的儿子十分喜欢这匹马,跟这匹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起名为乔伊。虽然他们关系好,但是他们家里缺钱,终于马被卖掉了。

  乔伊的生活在部队里,在训练过程中出类拔萃,再一次战斗中,尼克尔斯上尉出锋时死了,乔伊替他完成了任务。在另一次战斗中乔伊和另一匹马中了计被敌人捉了起来,但被敌人当成了伤员,它们又开始干农活了,不到一年,在德军威胁下又变成了运辅车,日子很不好。

  后来他们又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终于又会到了它的主人身边,过着快乐的日子。

  通过读《战马》,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命运一半在自己手里,一半在上帝手里,勇敢顽强的往往会从上帝手里拿走属于自己的一半,而胆小懦弱的人从而会失去信心,把自己的一半白白送给上帝,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勇敢顽强的人。

  《战马》读书笔记 5

  《战马》是英国的迈克尔莫波格写的。它主要讲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匹鼻梁上有白色十字的小枣红马乔伊被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爸爸买回家,它和小男孩艾伯特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乔伊*时和老马佐依一起耕地,但是,这种幸福生活没有过多久,命运却安排了乔伊上了战场。再上战场前,艾伯特对乔伊许诺说:“等战争结束后,一定会把它赎回来。”乔伊参军后,成为指挥官的坐骑并参加战役。

  在一次战役中,它失去了原本《崇高的地位,成为一个普通士兵的坐骑,又在一次战役中失散,独自在双方战场的无人区中最终被俘,它被带去农场养伤,好了后,被当成运输马匹去拉机枪。一位德国军官发现它是匹好马,认为它不该去拉机枪,但还是被派去拉机枪。乔伊后来乘着某次机会,跑回了艾伯特的军营,它的脚因为被铁丝网刺伤而得了破伤风,艾伯特求马丁上校救了它,当年的小男孩艾伯特的承诺终于实现了。

  《战马》这本书是用第一人称“我”来写的,“我”是乔伊这匹枣红色的马。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通过故事来讲述战争的残忍和人性的美好,从中,我看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勇气,忠诚、和*、爱,它是一个非凡的故事。

  《战马》读书笔记 6

  《战马》这本书,是妈妈在网上给我购买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匹前额有着白色十字花纹的枣红马——乔伊。

  额……这也是我对这本书最不满的地方,这匹马竟然叫乔伊!不过我的确是属马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格,(MICHAELMORPURGO),他是英国最受欢迎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1943年出生在英国赫特福德郡,迄今为止,他已创作了百部余儿童作品,获奖无数,多部作品被改为电影、电视剧、歌剧等。《战马》也是他自己认为满意的作品之一。

  《战马》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的故事。

  在战争开始之前,乔伊还是一匹农用马,与小男孩艾伯特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命运安排着它走进战场,成了一匹健壮、品质优良的难得的战马,还和一匹名叫托普桑的同等战马成了朋友,一起为司徒尔特上尉卖力,走进沙场。后来,许多人都死了,司徒尔特上尉死了,托普桑也死了,许多人都死了。它也得了破伤风,破伤风是一种严重的病,得了这种病的马几乎都没活下来过,但它遇见了艾伯特,这个时候艾伯特已经在军队里负责养马了。乔伊终于回到了艾伯特的身边,并且在艾伯特的精心照顾下渐渐恢复了健康。

  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哦!很好看的哦!

  《战马》读书笔记 7

  《战马》这本书,是妈妈在网上给我购买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匹前额有着白色十字花纹的.枣红马——乔伊。

  额……这也是我对这本书最不满的地方,这匹马竟然叫乔伊!不过我的确是属马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格,他是英国最受欢迎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1943年出生在英国赫特福德郡,迄今为止,他已创作了百部余儿童作品,获奖无数,多部作品被改为电影、电视剧、歌剧等。《战马》也是他自己认为满意的作品之一。

  《战马》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的故事。

  在战争开始之前,乔伊还是一匹农用马,与小男孩艾伯特之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命运安排着它走进战场,成了一匹健壮、品质优良的难得的战马,还和一匹名叫托普桑的同等战马成了朋友,一起为司徒尔特上尉卖力,走进沙场。后来,许多人都死了,司徒尔特上尉死了,托普桑也死了,许多人都死了。它也得了破伤风,破伤风是一种严重的病,得了这种病的马几乎都没活下来过,但它遇见了艾伯特,这个时候艾伯特已经在军队里负责养马了。乔伊终于回到了艾伯特的身边,并且在艾伯特的精心照顾下渐渐恢复了健康。

  希望大家也看看这本书哦!很好看的哦!

  《战马》读书笔记 8

  这本书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生灵奇境;这本书也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神奇*性。一次次奇妙的偶遇,构成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

  在宽阔的大草原上,在还有余温的稻草地上,在陡峭的山坡峭壁上,是白鹿、是野狗、是长耳兔、是猞猁……都在一一书写着属于它们的生命奇迹,这些动物,这些奇迹形成了生态系统,也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生物群落。

  每个草食性动物似乎都免不了被肉食动物的追杀,虽然对那些动物来说已经*己为常,但是每当读到这些精彩的片段时,我都会觉得自己身临其境。细心“捉”到的个个动词,也使我流连忘返,一连回顾好几遍。

  浏览书本前言,我知道这些动物都是根据真实的野生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源于生活,所以本书也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

  这本书读完,我想说的话也是难以言表,总之我觉得这本动物小说真是太有意思了!

  《战马》读书笔记 9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看《小战马》了,我可喜欢这本书了。

  其实“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草原上的一只长耳朵兔子。他跑得非常快,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战马”。镇里所有的狗都是“小战马”的敌人,有黑狗、黄狗、灰狗、山狗等等,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一样,这些狗总是去狂追“小战马”,却永远也占不到便宜。从一桩桩狗追小战马的精彩故事里,我感受到了“小战马”是个既有高超本领(跑得快)又很勇敢聪明的兔子。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隐蔽的地方,但是每一次,“小战马”都能逃脱凶恶的狗的追捕,而且自己一点都没有受伤。因为他有着高超的本领,他是整个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兔子。

  由此,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人拥有过硬的本领时,才能在将来有更多赢的机会。我还想到了我们的祖国:如果我们的祖国有很强大的本领,能够发明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我们就不怕被强国欺负。而我们现在正是学本领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去造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成为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小战马”!

  “小战马”还是一只很勇敢很聪明的兔子。它在危急关头,没有被恶狗们的凶样吓倒,更没有在原地等死,而是想出了很多的办法,去对付这些可恶的猎狗。这让我又联想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小男孩被一个坏人绑架了,他没有害怕地吵闹,反而嘴巴很甜,叫那个坏人“叔叔”,那个坏人对他放松了警惕。等坏人出去的时候,这个小男孩找坚硬的地方磨断了捆绑的绳子,向外面传递求救信号,最后成功逃脱。我将来万一碰上像恶狗这样的坏人,也要像小男孩、“小战马”一样勇敢聪明地保护好自己。一本好的书总是给人很多好的启迪,我喜欢“小战马”,我更希望自己将来就是一匹了不起的“小战马”!

  《战马》读书笔记 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小战马》。读后,小战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耳野兔的故事,这只长耳野兔就是小战马。小战马的名字来源于它的机智,灵敏,跑得快。小战马跑得快可是名不虚传,它可以算是全部野兔中跑得最快的野兔了。一般的猎狗都追不上它。说他机智灵敏是因为它能在重重困难之下想出办法。后来,在人们地毯式灭野兔的时候,小战马被送去了赛狗场,与狗比赛。它一直没有输掉,从而生存了下来,可有的兔子却已经死的死,伤的伤了。然而,米克却因为喜欢,疼爱小战马,想把小战马送回大自然,不再让小战马冒生命危险。米克的经理同意,当小战马再赢十三局,就可以让小战马回去。可是,当小战马达到目标的时候,经理却说要再赛几局。米克十分气愤,偷偷的把小战马送回了大自然。

  文中的小战马让我有所感悟,它会在情急之下想出办法,不会轻易放弃,而我呢?生活中的我和小战马无法相比……

  生活中的的我,从来不会为了繁琐的题目而开动脑筋,但如果我真正去思考的时候,会发现这是一道多么有趣的题目呀!可惜,我不愿意开动脑筋,不愿意去思考,更不愿意去深入的思索。

  生活中的我,会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半途而废,而小战马不会,小战马会勇敢的去面对,。我从未想过,如果我攻克过一个个小困难,那不是有一个新的世界吗?

  也许,当我们真正去思考,真正去坚持一件事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很快乐,就像小战马一样,快乐……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阅读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1)

——小战马的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小战马的读书笔记1

  在8月份,我把《小战马》这本书看完了。书里面讲了很多动物的故事,像勇敢的野兔,忠心的狗……等等。我最喜爱的一篇还是《小战马》。

  小战马是一只长耳朵大野兔,它又强壮又勇敢,而且很聪明,很多人来洼田打猎都没有抓住它。但是有一次小战马被抓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小战马被训练和黄狗赛跑,小战马不愧是整个洼田最优秀的野兔,它一次又一次战胜了黄狗们,训练的人米基越来越喜爱小战马,他期望能够放小战马自由,因此他在小战马的耳朵上打星星,说等到有13个星星的时候就放小战马自由。但是就在小战马快要自由的时候,训狗人放出了四只狗来追捕小战马。这是一场十分不公*的比赛,但是小战马把四条狗都耍得团团转,但是训狗人们居然要打死小战马。幸好米基趁乱救出了小战马,将它放回了*原。从此人们再也没看到小战马了。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很懂,但是当我看到他们要打死小战马时,我又生气又担心。四对一,这对小战马来说太不公*了!而且小战马赢了还要遭到第四种结局——被枪打死!那些训狗人都是懦夫,他们只知道利用比赛赚钱,一点也不爱护动物,也不知道公*竞争!

  我真佩服你,勇敢的`小战马!

小战马的读书笔记2

  《小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只长耳大野兔、一只黄狗、还有一只松鸡。

  在这本书里有三只不同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它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见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它与母狼交往,它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它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它中过一次毒,它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生活,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也有爱,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爱,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它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栆红驹宁愿在寒天动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它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它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义,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读了《小战马》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爱。

小战马的读书笔记3

  烈日炎炎的暑期中,我读了加拿大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小战马》。读完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动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像人一样值得尊重。

  文中讲述了一只长耳朵野兔,它的名字叫“小战马”,它跑得快,头脑灵,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然而在一次野兔大围剿中,它被抓住并送到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迈克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13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让两队赛狗同时追逐它,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后来,迈克趁乱救出小战马,并把它送回了故乡。

  文中还讲述了信鸽阿诺科斯在被爱情灼伤的同时,落入偷鸽贼手中,趁机逃出来之后,又被*射中,被鹰啄食;大黑狼警棍在危难之际向朋友伸出了援助之手,自己却陷入困境;喇叭狗领导着狗群和狼作战,结果丧生于狼的利爪之下;温尼伯湖的狼不愿离开充满磨难的城市,只为陪伴爱过它的小吉姆。

  一只无数次战胜赛狗、为自己赢得自由的野兔;一匹扞卫自己领地和荣誉的大黑狼;一只敢于攻击灰狼的喇叭狗。它们使我的“字典”里又添加了一个新词“勇敢”。我想我们人类也应如此,不要因为生活中的一点坎坷和磨难就低下了头,而要像梅花一样勇敢地面对着严冬的冰霜,坚而不摧。我们应该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勇敢地去面对着未来道路上的挫折与坎坷。因为勇敢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在逆境中不放弃希望,在挫折中不丧失斗志,才能从低谷走向高峰,才能迎来生命的辉煌,所以只有怀有一颗勇敢之心,才能把自己的人生路装点得更加灿烂。才能为自己的生命添加一丝光彩。

  真是引人深思,其次记得在看《猫武士》的时候,里头形象的重复出现着“两腿动物”的名字。而且,在其中写得极为的丑陋,让我一惊:在动物的眼中,他们怕的不是什么天塌地陷,狠的不是妖魔鬼怪,仅仅就是人,还有人的狗。连宠物猫都很主人然他们没有自由。而其中的野生动物,特别是猫,是虎、狮、豹的后裔。可见,人对动物是多么的凶残,至于动物恨之入骨。

  为什么人没有从动物中学到什么呢?并且还轻视它们!其实它们才是人的榜样,它们不及人的知识渊博,却能从打字人中得到智慧。他们懂得生存,他们懂得进攻与后退,他们懂得尝试,他们懂得为生命拼搏……人才是“石头”,不知道学*,只知道炫耀自己,不懂得不耻下问。堕落着、飘飘然,而动物永远用深沉的眸子告诉你什么,你也因该用你的智慧寻找答案。

  它们不仅仅只是老师,还是朋友。

  有时它们是人的弟弟,需要人的虚心照顾;有时它们是人的朋友,和人和睦相处。有时它们是人的保姆,照顾着人类……我们却时常的轻视他们,甚至打它们、把它们当做玩偶。你错了!他们这样对你好,为什么还要冷眼对它们呢?他们忠诚于你,你应当感谢。即使它们向你攻击,那也是你惊动了它们。所以,世界上人不能没有动物。没有了动物,世界单调了,人类也将消失。

  一只忠于家、忠于妻子的信鸽;一匹住在城镇、喜爱小孩子的狼。它们使我感受到了动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它们与我们人类是*等的。所以,更应爱和人们很和谐相处,因为人不能没有动物……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2)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1

  一片树影,几声风鸣。推窗出去,一半是绿树织成的山壁,一半是迷迷蒙蒙的海湾。

  远离喧嚣,避开浮躁。在清幽的环境中,余秋雨先生借旅行中留下的一些笔记,踏着旷古的宁静,与生命、与文化进行着对话。

  中华民族的文化,浩瀚如海,璀璨如星。或恢弘,或柔和,绵长不息。作者曾倚在承德避暑山庄背后的山坡上凝视过一个王朝的背影,曾走在东北流放者的土地上同情过流放的文人,曾立在长沙岳麓书院里感受过跨越千年的教育的气息,曾坐在犹如版画的海南岛上追溯过明眸皓齿的笑容……他是一个真正的行者。学识为他开拓道路,指引他不断向前的,是对文化的执着。

  文化牵动的是灵魂,追溯的是精神,最能透露真情。优秀的文化是值得尊重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军事争逐都是浮面的,而事情到了要摇撼某个文化生态系统的时候,才会真正变得严重起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

  读此书,好似细啜一杯清香温软的绿茶。初读一本好书时,需要收敛心绪,静下心来。这如同干枯的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透明的水也被绿色浸润。当茶香浓郁,轻呷一口,浓烈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此时字里行间仿佛都充满了灵气,热烈而又不失细腻,酣畅淋漓。细啜慢饮之后,淡淡的苦涩还在心间打转。这是阅读之后留下的余味。翻越千年,再寻当年的历史,再探当年的风光,再看当时背景下的文人墨客,去感受他们的无奈,去见证他们的辉煌,去欣赏他们的生命之光。

  真正的文化是永恒的。时间是一场永不停息的大雨,将历史上无价值、不起眼的人或物冲刷掉。最终留下来的人或物,便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文人墨客之所以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作品、思想和气节具有各自的意义。那些名垂千史的人物,那些在生命的边界线艰难跋涉的人物,那些在精神酷刑中屹然自立的人物,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用昂贵的生命代价表现出一种文化人格。这是对生命的'一种诠释,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

  人类历来是驰骋于中原大地的躁急骑手,总在驱逐,总在追赶,已经不知多久。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当我们越走越远,心灵是否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眼底的长空是否会乌云滚滚,初心是否变得朦胧?文化的世界也曾有过兵荒马乱,历史的耿耿星河里也有暗角,但文化所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柔和,是明朗清幽的宁静。心静如水,去铸造一个远离喧嚣的内心世界。如此,生命会豁然开朗。

  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短情长,墨韵留香。翻越历史的千年,去慢饮一杯溢满文化气息的绿茶,此非醇酒,却也沉醉在生命的清香里。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2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正因真实喜爱因此看,正因炒作的厉害因此急着看,正因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刻。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透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齐,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以前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方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刻还是金钱。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礼貌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

