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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狗牙雨》读后感1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2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狗牙雨》。

  狗牙雨,在文中是指一种类似狗的'牙齿的暴雨。主人公杜元潮在5岁时与父亲来到油麻地,这里土地肥沃,是块富庶之地,他们还被好心肠的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但杜元潮却受到另一位地主的儿子—邱子东的排斥,并把他推入坟坑,这时,下起了“狗牙雨”,它形象地表明了凄惨的杜元潮。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当杜元潮遇上小女孩程采芹时,他的命运就被程采芹小小的心灵改变了。

  我最可怜杜元潮,受了那么多委屈却无处诉说的他,让我懂得了不能软弱,不能退缩;我最讨厌邱子东,既高傲又瞧不起别人,让我知道了不能太自满于自己,要谦虚有礼;我最尊敬程瑶田,好心收留杜家父子的他,让我明白了要有慈悲心,要对别人有爱心;我最喜欢程采芹,给杜元潮带来欢乐的她,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真、善、美的世界。

  这本书基本上没有华丽的词藻,朴素的语句中总是蕴含着这样的一个道理: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不是重与刚,却是那不起眼的软与柔。武力只是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不完美,甚至会毁掉自己。

《狗牙雨》读后感3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ldqu;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rdqu;可他反驳说:&ldqu;我也要读书!&rdqu;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ldqu;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rdqu;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4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最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狗牙雨》读后感5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狗牙雨》读后感9篇

《狗牙雨》读后感1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2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ldqu;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rdqu;可他反驳说:&ldqu;我也要读书!&rdqu;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ldqu;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rdqu;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3

  说起曹文轩,大家可是人尽皆知,因为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有:《大风车》、《青铜葵花》、《草房子》、《红瓦》…等系列,今天我又看了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些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

  其中第一个故事《狗牙雨》,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漂到了油麻地。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而被他们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却怕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上最好的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同时我为杜元潮的遭遇感到悲惨和凄凉。

《狗牙雨》读后感4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5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狗牙雨》读后感6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ldqu;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rdqu;可他反驳说:&ldqu;我也要读书!&rdqu;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ldqu;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rdqu;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7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狗牙雨》读后感8

  最*,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合上书后,我为书中主人公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五岁的小男孩——杜元潮,在他三岁的那一年,他家里发大水,他的妈妈被洪水冲走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行了两天一夜,漂到了油麻地,给当地的地主程瑶田做长工,同时,地主程瑶田也收留了杜元朝,杜元朝从而遇见了邱子东和程瑶田的女儿程采芹。邱子东是少爷,但他仗着他们家里很富有,所以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杜元潮不和他玩,就发起脾气,叫人把他推进了刚挖的棺材地里,自己却在那看好戏。在棺材里,杜元朝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他爬也爬不出去,任由雨打在他的衣襟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

  这时,我心里想:与杜元朝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生活在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家庭里,有爸爸的担心,有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好好享受这样的生活。

《狗牙雨》读后感9

  《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魅、鱼鹰、城边有家小酒店、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走在田埂上,走到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的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困难,只要努力就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狗牙雨》读后感6篇

《狗牙雨》读后感1

  每一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有所不同:杨红樱写的是唯美;沈石溪写的是真实;黑柳彻子写的是童年;而曹文轩写的却是感动。

  这个寒假,我在曹文轩的书中领略了他细腻的触笔,聆听了动人的故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狗牙雨》,是这本书最浓墨重彩的一篇:杜元潮与他的父亲被一场洪水卷到了油麻地。为了养活自己,在一家首富打工,包吃包住。杜元潮就此结识了富家千金————采芹,与富家公子————邱子东。其实,就因杜元潮与采芹关系很好,邱子东就一直对他冷嘲热讽,处处较劲。有时,还偷偷雇佣一些小混混们对杜元潮使用暴力,毫不留情。终于,在一天,杜元潮与采芹在一起,一夜未归,第二日,仆人们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不停哆嗦着。

