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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菁选

日期:2023-02-23 00:00:00

《故乡》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书笔记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书笔记2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书笔记3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书笔记4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6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7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书笔记8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9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10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11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12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故乡》读书笔记13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书笔记14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15

  夏末秋初,最是让人思念的季节,这个季节容易让人变得伤感,但是伤感却不是伤心。伤感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人生态度,而伤心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暂时的痛苦。因为感情细腻,因为明白了生活的心酸,所以我们变得伤感,变得忧伤,但是伤感并不是悲观消极,相反它会让我们更热爱生活,更热爱这个忧伤而美丽的世界。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

  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

  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张子健不愿意*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

  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生活的人是悲伤的人,因为他们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生命的可贵,懂得每天买菜做饭的*淡才是真实。因为明白痛苦,因而他们懂得快乐;因为明白艰辛,所以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明白可贵,所以他们懂得珍爱。

  王国维的读书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我们学会把感恩幻化成蝶,我们就达到了这最后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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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1)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书笔记 1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读书笔记 2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书笔记 3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4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 5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故乡》读书笔记 6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 7

  长江口外,黄海之滨,有一个绿色的美丽的海岛。那就是我的故乡。

  二十几年在北国的大城市里工作,我常常想念我远在南方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

  那密如蛛网的、纵横交错的清清亮亮的小河;

  那灿若彩星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芬芳的野花;

  那望去像铺撒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

  那朗朗秋空下熠熠耀目的、洁白如云的棉花……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线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音乐,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按在小船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啰!开船啰!”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里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裹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塞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对于故乡的芦苇,又逐渐加了一层钦佩以至崇敬——它几乎无所不在。凡有人烟之处,就有它蓬勃的生命。

  它不喜欢单个儿独处,而是集丛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根根相连,叶叶相依,互为提携,相亲相爱,结成一个绿色的集体,因此再猛再烈的风也刮不倒它。

  它所求甚少。它从不占良田,不需要给它特别施什么肥,即使在十分贫瘠的土地上,它也能挺干抽叶,顽强地生长。

  对故乡农民来说,它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苇帘子。用芦芭盖的房子,冬暖夏凉。把芦苇杆锯成一截截后,可以做织布用的纡子轴、笔套,抽烟的又可以做烟嘴,它还是造纸的好原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发着特有的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脆又甜,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芦花可以做枕芯,贫苦人用它做芦花鞋,既保温又御寒。芦苇还可以当柴烧,芦灰又可做肥料……

  故乡的芦苇真是一种极其普通但具有极大用途的植物。

《故乡》读书笔记 8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9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10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 11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书笔记 12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13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14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故乡》读书笔记 15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2)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书笔记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书笔记 1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2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 3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凡的***!

  人们的生活水*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故乡》读书笔记 4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5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读书笔记 6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 7

  长江口外,黄海之滨,有一个绿色的美丽的海岛。那就是我的故乡。

  二十几年在北国的大城市里工作,我常常想念我远在南方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

  那密如蛛网的、纵横交错的清清亮亮的小河;

  那灿若彩星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芬芳的野花;

  那望去像铺撒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

  那朗朗秋空下熠熠耀目的、洁白如云的棉花……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线飘拂着,给乡村*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的狭长的叶子。

  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音乐,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按在小船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啰!开船啰!”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里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裹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塞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对于故乡的芦苇,又逐渐加了一层钦佩以至崇敬——它几乎无所不在。凡有人烟之处,就有它蓬勃的生命。

  它不喜欢单个儿独处,而是集丛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根根相连,叶叶相依,互为提携,相亲相爱,结成一个绿色的集体,因此再猛再烈的风也刮不倒它。

  它所求甚少。它从不占良田,不需要给它特别施什么肥,即使在十分贫瘠的土地上,它也能挺干抽叶,顽强地生长。

  对故乡农民来说,它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苇帘子。用芦芭盖的房子,冬暖夏凉。把芦苇杆锯成一截截后,可以做织布用的纡子轴、笔套,抽烟的又可以做烟嘴,它还是造纸的好原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发着特有的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脆又甜,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芦花可以做枕芯,贫苦人用它做芦花鞋,既保温又御寒。芦苇还可以当柴烧,芦灰又可做肥料……

  故乡的芦苇真是一种极其普通但具有极大用途的植物。

《故乡》读书笔记 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故乡》读书笔记 9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读书笔记 10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我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那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比较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齐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期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书笔记 11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 1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读书笔记 13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书笔记 1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书笔记 15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3)

——《故乡》读书笔记 菁选

《故乡》读书笔记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书笔记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书笔记 1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读书笔记 2

  故乡,在我脑海里,故乡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青山、碧水,还有被清晨的露水沾湿的泥路,故乡载满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心生感慨,在鲁迅先生笔下的故乡,也是青山、碧水、蓝天。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叙述了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三个时的所见所闻,以及所经历的事,他写到了杨二嫂的犀利;再见到闰土时,回忆中的童年玩伴与自己隔了一层厚障壁,可想想,他们又何尝不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所感染?这篇文章让人从另一个角度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世俗与封建。

  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不同,我的故乡是美丽的',美得就像古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所描述的桃花源,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虽然现在的变化很快,但依然存在着我孩提时的那股味道,*地上的那些追逐打闹,树上的攀爬,那些玩伴依然清晰,只是心境不再幼稚。

  故乡有着我无穷无尽的回忆,我对故乡的那份情也是无法用言语去描述的,毕竟那片土地养育了我多年。每年的春节,我都会回乡几天,与母亲、兄弟姐妹团聚一番,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几口不用过滤却带着些清甜的水,把一年中工作的紧张心情和烦恼都抛到脑后,尽情享受故乡这片土地带给我的愉悦。

《故乡》读书笔记 3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读书笔记 4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故乡》读书笔记 5

  几年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划定的圈子内,抱着“非名著不读“的信念,沉浸在大师名著的围城里不肯跨出一步。偶尔受老同学白玉稳之邀,和他闲聊蓝田文学圈,他给我提到在这儿有散文写得好的比如曹林燕老师,新诗写得好的有朱娟老师,古诗词赋有张效东老师、谭长征老师、贾毅老师、王福安老师等,小说写得好的有孙老师、祝老师、卞老师等,引发了我对蓝田文学圈的好奇与关注。后来在蓝田文学群聚会时看到曹林燕老师表演瑜伽,听别的文友说她的国画也画得很好,原来也是个多才多艺的才女。由此开始关注她的作品。每每看到她文章的题目,总是浸润着一脉书香,一缕诗意,比如《有露沾衣》《慢时光》《触摸一段温暖的时光》和《负暄》等,仿佛从《诗经》里款款走出,从陶渊明的诗里迤逦而出,从风景旖旎的杏花春雨江南温婉走过,单从标题一看,就足以让人沉醉。进而读她的文章,诗一样地富于张力和表现力的语言,让人总觉得这是用写诗的笔法写成的散文。

  今天拿着曹老师的新作《从故乡出发》看到孔明老师的序言里提到乡心如莲,我觉得这个比方非常恰切。曹老师的文章里那淡淡的乡愁,对故乡的人情风物,变换的景物,蜕变的民俗民风,如渐行渐远的背影,牵出长长的怀念和怅惘。乡心如莲,洗净铅华,一尘不染,清雅脱俗。

  以往我在读周作人的《乌篷船》、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沈从文的《边城》《长河》萧红的《呼兰河传》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等文章时有过这样的感受,读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雪国》《伊豆舞女》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从她的文章里似乎能感受到这些大师名家的影子,但仔细推敲,她是饱读名家的作品,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独具面目,似又不全似,自成一格。这也正应了前人说的“似我者生,是我者死。

  有人说周作人的文章是西方工业文明碾压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时唱起的一首挽歌。确实如此。而今阅读曹老师的文章,书里的老屋、老井、村路、老牛和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都渐渐变成日渐模糊的回忆,蜷缩进满是乡愁的文字里,这是现时代社会转型时期,古朴恬静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逐渐被势头强劲的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碾压,古老的农耕文明正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给农村留下一个空壳子,或者只有老弱病残悠守着苟延残喘的老家。以往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原来穿行在林子与瓦屋里的燕子现在再也找不见自己旧日温馨的老巢,欢快的呢喃与鸣唱会变成怎样的情调呢?是庆幸原来四面透风的柴房茅檐变成了坚固的水泥楼阁,还是留恋往日那种椽檩纵横叠架的老屋茅檐更适合自己筑巢垒窝呢?

  现代人都耳朵塞进了蓝牙耳机,听着DJ音乐,谁还会去耐烦倾听燕语呢喃呢?其中的欢饮与失落,纠结与怅然如同水墨在现实的熟宣上晕染开来。伴着对故人故事亲切的回忆,宛如曾经唱过的台湾校园歌曲《乡间的小路》《垄上行》《踏着夕阳归去》,扛着锄头,或牵着黄牛,从乡间纵横的小路回到炊烟升起的老屋。那熟稔的画面是几代人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她的文章是对过去农耕文明的追祭,更是对未来美好新农村生活的期待与呼吁。

  曹老师的`这部书里有一组关于读书的篇什,给人的感觉是冬日晴明的暖阳下,沏一杯热茶,在窗前书案边或在阳台上茶几前,惬意地躺坐圈椅里捧一卷书,细心地品读。那读书的姿态应该是世上最美的姿态。行文中让人看到兰心蕙质阳光知性的女子对书的独特感悟,文字从容优雅,诗意温婉,字里行间仿佛让人看到一个优雅高傲的灵魂的高蹈于喧嚣的红尘之上。无需搔首弄姿顾影自怜,也同样无需字斟句酌,精雕细刻,但以她的深厚积淀和博学修养,提起笔来,温婉优雅的文字从笔端自然流淌出来,仿佛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没有明显雕琢的痕迹。但是你读起来有温度有深度有格调有情怀有境界有个性有魅力,让人如品好茶,也如品味美食,尤其是在浮躁之风甚嚣尘上之际,更是治愈现代人浮躁病的一剂良药。过瘾之余,品之再三,受益匪浅。材料的选取如同诗歌意象的选择,很精心也颇见匠心,情感的倾吐有节制,语言表达质感有特色,诗意氤氲,让人想起古人说的:“涵泳工夫韵最长。”

  总之这是一部很难得的散文集,放在我的书架上,与诸位大师名作比肩而立,毫无违和感,一样的大气,投射出别具一格的魅力。读她的散文,你会随着她的笔触,从她的故乡洋峪川出发,带着亲情与美好的回忆,带着诗情画意的乡愁,用精美细致的描绘,把窄峪川、洋峪川、汤峪水镇等蓝田人的故乡呈现在世人面前,也让漂泊在外的游子看到故乡的变化,回到生养自己的故乡,把她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或许是作者,也是所有爱故乡的蓝田人的共同心声和夙愿。

《故乡》读书笔记 6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 7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书笔记 8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读书笔记 9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故乡》读书笔记 10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11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故乡》读书笔记 12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书笔记 13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

  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

  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倾诉…,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

  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 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 《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

  “(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张大千)。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

  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读书笔记 14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书笔记 15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4)

——优秀读书笔记菁选

优秀读书笔记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笔记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第二次看《傅雷家书》,不但使自己浮躁的情绪有所*静,也燃起了对生活的新的动力。傅雷作为翻译家,学术上的成就自不必说,他在音乐、诗、画方面的造诣也颇深。最令我佩服的则是他开阔的胸襟、广阔的视角及个人的品格和修养。读他写给儿子的信有一种静水深流的感觉,深沉隽永。而他对儿子的关心可谓事无巨细,这种关心更多的是体现在精神层面上的。