  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3

  《山居笔记》这本书有点深奥,具有挑战性,但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认识了古代的文人和现代作家,如苏东坡,冰心,李斌父子等等,非常精彩。

  《山居笔记》的作者是余秋雨。他本是余姚人,后来被划分到慈溪,10岁因父亲工作原因全家搬到了上海。他为了写《山居笔记》,辞去了学校的行政职务,隐藏在山里,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查找资料,共花了两年时间。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古代的一种惩罚形式--流放。流放者们被带到一些荒芜人烟的地方生存。让我震惊的是,只要一个人被流放,就会把亲朋好友都连带,或者说是牵连九族。他们在那里生活地十分艰难,有些甚至在路上就倒下了,并且流放完毕后还要给公家当奴仆,十分辛苦。他们同甘共苦,共度难关。我欣赏他们坚强的意志,让我惊叹。

  余秋雨在书中批评了一些**,由于以前不允许大家说“小人”,“围啄”等词,但余秋雨说:“既然一切都来自于苦难,你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山居笔记》的内容很广泛。书里写了清王朝的衰败,苏东坡的事迹和科举等,增加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我非常喜欢。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4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5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取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由于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取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群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觅山姆葛博礼农场的一切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持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端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才能——野外生存的才能。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本人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贮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求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居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端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曾经精疲力竭了。忽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赶紧爬了下去。他在寻觅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化中他学会了谛听与注视自然。也给他本身带来了锤炼。

  非常庆幸可以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晓得眯着你对生活的艰难要悲观地去面对。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6

  浑厚的文字背后,坚实的文化背景支撑。这种文化背景犹如排山倒海,到了笔尖成了文字就成了涓涓细流流入心间。每每我捧着余秋雨的书沐浴着温和的月光和徐徐海风品味的时候,总是对“黄金屋”“颜如玉”体会深刻。

  这已经是我第二遍读《山居笔记》了,第一次读的时候是在公司论坛上,电子版的。电子版的文字虽然与印制版相同,但毕竟直接给予的只是文字。而在明亮的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及传真机的声音,也很难让人去品味。只能说,这个时候,无数个盒饭端到我面前,我要挑出非快餐的午餐,慢慢体会。

  感谢公司论坛,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只要你去求书,基本上可以满足。虽然不直接接触前线营销,但在竞争激烈的行业及商海中,还有那么多同事与我这种没有什么文化甚至有些浅薄的人志同道合,我也满足了。

  人生真是有很多遗憾,我喜欢语言而且自认在语言方面小有天赋,因此高考的时候也一心填报语言类的学校,但最终因为非成绩类的因素学了财务。虽然财务专业在我高考的时候炙手可热,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学它。

  因此大学四年浑浑噩噩的混着,专业课没有好好学。在其他同学拼命考注册会计师的时候,我却大声宣扬,我不会做财务的。

  人生无奈,毕业后我还做了财务而且做到现在。不敢说有大建树,但凭此混口饭吃,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吧。

  在老公和自己的努力工作下,我过上小富的生活———这个小富,当然指的仅仅是有了够住的房子,有了够花的银子,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和可能随时开会家的车子。

  或许在这种时候,我才能思考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有人研究过,中国真正能做学问的,都是家庭背景相当殷实的。有些人,虽然也登上科学的高峰,但他的确不是热爱科学,而是想通过科学这条路摆脱他的困境。

  我,在生活的二十九年中,从来没有想过,我该以何种生活方式和精神境态来生活的问题。而至于余秋雨提到的人格传承,虽然偶有思考,但总会被湮没在报表与奔波中。

  记得高中历史课的时候老师说过明朝有个皇帝,是一个不爱政治爱木工的人。他潜心研究木工艺术,把朝政给了一个大臣。这个皇帝无可厚非的被历史评定为**。但我亦深深感到“**”的无奈。投胎到了皇室贵族并被推当了皇帝,又能如何呢?假如历史有假设,这个皇帝如果不当皇帝,说不定会是一个能与鲁班齐名的木工艺术大师呢!

  最*在上MBA备考课,原以为我的逻辑会非常差劲。没想到做了逻辑题,却发现自己原来不差。60分的逻辑题,在老师没有教任何套路招式的情况下,我凭自己的招式乱碰乱撞,能在50分以上。而数学仍旧是我最头疼的科目,虽然只是初等数学。但现在学数学与十年前学数学却有不同的感触。以前学的时候背公式,压根不会想用来干什么。而现在学数学,学的却是其严谨,其运用,其考虑思维方式的多方位。

  但无论如何,我都不喜欢这些课程。因为至今,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考Mba—当然,如果我去面试,我不会愚蠢到说这种话———人在生存的时候不得不虚伪。这是老公给我安排的路,我就这样走。这样走着,我就不会落后。而一旦老公说的事情我不去做,我就会自食其果。所以,我相信,于我的未来———工作的未来以及生存,这样走下去是不会有错的。虽然我不喜欢。

  有些时候,很想改行。幻想着如果能学中文或者外语,去体会文学的精深,以书为伍而不是以商为对,这个人生也就完满了吧。

  可我,仍旧要在这工作空闲时候鬼鬼祟祟的敲着这些文字。还好,比较懒惰的我有一个会写程序的老公,每每遇到大问题的时候,只要我有需要,他总能给我编写一个小程序让我能在几分钟之内解决其他同事需要几天甚至一个星期的工作量。工作,如果以量来计算其价值的话,足以说明我不在状态。真正有激情的时候,不是以量来衡量,而是以创造的看的见的价值来衡量的—又来行话了。当然,会计核算创造的价值不是以货币最终体现的,而是以一种报告的形式告知来创造价值的,这种告知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或许我该这么去理解我的工作,会更有意义更有动力一些。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7

  最*,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考虑。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考虑,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分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旷费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由于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同住在了森林里。

  置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或许有的'孩子真单独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中央。最实践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普通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思索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普通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去发掘,固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具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肉体。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刚强,学会勇于面对艰难等男孩生长必需具有的才能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慨叹万千,想到小山姆本人烧东西吃的时分,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局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聚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固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由于他的作风清爽,让人耐人寻味。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8

  最*,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考虑。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考虑,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分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旷费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由于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同住在了森林里。

  置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或许有的孩子真单独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中央。最实践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普通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思索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普通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去发掘,固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具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肉体。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刚强,学会勇于面对艰难等男孩生长必需具有的才能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慨叹万千,想到小山姆本人烧东西吃的时分,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局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聚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固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由于他的作风清爽,让人耐人寻味。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9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举例来说,在「一个王朝的背影」这个章节,中其中有一段是在说清朝的避暑山庄。一开始,作者用本身亲自游览的经验,详尽地写出了该处美丽的风景,读完后闭上眼彷佛就可想象出当地的美景,一花一草,一样不漏。接着又藉由该地原本避暑游玩的作用之后,却是用来躲避敌军的追杀来暗讽当年强大的帝国,在晚年衰亡的惨况,清代后期皇帝的失落感也可想而知。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10

  我一直喜欢《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也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是射手座,而射手座的性格是活泼好动、向往自由的。我说不清是因为射手的性格感染,还是因为《山居岁月》这本书中描绘的野外生存真实性打动了我,让我沉迷其间。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机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里长久地、独立地生存。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她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这些谜团,是每个人从书中才能求得一个真正属于自己心中的答案。

  山居的岁月,是每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心中的夙愿。在山居的岁月里,体会什么叫做贴*自然,与动物相处。在山姆的带领与指引下让我们明白自然的美丽,带我们回顾了一个“野人”该有的生活。

  《山居岁月》它吸引着我和大家,让所有人明白,真正的快乐,是需要用心灵去贴*去感受。它一直在那里,在等着我们的探索与到来。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3)

——战马读书笔记优选【十】篇

  战马读书笔记 1

  在历史上,由于世界各地的战争,呼吁和*的文章数不胜数。而《战马》更是以一匹马的视角,向我们揭露了战争的罪恶,以此来呼吁和*,遏制战争。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名叫乔伊的马,因为战争和主人艾伯特分离,后来经历种种波折,终于又回到主人身边的故事。

  整本书中,对我触动最深的一句话是“他们在打仗,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要打仗”。是的,在战争中,我们总是希望从对方阵营中取得利益,但结果终究是两败俱伤,只不过其中一方或许还有一些残余兵力罢了。他们不知道,为了一些争议而发动武力战争,这种做法是无知的,因为战争只能让人民陷入灾难之中。

  初读这本书时,我希望看到的'结局是农场少年艾伯特与乔伊的重逢,而在读到中间时,我希望的是战争早日结束。的确,乔伊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全是战争带来的伤害,倘若没有战争,乔伊与艾伯特就不会分离。作者从一匹马的角度出发来讲述一个分离又重逢的故事,表面上是使故事更加生动,实际上是在告诉大家:“快停止战争,救救身处战争中的人们吧!”在文章最后,当法国老爷爷了解到艾伯特对乔伊付之生命的爱时,以区区一便士把乔伊卖还给了艾伯特,他的这种举动,尤其让我感动。既然战争中两个敌对国家的人民,能如此和谐友爱地相处,那又何必爆发战争呢?我希望世界能永远和*,我希望人们的生活能永远像现在一样快乐美满。

  乔伊与艾伯特的重逢,就像是母亲找回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战争拆散了多少个无辜的家庭,使他们骨肉分离,悲痛万分。就像书里所写的一样,战争终将结束!

  战马读书笔记 2

  《战马》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故事。前额上有着白色十字花纹的乔伊原本是一匹在乡间干活的小马,与男孩艾伯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命运却安排它走上了战场。但是当它在战场上经过了一番磨练之后,最终找到了艾伯特。

  读了这本书,我很感动。在一般人的眼里,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动物是不会说话的。而在这本书里,艾伯特与乔伊深厚的感情是难以形容的。艾伯特参军,从英国来到法国,就是为了去寻找乔伊。艾伯特始终认为乔伊是他最好的听众,他也总想让乔伊说一两句话。

  乔伊是一匹出色的战马,却不被人们看重,当作农用马卖到了艾伯特家。从初到艾伯特家时的恐惧,到与艾伯特结下深厚的友谊。从踏入战场的无奈,到与托普桑的患难之交。虽然战争是残酷的,但处处充满温情,动人的场面一次次出现在眼前。战争让我们更加团结勇敢,更加珍惜友情亲情,推动我们一路向前。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乔伊,因为乔伊十分英勇善战,为攻打德国人立下了赫赫战功。还有,因为乔伊十分坚强,到了最后得了重病,那种病几乎没有一匹马活过来,可乔伊却活过来了,并十分健康。所以,我十分喜欢乔伊。

  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学*乔伊,在学*上勇敢克服困难,在生活中勇敢面对困难,在任何事情上勇敢解决困难,在学*上坚强,在生活中坚强,在任何事情上坚强。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吸引了,感动了,受益匪浅,领略了战争时期的.人物,他们有的贪婪,有的善良,有的狠毒,有的天真……作者在描绘他们的时候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学会了许多优美的语句,真是一本有益的书!

  战马读书笔记 3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特,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叫“乔伊”的英国马的故事,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前被征用入伍,乔伊遇到了很多危险,战争结束以后,乔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他的最初的主人身边。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乔伊为了躲避战火,不分昼夜的向家乡奔跑的情节,奔跑了一天一夜后,乔伊已经累的精疲力尽了,可是他恰好跑到了德军和英军中间的'“无人区”,无助的被困在在铁丝网中间,两军对垒,德军和英军同时发现了乔伊,他们这时候居然想到了一起,就是如何救下乔伊,德军和英军各自从自己这方开始剪断铁丝网,终于救出了乔伊,虽然他们都想得到这一匹强壮漂亮的战马,可是他们并没有去拼杀,而是用古老而简单的办法来解决,随着硬币落地的瞬间,乔伊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我看到这里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他们互为敌人,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救一匹马!

  但是看到最后我明白了,战争残酷无情,战争让人们离开家园,让原来和睦相处的人们互相残杀,让很多无辜的动物离开主人,卷入战争,但是谁也不喜欢战争,虽然德国人和英国人在战争中互为敌人,但其实他们内心是渴望和*的,所以在面对乔伊的时候,他们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帮助无辜的动物!

  书里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比如用生命保护乔伊的尼克尔斯上尉,不顾自己保护乔伊的托普桑……他们都非常有爱心。这些人的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不管是谁,都希望和*,没有战争,战争会让你、我、他受到伤害,动物没有主人,人们失去家人,本来开心的一家人变成敌人,这些太残忍了!

  让我们祈祷世界永远和*。

  战马读书笔记 4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耳野兔的故事,这只长耳野兔就是小战马。小战马的名字来源于它的机智,灵敏,跑得快。小战马跑得快可是名不虚传,它可以算是全部野兔中跑得最快的野兔了。一般的猎狗都追不上它。说他机智灵敏是因为它能在重重困难之下想出办法。后来,在人们地毯式灭野兔的时候,小战马被送去了赛狗场,与狗比赛。它一直没有输掉,从而生存了下来,可有的兔子却已经死的死,伤的伤了。然而,米克(一位赛狗场的职员)却因为喜欢,疼爱小战马,想把小战马送回大自然,不再让小战马冒生命危险。

  米克的经理同意,当小战马再赢十三局,就可以让小战马回去。可是,当小战马达到目标的时候,经理却说要再赛几局。米克十分气愤,偷偷的把小战马送回了大自然。

  战马读书笔记 5

  多彩的寒假生活中,我参加学校开展的“悦读经典,收获未来”的读书活动,我选读的是《战马》这本书。

  《战马》是一部出色的作品,作者以一战为题材,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故事。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它本来有妈妈的呵护,而它却被主人卖给了一个酒鬼,酒鬼的儿子艾伯特,非常喜欢这匹漂亮的马,他给这匹小马取名乔伊,并跟这匹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乔伊和艾伯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惜,艾伯特酒鬼的父亲,由于急用钱,卖掉了乔伊。残酷的一战爆发了,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被卖掉后的乔伊一直生活在部`队里,出类拔萃的乔伊一次次完成上尉分配的艰巨任务,战争使它失去了最好的知己---尼科尔斯上尉和优秀的战友——托普桑,乔伊格外悲痛。

  艾伯特为了找到心爱的乔伊,便去参军,乔伊在一次完成任务的途中,受伤了,得了严重的破伤风,善良的英国士兵带乔伊去兽医治疗,竟然遇到了老朋友艾伯特,惊喜万分,乔伊在艾伯特悉心照顾和精心治疗后,身体很快康复了。

  几个月后,战争离他们越来越远了,战争结束了,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家乡——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感人的故事情节,是我深刻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和动物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深深地感到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而战争史那么的残酷。朋友们,珍惜现在这和*年代幸福的生活吧!珍惜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吧!