  终于,找得到了机会,邱子东趁机添油加醋后告诉采芹的父母们,最终,家长们在纠结下信以为真,从此对杜元潮心存不满,日月如梭,时光飞逝。父母俩为了除去祸害,就把他们赶出家门,生活在牛棚中。嫉妒,是我对邱子东的看法。他就因对采芹心存好感,而打乱杜元潮的生活,迫使他离开了富家。胆小,是我对杜元潮的看法。当他被邱子东欺负时一声不吭,所以,邱子东也比较“识趣”,打几下,骂几句就没耐心了。可就是他的胆小,就将他推出了富家豪门。胆小与嫉妒必然不好但有时候,将嫉妒化为动力,把胆小变为礼让,这样,还是缺点吗?但是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笔墨较重《狗牙雨》,而是篇幅不大的《哑牛》:在哑牛的一生中快乐占据多数,但也有总有不快乐的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爸爸托付到菜市场的老婆子那儿,一去不回。有时,老婆子开心了,只让他做些杂事便罢了,但不顺心时,她则把所有坏事的事全部推卸到哑牛身上,只为撇清自己。

  然后“语重心长”地把哑牛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婆子缺斤少两的事让人忍无可忍,终于,妇女们联合起来,向老婆子提出了*。她如往常一样,面不改色地嫁祸给哑牛。好了,一个大婶当着领导的面揭穿了她,从此,老婆子提前“退休”了。哑牛又一如既往:快乐、殷勤、诚实、俊朗……其实,哑牛的生活并不乐观,可就是这样他也能“苦中寻乐”,这种乐观正是他最宝贵的地方。这种精神与婆子的卑鄙、自私的反衬下显得更加伟大。他,只是一个*凡的小孩子,可他却承受着无限的痛苦:被父抛弃、被人辱骂、背着黑锅……可他抱怨过吗?没有!他依然干着手上的活,勤勤恳恳。依然与朋友玩耍,纯纯真真。依然帮助婶婶卖菜,一丝不苟。我们为何不这样与世无争呢?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读书,读好书,刻不容缓。让好书成为绚丽的烟花,在寒假中为我们添上点睛之笔!

《狗牙雨》读后感2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

《狗牙雨》读后感3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狗牙雨》读后感4

 我有幸阅读了曹文轩伯伯写的经典纯美小说《狗牙雨》。

  曹文轩伯伯的小说已流传到了国外,他走遍了全国各地,并多次出国演讲。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它里面的故事情节很生动形象,非常感人。例如:在第二篇的故事“海牛”,我看着看着不禁留下了激动的泪水。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外祖母为了把自己的孙子拉扯大,整天都废寝忘食的编草绳,有时还被榔头砸到手上,紫黑色的血一滴连一滴地落在稻草上,让人看了非常心酸。另外一篇是描写一只鸭子,名字叫阿西。它被猎人抓住后做了枪魅。所谓枪魅,就是指那些被猎人捕获的活猎物,它们经过训导后专门干把同类引至猎人枪口下的勾当。许多支鸭队都被诱惑死在了湖泊上。阿西看到同伴们一个个死去,心如刀割,直到最后,它失散多年的妹妹阿秀也被阿西的歌声吸引了,眼看着妹妹也要和别的同伴一样死去,阿西奋不顾身的救了妹妹,而自己却被猎人打死了。这篇小说我也感触很深,动物都能如此情深义厚,我们人类更加要珍惜身边的一切美好事物。

  曹文轩伯伯的小说很细腻,体现了人间的恩爱情仇,告诉我们什么该爱,什么该恨。我也要向曹伯伯学*,善于发现善于思考,虽然我现在还不会写小说,但是我以后可以编一本故事册,记录着人间所有的美好事件。

《狗牙雨》读后感5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狗牙雨读后感 (菁选6篇)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比较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比较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水吧!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可他反驳说:我也要读书!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狗牙雨》非常感人,现在一回想心里还是酸酸的。

  第一章故事说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被冲到了一个小镇到一个地主家里干长工。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还看了短篇小说《海牛》《枪魅》等。《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那么的艰苦,都让让我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其中一个故事《狗牙雨》,主人公杜元潮,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妈妈被洪水淹没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到了油麻地上。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她遇见了程瑶琴,邱子东。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和杜元潮不和他就把杜元潮他推进了刚挖的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同时我为杜元潮的经历感到悲哀。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

  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

  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狗》读后感 (菁华5篇)

  《会飞的狗》这一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字叫做“灰狗”的狗,这只狗很特别,因为它是一只从银幕上跑下来的不用吃饭还会飞的狗。会飞的狗主要内容:

  “灰狗”的主人是一个叫做徐乐乐的小姑娘,她非常的善良,她和“灰狗”一起帮助过很多人,她们的这种助人为乐的品质值得我认真学*。故事中还有一位值得我们尊敬的“救命爷爷”,救命爷爷本姓李,在二十年前,李爷爷是徐乐乐妈妈所上小学的看门员,有一天徐乐乐的妈妈和另外几个同学蹲在学校门口玩耍,一架受到惊吓的马车疯狂的向学校门口冲了过来,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李爷爷抢到了马车和妈妈他们的中间,他灵活的深处双手拽祝马的缰绳,不过李爷爷肯定是拉不住狂奔的马车的,不过在李爷爷的努力下还是让马车改变了一点方向,妈妈和同学们得救了,不过李爷爷却被马车拖出去了十几米才停下来,最后虽然李爷爷被送到了医院,却从那之后手里多了一根拐杖。由于李爷爷救了好几个小朋友的命,所以大家从那之后都叫他“救命爷爷”。

  所有的好人好事都值得我们学*,我们要尊敬那些做好事的人!在生活和学*中总有遇到困难的人,我们这时候一定要伸出我们友谊的双手,发扬雷锋精神,给予他们帮助。

  读了《诗人孩子和狗》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境,我们都不应该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一切,接受现实,解决困难。

  如果亲人离世,我会很悲伤,很痛苦,因为我们是亲人,我们有深厚的感情和亲情。但是亲人离世,是我们没有办法控制的,因为我们的生命,从一出生就要面对着死亡。生命是很公*的,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保护生命,敬畏生命!

  听爸爸说,最*看了好多令人痛心的新闻:有些人因为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或者困难,经不起打击,最后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去自杀或者去伤害别人。这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这样会给自己的亲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和痛苦。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尽管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或者痛苦,我们都要想办法去解决、去面对。如果一个人解决不了,可以找家人一起解决,一起面对。绝不可以拿生命当赌注,更不给亲人留下痛苦和遗憾。

  《会飞的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灰狗,一开始他是在电影里当演员的,后来经过徐乐乐的帮忙从银幕上下来了。这只狗有许多本领,他可以“呼哈呼哈”地吸气,变成一只狗气球飞上蓝天;可以吐气,把自己变成一张薄毯子,再把自己的身体卷起来;他不吃饭只晒太阳;还用人语唱歌给救命爷爷听。他参加过明星大聚会,结果被人家说成了是一只假狗。他还帮助小黄狗找医生,救主人。

  书中的徐乐乐是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学生,他很善良,也很可爱,他在看第七遍《会飞的狗》时,认识了灰狗。吉利是一条棕色的大狗,她很温顺,有点傻乎乎,因为灰狗的嫉妒,她离开了电影院去外面流浪,后来来到了救命爷爷的身边当导盲犬。

  我最喜欢的是灰狗。喜欢他的神奇,喜欢他的机智勇敢。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我们的灰狗最酷》。灰狗帮助了小黄狗找医生,还帮助了医生们把门打开,让他们把小黄狗的主人送进医院里,过几天后,这件事情出现在了电视里。

  好词:严肃、骄傲、奇妙、善良、可爱、喜欢、翻来覆去、惊慌失措、大吃一惊。

  好句:周围的人也焦急地乱喊乱叫,鸡一嘴鸭一嘴地出主意。

  阳光从窗外射进来,灰狗抬头看去,只觉得今天的天空显得格外明亮。

  《一只会做梦的狗》,这个题目让看到的人不禁想问:“这只狗怎么会做梦呢?它又做了个什么梦呢?”

  原来,这只会做梦的狗叫‘快乐’。他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梦的。它的主人是陈老师,因为从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消息:在美国有人让学生对着狗读书,让得了阅读障碍症的小孩又变得口齿清晰。陈老师的班上有些小孩不爱大声说话,陈老师就让他们对着快乐读故事书,让他们更有自信。而快乐每天听故事,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能听懂啦!还会做梦!只不过做的都是故事中的梦。

  快乐可是有自己的朋友的`。陈老师的朋友林老师家里有一只圣伯纳犬,名字叫:来福。来福的年纪大了,越来越不爱动,只有快乐来的时候才比较活泼。来福很羡慕快乐,因为他会做梦。可快乐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做梦因为那都是小朋友读的故事。来福很希望快乐梦到自己,可快乐总是要么梦的不好,要么梦不到,来福也很失望。日子一天天过去,来福越来越老,可林老师从没放弃过,她认为来福只是病了,而别人却叫她放弃!太无情了!