  其实我自己也是个比较注重精神生活的人,与朋友交也喜欢思想上的交流甚于与朋友共事。只可惜知音难求,在人际关系中总觉得有种如履薄冰,曲高和寡的感觉。幸而书给了我很多精神上的.引领和安慰,能让我在没人陪伴的日子里丰富而充盈。

  想想处于这个年龄段的自己真的是有很强的塑造性,思想、情感、认识上时常发生着多么大的变化啊!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师徒四人要去西天取经的路上,经历了九九八11种的困难,他们为了取到真经,挑战了八11种的困难,还受了许多伤呢……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 意志坚强,慈悲善良。 是1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傅雷这个名字记得起初只在基本外国小说封面上看到过,是一个翻译家。而真正开始对他有印象有所了解,是在前年的暑假,那时在学校的带领下和班上同学在东莞的.一个工厂打工,在极为苛刻的情况下,我竟然用生病等招数请了半天假来到书店买书,而一本《傅雷家书》让我开始了对傅雷的认识。

  不过那个时候没时间仔细阅读,而在这陆续的时间里,或许由于心智尚未达到自己想象的境界很难真正静下来阅读,知道耽搁到现在,在暑假的最后半个月里我从广东回到家里,很久没有这样在家悠闲地度过将*半个月的悠闲暑假了,也正是这样的机会让我有时间并静下心来好好地看看它了,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够用交流来形容我们之间的对话,若能如此,想必我的人生一定会是能够无悔的了吧。

  今天,我读完了曹文轩的《根鸟》,深笔记触。

  根鸟走入了茫茫沙漠之中,骆驼队为他的寻找增添了一丝生机。可是骆驼队里没有一个人相信根鸟,一位老者对他说:“别管其他人说什么,只要走你自己的路就行了。”正是老人的鼓励,使他增添了勇气,继续向前走。

  是啊,生活中的我们不也如此吗?每次自己定的目标低或高时,自己说的话坚定或犹豫时,别人总喜欢来评价你,在你听后,自己的信念也便就动摇了,之后全然否定自己的想法。我们就应该要在别人的谈论与评价中学会坚定自己,肯定自己。

  一次体育竞赛中,她报名参加了自己不擅长的`长跑,别人都说她跑不好,她不行。她最终坚持不住,还是选择了放弃。

  别人的评价是好还是坏,我们不用在意,要用行动去说服别人,要在他们的闲言碎语中坚定自己的目标与理想。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一、卢米:

  主人公简介:

  即亨利·米根,本书的主人公。他是英国伦敦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出生刚六个月时,被心胸叵测的叔叔偷走,扔到法国巴黎的街头。他起初被一户贫苦农家收养,厥后跟随一位江湖艺人流浪卖艺,历经生活的苦难,遍尝人间的辛酸。最后,终于回归故里,与失散一三年的生母和弟弟团聚,过上幸福完满的生活。 寒假期间,我和怙恃一起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时而悲凉,时而欢乐,时而动人,时而激动,令我耐人寻味。

  一、卢米: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贵族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产业,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雷米跟随维泰利斯浪迹天涯,有过无数的痛楚经历。然而,不论情况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心,凭着坚强的意志,克 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而且戳穿了叔父的阴谋,返回大庄园的古堡里, 过上了全家欢聚的好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和爸爸妈妈的心都被深深的震撼了。我以为一位同我相仿年龄的孩子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风吹浪打,他始终没有倒下,面向扑来的困难,勇敢的克服,这让我很佩服。我想说:“雷米你真棒啊!在费力的生活下也能生活下去,还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怙恃.真让我佩服啊!”苦儿流浪记读书笔记

  二、皮大斯老公公:

  卢米的恩师,一位正直仁慈、多才多艺的江湖艺人。他从卢米养父手中租来卢米,带着卢米和他的小戏班到天下各地上演,靠上演卖艺为生。他教卢米识字读书、学*音乐;他还教导卢米培养坚固意志,面临干瘪怎样坚强生活,想把卢米造就成为一个意志刚强、不畏困难的人物。

  卢米情同伯仲的摰友。他富有上演才气和音乐天赋。少年时期在戏班上演卖艺,经常遭到师傅的荼毒,后被赶出戏班,与米卢结为知己摰友,一起流浪上演。厥后,在米卢母亲的资助下,他专攻音乐,成为著名的音乐家。

  这篇文章是邓启耀叔叔写的,写了老人与海鸥之间的情谊,这篇课文让我深受启发。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老人整天给海鸥送食,数十年如一日。老人不但给海鸥起了名,还把它们当做了亲人,老人死后,海鸥们喂海鸥送行。

  从老人整天喂海鸥,我知道了老人很爱海鸥,因为老人喂海鸥一两天可以,可足足喂了十几年,自己省吃俭用,把剩余的钱给海鸥买食物了。

  老人给海鸥起了名字,这可见老人把它们当做了自己的儿女,儿女和父母亲是最亲的'一家人了,可见老人是多么的爱海鸥。

  海鸥来为老人送行,我知道了海鸥很舍不得离开老人,因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送老人。

  从这篇课文中我懂得:人与动物之间不仅可以做朋友,还可以当做自己的亲人。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培根写的《谈读书籍》,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籍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籍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籍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籍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籍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籍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籍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籍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籍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籍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籍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籍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籍,读好书籍。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

  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550字《西游记》读书笔记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红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蒙娜丽莎是一幅世界名画,她诞生于达芬奇的笔下,今天我们就学会了有关于蒙娜丽莎的课文。

  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看见蒙娜丽莎的感受够,蒙娜丽莎的眼神是那样柔和与明亮,嘴唇看来不像是涂抹的色彩,而是真的血肉。仔细看她的颈项,你会怀疑血液真的在里面流动。

  我仔细地观察插图,蒙娜丽莎仿佛要跟我说话。我仔细观察她的微笑,可她的微笑却难以让人捉摸,有时我看着有些喜悦,有时看着能让人觉得十分亲切,还有时让人觉得略含悲伤,她真是有七分微笑,三分迷离。

  我再看看她的.手臂,那一双放在腿上的手,带来了十分强烈的立体感,如果你仔细盯着这双手,你会觉得她在动。

  达芬奇真是一个绘画的天才,他把人都画活了,感觉蒙娜丽莎随时可能从画中出来,难怪蒙娜丽莎是幅画可作者却说和她相约,我真佩服达芬奇,他的画技是在太高超了。

  上一星期我读了《小布头奇遇记》。小布头是老师捏出来的一个布娃娃,他和苹苹是好朋友。吃晚饭的`时候,小布头淘气的从酱油瓶上跳到苹苹的苹苹的饭碗里,弄得饭粒撒了许多,苹苹生气了,小布头就跑了,开始了他的奇遇。他遇见了小电动机,小芦花,大铁勺,鼠老五和她的弟兄们,最后小布头被带到老鼠洞里。郭伯伯吧小布头救出来了。小布头又碰到田阿姨,大娃和二娃,小金球和黄珠,小布猴和小黑熊。最后大娃把小布头带给了苹苹。苹苹和小布头见面后非常高兴。

  读了这本书后,我要像小布头学*,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做一个喜欢交朋友的孩子。

  短篇小说的魅力无限啊,经过几天停停看看读读,《十二个明天》就读完啦,整体还是不错。

  我的感觉是踏实,里面选的章节都是与当前主流的前沿科技接轨的,接地气,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立足于当下比较热门的科技,展开思考,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展现未来的科技发展趋势。

  现在回想里面的章节,结合这段时间的'涉猎,其中有一个还是挺新鲜的,对我而言。

  昨天正好在刷微博,看到一个比较给力的科幻短片,主题是科幻与环保,真的挺不错。由此想到不久之前看到的一则新闻报道“一只腐化的海鸟身躯里全是人类丢弃的垃圾”“一只海龟被一根塑料刺穿鼻子,好像就是塑料,反正也是人类丢弃的垃圾”等等,触目惊心。正好读到《机器生物》(ChineLife)章节,里面人类为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区域环境创造的机器生物失去控制后野蛮发展,由此分化为两个团体,战争由此拉开。属于暗礁控制的团体开始和人类接触,并不是我们现在的人类。在一个雇佣小分队的协助下,代表团向暗礁核心出发,结果小分队基本全员牺牲,只有主人公骑着暗礁派出的生物返回工厂(家),最后主人公毅然做出选择,毁了机器生物,人类的自由意志不可剥夺。

  暗礁大概就是高级的人工智能,具有自主的思想。他的机构和阿西莫夫《银河科幻系列》中的盖娅相似,个体即整体,很有哲学的思想。

  里面有的章节读了两遍,好东西要慢慢回味,同时我也在思考自己阅读的方式方法,提高自己阅读的质量,化在实际生活中,左右逢源。

  最*读了《傲慢与偏见》,颇笔记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时间简史》是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著作,全书共十二章,讲的全都是关于宇宙本性的最前沿知识,包括: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在该书里,霍金探究了已有宇宙理论中存在的未解决的冲突,并指出了把量子力学、热动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统一起来存在的问题,该书的定位是让那些对宇宙学有兴趣的普通读者了解他的理论和其中的数学原理。

  该书自1988年首版以来,已被翻译成40种文字,累计销售量达2500万册,成为一本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摘抄于360百科)

  记得我手上的这本《时间简史》还是读大学的时候购买的,那会一心想读点高大上的书,想让自己与众不同一点,于是买了这本《时间简史》。书刚到手的时候,我满心欢喜,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了起来,然而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空间和时间》,就实在看不下去了,里面的关于各种物理理论,什么半人马座α,光脉冲等包括里面的配图枯涩难懂。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本书在书架上一趟就是好几年,直到20xx年3月14日打开微信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去世,很多朋友晒出《时间简史》,以此缅怀这位伟大的物理学家。于是我也不甘落后的从书架上找出这边书,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坐在书桌前看了起来。

  再次翻开这本书时,内心*和了许多,少了些浮躁,虽然里面的物理理论还是看不懂,但最终还是坚持把这边书看完了,从中也有些许的收获,脑洞也打开了不少。下面我将说说自己本人认为书里面有意思的地方,可能有些地方理解错误,不需要计较,只凭个人的兴趣。

  第一个有趣的脑洞:关于宇宙的一些猜想

  1、宇宙起源于大爆炸,这个脑洞相信很多人都听过,也普遍都这么认为,意思就是我们现在生活的浩瀚的宇宙,其实最开始是一个密度无限大的奇点(就把它想象成一个很小很小的,但又很重的小球),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一天这个奇点就发生了爆炸,然后不断的膨胀,爆炸的碎片向四周散开,经过长时间的演变,就变成了我们生活的地球,以及行星。

  2、我们生活的宇宙就像一个斑点气球,气球上的斑点就相当于各个行星,其中有一个是我们的地球。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生活在气球的一个斑点上,随着气球越吹越大,气球上其他斑点是不是就会向不同的方向远离我们所生活的斑点,从而可以知道气球在膨胀。同理:地球其实是宇宙上的一个斑点,上帝(也有可能不是上帝)把宇宙越吹越大的时候,其他行星就会离我们远去,从而我们观察到宇宙在膨胀。