  战马读书笔记 6

  花了三个小时读完《战马》这一本小说书,故事并不是很长,大概170页左右。但故事中感人至深的情节,却让我似乎和主角一起热泪盈眶。

  1914年,英国一个13岁的小男孩艾伯特第一次在马厩前看见了小马驹乔伊。乔伊本已被艾伯特的父亲惊吓过,不料却成了友善的艾伯特的好朋友,他们共同愉快,彼此担忧,乔伊学会了多种技巧,成为了一匹农用马。可是好景不长,转眼两年悄然驰去,战争爆发了。作为农场主的父亲面对濒临破产的农场,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伤心欲绝。买下乔伊的尼科尔斯上校向艾伯特保证,一定会照护好乔伊。

  乔伊来到军营参加训练,与另一匹叫托普桑的战马,结成了生死战友,一同分配到法国战场。在战场上,英国骑兵队敌不过德国兵新研制出的机关枪,被打得大败,尼科尔斯上校就此丧命于战场。尼科尔斯上校在上战场前已把自己画乔伊的个人画册寄到了艾伯特的家中。当艾伯特得知乔伊已经失去了保护,便想方设法参军到前线,最终成了兽医站的一名护工,辗转多个战场,期待着有一天能跟乔伊重逢。

  乔伊和战友托普桑被德军俘虏后,被指派拉马车急救德军伤员。虽然精心伺候,但血种太纯的黑马托普桑还是死去了。正当乔伊为失去了一起经历九死一生的同伴托普桑而悲痛时,受到惊吓的乔伊极速逃离,一个不留神被铁丝网刺伤了前腿,不知不觉中到了前线。英国德国两个交战国在前线,为了解救乔伊而暂时停火,最后英国的士兵们在扔硬币中赢得了乔伊。

  无数的战火把乔伊洗礼,乔伊浑身是泥,疲惫不堪,转进兽医站后竟然遇到了艾伯特,在艾伯特的精心照料下,乔伊很快恢复了健康。战争最终结束,英国部队要撤退,却决定把包括把乔伊在内的所有战马卖光,一个老头高价买下了乔伊,可谁知他孙女曾在战争中收养过乔伊,他很理解艾伯特,断然将乔伊赠送给艾伯特。

  悲欢合离,生死辗转之间,深情眷眷的男孩艾伯特将永远地和战马在一起。

  看完《战马》,说实话我落了几次泪,因为情节实在感人,一场场悲伤的离别,一条条死去的灵魂,作者刻画了一幕幕生动的场景。《战马》将永远印在我的脑海中。

  战马读书笔记 7

  暑假里,我拜读了袁博著的《野兔土丘小战马》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中小战马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起小战马,你一定会认为文章的主角是一匹驰骋在沙场,和主人一起打赢无数次战的马。不不不,如果这样的话,你就理解错了。小战马,其实是一只生活在纽森镇的长耳朵野兔。因为它跑的速度犹如一匹小马一样快而得名。

  文中的小战马家族因为人类大量捕获、掠杀他们的天敌,使它们得以大量繁殖。这时人们又受到了小战马家族的`威胁,于是他们开始地毯式的围剿,并留下了500只身强力壮的野兔,训练后拉去竞技场和狗比赛,人们从中押注获得利益。

  小战马在比赛中具有惊人的耐力,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位名叫米克的小男孩,觉得人类太残忍决定救小战马。和管理人员商量好:如果小战马和狗的比赛能连续13次获胜就放它自由。人们在比赛中没有遵守和米克的约定,他们换了一条又一条满身力量的狗和小战马比赛,每一条狗都跑得口吐白沫,但小战马一直是自己跑。当筋疲力尽的小战马连赢13次时,管理员改变主意,他们和米克的约定不算。米克却履行了它对小战马的诺言,即使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放了它,让小战马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的广阔*原。

  我在想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占领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他们却还自作聪明地一会儿捕杀这类动物,一会儿捕杀那类动物,还冠冕堂皇地自称他们在拯救世界。无知的人类,其实你们正在破坏生态*衡,正在把自己送上峭壁的边缘,直至葬身谷底。米克的爱让我感到: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有爱,应该和谐共处,我相信也能和谐共处。因为像米克这样的人很多,会越来越多。我,你,他都是。

  战马读书笔记 8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小战马》的书,它是西顿动物小说集中的一本,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加拿大人。

  没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读了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只长耳野兔,它之所以叫小战马,是因为它不但跑得快,而且非常聪明勇敢,就像在战场上飞奔的小战马一样。

  很久以前,小战马和它的同伴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原野上,因为有很多天敌的到来,它们的.数量一天天的变少。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打死了很多长耳野兔的天敌。这帮助了长耳野兔的繁殖和生存,长耳野兔的数量又迅速攀升了。没过几年,长耳野兔的数量太多了,人们反过来开始捕杀长耳野兔啦!它们有的被当场打死了,有的被赶进了铁丝栅栏里,小战马不幸也被困在了栅栏里,人类把它们送到赛狗的竞技场,用来被狗追捕、撕咬。但因为小战马跑的特别快,每次都逃离了危险。最后,一位好心人救了小战马,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它又回到了家人的身边,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长耳野兔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动物一样,如小鸟、蛇、大象……它们有的人们做成吃的,有的被做成用的,有的被做成工艺品,还有的和小战马一样,被用来表演节目,供人们观看。野生动物们被很多没有良心的人随意的杀害了,动物们离我们越来越远,好多动物都灭亡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其实,我觉得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孩子和父母,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动物们还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环境,我们不应该去干扰它们的生活,更不应该去捕杀它们。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才对。

  战马读书笔记 9

  寒假里,我看完了《小战马》。小战马不但跑的快而且很聪明。在村里,小战马虽然遇到了很多危险,但全都化险为夷了。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次长耳野兔大围捕。当时小战马也在里面,人们来了一次比赛,说前500只长耳野兔可以不杀,于是比赛开始了,小战马遥遥领先,第一个到达了终点,接下来2、3、4、……直到500之后的长耳野兔全部都被杀了。

  村里有人提出来一次比赛,猎狗来追长耳野兔,小战马每次都是第一个到达终点。于是有一个叫米克的小伙子喜欢上了小战马,就对老板说自己要把小战马带走。老板说只要小战马再赢13场就可以把小战马带走。13场过去了小战马每次都赢,米克来找老板,可老板说还要让小战马比一次,因为游客很喜欢小战马,所以只好让小战马再比赛一次。这一次可不是放二条狗,而是放四条狗,小战马被追的.精疲力尽,被一条狗咬住了尾巴,老板拿起枪向小战马射了二枪,可打到了狗,反而救了小战马,米克就把小战马带回了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认真、聪明勇敢一点,要把自己的优点和潜力都发挥出来,这样就会有人喜欢你、帮助你。

  战马读书笔记 10

  今天,我读了《战马》这本书。《战马》这本书非常感人,告诉我的道理也很多。

  《战马》这本书主要内容:农场的夏天,艾伯特骑着乔伊去放羊。乔伊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个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乔伊和艾伯特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林下的河流,还可以以电闪雷鸣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弗尔尼山的山坡上。艾伯特不和乔伊说话时,就一直吹口哨或者唱歌。艾伯特的歌声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乔伊一听见艾伯特吹口哨变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乔伊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他俩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

  乔伊从一匹脾气狂野、胆小怕事、依赖母亲的马,在艾伯特的驯服、爱怜、照顾下变成了一匹威猛的战马。

  我完全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的吸引,把自己完全置于故事里了。读到难过时,我会跟着伤心流泪;读到开心的地方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喜欢乔伊的乖巧,和忠诚。佩服他坚强的毅力,我多么想拥有一匹这样的马呀。我欣赏乔伊的勇敢,它从树林里开始跑,过了一条小河,穿过空无一人的农庄,不知被多少荆棘拉伤,跃过多少个门槛、沟渠、以及废弃的战壕,又经过几个已被遗弃、满是废墟的村庄,跨过了多少个无人区,又被多少铁丝网拉伤。可它依旧在跑,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回到主人的身边。乔伊还是一匹勇于克服困难、不放弃的马,由于被铁丝网拉伤,导致伤口感染,可它配合治疗,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有那么多优点的良马我真的好喜欢。

  《战马》是一本绝对不能错过的好书,它呼吁和*,声讨战争,让我们感觉到活着的幸福与快乐!从乔伊的身上同时我还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为了梦想,不怕付出的精神。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4)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汇总10篇

  长征是红军最伟大的工程,在红军说到它和提到它时,便称之为25000里长征。

  长征的起源为福建,一直到陕西西北部的道路尽头为止。这路程是横贯美洲大陆的两倍。原来红军长征都是步行的,在长征期间,还要打仗,我难以想象红军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在经过江西,广东,广西,湖南的征途中,红军遭到了攻击,人数大幅度减少,蒋介石为了防止红军过长江进入四川变形,要从北方切断他们的行军路线,因此不得不对省会做了大迂回,贵州境内的作战,耗费了他们四个月的时间。蒋介石便想在长江阻断他们,不过后来红军还俘虏了他们的守军,蒋介石的计划变没有成功。他们便打算在大渡河上切断红军的路线。

  强渡大渡河也是长征中一个大事件。在这之前,大家应该听说过石达开吧,他在太*天国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蒋介石变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歼灭红军,不过红军也不是傻子,他们也知道石达开,他们成功的度过了贵州和云南民族地区,还叫了一些人参军,这次带领红军的`是***,他向少数民族人解释白汉和红汉是不同的。安顺场和沪定桥的'英雄由于英勇过人,得到了奖章,这是中国最高的奖章,说出来你们一定很惊讶吧,这些英雄他们竟不过25岁。

  在渡过了大渡河之后,他们便开始爬山喽!首先是16000英尺的雪山,在这个雪山上有太多的战士倒下了就再也没有站起来。在经过一系列问题后,他们面临着的是没有吃的,他们当时是“一条人命买牛羊”的难题,当时一个萝卜就够15个人吃。虽然说有成千上万的人倒下了,但是也有成千上万的人参加进来充实了行列。

  确实,在红军身上可以看到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拯救深陷水深火热的人民,不惜牺牲生命来长征,飞夺泸定桥,巧夺金沙江,这些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哪一个不可以体现他们的勇敢无畏,他们那坚强的毅力,保卫着领土和祖国。在这里,我向红军致敬!

  八十多年前,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义无反顾,怀着对中国这个国家的种种疑惑,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恶意曲解,被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据地。他探索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后汇成一本书,名为《红星照耀中国》。

  在这一学期,我重读经典,虽早知其大概内容,但当我读时,内心却依旧澎湃不已,心情跌荡起伏,心绪久久难以*复。整本书以第一人称视角,生动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种事件,他也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如**朱总司令、***等。它运用文学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岁月,鲜活地呈现于我们眼前。

  他的语言朴实无华,没有太多的修饰词或美化的文笔,但正是这份朴实,让他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有鲜明的特点,会让人又难以忘却。他也写道:中国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量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会照耀全中国,甚至全世界。而距其写也这本书,已过八十六年了,正如书中所说,革命事业已照耀全中国,也照耀了世界。

  回到现在,当我坐在明亮、没有炮火轰击的教室里,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或根本没想到过这美好的生活到底从何而来。对比那些整天遭受炮火连天的国家和地区的孩子们,我们何其有幸——生在中国!

  《红星照耀中国》再次告诉我们:虽处于和*年代,也不要忘记这段历史,也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祖国的伟大复兴,勇敢向前,不惧风雨!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是一部红军长征辞典,是一部中国现代革命百科全书,是一部记载着时代***人光辉历程的历史文献。那诗歌一样的赞语,所描述的红军神话般的长征令人神往,***领导人传奇式的革命经历令人崇敬。斯诺采访了众多的长征英雄,他把这批传奇式的长征者介绍给了全世界如饥似渴想了解真实情况的读者,感人至深地描述了这一史诗般的壮丽事件,是这一历史事件结束后仅1年内长征幸存者的口述史诗,这比在此后发表的更详尽、更客观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要重大。

  红军长征,是“红星”一书的亮点,是斯诺所有关于中国革命的著作的灵魂。美国历史学家里奥·胡柏曼说:“长征是《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高潮,我们一直在反复阅读斯诺的有关记述。”对中美关系史研究造诣很深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沙勒也指出:“第一个公布长征真相的西方人是与谈过话的年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在《红星照耀中国》里的经典性叙述,至今仍是有关长征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红星照耀中国》以一个外国记者身份,客观公正地、毫无党派之见的报道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成长史,特别是详细介绍了举世无双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历程,及时澄清和批驳了***散布的红军是“流寇”等种.种谎言,红军从高级将领到普通战士都有崇高的革命理想,都有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崇高宗旨。长征的胜利,成为***领导的红军的重大转折点;“红星”所传播的长征故事,也成为许多外界人认识红军和***的新起点。

  《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静下来了,作者*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此刻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述的手法,以*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就应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这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朴实的语句却感觉别样而新鲜,外国人***的革命对每个读者和关心中国的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描述别样情景和人物的吧。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这是对***同志的描述。

  “我开始有一点点懂得***人为什么这样长期地、这样毫不妥协地、这样不象中国人地进行战斗。”这是作者对中国革命的初步认识和认同(当然象中国人地战斗我们不明白是一个怎样的战斗)。

  “在我看来,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的描述――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从他的记叙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极为难得看到的、很有点神秘色彩却极为悲壮的西路军的有关资料。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而那种信念、意志也令我们不能望其项背的。如果你感受过西北的风沙,有幸、有缘你可能在宁夏、青海依然能听到当地百姓将一种树叫“红军杨”,折断树枝略呈红色的液体慢慢地渗出来,百姓们说那是当年红军的鲜血,每一节树枝中间有一个十分规则的、鲜红的五角星,百姓们说那是红军当年头上的红五星。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我们无须去分辩真假,而那段悲壮、惨烈的历史却是真实的,至今放在档案里、在百姓中间口口相传,而经济仍欠发达或者说贫困的当地百姓对红军的那份感情言语间听来让你落泪,你是男人也会的。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这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预里堡是位于宁夏东南部的一个古老的**城地,斯诺在这里找到了司令员***。

  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红军领袖。事实上,他的确如此。他曾举行*江起义,并与起义的农民会合,成立了湖南的第一个苏维埃**。他亦曾带领一支约有八千个兄弟的“铁军”赶跑了何键的六万,攻占下湖南省会长沙。他身经百战,只受过一次伤,身体极为健康。**军悬赏五万到十万元要缉拿他,他的司令部门孙却只有一个哨兵站岗,他在街上走时也不带警卫。

  然而,透过《红星照耀中国》的白纸黑字,我竟窥见了一个可爱得有些孩子气的***。

  在作者笔下,***是个愉快的爱笑的人。作者坦言:“我必须承认***给我的印象很深。他的谈话举止里有一种开门见山、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的作风很使我喜欢。”看来,***的人格魅力连外国人都被深深折服。他有一件个人衣服,孩子气地感到得意,那是在长征途上击下的敌机后用缴获的降落年做的背心。读着读着,***孩子气的笑容浮现眼前,仿佛小孩子在过年时得了件新衣,纯真的笑靥便立即绽放,快乐如此简单!纯粹!简朴的生活使他面对一件降落伞制成的背心都能如此“得意”,比起***领袖的锦衣玉食,***反倒更令人可亲、可爱、可敬!

  “冲到顶上去!”当作者同***要一起爬一座很陡峭的小山时,***突然各他气喘吁吁的冲下叫道。“他像兔子一般蹿了出去,在我们之前到达山顶。”精力过人的他曾多次提出挑战。这是否令你想起童年时与小伙伴大战三百回合的场景?***作为一位在将士中极有威信的首将,竟也如此淘气活泼。内心的童真可爱一览无余。做为红军的领导人之一。他理应背着双手,迈着鸭子步踱来踱去,紧锁着眉,一副威严冷峻的样子,可是他没有。他甚至与“红小鬼”一起笑称作者“大鼻子”也许正是这份轻松的心态才使他能够依然理智和微笑着去面对各种伤害,复杂的困难局势,或许正是这份童真童趣才使他那样喜欢孩子。

  原来,你是这样的可爱。而且,或许这就是***人所具有的真性情!