  后来,快乐终于不用依赖故事来做梦了。梦中,是他和来福在草原上快乐的奔跑,来福看起来是那么的健康、那么的活泼……

  在书店里,首先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因为我觉得*时可能关于动物的书读得挺少的,所以就买下了这本书,决定一起阅读。

  读完这本书,我确实对这本书挺感兴趣的。

  这本书一共讲了9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描写的非常细腻、感人。通过不同的动物的描写如狗黑线、金狐一家等,展示了精彩的人与动物之间的交流、情谊,人性的贪婪与罪恶,及动物的无辜与愤怒。深深的触动了我和孩子的心灵,动物也是有血有肉的,有感情的,它们是那么的可爱,还知道感恩图报,人类太自私了,应该尊重动物应有的权利。让人和动物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和*共处,用*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我们人类的智慧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有照亮动物世界。

  妹妹读了这本书后,体会不是特别深刻,但是也非常喜欢这些小动物,在我的指导之下,她才认识到这本书要告诉我们什么,可能是*时读书量太少,年龄太小有关吧。以后我们要多多一起阅读,一起分享心得体会。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铁皮狗》读后感 (菁华5篇)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xx年和20xx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今年暑假,读了《铁皮狗》,我的童年似乎多了一份感动。

  《铁皮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的林冰的童年。它描写了少年林冰在油麻地镇中学六年的美好时光。在那里,他尝到了酸甜苦辣的人生四味;体会到了友谊的纯洁和宝贵;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那只陪伴他整个的童年“铁皮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那只“铁皮狗”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出现在他的梦里,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就像“小白”于我。

  不像林冰在操场捡的铁皮狗,我的小白是一只普通的白色毛绒熊,有一双黑宝石色的眼睛。“小白”是妈妈送我的。第一次放开妈妈的手独自行走,小白在前方给我加油鼓劲;离开妈妈的怀抱一人睡觉,小白温柔地看着我,我抱着她柔软的身子安然入睡。读后感·每次不管我心情不好或是心情很好,小白都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陪着我一起哭泣和欢笑。现在我长大了,小白还是原来的模样。身边的玩具越来越多,但我对小白的珍爱却从来没有变过,她是我童年成长的见证,也是我的童年带给我欢乐与微笑最多的朋友。

  望着床头的小白,我继续翻阅着《铁皮狗》,时而落泪,时而窃喜,多么幸运,遇见了这本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翻完书的最后一页,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到身心无比轻松:我也想躺在书里那茂密葱翠的芦苇荡中,抱着我的“小白”,望着那奔流浩渺的大河,栖身于宁静柔美的水乡小镇……作者:江南

  作者说也可以把这本书看成是桑桑的中学时代故事。我就这样看待了。林冰就是油麻地小学毕业后进入油麻地中学的桑桑。

  这是一个关于林冰和他的几个同学们之间以及各自的命运的故事,读完了有种挥之不去的哀愁,就是很难受。

  林冰在那个下午在那片草丛中捡的那只铁皮狗也许就是他拿来回忆的青春,回忆完了,故事讲到这,最后他又把铁皮狗放回了草丛中,也把他的那份青春放在了记忆里。

  比起《草房子》的温暖和感动,《铁皮狗》择充满了疼痛和遗憾。前者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后者是迷茫慌乱的青春期。后者比前者多了孤独和难受。

  赵一亮犹如杜小康,家道中落,磨难接踵,刚开始挣扎着,后来就认命了。太让我牵挂和难受的俩人。和林冰关系最好的马水清也失去了爷爷奶奶后坐上邮轮去当兵,离林冰远去。

  林冰也没能和暗恋的陶慧终成眷属,成长就像把一串崩断的珍珠项链,原本穿在一起的珠子落向四面八方。纵然再多不舍,再多遗憾,再多难受,在兵荒马乱的青春里茫然无措的成长了。

  故事里的人各自被命运安排的明明白白,都经历了生活的千锤百炼,熄灭或是燃烧着。太怅然了,成长真的很残酷,我们像故事里的人一样都会长大,会腐朽。想到这样的结果,就很怅然。

  真实而又残酷,才是生活,世人形色,成长纷杂,遗憾和难受也是一盏灯,指引着我们努力通往幸福的路。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07年和2013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毕业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爸爸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读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白牙》读后感 (菁华5篇)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折磨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白牙的一生感受了两次爱,一次是温暖的、一次是深沉的。