  3、宇宙其实不止一个,第一,我们生活的宇宙和其他宇宙就像地球和行星的关系,相互吸引,相互旋转。第二,宇宙像俄罗斯套娃一样,大宇宙套着中宇宙,中宇宙中还有小宇宙。第三,我们生活的宇宙其实有很多维度的,只不过我们人类只能感知到四个维度:三维空间和时间。剩下可能还有十维,十一维,甚至更高维度,我们无法感知到。并且这些维度是可以展开或者折叠的,就像我们*常使用的纸一样,可以任意折叠。

  第二个有趣的脑洞:关于时间的猜想

  “大江东去浪淘尽,奔流到海不复还”,在我们的观念里,时间就像大江一样一路向东流向大海,从来都不会倒流。然而在《时间简史》里就说到了一个猜想——时间可能是一个闭环,把我们包裹在里面。只不过这个圆环非常大,而我们生命体从生到死,只是走完这个圆环很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一段。所以在我们看来时间是不可逆的,像一条直线无穷无尽。

  2、现在穿越剧非常火爆,动不动就穿越回古代当个格格,王爷,王妃什么的,看的人好生羡慕,只苦于找不到穿越的方法。其实在《时间简史》里就有时空穿梭的方法,不过不是电视剧里写的:摸电门,出车祸,还有脑袋撞一下这么简单,而是要找到一个叫虫洞的东西,而且说了虫洞可能就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看不到,说不定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的某一天就能实现穿越。

  当然,有可能未来人已经穿越回来了,只是我们不知道。因为穿越就像玩游戏一样,有他严格的规则——不可能改变历史。仔细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是历史的产物,想象一下,如果未来某个人穿越回来,改变了历史轨迹,那么未来的事情都会改变,换句话说未来的他就会消失,那由未来穿越回来的这个他也会消失,那么等于没有穿越,历史也就不可能改变。

  第三个有趣的脑洞:瞬间转移

  喜欢看科幻片的'朋友都应该看过这样的场景,在电影中一个人只要借助一个小仪器,比如手环,手机或者按一个按钮就可以实现瞬间转移,从一个城市去到另一个城市,大家一定非常羡慕,多么希望自己也能瞬间转移,想去哪就去哪。在《时间简史》里也说到这个场景,不过没有电影里面那么炫酷,看起来还有点恐惧。

  其实宇宙万物都是有很小的粒子组成的,比如:分子,原子,中子,质子,电子,夸克等甚至更小的粒子,在《时间简史》里说的瞬间转移正是基于这个理论,比如说你在北京想要通过瞬间转移的方式去伦敦,那么需要在北京对你身上的粒子组成,排列等进行扫描分析。然后把分析的数据同步传输到伦敦,在伦敦的电脑就可以根据这些数据用粒子拼凑一个一模一样的你,而在北京的你会被打散变成粒子。换句话说理论上瞬间转移其实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复制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你,这个复制品拥有你的一切,包括基因,思维,记忆等等,而你的本体被摧毁了。

  我一边看书一边就在想,这种瞬间转移过去的我还是我自己吗?万一电脑程序出现错误,我不就会彻底消失了吗?还有在摧毁本体的时候会不会疼?

  好了,《时间简史》就分享到这来,其实里面还有很多脑洞,比如关于黑洞,宇宙为什么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还有些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了。有兴趣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展开自己的脑洞翱翔于宇宙。

  今天我终于把长袜子皮皮看完了,它是由瑞典的女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奶奶写的,由英格丽德万——尼曼画的

  如果没有林格伦奶奶写出这么生动有趣的文字,我们就不会想到皮皮有多么可爱。天真;如果没有尼曼奶奶画出这么栩栩如生的人物,我们就不会看到皮皮等人物的样子。只有把文字和图画合在一起, 才会有今天这么鲜活的皮皮。

  皮皮这本书是林格伦奶奶写给她七岁的小女儿的,这本书出版后就得了国际安徒生奖。长袜子皮皮这个名字是由林格伦七岁的小女儿卡琳起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佛拉伊姆·长袜子。下面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她吧!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缝一块红布,那缝一块红布。她的又长又细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希望皮皮这个小女孩的传奇故事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真希望我也变成皮皮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去那就去那,爬进长汽水的橡树里,捡破烂,做游戏,和皮皮一样永远长不大,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

  最*,读了一本名叫《我们的野生动物朋友》的书。是一个法国小女孩蒂皮写的。写了蒂皮在非洲纳米比亚与动物朋友生活的经历。

  她天天和动物朋友在一起玩,把大象阿布当成哥哥,同鸵鸟共舞,与狒狒为伴,还和变色龙睡觉,把它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一样。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生命的'。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蒂皮一样爱护小动物呢?如果人人都像蒂皮那样,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让我们一起来行动,保护小动物吧!不污染环境,保护他们的家园吧!不要让一种动物灭绝。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5)

——背影读书笔记菁选

背影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背影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很偶然的机会,今天又看了一次朱自清的《背影》,这已经是我第三次阅读这篇文章,也是我第三次就这篇文章有感而发。虽然是第三次看,但它对我的触动还是很,所以,我决定用文字来记住我此时的情感。

  开始阅读时,并没有太深刻的感动,也不能理解它为什么那么“火”?只是认为他(作者)当时的家境很差,有些同情罢了。直到文章的倒数第二段,他用了非常细腻的文笔在对父亲如何托着胖重的身躯,蹒跚的.越过栏杆时背影的描写,才使我的心里才产生了一种酸酸的感觉,(同时这是也让作者自己感到心酸与感动的瞬间)特别是紧跟着在最后一段,对父亲之后一段时间心情、生活上的描述以及在给他的回信中说的话,使每一位和我一样的读者产生共鸣,彻底被打动,同时将文章中想要体现的情感推向高潮……

  背影好词

  1、嗤之以鼻 天之骄子 贤妻良母

  2、居安思危 不一而足 周而复始

  3、舌战群儒 字字珠玑 义无反顾

  4、出神入化 身体力行 敬谢不敏

  5、司空见惯 怙恶不悛 百年好合

  6、望穿秋水 秦晋之好 不落窠臼

  7、能说会道 进退维谷 甘之如饴

  8、左右逢源 回心转意 插科打诨

  9、人心不古 颐指气使 墨守成规

  10、别来无恙 翩翩公子 穷兵黩武

  背影好句好段

  1、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

  2、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

  3、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

  4、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5、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6、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

  7、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8、到南京时,勾留了一日,尚不大难。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你就在此地,非自己插嘴不可。这些日子,看见满院狼籍的东西!

  9、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

  10、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

  11、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12、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

  13、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

  14、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

  15、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

  16、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17、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18、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句子大全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19、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

  20、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21、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

  22、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23、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24、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

  25、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26、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

  读书笔记

  变黄了的树叶从树枝上悄然脱落,落下,没有一点声音。清晰干涸的脉络明朗地印在叶片上,那是生命的痕迹,是从生漫过死,为了嫩绿的新叶而舍弃了生命的痕迹。脱落的枯树皮说落叶与他是同病相怜,而落叶却说自己虽然卑微,却很伟大。

  我对母爱很降血糖药,熟悉她带给我温暖快乐的感受。从小到大在母爱的呵护下长大,难免会忘却了对那模糊的记忆,忘却了那种并不伟大的'爱带给我曾经的那份感动与回忆。

  父爱到底是什么样的?我常这样问自己,永远不能下一个清晰的结论,直到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我才深切的体会到父爱的卑微与伟大。

  也许卑微与伟大是互相矛盾的一组词,可是只有用这两个词来形容,才能贴切的形容出完整的父爱。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父亲,*凡、真实,却处处关心儿子,为儿子考虑,但又会将自己的痛苦埋藏至心底,不愿让儿子担心。他细致入微地照顾儿子,尽管做得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体现出对儿子深深的爱。朱自清用清新淡雅的文字,用形象生动的动作、外貌描写,为我们描绘出了一个*凡卑微的父亲,但又从带着淡淡感伤的字里行间中表达着父亲对自己的爱。

  父爱中的伟大来源于感动。《背影》中父亲为作者费力地买橘子,爬月台,用轻松掩饰艰难,在父亲孤独的背影中,透露是对儿子伟大无私的爱。

  《背影》是最*凡、最真实的父爱的体现。它没有华丽的语言,却用最*淡无奇的文字渗出最真实的情感。

  当你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生命是谁给予的,当你已经忘记了是谁用宽大的手拉起跌倒的你,轻拍掉你身上的泥土,当你已经忘记了是谁用浑厚的声音为你轻唱第一支儿歌……请闭上眼睛,用最原始的声音,去呼唤你心灵最深处的某个角落,不用担心它会不醒,因为那里装有最纯真的快乐与感动,那里有最*凡卑微但足以让你温暖和感动的爱。

  父爱是山,给你不会退缩的力量;父爱是水,也会让你流下感动的泪水;父爱是亘古不变的承诺,永远在你迷茫失意时,给你最卑微的温暖与感动;父爱是永不枯竭的信念,让你在它面前,永远是个孩子。

  卑微的父亲,伟大的爱。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不长,写得很*朴,却以情动人,感人至深。

  文章讲的是多年前朱自清先生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只一千多字。去让人深受感动。纵观全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动人的情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和无限的感激。

  作者对父亲的关爱非常感激,情抑于中,诉之于笔,让人感同身受。文章以情动人,父子深厚的感情洋溢于纸上,然而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的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文章只是用不加粉饰装点的*常话语来打动读者。

  文章写父亲的背影,正是不加形容和修饰,用质朴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出来,给读者以身临目击之感。

  作者用*朴的文字描写了父亲去给我买橘子时的情景,他写了父亲怎样走去,怎样探身下去,怎样爬上月台,攀上爬下,这些都是如实的描写,洗尽铅华,保寸本色,至真至朴,细细道来,将人、事、情、感,原态原貌地呈现于读者的面前,让人感同身受。

  《背影》以情动人,感动了无数的读者。我想这除了因为作者用了*朴的语言写出了真实的情感外,还在于文章里头蕴涵着一种“淡淡的哀愁”,而这种哀愁是时世给作者的影响。作者的心情是哀愁的,这种哀愁也加深了读者对父子情深的理解。

  文章一开头就定下了“哀愁”的基调,“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家中的光景很是惨淡”。这对作者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那个时候作者的家庭景况是悲凉,作者的心情是哀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里,父亲为作者送行,而其时年老的父亲还要去找工作,作者在这里看到了父亲的背影。作者在描写这个背影的时候,不仅融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激之情,也融人了一种辛酸和悲凉的情绪,正是再一种情绪加深了读者对父子情深的体验,引起读者的同情和共鸣。

  全文虽然没有运用过于华丽的词藻,但是却给人一种心灵上的震撼,引起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共鸣。让人能够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如此深沉,如此温柔,如此伟大。

  亲情是朱自清父亲的背影;亲情是孟郊慈母手中的针线;亲情是王维“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叹;亲情是苏轼“但愿天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亲情是……

  当生命的第一号角吹响,亲情就是那荡漾在母亲眼眶里的泪水,是那绽放在父亲脸上的笑痕;当生命之舟开始摆渡时,亲情就是那推动小船的双桨,是那为小船指航的灯塔;当生命之舟即将靠岸时,亲情就是那静静的港湾,是那拥抱着你的默默的流水。