  《红星照耀中国》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的,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

  今年有幸去延安等西北地区参观学*,所以对书中提到的很多景物都有直观印象,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时过七十年了,依然属于欠发达的地区,同事们去一趟“面子上”都有反应,依然是一地干渴的黄土和太阳能晒开石头的缺水区。

  翻开书本,心就*静下来了,作者*铺直叙、娓娓道来他的西部之行,而一个个鲜活人物跃然纸上,一幅红色苏区斗争图浮此刻眼前。作者运用欧美作家善用的描述的手法,以*视的角度,朴实的笔触给我们讲述着那段历史。朴实的语句却将东西方文学的区别体现的淋离尽致,当时这样的文章就应算作新闻或通讯了,而在这天就是一部传记了。

  朴实的语句却感觉别样而新鲜,外国人***的革命对每个读者和关心中国的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们还是看看作者是如何描述别样情景和人物的吧。

  “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这是对***同志的描述。

  “我开始有一点点懂得***人为什么这样长期地、这样毫不妥协地、这样不象中国人地进行战斗。”这是作者对中国革命的初步认识和认同(当然象中国人地战斗我们不明白是一个怎样的战斗)。

  “在我看来,一个令人极感兴趣而复杂的人。他有着中国农民的质朴纯真的性格,颇有幽默感,喜欢憨笑”。这是对伟人的'描述――是一个喜欢憨笑的人。

  从他的记叙中也让我们看到了极为难得看到的、很有点神秘色彩却极为悲壮的西路军的有关资料。西路军的很多故事、当然也包括很多女红军战士惨烈经过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中国革命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当年的残酷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而那种信念、意志也令我们不能望其项背的。如果你感受过西北的风沙,有幸、有缘你可能在宁夏、青海依然能听到当地百姓将一种树叫“红军杨”,折断树枝略呈红色的液体慢慢地渗出来,百姓们说那是当年红军的鲜血,每一节树枝中间有一个十分规则的、鲜红的五角星,百姓们说那是红军当年头上的红五星。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我们无须去分辩真假,而那段悲壮、惨烈的历史却是真实的,至今放在档案里、在百姓中间口口相传,而经济仍欠发达或者说贫困的当地百姓对红军的那份感情言语间听来让你落泪,你是男人也会的。

  让我们铭记那段历史吧,珍惜这天所拥有的,跟一位美国人――斯诺一样深爱这片红色土地或者说更爱这片土地,因为我们是中国人。

  长征精神像一颗熠熠生辉的红星,照耀中华大地。而有一个叫埃德加·斯诺的人,记录下这场壮烈抗争史。

  生而无畏

  “万千肉筑长城,同仇敌忾中国魂。”今天我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叫毅力,什么叫顽强。全书中有一段传奇佳话——长征。

  顽强是勇敢,坚强的意思。长征之路,艰难险阻。红**战大半中国,跨越14个省份。,沿途数千里,受着自然的任意肆虐。“过草地,爬雪山,强渡大渡河”,这一桩桩,一件件英勇事迹,长征是多么不易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红军战士们凭借自己坚定信念和革命理想。在恶劣的环境中仍走出了“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气概。

  我敬佩红军战士的坚定信念。他们将一切事物置于精神之外,义无反顾完成理想。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就如长征一样有了第一步,才会有这数千里。我们要从一个小目标到另一个小目标,最后完成理想。书中的长征之难,以及信念之力都勉励着我。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以坚定信念投入到每件事情中去。即使困难险阻,我也无所畏惧。因为我在年少,肩负国家使命,心怀一颗炽热红星。因而“生而无畏,战至终章。”

  永垂不朽

  聆听窗外风儿呼啸,河水激流荡漾。我仿佛又听见红军战士不惧艰难,拼搏冲锋的呐喊。征程路上崎岖而又坎坷。敌军有着90万余人,而我们只有十几万人。敌人有着最先进的,最优良的武器,而我们的装备却是极其落后。然而,红军终以超凡的智慧,坚定的信念和拼搏的勇气。创造了人类前所未有的奇迹。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受到红军的坚韧不拔以及他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更是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爱国热情。我将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学*,建设祖国,守护这来之不易的和*。合上书本,我望向窗外。正是傍晚时分,夕阳染红的天空,我的脑海中再一次浮现出征战的画面。看着看着,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颗红星,他凌驾于凌霄之上,发出万丈光芒,照耀着祖国大地。生而有涯,但这颗革命的红星永垂不朽。

  砥砺前行

  红星从一代代人手中传过,此刻,我用双手接过他。从此紧握时代的接力棒,做好新时代接班人。鲁迅说。“青年所多的是生力。”青春似火,志向如刚。青年与志向的交织,是刚与火的熔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珍惜眼前机遇,勇挑时代重任。在新时代中努力绽放,砥砺前行。

  我永远不会忘记红旗下的誓言。我会以最好的状态投入生活,做到生而无畏,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我将弘扬长征精神,让这个红星永垂不朽;我将在人生路上一直走下去,一边走,一边珍惜,一边砥砺前行。

  最令我难忘的是红军过草地。整整六天六夜,这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日子,在草地每停一分钟就多一分钟被沼泽吞没的危险。气候变化无常,寒冷、饥饿、疾病、缺盐使红军战士四肢无力。他们把粮食吃光后,就只好吃野草,草地上的水有毒,草也有毒,因此不少人被毒死。为了保住战士的性命,为了保存革命的力量,***下令把自己的坐骑和其它牲口杀了,给战士充饥,而他自己却不忍心吃上一口。

  以前,“以窑洞为教室,石头砖块为桌椅,石灰泥土糊的墙为黑板。”如今,我们的教室,温暖、宽敞、明亮。所以我们要好好想想是谁让我们有了好的教育,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充满了微笑。即使我们身处和*年代,也不应忘记那些流血流汗的红军战士。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那段充满激情的岁月,让我们铭记那段岁月,铭记历史,铭记他们!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是一部红军长征辞典,是一部中国现代革命百科全书,是一部记载着时代***人光辉历程的历史文献。那诗歌一样的赞语,所描述的红军神话般的长征令人神往,***领导人传奇式的革命经历令人崇敬。斯诺采访了众多的长征英雄,他把这批传奇式的长征者介绍给了全世界如饥似渴想了解真实情况的读者,感人至深地描述了这一史诗般的壮丽事件,是这一历史事件结束后仅1年内长征幸存者的口述史诗,这比在此后发表的更详尽、更客观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要重大。

  红军长征,是“红星”一书的亮点,是斯诺所有关于中国革命的著作的灵魂。美国历史学家里奥・胡柏曼说:“长征是《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高潮,我们一直在反复阅读斯诺的有关记述。”对中美关系史研究造诣很深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沙勒也指出:“第一个公布长征真相的西方人是与谈过话的年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在《红星照耀中国》里的经典性叙述,至今仍是有关长征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5)

——堂吉诃德的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过于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书中的主人公原本名叫吉哈纳,年过五旬,是一位绅士,虽说是地位显赫,但家境却也不宽裕。由于生活的清闲,这位绅士爱上了骑士小说,而且已经走火入魔,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别人读小说,都只当消遣,对小说的情节多持笑料态度,而吉哈纳绅士则截然不同,他对骑士小说中的的荒唐故事深信不疑,对小说中的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性,想入非非要去做个游侠骑士,全副武装,漫游世界,去克服一切的困难和险阻,消灭一切邪恶的,残暴的力量,锄强扶弱,见义勇为,名留千古。于是,他从老屋里找到了一件锈迹斑斑的祖传的一套盔甲,并异想天开地用硬纸做了一个面盔。可惜不太结实,他没办法,只好用铁皮条重新做了一个,这才将这面盔的事情算是完成了,接着,他又找来一匹老马,然后美其名曰驽马难得,趁着给马取名的东风,他又给自己取了个骑士般的名字,唐?吉诃德。然后又无比荒唐地请一个客栈老板为他受了封,就这样,他开始了他的游侠骑士之旅。

  堂?吉诃德的骑士之旅可谓是滑稽透顶了,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美丽的农家女当成公主,把一家普通的小客店当做被实施了魔法的堡垒。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台?曼?拉的唐?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纳。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唐?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唐?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唐?吉诃德那样安祥而*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的冤魂。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

  我个人在觉得堂?吉诃德在滑稽之余,上文所体的追求梦想的精神,也的确是蕴涵在他的内心当中。对唐?吉诃德这个看法,在嘲笑之外却也带着一种淡淡的敬佩。毕竟再经受了重重挫折之后还能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懈奋斗的人的确是百里挑一的。这种精神,唐?吉诃德如果运用得体,不去追寻什么骑士道,而去专注于其他的事业,我们也很难否定他不是一个成功人士。为此,笑过之后,却也为他深深的惋惜。

  本书中一些所谓的配角也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浪子回头的费兰多。费兰多故事本可以诉说一下,但在这里为了节省篇幅,也就不再提及了。还有善良聪明的神父。高明睿智的参孙学士。以及同样傻但对主人忠诚的骑士侍从桑丘,桑丘算得上是本是中的第二大可怜人了,被堂?吉诃德的“花言巧语”骗得了桑丘的信任。使得桑丘答应做了唐?吉诃德的侍从。从那以来我们的桑丘就没少受苦,在客店里被人用毯子包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把他当作一个笑料,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根本不可能得到的所谓堂?吉诃德口中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就凭这份坚毅,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小丑角色投去钦佩的一瞥。桑丘直到最后也被蒙在众人设计好的圈套里。他虽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实际上是一个小镇),但自始至终,因为唐?吉诃德给他开的骑士玩笑而被迫去做做一件件的荒唐事。

  《堂吉诃德》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主观臆想和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则,堂?吉诃德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深刻的读者,都会在这位大名鼎鼎骑士的荒唐行为里,看到他的执着而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更不用说用下流的中伤和恶意的诋毁来进行战斗了。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譬如,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网上,我以为就很难看到堂吉诃德“公正”的品质。

  由于我看的版本是杨绛翻译的,虽然名为精华版,但还是分上下两部,所以我没看完。不过尽管我没看完,我也对它有了大体的了解。

  本书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骑士小说。这个骑士小说就像我们中国的武侠小说:一样精彩,一样令人走火入魔。是什么让这种小说令人走火入魔?我觉得是因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玄幻的世界,一个虚拟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人们所向往的,人们都想成为这种小说的主人公:武功高,侠义,有一群知音,有一个对手,还有爱情。当我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会把自己强加进这个小说,成为一个比主人公还英雄的人物。

  这些小说就像酒,麻痹着人们,让人们暂时摆脱一些虽然世俗,却又真实的烦恼、痛苦。给予人们一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想法。但是须知:喝酒是为了摆脱痛苦,酒醉时忘却了一切烦恼,可是一旦酒醒,痛苦就会增加。书里面的堂吉诃德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一生都生活于玄幻,与其说是醒不来,不如说是不愿意醒来。知道死前,堂吉诃德才忏悔,才清楚地认识了这个世界。

  骑士小说、武侠小说不是不能看,就像喝酒一样,不是不能喝,但是要少喝,并且不能醉。如果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自己能把我这个度,像我,我就立誓永不喝酒。

  无论何时,都不要幻想着某样东西能够使我们不劳而摆脱烦恼,只有清醒地去解决问题,才能摆脱人世间的烦恼。

  这本书讲了一位名为吉哈达的绅士,他本来是一个正常而又斯文的人,但却迷上了骑士小说。

  他买了一本又一本骑士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全世界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念头――他要去做一个游侠骑士,为人们打抱不*。

  他带上村里一个名为桑丘的人,做自己的侍从,骑上马,全身披挂地出发了。

  他去到一个客店,门口站着两个娼妓,在他看来这就是一间城堡,他认为那两个妇女是富家小姐。晚餐的黑面包散发着臭味,却被堂吉诃德说成是上等白面包。

  这次出行很短暂,三天后他回了家,一天到晚都在胡言乱语。

  村里的神父决定将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全部烧掉,只留下不害人的书。可是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因为他已经全部记住了。

  他再一次出了门,答应桑丘,自己一定会给予他一个海岛。

  他们日夜行走,他把骑士书里的一切搬到现实生活中来。他虚构的心上人,令他疯得更加过分了。

  他前去一个村子里寻找他心中的这位小姐,见到的却是奇丑无比的村姑,他认为一定是魔法师,把她变成这样的。

  后来,他们遇上了十分富有的伯爵夫妇,他们给堂吉诃德最好的待遇,堂吉诃德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了。因为不管在哪一本奇书中读到的,都是上千仆人管家,围着骑士们,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佳肴,而现在这一切都成真了。

  这对于他的仆人桑丘来说,十分不可思议。伯爵夫妇决定把这个玩笑开久一点,于是拿了一块自家的地,充当桑丘梦寐以求的海岛。

  可是海岛总督干了没多久,海岛就被敌人包围了,他觉得自己担不起这个重任,下台了。

  终于,堂吉诃德在外当骑士的日子结束了,他和桑丘向老家的方向走去,临终时,堂吉诃德对神父本人说,他这辈子都被骑士小说毁了。

  大家发现,他头脑终于清醒了。不久后,这位著名的骑士便与世长辞了。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堂吉诃德虽疯癫,却也做了一些好事,他的大胆令人佩服。还有桑丘,他忠心耿耿为主人服务,主人将自己的家产给了他一部分,他如此忠诚,获得奖励也是应该的。

  这本书讲了一位名为吉哈达的绅士,他本来是一个正常而又斯文的人,但却迷上了骑士小说。

  他买了一本又一本骑士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全世界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念头——他要去做一个游侠骑士,为人们打抱不*。

  他带上村里一个名为桑丘的人,做自己的`侍从,骑上马,全身披挂地出发了。

  他去到一个客店,门口站着两个娼妓,在他看来这就是一间城堡,他认为那两个妇女是富家小姐。晚餐的黑面包散发着臭味,却被堂吉诃德说成是上等白面包。

  这次出行很短暂,三天后他回了家,一天到晚都在胡言乱语。

  村里的神父决定将那些害人的骑士小说全部烧掉,只留下不害人的书。可是这样做也无济于事,因为他已经全部记住了。

  他再一次出了门,答应桑丘,自己一定会给予他一个海岛。

  他们日夜行走,他把骑士书里的一切搬到现实生活中来。他虚构的心上人,令他疯得更加过分了。

  他前去一个村子里寻找他心中的这位小姐,见到的却是奇丑无比的村姑,他认为一定是魔法师,把她变成这样的。

  后来,他们遇上了十分富有的伯爵夫妇,他们给堂吉诃德最好的待遇,堂吉诃德感觉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了。因为不管在哪一本奇书中读到的,都是上千仆人管家,围着骑士们,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佳肴,而现在这一切都成真了。

  这对于他的仆人桑丘来说,十分不可思议。伯爵夫妇决定把这个玩笑开久一点,于是拿了一块自家的地,充当桑丘梦寐以求的海岛。

  可是海岛总督干了没多久,海岛就被敌人包围了,他觉得自己担不起这个重任,下台了。

  终于,堂吉诃德在外当骑士的日子结束了,他和桑丘向老家的方向走去,临终时,堂吉诃德对神父本人说,他这辈子都被骑士小说毁了。

  大家发现,他头脑终于清醒了。不久后,这位著名的骑士便与世长辞了。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堂吉诃德虽疯癫,却也做了一些好事,他的大胆令人佩服。还有桑丘,他忠心耿耿为主人服务,主人将自己的家产给了他一部分,他如此忠诚,获得奖励也是应该的。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写的,塞万提斯是西班牙伟大的作家、戏剧家和诗人。

  著名长篇小说《堂吉诃德》(1602—1615)是塞万提斯的代表作。主要描写一个瘦弱的没落乡坤堂吉诃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竟像古代骑士那样用破旧的盔甲,驽马装扮起来,以丑陋的.牧猪女作美赛天仙的意中人,再以矮胖的农民桑乔 潘札作侍从,3次出发周游全国,去创建扶弱除强的骑士业绩。以致闹出不少笑话,到处碰壁**,被打成重伤或被当作疯子遣送回家。

  还有很多呢。比如说:堂吉诃德死后,一位叫参孙 卡拉斯科学士为堂吉诃德的墓碑题写到:高尚贵族,长眠于此,英勇超群,虽死犹生,功高盖世。于下奇闻,一生糊涂,临死醒悟。

  这本书还有很多可笑、可敬、可悲的故事等你来看哦,记住《堂吉诃德》这本书呀!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它的作者名叫塞万提斯,写的是主人公堂吉诃德很喜欢骑士小说,他想做一名真正的骑士,便从家中的古物中,找到了一副盔甲,带上了自己的“随从”桑丘,就这样上路了。

  他们上路后,由于堂吉诃德神志不清,闹出了很多笑话,如:他把客店当成了地堡,把风车当成了巨人,他还把苦役犯当成了受害的骑士。。。。。。。。等等,但他还是执迷不悟,最后,堂吉诃德在死前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的疯狂,并写下了遗嘱,不准自己的外甥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如果嫁了,就要把财产捐给慈善机构。

  我觉得《堂吉诃德》这本书,讥讽了骑士小说,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的疾苦,揭露了十六世纪西班牙存在的各种问题。

  这本书语言诙谐,生动,有趣,富有诗意。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6)

——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如果大家读过《安妮日记》就明白安妮是一个乐观的女孩,字里行间都透漏出她对未来的完美期望,她将温暖带给了周围的每一个人。当人们都在黑暗中挣扎、绝望时,她正等待着黎明并鼓励别人,温暖别人。下头我们看看作者是怎样写的吧。

