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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

日期:2022-10-03 00:00:00

《争气》读后感1

  读完《争气》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作者呱呱落地不久,一场丹麦病给他留下了右臂不能上举的终身残疾,并且由于疾病的折磨,他的智商也受到了影响。上小学时面对着别人的挖苦和嘲笑,他曾感到屈辱,后来,作者在书店做过临时工,在菜场拉过菜。80年代初,他考上了南京市文学讲*所,然而,又因他原先的职业而遭到同伴的讽刺和讥笑。生气之余,他发誓要争口气,让菜花插在文学的殿堂上。一年后,作者的杂文《南京大萝卜》终于在报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且明白了属于自己的争气之路只有一条------写作。从此,作者更加勤奋的学*写作,又先后加入了市、省作协,时至今日,他仍然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写作。

  从一个被瞧不起的残疾人到一个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家,作者的`人生道路启示我们:面对歧视、嘲讽,不能自暴自弃,要像作者那样立下“让菜花插在文学殿堂”上的豪情壮志!

  遇到挫折、坎坷,不能垂头丧气,要像作者那样,“在生气中找着争气的成功点“,将争气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

  从小学受到屈辱到文学讲*所得“气不打一处来”,作者的经历告诉我们:“生气,不如争气”!生气,只能使人痛苦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只有争气才能使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争气就是有志气,有了志气再加上勤奋刻苦,不懈努力,就会像作者一样获得成功。

《争气》读后感2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不能长久*静下来。在他出生后不久,丹麦的疾病给他留下了右臂无法抬起的残疾,他的智商也因疾病而受到影响。当他在小学时,面对别人的讽刺和嘲笑时,他感到很丢脸,然后作者在书店做了一名临时工,在菜田里拉着食物。20世纪80年代初,他被南京文学研究所录取,但他因原来的职业生涯而受到同伴的讽刺和嘲笑。除了生气,他还发誓要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

  一年后,作者的文章“南京萝卜”终于在报纸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生活价值,并且意识到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为自己而战。从那时起,作者更加努力地学*和写作,并加入了城市和省级协会。到目前为止,他仍然努力工作,不要求收获的写作。从一个卑微的残疾人到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家的生活方式来激励我们:面对歧视和嘲弄,我们不能放弃自己。像作者一样,我们应该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当你遇到挫折和起起落落时,你不能像作者那样沮丧。在你的愤怒中寻找竞争的成功。它将成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学屈辱到文学讲*,作者的经验告诉我们:生气总比为愤怒而战要好。愤怒只会使人越来越痛苦,越来越不能自拔;只有为自己而战,我们才能继续自我改进。竞争是有野心和野心,勤奋和艰苦的工作将像作者一样成功。

《争气》读后感3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不能长久*静下来。在他出生后不久,丹麦的疾病给他留下了右臂无法抬起的残疾,他的智商也因疾病而受到影响。当他在小学时,面对别人的讽刺和嘲笑时,他感到很丢脸,然后作者在书店做了一名临时工,在菜田里拉着食物。20世纪80年代初,他被南京文学研究所录取,但他因原来的职业生涯而受到同伴的.讽刺和嘲笑。除了生气,他还发誓要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

  一年后,作者的文章“南京萝卜”终于在报纸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生活价值,并且意识到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为自己而战。从那时起,作者更加努力地学*和写作,并加入了城市和省级协会。到目前为止,他仍然努力工作,不要求收获的写作。从一个卑微的残疾人到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家的生活方式来激励我们:面对歧视和嘲弄,我们不能放弃自己。像作者一样,我们应该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当你遇到挫折和起起落落时,你不能像作者那样沮丧。在你的愤怒中寻找竞争的成功。它将成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学屈辱到文学讲*,作者的经验告诉我们:生气总比为愤怒而战要好。愤怒只会使人越来越痛苦,越来越不能自拔;只有为自己而战,我们才能继续自我改进。竞争是有野心和野心,勤奋和艰苦的工作将像作者一样成功。

《争气》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5

  《一定要争气》这篇课文记述了童第周在中学时代和在比利时留学时期发愤图强、刻苦专研、努力学*的两件事。表现了他奋发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的情怀。我带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童第周17岁才进中学。因为他文化基础差,学*很吃力。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均成绩才45分。差点就被校长辞退或降级,经他再三请求,才勉强同意让他再跟班试读一个学期。