  《背影》这篇文章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环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却看得很开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借钱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谋事而儿子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作者看见父亲再三叮嘱茶房照顾他的时候,心里暗笑父亲的迂腐。当父亲要为他买橘子时,胖胖的略显笨重的身形努力地爬过月台、铁道,看着这个背影,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怕父亲和别人看见,很快就又擦拭干净。直到他的背影混入人群之中,再也看不见了,眼泪就又来了。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这篇文章最使我感动的就是父亲辛苦地为儿子买橘子这一举动,即使父亲爬过铁道、月台很不容易,因为有着这份对儿子的爱,才如此执着。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感动,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每当我想起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背影,每当我想起父亲对儿子那深沉的爱,我便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爸爸是个不善于表达爱的人,对我也不例外。我是多么渴望能得到爸爸的爱,渴望能在伤心时靠着爸爸痛哭一场,渴望爸爸能了解我的痛苦与快乐。然而并没有。跌倒时,我只能忍着痛自己站起来,我从来不敢伸出手让爸爸扶我一下,因为怕遭到拒绝;伤心时,我只能将苦水往肚子里咽,我不敢在爸爸面前流泪,因为怕他笑我软弱无能;成绩下滑时,我只能自己默默的继续努力,我不敢将成绩单拿到爸爸面前,让他为我指点迷津,因为我怕他觉得我不用功。

  可是我并没有真正体会到爸爸对我的爱,但它就在我身边。有一次,我考试失利,成绩一落千丈,我害怕见到老师那失望的表情,同学嘲笑的面孔,我逃回家。记得爸爸曾教过我:当我遇到困难退却时,他告诉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当我遇到挫折逃避时,他让我知道“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回家后,爸爸耐心的开导我。顿时我醒悟了,抬起了低垂的.头,迎向我的是一双如此真诚的眸子。晚上,一向睡觉很沉的我,竟被一串串细碎的脚步声吵醒了,是爸爸。他轻轻推开门呈45度角,一蜷身,悄悄地走了进来,给我掖好被角。之后,爸爸用手轻抚着我的头,我使劲克制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在爸爸走后,却再也不听使唤,像水珠似的滚落了下来。

  作为女儿,我曾在爸爸生日时用攒了两个月的零用钱给爸爸买蛋糕和蜡烛,仅仅是希望爸爸能开心的过这个生日。可没想到,他竟然没有用我买的蜡烛,只是把它扔在一边。但是,我能感受到爸爸心里还是高兴的。父爱如山,却无时无刻在我们周围,我们应该细心体会,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我们的父母。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爱、母爱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这种血浓于水的感情怎能让我们忘记。感恩并不是光说不做,其犹如玫瑰,需要细心栽培及爱心的滋润之心附著实际行动。

  “父亲是儿那登天的梯,父亲是那拉车的牛……”崔京浩那优美的歌声唱出了孩子对父亲的眷恋。父亲对孩子的爱,像一坛好酒,随着年月的流转,越发醇厚、浓烈、香气四溢。

  古今中外,许多文人墨客都曾赞美过父爱,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散文《背影》,就是表达对父亲的深深眷恋之情,那一份被父爱感动的情怀渗透在字里行间。虽然说“与父亲不相见已有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但是作者也不能忘记父亲为他操心的点点滴滴。“怕茶房不妥贴”要亲自送行。“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他嘱我路上小心,夜裡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託茶房好好照应我。”其中最令作者感动而难忘的是父亲肥胖的身躯艰难地跨过高高的栏杆,为的是给儿子买几个橘子路上吃。当火车快要开动时,父亲一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站台,留给儿子一个高大的背影!父亲的脚步有些蹒跚;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读着父亲的信,“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是父爱让作者不能忘怀父亲那蹒跚的背影,情不自禁生出浓浓的眷恋之情!

  记得一次读《背影》时,掩卷抬头,蓦然看到我父亲正在默默地看着我,那眼神里装满了慈祥。我与父亲相视一笑,感动于我也跟作者一样在默默地享受着父爱。我父亲和作者的父亲一样,虽然是*凡的小人物,但他对我的爱却是无微不至的,是感人至深的。每天第一个起床为我做早饭的是父亲;晚上回到家为我开门的也是父亲。夏天,为我端来西瓜解暑的是父亲;冬天,给我开电热毯捂热被窝的还是父亲。我作业做到深夜,父亲也总是陪我到深夜,只有我入睡了,他才肯安心休息……高尔基说:父爱同母爱一样的无私,他不求回报;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感情。作者和我得到的'父爱正是这样。

  这又使我回想起这次四川大地震中的一位父亲,他的女儿在地震中不幸遇难了,他从废墟中挖出女儿的尸体,绑在自己的身上,徒步走了几十公里山路,脚上磨出了许多血泡,为的就是能让女儿在天堂有个归宿,他用坚强的父爱送了女儿最后一程!

  父爱是伟大的,他是大地,让你踩着、踏着;他是太阳,给你温暖、力量;他是一棵参天大树,为你遮风挡雨,却又默默无闻;他是一幅画,是我们心灵的一道风景;他还是一首诗,是我们情感的一曲赞歌;他更是一件珍品,让我们用虔诚的心来珍藏它……

  感悟赏析

  最*,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回忆性散文《背影》,这篇文章讲述的是朱自清从南京去北京大学时,其父送他去车站并给他买橘子的情景,读之感触深刻,父爱如山,有时候我们因为阅历和年龄的问题,不能理解他们,而阅读朱自清的背景,让我懂得了很多。

  背影读书笔记摘抄好词

  居安思危、不一而足、周而复始、望穿秋水、秦晋之好、不落窠臼、司空见惯、怙恶不悛、百年好合、出神入化、身体力行、敬谢不敏、嗤之以鼻、天之骄子、贤妻良母、能说会道、进退维谷、甘之如饴、人心不古、颐指气使、墨守成规、左右逢源、回心转意、插科打诨、别来无恙、翩翩公子、穷兵黩武、舌战群儒、字字珠玑、义无反顾。

  背影读书笔记摘抄好句

  1、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2、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

  3、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

  4、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5、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6、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

  7、*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8、但最*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

  9、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

  10、我身体*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

  11、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12、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读后感·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13、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14、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15、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冲洗心灵;父爱如路,伴你走完人生。恐惧时,父爱是一块踏脚石;黑暗时,父爱是一盏照明的灯;干枯时,父爱是湾生命之水;拼搏时,父爱是精神的支柱;成功时,父爱是鼓励和警钟。父爱如大海般深沉而宽广——这,或许就是我读《背景》后对父爱深层的认识。

  当岁月的风尘将皱纹刻上他的额头,将雪鬓迁上他的青丝时——我们才发现父亲——老了。在冰天雪地的日子,在面临亲人逝世,职务被撤的艰难日子里——有一个早已被岁月压弯了的背——坚强地搞起了整个家。纵然背上的责任千斤重,但这个受岁月磋砣的背却宁愿在独自抗起的同时——微笑着说:一切有我抗,放心……“这就是一个父亲的形象。变卖家中一切行当,还却了亏空。却又得借钱办丧,悼念死去的“祖母“。为抗起整个家,纵然满鬓苍白,年老体弱的父亲也仍心甘情愿地外出奔波谋事。一切只为了在外念书的`儿能够吃饱穿暖——哪怕身为人父的自己忍饥挨饿。这就是一位人父——无论付出多少,也不会多说一句。尽管日子再难熬,有了父亲这座大山依靠怎样都是幸福的。

  远去读书的儿又一次离开不善言辞的父。不善言辞的父只能将不舍投注到行动——蹒跚的脚步跨越出艰难的步伐头等。年老肥胖的身躯吃力地穿过铁道,气喘吁吁地问道:“老板,这橘子怎……怎么……卖?“然后便用抽搐的手数颤巍巍地递过去……,纵然心中有着千万不舍,但离别迟早会来到。不如用人父以往刻板的表情减少儿子的顾虑,然后说上一句“进去吧,到那边来信……“父亲的背景随着火车鸣笛混入人群中远去了——此时,父亲的背景应是何等地高大,大得能够顶天立地!

  父爱无言,父爱无声,父爱无疆——父爱,是何等的深沉而宽广。父爱是而含蕴的语言,但它却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真谛。父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生命的道道年轮中并且永不磨灭。

  羊有脆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亲的内心同样是渴望爱的,所以让我们这些子女回馈的爱在父亲有限的生命里量出无限的长度。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大家是否还记得朱自清的那篇《背影》,其中有这样一段话: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总是激动不已,从那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小小细节中,我读到了父亲对儿子那沉甸甸的爱!

  我曾在电脑中看到过一张照片,图中是一位小贩父亲在那一个冰天雪地的日子里抱着自己的孩子坐在那卖菜的车上,当时天灰蒙蒙的,天上还飘着零星的小雪花。那位父亲衣着并不厚实,黝黑而粗糙的脸,他的颧骨突起,眼窝深陷,似乎太疲倦了,他的嘴唇青紫,胡须杂乱;再看他那手中的孩子呢,里里外外裹了几层衣服,小脸胖嘟嘟的,随着父亲的一声声叫卖,他脸上那沟壑般的皱纹更加明显,在他一声声叫卖的同时,他还不忘用手为自己的孩子搓手取暖。

  还记得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吗?有这样一篇新闻,一位父亲在地震中幸存活了下来,可他的儿子却不知所踪。这位父亲不顾自己的`伤势,硬要扑到废墟上,用自己的手一点一点地搬开废墟上的砖块和钢筋。可是当他发现自己儿子时,儿子已无呼吸了。那位父亲原本充满希望的眼神顿时变得暗淡无光。他去找了一个箩筐,把儿子放进去,放在背上,慢慢的走着。她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只是此时已欲哭无泪了。

  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韩红的那首《天亮了》?1999年10月3日,故事就发生在贵州麻岭风景区中,正在运行的缆车忽然坠落,其他的人马上跑过去抢救,这时听见其中一个缆车中发出孩子的啼哭声,走*一看,才发现这个孩子是被他的孩子是被他的父母高高举着才幸存活下来。这对父母把生的机会全给了这个孩子,他们将手高高举着,双眼注视着孩子,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有放手。

  父亲的爱是春天里的一缕阳光,和煦的照耀在我身上;父亲的爱是夏日里的一丝微风,吹散我心中的烦热;父亲的爱,是秋日里的一串串硕果,指引着我走向成功;父亲的爱,是冬日里的一把火,温暖我那颗冰冷的心。父亲的爱,无处不在,伴随我走过每个春夏秋冬。

  【好词】

  剥蚀 空无人迹 孤零零 憔悴 沉默 悲伤 异乡异地 死去活来 崩溃 眼泪汪汪 踉踉跄跄

  【好句】

  那天的风特别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岸上的浪花飞溅的好似天高。

  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

  【好段】

  眼前孤伶伶在走着的妇人会是我的母亲吗?会是那个在不久以前还穿着大红衬衫跟着荷西与我像孩子似的采野果子的妈妈?是那个同样的妈妈?为什么她变了,为什么这明明是她又实在不是她了?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6)

——读书笔记菁选

关于读书笔记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工具:标签贴、即时贴

  看书时必须要准备好标签贴(也即窄条的即时贴)和即时贴。

  读书有看到需要做笔记之处,如果当时不方便作笔记,也可能是没带电脑和笔记本,也可能是当时需要快速通览全书,就在该页贴上标签贴。等到一本书看完,标签贴鲜明地表示出多少处需要再看,并撰写读书笔记,不仅一目了解,而且很有成就感。这本书的精华已尽在掌握,心中充满喜悦。

  即时贴要随身带着,在不方便用电脑的时候,可以把在听讲座、参加会议、看书时的重要内容记录下来,更重要的是,记录下自己的思想火花。然后当天晚上整理或一星期一整理。

  二、 软件:word、NoteExpress、mindmanager

  读书笔记最常用的有三个软件:

  1、MINDMANGER:听课、参加会议时用来作记录非常好。读书时需要精读或需要快速了解全书结构时,用mindmanager软件编制读书笔记效果非常好,能够快速达到把书读薄的效果。

  2、WORD:摘录书中内容,并撰写评注。可采用批注形式,也可撰写自己的评论后加色块以估出显示。有时候还需要对大量材料进行对照整理,如列表等,这都需要用WORD。

  3、NoteExpress。在网上查文献的时候,要养成把文献索引输入到NoteExpress的*惯,这便于给自己建立快速索引的文献库, 同时也很方便制作论文的参考文献。

  4、EXCEL。偶而在制作作者年表的时候会用到EXCEL软件,如编制马克思年表时、卡尔纳普思想年表时用过。

  三、用好图书馆和数据库:

  看书之前的选书工作至关重要,轻信一些推荐,有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不重要的书籍上。一定要到图书馆去选书,通过对关联书籍的对比,选出该领域内最值得看的书。在图书馆选书往往会有惊喜产生。对书中的前言和参考文献进行分析,能够比较快地找到该领域内比较权威的作者和书籍,这会大大节约我们的阅读时间。

  1

  一般来说,书籍没有期刊文章的内容新,但内容比较全,对一个领域刚刚开始学*研究时,一定要先看书,尽快了解这个领域的概貌,然后再看前沿文章,如果这个顺序倒过来的话,有可能错失本领域内一些重要的信息,过了好久才知道,造成不良后果,轻则浪费时间,严重的时候会闹笑话。

  对一个领域进行学*研究时,要特别注意利用好数据库,首先是中文数据库。 查找资料时不能过份拘泥于某一两个关键词。要善于对关键词进行转换和联想。

  最常用的方法有:

  1. 根据你要解决的问题来联想关键词,而不是死抠某个学术名词作关键词;

  2. 阅读某些重要的文章的摘要,以发现有关联的其他关键词

  3. 通过通过文献综述查行业大腕,再去搜这些作者的文章,又可能发现新的线

  索。

  4. 通过参考文献了解其他关键文章、关键词、人物乃至研究方法,进而发掘其

  他搜索方式

  5. 查资料时注意学科间的交叉互动,尤其要注意作者提到其他学科领域的方法,

  一定要追踪一下。

  注:此文是20xx年何继江在博士生资格考试中提交的一份学**结

  做笔记的方法

  不动笔不读书,如何动笔呢?

  按照读书的精读和泛读的程度不同,做笔记的方法也有不同

  3

  泛读、跳读和精读

  读书,是增长知识、提高修养的一种重要途径,对学生来说,更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学*活动。尤其是作为研究生的我们,更应该把书本这一知识和信息的重要载体好好地加以利用,养成并坚持勤于读书的良好*惯。

  研究生日常接触到的书有很多种类,最主要的'有三类:学科教材、学术专著及学术期刊。阅读这三类书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是有所区别的,在阅读的过程中应当加以明确。具体来说,读学科教材,重要的是掌握该学科的基本框架和基础知识;读学术专著,重要的是获取对该领域重要理论的深层掌握,最好能够根据兴趣或实际需要,对某些关键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读学术期刊,往往是从自身研究兴趣或工作需要出发,获取对该领域理论及实践前沿动态的及时了解,对于与自身兴趣或工作相关性较高的文献,还需要深入地学*研究。

  由于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目的,加之时间精力有限,我们读书时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所有的书都投入同样的精力,而应该根据阅读目的采取相应的阅读方法。一般来说,阅读方法有泛读、跳读和精读三种。

  泛读,是快速阅读以求掌握书本大致内容的阅读方法。对那些并非十分重要的书本,大多进行泛读。泛读重在整体地领会书本的内容大意,阅读时应快速并集中精力,了解书本的大概思路。泛读同时也可作为精读前的铺垫,有助于精读时对重点的聚焦。

  跳读,是通过书本快速获取特殊信息的阅读方法。跳读时应当明确目的,把握好书文的脉络,充分利用关键词,迅速地捕捉所需的信息。在时间通常很有限的实际研究工作中,跳读是快速发现线索、以便局部地深入研读的重要而常用的方法。

  精读,是详细阅读以求系统掌握、深入理解的阅读方法。对那些涉及重要理论、思路、方法的书本,尤其需要进行精读。精读时应该深度理解文意并关注重要细节,还应善于质疑、勤于思考,在将书本内容精髓消化吸收的同时,通过质疑和思考发掘有研究空间、研究价值的切入点。因此,精读在研究生的阅读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知识产权管理状况调查”课题的开展过程中,阅读书籍文献是研究工作的基础。我们对这几本相关书籍的初步阅读过程,充分地体现了

  读完杨澜的《幸福要回答》,好多语言给了我深刻地启示,细细品味韵味颇多,顾摘录,以自勉。

  1、人生最没有悬念的事情就是我们都会变老,人生最大的悬念则是我们会如何变老。女人的相貌在岁月中悄然变化,更大的变化在于心态。——杨澜

  2、爱情是一颗心遇到另一颗心,而不是一张脸遇到另一张脸。

  我们的心会改变我们的脸,而不是脸改变心。——苏菲

  3、烦躁不会改变别人的做事节奏,唯一改变的只是自己的长相而已。

  4、一种关系的.品质,要看关系中的两个人是否因为在一起而成为更好的自己。美好的关系应该是相互滋养相互成全的。

  5、婚姻是有生命的机体,当他生病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用离婚这把手术刀把他切掉?不一定!我希望通过自己的经验去为他治疗。假如真的濒临死亡,我希望能给他临终关怀,让每一个人都有好的安置。

  6、去爱,很简单;但会爱,有点难。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培根

  7、人有6种与幸福相关的人格特质:智慧、勇气、仁爱,正义、节制和精神卓越。而这6种品格又可细分为24种优势:比如智慧包括好奇心,喜欢学*,判断力、创造力、洞察力和社交能力;勇气包括勇敢、毅力、守信;仁爱包括慷慨、爱与被爱的能力;正义包括公民精神、公*心和领导力,节制包括自我控制、谨慎、谦虚;精神卓越则包括对美的欣赏、感恩、宽恕、乐观、信仰、幽默和热诚。

  8、幸福五要素:成就、积极的情绪、爱好、关系、价值感。——马丁.塞利格曼

  9、做出选择,需要勇气;接受选择的结果,也需要勇气。

  10、人的成长要遇到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人与自然环境的矛盾,而是人与社会,也就是人与人的矛盾,三是人与自己的矛盾。克服这三种矛盾的过程,是遭遇成长阵痛的过程,是更加清晰了解自我,摆*各类关系的过程。——哲学家 罗素

  翻开书本,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

  狼王梦,它是一个梦想,它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遗愿而苦心培养自己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想。

  这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袤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她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她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她随时可以与它同归于尽。

  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雨一直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纠结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这样才会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其他小狼崽。这是森林里的生存法则,与人类截然不同。

  为了完成她的梦想,她甚至选择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的像丈夫的黑仔,她喂给黑仔更多的母乳,但是为了不让黑仔丧失狼性的贪婪和野蛮,狠下心在喂奶时把黑仔扇到一边。黑仔果然不负所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魄和勇气,但是这样的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的原因。

  狼的世界有时和人类很相像,有时却又截然不同。紫岚在培养黑仔时就像现在的家长一样望子成龙,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紫岚很快走出黑仔死去的.阴影,把自己的目标放在蓝魂儿身上。这样的母亲似乎没有了先前的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利,争强好胜。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去让紫岚的跌入她一生的底谷,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大大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头,狼性战胜了母性,她选择杀死自己女儿的心仪对象,她试图勾引成熟强壮的卡鲁鲁,却不料卡鲁鲁喜欢的是自己的女儿。可是当她老去,回去看望自己的狼孙,却被女儿媚媚赶出狼洞。可是这位心灰意冷的母亲却为了自己的狼孙,在饿了两天之后拼尽了老命和金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的那么凄凉,那么可怜,她的一生都在为培养狼王而活,可是也许都是因为狼王梦才毁了她的一生。

  暑假我重温了高尔基之《鹰之歌》。

  《鹰之歌》写于1895年,它描写了在战斗中受伤的雄鹰和在峡谷里苟活的蛇两个有象征意义的对立形象,爱憎分明,语言优美,文字流畅。两类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展现在眼前,雄鹰即使受伤了,也要飞翔,把最后一滴血洒在天空,葬身大海又何妨?蛇也想看看天空有什么,它不明白鹰为什么翅膀断了也要飞上天去送死,所以它爬到岩石上盘成一团,向空中跳去,像一条狭长的带子似的在太阳光下闪耀了一下,掉在地上,不过没摔死,它就觉得自己飞到天上去过了,空空的,有什么好,反而嘲笑鹰的愚蠢与狂妄。蛇躲在深山的窝里,过着安逸的生活,用它自己的话说是"又温暖,又滋润"。它哪里体会到勇敢而高傲的鹰,是追求自由,光明的化身呢!

  高尔基早期的作品中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两种风格同时并存,反映了他热衷于探索新的艺术方法。按理说,这篇文字有点过时了,它反映革命青年和小资产阶级享乐主义对生活的态度,但鹰追求自由向往光明的精神永远都不过时。人活着,每天做同样的事,不积极进取,像蛇那样活一辈子有什么意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自由的精神比生命,爱情还宝贵。做个自由的人,做自己,是多么的.洒脱,多么的令人神往,因为难,才显得如此的弥足珍贵!

  高尔基这篇《鹰之歌》确实写得蛮好的。不但突出了鹰的激昂,也详细描写了蛇的感受、考虑;尤其是那句“哼,飞也好、爬也好,结果还不是一样,大家都要埋入黄土,都要化为灰尘的?”,还有“那些不喜欢地上的,靠欺骗去生活吧。我是懂得真理的,他们的口号,我不会相信了”,这才显示出高尔基确实是有些深度的。

  作家路遥,原名王卫国,虽然于1992由于肝硬化腹水永远离开了他所热爱的黄土地,但他呕心沥血的鸿篇巨著确留给后人无尽的精神财富。时至今日,再翻《人生》,篇中所折射的诸多道理仍然闪耀着解读不尽的思想光芒。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可以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该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面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己现在的生活,只有真正将自己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己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通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刘巧珍的爱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通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理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理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现在起改变不容撼动的*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该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对得起曾经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己曾经的初心和理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为了提高阅读的效率增进独立治学的能力还应该采用辅助手段。这就是做读书笔记。一边阅读一边做笔记这是是古今中外许多学问家的阅读*惯是行之有效的传统的读书经验。善读书者总是书学离笔。

  一. 读书笔记的作用

  做读书笔记有如下好处:

  1. 记可加深印象经常做读书笔增强记忆。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勤作笔记就是将读、想、写结合起来。脑、手并用自然比只读不写印象要深刻得多。比如作摘要就比单纯的读书多了一遍挑选和抄录;写读书心得更是将阅读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了一番加工和整理加强了记忆的牢固程度。通过做读书笔记还可以将零散的资料进行分类做到有条有理地记忆提高了对知识的记忆能力。

  2. 做读书笔记能加深对读物内容的理解。

  做读书笔记并非简单的“摘、抄、辑、录”之类的纯技能性工作首先就有一个择取、筛选的问题。这“择取”和“筛选”要经过思考和判断必须在认真阅读之后以对书的内容有清楚的理解为前提。而通过做笔记又能促进对书的内容的更深刻的理解。