  那是一段并不完美的日子,刚过完13岁生日的女孩安妮跟随家人躲藏在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为了不惊动别人,安妮做什么事都是细心翼翼的,连上厕所和用水的时间都被控制,还常常担惊受怕。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妮拿起笔记录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我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她逐渐由一个任性的女孩变为成熟的少女。

  “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趣味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我的梦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完美的。”安妮在日记里写道。

  安妮想当一名记者,但这个简单的愿望被当时的黑暗笼罩和淹没,像海面上的泡沫一般,只能远望而无法触碰。但她依然怀着期望,用乐观的眼神观望此刻,畅想未来。

  日记本该是少年少女记录日常,*凡而欢乐的“流水账”,而随时受着死亡威胁的安妮却留下了一本不一样的日记!因为——发动的战争,她的完美花季被埋葬在纳粹集中营里,冰冷黑暗的集中营成了她人生的句点。战争不是我能想象的,我也不期望有战争来临,我只能敬佩和缅怀这位女孩,同时珍惜此刻的时光。

  “我期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

  她做到了!1947年,幸免遇难的安妮的父亲,将安妮的日记整理后出版。迄今为止,日记已被译成55种文字在全球发行三千万册,成为一笔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也许,在***的疯狂怒吼中,还有许多孩子在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

  我不敢去想象当时的情景,也无法可想,但日记里自始至终渗透出的一份温暖却让我无法忘记。战争能摧毁一切,但它无法摧毁人的心灵,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完美愿望,记录她对自我和社会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

  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一个农舍,(书中的绿山墙农舍)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安妮・雪莉”,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我在这本书里第一次“遇见”安妮,对她并没有半点好感,倒觉得她令人厌恶。因为她的那张嘴一路上几乎没停过。而且在当时的我看来,她讲的都是些废话。书中有段话这样写道:“马修就像大部分沉默寡言的人一样,喜欢听那些能言善辩的人说话。如果对方只是要他做一个听众,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我虽说不像马修那样沉默寡言,但也不很爱说话,特别是以前。这句话说得对,但有时并不是这样,就像当时我捧着书看安妮说的整整几页话时。不过,身临其境也许会比当时的感觉要好些。

  但是,事实证明,我对安妮的第一印象并不完全正确。书看到一半不到时,我已*惯了安妮的“唠叨”,那充满幻想的语言。我觉得她很可爱。安妮的学*成绩很好,但有一个强劲的对手――吉尔巴德・布赖森。吉尔巴德学*也很好,但却因为一开始嘲笑安妮的红头发,两人为敌,但最终化解恩怨,成为好友。但吉尔巴德曾经向安妮道歉过好几次,都没有得到原谅。安妮觉得他狠狠地伤害了自己的自尊。由此看来,安妮也是个固执、有个性的人。

  安妮虽然十分可爱,但我特别不喜欢她的虚荣心。我承认,人都有虚荣心,我也有,但安妮把虚荣看的很重。就拿上面和吉尔巴德的事来说。吉尔巴德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安妮却觉得被伤害了自尊!我不理解,觉得太夸张了。安妮虽然有缺点,但还是令人喜爱。她说的话总透着纯真。虽然许多人觉得安妮是个怪孩子,但她的许多话并不缺少道理。安妮最擅长天马星空的想象,论想象力,没人能超过她。她几乎每分钟里都能幻想。这也是她的一大可爱之处。

  被世人称为“红头发安妮”的安妮,小脑袋里冒出的各种念头,现出的各种幻想都令人感受到她的纯真。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多幻想的机会。我也被这本书和安妮深深地感染了。

  对十三岁的安妮来讲,这日记本就像打开一扇门,它通向成长,通向无限的希望。安妮说过“没有日记,也就无我。”然而,安妮不再有机会回味这一切了,因为同时拉开的,是战争的序幕,随着警报的拉响,恶梦就开始了。而她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贯彻始终。有一种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细节随处可见,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她可以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安妮经历了快乐,期望,隐匿,抑郁,意欲,悲愤,挣扎,死亡的人生历程。安妮在日记中如实记录了两年间隐秘、艰苦的生活状况,自己的寂寞、苦闷,对现实的恐惧、憎恶,对生的追求和期盼,对未来的向往和祝愿,对战争、人性的深入思考。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拥抱自然,拥抱世界,但是战争回报给她的却是苦难和死亡。安妮在写日记的两年多里,生活困窘,她多次写到阿姆斯特丹的被轰炸所造成的恐惧,也不断谴责种族歧视,而藏匿又充满了恐怖的日常生活,在*凡中深深地打动着人心。她在见证着战争与迫害。1947年,幸免遇难的安妮的父亲,将安妮的日记整理后出版。迄今为止,日记已被译成55种文字在全球发行三千万册,成为一笔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安妮真正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 “走入世界,为人类尽一份力量。”

  我想一定会有许多孩子像安妮一样,在***疯狂怒吼中,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永远无法忘记安妮赤裸身体被削发的空洞眼神,永远……

  希望类似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祈求和*。

  上周我读了《安妮日记》,知道这是1939年9月世界大战爆发。由于纳粹德国实行反犹太人政策。在1940年5月荷兰被德国攻占后,荷兰的新统治者英特也将排犹法律在荷兰境内执行,安妮一家只能搬到密室居住。《安妮日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的。

  虽然安妮只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和勇敢。安妮的精神让我无比感动和震撼。

  《安妮日记》是(德)安妮。弗兰克在黑暗中写的成长日记。

  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是多愁善感的小女生。安妮用日记把在秘密小屋发生的事情一个一个的记录了下来。写了她对世界的战争的看法。我感受到战争的残酷,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世界给我们一切!我们要学*安妮的坚强勇敢,微笑的面对生活。

  最*我看完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安妮日记》。

  这本书主要以书信的形式,真实的记录了一个犹太少女在两年时间里亲身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其中有对生活情况的细致描写;有对少女萌动恋情的直白流露;也有青春期特有的叛逆和躁动;有对人生日渐成熟的理解与思考,也是有对亲情的排斥,但同时也无比的依恋和依赖………

  通过这本日记,我看到的是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个性率直,但却有时多愁善感的女孩。太有主见,爱思考,唯一受别人的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再遇到委屈的时候,人以微笑面对生活。

  因为战争的原因,少女安妮在秘密小屋度过了青春期,如果没有战争安妮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是一名才华横溢的作家呢?还是一名特别有才华的人呢?…………可是都没有,在秘密小屋,过了25个多月后,秘密小屋的所有人都被送进了犹太人集中营。最后,秘密小屋的八个人,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

  这违纪是对二战时生活的缩影,我们应记住安妮的日记,记住那字里行间的坚强,天真,甜美…………

  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安妮日记》,它让我对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有一天,我叫妈妈帮我办个借书证,办完后我高兴地蹦起来,到了少儿借阅区,我看到了一本叫《安妮日记》的书,我读了前几篇,就觉得这本书让我对书籍更加喜爱了!我看得如醉如痴,忍不住把这本书借回了家。妈妈问:“今天在图书馆有所收获吗?”我说:“我借了本最喜欢的《安妮日记》。”说完,转身就拿书到书房去看,不久,我就觉得对这本书情有独钟了,喜爱得不知怎么比喻。《安妮日记》在渐渐消除我以前不爱看书的*惯,它就像我的老师,不断把知识灌输给我,让我有了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 来自:作文大全 书中有快乐、开心的事情,也有难过、悲伤的事情,还有逃难的事情,当我读到快乐的事时,我会为安妮而开心,当读到悲伤的事时,我会为安妮而伤心,当读到逃难的事时,我会为安妮感到一阵惧怕、担忧。 时间过得真快,妈妈叫我吃饭了,可是我依然投入在安妮的世界里,直到妈妈亲自到书房对着我的耳朵说:“女儿,吃饭了,看得这么入迷呀!”我才反应过来,望着妈妈开心的笑了......

  我喜欢《安妮日记》,它给我的收获可真不小啊!

  “只要我还活着,能从满布灰尘的旧窗帘布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这样乐观、坚强而又令人辛酸的话语出自安妮弗兰克的笔。《安妮日记》它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它是一个女孩最真实的手笔写下的一部日记,一部感动世界的日记。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萌生了一种从前阅读时从未有过的感受,这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写的一本日记,一本普通的日记,是有怎样的力量,感动了世界呢?我带着好奇与期盼进入了这个故事。安妮弗兰克是一个犹太少女,她在13岁生日时,得到了一份别致的礼物:一个花格布料封面的日记本。她称她为“吉蒂”,与吉蒂分享心事,当做自己最知心的密友。为了躲过纳粹的`破害,一家人躲进了一间“密室”,密室里还有同样患难的其他4个人。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与安详会重新回来。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安妮几十万字的日记,就是在这间荷兰阿姆斯特丹263号的密室中写成的,对吉蒂这个密友,她毫无隐瞒的坦露,对饥饿的嘲弄,恐惧的倾诉,对于自己的乐观与一闪而过的悲伤和失望,对爱的渴望,对青春期母女的冲突……对,《安妮日记》最感人的地方,就是以一个少女的眼光,观察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青少年带来的创伤。

  最终,安妮在密室里的八个人,全部因人告密而被关进集中营,安妮和姐姐玛戈因传染上斑疹伤寒而悲惨的死去,她没能看到期待的一刻。

  安妮虽然长久的闭上了双眼,而我们也再也看不到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她的乐观、勇气、感恩于爱,长活在亿万世人的心中!《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它记述的是一名名叫安妮的犹太女孩从1942年到1994年写下的日记,在日记中安妮讲述了作为一名犹太人为躲避残忍的纳粹党在秘密小屋中的生活状况。

  在日记中,安妮如实的记录了当时的希特勒**攻下荷兰后制定的一些法规“法令规定:犹太人应在衣服上绣黄色六角星徽;禁止犹太人深夜出门;禁止去一些娱乐场所!……”看到这些规定我觉得十分气愤,他们这样做完全限制了犹太人的自由,没有一点民主可言,完全就是将犹太人逼上死路,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怎么生活!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妮一家仍然坚强努力生活着,他们不放弃,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等来成功的那一天。七月八日,安妮的姐姐突然接到了召急通知,玛格当时仅16岁啊!难道这些惨无人道的纳粹党连一个小女孩也不放过吗?纳粹党的残忍激起了大家的反抗精神,最终,大家决定全家搬进秘密小屋,那是一个办公楼上的废弃屋子,由他们的朋友送来食物,他们生活在秘密小屋里,为了防止被别人发现,他们白天夜里不敢大声说话、走路,只能做一些静态的事情。压抑的生活使大家都变得敏感而易怒,后来秘密小屋中又住进了凡格一家和善良的大夫狄斯亚,自私吝啬的凡格太太总是找安妮的缺点,甚至经常发生争吵,在这样的情况中,安妮学会了忍让,学会了坚强。在秘密小屋生活的这段时间中,安妮并没有放弃学*,还是每天认真的学*各种语言,同时安妮也有了自己的心事,安妮与皮特恋爱了,可是安妮的父亲却很生气,他告诉安妮她应该冷静的处理这段感情,并告诉她将来会有更多的选择,安妮也决定自己应该她冷静的处理这段感情。在这种时候安妮明白坚持下来就意味着胜利,而放弃就意味着死亡。在他们住在秘密小屋的这段时间,他们的同伴都被成群的逮捕,受到盖世太保无情的对待他们有的被赶上火车送进维斯德堡,还有的被送到遥远的荒芜之地,中煤气而死……1944年,盟军登陆,他们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喜讯,可他们的食物却越来越少,可他们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相互安慰、鼓励,相信未来一定会很美好。最终,德国失败了,可安妮也走了,她终究没有等到成功的那一天。

  通过读《安妮日记》我懂得了即使面临天大的灾难也要学会坚强,要始终保持的处理事情,要保持坚韧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下学*,不可轻言放弃,要相信自己,要学会在困境中寻找希望,就像安妮说得:“我相信自己”,“包括我的思想、我的愿望以及我的梦想”。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战争境况对德国纳粹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仅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我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应对每一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期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纳粹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可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异常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我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梦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时期还能帮忙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应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向是*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趣味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我的梦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完美的。”

所以,在阅读了《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头,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东西能比这个更欢乐的吗?”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7)

——《天真妈妈》读书笔记汇总10篇

  马小跳的《天真妈妈》在他爸爸的口中,曾经有一个排的人追过她,被马小跳作为《家庭新闻》写在上。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为了这个他和唐飞拼过命。在我的心目中妈妈是世界里最能干的人,她会开车,她会做手工,她是小主班的老师……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职业,橱窗设计,她热爱自己的职业,有空就到商场考察,而且是优秀的橱窗设计师。我也有个妈妈,我为她骄傲,因为她在重点中学教高中数学,是高级教师,靠在妈妈身边,我立刻有了自信,没有背不来的书,做不来的数学题。

  《天真妈妈》有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当侦探,我的妈妈的爱好就是信仰基督,从小我跟着她到教堂里去,让我学会了怎样去爱每一个人,让我学会了顺服和谦卑。

  母亲节时,马小跳会做贺卡,化自己的钱带妈妈玩。我没有钱,但妈妈生日时,我曾做过妈妈最喜欢的生日蛋糕;教师节时,我曾用树叶做植物贺卡。

  马小跳为妈妈洗脚时说:“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买一双水晶鞋。”他妈妈感动地说:“我会永远记住你的话。”当马小跳烫伤了她的脚时,哭了,妈妈却抱住了他说:“儿子,不要哭,妈妈今天很高兴,真得很高兴。”这让我想起了去年妈妈生日那天,我在爸爸的指导下亲手做了个生日蛋糕,虽然没有买来的漂亮好吃,但妈妈还是称赞我说:“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糕。”

  马小跳为《天真妈妈》做了个十二层的三明治,妈妈舍不得吃把它摆在了放金奖杯的玻璃柜中,这让想起了这些年来我送给妈妈的植物贺卡,手工制作,绘画剪纸,妈妈总是把它们摆在了会客厅中最显要的位置上。

  跟着马小跳,看完了《天真妈妈》中儿子和妈妈之间的一个个故事。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真诚地去孝顺妈妈的。尽管有时事与愿违,反而为母亲带来了麻烦和伤害,但对于普天下的母亲来说只要儿子能想到她,就心满意足了,就会感动地流泪了。

  伟大的母亲,孝顺的儿子,这就我看完天真妈妈的感想!

  童年是美好的,一个简单,快乐......一次,我们就像一张纸,渴望显色性。每天都会有很多新的天真,幻想,总是无忧无虑,父母着急给我们最好的。

  长大后,我们有了许多学生想法,有了许多问题烦恼,许多社会矛盾,父母也总是自己觉得这是我们对于不听话,苦口婆心地给我们讲这讲那,而我们却越来越不耐烦,开始进行抱怨中国父母……

  我,虽然我知道我的父母是在为我好教书,但也希望我的父母能*等地对待我,不要总是从成年人的眼睛看东西.我们经常被教导说,“母爱的伟大在于默默无闻地无私地给予我们”,如此神圣,但在书中“无辜的母亲”我看到了一个可爱、简单、童心、爱孩子的“*易*人”母亲。 她没有像朋友一样对他施加太大的压力。 她相信她的儿子一定是最好的。

  马晓天的妈妈是一样的,但是和其他妈妈相比,她喜欢哭,是一个不想长大的小女孩。当然,马小跳也很喜欢,孝顺自己的母亲。当他的母亲因为穿上了马小跳的作品迫使她买了一只玻璃鞋并扭伤了自己的脚时,他主动提出帮母亲买骨头。当我妈妈去医院换药的时候,他偷偷地放了一张纸在我妈妈身上,请求人们帮助她。他给她做了13层的三明治,带她去过母亲节,给她一个双鱼座发夹。.

