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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红高粱》读后感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2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3

  最*,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4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读后感5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

  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

《红高粱》读后感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2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3

  最*,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4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读后感5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

  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红奶羊》读后感 (菁华5篇)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可是《红奶羊》这一本书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了我们一个关于羊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故事以悲剧开头: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抓一只奶羊,他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岩羊王后茜露儿。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

  而这段感情刺激到了黑宝,在黑宝将要咬死她的一刹那,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黑宝的鼻子对火药的气味非常敏感,但为了孩子,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他决定等小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最后,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了羊群的茜露儿回复了王后身份,而且还生育了两个孩子。

  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她的丈夫在猞猁的进攻下,抛弃了年幼的女儿,自顾自逃命去了,使小羊丧生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所有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时,两只狼对她和她的孩子进行了围攻。这时,孩子无情的撞倒了她,头也不回的跑向了安全地带,茜露儿的心都碎了。她清醒过来时发现,有只狼是黑球,黑球保护了茜露儿,最后两只狼离去了。而茜露儿也似乎明白了什么……

  读完这部小说,我很受感动,原来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危险就不顾一切的保护家人,故事中的黑宝与黑球的表现为我们诠释了狼英勇的一面;而茜露儿的丈夫与孩子都在生死关头下撇下亲人不管,让她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自私与不负责的表现。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小狼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英勇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和感恩,才是的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的时候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生命做筹码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

  从红奶羊的身上,我看见了:母爱是无私的,母亲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畏不惧。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这世界上,唯有爱,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的告诉人们爱是相生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是《红奶羊》。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匹母狼,它生了两只小狼。但母狼流了很多血,所以死掉了。因为狼妈妈死了,小狼没有奶吃,所以饿死了一只。公狼黑宝决定要找一只母羊来做小狼崽的奶妈。黑宝不敢再娶一只母狼,因为狼崽的后妈对不是自己的孩子不好,有时候甚至把小狼崽子当点心吃掉。

  黑宝去了羊圈,他把目光投向最后的那一只母羊,那只母羊是头羊古莱尔的爱妻茜露儿。这只母羊没有角,但是身上红的像芍药,绚丽夺目。她刚生了一个死胎,所以落在最后。黑宝捉住了这只母羊,最终把她拖回洞里,逼迫着让这只母羊喂他的小狼崽。母羊开始心惊胆颤,但她在黑宝的逼迫下最终给小狼喂了奶。

  虽然母羊给小狼喂了奶,但她始终想着逃跑。有一天,当黑宝去捕猎的时候,这只母羊想逃出洞去。但是她走到洞边时候,看见一堆狼尿、狼粪,还有一片荆棘。吓得她赶快又退回来。但她又想逃走,最终,羊鼓起勇气到了洞口。但是,黑宝就在外面守着,不让她出来。

  又过了好多天,猎人来了。黑宝怕自己的宝贝受伤,自己引开了猎人,最终猎人把黑宝打死了,母羊也逃了出来。母羊走后,想起了小狼黑球。结果她回来把小狼领走了。

  小狼渐渐长大了一些,没有什么可吃的了,结果有一天他咬死了一只小羊。这让母羊很生气,不要他了。但是有一天,一只豺来了,想吃掉小羊。黑球保护着小羊,和豺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并最终把豺推到了山崖下摔死了。可是自己也受伤了。渐渐地母羊又开始喜欢黑球了。

  过了一段时间,母羊又生两只小羊,一只被野兽吃掉了,只剩下了另一只小羊沦戛。为了照顾沦戛,她把黑球给忘了,从此黑球离开了她。她一心照顾着沦戛,并想把这只他训练成可以保护羊群的勇敢的头羊,让羊可以勇敢的跟野兽搏斗。期间也经历了不少的艰辛。

  有一天,羊儿们上山去吃草,有两只恶狼扑过来,准备吃掉他们。她和沦戛保护着羊儿们都逃走了。但是她们母子俩却被这两只恶狼穷追不舍,最终她们被两只狼前后堵住了去路。她心想沦戛在她的训练之下会跟狼搏斗的,但是出乎她的意料,沦戛把她撞了一翻逃跑了。母羊很生气,但也没办法,最终她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但是公狼走到母羊边停下来了,并发出了一声非羊非狼的声音。同时母羊也闻到了一股羊奶的味道,“是黑球”母羊说。黑球没有吃她,同时也阻止了母狼吃她,最终她逃了出来。

  母羊很伤心,她想离开这块伤心的地方,去找传说中的神羊峰巅。那儿有着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崖羊。而且是对同类善良温顺,对食肉类猛兽英勇无畏的大公羊。

  它相信一定能找到它。母羊一直朝雪山上走去,直到消失在雪山上。

  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一书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与狼之间发生的温情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从而告诉我们只要有爱,即使是羊与狼也能和*相处,产生爱与情感。

  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狼崽。一次,公狼为保护狼崽不被猎人捕杀,公狼舍身引开猎人,最后却毙死在猎人的枪下。只留下了天性善良的红奶羊哺育天性凶残的狼崽……

  随着狼崽的长大,红奶羊知道自己该回去了,临走前狼崽的黑宝的救命之恩使红奶羊有犹豫了。

  最后,红奶羊还是下定决心离开狼崽,回到羊群,归队后红奶羊生下了一只羊崽,红奶羊用尽心血教育羊崽要知恩图报。然而在一次意外中,羊崽为了逃命而推开了自己的母亲,把她送入了死亡的边缘。而这一次那只曾经被红奶羊养育过的黑宝却忍着饥饿与痛苦又一次救了红奶羊。

  《红奶羊》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还是成狼都让我看到了勇敢以及一份强烈的责任感。正是因为对“母亲”的爱与感恩,才使得小小的狼崽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奋不顾身,毫不犹豫和敌人以及自己心中的欲望作斗争。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这种爱可以超越一切,使之不顾一切,即使生活在天敌的身边,也可以用爱来化解一切,变得无谓、不拒。

  让我们看看自己,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吸收着父母的爱时,又何曾想过如何回报呢!作为一位“被爱者”,无时无刻的享受着来自各地的爱的同时,更应该尊重、回报给予我们爱的人,学会珍惜每一份爱因为在世界上唯有爱才是最强大的,只有拥有爱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同样的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共同的责任,那就是传递幸福,只有人人都献出一份爱,才能将幸福传递,将爱传递,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段狼与羊之间不*凡的温情故事在无时无刻地告诉人们爱是相互的,做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红脖子》读后感 (菁华5篇)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精彩有趣的书,名字叫红脖子,这本书里不仅有红脖子一个故事,还有一只信鸽的英雄历险,王者之狼,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脖子了在这篇文章里,我最佩服的是的是主人公红脖子,它的最大优点是勇敢、坚持不懈、永不服输。这些精神值得我学*!