  3. 做读书笔记有助于情报摄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个英国作家出版了一本轰动一时的小册子把希特勒的军队部署包括168名军官姓名全部披露了。希特勒大怒命令他的特务头子亲自审理此案。该作家被骗到柏林纳粹问他怎样得到情报时出人意料竟“都是来自德国的报纸??”。德国的报纸在长期的新闻报道中不断地零零星星地透露了一些军队情况该作家用小本子今天记一条明天摘一点最后凑出了整个结构。可见做笔记有助于我们获取情报更好地为我们的学*和工作所用。

  4. 读书笔记是积累资料的有效方法。

  积累资料是学*、工作和研究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功。人的头脑要记的东西太多即使是记忆力很强的人也会有一定的限度到时候遗忘的。所以做学问的人几乎都要利用笔记来积累资料、帮助记忆。笔记能弥补记忆的不足。做读书笔记就好像是建立资料的“储存库”。一量需要有关资料就可以很方便地到“储存库”中去寻找。当然记笔记、做卡片还要强调有的放矢不能盲目地见什么就记什么。作为中学生积累资料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自己的学*任务来做笔记以促进自己的学*;二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者某些方面的学*专长来搜集资料积累知识。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专长同时也为今后的进一步深造或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5. 做读书笔记能激发创造性阅读。

  做笔记时边读边想边想边记会锻炼思维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会使思维更加活跃在阅读过程中触发灵感冒出思想的火花产生一些新见解、新构思、新发明。读书笔记成了创造的激发器。

  二. 做读书笔记的方法

  1. 符号笔记

  就是用不同形状或不同颜色的线条、图形在书刊上作出标记。有时还可以配合符号写上简要的几个字使符号的意义更具体明确。

  这种笔记一般在初次阅读时使用目的是引起注意。因为在阅读过程感到有些问题须作进一步思考或者要设法记住它便随手标示出来准备回过头来再仔细研究。

  必须强调的是书刊要是属于自己的才能在上面打上各种标记。如果书刊是图书馆或朋友的藏书切忌使用这种形式。常见有人在借来的.书上面乱写乱画这种举动的用意可能借此炫耀学识但在别人看来这些圈圈点点刻画出一个丑陋的灵魂令人恶心。一个自尊自重的人是不该去做这种蠢事的。

  符号笔记的各种符号各代表什么意思由自己掌握。但要注意:各符号使用前要加以设计线条和图形的含义要固定阅读自始至终都要前后一致不能一天一变否则反而把自己弄糊涂了。使用的符号不可过多这样才能保证一打开圈点过的书就能看明白。还要注意圈点和勾划的地方也不宜过多通篇都加了五花八门的记号反而起不到突出重点的作用。

  2. 批注笔记

  批注笔记就是在书眉上写上校文、订误、提示、心得、评语等眉批或在原文后面加尾批在行与行之间加行批在正文两边加旁批在佳妙处加旁点在最精警处加旁圈。这类笔记的好处是随读随写不受约束往往迸发出思想的火花。写得好的批注笔记小而精见解独到一语破的能启发顿悟即所谓“思理入妙要言不繁。”这样的批注是哲学思辩性与文学精炼性的统一不但于笔记者本人有回味的价值其他读者亦以一睹为快。

  批注时应该做到既言之有物又简明扼要。批语要有分析不管是褒是贬都应该说出点根据来。但批语也不应过长啰哩啰唆地说不到点子上也不好。

  和符号笔记一样这种形式也是当书刊是属于自己时才适用。

  3. 摘抄式笔记

  就是把原文重要的语句、数据、公式、定理、精彩段落、精辟的论述、佳句、警句或重要的史实、资料等摘录下来甚至全抄原文以便日后查检。关于词句、个别论点、个别事物的摘录则宜用卡片或活页纸的形式以便于分类保存查检;长篇文章的详细抄写宜用笔记本的形式可多备几个笔记本按需要分门类分别抄写。更为省事的就是将这些文字(或图画)剪下来帖在笔记本或不用的杂志上。如果书刊不是自己的则可以先复印后剪贴。采用摘抄式笔记须注意:

  (1) 摘抄那些精彩、有价值、有必要的内容。

  (2) 录后要经过核对注意与原文相符甚至标点符号也要与原文一样否则就有可能把作者的原意弄错。

  (3) 摘抄前后或中间有所省略要用省略号表示。如果遇上原文已有的省略号要加括号注明“(省略号为原文已有)”以便于区别。

  (4) 一定要在抄录(或剪贴)后注明资料的来源如书名或刊名、编著者、出版社、出版年月等需要时可查考原文。

  (5) 使用卡片摘抄资料时一张卡片只能记一条材料否则不便于分类也不便于检索。

  (6) 如果能在抄录后随时写一点体会、感想可以加深自己对原文的理解。

  例一:(抄录名言)

  类:名人名言

  在科学上没有*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首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

  到光辉的顶点。(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序言见《马克杨***全集》第23卷第26页。)

  ---- 端正学*态度培养良好*惯

  例二:(摘抄优美的语句)

  类:作文·写景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星罗棋布玉立婷婷的荷花。红荷垂露盈盈欲滴;白荷带雨皎皎无瑕;怒放的嫩蕊摇黄;含苞的娇羞欲语。再加上绿盖叠翠青盘滚珠好一幅迷人的景色。

  (描写夏日荷塘景色。摘自《荷叶咏》

  4. 索引式笔记

  即将所读书、文中的重要资料按问题性质将出处、作者、页数等在卡片上记明。索引是检索资料的一种工具。在什么情况下要做索引笔记呢?第一种情况是为了研究某个问题急于从很多书中找全有关这方面的资料读过以后来不及摘抄;第二种情况是整本书中有关某个问题的论述材料很多简单抄摘不解决问题详细抄下来又太耽误时间;第三种情况是自己有这本书只需要按问题编出索引随时查阅就很方便不需要再专门抄摘;第四种情况是有时写的专题笔记很多使用时查阅起来仍有困难也还需要做一个笔记材料索引。

  索引的特点就是只记一个意思(或文题)和出处非常简明。除了方便查阅外有时单把有关某个问题的所有索引浏览一下也非常有益它能够帮助你概要地掌握全部观点和材料。 (转载自,请保留此标记。)

  例一:

  如何培养创造力 类:创造篇

  见杨智主编《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南》

  第115-118页第257-259页

  中国戏剧出版社1995年版

  例二:(笔记材料索引卡)

  春(朱自清) 类:散文

  见《读书笔记》3号本 第5页

  5. 提纲式笔记

  编写提纲就是把整本书的内容要点用简练的语言以标题的形式依次地记载下来。提纲是一篇作品的明细表采用不同种类的提纲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得到作品不同角度的内容。做提纲式笔记既概括了读物内容锻炼了概括能力又使我们印象中的作品更具条理性便于掌握全书的内容、逻辑结构、作者的思想脉络和写作方法其效果比重读一遍还要好。复*时便可凭借这些提纲生发开去产生丰富联想而又不把主要意思遗漏掉。不少读者就是通过提纲的办法把书“读薄”的。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7)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菁选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居笔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以前爱读余秋雨的书,尤其是《文化苦旅》,读的时候觉得美得无可言说,至今这本书仍然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余秋雨的文字,美妙,又让人感觉深邃,他常常把历史与文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番厚重的文化之感。因此,读他的文章,除了是文学的享受之外,更是对史学的补充与思考。

  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陷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

  跟随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那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愿承认的遗传。

  《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想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苏、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

  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里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著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

  那个时候刚刚拿到《山居笔记》,心里是有些激动的。其他的几本书都抛到一边,径直托着《山居笔记》就开始了探寻之旅。

  一直都记得,这是唯一的一本书,让我只读了前言就被感动。看完前言,心里很沉重,沉重得几乎不敢再继续看下去。正好那时的我正纠结于各种若有若无的烦恼,或谓之曰因为痛,所以叫青春的状态。因此,我心里只想到了一点,当一个人面对厚重的文化,深沉的历史感的压迫时,那些所谓的青春的烦恼居然会卑微到那种程度,毫无意义。

  以前默默寻了好长时间,希望为青春找到一个可供宣泄的出口,却万万没想到此时的我会如此随意,曾经执着了很久的东西突然间就变得轻如鸿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很重要的东西突然变得不重要了,那么你还捧着它干嘛呢?

  《山居笔记》和《文化苦旅》算是连理同枝了,先有《文化苦旅》的寻找,再有《山居笔记》的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读完整本书后第一感觉就是好像一下子读了很多本史书,听了很多个典故一样。不得不说,余秋雨的历史文化底蕴真的很深厚。站在任何一片土地都能怀古,看见任何一画风景都能将其中的典故娓娓道来。每每读完一篇,总是发出哦,原来是这样啊的感叹。只用短短两天的时间就读完了整本书,这本作者花了很长时间探索历史才把它写下来的书。读完之后才知道清朝避暑山庄的原来用意,才知道清末的帝皇顺序,以前老把孙子当爷爷看或把爷爷当孙子看,还好也没人找我聊清朝历史,不然准让他人笑掉大牙。读完之后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不是一个塔,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位于黑龙江这种极寒极困地带,怪不得电视上每次皇上一提到流放宁古塔,底下的人就立即惊慌失措。在古代去到那种环境,真的是就算活下来也是生不如死啊!读完之后才知道苏东坡的赤壁赋是在如此一个心灰意冷的心情下的释怀,以前高中时语文老师总说苏东坡的被贬事迹,无非就是用“乌台诗案”这四个字概括。

  现在才知道,即使是一个被贬案,也是有着层层历史原因,和一步一步的事态恶化的过程。读完之后才知道这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书院是岳麓书院,才知道朱熹给出的历史影响不仅仅在哲学方面。读完之后才知道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才知道给中国重大影响的商人出自山西,山西,一个在现代渐渐陨落的.富成,陨落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外族的入侵和内乱。多么让人心痛的原因啊,山西,付出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沸腾热血,换来的却是痛心的毁灭。读完之后才知道科举制度的利与弊,科举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科举制度中考生与考官的各有苦衷,唯一得利的恐怕是那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读完之后才知道历史把小人给忘了,不管社会进步与否,小人都脱不了关系。小人喜欢左右着执权者进行自己得利的行动,小人给历史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可我们却歌颂伟人,唾弃坏人,拥护前进着,排斥守旧者,却独独把小人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了。往往是这样,小人才能更加肆无忌惮的做着损人利己的事情,小人自始至终都是虚伪的好人,看不**相的我们就这样被小人骗在历史的漩涡了。

  文中的许多文字都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觉,有时震撼着伟人的伟大,有时震撼着历史潮流的错误发展,有时震撼着自己的无知。总是这本书对我受益匪浅,我不会把他忘了,也不会后悔这样花精力的把他读完。正是读完了他我才萌生了要读更多书籍才能摆脱愚昧无知的想法。

  余秋雨,一个对历史有独到见解的历史学家。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读很多书籍,但有了挺多的心得与体会。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

  余秋雨先生不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散文家,他的语言清新自然,文笔通顺流畅,时不时一句富有深刻哲理的语句,就能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且深深地沉沦在文章里"不能自拔"、回味无穷。无论是人还是文章,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学*的典范。