  第二学期,童第周夜以继日地发奋学*。他每天晚上都在校园的路灯下看书、温*功课。有时被老师发现了,关上路灯叫他睡觉,他却趁老师不注意时,溜到厕所外边的路灯下去看书。功夫不负有心人,童第周的成绩终于赶上来了。

  过了11年后,童第周又到比利时留学,跟一位很有名的生物学教授学*。那位教授一直在做一项实验,把青蛙的外膜剥掉,可是做了几年也没有成功,其他的同学也不敢尝试,只有童第周一声不吭地刻苦专研,反复实践。终于将实验做成功了,震动了整个欧洲的生物学界。

  现在,我们这些小学生都有信心,但是缺少坚强的性格,*时,跑步觉得累,作业觉得多,孰不知,没有坚强的性格,没有锲而不舍的努力,哪有理想的实现?更何况,童第周在一贫如洗、没钱读书的情况下得到了成功,而童第周的一生历尽了人生的坎坷才成功的。

  我一定要向童第周好好地学*。


《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争气读后感实用五篇

  争气读后感 1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注: 再度来到曾经居住过或游览过的地方。]。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注: 意味:情调,趣味。意思含畜深远,耐人寻味。]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

  [注: 坚持到底,一点不忪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 2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注: 再度来到曾经居住过或游览过的地方。]。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注: 意味:情调,趣味。意思含畜深远,耐人寻味。]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

  [注: 坚持到底,一点不忪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 3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 4

  “京张铁路的最大功劳者是?”我会说:“詹天佑”。没错,就是詹天佑,中国铁路之父,你可能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是通过看书看到的,什么书?我就是看了《为国家争光为民族争气-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这本书知道的。

  这本书写了詹天佑的一生。詹天佑在7岁时就上私塾里读书。他天资聪慧,学*十分勤奋,以思维敏捷、善于属对而闻名乡里。少年詹天佑喜欢读书,所以从小就打下了一定的古文功底。詹天佑读完私塾时已是11岁的孩子,经过几经周折,詹天佑到了香港,参加去美国的考试,结果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在美国的9年里,詹天佑以聪明的头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回国后的十几年里,发明了“詹天佑钩”,修好了“京张铁路”等的事迹令詹天佑成为中国铁路之父、受到了中外的高度评价等等。但人也有离去的时候,在1919年4月24日,詹天佑在汉口与世长辞,享年仅五十八周岁。

  其中,让我最佩服的优点是他的勤奋。他小的时候,读书十分勤奋。再看看我自己,学*成绩排名只有全班的一半,甚至没有,我在这方面想向詹天佑学*,常常帮父母干活、学*勤奋、不怕困难,这种精神是难得的。而我们则应该学*詹天佑的优点,做一个勤奋学*的人。

  争气读后感 5

  内容大意:

  书中介绍了与多人虽经挫折,但却因容忍和努力进而成功的故事。例如:爱迪生。他忍受了众人的嘲笑和非议,尽心尽力的专研发明,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这本告诉我们。“懂得相处,生气不如争气”,做人要圆融,更要懂得吃苦,学*“倒吃甘蔗”,经过一番苦难后,赢来的便会是无尽的甘甜与鲜美。

  读后心得:

  看完了这本书,真是振奋人心,脑海中彷佛还停留在孔子的`徒弟颜回,他在困苦环境中人自得其乐,学有所成。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自苦英雄多磨难”。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句话让我明白了,成功之路必经苦难,也更印证了“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的道理。苦难,是人生的“导师”,它会鞭策你,使你在“山穷水尽疑无路”时,可以找到正确的方位。所谓“苦尽甘来”、“倒吃甘蔗”,无非就是让我们磨练自己的意志,使得最后结果是好的。所以,不管遇到什么困难,请不要去生气、埋怨,只要相信一句,“阳光总在风雨后,走过迷雾,阳光就会普照大地。”


《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争气》读后感(5)份

  《争气》读后感 1

  读完《争气》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作者呱呱落地不久,一场丹麦病给他留下了右臂不能上举的终身残疾,并且由于疾病的折磨,他的智商也受到了影响。上小学时面对着别人的挖苦和嘲笑,他曾感到屈辱,后来,作者在书店做过临时工,在菜场拉过菜。80年代初,他考上了南京市文学讲*所,然而,又因他原先的职业而遭到同伴的讽刺和讥笑。生气之余,他发誓要争口气,让菜花插在文学的殿堂上。一年后,作者的杂文《南京大萝卜》终于在报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并且明白了属于自己的争气之路只有一条------写作。从此,作者更加勤奋的学*写作,又先后加入了市、省作协,时至今日,他仍然只管耕耘,不问收获的`写作。