  后来,孩子们长大了,都各自离开。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说到这里,这不,一位名叫科迪的猎人就来了,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红脖子也因为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结束了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

  看到这里,我想对大家说:“世界上有许多的物种和动物都在濒临灭绝的状态……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谐相处,伤害动物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在它们大汗淋漓地给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儿之后,请用宽容和慈悲善待他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令我不解,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做"小战马""红脖子",难道里面讲述的是拥有红脖子的小战马?

  带着疑问的同时,我打算先上网了解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还拥有许多身份:作家、画家、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主义者以及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等。他出生于英国,六岁时和家人一起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细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天生喜爱动物,所以笔下的动物生动可爱,充满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西顿的作品成为流传不衰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誉为"世界动物小说之父"了解完后,我才知道这本书属于动物故事集。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时,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动物的故事所组成的,但今天我想讲讲关于这本书名字的俩个故事。

  "小战马":小战马只是一个称号,它的所属者是一只长耳野兔,它非常活泼勇敢,在它身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跑得非常快,所以镇上的孩子们称它为小战马也不足为奇了。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突出它跑得快:小战马被人们送进竞技场和俩只猎狗比赛,这两只猎狗中有一只是去年夺得冠军的猎狗,另一只就是今年要力争冠军的猎狗。当竞技场的门洞刚被打开,小战马就像风一样的冲出去,这时旁边的观众都惊呆了,而且小战马每跳一次的距离能够达到四米半。这次的比赛为这只长耳野兔重新证实了它名负其实的称号——"小战马"并且这个故事还体现出了小战马的聪明:在比赛中,门洞刚打开时,其它的野兔还在犹豫,小战马就直接冲了出去,这足以看出它的聪明。

  小战马的故事到这里就先告一段落,现在我跟大家说说这本书名字的另外一个,"红脖子":红脖子指是一只鹧鸪,在它接下的生活中,它的兄弟姐妹一个又一个死去,而它靠着它的聪明机智和听从劝告成活了下,而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父亲。我被它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在猎人的枪面前,它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是一个勇敢的父亲,我从心底里佩服它。但它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过于骄傲,不把猎人放眼里,最终弄得妻离子散,含恨而终。看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要安守本分,不骄傲。

  这本书的名字是《红脖子》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是世界知名的博物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和作家。他从小就喜欢观察,研究飞禽走兽,后来他根据观察的素材创作出许多动物故事。西顿被尊为“世界小说之父”。其动物事有一个显著地特点;描写的都 是真实的动物,展开动物心理时,强调的是动物最基本的感受,如饥饿、痛苦,仇恨等,而不是人类的思想情绪。

  红脖子。是西顿动物中的经典名篇……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宏伟而美丽的鹧鸪如何在困境中努力求生的故事,鹧鸪红脖子,以前小的时候有着很多兄弟姐妹,它们的妈妈很爱它们。在它们成长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由于天敌和人类的不捕杀最后只有那只勇敢、听话、聪明的鹧鸪活了下来,它就是红脖子。

  红脖子长大后它从妈妈那里学到了很多生存技能,这些生存技能帮助红脖子一次次逃过了很多危险,同时它也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大自然是残酷的,妈妈的 经验是生存的法宝。

  红脖子 最终有了自己的爱情,它的妻子给它生育了是个健康的小鹧鸪,它和妻子共同担负起了养育孩子的责任。这里可以看红脖子是个比较负责人的爸爸,因为在鹧鸪家族有的爸爸对孩子都视而不见。

  可是这美好的生活没有持续很久,可恶的猎人一次次捕杀它们的家庭成员,妻子为了保护孩子死在猎人的抢下,看的出动物届的母爱也是同样伟大的。可无情的猎人却让我们愤怒,他们破坏了自然界的和谐,却只为了这么点的利益,整个森林会因为没有动物而枯死。

  鸟儿是森林的医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保护鸟儿吧,为了地球明天更美好!

  在《红脖子》的故事情节中,讲述了一位英雄的历程。其中,一只信鸽的历程让我看到了它的一颗小小的勇敢的心,它是一只受了伤却仍不放下的信鸽,一个王者之王的历程让我感觉到了它的心里充满了斗志,别看它身体疲惫不堪;老乌鸦银斑让我看到了它当领袖的职责;斯普林菲尔德狐让我感觉到了它当母亲给予孩子另一种爱,让小狐狸告别了世界;棉尾兔破耳朵让我看到了它聪明的智慧和勇敢的心;红脖子让我感受到了它失去亲人的悲痛情绪;柯伦坡狼王让我看到了它眼中的目光是那么的坚定不移!

  原始,阳刚,野性,迷人的故事是生命的呼唤。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其实,动物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愚笨,非洲大猩猩能够用石头砸开坚果取出果仁;乌鸦能够辨别红绿灯;连遇到危险的母狼也会想方设法保护自己的幼狼……

  动物也有生命,我们就应尊重动物,它们也有天性,会有表情的决定潜力。人们要停止虐待动物,要有宽容仁爱之心,慈悲为怀,让它们和人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地球上快乐、幸福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而已,而是永远的,礼貌的航帆。

  《红脖子》是著名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巨作,我相信,这本书足以使每位读者爱不释手,就像我一样。

  在这本书中,有老鸦银斑、棉尾兔破耳朵、红脖子,他们每一个,都是十分伟大的动物,但我认为最伟大的,那就是阿诺克斯。

  阿诺克斯是只信鸽,他远*闻名,可以在12小时内飞行966公里,他在无记忆、无听觉、无视觉的情况下用自己敏锐的方向感拯救了一整艘拖船的人,他是这样的伟大!