  在《山居笔记》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是《一个王朝的背影》和《历史的暗角》。

  先谈一谈《一个王朝的背影》。这篇文章以清王朝为背景,以康熙的`"长城"——避暑山庄为线索,开始了与清朝的谈话。文章的开头以康熙的人生与能力入笔,写到了"康熙希望能筑起一座无形的长城".所以他在避暑山庄外设立"木兰围场",每年去那里打猎,也算是一种浩大的军事演*。这就是康熙作为一个君王的伟大之处,无形胜有形,便可以不再去修长城。他不但精通中国文化,而且熟知国外名人所著的几何与自然科学的学说著作。他"将生命从深宫里释放出来",使那个时代强盛无比。而到了他的后代乾隆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康熙的"长城"突然变成了康熙炫耀自己功名与荣誉的地方,"乐滋滋地自我品尝,这使山庄回荡出一些燥热而又不详的气氛".紧接着,排斥了外国文化并只限定在广州开放外贸,从而导致清王朝逐步走向衰落。

  之后的嘉庆在避暑山庄看到了父亲的功德,不禁觉得身上的担子太重。这就使之后的子孙在这种压力下一步步带领清王朝走向衰败。在清朝灭亡后,著名的学者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水自尽;余秋雨先生在文末的一段话,让我很有感触:"我轻轻地叹息一声,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在《历史的暗角》这篇文章中,余先生列举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又一个臭名昭著的小人,并且详细的分类为: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小人在中国人的心中,自古就有一种范畴,卑鄙的、邪恶的、损人利己的人都会被人们自动划分到小人这一行列中去。小人的嫉妒与自我利益的膨胀,往往会使一个又一个文化名人走向冤屈之路而无言以对,或许这正是小人真正的强大所在。余先生的一句话,令我的理解更加深刻:"小人的势力往往在暗角中滋生,牵绊着中华民族的文明,人被就算被绊倒,摔了个倒栽葱,也对这些人或事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在这一方面,小人的手段耍的极其阴险。"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在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侮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享受侮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一个二个文化名人被逼上绝路的原因所在。虽然如此,但小人往往不会落得好下场。因为——小人终究是小人。

  “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山居笔记》将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其作为一部充满文学性却以历史为主线贯穿的作品,能直击读者心灵深处。

  作者余秋雨以直接感悟方式来探访中华文明:对于政治功业和文化情结的互相觊觎和生死与共,对于文化灵魂的流放,毁灭和复苏;对于商业文明与中华文化的狭路相逢和擦肩而过……犹如回望前朝,巧拨迷雾,穿越沉睡千年的枕木,无论是黑暗污浊,还是一股暗流,无论是诗意栖居,还是艰苦流放,都为我们铺展开了中华历史斑斓的画卷。

  我看到承德避暑山庄那班剥削落的石碑雕刻着历代清朝皇帝的功绩,有康熙的雄才伟略也有王朝的梦幻沉醉和自我欺骗。终于,康熙的长城崩塌了,王国维纵身跳湖显示了一个文人对亡国的悲哀,只留下一个王朝的落寞身影;我看到学生暮中清静的岳麓书院,尚且可嗅到众多大家的学派气息,曾在中国教育史上熠熠生辉;我看到如今黑野沃土的东北*原,曾经缭绕着多少文人的叹息和绝望,“北大荒”,一个流放者的土地,造就了“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关辽阳”的'悲剧;我看到赤壁之下泛舟的苏子,对月吟诗,无不包含着对人生的通旷豁达。此为苏子的成熟,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不再需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诉求的大气……

  是的,我更看到了作者“抱愧山西”的遗憾和探究。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之地”,我不禁感到惊讶,曾经多人沧海桑田已不得而知,只知今人把山西当作寸毛不生的贫穷之地。想来,我们对山西的误解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在清代全国商业领域、人数最多、资本最厚,散布最广的山西人;每次全国性募捐,捐出银两数最大的是山西人;携带钱财最多的是山西人……可见山西人曾经建立了一个繁荣的商业帝国,但背后他们的创业精神更让我感动和心酸。“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一声凄长缭绕的**中央办公厅回荡在黄土高原,一个眼泪汪汪,一个双眼坚定地目眺远方。就如文中所说:“但他们还是狠狠心踏出了家门,而他们的恋人竟然也都能理解,把绵绵的恋情从小屋释放出来,交付给朔北大漠。哭是哭了,唱是唱了,走还是走了。”

  就如江山与美人的选择,故土与远方的选择,安逸与奔波流浪的选择,山西人毅然踏出坚定的步伐,踏遍大江南北,踏尽荒漠戈壁,终于,踏出一条成功之路,其中亦有悲剧,有的人因为父亲在外经商多年不回查无音信,还未出生就与父亲成了永别……“被那么多失败者的故事压着,被恋人凄楚的歌声掩饰着,山西商人却越走越远,他们要走出一个妈听一点的故事,他们迈出了步伐,既悲怆又沉静。”我已被山西人艰苦创业的精神折服,即使山西的辉煌最终落幕,但流淌在他们子孙后代血液里的那份坚毅与精明从未逝去。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读史的另一种感觉,读史不仅是了解发生的事,不只是单纯地把它当作赞颂或批评讽刺的教条,它也不是另一个世界遥不可及的传说。面对历史,犹如两个人的对话,听它讲述,讲述那曾经的故事,听它倾诉,倾诉他的无奈和愁思。我们甚至可以为他们落泪,为他们惋惜,因为这是人类心灵的共鸣。只是这个故事、这个人已经年迈,多了份沧桑,就像从红尘滚滚中走来……人类与文明在不停地发展,但那条血脉一直贯穿在历史长河中,彼此相通,从未断绝。我们与古人,那么遥远,又那么熟悉,这条文化大血脉;你不知道它源于哪里,更不会知道它终于哪里……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举例来说,在「一个王朝的背影」这个章节,中其中有一段是在说清朝的避暑山庄。一开始,作者用本身亲自游览的经验,详尽地写出了该处美丽的风景,读完后闭上眼彷佛就可想象出当地的美景,一花一草,一样不漏。接着又藉由该地原本避暑游玩的作用之后,却是用来躲避敌军的追杀来暗讽当年强大的帝国,在晚年衰亡的惨况,清代后期皇帝的失落感也可想而知。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高中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

  一片树影,几声风鸣。推窗出去,一半是绿树织成的山壁,一半是迷迷蒙蒙的海湾。

  远离喧嚣,避开浮躁。在清幽的环境中,余秋雨先生借旅行中留下的一些笔记,踏着旷古的宁静,与生命、与文化进行着对话。

  中华民族的文化,浩瀚如海,璀璨如星。或恢弘,或柔和,绵长不息。作者曾倚在承德避暑山庄背后的山坡上凝视过一个王朝的背影,曾走在东北流放者的土地上同情过流放的文人,曾立在长沙岳麓书院里感受过跨越千年的教育的气息,曾坐在犹如版画的海南岛上追溯过明眸皓齿的'笑容……他是一个真正的行者。学识为他开拓道路,指引他不断向前的,是对文化的执着。

  文化牵动的是灵魂,追溯的是精神,最能透露真情。优秀的文化是值得尊重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军事争逐都是浮面的,而事情到了要摇撼某个文化生态系统的时候,才会真正变得严重起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

  读此书,好似细啜一杯清香温软的绿茶。初读一本好书时,需要收敛心绪,静下心来。这如同干枯的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透明的水也被绿色浸润。当茶香浓郁,轻呷一口,浓烈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此时字里行间仿佛都充满了灵气,热烈而又不失细腻,酣畅淋漓。细啜慢饮之后,淡淡的苦涩还在心间打转。这是阅读之后留下的余味。翻越千年,再寻当年的历史,再探当年的风光,再看当时背景下的文人墨客,去感受他们的无奈,去见证他们的辉煌,去欣赏他们的生命之光。

  真正的文化是永恒的。时间是一场永不停息的大雨,将历史上无价值、不起眼的人或物冲刷掉。最终留下来的人或物,便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文人墨客之所以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作品、思想和气节具有各自的意义。那些名垂千史的人物,那些在生命的边界线艰难跋涉的人物,那些在精神酷刑中屹然自立的人物,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用昂贵的生命代价表现出一种文化人格。这是对生命的一种诠释,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

  人类历来是驰骋于中原大地的躁急骑手,总在驱逐,总在追赶,已经不知多久。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当我们越走越远,心灵是否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眼底的长空是否会乌云滚滚,初心是否变得朦胧?文化的世界也曾有过兵荒马乱,历史的耿耿星河里也有暗角,但文化所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柔和,是明朗清幽的宁静。心静如水,去铸造一个远离喧嚣的内心世界。如此,生命会豁然开朗。

  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短情长,墨韵留香。翻越历史的千年,去慢饮一杯溢满文化气息的绿茶,此非醇酒,却也沉醉在生命的清香里。

  有幸读这么好的书,希望有幸结这位老师为朋友,深深吸引我的不是他的名气,而是他对遗失文学的爱,对中国人历史的责任感。

  这是本谈论政治功业、文化情结,文化灵魂、商业文明、稀有人格的好书,恰入其缝,无语伦比,算不上奇书,也算是实实在在的世态真事。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每一章,时时不表现出被这个世界所遗漏的一些重大问题,高人是要有发觉问题的能力,不像有些作者只在乎收入,不在乎功德,他在乎功德,因而有功有德,我愿称他为高人一等,愿陪他一起酣睡寒风中。

  建意各界人士,*常百姓也好,都应低下尊昂的头庐去认认真真的看这个世界在陈旧黑暗的角落里,被历史所拼弃的文化遗产,这一一都关系到今日社会向前的`发展及命脉。关系到至高的中华文明。和毫不夸大伪劣教训。我们应该记住,应该宣扬好的,纠正错的观念观点,对自己或他人受意非浅,千万别当作耳边风,别以为不那么重要,这是个问题,关系到一个民族成败的重要话题。

  文明和邪恶不可混淆,历史和法律不容侮弄,恰恰是这本书的内容。

  历经千心万苦,珍惜一线深情。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取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由于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取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群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觅山姆葛博礼农场的一切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持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端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才能——野外生存的才能。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本人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贮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求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居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端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曾经精疲力竭了。忽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赶紧爬了下去。他在寻觅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化中他学会了谛听与注视自然。也给他本身带来了锤炼。

  非常庆幸可以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晓得眯着你对生活的艰难要悲观地去面对。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放假前,学校建议在寒假期间读一本书,我把这件事给女儿一说,女儿给我推荐了余秋雨的《山居笔记》。从书店买来之后,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感受颇深。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

  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内容都填充进了大量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内容。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同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最*,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考虑。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考虑,在取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分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旷费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由于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同住在了森林里。

  置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或许有的孩子真单独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中央。最实践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普通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思索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普通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去发掘,固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具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肉体。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刚强,学会勇于面对艰难等男孩生长必需具有的才能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慨叹万千,想到小山姆本人烧东西吃的时分,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局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聚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固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由于他的作风清爽,让人耐人寻味。

  有幸读这么好的书,希望有幸结这位老师为朋友,深深吸引我的不是他的名气,而是他对遗失文学的爱,对中国人历史的责任感。

  这是本谈论政治功业、文化情结,文化灵魂、商业文明、稀有人格的好书,恰入其缝,无语伦比,算不上奇书,也算是实实在在的世态真事。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每一章,时时不表现出被这个世界所遗漏的一些重大问题,高人是要有发觉问题的能力,不像有些作者只在乎收入,不在乎功德,他在乎功德,因而有功有德,我愿称他为高人一等,愿陪他一起酣睡寒风中。