  从一个被瞧不起的残疾人到一个让人刮目相看的作家,作者的人生道路启示我们:面对歧视、嘲讽,不能自暴自弃,要像作者那样立下“让菜花插在文学殿堂”上的豪情壮志!遇到挫折、坎坷,不能垂头丧气,要像作者那样,“在生气中找着争气的成功点“,将争气化作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学受到屈辱到文学讲*所得“气不打一处来”,作者的经历告诉我们:“生气,不如争气”!生气,只能使人痛苦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只有争气才能使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争气就是有志气,有了志气再加上勤奋刻苦,不懈努力,就会像作者一样获得成功。

  《争气》读后感 2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注: 再度来到曾经居住过或游览过的地方。]。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注: 意味:情调,趣味。意思含畜深远,耐人寻味。]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

  [注: 坚持到底,一点不忪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 3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生气不如争气》。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本书的标题够“给力”所以才买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完成老妈布置的任务,但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小小的书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大道理还让我成长了。

  人走向成功的过程也许不一样,有些人走得快有些人慢,这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不管成才早晚,只要最后成功了就好,因为笑到最后才是最好。

  就像日本的金栗志藏。1912年在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的马拉松赛跑中,由于体力不支,中途昏倒,放弃比赛。1966年,76岁高龄的金栗志藏到瑞典旧地重游。他从当时退出比赛的地点,稳步向终点斯德哥尔摩奥林匹克运动场走去,终于完成了当年的未尽之功。至此,他的马拉松成绩为54年8个月6天8小时32分20秒。

  面对向他表示祝贺的瑞典记者,金栗志藏意味深长地说:“尽管我比对手落后了半个多世纪,但我最后还是抵达了终点。”

  坚持不懈,最后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人生以后的道路上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利嘲笑那些不断前进的人,因为成功就在于他们坚持不懈地前进,因此,我们只有尊重与学*。

  《争气》读后感 4

  《一定要争气》这篇课文记述了童第周在中学时代和在比利时留学时期发愤图强、刻苦专研、努力学*的两件事。表现了他奋发向上、不甘落后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的情怀。我带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这篇课文。童第周17岁才进中学。因为他文化基础差,学*很吃力。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均成绩才45分。差点就被校长辞退或降级,经他再三请求,才勉强同意让他再跟班试读一个学期。

  第二学期,童第周夜以继日地发奋学*。他每天晚上都在校园的路灯下看书、温*功课。有时被老师发现了,关上路灯叫他睡觉,他却趁老师不注意时,溜到厕所外边的路灯下去看书。功夫不负有心人,童第周的'成绩终于赶上来了。

  过了11年后,童第周又到比利时留学,跟一位很有名的生物学教授学*。那位教授一直在做一项实验,把青蛙的外膜剥掉,可是做了几年也没有成功,其他的同学也不敢尝试,只有童第周一声不吭地刻苦专研,反复实践。终于将实验做成功了,震动了整个欧洲的生物学界。

  现在,我们这些小学生都有信心,但是缺少坚强的性格,*时,跑步觉得累,作业觉得多,孰不知,没有坚强的性格,没有锲而不舍的努力,哪有理想的实现?更何况,童第周在一贫如洗、没钱读书的情况下得到了成功,而童第周的一生历尽了人生的坎坷才成功的。

  我一定要向童第周好好地学*。

  《争气》读后感 5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不能长久*静下来。在他出生后不久,丹麦的疾病给他留下了右臂无法抬起的残疾,他的智商也因疾病而受到影响。当他在小学时,面对别人的讽刺和嘲笑时,他感到很丢脸,然后作者在书店做了一名临时工,在菜田里拉着食物。20世纪80年代初,他被南京文学研究所录取,但他因原来的职业生涯而受到同伴的.讽刺和嘲笑。除了生气,他还发誓要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

  一年后,作者的文章“南京萝卜”终于在报纸上发表了。这使他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生活价值,并且意识到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为自己而战。从那时起,作者更加努力地学*和写作,并加入了城市和省级协会。到目前为止,他仍然努力工作,不要求收获的写作。从一个卑微的残疾人到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家的生活方式来激励我们:面对歧视和嘲弄,我们不能放弃自己。像作者一样,我们应该把花椰菜放在文学大厅里。当你遇到挫折和起起落落时,你不能像作者那样沮丧。在你的愤怒中寻找竞争的成功。它将成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学屈辱到文学讲*,作者的经验告诉我们:生气总比为愤怒而战要好。愤怒只会使人越来越痛苦,越来越不能自拔;只有为自己而战,我们才能继续自我改进。竞争是有野心和野心,勤奋和艰苦的工作将像作者一样成功。