  当然,生活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鸟类也不例外,恃强凌弱的角箱、可恶的猎人,凶猛的老鹰和一心为己的偷鸽贼使它最终倒下了,可它的心一直留在我们心中。

  飞吧!阿诺克斯!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 (菁华5篇)

  我读了一本名叫《红飘带狮王》的书,里面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一只名叫蜂腰的母狮在帕帝鲁狮群生活着,不料有一天,两只年轻雄狮把以前的大雄狮打倒了,在登上狮王宝座时,新来的掌门狮却把幼狮都咬死了,出于母性的本能蜂腰雌狮一气之下与大雄狮大打出手,不料另一只雄狮从后偷袭,咬死了剩下的.两只幼狮,蜂腰雌狮伤心地晕过去了,苏醒后便离群出走。在草原上,蜂腰结合了一只名叫红飘带的雄狮,他们一同开创自己的领地,因为蜂腰雌狮即将临产,所以他们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领地,最后他们在灰鼻吻狮群和独耳咯咯狮**界处发现了一块空地,他们用清水描绘出了一个半葫芦形状面积较小的一块领地,把它占为己有,取名叫葫芦荒地。可蜂腰雌狮第二次产狮之后又被鬃给杀害了,红飘带的精神一下子从沸点降到了冰点,在这节骨眼上,蜂腰雌狮鼓励红飘带,让红飘带从零开始。蜂腰雌狮并在红飘带和鬃争夺狮王宝座时打破雄狮与雄狮之间的搏斗,任何雌狮不得参与的规律。在红飘带即将失利之时,蜂腰雌狮勇敢地站出来与红飘带并肩作战,局势很快由失利转为胜利,最后红飘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信心,失败不要怕,站起来从零开始,失败乃成功之母,世界上没有一次就成功的事情。

  这周我读了沈石溪的另一部长篇小说——《红飘带狮王》,读完后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述了野心勃勃的红飘带争夺狮王的宝座失败后被逐出狮群,过着流浪狮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遇到了蜂腰雌狮,在它的帮助下信心大增,最终登上了狮王宝座。却在狮王的加冕典礼上,咬死了与它毫无血缘关系的幼狮,违背了与蜂腰雌狮的约定,失去了心爱的蜂腰雌狮。

  我一直在想,这到底是谁的错呢?难道是红飘带吗?不!红飘带并没没有错!它从小就失去亲人,独自在草原上生存。他经历了种种挫折,好不容易才坐上了狮王的宝座。虽然事先与蜂腰雌狮约定,不再残杀幼狮,但又害怕历史重演,被长大后的幼狮们报复,为了坚守宝座,万不得已出此下策。

  难道是蜂腰雌狮的错吗?不!蜂腰雌狮也没有错!它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当它的孩子们被黄*鬣狮残忍地咬死后,它就发誓要建立一个互爱互助,狮狮*等,没有血腥的王位之争的狮群。好不容易遇到了红飘带,把红飘带改造成它心目中的理想雄狮,并帮助它取得王位。可谁知红飘带违背了诺言,打破了蜂腰雌狮的梦想,它才心灰意冷地离开了红飘带。

  一个为了自己心驰神往的王位,一个为了幼狮的安危,到底谁对谁错呢?

  《红飘带狮王》阅读箴言

  为了心中的理想而付出一切!

  妈妈的话:这是女儿利用周末空闲时间拜读的沈石溪的又一部精彩作品——《红飘带狮王》。看了女儿的感悟后,我也感慨万分,是呀,这到底是的错呢?

  前两天,我读完了《红飘带狮王,结局却让我久久不能*静。

  故事讲述了: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狮王猎杀小狮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失望,她离开了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和恶劣的*惯。但在占领领地后,却被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无论怎么挽留也决不回头,离开了狮群。

  这个结尾令人心头不禁涌上苦涩。首先,我要对红飘带的经历感叹,它从小被逐出狮群,哥哥们又一个又一个的死去,但他还能勇敢活下来,这点让人敬佩。蜂腰雌狮憎恨新狮王杀子的陋*,想把红飘带培养成有责任心、有爱心的狮王。在这漫漫改造的路上,有许多的阻碍与危险,她在红飘带受挫的时候不离不弃,还在背后默默地鼓励他,为了他收下了一个小喽啰——无鬃雄狮,这种无怨无悔,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但虽然如此,结果却不如人意——红飘带在当上狮王后却杀死了所有小狮子。她对红飘带的改变前功尽弃,新上位的狮王会杀死小狮子的陋*延续了很久,似乎在狮王的骨子里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可以保持狮族的繁荣。蜂腰雌狮难以改变它,只有改变心态去适应,才会有更好的结局。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为《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的是蜂腰雌狮发奋帮失魂落魄的红飘带,克服重重困难,从一只流浪雄狮改变成了一只狮王的故事。蜂腰雌狮正因帕蒂鲁狮群的新任狮王杀死了她的两只幼狮,因此退出狮群,她想报仇。偶然遇见红飘带,看到他失魂落魄的样貌,蜂腰雌狮下定决心把红飘带改造成一只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新雄狮。

  最后,蜂腰雌狮和红飘带报了仇,打败了那两只狮子,红飘带也坐上了“狮王”的宝座。在红飘带“登基”的时候,红飘带却做出了让人失望的事——他像以前的狮王一样,杀死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很悲哀。最后,他离开了红飘带。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间明白了:狮子也是有感情的,也会为亲人的死而悲哀,也会替别人着想,也会对自己喜爱的狮子温柔体贴,还会有忠诚的心。但是,有些狮子,就像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一样,说变就变,自己明明痛恨别人杀死自己的孩子,坐上狮王的宝座之后,又去杀别人的孩子;原来正直、善良、温柔、体贴,结果变成了冷酷、无情、凶狠、残忍。红飘带最后变成了这样的雄狮,我失望极了。沧桑的句子

