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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的读后感(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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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鸦》的读后感 1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人鸦》的读后感 2

  人鸦这本书说的是: 男孩瑞夏德和一个乌鸦朗多尔夫交换身体,变成一个乌鸦,而乌鸦变成男孩的故事,在他变成乌鸦后经历一些事情后,又变回男孩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一天下午,男孩瑞夏德在树下左思右想,忽然一只乌鸦跑来,对瑞夏德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因为瑞夏德没有和鸟类通过话,所以感觉特别莫名其妙。'当个儿童怎么样?'乌鸦问道,'还可以!'瑞夏德说,'做个乌鸦呢?'瑞夏德问,'挺不错!'就这样,他们换了一下身体。瑞夏德不光实现了他想天天不写作业的大梦想,还认识了一群乌鸦朋友,如:雌乌鸦鲁娜、公乌鸦拉尔夫、大头领罗高等。瑞夏德还帮助了许多人,特别是大头领罗高,那一次罗高被猎人打了一枪,幸亏瑞夏德用人类语言及时把宠物医生叫过来进行救治,过了七天才把罗高救活;还有一次乌鸦群被一个稻草人吓住了,也是瑞夏德给乌鸦们说:它是用稻草做的,乌鸦群这才敢往前走,瑞夏德这才知道自己有人类的高尚品质!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瑞夏德不想学*,才和乌鸦朗多尔夫换了身体,之后通过和乌鸦在一起的生活,他明白:人类有不同于动物的高尚品质,好好学*是人类高于动物的特长,所以要珍惜学*的机会。我们小孩子要通过这个故事理解瑞夏德的想法,做个爱学*的孩子!

  《人鸦》的读后感 3

  我读了《人鸦》,这本书,知道了很多飞的知识。

  他主要讲了乌鸦和瑞夏德互换了角色,使瑞夏德懂了很多飞的知识和道理。我印象最深的是乌鸦群里的'头领罗高被猎人打伤了手臂,瑞夏德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并把它送进医院里。

  我们要学*瑞夏德不怕困难,不离不弃的精神,更知道团结不仅仅是人类需要的一种品德,在乌鸦群中也十分重要!

  《人鸦》的读后感 4

  我读了《人鸦》,这本书,知道了很多飞的知识。

  他主要讲了乌鸦和瑞夏德互换了角色,使瑞夏德懂了很多飞的知识和道理。我印象最深的是乌鸦群里的头领罗高被猎人打伤了手臂,瑞夏德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并把它送进医院里。

  我们要学*瑞夏德不怕困难,不离不弃的精神,更知道团结不仅仅是人类需要的一种品德,在乌鸦群中也十分重要!

  《人鸦》的读后感 5

  王彦斐 前几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人鸦》。老师发下书来的时候,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之所以叫人鸦,是因为它写的是一名叫瑞夏德的孩子和一只乌鸦互换角色的故事。他们互换角色后,瑞夏德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带领的鸦群里生活。 鸦群里有的是保安;有的是发言人;有的是领袖……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讲故事被誉为"故事大王". 瑞夏德很聪明,在捕食的时候,他们的.头领受伤了。瑞夏德用他的聪明才智找来了宠物医生,用五天的时间给罗高治好了伤。他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出来了小矮人。 瑞夏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想家了。于是白乌鸦给了他一根羽毛帮助他回到了家。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气馁,我们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阅读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1)

——人鸦读后感

人鸦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鸦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鸦读后感1

  人鸦?鸦中的人还是人中的鸦?当然,两者皆是。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什么白云的寄托,彩乌鸦传奇,嘴巴就是方向……一个个奇怪的题目让我有一种渴望和追求,它们迫使我打开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翁瑞夏德与一只乌鸦——朗尔多夫互换了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他帮助鸦群的大头领罗高渡过了生命垂危的时刻,渡过难关,最后又变成了人的故事。

  瑞夏德在变成乌鸦的过程中还看见了UFO,从UFO里走出了几个鸟人,鸟人说:“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可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应该是:“谁改变了心态,谁就改变了世界,”心态是决定一切的,自己的新题号,有自信,相信自己会改变世界,那么世界将因你而改变。瑞夏德在鸦群中更懂得了助人为乐,为别人着想的道理,罗高蒙难之际,他不是只想着自己,而是让宠物诊所的女医生治疗他,让大头领有重新飞上高空的机会。

  “顺着嘴巴的方向朝前飞,不要恐惧”,这句话其实是要告诉我们面对困难不要害怕,不要恐惧,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闯出一片天地,自己要坚信,风雨之后最会有彩虹,总会有无限希望在等着你,经历了困难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

  人们曾是多么愚蠢啊,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不知道吗?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我们其中的一人爱护环境,也可以带动其他的人爱护环境,最后甚至带动全世界,我想说,若人类的欲望继续膨胀,在发迹于智慧的同时,也将因此而毁灭!

人鸦读后感2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至今我记忆犹新,这本书的名字叫作《人鸦》,这本是的作者是奥地利大名鼎鼎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她是彩乌鸦系列的作者。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有的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有人鸦?有的人还会想人就是人、乌鸦就是乌鸦,怎么可能会有人鸦呢?这就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乌鸦跟一个不经思考的小孩子用古怪的咒语交换了身份,小孩子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小孩子,小孩子叫做人鸦,在鸦群里面的地位很差,也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他领悟到回归自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认真思考,回归自我。书中的小孩瑞夏德因为不想学*,不想做作业,觉得做儿童很烦,所以想变成乌鸦,但是瑞夏德没有思考过当了乌鸦以后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和危险,当刚变成乌鸦的时候,他觉得很新鲜,很快,他发现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觉得飞行很累,很困难,因为飞行得太慢老是拖鸦群的后腿,遭到鸦群的责怪,还要遭到猎人的捕杀,鸦群还误会他伤害罗高首领,差点被杀死,瑞夏德很想变回自己,可是乌鸦却不肯跟他换回身份,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恢复了自信。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有过不做自己的想法,看到别人的成绩很优秀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能够变成他,但是我却没想到过,别人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

  当妈妈骂我的时候,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不想做功课的时候,上课不想听讲的时候,我很想变成一只小飞虫,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不用上课听讲,更不用做功课,也不用被妈妈批评。可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想到如果我真变成了小飞虫,也许我早就被大鸟吃了,或是被人拍死了,怎么能像现在那样快乐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问题不要逃避,相信自己,要勇于面对,只要不放弃,什么困难都闯得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人鸦读后感3

  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瑞夏德在鸦群了解了一些人类的事情,比如,通过鸦群口中的智慧者----ufo了解到人类又给地球带来了新的危险,天空中出现了有毒气团,这些气团是致命的。所以外星人劝告他们不要按照以前的路线迁徙,从这里瑞夏德又了解到人类给禽类带来得危害是多么大。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瑞夏德的经历中我懂得了,人类有人类的责任,动物有动物的责任,我们作为学生的责任就是要认真学*,不要因为学*辛苦而躲避责任。我会勇于承担我的责任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人鸦读后感4

  今日艳阳高照,我还在那样的气温下读过一本十分趣味而又十分有教实际意义的书。它使我感触颇深。

  当我们在看这本书的情况下,一看上边清楚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诧异也十分好奇心。这本书居然叫人鸦,是否会是他也是人也是乌鸦呢?是否会他既能够变为人还可以变为乌鸦呢?他是乌鸦和人双向生命的化身为吗?他一生出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有点像人吗?不计其数的疑问猛然一起涌进的人的大脑。然后,我也带著这种千奇百怪的难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期待在这儿能寻找到我所必须的回答。

  总算,我赶到了这本书的全球,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知了我所必须的回答,也用那一个回答解除了我脑子里全部的疑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全称朗多尔乎的秃鹫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法国的男孩儿瑞夏德讲过一段古怪的符咒,之后男孩儿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能飞的秃鹫。原先,她们2个换了真实身份。

  这本书重要描述的是一个很一般的日常生活,法国男孩儿瑞夏德独自一人坐下来榛子树树林旁的草坪上心神不安,一只叫朗多尔夫的秃鹫飞落在他身旁,顶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接着它坚起翎毛,站着不动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符咒:飞上高空,箭一般下击暴流,天地间任从容。用你的羽翼压力起夜晚吧,你来做乌鸦,我当少年儿童!吼吼吼,瑞夏德竟然此后变成了一只秃鹫,他的翎毛闪烁着轻金属般美丽动人的光滑度。做为鸦中的人、人群中的鸦,人鸦持续转换角度观查全球,在历经一次次的探险以后,他又踏入了一条重归自身的路面。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刻骨铭心的大道理:学*培训主人翁的英勇与顽强,永不磨灭的精神实质!

人鸦读后感5

  在*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人鸦》,人鸦这本书十分的好,也让我们读懂得了许多的大道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瑞夏德,他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能够变成一只会飞的乌鸦,因为他讨厌做数学题,不爱洗脸漱牙,不喜欢所有人需要做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了他的窗前,“天啊,它说话了!”瑞夏德说到。“你想当乌鸦是不是?”“恩。”“好吧,你跟着我念……”“……”瞬间,瑞夏德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乌鸦了,一看,哇,真的,是真的,他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刚才还是只乌鸦的那个现大已经变**了,他们俩个交换了!瑞夏德兴奋极了,他小心翼翼地学*着飞行,不久,便可以在空中自由翱翔了,他告别了朗多尔夫(是和他交换的那只原本的乌鸦),飞向鸦群,初入鸦群,鸦群首长罗高就问瑞夏德的强项是什么,瑞夏德*时在学校里的一些强项呀、特长什么的,现在在鸦群都不管用,瑞夏德想啊想,可是实在想不出来了,就说:“我的强项是讲故事。”罗高说:“好,那你给我们先讲一个故事,让我们听一听。”“好!”于是,瑞夏德就开始讲了,讲啊讲,讲完了,乌鸦们高声喝彩,都表示它讲的好,于是,每天乌鸦们睡觉前都要听瑞夏德讲一段小故事,就这样,瑞夏德在鸦群中一直生活着,后来,因种种原因,它又与朗多尔夫换了回来,继续做了他的小学生,同时,也比以前乖了很多……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的强项是什么?想啊想,可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防你也问一问自己,你的强项是什么?在这本书里有一名话十分好: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是的,每个人的强项都是唯一无二的,你一个人的力量并不强大,但是所有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就一定很强大。

人鸦读后感6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他叫瑞夏德,他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只乌鸦,乌鸦问他愿不愿意做乌鸦?瑞夏德就想:乌鸦又不用写作业,不用上学,无忧无虑的的,倒挺自在,于是,瑞夏德就同意了,乌鸦念了一句咒语:

  飞上高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

  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于是,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原来那只乌鸦嗯?它变成了瑞夏。瑞夏德飞走了,他遇到了另外两只乌鸦——鲁迪和拉尔夫。它们把瑞夏德带到了一群乌鸦跟前,领袖叫罗高,瑞夏德在乌鸦群里生活,刚开始他不*惯做乌鸦还要自己去找食物,时刻注意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在乌鸦群里生活的这段时间中,瑞夏德每天晚上都要给大家讲故事。刚开始大家觉得故事没什么意思,故事又不能当饭吃,可是,大家听了以后就爱上了听故事。瑞夏德根据他做人时的'经验,热心地帮助了很多小动物,而且还还救了领袖罗高的命。而他也见识了人类从来没有见过的UFO。当他决定再变回人后,乌鸦们与他依依不舍。后来,他终于又变回了原来的小男孩。

  通过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以后,他有了许多危险刺激的经历。只有当了动物,才会明白人类对动物和自然界的危害。而人类有好的,比如像兽医,给动物治病,帮助动物,也有坏的,比如猎人伤害动物,残忍的杀死动物。瑞夏德认为做乌鸦不用上学,写作业,可是,当了乌鸦以后想法就不一样了,他想:我可以伸手得衣,张口得食,可是做乌鸦就要自己去觅食,还要时刻预防危险情况的发生,而且他也十分想念爸爸妈妈和家里的猫。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瑞夏德在变成乌鸦后,与做人时一些想法的变化,所以叫《人鸦》。

人鸦读后感7

  “飞上高空,箭一般的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来当乌鸦,我来当儿童。”

  当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一只乌黑色羽毛的乌鸦。

  终于变成乌鸦的瑞夏德非常高兴,他不用再听妈妈的唠叨,不用再去上学,不用再去学*那令他讨厌的数学,他可以自由自在、开开心心的飞翔。哎呀!那该是多美的事呀!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姥姥牵我的手送我去幼儿园,我看到树枝上的小鸟那么自由自在,我就说:“小鸟多好呀!不用去上学。”

  事情并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好,也没有瑞夏德想象的那么好。当他刚刚落在枝头上时,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就限制他的自由,迫不得已他来到鸦群,这才知道每一只乌鸦都必须承担一项义务,“鸦群里不容我行我素的乌鸦,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

  乌鸦瑞夏德努力找自己的强项,好让自己在鸦群里立足。他通过自编故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他辨别田地里的稻草人帮大家解除饥饿。他慢慢地学*一些有关于乌鸦的飞行知识,很快成为了鸦群中一只很不错的乌鸦。

  有一次,猎人把队长罗高打成了重伤,是夏瑞德冒着生命危险用树叶把罗高掩盖起来,又去找兽医给罗高治疗。做了乌鸦的夏瑞德是多么的勇敢啊!经过七天的治疗,罗高恢复了健康,瑞夏德助人为乐的精神得到了罗高和乌鸦长老们的信任。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他还常帮助小动物,经历过几次冒险之后,唤醒了瑞夏德变回人的想法。他通过罗高找到白乌鸦,白乌鸦给了他魔法羽毛,他用白羽毛碰了朗多尔夫后,念了一遍咒语又变回了自己。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应该只看表面。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还不如意,只要你坚定信心,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的理想。

人鸦读后感8

  这几天,妈妈买了一本人鸦,我早就想看这本书了,刚买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小男孩和一只名叫郎多尔夫的乌鸦用咒语交换身份的故事。瑞夏德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为了帮助被猎人打伤的头领罗高,变成乌鸦的瑞夏德经过认真紧张的思考,把宠物医生莱娜。兰德科夫从城里带到了罗高受伤的地方,为了躲开误会他的其他乌鸦,他独自在城里住了七天,直到罗高受伤痊愈后才和罗高一起回到鸦群。另一件事是瑞夏德碰到了一只掉到树下的小山雀,他想救他回树上的家,他的伙伴洛阿认为瑞夏德多管闲事,但是瑞夏德不顾伙伴的嘲讽,很机智的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并说服了洛阿帮助小麻雀回到了树上的兄弟姐妹之间。

  还有为了让自己在鸦群有工作,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编故事给乌鸦们听;救出被蜘蛛网黏住的蝴蝶;帮助和妈妈走散的小鹿找到妈妈;参加小矮人的舞会;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人类,去找占卜师鲁娜,每天睡觉以前都要默诵那首咒语诗……许多有趣的事。最后,一只白乌鸦帮助他解开了谜团,找到了答案,啊!一个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的结局啊!