《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夏感》读后感 (菁华5篇)

  本书从三名小学六年级的男童观察一名独居老人的生活开始,三名少年最早的动机,是想抓住死亡的的瞬间,透过监视,好细看一名看起来如行尸走肉般的老人,是如何「死」的。 没想到,在「监视」与「被监视」的过程中,小孩与老人渐渐发展出一段特殊的情谊,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莫逆之交。他们时时相约于「夏之庭」,并透过晾衣服、油漆粉刷、为庭院种花……等生活琐事,互为彼此的生活注入生机。

  然而,在夏天快结束时,「夏之庭」内外的那股温暖空气,以及来自于这群「老小」的幽默对话,竟因老爷爷的死亡,而宣告消失了。孩子们达到最初的目的——「观察死人」,但是他们得到的不是「人是如何死的知识」,而是尝到了失去亲爱的人的痛苦。老人不只是他们童年最后的记忆,因为从老人身上得到的一切,将陪伴他们度过往后漫长的人生。

  老人与小孩,看起来处在两个遥遥相望的世界,但事实上,并不全然。似乎,只有让这两组人跳脱他们孤独、乏味的日常世界,让他们秉真相遇,我们才比较有可能看到这两组原本有趣,却屈居于狭小世界的人,因为碰撞,而有了很不一样的发展。孤独的老人,从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孩身上,再次感受到生命向上成长的喜悦;而小孩,则可以从一个不虚掩个性、充满人生经验的老人身上,学*到他长年所累积下来的智慧,甚至,也从老人衰老、迎向死亡的过程中,稍稍解开他们「对死亡一知半解」的困惑。

  年幼时曾经与外公极其疏离的作者,在恍悟世事之后,为了要和死去的外公「重逢」,而写了这则看似*淡,实际上却余韵缭绕的感人故事。如果,你曾在成长过程中,错过了和老人对话的机会,那,这本书将可以弥补这些缺憾,并带你回到儿时,去重新体认小孩所属、所建构的那个世界!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小夏蒂》。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小夏蒂,她心地善良,有爱心,愿意帮助别人。她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从小失去了父母,被姨母苔塔收养,在她五岁的时候,被姨母送到性格特别古怪的爷爷家里,但小夏蒂却能和爷爷相处得很好。八岁的时候,又被姨母带到一个富人家里给一个腿有残疾的女孩克兰拉当玩伴,她和小女孩克兰拉也相处得很好,但因为她常常思念爷爷得了夜游症,不得不又回到了高山牧场的爷爷家。后来克兰拉因思念小夏蒂,于是在家人的陪伴下去看望小夏蒂,小夏蒂看到克兰拉时刻也离不开别人的的帮助,就决定帮助克兰拉战胜病魔,获得健康。在小夏蒂的帮助和鼓励下,克兰拉竟然奇迹地站了起来,再也不用坐轮椅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克兰拉在小夏蒂的帮助和鼓励下站立起来的一瞬间。小夏蒂叫了起来:“哦!哦!你真的能迈步了吗?你真的能自己走动了吗?现在你会走路啦!你会走路啦!”当时我的心情和小夏蒂一模一样,非常激动。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能站起并能行走,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克兰拉竟然克服了病魔站立了起来,她再也不用坐轮椅了,她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以自己去看颠头簸脑的风铃花、金光闪闪的野玫瑰、红色的矢车菊、芬芳扑鼻的棕色花朵和香喷喷的野李子各种美丽的自然风景。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爷爷半年前得了重病,身体远远不如以前健壮,但他依然很乐观,每天面带微笑,我们一家人和爷爷一起与他的病魔做着抗争。爷爷每天学养生、听评书、用橡皮泥捏各种小动物、和奶奶一起下橡棋。最*爷爷又开始学认字,看着爷爷每天认真地翻看着字典,我很感动。我相信爷爷也会像克兰拉一样在我们全家人的爱护和支持下战胜病魔,我也相信爷爷的晚年一定会健康康康,**安安,快快乐乐。