  我认为,这对雌狮来说,这太不公*了:自己和其他雌狮好不容易捕到了猎物,然后却要给什么都没干的狮王先尝一尝;

  再狮子的世界里,永远是雄尊雌卑,雌狮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对于狮子来说,最好的日子还是:没有剥削、没有欺诈、没有性别歧视、没有驱赶幼雄狮的陋*、没有杀死幼狮以逼迫雌狮快速**的残忍,没有走马灯似的王位更替的日子。

  对于狮子、也对于我们来说,最向往的日子都是:小有所养、老有所终、人人*等、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书,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前行的指明灯。假期里,我读完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狮王》中的主角有:蜂腰雌狮、红飘带雄狮和无鬃公狮。

  狮群的首领每换一次,就会杀死幼狮,只因狮群首领不允许本部落的雌狮哺育其他雄狮的后代,而且对每一只雌狮也要实施气味认同。蜂腰雌狮受不了这些老规矩,决心要创造一个全新的狮群。

  于是,她和红飘带雄狮在葫芦荒地积蓄力量,招兵买马,招贤纳士。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一个得力助手——无鬃公狮。为什么叫公狮,而不叫雄狮呢?这是因为一头做了首领的狮子,我们叫它雄狮;一只做了首领而又被其他狮子打回流浪狮的狮子,我们叫它公狮。

  由三头狮子组成的狮群也许是世界上比较小的狮群了,但是“狮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小狮群也不能以数量决定的战斗力啊!就是这一小小的狮群战胜了一个三十几头狮子的大狮群——帕蒂鲁狮群,红飘带雄狮则幸运地成为了这个狮群的首领。

  为了感谢蜂腰雌狮对它的帮助,它让蜂腰雌狮做了皇后。没想到“江山易改,狮性难易”,红飘带坐上狮王宝座后,又杀死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很伤心,比较终还是离开了红飘带狮王。

  读完这本书,我比较喜欢的就是蜂腰雌狮,她虽是雌狮,比较弱小,但它为了改变不合理的世界,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我建议同学们有时间都读一下沈石溪叔叔的动物系列小说,从书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有关动物的生活*性等知识,还能领悟到很多生活的哲理,受益一生。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 (菁华5篇)

  在许多课外书籍中,沈石写的动物小说让我非常感兴趣。其中,《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是最吸引我的。

  《红飘带狮王》这本书,讲述了蜂腰雌狮和大雄狮红飘带的故事——在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帕蒂鲁狮群。一天早晨,雄狮的吼叫声惊醒了帕蒂鲁狮群的所有成员,所有狮子都知道,一声领地争夺战开始了。狮群里的两只老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迎了上去,两只老雄狮毕竟年纪大了,体力不济,自知不是对手,逃进了茫茫荒原。在举行完“登基仪式”后,新上任的两只雄狮将狮群中所有幼狮残忍地杀害了,蜂腰雌狮便离群出走,发誓要报仇雪恨。在流浪过程中,它认识了红飘带,找到了一块无主的土地,并生下了三只幼狮。可惜好景不长,帕蒂鲁狮群责任的掌门大雄狮闯进了它们的领地,还残暴地咬死了蜂腰雌狮的三只幼狮。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几个月后,蜂腰雌狮找到了一个好时机,帮助了红飘带打跑了那两只大雄狮,报了它的杀子之仇。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见过如此富有母爱的动物母亲保护孩子的行为。

  一年春天,我回老家去过。我和姐姐看见门口有好几只母鸡带着一大窝小鸡,便想抓一只小鸡来玩玩。我和姐姐用偷袭的办法开始了捕捉行动,好不容易捉到一只行动迟缓的小鸡。不料,母鸡快速地指引完其他小鸡躲藏,马上飞奔过来用尖嘴啄我们的腿。我们一松手,小鸡就躲进一丛深草里,不见了。姐姐还算走运,没事,我的腿却渗出了一点儿血。我跑向妈妈那里,跟她说了这件事。妈妈一边连忙心疼地拿出药,擦拭着我的伤口,贴上创口贴,一边责怪道:“啄破了腿活该!谁叫你去抓小鸡,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去抓!”我心想:有什么不敢的?我还怕它不成?妈妈擦完我的伤口,再次严肃地对我说:“以后不许去捉小鸡了!”我只好赶紧应道:“好吧。”

  蜂腰雌狮、那只母鸡和我的妈妈都是伟大的母亲。她们的母爱、她们的辛勤和付出,值得我们学*!

  在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红飘带狮王》。看完后,我感想颇多。

  《红飘带狮王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帕蒂鲁狮群。有一天清早,来了两只雄狮来争夺掌门雄狮的位置,这两只雄狮年轻力壮,成为了新的掌门雄狮。但是,它们却残忍地杀死了所有幼师,一只名叫蜂腰雌狮的母狮子看不下去了,于是离开了这个狮群。在一片边缘地带,它遇到了红飘带,并帮助红飘带成为了帕蒂鲁狮群的掌门雄狮。可是,红飘带却残忍地咬死了所有幼师,蜂腰雌狮无比愤怒,于是再一次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蜂腰雌狮为了改掉红飘带的不劳而获,每天都在清晨和黄昏把红飘带叫醒,迫使红飘带和它去觅食。有一次,红飘带在树上睡觉,蜂腰雌狮便在树下睡觉……最后,红飘带终于认错,与蜂腰雌狮一同去觅食。