  我深深被瑞夏德乐于助人、言而有信、智慧和坚强的精神感动着……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道理,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好词好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我爱这本书!

人鸦读后感9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人鸦读后感10

  今天阳光明媚,我在这样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2)

——人鸦读后感(20)份

  人鸦读后感 1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

  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惯了当人类的生活。*惯了妈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 2

  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人鸦》读后感350字。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化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向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这是我最*的一本书的内容,题目叫《人鸦》。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描述了一个神奇的故事,还让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那种坚持不懈的信念。同时书中的一些事也让我觉得太神奇了,尤其是那些被乌鸦们称为智慧者的那些“人”,书中是这么描写的:“他们和成年人差不多高,也长着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可是脑袋却长得和大鸟的脑袋一个样。羽毛带有褐色的斑点,有着圆溜溜的能看透一切的眼睛和锋利的、弯曲如钩的大嘴巴。”让我大吃一惊。

  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做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人鸦读后感 3

  《人鸦》这书名,真是太神奇了。"人鸦?是不是人变的乌鸦?""不可能。人怎么可能变成乌鸦呢?……"带着一连串的"?"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靠他的聪明才智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终于治好了罗高。瑞夏德还会讲许多故事,乌鸦们都爱听他讲故事。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呢。

  夏瑞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些时间,想家了,就让白乌鸦帮自己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夏瑞德真是一个大度、善良、勇敢、聪明的人。我也要像他学*,做个聪明勇敢的人。

  人鸦读后感 4

  《人鸦》讲述了小男孩瑞夏德由人变成乌鸦所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初入鸦群的日子、大头领蒙难……它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经典”的句子,同时也明白了它们的意义。

  “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只要你改变了自己你就改变了世界。”这句话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自己就等于世界,这本是一个不*等的.式子,可为什么鸟人会这么说,那是因为自己的世界由自己掌握,正因为这样才把这根“不*等”划上“等号”。所以这句“经典”让我“刻骨铭心”。

  “顺着嘴巴的方向往前飞。”它告诉我们一定要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到达自己的“理想”所在,或者说是“梦想”,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顺着“心中”的“方向”往前“飞”,这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读《人鸦》这本书受益匪浅!

  人鸦读后感 5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人鸦读后感 6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他厌倦学*,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最后又变回自己的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当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灰心丧气,只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就能用智慧战胜它们,实现自己的愿望。

  人鸦读后感 7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儿童。瑞夏德到了一个乌鸦群,他的任务是讲故事。一天领头罗高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找到兽医,请她帮忙,兽医同意帮他医治,罗高的伤好了,罗高告诉他向嘴巴的方向飞可以找到白乌鸦拉姆塞斯,它可以帮你的忙。瑞夏德找到了白乌鸦拉姆塞斯,拉姆塞斯给了他一片羽毛,并叫他用羽毛碰一下人朗多尔夫,再念动咒语,他照着办了,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乌鸦肯定不会缺少运动,因为鸟每天要自己去寻食,而我天气热就在家的空调房里,吃爸妈做的饭,不用跑来跑去。我不喜欢乌鸦,它们黑乎乎,叫声又难听。而且乌鸦比人处境更危险,要被动物捉去吃掉,要被人用枪打死,用网网住,我不愿意做鸟。

  人鸦读后感 8

  在*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人鸦》,人鸦这本书十分的好,也让我们读懂得了许多的大道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瑞夏德,他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能够变成一只会飞的乌鸦,因为他讨厌做数学题,不爱洗脸漱牙,不喜欢所有人需要做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了他的窗前,“天啊,它说话了!”瑞夏德说到。“你想当乌鸦是不是?”“恩。”“好吧,你跟着我念……”“……”瞬间,瑞夏德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乌鸦了,一看,哇,真的,是真的,他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刚才还是只乌鸦的那个现大已经变**了,他们俩个交换了!瑞夏德兴奋极了,他小心翼翼地学*着飞行,不久,便可以在空中自由翱翔了,他告别了朗多尔夫(是和他交换的那只原本的乌鸦),飞向鸦群,初入鸦群,鸦群首长罗高就问瑞夏德的强项是什么,瑞夏德*时在学校里的一些强项呀、特长什么的,现在在鸦群都不管用,瑞夏德想啊想,可是实在想不出来了,就说:“我的强项是讲故事。”罗高说:“好,那你给我们先讲一个故事,让我们听一听。”“好!”于是,瑞夏德就开始讲了,讲啊讲,讲完了,乌鸦们高声喝彩,都表示它讲的好,于是,每天乌鸦们睡觉前都要听瑞夏德讲一段小故事,就这样,瑞夏德在鸦群中一直生活着,后来,因种种原因,它又与朗多尔夫换了回来,继续做了他的小学生,同时,也比以前乖了很多……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的强项是什么?想啊想,可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防你也问一问自己,你的'强项是什么?在这本书里有一名话十分好: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是的,每个人的强项都是唯一无二的,你一个人的力量并不强大,但是所有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就一定很强大。

  人鸦读后感 9

  这几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以后,我的心情感慨万千,有种说不出的情感在心中流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和一只乌鸦交换了灵魂以后的生活。这个人变成了乌鸦以后,开始时生活的确实不如人意,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惯了乌鸦们的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只优秀的乌鸦,甚至还救了乌鸦王国的领袖;而那只变**的乌鸦,虽然很讨厌上学,但人类的食物非常美味,让它流连忘返。但是,最后,乌鸦确实不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但是,瑞夏德经过了重重的艰辛,终于变回了人,因为他觉得,做人远远要比做乌鸦好!

  不论你生下来是什么,你都不要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就像瑞夏德一样,他也是尝尽了做乌鸦的难处,才会后悔自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灵魂。每种生物都有自己应过的生活,不要为了羡慕别人而放弃自己应有的财富。

  做人也好,做乌鸦也罢,但是你必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能屈居于别人之下。瑞夏德就是那样,做人的时候他不是很上进,但是做了乌鸦之后,他却是很努力。所以,从这可以看出,什么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请大家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人鸦读后感 10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在听了乌鸦郎多尔夫念动的咒语后变成了一只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冒险之后,又重新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的故事。

  那么,瑞夏德为什么会变成乌呢?那是因为瑞夏德讨厌了小学生活,讨厌算术题。他想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所以他选择了作一只乌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第九章《白乌鸦解开难题》了。这主要讲了人鸦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其实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果自己有理想,而别人也给了你这个机会,那你就必须考虑到实现理想所付出的代价,不能盲目行事。

  瑞夏德就是这样,庆幸的是,他在许多人的帮助下,又变回了自己。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到后果,不然,你将一事无成的。

  人鸦读后感 11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其中包含了欢笑、失望、泪水等多个细节描述,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的主角瑞夏德很让我佩服,他有着巨大的`勇气:同意了自己与乌鸦互换角色并教会了乌鸦如何去辨认稻草人和真人,还经常给乌鸦的伙伴们讲故事,并与乌鸦们一起在山上看到了uFo和外星人,最后还帮助了小矮人打败了狡猾的狐狸,由此得到了小矮人的盛情款待……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鸦群,做回人类。

  读了这本书,我逐渐懂得了:做每件事情要有勇气与智慧,如果没有准备,往往会做处理的不完美。在现实社会中,如果想在某个地方立足,必须要有自己的特长,不然别人就不会答应你;要有爱心,答应了别人,就应该全力去做,不能言而无信。看到别人有困难,应当尽自己所能帮助他(她)们;不能盲目的去追求,应该定几个小目标,一步一步的去完成,才会得到全面的成功。

  人鸦读后感 12

  这几天,我们看了一本书,书名叫人鸦,这里主要讲的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在鸦群里的经历,一只硕大乌鸦念动咒语“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瞬间变成了一只乌鸦,于是他只能在鸦群里生活了,不久,他就融入到了这个群体当中了,他教乌鸦们怎样辨别人和稻草人,他给乌鸦们讲故事,他敢冒着危险去救首领罗高……

  最终,他考自己的努力变回了自己,更重要的是,他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 他让我们懂得你改变不了环境,但你可以改变自己; 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但都有成功的希望;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最另我敬佩的是瑞夏德那勇于付出。助人为乐。团结互助的种种精神……

  人鸦读后感 13

  《人鸦》这部作品是奥地利著名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这是一部充满浪漫奇想的天才作品。

  有一只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让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体一抖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乌鸦中的人,人中的乌鸦,他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我们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梦想,我们做学生的时候都不愿上学,都不想写作业,我们想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想自己在家玩.....,我最想的是不用上学,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飞去很远的地方游玩,跟别人交朋友。

  读《人鸦》之后,我静静地思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梦想,但是梦想一定要回归现实,在现实中我们只有努力学*,才能梦想成真。我现在还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我们应该认真完成功课,专心听课。

  读了《人鸦》让我懂得了如何珍悟时间。

  人鸦读后感 14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他叫瑞夏德,他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只乌鸦,乌鸦问他愿不愿意做乌鸦?瑞夏德就想:乌鸦又不用写作业,不用上学,无忧无虑的的,倒挺自在,于是,瑞夏德就同意了,乌鸦念了一句咒语:

  飞上高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

  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于是,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原来那只乌鸦嗯?它变成了瑞夏。瑞夏德飞走了,他遇到了另外两只乌鸦——鲁迪和拉尔夫。它们把瑞夏德带到了一群乌鸦跟前,领袖叫罗高,瑞夏德在乌鸦群里生活,刚开始他不*惯做乌鸦还要自己去找食物,时刻注意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在乌鸦群里生活的这段时间中,瑞夏德每天晚上都要给大家讲故事。刚开始大家觉得故事没什么意思,故事又不能当饭吃,可是,大家听了以后就爱上了听故事。瑞夏德根据他做人时的经验,热心地帮助了很多小动物,而且还还救了领袖罗高的命。而他也见识了人类从来没有见过的UFO。当他决定再变回人后,乌鸦们与他依依不舍。后来,他终于又变回了原来的小男孩。

  通过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以后,他有了许多危险刺激的经历。只有当了动物,才会明白人类对动物和自然界的危害。而人类有好的,比如像兽医,给动物治病,帮助动物,也有坏的.,比如猎人伤害动物,残忍的杀死动物。瑞夏德认为做乌鸦不用上学,写作业,可是,当了乌鸦以后想法就不一样了,他想:我可以伸手得衣,张口得食,可是做乌鸦就要自己去觅食,还要时刻预防危险情况的发生,而且他也十分想念爸爸妈妈和家里的猫。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瑞夏德在变成乌鸦后,与做人时一些想法的变化,所以叫《人鸦》。

  人鸦读后感 15

  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尔多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并用咒语使夏德独变成乌鸦。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高原神秘夜》这个章节,里面讲了一些来自远古的鸟,用亲身的经历告诉乌鸦们,现在的环境受到了破坏,它们的家即将被人给完全毁灭。我们身边的环境的确十分恶劣,到处都可以看到垃圾。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应该做一个低碳的`人,尽量少开车、多骑自行车,少开空调,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多植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使人们少生病,少受灾害。

  人鸦读后感 16

  今日艳阳高照,我还在那样的气温下读过一本十分趣味而又十分有教实际意义的书。它使我感触颇深。

  当我们在看这本书的情况下,一看上边清楚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诧异也十分好奇心。这本书居然叫人鸦,是否会是他也是人也是乌鸦呢?是否会他既能够变为人还可以变为乌鸦呢?他是乌鸦和人双向生命的化身为吗?他一生出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有点像人吗?不计其数的疑问猛然一起涌进的人的大脑。然后,我也带著这种千奇百怪的难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期待在这儿能寻找到我所必须的回答。

  总算,我赶到了这本书的全球,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知了我所必须的回答,也用那一个回答解除了我脑子里全部的疑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全称朗多尔乎的秃鹫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法国的男孩儿瑞夏德讲过一段古怪的符咒,之后男孩儿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能飞的秃鹫。原先,她们2个换了真实身份。

  这本书重要描述的是一个很一般的日常生活,法国男孩儿瑞夏德独自一人坐下来榛子树树林旁的草坪上心神不安,一只叫朗多尔夫的秃鹫飞落在他身旁,顶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接着它坚起翎毛,站着不动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符咒:飞上高空,箭一般下击暴流,天地间任从容。用你的羽翼压力起夜晚吧,你来做乌鸦,我当少年儿童!吼吼吼,瑞夏德竟然此后变成了一只秃鹫,他的翎毛闪烁着轻金属般美丽动人的光滑度。做为鸦中的人、人群中的鸦,人鸦持续转换角度观查全球,在历经一次次的探险以后,他又踏入了一条重归自身的路面。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刻骨铭心的大道理:学*培训主人翁的英勇与顽强,永不磨灭的精神实质!