  充满整个夏天的是一个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

  好象炉子上的一锅泠水在逐渐泛泡、冒气而终于沸腾一样。山坡上的芊芊细草渐渐滋成一片密密的厚发,林带上的淡淡绿烟也凝成了一堵黛色的长墙。轻飞慢舞的 蜂蝶不见了,却换来烦人蝉儿,潜在树叶间一声声的长鸣。火红的太阳烘烤着金黄的大地,麦浪翻滚着,扑打着远处的山,天上的云,扑打着公路上的汽车,像海浪 涌着一艘艘的船。金色主宰了世界上的一切,热风浮动着,飘过田野,吹送着已熟透了的麦香。那春天的灵秀之气经过半年的积蓄,这时已酿成一种磅礴之势,在田 野上滚动,在天地间升腾。夏天到了。

  夏天的色彩是是金黄的。按绘画的观点,这大约有其中的道理。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 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夏正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花色——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生命 交替的旺季。

  你看,麦子刚刚割过,田间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喇叭筒的高粱、玉米,那在地上匍匐前进的瓜秧,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这时她们已不是在春风微雨中细滋慢长,而是在暑气的蒸腾下,蓬蓬勃发,向秋的终点作着最后的冲刺。

  夏天的旋律是紧张的,人们的每一根神经都被绷紧。你看田间那些挥镰的农民,弯着腰,流着汗,只是想着快割,快割;麦子上场了,又想着快打,快打。他们早 起晚睡已够苦了,半夜醒来还要听听窗纸,可是起了风;看看窗外,天空可是遮上了云。麦子打完了,该松一口气了,又得赶快去给秋苗追肥浇水。“田家少闲月, 五月人倍忙”,他们的肩上挑着夏秋两季。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溶溶,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想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金黄的夏季.

  在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蜘蛛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也让我心中多了许多感动。

  小猪威尔伯原来可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逃过一劫的威尔伯后来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幸福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真挚的,也是幸福的。小猪威尔伯因为有和夏洛的这段友谊,是他免于成为熏肉火腿,在夏洛死后,小猪威尔伯细心地照料,使得夏洛的后代得以延续。这段友谊是纯洁的,也是无私的。为了一句诺言,夏洛为威尔伯无私的奉献,她把毕生的精力都给予了威尔伯,到死的那一刻,她也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很难找到如此的真诚,尔虞我诈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蜘蛛夏洛教会我们坚持的美、坚守的一生。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在我困难的时候,多亏朋友的帮助让我度过难关。当我有什么东西忘带时,他们总会义不容辞地借给我,而我和朋友之间总是会多一份宽容,少一分争执。友谊让我们获得了快乐,所以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友谊。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生命是严肃的,是毫不留情的,死亡也是如此。夏洛的死绝不是一场悲剧,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她的一生是圆满、善良、朴实的。伴随在那声“再见”和那已经飘零的蛛网,她永远活在威尔伯的心中,也活在了我的'心中。

  今天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有趣,也很凄美,特别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在朱克曼家谷仓发生的趣事,以及他们互相对彼此的情谊,让我很感动。

  对我来说,这本书对我的触动很大。这是一只蜘蛛创造了一只猪的奇迹。最终,蜘蛛的生命走向了尽头,而威尔伯把夏洛的卵带回了谷仓,等待着美丽又温暖的春天。等待着小蜘蛛们一只一只地出来,威尔伯的心情很激动,心怦怦直跳。每年春天,夏洛的儿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总有三只会留下来,可在威尔伯的心里,没有一只可以取代夏洛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夏洛用一张张写着字的网,通过几晚上辛苦地编织,终于完成了这个对威尔伯的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承诺,这个承诺改变了威尔伯的一生。而威尔伯还来不及答谢,夏洛就因为过度劳累和生孩子而死去。

  当我看到夏洛织网时的耐心,我不禁为她担心起来,生怕她掉下来;当我看到夏洛*静地死去时,我为她能用毕生心血完成承诺而感动,留下了眼泪,对她十分佩服;当我看到夏洛给了威尔伯的承诺后,我觉得一只小小的蜘蛛完成不了这个关于命运的诺言,可看到夏洛想出这个好办法时,我又体会到她的机智。

  这篇小说,让我对友谊的看法来了个大逆转,我想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一定是永恒的。我相信,友谊天长地久,时间再长也不会改变。

  不管时间过去得有多快,每个人心中总会有一个影子,那就是朋友啊!那个给予你无限友谊、甜蜜的人!让我们用真心邂逅纯洁的友谊,让友谊的光照亮彼此的人生之路。


《争气》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于拉里,苏珊更*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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