  接下来,蜂腰雌狮为了让红飘带做到雌雄*等,“牺牲”了自己,与卡扎大雄狮和汊姆大雄狮勾搭来往。是红飘带放弃雄性至尊的想法,做到了雌雄*等。

  看完这本书,我真想对蜂腰雌狮说:“你真是一只有耐力、有思想、有主见、执着、爱子心切、憎恨杀幼恶魔的善良母狮。

  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的感受,你也看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会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红飘带狮王》这本书。已经看了许多遍,有些情节几乎可以背下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草原上的两个狮群的故事。红飘带是帕帝鲁狮群的一员,因为触犯了狮王老杂毛的威严和四个哥哥一起被逐出狮群,被迫在外流浪。之后,他的哥哥为了生存都相继死亡,只剩他一人。他便窥探其老杂毛的主意。他逐渐变老,身体也不行了。红飘带年轻力壮,一定可以打败他,夺取王位。可就当他要挑战的前一夜,先来了一只雄狮,赶跑了老杂毛,成了新一代狮王,名字叫黄聚鬃。红飘带当狮王无望,一天无精打采,颓废得不像样。就在这时,他遇见了也在流浪的蜂腰雌狮,并且在她的鼓励下最终登上王位。书中有四处,特别让我感慨。

  第一处令我感动难忘的是蜂腰雌狮的善良。她遇见红飘带,觉得堂堂雄狮不应如此颓废。就和他结为好友,一起捕食,改正他的坏*惯。通常雌狮都很高贵,不会和不成器的雄狮为伍。可她的善良让她放下这种矜持主动去帮助红飘带。

  其实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那是灵魂的微笑,是对生命的感恩。人生路上,若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来对待生命的际遇,生活就会处处明媚。

  第二处令我气愤的是狮群的传统太残酷了。黄聚鬃一上任就大开杀戒,把上任狮王留下的所有幼年雄狮全部杀光。场面十分残忍,许多雌狮想护着自己的孩子,却又无奈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与雄狮对抗,只能看着孩子们惨死。

  身处其中,动物无力改变它们的命运,只愿活在文明时代的人类,与万物相处时多点温柔,少些残忍。

  第三处,我感动与狮子也有友情。在蜂腰的**下,红飘带重新找回自己,去挑战黄聚鬃。他们年龄相仿,实力差不多,气势不相上下。黄聚鬃多少有些王者的魄力,慢慢占据上风。可两方都挂了彩,蜂腰雌狮看情况不妙就招呼大家一起上。雌狮们念着与蜂腰的情谊,纷纷加入战斗。黄聚鬃招架不住,落荒而逃。

  人生路上,我们都是有了朋友的扶持与陪伴才得以圆满。我们是天上星,因为友情,彼此照耀,明亮一世。

  书中最让我悲伤的是红飘带当上狮王后,也屠杀了所有幼师。蜂腰伤透了心,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我们的生活中也也常常充斥种种不圆满,要学会看透与放下,也许残缺才是完美吧。

  每当我看到这几段时,都是心潮起伏。这本书让我学会思考。我特别爱《红飘带狮王》,推荐大家也读一读,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我读了一本名叫《红飘带狮王》的书,里面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一只名叫蜂腰的母狮在帕帝鲁狮群生活着,不料有一天,两只年轻雄狮把以前的大雄狮打倒了,在登上狮王宝座时,新来的'掌门狮却把幼狮都咬死了,出于母性的本能蜂腰雌狮一气之下与大雄狮大打出手,不料另一只雄狮从后偷袭,咬死了剩下的两只幼狮,蜂腰雌狮伤心地晕过去了,苏醒后便离群出走。在草原上,蜂腰结合了一只名叫红飘带的雄狮,他们一同开创自己的领地,因为蜂腰雌狮即将临产,所以他们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领地,最后他们在灰鼻吻狮群和独耳咯咯狮**界处发现了一块空地,他们用清水描绘出了一个半葫芦形状面积较小的一块领地,把它占为己有,取名叫葫芦荒地。可蜂腰雌狮第二次产狮之后又被鬃给杀害了,红飘带的精神一下子从沸点降到了冰点,在这节骨眼上,蜂腰雌狮鼓励红飘带,让红飘带从零开始。蜂腰雌狮并在红飘带和鬃争夺狮王宝座时打破雄狮与雄狮之间的搏斗,任何雌狮不得参与的规律。在红飘带即将失利之时,蜂腰雌狮勇敢地站出来与红飘带并肩作战,局势很快由失利转为胜利,最后红飘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信心,失败不要怕,站起来从零开始,失败乃成功之母,世界上没有一次就成功的事情。

  雌狮在狮群里的任务就是捕食和给狮王生育后代。又一场狮王争夺战结束后,为了塑造新狮群,帕蒂鲁狮群新狮王按照惯例将原狮群的幼狮全部杀死,迫使原狮群成年雌狮提前**生下它的后代。

  狮群里雄狮从不捕猎,雌狮捕到猎物,得让雄狮吃饱才能轮到雌狮和幼狮抢食。帕蒂鲁狮群的蜂腰雌狮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杀死,坚定地离开狮群,它不能忍受再在这样的狮群生活,它要寻找一个没有性别歧视,没有杀幼陋*,勇猛又善良,既能保卫领地又疼爱雌狮和幼狮的新型大雄狮。不得不说它是一个有主见有理想的雌狮。

  当蜂腰雌狮碰见流浪的红飘带雄狮时,计划着将它培养成那样的雄狮。第一步,让雄狮也捕食。蜂腰雌狮用以懒制懒装睡的方法,治愈了红飘带不捕猎的毛病。第二步,建立狮狮*等。每当红飘带摆出雄狮的臭架子时,蜂腰雌狮在路过狮群被邀请加入时,和听到别的狮群雄狮吼声时,故意装出羞赧的样子,表现出对别的雄狮友好的态度,红飘带怕蜂腰离它,最终放下雄性的臭架子,与蜂腰*等相处。蜂腰很有成就感,它觉得完全把红飘带改造成功。

  不久,蜂腰和红飘带占领了一块领地,又接纳一个流浪雄狮当红飘带的助手,找到了一个机会回到原狮群,它们三个联手助红飘带当上狮王。就在它认为它的理想要实现时,万万没想到,旧事重演,它改造过的雄狮红飘带为了稳固地位,依然像以往新狮王一样将幼狮全咬死。蜂腰雌狮悲愤又坚定地离开,它还要继续寻找,它坚信自己能找到那样的雄狮,能找到过上小有所养,老有所终,狮狮*等,安居乐业的生活的狮群。