  人鸦读后感 17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儿童。瑞夏德到了一个乌鸦群,他的任务是讲故事。一天领头罗高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找到兽医,请她帮忙,兽医同意帮他医治,罗高的伤好了,罗高告诉他向嘴巴的方向飞可以找到白乌鸦拉姆塞斯,它可以帮你的忙。瑞夏德找到了白乌鸦拉姆塞斯,拉姆塞斯给了他一片羽毛,并叫他用羽毛碰一下人朗多尔夫,再念动咒语,他照着办了,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乌鸦肯定不会缺少运动,因为鸟每天要自己去寻食,而我天气热就在家的空调房里,吃爸妈做的饭,不用跑来跑去。我不喜欢乌鸦,它们黑乎乎,叫声又难听。而且乌鸦比人处境更危险,要被动物捉去吃掉,要被人用枪打死,用网网住,我不愿意做鸟。

  人鸦读后感 18

  今天阳光明媚,我在这样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 19

  在这一学期里,我阅读了一本叫做《人鸦》的书,下面我就给你讲一下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长着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被一个神秘咒语诗变成了一只乌鸦。然后瑞夏德找到了乌鸦群,

  在乌鸦群里他经历了很多的风雨和危险,最后瑞夏德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战胜了给他施魔咒的乌鸦。从新变成了人类。

  人鸦读后感 20

  *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人鸦》。

  《人鸦》讲了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经过冒险之后,又变回了小男孩的故事。故事首先讲了老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刚到鸦群,由于鸦群不相信他,派两只保安乌鸦一直看管瑞夏德。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使大家相信了他。

  有一次,大头领罗高受伤了,瑞夏德勇敢的飞了过去。罗高让瑞夏德把年长的`乌鸦请来,年长的乌鸦过去后,瑞夏德就去找宠物医生救罗高。宠物医生到罗高受伤的地方后,检查了罗高的病情后说:“让罗高恢复健康要7天”。7天后罗高真的恢复了健康,鸦群完全接受了瑞夏德。然后,瑞夏德又变回了小男孩。

  《人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悲伤不已,还有时提心吊胆。读了《人鸦》这本书:

  第一使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在写日记和作文时可以使用。

  第二要向瑞夏德学*勇敢的精神,有困难时要勇敢面对,解决困难。

  第三学*瑞夏德勤于思考的做法,有问题时想办法处理,还要学*瑞夏德团结伙伴,多交朋友的优秀性格。

  《人鸦》这本书使我收获了很多。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3)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五)份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 1

  这几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以后,我的心情感慨万千,有种说不出的情感在心中流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和一只乌鸦交换了灵魂以后的生活。这个人变成了乌鸦以后,开始时生活的确实不如人意,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惯了乌鸦们的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只优秀的乌鸦,甚至还救了乌鸦王国的领袖;而那只变**的乌鸦,虽然很讨厌上学,但人类的食物非常美味,让它流连忘返。但是,最后,乌鸦确实不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但是,瑞夏德经过了重重的艰辛,终于变回了人,因为他觉得,做人远远要比做乌鸦好!

  不论你生下来是什么,你都不要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就像瑞夏德一样,他也是尝尽了做乌鸦的难处,才会后悔自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灵魂。每种生物都有自己应过的生活,不要为了羡慕别人而放弃自己应有的财富。

  做人也好,做乌鸦也罢,但是你必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能屈居于别人之下。瑞夏德就是那样,做人的时候他不是很上进,但是做了乌鸦之后,他却是很努力。所以,从这可以看出,什么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请大家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 2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面前,张嘴呱呱叫到:“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念了一段奇怪的咒语诗,与瑞夏德互换了身份。变成了乌鸦的瑞夏德被带入鸦群后,开始了一段奇特的历险:见到鸟人、小矮人……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变了回来。

  我觉得瑞夏德在没有变成乌鸦前,是一个不爱学*,整天无所事事的小男孩。但他进入鸦群后,在鸦群的严格管理下,经过了许多艰难险阻,终于成为了一个富有爱心、坚强、责任心和为朋友而不顾一切的人。他在森林里救了一只蝴蝶,可蝴蝶却连一声谢谢也没说,他的朋友很生气,他却觉得没关系……,这说明瑞夏德还是一个帮助他人,不索回报的人。有一次大头领被猎人打中,瑞夏德不顾自己的危险,冲上去用草盖住了大头领,还把他送到了宠物医院,而且在首领康复的7天里,他却背上了将头领出卖给人类的罪名。并且在头领回到鸦群的时候,也没有把乌鸦们冤枉他的事告诉它,这又说明瑞夏德十分的宽宏大量。

  《人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同时也为瑞夏德的改变而感到高兴。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 3

  《人鸦》这本书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和一个乌鸦变换了角色,然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瑞夏德在鸦群了解了一些人类的事情,比如,通过鸦群口中的“智慧者”----“UFO”了解到人类又给地球带来了新的危险,天空中出现了有毒气团,这些气团是致命的。所以外星人劝告他们不要按照以前的路线迁徙,从这里瑞夏德又了解到人类给禽类带来得危害是多么大。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龋,从瑞夏德的经历中我懂得了,人类有人类的责任,动物有动物的责任,我们作为学生的责任就是要认真学*,不要因为学*辛苦而躲避责任。我会勇于承担我的责任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 4

  《人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通过一次与乌鸦的对话之后,竟然奇迹般的与那只乌鸦互换了身体。从那以后,这只鸦中的人、人中的鸦就同鸦群开始了不可思议的`冒险。在这期间,这只人鸦懂得了信任、责任、服从、友谊亲情及母爱。回到家后,人鸦立刻与鸦人换回了身体,并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为他知道,动物比自己更不容易。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个小男孩十分像我,我以前也认为,动物每天只是吃喝玩乐,自由自在、毫不拘束的过日子,我那时是多么羡慕那些小动物,我是多么想变成小动物。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动物每天也不容易,它们每天都要风餐露宿,要躲避天敌,还要防御猎户,每天过的是心惊肉跳,时刻面临受伤、生病、饥饿、口渴甚至死亡。

  现在的我才知道当一只动物比做人有时还难,我再也不幻想做动物有多自由自在了。虽然动物不用做作业,但是总会缺少些什么,那就是和睦的社会。在残酷的动物世界里,不会有顾及弱小,因为动物世界讲的是弱肉强食。

  我现在只想做好我在社会中的这个小角色。

  《人鸦》读后感_作文400字 5

  人会变成乌鸦!你信吗?在《人鸦》这本书中就讲了人变成乌鸦这一事。

  男孩瑞夏德因厌倦了自己干涩、无聊的生活,和乌鸦朗尔多夫(越界飞行者)互换了角色,在当乌鸦的生活中,他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岗位——给鸦群讲故事,还了解到乌鸦对人类很是反感,而且还见到了不可能有的小矮人和外星人!慢慢在鸦群中取的了较高的地位,但他又思念起原来的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变回自我,乐观面对生活。

  在这篇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瑞夏德了,他活泼开朗、机智勇敢,并且在取得很高的地位后明白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无论是在鸦群还是在社会,都有着严明的纪律、规则和上下等级之分。难道只要变成乌鸦就可以逃避现实了吗?遇到困难坎坷就可以退缩了吗?人生的道路崎岖坎坷,“生活莫放拦路虎”每遇到困难就因该打败它、克服它,而不是放过它、胆怯它。

  是呀,本学期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中的谈迁,20多年的心血《国榷》被偷,虽然伤心了一阵子,但很快就重新站了起来。

  “生活如此多娇”,我们要爱惜生活,克服崎岖坎坷,不能去讨厌生活,去厌倦生活。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4)

——《人鸦》读后感9篇

  暑假的第二个礼拜,我读完了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的《人鸦》。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乌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一共有九章,我最喜欢第四章彩乌鸦的传奇,这章里瑞夏德讲的故事非常引人深思,说的是因为一个雪人问了彩乌鸦们一个问题,所以乌鸦们都起了争质,突然有一天下起了一阵黑色的大雨把所有乌鸦都变成了黑色的了,就只有一只乌鸦幸免于难,因为它正好出去渡假了。我喜欢这一章,是因为这个小故事告诉了我,每个人都是有优点的,大家要学会互相欣赏和赞扬别人。

  看完了小主人公瑞夏德的经历后,让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什么东西,人也好,动物也好。要生存,要有收获,就必须付出努力,才会得到回报。

  彩乌鸦系列之一的《人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书中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变成乌鸦后的瑞夏德在一个乌鸦群里,开始了一次有趣的冒险。乌鸦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乌鸦需要群体生活,有严格的制度,天天要为食物去冒险,为防备天敌而提心吊胆……更糟糕的是乌鸦的记忆力远远不如人类,瑞夏德发现自己对以前做人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忘记过去,因为它还要变回自己。于是它找到占星问卜的夏娜帮他把记忆寄托在云彩上。后来瑞夏德发挥自己讲故事的特长,赢得了鸦群的喜爱;用诚实和热情结交了三个要好的朋友;又凭借他的勇敢和善良,请动物医生救了负伤的头领罗高,化解了乌鸦们对人类的敌视……瑞夏德帮助了鸦群,也帮助了森林中的许多动物,他感到很快乐!终于他明白了自己不是普通的'乌鸦,是有智慧的人,他要变回自己,读后感《人鸦读后感500字》。经过不懈的努力瑞夏德找到了回家的路,和那只乌鸦换了回来。到家后的瑞夏德觉得做自己的感觉太好了,他再也不想变成乌鸦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自己才是最好的。如果你不愿意做自己,羡慕别人,想换个角色,你可能会忘记自己叫什么,忘记自己爱的人,忘记自己该做的事,会失去许多快乐,会很后悔。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自己,不做别人!

  最*,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了几本好书让我们阅读,《人鸦》就是其中一本,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书中开头写了一只乌鸦找到一个小男孩,问他愿不愿意与他交换变成乌鸦,小男孩瑞夏德因为讨厌算数,于是便同意与它交换。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一只乌黑的乌鸦,而那只乌鸦朗多而夫却变成了小男孩。

  瑞夏德心想:做一只乌鸦也挺好的,不用算十六乘七等于几了。于是,他决定,慢慢适应乌鸦的生活。

  他很顺利的就在乌鸦中当上了“小故事员”,每晚给乌鸦们讲故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艰苦的难题和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罗高受伤的那七天。瑞夏德把罗高交给宠物医生治疗,却被乌鸦们认定为叛逆,判定死罪,还好瑞夏德逃了出来,他决定在城里到七天。每一天,他都过得又艰苦又充实,他等啊等,七天终于过去了。他马上来到了宠物医生的家里,看到罗高的病好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和罗高来到了鸦群,所有的乌鸦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瑞夏德。瑞夏德感到,从现在起才真正与鸦群融成了一片。

  最后,瑞夏德终于如己所愿,变成了人类,完成了他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羡慕他人的生活,只有自己创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只有积极、阳光、快乐、开心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

  今天,我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这就是我的感悟。

  有一天,我看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不仅好看,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一个男孩瑞夏德和一只乌鸦换了身体,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他初入鸦群不*惯,但久了以后,慢慢*惯了。后来遇到了许多事情,还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拯救了鸦群头领罗高。后来乌鸦们为瑞夏德指引回家的方向,让他找到了自己家,和乌鸦换回了身体。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瑞夏德十分勇敢,为了救头领罗高,不顾一切,敢在人类面前呼救,后来拯救了头领罗高。我一定要向他学*。在他是个动物的身份中,也把自己当**类一样,去找人类兽医。像我这样十分胆小的人,要好好向他学*,学*他的勇敢,要勇往直前。这样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欢。

  这本书让我受用不尽,又好看又让我学到了很多。

  本学期,我读了《人鸦》这本书,思绪万千。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夏德与乌鸦朗多尔夫交换身份,变成了乌鸦后与乌鸦之间发生的事。

  书中的瑞夏德很善良。比如在“大头领蒙难记”中,鸦群的首领罗高被枪打中,受了伤。瑞夏德立即把罗高送到了兽医那儿治疗。最终,罗高的伤好了。而一些年长的乌鸦的做法却截然不同。它们十分冷漠,不但没有抢救罗高,还想赶紧选一个新头领,甚至把善良无辜的瑞夏德说成了叛逆罪,要判他死刑!读到这里,我心中不禁冒出了一股无名的怒火!不过转念一想,现在的社会不也是这样吗?

  记得有一次,一辆电动车为了抢几秒的绿灯,而呼啸驶来,结果撞倒了一位老奶奶。可恨的是电动车主看了老人一眼,不仅没有把老奶奶送到医院抢救,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逃离了现场!而在一旁的路人也十分冷漠,只是看了看受伤的老奶奶一眼,就无所事事的走开了。最终,有一位路人拍下了现场照片,以证明自己是无辜的,然后才把老奶奶送到了医院抢救。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罗高和老奶奶的获救感到庆幸,为像瑞夏德一样的热心人感到自豪,也为一些人的冷漠无情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悲凉!我想问下,书中那些年长的老乌鸦和路上那些冷漠的人们,如果受伤的人是你自己,面对这样的无情遭遇,你们又是什么的感受呢?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无比温暖。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与人为善、乐于助人吧!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和道理。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人鸦读书笔记 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这本书是彩乌鸦系列的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男孩为了逃避学*,跟乌鸦作了一个角色呼唤。乌鸦念了一个咒语,他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人。他拍拍翅膀,来到了鸦群。在鸦群生活让他明白乌鸦也是会遇到困难的,他还利用人的智慧救了同伴,在鸦群里人人都喜欢他。

  过了几天,他开始想爸爸妈妈了。还感受到离开家人的痛苦,朋友们的友谊、关心是多么的让人温暖。他想的乌鸦换回来,可是乌鸦却不同意。变**的乌鸦在他家过得很开心,不用找东西吃,也没有天敌。终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他变回了原状。

  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有困难和不如意,要学*主人公不怕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人鸦》。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有一个小男孩叫瑞夏德,一天他遇见了一只的乌鸦,他和乌鸦交换了身体,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瑞夏德。瑞夏德在乌鸦的世界里发生了很多事。如:刚见到它的同类时,乌鸦总是对他有种不安的感觉;慢慢他*惯了乌鸦的生活*惯;让鲁娜帮他保存自己的记忆;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讲到好笑的阶段是,乌鸦们会哈哈大笑,相反讲到悲伤的地方时乌鸦们会亲不自禁的哭起来……最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又变回了他自己。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在生活中要学会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仔细观察、不耻下问。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5)

——摆渡人的读后感(二十)份

  双十一结束考试,在家吃过晚饭看完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给困惑已久的问题得到一个合理的答案,人为什么活着?I exsit because you need me.我很喜欢这句话,简单明了却又富含深意,当然书里像这样优美的句子还有很多,打开书本就会被作者的文字吸引,大量写景的场景仿佛在看一部充满苏格兰风情的电影。

  这本书也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迪伦和他灵魂的摆渡人崔斯特之间的爱情故事。

  故事大意是在一次车祸丧生后的迪伦,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空间,在这里碰到了男主角崔斯特,崔斯特就是她灵魂的摆渡人,他的任务就是要带着迪伦的灵魂通过这个充满魔鬼的荒原,每个灵魂在荒原里都能碰到属于她灵魂的摆渡人,灵魂在这里会遭受群魔的攻击,如果不能渡过荒原灵魂则会万劫不复成为魔鬼的成员之一。女主角拥有着主角的光环当然会有惊无险,经历种种困难最终顺利的通过了荒原,摆渡人也完成他的'使命,继续在他的世界里轮回。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结,迪伦在这一路逃离中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的摆渡人,她怀揣着坚定信念重返荒原,她成了崔斯特的摆渡人将他带回到了人类的世界,完美大结局。

  人生就是一场旅行,跟女主角所经历的荒原一样,过程中会遇到各种诱惑,挑战,困难,生离死别,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是摆渡人,被人摆渡和摆渡别人,这正是生命的延续。

  晚上的时光,除了陪女儿,就是在读书,最*偶然的机会,在kindle的首页看到了《摆渡人2》,也就因着当初读过《摆渡人1》,打了开来。

  书本身不长,如果集中精力读起来,我想也就是2个小时的时间。我是用了2个晚上的空闲时间来看完的。看完了这本书,现在坐在这里,我还是要思索这本书究竟在传达什么理念?说实话,这是这本书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摆渡人2,描述的是迪伦和自己的摆渡人穿过了荒原和人间的界限,回到了人间;他们在人间,享受着生活必须出现的各种情况,就如我在读完《摆渡人1》发表的读后感“我对《摆渡人》的疑惑和深深地赞美”中预料的那样,摆渡人不得不面对对于生活的无知,以及凭空出现给迪伦家庭带来的困惑,尤其他本人还是一个异性的身份。在这同时,书本又分开而写另外一个摆渡人的遭遇,当然最终也是穿越了荒原,来到了人间。两位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本应该不属于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也就有很多不一样的事情发生,首先就是同时回到人间的摆渡个体,不能离开的'太远,否则就会产生死去时的感觉;第二,必须接受审判官的审判,因为他们违背了摆渡人的原则;第三,由于两个世界的穿越,必然存在通道,那么通道的打开,也就给了恶鬼可趁之机,他们同样也来到了人间。故事的结局,崔斯坦和迪伦留在了人间,另外的苏珊娜回到了荒原。

  很简单的故事情节,读完后,似乎没有什么感悟,只是疑问,自己究竟为什么要花这么长时间去读完?