  这个淘气但明智的马小跳触动了我的心脏,想想看,每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希望他们有美好的未来。而我们似乎只看到他的母亲身边,母亲是软的和哭泣的小女孩,对不对?这是“母亲的角色”,以她的坚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母亲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当我们面对一个艰难的战斗,妈妈永远支持我们,给我们前进的动力......母亲付出了很多对我们来说,当我们长大后可能家长都抱怨越来越多,我们想过自己的问题的可能性?母亲为我们的生日,但我们怎么办?当我们发生矛盾的时候,是否考虑她的感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自己最*的朋友、最好的老师问题便是对于我们的母亲,他们供我们衣、食、住,却不求回报,难道就是我们教师不应该好好努力学*,将来可以报答祖**亲吗?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天真妈妈》。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马小跳有一个像小女孩一样天真的妈妈。她是一名橱窗设计师,她像小女孩一样爱哭,马小跳给她做了一个十二层三明治,她哭;马小跳给她洗脚时,她也哭;马小跳为她过母亲节,她也会哭。她爱把自己当成神探一样,去破案。她爱吃比较臭的东西,如:榴莲、臭豆腐这样的东西,她睡觉时也会磨牙,发出像老鼠一样的声音。

  从这本书中,我还知道了马小跳是一个孝敬父母的孩子,但也看出他是一个好心办坏事的人。马小跳虽然很想帮忙,可最后还是弄巧成拙。其实,要帮助父母不用干出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让父母少操点儿心,这才是最好的。

  以后,我也要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父母少操点儿心。

  读了马小跳系列的《天真妈妈》,让我很开心也很感动。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即使活到80岁仍然像小女孩一样天真的漂亮女人,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有一头像海藻一样弯曲的长发,在厨房做饭时爱穿一条镶着荷叶边的碎花儿围裙。她像小女孩一样爱哭,马小跳给她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马小跳给她洗脚,马小跳给她过母亲节……她都会感动得流泪;她还有像小女孩一样的好奇心,常常将自己想象成神探去破案;她爱吃有臭味儿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她睡觉偶尔还会磨牙……马小跳的妈妈被大家称为天仙妈妈,那么马小跳就是天使儿子。

  我也要像马小跳学*,做一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天真妈妈这篇文章,内容幽默有趣,也写出了马小跳虽然淘气但是很有孝心。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橱窗设计室,她有一颗童心,爱哭。爱笑也爱漂亮。马小跳最喜欢宝贝妈妈谁若说她一句坏话马小跳就与他拼命。

  爸爸马天笑先生出差期间,宝贝儿妈妈的脚因为穿高跟鞋而扭伤了脚,医生说要吃棒子骨才能好的快点。马小跳就到超市里去买棒子骨,还帮宝贝儿妈妈熬棒子骨喝。

  在母亲节期间马小跳为母亲做了一顿饭——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每一层都是用心做的。让宝贝妈妈感动不已、热泪盈眶。

  我们要像马小跳学*做一个有孝心的孩子。

  愉快又漫长的暑假即将结束,我无聊的坐在沙发上发呆,这时,我想与其坐在这里发呆,不如看一会儿书,我便翻开爸爸前几天给我买的《天真妈妈》。

  书里最好看的要数《是谁过节日》这篇佳作了,故事写了母亲节那天,马小跳为了完成秦老师布置的作文,也为了让宝贝儿妈妈[马小跳的妈妈]开心地度过母亲节,马小跳准备带宝贝儿妈妈玩一天。每次马小跳问宝贝儿妈妈想吃什么、想干什么,可宝贝儿妈妈说的,就是马小跳想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马小跳送给宝贝儿妈妈一个双鱼木发夹,因为宝贝儿妈妈是双鱼星座的。马小跳在作文里却只字未提。秦老师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岂只马小跳这样做,我们也是如此。“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用这些话来形容我们最恰当不过了。*时,妈妈把好吃的先给我们吃,把好喝的先给我们喝。妈妈白天要工作,回家要照顾我们,还要起早摸黑地做家务活,难道我们就不能帮帮妈妈吗?好像妈妈天生是干这些的`。不,不是的,做这些的应该是我们!

  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是班级年会上李老师发给我的书。这本书可真好看呀!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

  马小跳为妈妈预备了一个充实的母亲节,吃的都是他自己爱吃的,玩的都是他自己爱玩的;他给妈妈洗脚,却把妈妈的脚给烫伤了,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妈妈觉得很幸福;他也曾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把妈妈感动得留下了眼泪。

  宝贝儿妈妈是一个爱哭的妈妈,她很少生气,高兴的时候会流下激动的泪水;她最喜欢看神探小说,还很喜欢破案,马小跳和爸爸的事情都被他一眼看穿。她很喜欢吃带臭味的食物,有一次妈妈在市场上买了一个榴莲,放在了冰箱里。

  马小跳和爸爸实在受不了这种臭味,马小跳偷偷把榴莲倒在马桶里冲走了。虽然马小跳精心安排了一通,可是还是被妈妈识破了。他和爸爸都很佩服妈妈。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都是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父母的爱真伟大的呀!

  最*读了一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一——《天真妈妈》。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青年作家》杂志社副编审杨红樱阿姨。这本书讲述的是马小跳的最爱——“宝贝儿妈妈”!谁要说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会跟他拼命。马小跳的妈妈不仅是位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对妈妈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到了,马小跳为妈妈庆祝节日,安排精彩活动。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细心的照顾好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很羡慕马小跳,羡慕他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羡慕他有个“天真妈妈”守在身边。这本书十分幽默,让人看后回味无穷,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给我的生活添加了许多甜蜜。我多么希望能像马小跳那样,快乐学*、快乐生活、快乐玩耍啊!

  寒假期间,我到书店借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马小跳的妈妈也十分的天真可爱。

  有一次,宝贝儿妈妈——马小跳的妈妈迷上了名侦探柯楠的小说,她把自己当作柯楠。她喜欢吃臭豆腐和榴莲,马小跳和他爸爸受不了这味,特别是马小跳,而宝贝儿妈妈每一次吃了点榴莲,还剩下的话,她就会把剩下的榴莲放进冰箱,还冰箱里的水果都会变臭,这使马小跳忍无可忍。当晚,马小跳穿着他爸爸的鞋子走进客厅,打开冰箱,把榴莲扔进卫生间的马桶里,一转眼,榴莲不见了。第二天,宝贝儿妈妈发现榴莲不见了。她看见了地上的脚印,也发现了冰箱上的指纹是马小跳的,所以断定是马小跳把榴莲丢到某地去了。马小跳承认了,还夸妈妈都快成名侦探柯楠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天真妈妈!

  我怀着开心愉悦的心情读着杨红樱阿姨写的精彩缤纷、语言轻快的一本优秀作品——《天真妈妈》。读完后,我真是百感交集,开心愉悦、笑口常开······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听着就让人忍俊不禁: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却很可爱、诚实;天真美丽的宝贝儿妈妈却很糊涂;搞笑糊涂的马天笑爸爸却很有成就;丑陋笨拙的安琪儿却很善良……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更是让人哈哈大笑:马小跳给宝贝儿妈妈洗脚竟把妈妈的脚包满绷带;马小跳学钢琴竟半夜琴声;宝贝儿妈妈逛街穿水晶鞋扭伤了自己的脚;宝贝儿妈妈崇拜大侦探;马小跳竟给妈妈做十三层的三明治……这些事是多么新奇啊!在世上真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你如果想知道更多的话,就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把《天真妈妈》再读一遍吧!

  这本书隐含着无限的智慧却用轻轻松松让你一读就懂的语言描述出来,而它的作者就是杨红樱阿姨。听了我的介绍,你肯定忍不住了吧?如果忍不住,就把它读一遍吧!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8)

——长恨歌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上海,是一个让人多么讨厌的城市啊!

但是,王安忆把她写的这样的可歌可泣,这样的细腻,这样的引人入胜!

上海,我是实实在在待过的。印象不好,很闷。人闷,环境闷,关键是空气都好像是被凝固一样的,实在是喘不过气。不过这也只是新世纪以后的事了,离王琦瑶那个年代说远不远,说*不*,但就是这几年,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上海是有特色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

前几日,我露宿在临安的一条弄堂里。我也是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弄堂——王安忆笔下的弄堂。择菜的择菜,麻将的麻将,流言的流言,口角的口角……形形色色,活灵活现。但是那流言根本不致命,也不打击,就是一种谁家的丈夫没有回来,谁家的女人有男人了。只是还原,或者传播,说过就忘了,而听的人第二天一早就又会到处嚼舌根。其实农村都是这样的,何况是一条弄堂。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看《长恨歌》就是看女人,就是看王琦瑶的!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她的漫长的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的,她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易*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其实,这个女人是有信念的。她将一百年做一年,一年做一天去看事物,倘或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100年,那么第101年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上海这种城市中对于她来说眼光不需要太远,却也不能太*,够看个101年也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日子,好一点坏一点也不在乎了。虽说是苟且了些,但对于历史中但女人却是无奈中但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过?!

要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打到王小狗”,这就是信念。

女人,有时候比想像的强大与不幸!

  纵观王安忆笔下美丽智慧的王佩瑶,让人不禁想起一句诗‘身世浮沉雨打萍’。

  全书人物命运随上海时代变迁而变化着,女主角王佩瑶是一个普通弄堂里的姑娘貌美且颇有智慧,在繁华社会浮沉的故事。

  王佩瑶美丽却不妖媚,是一种给人以难以忘怀的美。这也是为何她会吸引那个热爱摄影程先生的亲睐,也是她会成为上海选美大赛‘三小姐’的原因。正是因为美丽,所以给她带来一种不甘*庸、安于现状的的追求。

  王佩瑶是虚荣的姑娘,正是美丽驱使她在繁华大上海造就了自己虚荣的一面。面对李主任这样有权势的人物,甘愿奉献自己。甚至以此为荣,所谓对李主任的爱,不过是因为因为背后的利益与权势。

  李主任的死,结束了王佩瑶这段安逸无忧的‘金丝鸟’生活。于是,自己过起了自己的新生活。开小诊所,认识了隔壁的严家师母。曾经混迹于上流社会的王佩瑶,表面*淡的生活,可心里早已波涛汹涌。渴望和同阶级接触,处处和严家师母较量、比美,相斗同时有彼此和谐相处。

  王佩瑶时刻注意自己的美,对美处处考究。注定自己的不*凡,迅速吸引严家师母的表弟康明逊这个富家公子。而后怀孕,却被揭开曾经当选为‘上海三小姐’这一辉煌的历史’。

  这段感情看似轰轰烈烈,然而还是因为阶级的不同被迫告终。王佩瑶——还是沦为了他人的‘玩物’。为此,不惜把怀孕的事情嫁祸给萨沙。

  也把自己的深情付诸于一段畸形恋情——老克腊。结果,又是一段被辜负的恋情。不过,是各自需要安慰时的一段荒谬的取暖过程。

  女儿的朋友永红更是当年翻版的她,只不过是另一个时代的她的缩影。美丽而智慧,善于在各色人等中周旋。美丽让很多人为之倾倒,对待爱情也是挑拣所谓最好的、最匹配的。

  永红的悲剧在于,最后最满意的不过是一个招摇撞骗的骗子,甚至沦落为最后觊觎王佩瑶财产不惜谋财害命的**犯。

  王佩瑶一生中在经历的男人各色人等,高管、知识分子、富家公子、外国人。一生被很多人爱,被辜负也辜负别人。

  她的一生以被谋害而告终,这样的结局让人难以接受。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繁华大城市,做过**的情人,倍受过瞩目。随着时间推移并未被生活冲淡心里的对繁华的向往,从未丢掉过自己对‘美’的追求。怎至于落得如此结局,哪怕不完美至少也应该体面!

  李主任、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程先生这五个和她一生有过情感纠缠的的男人,见证了不同阶段的王佩瑶。换而言之,是见证了一个女人的兴衰……

  爱的最深沉和无私的是程先生,文艺青年。自古才子配佳人的标配,却在这里没有得到验证。在李主任和程先生的选择中,甚至于后来的几个男人选择中,王佩瑶自始至终都在辜负程先生。

  程先生不管在何时何刻都在深爱着王佩瑶,对她施以援手——从始至终。可惜的是,程先生死在了另一个时代的变革中——**。

  社会和人物的命运密不可分,王佩瑶在时代中有很多的选择,所以并非完全是时代造就了她这样的悲剧。而程先生,才是真正时代的悲剧。

  王佩瑶是被一世繁华遮住双眼的小女子。处处生活的精致,对自己衣食住行的考究,只不过为了让自己向上流社会靠拢。追求所谓人生的价值,只不过是人生的一世浮华。

  最终,她也要接受时光的流逝、容颜老去,被年轻的新一代取而代之,被时代变革所淘汰。一切繁华,转眼过眼云烟。

  时代推动人向前走,并未能改变一个人的选择。在上海那样的大城市,想不迷失很难。

  常会想:如果王佩瑶一开始就坚定的选择了,真心爱她的程先生就好了。中产阶级不算好也不算太差,一心爱慕欣赏她,人是个有才华文艺青年又靠谱。

  可王佩瑶不是一个追求*凡的人,宁为**情人,不作*凡人妻。她并非为物质,因为家里的生活衣食无忧,只是个对地位有欲望的女人。更是对自己的‘美’,自命不凡的女人!

  在不同时代,谁有谁追求,所以注定了命运的迥然。或好或坏,对于王佩瑶命运我们不禁感慨:浮华人间,美人易逝……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小说的最后一句“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是否在预示着什么,那夹竹桃是否在等着另一场悲剧的开演,于这城的艳美和躁动中?

  前一些日子,读了白居易的《长恨歌》,对里面的情节也有了些了解。一个养在深闺的美人被君王看中,召入宫封了个贵妃,皇帝对这个贵妃十分宠爱,以至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虽然皇帝十分喜爱,但不幸的事仍然发生了,一场叛乱使得自己江山与美人只可取其一。毋庸置疑,结果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贵妃被迫自杀。

  在局势稳定后,皇帝可以说是痛不欲生,千方百计的想使贵妃可以重新回到身边,文中有“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结果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什么办法都是徒劳的。诗歌最后我感觉写的特别的好,“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反映了贵妃与皇帝间的真挚爱情,语言很美。

  但我却对他们间的爱情产生疑问,大家都知道这个皇帝在那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而贵妃才刚刚“初长成”。一个年轻的女子如何能爱上一个和自己父母大小的男的呢?我想,无非在于权势、地位吧!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终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写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一定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同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可以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该是个精致的女子。

  偶然间读到一部小说,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一打开书,20世纪40年代那个繁华锦簇十里洋场的旧上海就铺展开来,不知不觉有了情味。

  夹竹桃生出的花朵,老虎窗外,氤氲着女人脂粉气的天空,留声机里回转往复的“四季调”,有轨电车不休的“当当”,一切恍如隔世,却真实可触似的,从字里行间浮上来,一点一点地清晰。

  那个上海弄堂的女儿——王琦瑶,静候着她的时代,也用美貌和聪慧酝酿着一场致命的悲剧和传奇。她是那种有魔力让男人一见倾心的女子。因这,她有了非凡的经历,有了用来挥霍的资本和勇气,也有了数着日影度日的寂寞无赖,有了干涸的眼里唯余的一颗老泪。她被男人捧着,爱着,宠着。她穿着婚纱走上选美的舞台,却想着:“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其实就是丧服!”

  后来,她的预感应验,她没有真正地做过新娘。她如花似玉的年华被命运的流变无情地碾过,她在男人的世界里一败涂地,无限风光的“三小姐”,用骄傲和那害人害己的聪慧与美貌,断送着一切幸福的可能。

  她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子是不能够结婚的了。

  那镜中的美人,风韵不减,心却冷如灰烬。最后的日子里,她的所依靠慰藉的,竟是那一盒金条。她明白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还是取了那装金条的木盒子,想把最后的筹码押在男人身上。而一切,终成虚空。

  大概谁也不会记得那间阁楼上曾经住着一个怎么样的女子。或许,有人偶然想起,也会自然而然地把她归为“那个女人”的行列。

  旧上海,沉浮着多少如王琦瑶的女子!她们住在如爱丽丝公寓那样令人无限遐想的房子里,她们总是那种正经女人的不屑,总是街头巷尾流言的主角。

  而又有多少女孩,终是经不起那花花世界的诱惑,义无反顾地纵身跳下了呢?百乐门的歌舞不休,这不夜的城市,充满了纸醉金迷的气息,由不得人清醒。甚至那些正经人,话里话外也在羡慕着王琦瑶,不屑的口气里竟含着嫉妒。

  住进爱丽丝公寓的,总是抱着女人中的佼佼者的姿态。她们大都有着一张光鲜可人的面皮,有足够多的光阴和年轻。而这些,或许已经完全能满足一个女人的虚荣。

  她们仿佛是被特别爱着,眷顾着的。又分明是被幽禁与弃置在了华丽的囚笼里,一半是这空荡的公寓,一半是那浮华过后的虚无幻灭。她们要永远地保持着佼佼者的姿态,哪怕生活已满目疮痍。

  我隐约读到了女子的悲哀!几千年都是一个模样。就因为那句红颜薄命吗?