  它真是一只有理想有抱负的雌狮!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红高粱读书心得菁选

红高粱读书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红高粱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晃荡的火车上看完这篇短篇小说,感觉不算好,不算差吧。

  好的地方是作者善于留悬念,还有画面还原感强烈。作者会把故事描述分开几条线,在一件事描写到一小部分之后,在留有悬念之时描述这件事之前需要交代的事情。事情穿插的描述让读者同时窥探到几个故事的情节,这样让整个故事少了不少的铺垫,一开始就可以直入正题,打破了以往从时间顺序描述的常规。边讲故事边交代之前缺少的铺垫叙述,让故事也显得紧凑起来。

  至于画面感的描述,则不得不称赞。作者的描述还原了一望无垠的高粱地的情景,读者看着文字就能想象到那片村庄,那边高粱,那座新建的桥,以及发生阻击日本车队当时桥两侧的情形。人物对话中也把东北话添加进去,让整个人物的形象也更加丰满了。

  差的地方:

  1、情节有些不合理。像文章中叙述的“奶奶”出嫁时,竟然娘家那边没有一个人陪同,这似乎有悖常理。还有“父亲”跑向奶奶时,一路上一直在河堤沿线,敌人的枪眼下奔跑,然后居然一枪未中,难道日本人一直没看到他?还有问题就是,所谓的钉耙挡车,只能挡的了一时吧。钉耙是临时放在桥上的。在小说的`描述中,日本人和余占鳌的队伍枪战时可是有个间隙期,只要在间隙期把钉耙挪到一边,车辆就可以通行。日本人不至于那么笨,一直呆桥上不愿走吧?

  2、心理描写过多。作者的角度是父亲给他的回忆来展开故事。或者从旁观者的身份,或者从父亲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是在故事中却加入了许多人物的心理叙述。比如奶奶死前心里历程,罗大爷的心理叙述等,都让人觉得有种不真实,作者在单方面揣测人物心理活动的感觉。

  3、文章想表达他奶奶打破封建对女性的枷锁,给予她奶奶新女性的形象。但事实上不太成功。她奶奶既没有拒绝她家里给她安排的婚姻,也没有主动去追求她所希望的爱情。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她不由自主的接受的。小说只能说描绘到她奶奶果敢,泼辣,有行动力的一面,但是在关于她爱情这一块,真没有表现出她新女性的一面。

  总的来说,小说还原了当时东北的社会情形、大片高粱地的农村生活以及一个鲜活的抗日故事。描写的手法,插叙的安排都是很高超的。

  罗汉大爷麻木的过着一辈子,但再麻木的人心中也得有所寄托,人总得为什么活着,所以他选择为东家看好两头骡子作为生活的基石,默默的活着。当日本人牵走骡子,当他逃跑时听着骡子叫时,本能地就想维护心中的寄托,选择继续“看着”骡子;而当骡子认不出他时,他心中的基石轰然倒塌,寄托了一生的理想突然“背叛”了自己,做出那么疯狂的杀死骡子的举动理所当然。其实像罗汉大爷这样的人现实当中也有,他们多半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执念。这样的人需要保持距离,性格的缺陷伤人伤己。

  再谈谈奶奶,奶奶16岁时怀着花季的美梦却不得不因为一头骡子嫁给得了麻风的单扁郎,心中的不甘以及对父亲的怒火还有对余占鳌懵懂的好感让他们突破桎楛有了一段姻缘,这种仓促的姻缘甚至都只能永远埋藏在地底,这就是那个时代女子的悲哀。其实我并不认为奶奶是追求自由的奇女子,除了高粱地里的'那次疯狂,其实奶奶依旧是很传统的女子,虽未相夫,但有教子,默默支撑起家庭,像很多中**亲一样。

  余司令是典型的草莽英雄,胆大狠辣,为了奶奶杀掉了单家父子。在日本入侵中国之际果断拿起枪反抗,没什么文化智谋的他注定会有惨痛的失败,但这样的热血永不褪色。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的都是英雄,就像《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的父亲在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勇敢的为了素不相识的女子站出来一样,生死之间有大恐怖,那一步之遥值得我们一生仰望。(阿米尔的父亲是书中我最欣赏的人物,不管是他之前对阿米尔软弱的不满还是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的勇敢直至在美国从头开始经营生活,他都深刻的诠释男人的样子:坚定勇敢)。

  就像莫言自己说的,他是个讲故事的人,这本书其实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一些再简单不过人,时代的洪流,命运的纠缠展现的都是相识的故事,不同的不过只是读者而已。悦己而后悦世人,知世人而后知己,这或许就是描写现实的小说的意义。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这本书穿插叙事,将一个不拘泥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认自己贪婪的父母,不愿见到自己那个患麻风病的“丈夫”,勇敢追寻自己所爱的,甚至带些匪气的戴凤莲描绘得惟妙惟肖,特点鲜明。此外,莫言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厉害,完整展现了高粱地的样子,非常值得一看。

  书中的几个人,也都是各有特点,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大爷,一个似乎一直迷迷糊糊的人,东家被杀了,报案后还是给给女主人继续工作,虽然有着很多疑点,但还是没去深究,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日军强征骡子修路之后还是展现了一点血性。

  当然,这部书还是留了很多的空白,特别想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但也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吧。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_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_日生活画面。

  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_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_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_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看了电视剧《红高粱》,震撼还是很大的。莫言的书,虽然获了诺贝尔奖,但是我总是扎不下心去认真的读。这次看红高粱,我觉得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九儿。

  这个生长在父亲是一个烟鬼,母亲软弱的家庭环境里的女性,从来没有抱怨,而是像一株扎根在高密土地上的红高粱一样,始终向上。母亲被逼死,自己被父亲卖给一个将死的麻风病人做妻子,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还遭遇土匪。困难、流言、他人的苛责为难都没有将这个柔弱的女子打倒,她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他人的尊重,帮助自己的家人和亲人,和日本人做斗争。遇事的时候,不沉溺于自己感情里,而是有大仁大义的烈女子。