  所以,不得不佩服作者,佩服作者这种引人入胜的手法;佩服作者,在第一本书,牵住了读者的胃口;也佩服故事的简单的情节。

  写到这里,权当记录自己读过这本书吧!

  一年多前看了第一部,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句子让人不由得就记在心里,类似:”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作者自问自答”每一携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

  第一部情节独特,场景独特,句子优美,无一不体现出唯美感,我们对作者期望值很高,到第二部出现的时候,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情节没有那么精彩,文笔也变了:就像*时*惯用滤镜自拍,一不小心切换成前置镜头一样。这就是生活的本质吧。我们是个体,会孤独,期待事事顺心如意。我们上学,参加考试,毕业以后会面对上司,面对工作,我们会生病,我们也会愤怒嫉妒,会犯错,还好会进步。而如果有个人陪伴着我们,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寻找生活的真谛,生活不那么唯美也无妨。毕竟我们已经做到“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

  如果你遇到了那个让你觉得他/她独特,自己也觉得自己独特的人,就值得冒着永远沉沦的风险。如果没有遇到,请继续保持自己灵魂独特的美德。

  不是第二部写得不够好了,就像我们定好机票跑到传说中的与世隔绝的最美村庄决定一睹风采,而现实往往令人有些失望一样。因为看到了,才知道能做到,思考了,才学会去承认事实也是一种进步。

  作者在第一部说过“对于一个思考和感知保持永恒状态的.灵魂来说,年龄又算什么?”我想说,对于作者笔耕不缀,写出的第二部,他也在突破自己,想保持思考吧,没有超越自己的第一部,那又怎样呢?至少第二部也是一直围绕着那句: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你在这里,我就在这里。”这也是另一种温暖读者的方式。

  可是我的摆渡人,你在哪里?

  《摆渡人》是英国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一本畅销小说。书中一开场展现的是一个15岁小女孩的日常生活,唠叨的母亲,不开心的学校,敏感而略带自卑的个性,迷茫而又无聊的生活让她显得沉闷而又烦躁。这样一个女孩好像以前都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普通。然后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或者说本书还是一部非科学类的书,是的,出现了人死亡后的灵魂。

  在列车意外脱轨中死去小女孩的灵魂在黑暗中看不见任何光亮,她不明白自己已经死去,挣扎着爬出列车,然后她看到了唯一的一个人,来带领她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的人————摆渡人。摆渡人一路上带领着小女孩的灵魂翻山越岭走向目的地,他淡淡的回避着女孩各种问题,不愿直接告诉女孩已经死亡的真相,直到女孩在行走过程中发现身体奇怪的表现,逐渐理解了肉体已经死亡的事实。情窦初开的女孩在一次次的危难中渐渐喜欢上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她情真意切的关心与信赖,逐渐唤醒了摆渡人几百年来内心深处麻木的情感。然而,摆渡人的工作决定了当他送女孩到达目的地后,他将再也不能见到女孩。

  人性的回归,能够让人找到真实的自我;感情的力量,能够让人战胜恐惧。以前自卑,软弱的小女孩开始变得勇敢而坚韧,如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愿望,迸发出了巨大的能量。以前阅遍人间生离死别几*麻木的摆渡人,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心灵深处对生命的认知,对完美的向往,对生活的热情。最终人性的伟大改变了命运,应对未知的恐惧,女孩与摆渡人勇敢的选取了即使灰飞烟灭也要在一齐的决定。他们一齐回到肉体死亡现场,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类,能够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齐。

  《摆渡人》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克莱麦克福尔,小说主要围绕男女主人公从相识到相爱的过程,最终克服重重困难,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深深体会到友情和爱情的伟大,给人带来无比的力量,剧情就像一颗催泪瓦斯一样,让人流泪。

  白朗宁说过:我是幸福的`,因我爱,因为我有爱。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以开山劈石,可以让生命出现奇迹,可以让浪子可以回头,可以看到很多奇迹的出现。爱情的力量,不是外界环境所能抵挡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就是自古以来人们彼此对爱情的坚贞的最好佐证。小说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女主角克服重重困难,迈着坚定的步伐,最终找到了崔坦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一个人在黑漆漆的深夜默默流泪,支撑他的是爱情的信念,天亮了擦干眼泪继续寻找崔坦斯。让人欣慰的是,小说是以喜闻乐见的大团圆结束,让人回味无限。

  我相信那些单身人士读完这篇小说,会对爱情更加憧憬,更加无所畏惧,给了我们一种冲破枷锁的无形力量。爱情是世界上非血缘关系最奇特的一种情感,它造就过无数奇迹。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珍惜爱情,珍惜彼此,这需要双方一起努力,不要让琐碎的生活磨*激情,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

  记得佛教里也有一位接引佛祖撑着一艘无底船专渡有缘人,只是不知道在渡化的过程中会经历些什么?遇到哪些人?能否顺利渡化?

  《摆渡人》里写着: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当你以为是有客观存在的一个摆渡者,但那摆渡者其实就是你自己的心像所形成的,你接下来要走的每一步,风雨雷电,都会因为你的喜怒哀乐而变化。所以,你灵魂的摆渡人其实就是你自己。

  正如迪伦,火车脱轨只有自己遇难,当灵魂脱离躯体爬出车厢后,荒原和崔斯坦,以及接下来要遇到的恶魔、山谷、湖水和每一座安全屋,就已经等在那里了。一个怯懦的16岁的女孩,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种种,收获了爱和勇敢,最后和崔斯坦冲破层层阻碍,得以重返人间。

  如果在人间通往天堂的途中,迪伦不是一个纯洁的灵魂,或者人间还有值得她眷恋的人和物,或者她没有在重重考验下,和崔斯坦逐渐建立信任,直至产生情感,如果她没有在记录室要求见乔纳斯,乔纳斯带她去见伊莱扎,如果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哪怕是灰飞烟灭的代价重返荒原,如果崔斯坦和她没有重逢并返回那列火车,那么她的生命将该如何自渡?

  在每一个关节点,我都曾推测过不同的境况,每一个境况都有可能带来不同的结局。然而迪伦的.心足够勇敢,或者说,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她已经不是那个怯懦的小女孩了,她敢于表达,勇于挑战,且永葆善良。所以当她看到崔斯坦后说原来你在这里,他回答我在这里,便足以打动读者。

  当然这些都只是作者艺术性的构思,然而故事却像极了我们的人生。

  我们总会遇到各种沟沟坎坎,遇到时有几人能不哭不闹,坦然接受突如其来的变故。或者,我们也会期待出现一个救世主来拯救我们一地鸡毛的生活。可兜兜转转到了最后才发现,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替你走完余下的路。于是,你在这兜兜转转中发现,自己也可以练得一副金钟罩百毒不侵,一颗坚毅的心勇往直前。而后,你会觉得自己活得更加通透澄明,就像凤凰涅槃重生,抑或羽化成仙一般无二。

  原来你灵魂的摆渡人,就是你自己。重生之后,你也可以笑着对这个世界说一声:我还是我,我还在这里。

  我的存在源于你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题记

  在骄阳似火的炎夏中,窗外不断地蝉声让人烦躁,扑面而来的热浪让空气灼热,人们的耐心和定力在其中消失殆尽。可当我们捧起克莱儿的《摆渡人》时,当我们看见迪伦被阴险疯狂的黑烟恶魔拖入地狱时,我们身上的寒意早已湮没了燥热。

  迪伦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敏感又有点自卑的十五岁少女。她与母亲无法正常沟通,在学校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和嘲笑,唯一的好友又因转学而离开。当她只身坐火车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时却遭遇车祸,她一醒来便看见了崔斯坦,她的摆渡人,就此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旅程,只为*安到达另一个世界。

  初读这本书并没有多大感慨,内容无非是少年少女一起经历了一段魔幻的奇遇,它并不是一个多么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可细读时才发现这部小说别具一格的魅力。它虽然情节并不跌沓起伏但错落有致,虽然辞藻并不华丽多姿但朴实细腻,娓娓道来了对友情、亲情和爱情的美好勾勒。

  当迪伦得知自己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而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时,她没有哭哭啼啼、悲叹抱怨,只是默默思考着所经历过的一切不合理的事情,最终怀着沉重又宁静的心淡然接受了事实。她能勇敢地面对残酷无比的真相,能乐观地面对疯狂魔鬼的追击,正是源于她一次又一次地鼓起勇气和信心面对未知的前方。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是写作”的史铁生正是如此,青年时便遭受病魔缠身,但他却用残缺的身体写出了最为健全的思想,这正是源于他对写作的热爱。这种充满了活力的斗志或许正是我们所缺少的,若我们能拥有它,也许能换个角度去发现世界的美。

  英国首相丘吉尔说:“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而崔斯坦的责任则是在这条曲折道路上引导和守护要穿越的灵魂们。为了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安到达另一个世界,他会变成那些灵魂想要的容貌,而这都源于他对自己使命的责任感。他因灵魂们的需要而存在,又因对使命的责任感而愿承担恶魔给予的一切伤痛。他告诉迪伦身体只是心像的投射,眼前困难重重的荒原只是幻觉,鼓励她保持乐观心态,在那时他的责任感便转化成了迪伦拥有坚定信念和正能量的来源。

  列夫·托尔斯泰说:“有生活的时候就有幸福。”当迪伦跨越分界线时,崔斯坦却因本质只是一束光而消失,但迪伦的生活却不能没有他,她决定重回荒原,在千千万万个摆渡人中寻找崔斯坦,寻找她的幸福。

  如今七月流火已过,蝉声也已无,那谁又是我们灵魂的摆渡人呢?

  最*看了一本叫《摆渡人》的书,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有趣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尔。麦克福尔是美国人,这本书是从英语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章都很短,结构也很简单,但却有一种哲学感。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角度来看,女孩死了,她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渡轮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地到达了天堂,但女孩不高兴,因为她爱渡轮人,所以她离开天堂去找她的爱人。

  心情仍然悸动,好像他和迪伦,崔斯坦穿过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逐,一起到达每一个安全的小屋,慢慢理解彼此的心,迪伦勇敢的忏悔,诚实,即将到达边界,决定在一起,但因为现实,认为故事在这里后悔突然结束,但没有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踏上恐怖和回归的道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默默地劝阻迪伦在这个安全的房子里等待崔斯坦,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来,但迪伦每次无所畏惧地去下一个安全的房子,寻找崔斯坦,这让我害怕,特别期待崔斯坦迅速出现,兴奋

  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回到了世界,在一起。当我们看到最后,你在这里和我在这里的感动和幸福,似乎经历了所有的幸福和不幸,我们仍然握着手,从未松开,幸运的是,你一直在我所能及的地方,这就足够了。

  读了很多书,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想写书评,渡轮是一本很好的书,读完后,你会想很多,相反,说勇敢,但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说会坚持他们喜欢的东西,但每次我害怕回来,找各种借口回来,忘记初衷,我知道,在这之后我想成为一个叫迪伦的女孩,喜欢人和事,勇敢地走到尽头。我要大成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它的时候,我不能放下它,因为它真的很漂亮。我也喜欢这本书的神秘感,这让我想知道书中会发生什么。

  灵魂深处,有一座城,有一颗心,住着一个人。

  ——题记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是崔斯坦对迪伦说过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人——摆渡人;对一个人——死去的人;产生了情——爱情。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伟大的力量像一根红线,牵引着他们走向旅途,他们相亲相爱,共同进退,难分难舍。

  当灵魂的神降临的时候,他们遇见了。谁说没有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崔斯坦就是一个,一个没有生命的光一般的人物,却爱着一个现实上的死去的人。他说,“为了你,我愿意牺牲我自己而送你进入灵的另一边。”这是怎样的一份责任啊!或许这并不是尽的摆渡人的责任,而是尽上一棵大树的责任。当他被魔鬼抓去,却意外流血不能复原时,他就知道,眼前这个人注定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他们相互倾诉,相互融入,他们都谁也离不开谁了。

  他们都拥有奋进的人生,他们都给予了我巨大感动:

  责任:人生在世,为了什么?为了一份责任与担当。那么,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为了中华,为了崛起。故事中的崔斯坦尽职尽责,他摆渡了成千上万的魂灵。他摆渡灵魂,得不到丝毫回报,却依然坚持着。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的人生没有意义吧!可是错了,他跨越荒原,迎接新生,他体会其中的`乐趣与感动,他从不孤单,从不绝望。因为一切都是他心灵的映射。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生活就像挖井,挖得越深则越纯净,我们绝不允许让自己的生活像掘土一般只注重表面。”崔斯坦正是懂得了这种道理,所以他固守职业,越来越净。

  信任:记得有一个关于黑奴的故事。一个小黑奴在三角贸易中落水了,他挣扎着,船上却无人知晓。他告诫自己,船长一定会来救他的。正是这种信念,支撑了他在水中的呼救,最后船长真的来救他了。故事中的迪伦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将自己托付给摆渡人,选择去信任他。当崔斯坦不再出现时,迪伦告诫自己,“崔斯坦会来的,我相信他。”她站在安全屋里等待,呼喊,熬过了无依无靠的漫长日夜。正是她这种信任救回了崔斯坦的命(或许不是救吧),也救回了自己的命。她毫不怀疑的选择去信任摆渡人,最终赢回了属于自己的幸运。

  爱情:爱情是两个人情投意合,爱情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两个人相识相知那是一种最美好的境界。故事中的迪伦失去了崔斯坦,她感觉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价值,她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他。她打破命运的瓶子,穿越去新的世界。她跨过魔鬼出没的荒原,她趟过污水漫天的魔湖。她奔跑,她失去知觉的奔跑,为的只是去见他一面。崔斯坦离开了她,也不自在,也心不在焉。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远隔千里的爱恋。

  像迪伦一样,像崔斯坦一样为了生活而奋斗吧!