  美貌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拥有的人又往往因它围困了一生。“坏女人”都是漂亮的,“那种女人”少有不是独具风情的。有人说,红颜的不幸是男权社会的罪孽。萧红说,她一生的不幸,都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

  在那个旧上海,我看到女人是甘心被男性控制与评判的,并以此为荣似的。好像王琦瑶的妈妈说过,她的贱是自己作的。而悲剧的始末又怎能归结于一个弱女子的自轻自贱简单了事?

  王琦瑶只是那茫茫背景下,一个随波逐流、无所依靠的浮影罢了!

  灯红酒绿的人间,何处才是得以喘息的港湾呢?王琦瑶的心里没有答案,只是紧守那一日日削减的风韵,徒然地经过,又消失在摇晃的灯影里。

  人们读王安忆的上海,就会想起张爱玲的笔下也有一个上海,花园洋房,绅士淑女……张爱玲的上海,透着细小微妙的精致,有小姐呼吸里吐露的香水气。她讲的爱情,总是那么勉强与无奈,又带着狐步似的优雅和轻佻。

  而《长恨歌》里的上海,总觉得小家碧玉一般的真切。那些姑娘家的细碎的心事,弥漫在弄堂里的姨娘们的不满与闲话,一个衣冠楚楚的少年,一句无心的话却引起伤心的调侃,那么自然*常,又处处隐着悲剧的伏笔。

  王安忆讲的故事是人与人无端的相聚与失散,是爱与虚荣的悲怆和无情。她没有一针见血,却一点点撕开伤着的皮肤,露了血肉给你看。

  这长恨歌的“恨”字不知究竟该哪一个解法才合适。是遗憾吗?还是仇恨呢?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9)

——《隋唐演义》读书笔记汇总10篇

  宽容是一种美德。古往今来,有很多帝王都是靠宽容得到天下的。请往下看:

  自从瓦岗寨众将离开后,秦王便派人进城四处搜集瓦岗众将。第一次,他们找到了叔宝(秦叔宝)和咬金(程咬金)。其中程咬金曾触犯过秦王,但是秦王还是下令为他俩摆酒接风。从此,叔宝和咬金便归顺了秦王。这难道不是靠宽容得来的吗?

  还有,秦王李世民为了得到尉迟恭,亲自从他的胯下钻了过去,并为刘武周披麻戴孝。尉迟恭提出三个条件,秦王对他说:“就是三十个我也依你。”尉迟恭见秦王一片诚心,便归顺了秦王。最后,秦王登基后,便把这些建国有功的将领都进行了封赏。这里再次表现了李世民的宽容。我认为,这正是他能得到天下的“法宝”。

  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多一份宽容,就会多一份快乐。和朋友相处时,多一份宽容,就会多一份友情。

  记得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把我的一支钢笔弄坏了,我非常生气,就叫她赔给我一支新的钢笔,妈妈知道以后说:“你们俩是好朋友,不要因为这支笔伤了你们之间的友谊。对人一定要宽容,不要斤斤计较。”妈妈的话就像一缕春风,驱走了我心中的怒气。我原谅了她。这个钢笔事件不但没影响我们的关系,还使我们的友情更深厚了。

  宽容是一种美德,在我们的生活中,宽容是必不可少的。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那就让我们学会宽容,学会原谅他人吧。相信多一份宽容,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

  前几天,妈妈为了奖励我期末考试考得好,给我买了本《说唐》,(就是《隋唐演义》)。

  这本书讲述了由隋朝建立开始,秦琼自立门户带众起义军到瓦罐岗拥立程咬金为混世魔王的事,再到了灭掉隋朝,建起唐朝来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是憨厚忠诚的程咬金,他被强盗所骗,当上了土匪,后来到了瓦罐岗,得到了天意,当了三年的土皇帝,(即称号为混世魔王),后来因为当皇上要起早贪黑,还只能领兵在后线,不能在前线打打杀杀,嫌没意思,便拥护李密当皇帝,哪知李密一意孤横,身边的文武百将一个个的离开了,程咬金和秦琼、罗成投奔到了单雄信的门下,后来投奔到了李元成那里,为朝廷办事。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尉迟恭单骑救主李元成的段落,讲了李元成被追杀,尉迟恭那时正在河边洗马,听到了李元成的呼救声,连马鞍都没安,就骑上了光溜溜的马背,拿起武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追杀李元成的人斩于马下,从此得到了李元成的青眯。

  读了《隋唐演义》这篇文章,我思绪万千。在《隋唐演义》里,我看到了见义勇为的义士,也见到了誓死不降的忠臣,当然也见到了公报私仇的小人……形形色色的人物让我了解了当时官场的黑暗和农民走投无路的无奈,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像尉迟恭那样的忠于自己主公的人。

  繁华消歇似轻云,不朽还须建大勋。壮略欲扶天日坠,雄心岂入弩骀群。时危俊杰姑埋迹,运启英雄早致君。怪是史书收不尽,故将彩笔谱奇文。

  《隋唐演义》里有四十篇,篇篇都是佳作,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单雄信和秦叔宝。

  秦叔宝,唐朝开国名将,山东济南人,名秦琼,字叔宝,他的兵器是四棱金装锏。秦叔宝非常重情义,知恩图报,对母亲也特别孝顺,而且为人正直,不愿和恶势力同流合污。武德二年,他和程咬金等归顺秦王,被封为马军总管。秦叔宝跟随李世民一一消灭了宋金刚、窦建德、王世充、刘黑闼等势力。他和尉迟敬德率领的玄甲骑兵是唐军的精锐部队。每次作战,秦叔宝都冲在最前面,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他是二十四功臣之一,战高丽后,被封为左武卫大将军。

  单雄信,姓单通,字雄信,山西潞州人,他的兵器是一柄金钉冬阳槊,武艺出众。二十岁在江湖上就赫赫有名,他仗义疏财、为人豪迈、侠肝义胆,他救助了落魄不堪的秦琼,让秦琼在二贤庄休养八个月,离别时还赠重金,从此二人结下了生死之交。后来,单雄信投靠王世充,任大将军。但第二天李世民攻下洛阳,单雄信宁死不降,被处死,年仅四十一岁。单雄信死后,秦琼三求李世民,将单雄信封为“洛阳土地公”。

  《隋唐演义》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不如买一本看看!

  第一回:隋初宫廷波澜起。 里面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杨坚的`大臣,是弘公郡华阴人,隋宫杨忠的儿子。杨坚靠自己登上了皇位,生了两儿,大儿子**,二儿子杨广,把大儿子封为太子,二儿子却因为母亲生自己时有吉兆所以不甘心只当一个王爷,收买了朝中最有威望的大臣杨素。在杨坚那里说太子的坏话。最终**被贬为庶民,杨广把陈国灭了。

  陈国失败的原因就只因陈王贪恋美色,独孤皇后为了江山,为了皇上。把皇上特别宠的妃子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贪恋什么太过度,不要像陈王一样。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是《隋唐演义》,我看的是单田芳整理重新编辑的,内容一样,只不过是白话,我是先听了一遍单田芳的《隋唐演义》评书,这才再看了一遍加深印象。此套书中,我最佩服的乃秦琼,秦叔宝。他行侠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真是个好人啊!

  一开始,秦琼的父亲保了南陈,被隋文帝杨坚派叔叔靠山王杨林,去把秦琼的父亲秦彝,秦子厚逼死在战场上。从此秦琼和他母亲在山东济南历城区落户,后来,秦琼当上了马快班头,有一次去山西天堂县去送批文,当时秦琼和单雄信因秦琼因病卖马而结识了单雄信,当时秦琼在回去的.时候,单雄信是绿林总瓢把子,他的弟兄们都给秦琼送金子,银子,结果秦琼回去的时候,想在客房里看看到底有多少银子,可是掌柜看到了,想进来看看秦琼到底有多少钱,刚一探头,秦琼眼观六路耳听八面风,结果抄起熟铜锏一下子把掌柜给砸个万朵桃花开。

  然后秦琼就给抓起来了,单雄信一听秦琼因为自己塞钱,却被抓起来了,就用钱买通了官员,两个监狱官带着秦琼去北*府让北*王去处置,这两个监狱官金甲、铜环,他们两个也是被单雄信嘱咐了,他们两个背着刑具,也不用秦琼带着,他们游山玩水两个月才到。然后 到了北*府,还是人缘好干什么都不费劲,那些旗牌长都与秦琼是好朋友,他们都说北*王罗艺非常的严厉,不过,这可好,秦琼的亲姑姑就是罗艺的夫人,真是巧啊!他们一家人团聚,什么事都没有了,秦琼和表弟罗成互相学艺,秦琼祖传的锏法十分厉害,罗成家的枪法也是一绝,这样,秦琼就和罗成朝夕相处,处的很好。后来,秦琼母亲大寿,在山东济南,他的朋友可多了,又绿林人,还有官员。分在两个楼上,罗成和骏马柴绍也在绿林这一个楼上,毕竟柴绍和罗成和秦琼的关系很好。最后他们绿林人还有柴绍罗成,都磕头拜把兄弟,歃血为盟!从此就有了贾柳楼四十六兄弟。

  最*,回到家中翻开好久没有动过的书箱。正准备收拾一些旧的书籍时,不巧遗漏了一本书。整个黑色的风卖弄让我产生好奇,端起来一看原来是写着四个大白字《隋唐演义》。正好电视又在热播。

  我不由得高兴起来,如同久未谋面的朋友一样,也让我最喜爱的书了,让我更加品尝一番。这本书中的人物千姿百态,有神机妙算的徐茂公;侠肝义胆的罗成;英勇善战的裴元庆;奋不顾身的雄阔海;文武双全的秦叔宝;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秦王献池得尉迟》,讲的是秦王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让程咬金三次用计谋赚的他的粮草,第三次活抓他。他心里不服,李世民什么没说把他放走了,尉迟恭说:“如再被抓甘愿投降“。最后他又被抓,李世民亲自为他松绑,李世民的行为深深让他感动。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人物身上的特有精神而感动,当程咬金子在瓦岗寨占山为王时,有人预言他有十二年的天子命,因为他性情豪爽每个月过一次年,在一年内就把他的天子命用完了,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人,但他一心为自己的主子效力,他这种忠于职守的精神让我感动;雄阔海托住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逃离,让我从中体会到不能只顾自己安危,不顾他人的性命。瓦岗寨的兄弟们为了推翻当时腐败无能的朝廷而结义,他们为创造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招兵买马,与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的兄弟为天下百姓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我想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学*他们一个优点,这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同学们,有机会你们也去看一看《隋唐演义》这本小说吧。精彩不容错过,保证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最*,回到家中翻开好久没有动过的书箱。正准备收拾一些旧的书籍时,不巧遗漏了一本书。整个黑色的风卖弄让我产生好奇,端起来一看原来是写着四个大白字《隋唐演义》。正好电视又在热播。

  我不由得高兴起来,如同久未谋面的朋友一样,也让我最喜爱的书了,让我更加品尝一番。这本书中的人物千姿百态,有神机妙算的徐茂公;侠肝义胆的罗成;英勇善战的.裴元庆;奋不顾身的雄阔海;文武双全的秦叔宝;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秦王献池得尉迟》,讲的是秦王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让程咬金三次用计谋赚的他的粮草,第三次活抓他。他心里不服,李世民什么没说把他放走了,尉迟恭说:“如再被抓甘愿投降“。最后他又被抓,李世民亲自为他松绑,李世民的行为深深让他感动。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人物身上的特有精神而感动,当程咬金子在瓦岗寨占山为王时,有人预言他有十二年的天子命,因为他性情豪爽每个月过一次年,在一年内就把他的天子命用完了,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人,但他一心为自己的主子效力,他这种忠于职守的精神让我感动;雄阔海托住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逃离,让我从中体会到不能只顾自己安危,不顾他人的性命。瓦岗寨的兄弟们为了推翻当时腐败无能的朝廷而结义,他们为创造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招兵买马,与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的兄弟为天下百姓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我想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学*他们一个优点,这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同学们,有机会你们也去看一看《隋唐演义》这本小说吧。精彩不容错过,保证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我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看过了许许多多的书,《三国演义》、《明朝那些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五年级时买的《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主要讲述了隋代末期瓦岗寨英雄发动农民起义、推翻隋朝同志、辅助秦王李世民打下唐朝江山的传奇过程。隋炀帝在通俗小说中是有名的荒淫残暴的君主。他在位十九年,曾三次发动对高丽的战争,又每年调民工数百万营建东宫,开凿运河,修筑长城,苛捐、**,搞得民不聊生。当时有些人为了躲避兵役、劳役,竟自断手足www.unjs.com,称为“福手福足”。岁末农民大起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书中还塑造了许多英雄形象,如: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他们的精神都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让我最感动的还是书中的第二十二章:雄阔海捐躯千斤闸,主要讲的是杨林在扬州聚集十八路反王想让他们自相残杀。当罗成一举夺得状元魁时,忽听校场后三声炮响,火焰飞腾,大家得知这是杨林的奸计,赶紧骑上马,飞奔出去,可谁知,那千斤闸正在下降,,刚好走了一天一夜的雄阔海来到这,他见状,赶忙拖住千斤闸,让众人赶紧走,没人之后,他全身乏力,终于倒了下来,被压死了。

《隋唐演义》也部史诗不可不看,它讲述了许多感人故事,我推荐你们去看。

  寒假期间,我看了彩图版的《隋唐演义》这本历史故事书,隋唐,就是隋末唐初的故事,讲述了许多民间好汉齐聚瓦岗寨,同腐败的隋朝统治作斗争,最后辅佐秦王李世民建立唐朝的过程。

  书中多个英雄好汉的经典故事,秦琼卖马、程咬金劫官银,罗成大破长蛇阵,尉迟恭日抢三关,裴元庆疆场扬威等等,精彩无比,我看了多次,对他们充满崇拜和佩服。故事中的人物形象更是栩栩如生,这些人物既是传奇英雄,又是活生生的有着不同个性的人,有鲁莽而风趣善谑的程咬金、耿直淳厚而自视甚高的'单雄信、勇猛而少年气盛的裴元庆、礼贤下士励精图治的李世民等。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处在和*安定、团结发展的美好年代,我们青少年学生应该珍惜美好时光,发奋读书,好好学*,拓展思维,将来也能像故事中的英雄豪杰那样,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志,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建功立业。

  最*,我读了《隋唐演义》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历史人物,了解了一些历史故事。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实为一部佳作。

  《隋唐演义》这本书主要写了三个内容,一是写了隋炀帝的茺淫残暴,他杀害亲人,夺得皇位,在任十三年,国力疲惫,民不聊生;二是以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为线索,向我们展示了朝廷腐败的一面;三是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事迹,他们齐心协力,先是占山为王,后来跟着李世民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全部都成为了名臣勇将,流芳百世。

  我最喜欢各路英雄聚集在贾润甫家给秦母祝寿那一章节。这一章极为精妙,既写出了程咬金的粗犷豪爽脾气,又写出了秦琼的为人正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要兄弟们受苦的性格特点,真可谓舍已为人。

  我最厌恶的人是杨广,他谋取太子之位使用的手段让人鄙夷。刚开始他伪装自己以讨得隋文帝的欢心,后来他居然杀害了自己的哥哥和父亲来谋取皇位,让我侧面了解到他是多么奸诈,多么可恶,然而当他当上皇帝之后,又撕掉了所有以前虚伪的面孔,变得特别好色,特别奢侈,白日花天酒地,夜晚纸醉金迷,还让各地接连不断地送来美女和钱财,以供他享乐。杨广是一个只顾自己感受,不考虑人民疾苦的暴君。因此一定会招来灾祸,***家必然会衰弱、灭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学隋炀帝那样奢靡的生活,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很舒服了,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不能铺张浪费。

  《隋唐演义》这本收既增长了的知识,又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真是一部值得大家看的好书呀!