  她生孩子的时候,差点被人害死。看她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一刻,自己瞬间泪流满面。一个女人在自己最难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被人迫害。她没有觉得自己多可怜,而是努力把自己生活过的很好。日本人来进行屠杀的时候,她没有软弱,没有沉溺悲伤,带领大家重建自己的家园,没有吓破胆,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大家,鼓励大家。她女儿**本人的时候,她知道女儿没有办法救的时候,没有像一般的女生哭闹,而是*静的和女儿道别,继续和日本人战斗;

  她也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女人,可是她的生活没有放弃,没有投降,没有抱怨,而是理智的前行。读过很多作品,打动的`自己的最终不是达官显贵,不是美女,而是黄土地上一个朴素*凡的女子。没有多少文化,却有自己的秉性,大仁大义,大智大勇,这一切都让我感动。

  也会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一样的不容易。爸爸工作忙顾不上,妈妈自己一个人教育我们4个,忙里忙完。小的时候,妈妈干起活来也是没日没夜的,可是从来没见过妈妈抱怨,觉得生活过不下去。妈妈总是鼓励我们不断的向前,为的前程努力,从来没有用儿女情长限制我们姐妹的发展。妈妈没多少文化,却在大是大非面前,从来不犹豫。

  不一样*凡的女子,却给我一样的震撼。希望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少一分矫情和小女生的情愫,多一份理智,胸怀大一点,更勇敢的向前,书写出自己想要的模样。我不要在时光的打磨里,成为一个家长里短,局限在自己的喜怒哀乐里的怨妇,我要在一日一日的锤炼中成为一个独立,勇敢,自信,坚韧的女子。

  距莫言获奖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次有机会就看了一下这本书。

  听说过有人评价莫言获奖,大意是,莫言所写的东西或是揭露的事情都是过于黑暗的,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应该不仅仅是止于此。在加之有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莫言的一篇散文,当时觉得这样的功力不应该是诺奖得主的实力。

  知道这本书已经很久,但是可能因为有时候对某些题材不是很感兴趣所以一直没有看。但我觉得这种能够载入中国文学史册的作家的作品还是得看看,所以这次用两三天的时间完成了这个任务。

  书中涉及的事情有些是有点沉重甚至过于残忍的,而故事所要传递的.精神内涵也并不轻松,也许这就是一个作家的特色。不得不说有时候一个作家一座城。比如张爱玲之于上海,沈从文之于凤凰,莫言之于高密东北。从文中的只言片语之中就能体会到作者对家乡深沉的爱,也唯有此,才能深入一个地域,写出一个城市。

  全书文笔不错,情节不错,比大多数小说已好很多。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最*,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么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最*,我阅读了一篇莫言写的小说,这本书就是《红高粱》,一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红高粱》主要讲的是“我”的爷爷和奶奶号召乡里的人,组成一支抗击日本军的小分队。他们在红高粱地里伏击,使鬼子们无处可躲,尽葬身于此地,但有时也会失利,也会死伤多人。如果有“我们”的人被活捉,宁死也不屈,这时,惨烈的一幕就出现了:活剥人皮!“它们”把中国人的皮毫不犹豫地给撕了下来,肚子里的肠子已经出来,脑子中的各种东西都已散落在地……但这些笃烈之士虽然难免一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大骂日本人,还是喊着爱国的口号,他们的眼光是坚定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刚烈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顽强的。“我”的奶奶最后一次和日本人打仗时,被“它们”和一帮狗汉奸用枪活活的给打死了,奶奶在红高粱地里流尽了了最后一滴血,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光荣的,是为国家献出的那份红,这些红与高粱地融为一体,分不清哪是血,哪是红高粱……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心里十分痛恨日本人,也十分同情我们中国人。日本人是无情的、残暴的、凶神恶煞的,中国人是有情的、无辜的、团结一致的;日本人的心是奸诈的',中国人的心是善良的。我们既要维护世界的和*,但是也不能被欺负!通过我们全体中国人的努力奋斗、艰苦创业,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立于世界之巅,而邪恶的日本一定会遭到报应!我们所有青少年一定要不断学*,使我们的国家越发强大!让我们以国家而自豪!让国家以我们为骄傲!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么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ai,“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是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个神秘的色彩赞美人性和丰富的活力。因此,生命的称赞是本书的主题。是通过塑造人物的形状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无限活力,赞美生命的自由,拉伸。

  首先,红高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但大部分这种叙事线由文字感觉到完成。作者关注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了货,靖中服务国家,他们表演了一场英雄悲剧舞剧的场面。其中,有超过ao,有刘罗汉,有戴丰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色高粱时,会感觉到红色高粱是如此辉煌的红色浸泡。红色是太阳,血液和高粱的颜色。莫艳用他独特而强大的语言,独特的风格安排,在高粱的生动深刻的表现中,血泪与泪水的时代,强烈刺激了一代的情感麻木,什么是对伤害和痛苦的解释,是真实的和历史的,什么是生活,如何投身自己的生活,没有思想和痛苦一起适合打架,如何创建图例。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电视剧红高粱观后感(五)份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

  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日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所以不是***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明白诺贝尔和*奖会不会所以也不再敏感呢。如果继续敏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操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异常好。不明白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明白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文艺青年:致我们曾经爱过的青春

  只知道上豆瓣的青年未必都是文艺青年。真正的文艺青年还真就看过些干货,比如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同名小说《红高粱》,以及27年前老谋子、巩俐版情意绵绵的电影《红高粱》。这注定了当时还在青春期的文艺青年,如今已是文艺中年,剧版《红高粱》必然承载了他们满满的怀念——无论是年少时曾对九儿、余占鳌炙热爱恋的懵懂与向往,还是对那片高粱地淳朴民风和原生态生命力的慨叹,这部电视剧已然成为他们向青葱岁月的致敬!

  这部戏不光受到了网友们的热议和好评。就连原著作者莫言大大,在看完电视剧《红高粱》片花后,也忍不住潸然泪下,拍手称好。作为文艺中青年,这么好的与经典文学戏剧神交的机会,又怎能错过?