  第一次的爱在白牙的小时候。白牙从小就没有父亲,可是,母亲对白牙的爱还是无微不至的。白牙是一窝小崽中最幸福一直小灰狼,每一次妈妈捕食回来,白牙总是第一个吃的。哪怕是猎物很少,白牙也绝不会挨饿。在一次饥荒中,猎物都死光了,这一窝狼崽中只剩下白牙一个,它很幸运地躲过饥荒的厄运。当白牙吃得鼓鼓时,它便会淘气地和母狼打一架,它就当妈妈是个玩具,不停地像妈妈啃咬和嘶吼。当白牙玩累了,母亲会围着白牙,给予儿子温暖,白牙在妈妈的溺爱中感受爱,他的温和、乖巧、童稚的一面慢慢在心中萌发。就这样,白牙伴着母亲的爱快乐成长。然而一个夜晚,白牙跟着它的妈妈上了人类的船,从此白牙的生活从荒野生活迁移到了人类的生活。白牙不喜欢人类,特别是小狮子和棍棒发出的命令,使它心中产生了怒火和愤恨。它仇恨人类对它的统治。白牙变得孤僻,它白天不断地工作,夜晚忍耐天气和饥饿的侵袭,这中从未忍受过的痛苦令他心灵渐渐枯萎。这时白牙不和主任帐篷的狗交朋友,对人类也充满了敌意。它觉得人类就是自私、贪婪地禁锢住妈妈的邪恶统治者。因此它的印象中,人类只有缺点没有优点。如果在人类的世界里,妈妈是它唯一的希望,因为还有妈妈,小白牙抛弃了荒野,接受了被统治的命运。

  黎明已经降临,刚睁开眼,白牙就看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它发现自己被铁链紧紧地锁住。它看到一个人正向自己靠*,正当白牙意图用咆哮发出威胁的信号时,一记狠狠的鞭子让它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个人放开铁链,让一只藏獒跟白牙展开凶狠地搏斗。这时白牙才明白,原来主人将自己卖到了斗兽场,新的主人只会通过残暴的搏斗来谋取利益。搏斗了一天的白牙,虚弱地趴在地面,这里再也没有妈妈,再也没有温暖。绝望的白牙变成了恶魔,它只要一见到狗,就会给对方致命的一咬。它剩下的只有冷漠、残暴和无情,雪白的牙齿,也慢慢地只剩下血腥的味道。

  呼哧呼哧,一支队伍正在南极的冰天雪地里艰难地行走着。晚上,

  狼群来了,叼走了一只拉雪橇的狗。第二晚,发生了同样的事,直到第三晚......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白牙》的开篇,当我看到这几句话时,我顿时被这可怕的场景吸引了。我急切地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阅读着,很快就被带进了书中的世界。书里讲述了一只名为白牙的混血狼,它很小就懂得狼的生存原则:吃或被吃。起初的生活总是残酷地展现在它的面前: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只“斗狼”,和别的狗打架,从此过起了地狱般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个名叫斯科特的人把它带回家,非常悉心周到地养育它,在斯科特爱的感召下,埋藏在白牙内心深处爱的种子又一次萌发了,它把它的爱与忠诚付与了主人斯科特。一次,斯科特要出远门,但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白牙,白牙整日坐在门前盼望主人的到来,茶不思、饭不想,饿得皮包骨。斯科特的朋友发现后,赶忙给斯科特写信叫他尽快回家。斯科特回来后,看到趴在墙角的白牙很是心痛,于是对它就更体贴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照料,白牙又恢复了往日的健康。之后又有一天,城里的**犯吉姆越狱了,他想出来报复曾经判他入狱的斯科特,就偷偷在晚上潜入他家,机警的白牙发现后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了斯科特先生,让他化险为夷。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悟到了正是斯科特在白牙最无助、最渴望爱的时候给了白牙温暖和爱,使它内心的狼性化解,野性被爱的雨露淹没,此时人类的友善与关爱像太阳一样温暖着白牙曾经受伤的心灵,召唤着它内心深处那颗一触即发的爱的种子。同时白牙坚贞不渝地对爱的追求使它能够经历百般痛苦而生存下来,拥有了爱,走出了孤独,成为一条温顺、忠良的狗,最终当主人有难时,它挺身而出,救了主人,报答了主人。充满仁爱和关怀的环境使白牙敞开了爱的大门,回归了文明的人类社会,这就是爱的力量。我作为一个生活在文明社会的小学生,无时无处不在感受着爱的滋养,我想我也应该用我的爱心温暖身边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家园。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由杰克·伦敦同名著作改编,奥斯卡获奖导演亚历山大?埃斯皮加雷斯执导的动画电影《白牙》正在各大院线热映中。作为一部油画风动画影片,该片在绝美画面的加持下,将白牙残酷的成长故事,描绘的生动而又暖心。在赚足观众泪水的同时,片中展现出来的人性善恶、人与动物相处等命题,引人深思,被赞“一部温暖又有重量的'动画影片”。