  建意各界人士,*常百姓也好,都应低下尊昂的头庐去认认真真的.看这个世界在陈旧黑暗的角落里,被历史所拼弃的文化遗产,这一一都关系到今日社会向前的发展及命脉。关系到至高的中华文明。和毫不夸大伪劣教训。我们应该记住,应该宣扬好的,纠正错的观念观点,对自己或他人受意非浅,千万别当作耳边风,别以为不那么重要,这是个问题,关系到一个民族成败的重要话题。

  文明和邪恶不可混淆,历史和法律不容侮弄,恰恰是这本书的内容。

  历经千心万苦,珍惜一线深情。

  我一直喜欢《山居岁月》这本书。我也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是射手座,而射手座的性格是活泼好动、向往自由的。我说不清是因为射手的性格感染,还是因为《山居岁月》这本书中描绘的野外生存真实性打动了我,让我沉迷其间。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机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物品。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里长久地、独立地生存。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她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这些谜团,是每个人从书中才能求得一个真正属于自己心中的答案。

  山居的岁月,是每一个向往自由的人心中的夙愿。在山居的岁月里,体会什么叫做贴*自然,与动物相处。在山姆的带领与指引下让我们明白自然的美丽,带我们回顾了一个“野人”该有的生活。

  《山居岁月》它吸引着我和大家,让所有人明白,真正的快乐,是需要用心灵去贴*去感受。它一直在那里,在等着我们的探索与到来。

  我是一个清高的人,对,就算我不说出来,可是我的心里看不起很多东西,甚至是很多人,那么你呢?我觉得你也是一个清高的人。

  我们从未谦卑的活过,只是曾经或者偶尔自卑过,你觉得呢?是不是这样的。

  我愈是读山居四季,愈是像这样的想。

  作者:高村光太郎

  高村光太郎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出身在雕刻家世家,父亲是著名的雕刻家,东京艺术学院教授。从小跟随父亲的他耳濡目染,对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5岁时,高村便考进了东京艺术学校的预科,开始系统的学*艺术。

  高村先生在读书期间和父亲产生了很大的学术分歧,毕业之后他选择了远赴欧洲,并且在欧洲受到了更加自由的艺术风气影响,尤其受法国诗歌影响颇多。

  回国后,在过度自由的艺术风气里一度堕落。直到遇到了山型智慧子小姐。两人一起幸福生活十多年,在艺术界各有成就,高村先生也成为了新诗运动的重要人物。

  这个时候智惠子罹患了精神性疾病,并且不久便辞世远去。妻子的死让高村先生陷入了长期的痛苦。而随后,日本开始了罪恶的侵略战争。迷惘中的高村光太郎被战争的狂热感染,创作了一些歌颂非正义战争的诗歌,以此填补空虚。

  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高村光太郎受到巨大震撼,并且对自己的愚蠢作出了反省。他选择自我放逐,独自一人来到了日本东北深山隐居,艰苦劳作。这部作品正是其隐居期间的时光记录。

  后来在《愚人小传》和《典型》中,高村光太郎严厉反省了自己在战争中的思想和行为。

  为什么要先介绍作者。因为我觉得,这有利于读者更好的理解他的文字。

  读山居四季的感觉,就是一个字 “静” 生机盎然的安静,类似于夏夜微风,月明无声的静谧。这样的静来自哪里?我想应该是作者缓缓绽放的善良和逐渐*和的心吧。

  书中有诸多的景物描写。一株花,一株草,一蔬,一饭,一只小鸟,一些小孩子,还有小动物……作者不厌其烦的描写他们,如同向人介绍自家乖巧的小朋友,显得爱不释手。这种满怀怜爱的`笔触,梳理了乡间阡陌的一草一木,如数家珍。

  全书少有的几笔叙事,大都描写了农民艰辛却淳朴的生活方式,极少数笔墨提及了作者自己的疾病。高村光太郎最艰难的时候甚至提不起笔来,整天咳血,菜园里的作物无法耕作,他便只能吃没有被杂草吞没的一点点剩余蔬菜,即便如此,文中却是写得云淡风轻。

  阅读的时候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我有时候会反复的叩问自己,我又何曾正眼看看那些细小的野草?又何曾耐心的坐下来,听听老人讲以前的事?甚至一度无法安静的看完一本书,写下一篇短文……我们怎么了。是不是把自己的欲望看得太重要了,从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质。

  现在的人们,面对面都能毫不尴尬的玩一天手机,我们对周遭毫不关心,也绝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这绝不是健康的。我也一度尝试跳出这样的怪圈,删除微信,删除QQ,安静的在阳台上思考。然而灵魂的宁静,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

  有一段书中的描写很细微,我却难以忘记。大概是说,同为东京难民的朋友问高村光太郎为什么可以坚持生活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而不向往回到东京。高村没有回答,他心里想的是 “顺从命运吧,就算哪一天死在这里也是理所应当的。他更加的感谢造物主给了他重新活着的机会,让他和善良的村民为伴。所以从来也不抱怨食不果腹,疾病缠身,这些在他看来早就不是痛苦,而是某种幸运” 这段描写对我触动很大,这样的坦然的人,自然不会写出呱噪的文字。

  还记得有一句诗 “已识天地宽,犹怜草木青” 我们尚未识得 “天地宽” 的这些人,每每把无聊挂在嘴上,是不是太失礼了。

  其实安静下来,世界上远没有那么多需要抱怨的事。我希望自己可以趣味盎然的活着,所以我特别羡慕那些可以跟自己玩的人,给他一只蚂蚁,他都能研究好久。他们童心未泯,对世界充满了兴趣。

  艺术是没有国界的,但是艺术家有国界,读者何尝没有国界。

  说起日本的文化我是极其喜欢的。

  漫画,动画,工匠精神,还有略带忧伤的唯美美学,以及他们对人性毫不避讳的态度。但是我是中国人,注定了对这个国家带有偏见。

  我是先看完了《山居四季》的书才去了解高村光太郎的。

  日本人是带有某些令人不快的*惯,比如他们吃了很多油炸食品就会试图吃很多蔬菜来抵消心底的罪恶感。因此,看完文章之后,我一度怀疑高村光太郎对于赎罪的认知,是否也出现了类似的偏差。这让我怀疑过书中的宁静祥和是飘在空中的。

  可是某一天我想通了。

  无论是对于人生的态度还是对待别人的态度,我们*惯性的高高在上,这就是开头提到的 “清高” 说起来,原谅别人和原谅自己也是类似,那些在战争中犯下罪孽的人,绝不是自由的吧。何况比起那些没有认罪的人,愿意去赎罪的高村先生是不是已经好了许多。

  人生啊,我们和尘埃也不是天差地别,死去元知万事空,活着的时候就要理解这样的道理才不枉度了百年时光。把生命当作宇宙的一瞬间,把自己当作时间海洋里的碎叶草茎,这样谦卑的去理解他人,对待自己。

  这就是我在《山居四季》之后思考的所有了。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礼貌,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领着我们在一处处山水间浏览着岁月的痕迹,在一座座古刹前回味着历史的兴衰,他带着我们更深刻的去品读中国那沧桑的历史。他悲痛地遥望着一个王朝的背影,告诉我们清代的荣辱兴衰,从一个避暑山庄读出了清代几代君王的雄才伟略或昏庸无道,兴盛或衰亡,英勇或懦弱。他心痛的遥望着一个脆弱的都城,诉说着礼貌与野蛮,昔日与未来。他又满怀崇敬的讲述着一代文豪苏东坡的伟岸与冤屈,潇洒与凄楚。

  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

  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资料都填充进了超多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资料。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一样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

  此外,在阅读余秋雨先生在书后写的答学生问,更是让我对他徒添一层敬意。有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问:这些年,报刊上有不少对您的评论,有些评论明显带有恶意,您为什么不反驳?——答:有的文章用词比较尖刻,但其中也指出了我文章中的某个错讹或疑点。作个比喻,这是包装粗砺的无价馈赠。你至多只能说‘恶词’而不是‘恶意’。”这样宽宏的心态,这样容人的大气,又一次的让我认识了大师的风范!让我对这样一位新时代的文学家肃然起敬。

  对于现今如我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生活节奏使得我们不可能有时刻和精力去设身处地地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能够亲自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到达提高自我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巨幅的画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故乡》读书笔记菁选(扩展8)

——《故乡》读书笔记通用二十篇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最*,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

  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

  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凡的***!

  人们的生活水*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那天逛街,在购书中心买回三本书:汪曾祺《故乡的食物》,萧红《呼兰河传》,还有一本带拼音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外甥女的。外甥女已经可以一板一眼的按照拼音自己读故事,一本美人鱼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除了安徒生,其实还有很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我希望这些童话故事可以带着她神游各种奇幻世界,希望她的童年充满美好,所以我要把这些美丽至极的童话故事一点点的介绍给她。

  每看到萧红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番别样的滋味。对她是有着别样的感情在里面的。在中国历史上,女作家辈出的年代正是她在的那个年代,而在这些女作家中,我尤其喜爱的就是萧红了。很多人大爱张爱玲。可是张太尖刻,太灰暗,且是大上海的味道。石评梅太凄苦,太绝望。冰心太简单,太干净。丁玲太激昂,太革命。张是老照片样的灰褐色;石是灰色的;冰心是透明的;丁玲是橄榄绿。只有萧红是彩色的,就像东北乡下棉被被面儿上的红底儿的凤凰牡丹的图案。萧红一生奔波、坎坷且短暂,如今对她所经历的那些故事依然说法各异,褒贬不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坚强而倔强的活着,用她的笔战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萧红一生遇人不淑,一生受挫,一生都是孤零零的漂泊着。“从异乡又奔向异乡,这愿望多么渺茫,而况送我的是海上的波浪,迎接我的是异乡的风霜”。(写到这,去网上确认细节,又看到她生活的片段和后来人们的纪念,竟至流泪不止。大概因为有过一年在东北乡下生活的经历,对于她笔下的人物和风情感到熟悉而亲切,有温暖的乡土气。说到这,后来的那个人是我的老乡,大概离得还很*,明明是东北农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起一个四个字的名字,像个日本人。活的长久,不知道对他来说是不是一种折磨呢?一个人,不管他怎样澄清,真正的事实也就只在他自己的内心,该报应的自然就报应了,不用别人费心吧。)可她的文字却温暖而清丽,充满色彩。把她的书放在那里,不忍猝读,就像一段沉重的心事,安放好,轻易不去触碰。

  看汪曾祺的书,只为看那些食物。是消遣用的。这次回来大连,随身带了来。飞机晚点50分钟,在机场看着看着睡着了。醒来刚好登机。飞机上最适合看书了,电子产品不能始终打开且又依赖电,书可以一直看着且字和版面都够大,捧在手里始终是比ipod舒服。可是这本书却怎么也看不下去,飞机3个小时,也只看了短短两篇小文。不为别的,因为是食物和这些文字引来太多神思,没读几个字,童年的那些琐碎的记忆就奔忙着跑了出来,喜的、伤的.、*淡无奇的。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过着最无味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别一番滋味。老头子跟个贪吃的顽童似的,心心念念记挂着那些关于食物的点滴,说“我有四十五年没有吃过了”,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沧桑啊。我如果不是离开北方整整一年,大概体会不到对自认是一种普通的食物后来却产生绵远的牵挂的滋味吧。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吃到大酱了,有一年的时间没吃到酸菜了。虽然相比之下清浅了许多,我不敢想象我将要经历的沧桑,因为我已经有两年没看到下雪了。没有雪我是不能活的。我以为没有你我是不能活的,可我还是活了下来。我想,我该像他一样,把这些食物的记忆写出来,也许没有多么精彩,可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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