  经朋友介绍买下的这本书,名字听上去像本名著,网上介绍的也挺牛逼,看了后不能说不好看吧,因为自己也是在短短几天之内就看完这本小说,并且在火车上那么嘈杂的场所也看了本书的60%,可能我该为自己此刻的阅读状态高兴吧。

  一开始决定看一些小说也是出于培养自己的看书*惯,从《追风筝的人》到这本《摆渡人》,可能两者的差距太远,以至于刚开始看《摆渡人》的时候,我以为是异常俗套的言情小说,冷酷的男一,爱耍宝又显得有点弱智的女一,都想放弃阅读的一本小说,可是,火车上的无聊让我重新拿起了这本小说,看到最终,我为自己的没有放弃感到庆幸,不是为遇见这本小说,为最终女主的选择。

  其实我们此刻很多人都是在求稳,不想改变,等待着时间给我们答案,然而迪伦穿过荒原,她就摆脱了那些一向纠缠她的恶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她生命不再受到威胁了――她“回家”了,这是被摆渡人的终极目标,然而她爱上了她的摆渡人,走过分界线她便再也见不到她的摆渡人,她不愿过着那样没有期望无限期等待的生活,她选择了再次回到荒原――那个她以往无比害怕也无比甜蜜的地方。在看小说的时候我一向受一种思想束缚着――那个统管人界、荒原和鬼界三界的大boss该出来阻拦了吧。可能吧,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无拘无束,而受限的是我自己。

  看完后会反思自己的生活状态,我是否在无休止的过着复制般的生活,没有变化,没有期待。然而其实自己是有梦想的,只是没有勇气再回到那个“可怕的荒原”,去寻找自己的“崔斯坦。

  在某东的双十一特卖上买了《摆渡人》并开始读,读完又买了《摆渡人2》又读完,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一直迟迟不写读后感,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去形容它,也许是因为书的宣传做的太好,也有可能是自己的拖延症又犯了。

  《摆渡人》吸引我的是:腰封上“心灵治愈型小说”,说实话,读第一本的时候,对迪伦只是同情,单亲家庭,母亲冷漠,学校中同学排挤,当她知道自己死亡时之所以那么淡定也许是现实没有太多的引力,到是灵魂的摆渡人崔斯坦,面对着自己的重复工作,起初富有热情用心在工作,但是工作久了就麻木了,这更能让我联想到工作中的我们,面对重复的工作,想要逃避,但只能面对,缺乏了改变和创新的勇气和决心。从这点上看的话的确对我让我反省了,或是说“治愈“也行。

  迪伦打动我的.是她不怕困难对梦想的执着追求的那股劲儿,的确发人深思,想想自己多久没有这么执着的追求了。

  《摆渡人2》也就是《摆渡人》的续集,是对《摆渡人》从心灵治愈型小说到言情小说的过渡,里面更多的是你侬我侬,简单的校园爱情。至于因为穿越到人间,在人间和荒原之间留的那个洞,给后来的恶鬼可乘之机,造成大批恶鬼来到人间吞噬着人类的生病,我看到只是对自己做错事儿的愧疚和改正错误的行动。是做人的基本的道德要求,不存心灵的救赎。至于他们及时的补上洞,还允许他们留在人间,也是在太狗血了。

  读完《摆渡人》对我来说算是科普,让我对死后的生活有了了解,对死不是那么的惧怕,对死去的爸爸也不会那么的挂念,知道他们在那里很好

  其实,我不是个爱阅读的孩子。从小到大,我真正能阅读下来的整本书籍少之可怜,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不会超过40本。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在社会中的摸爬滚打,随着整个社会弥漫着的浮躁气氛,我渐渐觉得,能够静下心来学会阅读,或许对自己来说就应是件幸事,也是能够沉静自己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在看到青岛金融团工委推荐的书单后,首先选取了《摆渡人》这本书。

  这是一本你想放手却无法放手的书籍,从一开始故事情节的设置,到最后故事的结尾,你总是想明白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忍不住跟着这本书的思路在走,你总是在思考这本书的主题到底在给大家讲述着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迪伦的小女孩在去看往父亲的火车上突遇车祸,全车的人只有她不幸遇难,但她并不明白实情,直到她碰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告诉她,她已经不在人世,需要跨越荒原才能到达极乐世界,否则就会被恶魔拖入无底的深渊;于是崔斯坦带领着她冲破种种阻碍和困难,艰难跋涉最后跨越荒原,帮忙她安全到达极乐世界;但这期间迪伦与崔斯坦暗生情愫,迪伦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所以已经跨越荒原的迪伦决定再次回到到荒原中寻找崔斯坦;迪伦执着地找到崔斯坦后,她带着崔斯坦穿越荒原折回到到出事地点,当迪伦再次登上火车跌跌撞撞寻找到自己的尸体时,让人惊奇不已的是迪伦竟然活了过来,故事就在此画上了句号。

  乍一看像一个魔幻故事,又像一个感情故事,但是通读全书后,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以爱为基础的著作,这种爱贯穿全书,也是全文的主线,它支撑着女主角的执着,支撑着女主角在穿越荒原时持续乐观向上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抱怨、不妥协,哪怕明知前途困难重重,哪怕自己要付出必须的代价,自己也勇敢地跟着爱前行;在我看来,这种爱是一种超越感情的爱,是一种大爱,不仅仅是感情,也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指引着我们前行,为我们带来了光明与感动,所以作者设置灵魂摆渡人的好处就在于此。

  所以有人会说,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也正如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写的这样,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这是一本开头精彩,结局俗套的“言情小说”,读完颇为失望,阅读中没有带给我多少值得思考和回味的地方。

  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迪伦的女孩去世后,在前往永生地旅程中,跟摆渡人之间发生的故事。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6)

——人生何处不离人的中学生读后感优选【五】份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但看了《人生何处不离人》后,我觉得人生也可以这样过。

  ——题记

  每个人的人生都多姿多彩,精彩无比。也正因为是这样,活着才是有意义的。聪明的人能好好利用人生这短暂的时间,使他的人生道路上阳光灿烂。但我并不这么想,我觉得,只要做一个*凡的普通人就足够了。

  要有好的人生,好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当你为困难而忧愁时,可以去大自然中散散心,赏赏花草树木最适合的季节其实在冬天,你会发现,岁寒三友,其实是那么俊俏的,还能给你一个无限遐想的空间和机会。可能是你流连忘返。当你因找不到梦而迷茫时去那些世界名胜看看吧。比如黄河楼岳阳楼西湖等等。当你在高塔上仰望祖国的大号河山,你会发现,祖国原来是那么秀美,一丁点也不像那个杂乱纷争的污浊世界。梦,此时就在你的身旁,触手可及。当你厌烦这个城市时,去寺庙聆听佛的教诲吧,佛能告诉你这个世界是若何从清洗有富饶变成现在的污浊和脏乱。你在寺庙感受大钟敲过后的宁静,你会发现,远离城市,修生养性是最好的抉择。等你想回到城市也可以,佛不会阻止你也不会遗弃你在寺庙你可以享受难的清静。

  当你被人世间的欺诈骗的头晕转向的时候。在节目的时候和你的亲朋好友聚聚吧。你可以吧你受的委屈一股脑的告诉他们。他们有事也会嘲笑你但只要你和他们一起自嘲的大笑。你会发现,先前的委屈和郁闷烟消云散,只有快乐充盈着你的心,使你久久空虚的新充盈。接着,和他们一起欢欢喜喜的过节目。你会发现即使你什么都被别人骗走了,你还有这些亲朋好友,你不是独自一人在世间漫游。信心有后回到你的身上。重整旗鼓在人生道路上,想着梦想,大不流星的走去。当你觉得时光过的太快,人生太短在是,却望着月亮,好好的深深的追忆。你会发现,原来在童年的时候干过在常人眼里觉得幼稚的事情。在上学的时候,是如何发奋图强的,激励自己去的好成绩。在青年的时候,是如何为梦想而不屑拼搏,经理重重困难坐上成功的宝座。你会发现,你的嘴角以及扬起了一抹微笑。霎然觉得,这世界,这生活充实了许多。

  人生其实也能这样过白落梅《人生何处不离人》是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好好的利用人生,这在历史的长河中微乎其微的时间,把握每一次机会,就能摘得成功的桂冠。当然,也可以不用活动那么累,做一个普通人也足够了。

  但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一人身子直,右长两个驼,头上一只眼,孔子家里多。”同学们,你们猜,这是什么?也许你猜对了,它就是我的好伙伴——书。

  我是个爱看书的小姑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看图文版的《三字经》,从那时起,我就认识了许多字。一二年级,我看了许多童话书。到了三年级,我又迷上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直到我十岁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份珍贵的礼物——一套精美的《十万个为什么》。顿时我欣喜若狂,便迫不及待地看起来。很快,书中的内容便深深吸引了我。从此,这套书便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每天中午,我在学校一做完作业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小伙伴喊我出去玩,我都婉言谢绝;晚上,我临睡前,也要看上半小时才能睡得着觉;有时,我在上厕所的间隙也要拿书看上一会儿,但经常忘记时间,最后还是在妈妈的再三催促下才走出卫生间;双休日,我喜欢在书房里看书,通常一看就一两个小时,有时连妈妈喊我吃饭也没听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套《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在气象篇中,我了解了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的真正原因;在医学篇中,我知道了“鼻尖和耳朵为什么最怕冷”;在植物篇中,我看到了“水果为什么有香味”;在动物篇中,我知道了“为什么有些鱼会飞”……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冰心奶奶的这句话时刻萦绕在我耳边,好书将永远成为我形影不离的伙伴!

  若岁月静好,那就颐养身心;若时光清寒,那就守心自暖!

  ——题记

  斟一杯记忆的陈酿,就温一段清浅的过往,抬盏尽饮,让指尖留香,让馨香盈袖。没有人知道那杯中滋味,或许唯有沉醉,才能模糊那些记忆中的原风景。

  曾经以为,成熟可以是一种伪装,伪装坚强,伪装笑容,直到通过坚持与努力达到真正的成功;而今却发现,成熟是一种淡定的佯装。佯装麻木,佯装无情,佯装一切的若无其事!

  生命中,当有些曾经拥有的事物遵循自然规律的'轮回而由*及远的离去之时,一份不舍的眷恋,在那无情的结局面前,显得是那样的苍白而微不足道!

  是谁说过,最凉不过人心,最贱不过感情,然而世人皆有情,不论情归哪一种。哪怕是日常生活的一种*惯,不易割舍,亦是因为感情上的依赖,更何况于人对物,实在再正常不过!

  就像碟舞翩跹独恋花,花却随风落枝桠。向来“一往情深”,奈何视而不见!

  其实我相信,世间万物的存在,都有属于它的因果宿命。无论潮起潮落,都有其自身的风骨,实在无须强求。纵是心有不舍的情怀,隐痛的心酸,也应当去接受世事定数!上善若水,心似雨柔,能够仁慈的善待生命中留下亦或离开的人,能够从容的宽容那些无情亦或冷酷的事,皆是一种对自己的修行。

  不去问,那手中的流沙,何处为家;不在乎,那满载忧伤的小舟,将会被放逐到哪里的天涯;不计较,那些走过的岁月,到底有多少真真假假。如果可以,愿做佛前的一株莲花,守着或许寂寞的年华,在晨钟暮鼓中,参悟世间风烟;在青灯古佛下,远离俗世悲欢。

  多少美好的愿望高于现实,而多少淡漠的疏离都演绎着无言的惆怅。就好比在晨光中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凝眸间,毫无变化,伸出手却发现,时光早已荏苒了距离,分明了彼此的遥不可及。也许,刺痛,是朝阳在晨间的仓皇而逃……

  性情的人总是多情,多情的人总是重情,重情的人总是伤情,伤情的人依旧念情。此种情动,可以是闻花鸟感溅泪,听离合落悲欢;也可以是承恩情铭于心,执长情无转移。

  只是,当日落烟霞,谁解人间诗画,当相视无话,能否不再牵挂!

  想来人生有很多东西都需要我们且行且参悟,学会宽容别人,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易,相信谁都无心伤害;也要宽恕自己,走在人非圣贤的旅途中,若已经经历冷暖悲欢,无助落寞,那么请给自己一个拥抱自暖。

  逐渐成长的人生,何处不相逢,何处不离人,一切皆随风!