  电影通过白牙的冷暖一生,展现了这个善恶交织下的混沌世界。影片中,善良憨厚的酋长,为人正直的法警、美丽温柔的法警妻子、阴险狡诈的狗贩子,每一个角色都是对现实的映射,“通过面貌将狗贩子邪恶和贪婪展现的淋漓尽致”“油画笔触下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和内心世界都刻画的形象又接地气,真的绝了”有观众这样评论。影片也通过白牙与不同角色之间的故事,探讨了“人与动物和*共处”的深刻命题,片中狗贩子将白牙当成赚钱工具的桥段,令不少观众看后感到痛心,有小朋友表示:“电影里的那个叔叔太坏了,白牙太可怜了,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不应该去伤害它们。”也有网友评论:“影片中狗贩子最终食下自己的恶果,电影就像一则警世寓言,提醒人物善待万物。”

  该片在带给人们思考的同时,也不失动画影片该有的童趣与天真,在细腻的油画笔触下,渗透出来的法式浪漫唯美,就像给影片加上了一层童话滤镜。在展示世界黑暗的同时,片中不论是细心教导白牙的酋长、还是用爱治愈受伤白牙的警探夫妇,都让观众看到了这背后温存的善良和美好,“电影就像夏日的一缕清风,纯真又温暖”“从电影中找到了力量和勇气”“爱可以治愈一切,而白牙治愈了我”等好评纷至沓来。

  电影自上映以来,口碑赶超同档期其他影片,好评刷爆国内外各大评分网站。相对于影片的过硬口碑,不到1%的排片令人深表惋惜,“这么好看的一部动画片,不明白为什么排片这么低”“想看,但却没有排片了”。不少观众在各自朋友圈和自媒体*台自发性呼吁求排片。


《狗牙雨》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绿狗山庄》读后感 (菁华5篇)

  我要讲的故事是绿狗山庄,一个艺术家把狗都染绿并做成雕塑,笑猫要救它们出绿狗山庄。球球老老鼠它进了屋子喝了一杯红酒,就会飞了。它帮助笑猫把小白救了出来。小白,它是一只被染成绿色的狗,它的耳朵原来是金色的。小白告诉笑猫,雕塑家要开展览会,它们就去那里救出了地包天——那只也被染成绿色的京巴狗。

  在这个故事里 我最喜欢笑猫,因为它机智、勇敢、乐于助人。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些书,其中就有那么一本,叫《绿狗山庄》。

  见了这书名,你可能要问了,这世界上有白狗、黄狗、黑狗,怎么可能有绿狗呢?难道是外星来的狗?书中的主角笑猫也有着同样的疑问,但是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世界上真的有绿狗!它就存在于杨红樱阿姨所写的《绿狗山庄》中。

  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离奇古怪的人物和动物:举止优雅的贵妇犬小白;幽默乐观的球球老老鼠;淘气包马小跳;自私自利的雕塑家;酷爱打扮的法国贵妇犬菲娜;性格很好的京巴犬地包天;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的笑猫和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虎皮猫等等。

  这是一本捍卫自由的书,书中的一群绿狗原来的毛并不是绿色的,它们的耳朵原本也不是竖起来的,所有的这一切都源自于那个自私自利的雕塑家,他为了完成一百件绿狗雕塑,剥夺了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将它们的毛染成绿色,还残忍地把钢丝埋进它们的耳朵里,硬让它们的耳朵支棱起来。而马小跳和他的几个朋友,这几个纯真的孩子为了让几只绿狗不承受来自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们找来一辆带篷的婴儿车,把变成绿狗的地包天和小白推进裴帆哥哥的宠物医院治疗,最终将它们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这真是一群仁慈的孩子。

  在这本书里,作者以球球老老鼠的话来总结人性:“说到那个雕塑家,以世俗的眼光看,他先算得上是一个有追求的艺术家、一个成功的艺术家。可是,他为了自己的成功,强行将一百只狗关在绿狗山庄里,强行改变它们原来的样子,让它们失去了原来的生活。他的成功是以毁掉一百只的狗的自由和快乐为代价的,而马小跳他们几个都是仁慈的孩子。”

  人性是最重要的,没有人性,就等于没有生命,希望大家有机会都来读读这本书。

  

  我自从读了绿狗山庄,感悟很深。里面的主人公都是一些狗和猫,但是它们都像人一样,会说话,其中一个动物“笑猫”。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很多心情,这只猫都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话。这回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只喜欢笑的猫了吧!