《战马》读书笔记汇总10篇(扩展10)

——钱学森传读书笔记汇总10篇

  读了《钱学森传》后,我知道了钱学森是中国的火箭专家、导弹专家、“航天之父”和“导弹之父”而且还是中国航天事业的拓荒者和奠基者,是“两弹一星”功勋奖攻获得者。

  在他心里,国为重,家为轻,科学最重,名利最轻。5年归国路,10年两弹成,开创祖国航天他是先行人。

  他刻苦求学名校,留学美国,36岁成为终身教授,5年被囚终归国。他克服各种困难,无怨无悔奠定祖国航天事业。

  回国后,钱学森马上投身到研制导弹中,那时的中国导弹事业是一片空白。在苏联研究人员,被调走后,研究陷入了困境,在钱学森的带领下,中国的第一颗导弹终于总装圆满成功。

  钱学森对我国航天事业的贡献世人皆知,钱学森的民族气节亦让人感动,在钱老无数的光环,*乎完人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他勤奋好学民,踏实严谨,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应该看到他为了祖国的无私奉献的精神,还要看他热爱艺术,趣味高雅的情操,这正是我们现代的年轻人的缺少和值得反思的。

  今天我们生活在和*年代,看到一个逐步壮大的中国,我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没有经历过去的苦难,相比钱学森,他身处那样恶劣的环境依然忠贞爱国,坚持奋斗,自强不息,我们以他为荣,以他为榜样,学*他的爱国精神和拼搏精神,勤勤肯肯工作,踏踏实实做人。

  这天我读了《钱学森》这一书,我被钱学森的爱国之心所深深打动了。

  钱学森1934年毕业,去了美国留学。他在美国享受着优厚的待遇有富裕的生活和优越的工作条件,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他说:我是中国人,我此刻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做准备,为的是回到祖国后能为人民多做点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了,钱学森又一次表达了他的思念祖国之情:祖国此刻是很穷,但需要我们大家祖国的儿女们共同去创造。钱学森不仅仅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当美国的高级将领不让他离开时,他的决心也一刻没有动摇,最后,钱学森回国了,他为我国运载火箭,导弹的研制和发射,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

  读完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分。钱学森那种至死不渝的爱国情怀着实令我感动。想想看,是祖国养育了我们,让我们生活在这完美的国度中。在那么落后的时代,作为一位大科学家,钱学森首先想到了祖国,我们也要好好学*,将来回报祖国!

  这两天我在家里读了钱学森传,钱学森那优秀的品质和远大的理想让我感受颇深。

  钱学森天姿聪颖,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他1935年便考取公费留学,前往美国,获得了硕士学位。最先我认为钱学森会凭借他的才华在美国吃香喝辣,但我心胸太窄,完全想错了。钱学森学而不厌,拜了冯·卡门为师。冯·卡门是大名鼎鼎的空气动力学教授,他是航天科学起步时的顶尖人物。钱学森拜这样有名气的人为师,我看见了他那远大理想,我想要在这样的大人物面前还能出风头,那么钱学森可真是才华横溢了。可是钱学森上大学时有许多东西没有学到,这给了他很多困难,但他勤能补拙,难题渐渐变得得心应手,钱学森的学*精神值得赞扬,他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令人敬佩不己。

  在钱学森未归国时,他己做出了奉献:用研究出的火箭导弹狠狠教训了***侵略者。钱学森提出要回去报效祖国时,美国军官竟把他关在牢里,让他继续为美国效力。我读到这儿时感到无比气愤,也十分惋惜钱学森暂时不能回国。聪明的他把自己想要回国的愿望写成信夹在书里悄悄地寄给***。这使我对他的爱国之心敬佩得五体投地。当知道钱学森成功回国,我真是“欣喜若狂”。钱学森回国后不仅报效了祖国为祖国制造了多种高科技的武器,还为国家下一代的青少年做宣传与帮助,积极支持国内下一代的学*。

  《钱学森传》这本书中钱学森的顽强努力的学*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使我铭记在心,有朝一日,我也要像钱学森那样成为一个对国家真正有用的人才。

  最*,我读了一篇文章《钱学森》,它令我感慨万分。

  刚刚36岁的钱学森在美国已经被聘为终身教授,参与机密的导弹研究工作。身处美国的钱学森时时刻刻都不忘记祖国。1949年10月1日,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钱学森很高兴。就在此时,钱学森决定:返回自己的祖国,用自己的专长改变中国人的命运。回国的工作一切已经准备好了,可是美国**阻扰了回国计划。突然,钱学森又被无理由拘捕,受着无休止的折磨,可钱学森就是不向美国**低头。最后,在正直人士们的强烈**下,终于,美国被迫释放了钱学森,钱学森终于回到了祖国。

  被聘为终身教授,权力、名誉、金钱都有了,这是多少年轻人的梦想。可是钱学森呢?却放弃了这一切,一定要返回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做出贡献。看看钱学森的回国计划,一波三折,受到折磨,但就是不向美国**低头。

  后来,钱学森获得了”两弹一星“的功勋,为祖国的导弹技术做出了巨大贡献。人们感谢钱学森对祖国的巨大贡献,但更赞扬他的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读了《钱学森传》后,我知道了钱学森是中国的火箭专家、导弹专家、“航天之父”和“导弹之父”而且还是中国航天事业的拓荒者和奠基者,是“两弹一星”功勋奖攻获得者。

  在他心里,国为重,家为轻,科学最重,名利最轻。5年归国路,10年两弹成,开创祖国航天他是先行人。

  他刻苦求学名校,留学美国,36岁成为终身教授,5年被囚终归国。他克服各种困难,无怨无悔奠定祖国航天事业。

  回国后,钱学森马上投身到研制导弹中,那时的中国导弹事业是一片空白。在苏联研究人员,被调走后,研究陷入了困境,在钱学森的带领下,中国的第一颗导弹终于总装圆满成功。

  钱学森对我国航天事业的贡献世人皆知,钱学森的民族气节亦让人感动,在钱老无数的光环,*乎完人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他勤奋好学民,踏实严谨,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应该看到他为了祖国的无私奉献的精神,还要看他热爱艺术,趣味高雅的情操,这正是我们现代的年轻人的缺少和值得反思的。

  今天我们生活在和*年代,看到一个逐步壮大的中国,我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没有经历过去的苦难,相比钱学森,他身处那样恶劣的环境依然忠贞爱国,坚持奋斗,自强不息,我们以他为荣,以他为榜样,学*他的爱国精神和拼搏精神,勤勤肯肯工作,踏踏实实做人。

  在中国有许许多多的科学家,最*我读到的这位科学家就是我们的“导弹之父”——钱学森。他发明的原子弹让中国的科技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他不仅仅是一位科学家,更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钱学森从小就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在学校,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是一个“小问号”,天天都有问不完的问题。在家里,他总喜欢待在父亲的书房里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像海绵吸水一般不停地汲取着书中的知识,有历史的、文学的、科学的。他还有丰富的观察力和动手能力,在学校的飞镖比赛中,他用自己研制的飞镖获得了第一名。

  后来,因为他拥有丰富的学识,美国人不想放弃这样的人才,便不想让他回国,于是提出了优越的留美条件,但是钱学森毅然决然要回到祖国的怀抱,为国家作贡献。回国后,他一心钻研导弹事业,在钱学森的帮助下,中国研究出第一颗仿制导弹、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和第一颗洲际导弹,并且发射成功。钱学森因此获得了“终身成就最高荣誉奖”!他为祖国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对于科学而言,学*也是一样,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有用心去学*,才能获得成功。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自己爱学*的*惯,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春节期间,利用闲暇时间,我读了《*凡早就的伟大——钱学森传》。在这个网络风行的时代,能够坐下来读一本好书、品一杯铭茶,似乎早已是一种美好的回忆。《钱学森传》让我重温了久违的惬意时光。

  这是一本写钱学森生*的人物传记。全书文字优美,脉络清晰,以顺叙的方法介绍了钱老先生的一生。钱老先生的不凡事迹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每次一翻开书就不舍得放手,在不知不觉中,时间匆匆滑过。

  全书从介绍钱先生的家族背景及他的父亲钱钧夫和母亲章兰娟开始,讲述了钱父的博学与广交,钱母的聪颖与善良,更讲述了钱学森的父母对幼子的一份良苦用心。父亲讲述的鲲鹏的故事让钱学森从小就志存高远,母亲在知识上的言传、在德操上的身教让钱学森享用一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文章继而介绍了钱先生从小学到大学的种种轶事,从小飞镖的游戏到上海交大的尖子生让我们看到了“英雄出少年”的钱学森。少年时代的钱学森已经显示出不凡的天资。如果说钱学森少年时代的成功取决于他的天资聪颖,那么他留学期间的经历恰恰告诉我们“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学*,即便节假日也不中断。这份坚持说明了先天的资质虽然很重要,但是没有超乎常人的努力和踏实的作风也不会有最终骄人的成就。也许正是他超乎常人的天分和勤奋,才使得他作为一名学生就有足够的底气去挑战学术权威、28岁完成卡门-钱公式、36岁成为麻省理工终身教授、回国后,创建力学研究所、成功打造了“两弹一星”。这些成功应该就是对他过人的智慧和勤奋学*、踏实工作的回报。

  钱老对我国航天事业的贡献世人皆知,钱老的民族气节亦让人感动。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想说的是:在钱老无数的光环、*乎完人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他勤奋好学、踏实严谨、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应该看到他为了祖国的兴盛无私奉献的精神,还要看到他热爱艺术、趣味高雅的情操。这也许正是我们现代的年轻人所缺少和值得反思的。

  今后,我一定会重读此书,他的一生就是一本励志书,让人回味的太多,每次翻开应该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落笔之际,已是深夜,抬头仰望夜空,星星寥寥……

  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

  ——题记

  今天,我读了《钱学森传》这本书。这本书讲述钱学森作为一名中国人时刻想着报效祖国的故事让我深受感染。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文中钱学森学业有成,却时刻想着报效祖国,冲破层层阻碍,终于实现愿望的感人事迹,让我永远记住——“我是中国人!”

  新中国那时刚刚成立,战事不断,积贫积弱,经济落后,内外交困。为求发展也曾走出一批留学生。可他们大都留恋国外的优越生活,不肯回来。钱学森由于学*优秀,受到美国方面的重用,并有着极好的待遇,可他还是不顾劝阻,回到了我们祖国,他为什么要回来呀?因为他是中国人,他爱自己的.祖国,为了祖国的富强昌盛,所以他义无返顾的回到祖**亲的怀抱。这时刻提醒我“我是中国人!”

  正是有了钱学森这样的人,才有了我们今天航天事业的迅速发展,正是有了像钱学森这样有一腔爱国热情的中华儿女,我们的国家才有进步。这是每个炎黄子孙都应该学*的好榜样!黑眼睛,黄皮肤告诉人们——“我们是中国人!”

  当我读到钱学森受了监视、软禁时,不禁感到了悲伤,感受到了钱学森在异国他乡遇到困难时的无助。可是,当我读到钱学森说:“祖国现在很穷,需要我们——中华儿女去创造。我是中国人,我们应该回去!”时,人仿佛看到了他坚定刚毅的眼神,听到了他铿锵有力的声音!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是中国人!”

  “我是中国人!”我也要像钱学森一样为了祖国的发展而努力,好好学*,掌握知识,时刻心怀报国之志。要学*他百折不回的精神,永示言败!

  读了这本《钱学森》,我觉得钱学森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在美国留学时,别人都嘲笑他,嘲笑中国。但是他没有服输,他努力学*,最后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让那些人哑口无言。

  在回国的路上他被美国关进了监狱、移民局抄了他的家,整天没完没了的折磨他,可是他仍然没有服输,没有向美国低头,想尽办法让中国知道他现在的情况。最终,1955年10月,经过*****在与美国外交谈判上的不断努力——甚至包括了不惜释放11名在朝鲜战争中俘获的美军美国飞行员作为交换,1955年8月4日,钱学森收到了美国移民局允许他回国的通知。1955年9月17日,钱学森回国愿望终于得以实现了,这一天钱学森携带妻子蒋英和一双幼小的儿女,登上了“克利夫兰***”轮船,踏上返回祖国的旅途。

  回到了祖国,再制造原子弹的时候,那是没有计算机,怎麽办?钱学森他们也没有向困难服输,他们用算盘一个一个的算。最后,中国的原子弹、卫星也造出来了。

  他的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

  假期,我阅读了中华先锋人物故事汇丛书《钱学森》,认识了一位特别的英雄——伟大的科学家钱学森。提起钱学森,我首先想到他是“两弹一星”的元勋,是火箭专家。而这本书让我了解了钱学森先生光荣的一生。

  这本书从钱学森出生时开始讲起,主要记录了他如何成为一名博学多才的科学家、如何竭尽全力的回归祖国、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完成“两弹一星”的惊世壮举等。

  钱学森能够成为世界知名的科学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善于观察、分析,拥有严谨缜密的思维和丰富的想象力。而这些能力和*惯都是他从小养成的。书中介绍,他从小就喜欢仰望星空,三岁时就会背上百首诗词和数学心算;读书时不仅语数英成绩拔尖,而且爱好文学、诗词、绘画、交响乐。他的学*效率怎么这么高呢?原来,他学*时不是死记硬背,而是重在理解,才能快速地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他把诗词化为风景,触景生情,爱提问和多动脑思考,而且经常泡图书馆。看着书中小时候便勤奋好学的钱学森,再对比一下我自己,我只报读了一个课外兴趣班而已,就嫌学得多,觉得没时间学*,没有持之以恒学*,真是惭愧。钱学森先生这些宝贵的学*方法,值得我们好好学*。

  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得到两个“百分”的事迹。他在上海交大上学时,经常考一百分。在一次重要的考试中,老师宣布又是钱学森获得了一百分,可钱学森发现他有个笔误,把一个公式“Ns”写成了“N”,他勇敢地和老师指出了这个笔误,试卷从100分更正成96分。老师赞许地说:“你这种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是做学问和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前提!从这点上,你在我心中仍然是满分!”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象,如果是我,我会勇敢主动地站出来更正,从而和一百分失之交臂吗?

  书中还让我深受感动的是钱学森那强烈的爱国情怀。爱国,是他一生不变的主旋律。他出生于刚推翻封建社会的阴历辛亥年,成长于山河破碎的岁月。他年少时,最喜欢背诵的就是《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观念从小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他在出国求学时,就抱着“航空救国”的志向和准备。在祖国需要时,毫不犹豫放弃处于巅峰的科学研究事业和美国**提供的优厚待遇,坚决要返回自己的祖国。即使是面对美国**长达五年的无理拘留和人身恐吓,他不忘初心,不屈不挠要回到祖国、报效祖国。这是多么崇高的爱国情怀啊!

  通过阅读此书,我感受到科学家炽热的爱国情怀、一丝不苟的求学态度,了解了科学家坚持不懈的科研精神和卓越贡献。向科学家致敬!

  我读完《钱学森》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闭上眼睛,钱学森那光辉的形象挥之不去。为啦中国更快的发展,他放弃在美国的洋楼,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设备,从而使中国尽快的追上其他国家。

  当我读到“当时,钱学森享受着优厚的待遇……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这句话时,我感受带很惭愧,钱学森抵制住美国的各种诱惑,回祖国效劳,我也是十分爱过的,我虽然谈不上位祖国效劳,但也可以从小事做起,爱唱**……

  当我读到“留学生中有人权到……走向光明。”时,我感受到钱学森不觉得中国差,不怕苦,不怕累,而我呢,虽然不用做这种抉择,但却连最起码的考验都经受不住,还谈什么大事?

  我从“此刻……建设祖国"这句话时我感受到钱学森心里时时刻刻都有祖国,把祖国放在心上。我也时时刻刻都把班级放在心上。有一次,有个同学出于好奇,偷了班级里的东西,被我发现了,他想我放他一马,但我拒绝啦,他要回啦班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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