  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人生何处不相逢”,于此就可顺理成章地改作“人生何处不离人”了吧。

  终于明白白落梅的《人生何处不离人》的含义,此书虽是浅谈诗词,实则这样的七字箴言写成一部情史也不为过。一个人的心声总会在不经意间透露,想必白落梅在写《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时就已属意这七个字了。

  很喜欢她在书里表达的观点:“诗情画意只能偶尔的点缀日子,并不能当作生活的全部。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会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是真实的烟火幸福,琴棋书画诗酒花只可以怡情养性。”所以两个骨子里都充满浪漫诗意的人将生活落实到过日子上未免也就显得俗了,这也是才女林徽因与才子徐志摩不能此生相依的原因之一,也很好地应证了“人生何处不离人”这七个字。

  世界之大,大到聚散离合一切皆属*常。因为我“擅长”回忆,所以总觉得聚散离合是件苦不堪言的事情。一个人独处时,我时常会静静地思考些,或许算不得大道理的小事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有些莫名其妙,那些你在乎的或许他们不在乎,那些你不重视的,又或许某些人视若珍宝。人大多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显得脑袋发热,斗斗嘴,耍耍心眼,当困难来临时却也可以出奇地一致对外,这发生的一切往往会让一个心思细密的人心有不安。你道真情是什么?这也许就是那句:“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富贵。”世上并不是所有人、所有事事都可以将心比心,以真心换真情的。“人生何处不离人”,等到离别的那一刻,或者是隔得远了,你又会脑抽的发现,突然好怀念那年、那月、那人。距离产生美,细细想来,这会儿显得格外有道理。某电视剧里,妹妹对姐姐也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作为你妹妹,我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才是本分。”同是一家人,说这样的话显得无比逼仄。“人生何处不离人”,为什么在一起时总要吵得天翻地覆?要知道总有一个会先离开,剩下的那个才是真正的悲哀。

  世上所有的“情”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亲情、爱情、友情。世人皆为情所累,无一幸免。还是引用白落梅在书里的句子:“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那些突如其来的离别往往将人伤得措手不及。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人生何处不离人”,吵吵闹闹莫伤和气,坦诚相待,缘来我惜。“人生何处不离人”,生死轮回辗转不息,若真别离,不要哭泣……

  人生如一杯好茶,只有过了“苦尽”,才会迎来“甘来”。——题记

  自从看完《人生何处不离人》,心里似乎蒙上了一层胧纱,在心间飘扬。

  或许是生在江南的缘故,我最喜欢书里描写的江南水乡之处,只无缘目睹水乡各处的风情,作者用细腻的笔触,细致的刻画了一树一木,从此,每每读到这儿,江南水乡的美景似一幅画卷,在我眼前铺散着,铺散着,直到心中某个最柔软的地方发出共鸣。

  依然记得,书本开卷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就与我的精神思想之境界碰到了一起。生在江南的人,股喜欢没。我也如此,当初只是单纯地爱她的粉白色的颜色,爱她披上晶莹的小碎冰时的容颜,还有她那微微的香味。作者却向我展现了她的另一面——她是多么无私,不争称赞,默默无闻。她的凛然傲骨,是对冰雪的不畏,也是对命运的不畏。

  或许在下一秒,粉色的花瓣就散落,而她自己也被打落,可是,梅花没有退缩,而是傲然开放在枝头,装饰着江南的冬天,欣赏着自己的春天。

  作者也许在一霎间与梅花相遇时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才会改名为“白落梅”,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梅花一样的人。

  有人说,看着散文时,品一杯绿茶是再好不过的。于是,在偶然间,当茶如喉时,一股苦涩的味道使我这种喝了没几次茶的人皱眉:那么苦。但在几秒中之后,苦涩慢慢隐退,留下的,只是满嘴的清香与一丝甜味。猛然间,我好像明白了:不仅是散文,人生亦是如此,只有苦尽,才会甘来。茶叶接受了沸水的洗礼,散发了自己的清香。

  此时,当我再次看见它们时,对它们有了一种不同的看法。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7)

——《摆渡人》读后感400字实用五份

  表面上看这本书写的是关于爱情,但其实不然,这本书写的更多的是关于勇气,关于蜕变。或许爱给了我们勇气,让我们敢去和自己的命运作斗争,不管旅途多么危险,要承受多少痛苦与折磨,是爱一次次给我们走下去,往前冲的动力,这样才能一次次冲破危险,让自己慢慢成熟蜕变,变得强大。

  然而,不管爱给了你多少勇气,它只是虚无的存在着,最终要赴险跋涉的还是自己。可能曾经与主人公迪伦有过同样的心路历程,在黑暗,潮湿,充满恶魔的心灵世界挣扎过,像崔斯坦这样的摆渡人或许也有过,但最终还是因为自己不再去理会这样的心境,反而慢慢走出来了,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过一段痛苦挣扎的日子,但总会过来的。

  比起这本书里阴暗潮湿充斥着魔鬼的大背景,我更喜欢千与千寻,那种在有坏人有好人更加接*现实世界的背景下,用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战胜自己,使自己得以成长。因为穿过那些黑暗的泥泞与沼泽,穿过恶魔哀嚎的夜晚,我更希望看到太阳般的光芒,照亮我的前路,我也有独自前行的力量。

  张嘉佳的电影我没看过,我无权评论,但他的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看了六分之一,便没有了读下去的兴趣。他说他的书"几乎每篇称得上完整的故事,都被影视圈的朋友拿走,以超乎我想象的效率去做一部部长片"。能拍出什么好电影来那,做为一个电影观众,我是无奈的。

  之前的《白鹿原》把我的朱先生弄没了,不见白鹿,只见小娥;《战狼2》都说好,快下架了才去凑个热闹,原来是爱国情结闹得鬼;我现在很少去看电影,耽误时间,浪费钱,还总让我犯困,落下病了。

  张嘉佳你要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没有门,你应该看看克莱儿・麦克福尔的《摆渡人》。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路上突发交通事故,摆渡人崔斯坦带她穿越荒原。因为爱的丰盛,穿越之后,她用自己的坚持、勇敢和爱让他不再胆怯,不再犹豫,她已经成为了他的摆渡人。它是一个小女孩的心灵成长史。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嗨!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

  我经常做一种梦,梦里我被困在一个密闭的四方空间内,有时候是一间房子,有时候是一个盒子,在梦里,那个空间会不断的收缩,当我被压迫到无法呼吸的时候,那个四方的空间又会夸张,而后又开始收缩,就这样如此的反复,反复,反复……

  对应书里面的情景,这个梦可以被叫做荒原,乌云遮天,死气沉沉,鬼影横行,还有那让人绝望的地狱海,行走在荒原就如同窒息在封闭的水底。

  荒原是可怕的,但是迪伦是幸运的,因为她有她的摆渡人崔斯坦带她穿越荒原,但崔斯坦不是完美的,他按照命运的安排,做一个周而复始的摆渡人,帮助那些灵魂完成摆渡,心力交瘁的做着这些事情,从未想过改变。

  迪伦被顺利的摆渡到灵魂的安放处,崔斯坦的任务完成了,迪伦本应该安心的守候,但是崔斯坦的爱让迪伦无法忍受这样的孤单,她要带着希望回到现世。

  此刻,迪伦已经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他们一起再一次穿越冷酷的荒原,最终回到所恋恋不舍的世界。

  其实,真正的摆渡人也只有自己,在超度自己灵魂的过程中,自己才是唯一的舵手,勇敢去爱,你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正如那句话所说: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十五岁的迪伦,家中父母离异,与母亲交流甚少,关系紧张,学校里同学嘲笑她,老师对此也不管不顾,学校里唯一的好朋友也转学走了,迪伦没有可以倾诉的人,于是她决定去许久未谋面的父亲那里。

  她逃了学回家换衣服,准备坐火车去父亲那,但是命运总喜欢捉弄这个年仅15岁的女孩,火车行驶在隧道的过程伴随着灯光熄灭发生了事故,她成了唯一个没有躲过这场灾难的人,让人心生怜悯。幸运的是,她的肉体留在火车上,灵魂走出隧道后,碰到了在那里等待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他要引导她穿过自己的荒原,护送她到那个叫家也叫天堂的地方,以免遭到恶魔毒手。

  现在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历经艰难险阻过程中,他们彼此爱慕,走着走着便到了崔斯坦不能越过的地方,天堂与荒原的交界线,迪伦到达了目的地,到达了那个没有崔斯坦的地方,没有崔斯坦在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迪伦决定回去找崔斯坦,尽管路途艰险,恶魔无数,也阻碍不了她已经决定的心。这次迪伦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鼓励崔斯坦和自己一起穿过荒原,走到荒原的另一头,回到当初事故发生的隧道。迪伦成功了,她和崔斯坦回到了人间。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也许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渡人即渡己,渡己及渡人,若自己都不渡自己,又怎能摆渡别人或是别人会摆渡自己呢?

  知道《摆渡人》很火,可直到看了梁朝伟主演的同名电影实在失望,我才决定看看这本书能这么畅销,是个什么道理。

  故事篇幅不长,情节也很简单,只是两个人互相陪伴来回徒步走过了同一段路罢了。细想其实逻辑设置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可我就是被它吊足胃口,对故事的走向充满好奇,一边质疑,一边被深深吸引,只想一口气看下去。心理默赞一句:写得真精彩。

  去年我还没有认识到,小说并不只是消遣。小说的魅力是它们部分源于生活,引起共鸣,可它又能超出想象,令情节的发展有无限种可能。虽然网络小说也有打发时间、轻松消遣之作用,可今年读到的几本经典小说,才是真正沁人心脾。例如这本《摆渡人》正是我所喜欢的小说类型,它温暖坚定,充满幻想,令人思考,发人深省,承载寄托,充满希望。推荐。

  忍不住说句题外话(有点泼冷水嫌疑,可谁让我是逻辑ai呢):根据心理学理论,是途中历险造成了心跳过速和肾上腺素飙升,而往往很多人就把这种感觉错当成了爱情。

  另外,虽然我主观对它的评价比较高,但客观来说,总体构思是好的,写法上也是讨巧的,主人公的价值观呢值得商榷,缺点么是有点虎头蛇尾,意义也没有多深刻,但我还是挺喜欢。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8)

——嫌疑人X的献身-读后感500字实用五份

  看书的时候,疑问有三:

  其一,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能轻易找到的地方?后边的那种方法也更加可靠、更难让**发现她前夫的死亡吗?就算警察发现有人失踪了,会联系到她,也只能是很长时间之后的事了吧,因为首先没人报案,旅店老板也说因为客人付了钱所以就没在意,并且也不会因为一个客人不辞而别而报案吧?就算报案,警察会知道是她前夫这个人失踪了,那么首先也不能确定其死亡,相信也不会大力搜查盘问之类的,其次就算计算时间,问起那两天的事情,这个可以再制造其他证据吧。只要证明没和前夫在一起呆在一起就好了吧?

  其二,为何自行车上和行李箱上强行留指纹让**来发现死者身份?这点在后来的阅读中明白了过来,也就是P≠NP了吧,走别人给出的方向永远比自己发现方向简单,幸而汤川及时发现了这一盲区,忽然想到一句话,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另外警察确定死者身份的方法也略简单了些吧?仅仅是指纹和房间登记的信息吗?这个是不是略草率了?亦或者是这个盲区真的大到不需要去验证了?

  其三,为何靖子母女始终没有漏出破绽?这点我一直很怀疑?一直能按照对其部署的道路去行走,即使如真相所显示,但是她们也是真的杀了人的,这需要多好的演技以及多么强大的内心下才能没有在面对警察的质问下不漏出一点马脚?石神怕让靖子母女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吗?但是既然杀了人就无法摆脱这个现实了吧。

  作者埋下了种种伏笔,可惜个人阅读没有过多思考我们也在作者的引诱下一步一步的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的确是盲点,剧情之反转令人惊叹,不知不觉陷入了作者的引诱之中,看到了这个理论,而又继续在这个盲区中走了下去。

  精神生活与肉体生活一样,有呼也有吸:灵魂要吸收另一颗灵魂的感情来充实自己,然后以更丰富的感情送回给人家。人与人之间要没有这点美妙的关系,心就没有了生机:它缺少空气,它会受难、枯萎。——巴尔扎克

  靖子和美里的敲门声,敲醒了石神沉睡的灵魂。从那纯净美丽的眼睛里,他看到了活着的意义。无论是出于爱情还是感恩,富樫慎二的死,他都不会袖手旁观。他不会让靖子和美里在生活刚好幸福的时刻再重归不幸,让她们去承受自己无法承受的痛苦生活。他决定不惜一切保住靖子的幸福。从决定帮助靖子处理尸体的时候,他就想到了所有的可能,所以他用技师的尸体代替富樫慎二,让所有人的关注点都留在技师的尸体和对靖子的怀疑上,无法确定靖子为凶手时,他们只会更加在乎技师尸体周围所留下的线索,倘若技师的死真相快要暴露,石神也做好了自首的准备,让所有人用他完美的自首陈述确信技师就是富樫慎二,让靖子她们真正的远离富樫这个命案,免受牢狱之灾。

  多么完美的计划,高智商犯罪,让所有的事情扑朔迷离,将所有人引向真相的盲区,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做出完美的应对。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靖子难以承受良心的谴责,无法对石神置之不理。再次在走廊相遇时,石神还在全力的表演,保护着靖子。靖子跪在他脚下时,他发出了绝望的嘶吼,仿佛要呕出灵魂。

  整本书对人物的描写十分生动详细,案件的发展也扣人心弦,很是严谨。对我而言,石神不惜用另一无辜生命让靖子母女逃离法律制裁,获得幸福生活的做法,很是震撼。也为他对爱情亦或是感恩的忠心,十分敬佩。

  看到豆瓣的top250图书榜单,排名最靠前的未读过的一本就是《嫌疑人X的献身》,很巧又是东野圭吾先生的书。

  和昨天看完的《白夜行》全然不同,《嫌疑人X的献身》篇幅更短,剧情更简单,只有一个案件,人物也更少。相比起《白夜行》复杂的设定,在这部小说里,烧脑的部分却是真正的推理,警察和两个绝世天才不断推进小说推理进程。书名起得贴切又直白,只看了第一、第二章就明白了故事主体,后面的部分自然就是精彩的、揪心的破案环节。

  由于人物更少更精简,时间线也比较统一,这部小说里的人物便尤其立体,也让我读到东野圭吾的绝佳文笔。那绝不是华丽,也不是朴素,我只能用“贴切”与“适合”来形容这文笔。人物的形象呈现方式也很特别,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汤川判断石神暗恋靖子的片段。果然推理小说里,逻辑推理无处不在!!!

  此外,此文中开头部分,各人物的引出也极为自然,甚至还有点意思。全书从一个普通高中数学老师的早晨开始写起,自然地把镜头切换到早餐店里的女服务员,引出案件。第二章的第一句话更是与第一章最后一句话完美呼应。实在是妙!!!