  外貌协会:痴男怨女的野性与张扬

  如果说《来自星星的你》讲的是思密达妹子的.刁蛮与欧巴的温柔,那么电视剧版的《红高粱》讲的就是“最辣”的中国娘们儿和“最man”的中国爷们儿。周迅、朱亚文这对“美女帅哥配”绝对养眼。

  “九儿”的扮演者周迅被莫言赞为“集仙气、鬼气、灵气、人气于一身”的好演员,真性情的周公子将人物性格的敢爱敢恨、泼辣倔强、美艳聪颖演绎的浑然天成。周公子虽已不惑,但依旧美艳动人,难怪网友们纷纷表示,四十岁的周公子饰演19岁少女依然灵动,毫无违和感。

  而朱亚文版的余占鳌简直“man爆了”,曾自曝为角色增肥并健身,观众们称赞剧中的余占鳌“果然一身好肌肉”,在原始雄性荷尔蒙怂恿下,余冲九儿连吼几遍的“我!要!睡!你!”,更是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还有余占鳌“扛龙王”里的血气方刚,高粱地里“单手”拎九儿的孔武有力,也都让人眼前一亮。

  郑晓龙粉儿:爱上“甄嬛”火与“高粱”红

  这位导演的铁杆粉丝可谓最有眼光。素有“中国影视界的巴顿将军”之称的郑晓龙,曾在中国电视剧发展史上创造了众多的“第一”和各种奖项。

  郑晓龙导演曾成功执导了早期脍炙人口的《编辑部的故事》,以及万人空巷、响彻海内外的《甄嬛传》,而备受瞩目的2015大戏《芈月传》也正在紧张拍摄之中。作为继《甄嬛传》之后的又一力作,这部由金牌导演操刀的剧本精良、演员阵容强大的《红高粱》势必备受关注。

  九儿是一个可怜苦命的女孩。命运多舛、身世凄苦的九儿在那个黑暗、封建、贫穷的年达注定会吃很多苦、遭很多罪,可她偏偏还得不到一个宠爱她、保护她、关心她、尊重她的家人,这就无非将她一步步逼到了绝境。

  九儿的爹是一个爱财如命、酗酒贪吃、自私自利的小人,为了让自己过上安逸自在、吃喝不愁、吸毒有余的神仙日子,他不惜棒打鸳鸯毁了九儿的爱情,然后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刀单家,嫁给一个病入膏肓、即将入土的伪善之人。九儿的哥哥随了父亲不着调的性子,自私狭隘、自顾不暇的他不仅不能给与九儿一时温情不说,他还伙同父亲一起变本加厉的折磨、压榨九儿,这让人觉得愤懑又辛酸。

  九儿又是一个坚强、独立、勇敢的女性。孑然一身、无依无靠的九儿大义凛然地走进了单家的大门,面对病恹恹的丈夫,面对步步紧逼的大嫂,面对无一人可信的下人,九儿只能一个人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去摸索自己的生存之道。遇到难事了就自己去处理分析,受到委屈和欺压了就只能自己打落牙齿和血吞。尤其是当被土匪花脖子抓去的时候,九儿表现的异常从容和镇定,尽管她心里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但她还是很勇敢的在和劫匪斗智斗勇,她甚至不惜忍痛对自己下手,然后用锋利的指甲在脖子上划出血淋淋的伤口,以此来吓唬花脖子自己染了疾病。九儿这样临危不惧、勇敢无畏的模样真是美极了。

  九儿更是一个心怀天下、无谓牺牲的革命战士。为了让心爱的人和最爱的孩子虎口逃生,为了让无数英勇的斗士躲避日军攻击,为了保护村子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民,九儿选择孤身一人引开敌人,最后更是利用高密响当当的高粱酒与敌人同归于尽了,她这样英勇就义的精神很是让人钦佩。

  我喜欢九儿,因为她是那么独立、那么顽强、又那么坚韧;我也很欣赏九儿,因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干练、又那么善良。因此我希望自己可以和九儿一样,做一个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的独立女性。

  电影《红高粱》是根据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是张艺谋“摄而优则导”的一鸣惊人之作。本片曾获得多项大奖,同时也捧红了不少演员。一直想好好地看一下这片子。

  以为从没有看过《红高粱》,但当我再次听到那狂放的将*吼出来的歌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时,我才依稀记起,第一次看《红高粱》是在小学的时候。当时什么都不懂得,只记得有一大片的高粱犹如一波又一波的海浪随风起伏,一碗又一碗的红酒洒向空中,洒出了上世纪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与野性。

  《红高粱》所描述的并一个不完整的故事,如果一定要把它凑成一个故事的话,那也是一个很乏味的故事。《红高粱》主要是通过颠轿、野合、祭酒和埋雷炸日本鬼子等故事情节来向观众展现出一种敢爱敢恨,敢生敢死,没有太多理性羁绊的原始生命力。

  看完《红高粱》后,影片里最后那个画面在脑海中还是挥之不去,那是在这部片子里我最喜欢的地方。那机枪招来的爆炸和爆炸所招来的日全食的漫天红,姜文所饰的“我的爷爷”站在日全食之景里,那已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我的爷爷”,而是一个超现实的,有点神化的人物。那是展现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的追求。《红高粱》正是以这种超现实的、超自然的神话赢得大家的喜欢,让人们压抑在内心已久的人本有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在影片里,无处不表现出了那种张扬狂放的原始生命力。比如开头那段有趣的,很吸引观众的颠轿。一群汉子裸露真上身一边高歌一边颠轿,而轿里的是一个弱小女子,这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不管是出嫁或迎亲的,都没有陪嫁人也没有迎亲人,在中国,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还有,“我爷爷”的一泡尿竟然酿成了好酒十八里红。等等,似乎都是一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然而,恰恰是这些不合乎情理的事情把人们那种原始的生命力展现了出来,古朴与野性,张扬与狂放。

  成功的艺术不必居于生活的真实性,它只要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就好。在拍摄《红高粱》那个年代里,人们对现实的生活缺少的就是那种张扬狂放的个性,而《红高粱》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并取得了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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