  其实,另一个主人公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那就是一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球球老鼠’,为什么叫它球球老老鼠呢?因为这是一只无私奉献的老鼠,它为了营救‘黑旋风’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偶遇到了一只神仙乌龟,这只乌龟很同情它,于是朝它吹了一口仙气,这才将它变成了一只圆老鼠。它们日夜兼程,来到了一座名叫‘绿狗山庄’的大楼,‘奇怪,这座楼明明是红色的,为什么叫它‘绿狗山庄’呢?球球老老鼠迷惑不解的问。笑猫说;“等我们侦查好了,我们就去救小白和地包天。”那一天,它们偷偷的溜进了山庄,看到了墙上装上了电网,只要球球老老鼠一见到三宝,它就一蹦到天上去,于是,笑猫趴在球球老老鼠的身上,一喊;‘三宝来了。”球球老老鼠真的飞过了电网,到达了红楼的阳台上,它们先是在大厅里找到了地包天,接着又在地下室里发现了小白。而它们那对可爱的耳朵却变成支掕起来的‘扇子’,它们很沮丧,但幸运的是它们被救出来了。

  它们为了救自己的朋友,想尽了一切办法,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救出了它们的同伴,从此它们过着各自幸福的生活····虽然这只是作家写的一个故事,但是我相信在生活中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是有感情的。

  这本书犹如温暖童心的‘心灵鸡汤’,伴随着我慢慢长大·······

  今天下午,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讲了动物和动物之间的友谊,这是一个令人胆颤心惊,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故事。

  “自由大逃亡”,那天晚上,那个心狠手辣的雕塑家和那些来参观100只绿狗的人们都喝醉了,笑猫领着100只绿狗逃出了院子,然后他们一个一个的骑着球球老老鼠到院子外边,它们自由了!从这个故事中,我学到了团结、友好、配合这三个好*惯。

  “魔力红酒”,这是一篇具有丰富想象力的文章,一天,球球老老鼠在雕塑家的家里喝了一些红酒,出来的时候,竟然能跳的很高很高的,这时,笑猫突发奇想,它想到,我和小白的体重差不多,我可以用自己实验一下,球球老老鼠可不可以把我带出院子,这样就可以救小白出去了。试跳成功!这天,笑猫和球球老老鼠先试跳了几次,然后救小白出去,跳!小白成功救出去了!从这篇文章中,我学到了乐于助人,朋友有了难处,我们要积极的帮助他,让他走出困境,重新见到光明!

  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在美国,人们每杀一只动物,都是要判刑的!大家要保护动物,让动物做我们的好朋友!

  动物和动物之间都有友谊,那我们人和人之间更应该有友谊了!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处做起,做一个团结的人,让友谊伴我们一生!

  这一本书同样是杨樱桃的作品,写在《淘气包马小跳》中,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笑猫了。老老鼠无意中发现了“绿狗山庄”,在那里,所有的狗都是绿色的,它们的耳朵不是像普通的狗一样垂下来,而是竖起来的。在探寻这个神秘的“绿狗山庄”时,笑猫的好朋友京巴狗地包天也不幸被“绿狗山庄”的主人—一位帅气的雕塑家捉走了。在营救地包天的过程中,笑猫和老老鼠得知原来所有的绿狗都是被染成绿色的。于是笑猫决定救出所有的绿狗。正当他们为营救的事而苦恼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种有魔力的红酒,具有了“飞行”能力,营救就简单多了,他们救出所有的绿狗后。带着他们找到了马小跳的朋友一位宠物医生。最后,写出了绿狗耳朵的奇特—这是因为雕塑家在狗的耳朵放入了钢丝,强行把耳朵给立起来。

  我看完这本书有个感受。我们不能忘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不是人类的工具,更不是机器。它们是有血有肉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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