  东野圭吾真的太强了。在这部小说里我也久违地读到很多“哲理”:齿轮、才华、数理逻辑……哦,还有爱之深。

  东野圭吾非常出名的一本小说。第一次看东野圭吾的小说是解忧杂货铺,那时我正处在情绪低落期,心情很是抑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可以让生活温暖的小说。看到了公众号的好多次推荐,于是开始阅读。一开始其实还是觉得蛮枯燥的。貌似大部分的小说不会一开始就那么吸引人的,但是越到后面越吸引人,让人简直不舍得放手。看完之后觉得真的很温暖,很感动。一位老人,时空交错。即使*凡如你我的人,也可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安慰别人,为别人解忧。自己放弃自己才是生活的无解。不然总是能走出生活的道路的。

  解忧之后便开始关注东野大叔了。在喜马拉雅上找到了白夜行的音频,于是下载来听。哇,太赞了。读小说的音频原来可以做的那么的动听,于是又入了播讲者塔纳塔斯的坑。进去一看,全是嫌疑小说,点赞啊!可是白夜行没听完就被下架了,可能是版权问题吧。白夜行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看完之后总觉得胸闷的很啊。缓了很久很久,才开始了这本嫌疑人x的献身。

  在这本小说里,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都不是重点,探讨人性和解谜题才是重点。就好像汤川问石神到底是解题的厉害还是出题的高明。

  一直在纠结为什么石神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的执着,虽然他理性,但是最后时刻总有理性崩溃的时刻的。知道结局后才明白,这才是真爱啊。这样的爱为什么会来的如此的简单却又重要的呢?到最后我才明白,石神是在绝望中找到的这份爱,当时是非比寻常。类似的情绪经历我有过,深刻理解。能够将一个绝望到只想自杀的人拉回来,这就是了不起的爱。不管爱上的是什么人。以当时的我来看,我眼眶发酸了。我觉得石神这么做是值得的,我完全可以理解。那种绝望真的太折磨人了,当时的我真的希望能够有这么一个人来拉我一把,让我走出这片阴霾,也是前方就豁然开朗了。然而并没有。真的,那是救命稻草般的力量,特别书里写到只要听到她们说话的声音,每天打个招呼买个便当,就能让心灵得到拯救。当时的我真的太想要这么一个人了。如果有,我相信我也会像石神这么做的。这些其实都是抑郁症的表现吧。

  故事的开始是站在不一样的视角描述一个命案的过程,打扰了单身母女生活的无赖前夫是死有余辜吗?坦白说在案情调查阶段,我也有所私心的想要这就成为一个悬案无所头绪,但是生命都值得尊重,这不能成为我们剥夺他人生命权的理由。或许真如一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言,再精密的犯罪逻辑套到现实的罗网中都显得十足枉然,瞒天过海、操纵世事的本领于天才来说是吃力的,尤其是当这个天才在此间投入了太多的私情。过于周到的想要去保护一个人,反而会留有破绽。

  这本书精彩之处就在我们落入了作者的陷阱之中,在石神拼凑的版图之中不断的寻求漏洞,却未曾想过这整个版图都只是起了掩饰的作用。推理的'情节穿插在男女之情和两位天才的对话之中,不显得突兀反而更为出彩。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石神先生一整套完整的逻辑可以为靖子母女抵御警察的盘问,基于爱慕,不合常理的用新的案件去掩盖前一个案件,好让靖子母女完全脱身。深情难负的靖子该如何去接受这超乎想象的事实,又怎么能够无愧的去接受另一个追求者,怎么能够好好活着?但是以石神的角度来说,从开始就想到了所有可能的结局,包括背叛与自首吧,还能无所保留的付出是因为爱啊,是因为在绝望中因看到那一双美丽的眼睛而重新燃烧起来的希望啊。如果到最后不能让靖子重拾幸福,那么所有不都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9)

——嫌疑人x献身读后感优选【五】份

  这是一本把骗局写到了极致的好书,是对一个设计完美,天衣无缝的骗局的精彩演绎。凶手充分利用了人们的惯性思维弱点,引得警察深入自己设计的陷进无法自拔。只有高级的理性思维才能够冲破一切障眼法,轻松识破所有的陷阱,完全揭开骗局的真相。

  一、理性思考的人特征是:观察力和感受力强,头脑清晰,冷静,重视逻辑思考

  警察草薙:具备了超强的观察力,有一定的逻辑思考能力,目标性强,办案认真,也为更理性的汤川学提供了很多有利的信息。第一次探访嫌疑者的家,观察到墙上的羽毛球拍,以及石神的帝国大学毕业背景;能够扑捉到对方眼神和脸色表情的轻微变化,并且善于抓住线索,认真仔细地追查。与人攀谈时,善于用计谋获得实情,比如与工藤的谈话获得了“有人因为暗恋靖子每天来便当店”的宝贵信息。

  汤川学:理工科高才生,物理系的副教授,是高思维,超理性的高人。单凭听说靖子出示电影票存根的动作就提示草薙,如果这个嫌疑人是凶手的话,那警察可有苦头吃了。而且他善于扑捉很多细微的情节,并准确地理性推理。理由是,凭借石神无意识地对着玻璃门感叹自己变老,敏感自己的外貌状况,以及意外在便当店遇到工藤与靖子见面时脸上不易觉察的嫉妒表情,最早推断出石神是深深爱上靖子了。最后,通过草薙获得的石神的出勤表,再次证实自己对石神各种计划的推理,并揭开全部骗局。

  石神:被称为数学天才的人物,高中数学教师,同样是高思维,超理性的高人。得知靖子杀了前夫,冷静和快速地理性思考,让他在短时间内设计出天衣无缝的骗局,并付诸于行动,还包括指点靖子母女的行为和与警察交谈的口供,让人深深佩服他思维的强大和高效。他熟练运用逻辑思考行事,正如汤川学说的那样,只要是符合逻辑的,再残酷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当时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完美符合他的逻辑的,连他最后的自首都在当初的周密计划当中。

  二、感性是理性的天敌

  警察岸谷:一个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警察,从他的办案行为中,看得出他比较感性,这也是阻碍他理性思考和逻辑推理的障碍,所以他是很“嫩”的警察。

  靖子: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因为缺乏理性思考,所以会有遇人不淑,两次婚姻都非常失败,尤其是第二次的失败,造就了让自己痛不欲生的折磨和苦难。尽管如此,她仍然没有学会理性思考,在与工藤的交往中,她仍然活在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幻想中,在朦胧中享受内心里片刻短暂的欢乐;就在她身边的最好的爱,她却视而不见,而周围的人都看得出来,她确是最没有感觉的那一个;最初石神在设计整个布局之始,详细问过她所有的信息,她却遗漏了便当屋其他人对石神的评价这一重要信息,导致石神最后被迫施行自己的自首计划。这样的女性很可悲,自己一手造就了自己的不幸,并且祸及身边的人,包括有良心,单纯的女儿自杀,以及深爱自己的石神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前途和自由来保护她。

  石神:一个被教授评价为难得的数学天才,才华横溢,不可多得的旷世奇才,只因为对一个中年妇女的感情,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她涉险,挺身而出,保护她。从人生的意义上讲,他的做法很可惜,自己那么理性和有智慧,却在无形中,被一个感性糊涂的女人所掌控,失去了自我,心甘情愿地去**和设计完美骗局,连敬佩和了解他的汤川学都不愿意相信,也替他惋惜;从人性的角度讲,他又是伟大的人,因为他可以把爱藏得那么深,为了爱做那么大的牺牲。在书中,最初设定骗局时,靖子缺乏理性思维,没有如实说出店里的其他人对石神的感觉,导致石神对此点的疏忽,这是他百虑一疏的不足,让他不得不打出最后的“王牌”来补救,用理性来弥补感性带来的失误;而且最后的结局并不是他想要的,再一次展示了感性击败理性的讽刺画面。

  三、人性中的惯性思维和惯性行为

  问题: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容易。

  我的回答是自己想出答案更容易,因为自己的思考会有无限可能,角度也很灵活,因为灵活所以才轻松,没有任何局限,精力比较容易集中在目标上。而确定别人的答案相对比较难,理由是很容易顺着别人的解题思路走而陷入雷同的方式和局限里,会产生自身无法完全证明自身的困境,精力消耗大,而且容易在过程中迷失自己的终极目标。

  游民:他们的生活犹如上了发条的时钟一样,分毫不差地过着单调的生活。这是表面的迹象。而实际上,他们是一群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居所,没有家人的无业游民。他们没有职业、居所、家人这些隐形时钟的限制,而实际上,他们永远也摆脱不了其他事物的操控,比如自身的生物钟,个人的*惯等等。其实,所有的人都一样,都受着隐形的惯性思维来操控着自己的惯性行为。

  警察的办案操作方式:永远是以证据为主,展开调查和侦破。证据既是线索,也是推断的依据,对确凿的证据就推理出确凿的事实,对无法确定的线索就永远穷追不舍,证据和事实相符就可以得出定论。而书中的汤川学就是打破这种惯性思维,逆向思考之后,不进入线索设定的陷阱里,才能更清晰地开清骗局。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推理小说,从最开始的名侦探柯南,到后来的福尔摩斯,他们的“光辉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最*,我又迷上了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他写的推理小说文字鲜加雕琢,叙述简练凶狠,情节跌宕诡异,故事架构几乎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读者往往不读到最后一分钟,永远也无法解开谜底。

  这个假期,我有幸欣赏了他的巅峰之作《嫌疑人x的献身》这本书那个最普通但最不易猜透的悬念着实让我着迷不已。下面,我就来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

  与以往推理小说不同的是,这本书在开头的第一章就揭开了凶手和被害人身份的面纱,这种新奇的写作方式也令我的兴趣大增,一直继续读下去。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数学天才,名叫石神,他一直暗暗喜欢着他的邻居靖子。而在一个便利店打工的靖子则与女儿相依为命,一日,靖子的前夫的意外出现打破了他们*静的生活,在纠缠之中,靖子措手杀死了前夫。没想到,这一幕却被住在隔壁的石神听到了,并提出由他料理善后。于是,聪明的石神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而天才物理学家汤川如何帮助**破解这个几乎是无懈可击的推理,也成了全书的最大看点。一开始,我便发觉事件的推理还蛮简单的,只要查明不在场证据就可破案,可没想到的是,读到最后,我才恍然发现自己和里头的警探草薙一样,始终在凶手数学家石神架设的神奇布局外围兜圈,而表面的谜题底下,原来包藏着一个更大的谜题。读到这里,令我不得不佩服东野对上述命题的完美探讨。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不仅仅只是看了一本推理小说这么简单,从中我还体会到了一些超出这本小说的东西。我认为故事中的主人公石神为了保护靖子一家与**作对定然是不对的,但他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式却更令我敬佩。文中有一处这样写道,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据,靖子带着女儿去电影院看电影,并且把电影票小心翼翼的珍藏在抽屉里,这对我们来说可能不足为奇,但石神却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破绽,因为没有人会在看完电影后,把电影票收好,于是,他让靖子把票夹在影片的介绍里,正因为有了石神的提醒,才使得靖子没有被**抓住破绽。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处描写,从中也可以看出细节对我们*时做事的重要性,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可能一点点小的失误就会导致全盘皆输,所以即使我们没遇上石神的这种的凶杀案,我们也重视身边的小事,只有把一个个不起眼的细节处理好,才能做成大事。

  另外一点就是,遇到事情要多动脑,想事情要全面一点。而且,像石神设计的这种慎密的推理最终也落入法网,所以,我们还是老老实实做人吧,挑战**的能力是没有好结果的。

  至于故事的结局,在这里我并不想多加说明,希望喜欢这本书的人自己去发现吧。

  读罢东野圭吾的名著《嫌疑人X的献身》后,我心受到了很大的震撼。“震撼”这是我思索良久后,才找出的一个自认为最为贴切的词。

  作为一部推理小说,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是相当成功的,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对于阅读速度较慢的我而言,自己都感到惊奇。

  小说的主人公石神是一个智商几乎无以类比的数学天才,又是一个无比痴心的暗恋者,更是一个无比疯狂的**者。我不知道这样形容石神能否得到大家的认同。这部小说无论是在日本,还是中国都是相当流行的,我曾在地铁上亲眼见到有人拿着《嫌疑人X的献身》仔细阅读,全然不顾地铁的摇晃,也全然不顾人群的拥挤,这种忘我的场景足以令众多以写作为生的所谓作家们“羡慕嫉妒恨”的了。

  不可否认,石神的“障眼法”设计的不可为不巧妙,甚至是叹为观止,这也正是这部小说引人入胜的核心所在,同时,也足以看出作者超乎寻常的想象力,不得不让人所折服。

  为了保护靖子,在靖子杀死她丈夫富槛慎二的第二天,石神做下另一起**命案,杀死了无辜的游民“技师”。并以“技师”的尸体来误导警察,让警察误以为是富槛慎二的尸体,从而成功将警察侦破案件的目光转移过来。

  随后,又故意在作案现场丢弃一场盗窃而来的新自行车,通过自行车失主的报案,误导警察对作案时间的推断。使警察对靖子的作案时间的推断从三月九日移后到三月十日,也就是对作案时间的判断移后了一天。

  同时,让靖子母女有意无意地保留并出示电影票存根,以此向警察证明三月十日晚上,她们母女在看电影。然而,又无目击证人。这是石神“故意制造的一个陷阱,让**无法跳出这一定势”(第十八章)。让警察眼看着破案似乎是触手可及,然而,又始终无法捅破那最后一层窗户纸,始终围绕这个“局”兜圈圈。

  如果不是遇到汤川,这么一个棋逢对手的高智商、又对石神相当了解的学友,也许石神设计的这个“局”足以让草薙等几位警察先生在这个案子的“外围敲敲打打”好一阵子的了。

  然而,对于石神为了让心爱的人——花冈靖子,摆脱**的嫌疑,而滥杀无辜的行为,我无论如何难以认同。

  被“石神”所杀害的“技师”是无辜的。

  “技师”与“罐男”等人一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的游民,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无依无靠的穷人。小说开篇就提到石神看到“技师”在阅读机械杂志,因此,石神对他取名为“技师”。不难看出,“技术”应该是一名有技术的人,“应该还没放弃重新就业”,同时“还没有*惯游民的生活,想和蓝色塑料棚子(贫困区,笔者注)划清界限,可又不知道怎么办,正在犹豫”(第一章)。从这些简单的描述,我们或许可以想象,若干时间后,如果“技师”能够“抛开面子”,指不定有重新进入生活正轨的那一天。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无辜的人,被石神以“一个河川工程需要人监工几天”(第十九章)而骗入圈套,最终被石神无情地杀害,至死都莫名其妙。而石神杀死“技师”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让警察对靖子杀夫案的时间判断移后一天,以实现他所设计的“障眼法”。

  这样结局是让人震惊的,也是让人痛心不已的。

  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应该就是“爱情”。然而,在石神的眼里,“爱情”已被他所畸形化。为了他的所谓“爱情”,他可以不惜一切,甚至是一个无辜人士的生命。这样的爱情是可怕的。虽然,为了这场爱情,石神自己也义无反顾地做出了牺牲,企图以自己的生命来保全靖子。当他看到靖子投案自首时,“发出了野兽般的咆哮,咆哮里夹杂了绝望与混乱的哀号。那咆哮,听者无不为之动容”(小说结尾)。

  我仍然不能原谅石神。我可以同情石神对爱情的追求,但我反对为了爱而滥杀无辜,因为这是对爱的亵渎。

  也许,东野圭吾描写这么一个奇异无比的故事,是想在震憾读者心灵的同时,让读者更多地思考对人性的“爱”。

  这本书是日本著名推理作家东野圭吾的的重要作品,曾获日本文学最高荣誉直木奖。之前有好多朋友推荐我去看,买来之后放在床头却很久没有翻看。一个周末的下午,百无聊赖,顺手翻了一下,没想到一拿起来便放不下,一口气看完,仍觉得意犹未尽。

  书的一开始为我们描绘了一名中学数学老师石神的日常生活。他每天都要去同一家便当店买便当,只为多看一眼在便当店做事的邻居靖子。一天,靖子又一次遇见前来纠缠的前夫,失手杀了他,石神得知后提出由他来料理善后。字里行间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冷静、心思缜密的数学天才如何一步步地发挥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将警察的注意力从靖子身上转移。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石神的计划最终还是被警察所侦破。当我以为故事就要结束之时,作者在书的最后给我们读者一个巨大的反转。原来石神在靖子杀死其前夫的第二天便杀死了一名流浪汉并毁灭其容貌,令所有人都误以为被杀的流浪汉是靖子的前夫,这样靖子就有了不在场的证据。而警察侦破的所谓事实是石神杀死了被误认为靖子前夫的流浪汉。当在一开始计划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计划可能被识破,而他从一开始就打算好用自己的死亡来保护心爱的女人。

  在拿到书的时候,一直不理解为什么要取这样一个书名,在我看完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突然间明白了。所谓x代表的是未知,当石神一步步地将警察的注意力转移的过程中,我心中的疑问也在慢慢变大,到底他是采用了什么方式将这个案件布置地如此天衣无缝。而在书的最后,才真正揭开谜底,我才知道x的含义。石神为了他心爱的女人,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靖子。这场残忍的犯罪,背后的动机竟然是因为一种无私伟大的爱情。石神对靖子的爱,似乎不可思议,却又如此真实合理。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瞬间,已经注定改变他一生的结局。对她而言,他不过是路人甲。但对他而言,她却是全世界。为她付出一切,成为他活下去最大的理想和幸福,是他生存的唯一价值和意义。“我爱你,但与你无关。”这种不需要回报、甚至不让对方察觉的感情,有点像茨威格笔下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是一部成功的推理作品。严密的逻辑推理,完美的犯罪设计,让人似乎很难找到破绽和漏洞。有意思的是,书的一开始便让人觉得真相若隐若现,似乎已经没有悬念,但到了最后却还是发现真相出人意料。而就在真相揭开的那一刻,我没有快感,只有忧伤和绝望。假如没有靖子,孤独绝望的石神早就死了。因为她,他才活了下来;但最后,他又因为她,选择了去犯罪,走向了死。是爱救了他,却又毁了他,这爱到底值不值得?这个问题,不是天才用加减乘除的公式可以计算出来的,但他无悔。

  故事最后的结局,并没有如石神所愿。大概没有一个女人,在知道真相之后,还能够心安理得地承受这种如此沉重的爱。所以,石神最后的牺牲,并没有换来靖子的幸福。他绝望而心碎的哭声,告诉我们这才是他最大的悲剧。

  两天上班的时间里,偷偷摸摸或光明正大地把《嫌疑人x的献身》看完了。

  首先,我很是喜欢东野叙述的风格。指明一点,绝对不是他的推理方式,像我这样没脑子的读者,断然是理解不了他推理的个中门道的。我喜欢他真实、*淡的笔调。想想一个个毫不张扬鼓弄情绪和玄虚的字却道出了一个极为震撼的故事,我很敬佩。现在看书,很在乎这种*实却真正蕴涵妙处的写法,极简才极真。或许是时下许多作者浮夸、迂回繁复、不安静的文字太多,使得不有文章故事以外的废话冗句,是我现在衡量一部作品好坏极重要的一个标准。东野圭吾显然符合。东野圭吾推理小说已大师级别,借其简介的描述:笔锋日渐老辣,文字鲜加雕琢,叙述简练凶狠。我捡的专是说他文字风格的。在站着,且有时会承受被店长或助理逮住小批评的小惊慌下断断续续阅读这本书的情况下,我还是偶然被一些推理以外的句子深深吸引。它们没有哀伤的字眼,也没有用甚效用明显的语序,相反很简单,很随意,简直就像是在一段*实的叙述后顺便加上的一句,却是我认为最亮的地方。例如在叙述石神在家里准备自杀时碰到新搬来的邻居问好,被那两双从未见过的美丽的眼睛带来生之希望,从此以后只为能看见她便是自己如今活着的意义时,东野淡淡一笔:“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的活着,就能拯救某个人。”总之,东野*淡却精准富有深意的文字是我所认为的《嫌疑人》的妙处之一。

  妙处之二,数学思维的人生模式。

  石神是一个数学天才。我看别人的影评,有些人说正因为看到是个数学天才,所以才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不太喜欢,因为其本人很讨厌数学。我恰恰相反,当知道石神乃是一个数学天才的`时候,我心里热了一下,瞬间喜欢上这个男主角,虽然他五十多岁,头发还很稀疏,脸又圆,眼睛又小,总之面貌不好看。很奇怪,从小我就是个喜欢数学讨厌语文的人,但我本身却是一个感性而不理性的人。逻辑思维能力也很令人自卑。但我喜欢数学。全身心投入到计算一道题目的答案中,心无旁骛,凭着已有的依据,和数学理论,以及思维能力,便有可能通往正确答案的终点。但最重要最有趣的是这个寻求答案的一个人的思维过程。数学是充满乐趣的,石神准备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但他不怕,只要有笔和纸,他就能继续探寻数学的奥妙。哪怕没有笔与纸,谁也不能阻挡他进行数学,因为谁也不能把手伸进他的脑子。除了数学,他什么都不在乎。这是他的曾经。但因家庭原因使他无法笔直通往研究数学的道路上,转而成为了一个教高中数学的老师。这一妥协使他活着无意义。“没有理由去死,也没有理由活着,如此而已。”在他*淡地去死的时候,有人敲门了,他当时正准备把头挂进吊绳里,敲门声响了,他也只是*淡的想就算自己死也不要给别人惹麻烦,所以去开门。这让他撞见了她,他的新邻居,叫花冈靖子,他一见钟情,因为她的眼睛给了他生命里除数学外第二种愉悦,他有活下去的意义了。石神没有想过要进入靖子的生活,他对这个离婚且有一个女儿的中年妇女无任何歪心思,相反,石神觉得喜欢她是一件崇高的事,他不敢去攀登靠*,只求能默默关注,他发现这竟然和喜欢数学的感觉没有本质的区别。事情的急转直下是某天靖子失手杀死了前夫,石神只是这么说:“你要是想去自首,我没什么意见,但如果你有其他的决定,我想我可以帮你。”从此,石神用他的天才数学逻辑思维布下一步步棋,一步步**绝不可能解开,永远抓不住真凶,却又能完美自然地抓住“真凶”的棋。

  描写和数学相关的地方,我都看得更认真。我佩服理性逻辑思维的人,那是我一直想成为的人,真正的聪明人。数学其实是简单的,因为他的逻辑性。所以物理教授汤川说,石神是一个单纯的人,寻到一个目标,他就会全心投入没有后路,要么赢得全部,要么输得彻底。这几乎已经暗示了结局。

  最后要说的便是《嫌疑人》的结局了。

  真相揭开,石神为了保护靖子母女,竟然自己杀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就算消失也没人会在意的人,并毁其面貌,手指,再通过层层设计使**将此人认作死去的靖子的前夫。石神**,有几层意思,其中两层一是为了“偷换概念”,使**始终认错尸体,那靖子最终肯定没有嫌疑,因为这人确实不是她杀的,她无任何证据留下。二是当事情瞒不住时,让自己没有退路可退,因为自己确实**了,所以最终的自首已在他的计划之内。他不在乎,因为他完美地保护了靖子,这个拯救了他生命的人,给了他人生新的快乐的人,哪怕这个人和自己无任何关系。可以说,所有的一切,都是石神的一厢情愿。一厢情愿这词或许很不好,我却觉得只有这四字才能形容石神的崇高的爱。靖子只是在一个特殊的偶然时机走到他面前,她什么功能都没有,是石神自己喜欢上她的眼睛,也许换另外个人并不觉得她眼睛美丽呢。但凡靖子在便当店上班的时候,石神都会去买便当,靖子从来没有注意过,当老板娘对靖子说石神估计喜欢她时,她只是极其*常的反应:不太相信,且也没有因此特别去注意石神。靖子在家里杀了人,惊慌失措,石神听到动静过来敲门,她遮掩,但还是被天才数学家一眼推理出事情真相。靖子没有让他帮忙,是他自己挺身而出,我可以帮你,如果你不想自首。尸体被发现,靖子被警察追着不放这段时间里,她已经确认石神喜欢她,但她心里只是感激,我甚至觉得不是感激他喜欢她,只是感激他帮助她而已。期间,曾经喜欢过的男人出现关心靖子,靖子觉得自己终于又体会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的愉悦感,但她害怕被石神发现,怕他发现她背叛了他,因愤怒而说出**事情真相。对,就是这样一个中年妇女,这样一个从来没有细细想过石神有多喜欢她才会甘愿替她处理尸体成为帮凶的中年妇女,这样一个理所当然地接受石神对自己百分之两百付出的中年妇女,竟然在关键时候,在得知石神为她**的真相的时候,跑出了一个讽刺的东西叫良心,去自首了。我心都凉了。

  朋友在介绍的时候都说《嫌疑人》结局让你根本猜不到,让你震撼,让你流泪。她们指的是这件**事件的真相。我倒没太多情绪,反而是靖子去自首时,我为石神哀叹了。这靖子真是岂有此理,发现石神为她顶罪去自首时,自己依然按照石神的吩咐做得天衣无缝,没想过不该让石神为自己承担如此之多。却在得知石神并不仅仅是为她顶罪,而是真的为了她**时,良心发现,愧不如生,去自首了。此良心是最讽刺的一笔。此良心见证了人性的极致自私,为使自己好过,全然不顾牺牲之人所为是甚,至始至终,花冈靖子根本没有认真地去感激这个与自己素昧*生却帮自己承担**罪的人。此良心,为石神崇高的爱情滑稽的打上了最响亮的一棒,打碎了他人生的快乐,打裂了他活着的意义,他用生命去保护的美好,被那可耻的良心摧毁了。他只是想她能幸福的生活啊。而这幸福的生活里,他从来没有算上过自己。

  石神只是一个单纯的人,他对周遭的一切都不敢兴趣,除了数学。数学是他的全部。是他毕生追求。直到他无法成为一个研究数学的教授,他成为一个就算不及格学校也终会编理由让学生升学的数学科目的老师。生活无意义。自杀之际,遇见了靖子,她美丽的眼睛给了他新的希望,新的愉悦,他要保护她,甚至是不介入她生活地保护她。石神不求什么,就像对待数学一样,他觉得发表论文是为得到赞扬得到名利只会玷污他对数学的尊敬与热爱。与他爱她一样。只要她好好的活着,就能拯救这无意义的自己。但靖子自首了,他悲绝长啸,似要呕出灵魂。

  从始至终,天才数学家达摩石神只是一厢情愿地崇高地爱着。这挺美。但没有人成全他极力保护的梦。他是天才,可对方却是个凡人。我想起《海上钢琴师》1900选择与船同沉时,他的好友至少成全了他,也成就了一个美绝的神话。我看《海上钢琴师》哭了,但欣慰,因为“死得其所”。石神没有1900的幸运。我的哭是沉甸甸的惋惜。石神,只是独自一人的孤独献身而已。


《人鸦》的读后感(五)份(扩展10)

——《人鸦》读书心得(精选五篇)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惯了当人类的生活。*惯了妈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在学校的童心阅读课上,我们全班同学和黄老师一起又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鸦》。

  我把它拿回家读,刚要读时,我对这个名字感到非常好奇: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要叫人鸦呢?为什么不叫别的呢?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这本书是由作者什么突发奇想的灵感编出来的呢?那时我就像开连珠炮似的,心里产生了许多疑问。

  我开始读了。读完第一章就又问了一个问题:想变个乌鸦真有那么简单?只念个咒语诗就能交换了?于是我“啪”的一下快速合上书,心中默默想着那一首咒语诗,轻言细语地背了起来:“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念完之后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我想:是不是没有一只动物在身边才会没效果?我不管了,继续往下读。

  让我最为感到好奇的章节是第三章“白云的寄托”和第四章“彩乌鸦传奇”。我又在第三章提了问题:看看白云真能想起事情来?还是只有乌鸦才管用?要不是那天是阴天,我可能就会记起事儿来了。第四章的就更多了:以前的世界上真有彩色乌鸦?他们是怎么有那种羽毛的?他们既然都是彩色的了,为什么还要叫彩乌鸦了呢?我感觉他们直接叫“彩鸦”就行了,可读起来有点儿别扭。

  读完这本书,我也想养一只乌鸦了。要是让我给他取名字,我就叫他——瑞夏德(这算不算抄袭啊······)。当然,我以前提的问题也解决了,但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答案。

  希望这名作者能继续出好书,继续来让我们读。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人鸦》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静。

  《人鸦》的作者是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悟到了:不论是人也好,乌鸦也好,不要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不要像瑞夏德一样,他认为做乌鸦会自由自在,而他做了乌鸦后却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还是做回了自己。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我们生在二十一世纪是幸运的,每天都吃饱穿暖,很幸福。所以,不要看别人比你好,要看自己都有什么。

  《人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通过一次与乌鸦的对话之后,竟然奇迹般的与那只乌鸦互换了身体。从那以后,这只鸦中的人、人中的鸦就同鸦群开始了不可思议的冒险。在这期间,这只人鸦懂得了信任、责任、服从、友谊亲情及母爱。回到家后,人鸦立刻与鸦人换回了身体,并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为他知道,动物比自己更不容易。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个小男孩十分像我,我以前也认为,动物每天只是吃喝玩乐,自由自在、毫不拘束的过日子,我那时是多么羡慕那些小动物,我是多么想变成小动物。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动物每天也不容易,它们每天都要风餐露宿,要躲避天敌,还要防御猎户,每天过的是心惊肉跳,时刻面临受伤、生病、饥饿、口渴甚至死亡。

  现在的我才知道当一只动物比做人有时还难,我再也不幻想做动物有多自由自在了。虽然动物不用做作业,但是总会缺少些什么,那就是和睦的社会。在残酷的动物世界里,不会有顾及弱小,因为动物世界讲的是弱肉强食。

  我现在只想做好我在社会中的这个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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