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首页 > 读后感 >

《战马》读后感6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战马》读后感1

  战争就是血与铁"没错,除了占领土地,还有什么呢?只有鲜血,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伤害痛苦也让你无法想像。《战马》就是关于战争的一本好书。

  在1914年英国德文郡乡间,十三岁的男孩艾伯特第一次在马厩前见到小马驹乔伊,乔伊是艾伯特农场主父亲赌气买下的,但乔伊和艾伯特生活得很愉快,他骑着它穿过树林,跃过小溪,奔上山坡。

  但宁静的田园生活被战争打搅了,农场主为了保住农场,把马卖给了一位上校。艾伯特伤心不已,准备参军。在进攻德国时,乔伊立下赫赫战功,但饱经人间冷暖与战火之殇。战斗中,乔伊失去了它的朋友和它信任的人。几经辗转,终于和艾伯特重逢了。

  看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懂得了我们现在和*生活的不容易。从远古时代就开始有了战争,战争的原因大多都是找别国的茬儿。特别是一战时期,因奥匈帝国皇太子被刺而引起,7340万人被卷入战争,约有1000万人死亡,20xx万人受伤,经历4年之久。而在比较和*的21世纪,很多地方也冲突不断。战争或许给某些人带来利益,老百姓、士兵却在水深火热中挣扎,连马也被卷入其中,它们本应在田野中欢乐飞驰,而不是在枪林弹雨中左冲右突。但愿在不久以后,世界不会有战争,一切和*美好。

《战马》读后感2

  《小战马》是我读的书里面最有趣的一本书,它里面把一只黑白的野兔比喻成小战马。

  “小战马”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它在每一次比赛中都是第一名,他们的比赛很残酷,后面有3只覅有经验的猎狗追。跑的慢的就会被淘汰,也就是“死刑”

  它以前在大草地上躲开过很多只猎犬,它每跳50步就会做一次侦查跳,它有一次就是用自己的智慧,用以毒攻毒,用这只看门狗去对付那一只追自己的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想得到这样出色的一个宠物,它也不会伤人,又会让人开心,骄傲。高兴。

  我非常敬佩它的`机智,敏捷,速度。它竟然也会用人类的绝招以毒攻毒。以火灭火,它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的好榜样。

《战马》读后感3

  一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一本书,让我知道了生活着的幸福;一本书,让我迎接美好的未来。这本书就叫《战马》

  一个来自英国名叫艾伯特的男孩的爸爸在一场盛大的拍卖会上以高价买下了一匹肥壮的马,用它在家中干农用活。很快,这匹马和艾伯特成为了好朋友,并结下了异常深厚的友谊。但是不久,那骇人的战争打响了。这匹马被选为了军用马,艾伯特不想离开它,想一起参军,但可惜他的年龄差了三岁。终于,战争过去了三个春夏秋冬。可能是老天爷安排的,他们在医务室中互相认出了对方。此时此刻,他们重逢的喜悦可想而知。终于,战争结束了他们带着重逢的喜悦凯旋而归!从此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日子。

  啊!我多希望我与同学之间也能有这样的友谊!分别三年,却能铭记对方!这,靠的不是记忆力,而是那深厚的`友谊!

《战马》读后感4

  骄阳炎炎的暑假中,我读了加拿大做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的《小战马》。读完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感遭到了植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像人一样值得恭敬。

  文中讲述了一只长耳朵野兔,它的名字叫“小战马”,它跑得快,脑筋灵,具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但是在一次野兔大围歼中,它被抓住并送到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逃逐的方针。迈克为小战马争与到了跑赢13次就获得自在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本人的公欲朝四暮三,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让两队赛狗同时逃逐它,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后来,迈克趁乱救出小战马,并把它送回了桑梓。

  文中借讲述了信鸽阿诺科斯在被爱情灼伤的同时,落入偷鸽贼手中,趁机逃出来以影评后,又被*射中,被鹰啄食;大乌狼警棍在危难之际背伴侣伸出了救济之手,本人却堕入窘境;喇叭狗收导着狗群和狼做战,下场丧生于狼的利爪之下;温尼伯湖的狼不肯分开布谦磨难的墟落,只为陪同爱过它的小吉姆。

  一只无数次克服赛狗、为本人博得自在的野兔;一匹保卫本人收地和荣誉的大乌狼;一只勇于抨击打击灰狼的喇叭狗。它们使我的“字典”里又加加了一个新词“大胆”。我想我们人类也应如此,不要由于保存中的一面坎坷和磨难就低下了头,而要像梅花一样大胆空中对着宽冬的冰霜,坚而不摧。我们应当在窘境与丢掉的.榨取中奋起,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大胆地往里对着未来说路上的挫折与坎坷。由于大胆是一小我私人保存在这个全国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条件,在窘境中不摒弃期视,在挫折衷不损掉斗志,才能从低谷走背下峰,才能迎来生命的光辉,所以只要怀有一颗大胆之心,才能把本人的人活路拆面得加倍辉煌。才能为本人的生命加加一丝光华。

  真是引人深思,其次记得在看《猫军人》的时辰,里头形象的反复闪现着“两腿植物”的名字。而且,在个中写得极为的丑陋,让我一惊:在植物的眼中,他们怕的不是甚么天塌地陷,狠的不是妖魔鬼怪,仅仅就是人,借有人的狗。连辱物猫皆很家丁然他们出有自在。而个中的野生植物,特别是猫,是虎﹑狮﹑豹的后裔。可睹,人对植物是何等的残暴,至于植物切齿痛恨。

  为甚么人出有从植物中学到甚么呢?而且借不放在眼里它们!其真它们才是人的榜样,它们不及人的常识渊博,却能从打字人中得到伶俐。他们懂得留存,他们懂得进攻与撤退,他们懂得检建测验,他们懂得为生命拼搏……人才是“石头”,不晓得进修,只晓得炫耀本人,不懂得不荣下问。掉足着﹑由由然,而植物永久用深沉的眼珠告诉你甚么,你也因该用你的伶俐寻找谜底。

  它们不但仅只是教员,借是伴侣。

  有时它们是人的弟弟,需要人的礼让照看;有时它们是人的伴侣,和人和蔼相处。有时它们是人的保姆,照看着人类……我们却经常的不放在眼里他们,以致打它们﹑把它们当作玩奇。你错了!他们这样对你好,为甚么借要冷眼对它们呢?他们虔诚于你,你理当感激。即便它们背你抨击打击,那也是你颤抖了它们。所以,全国上人不能出有植物。出有了植物,全国单调了,人类也将消掉。

  一只忠于家、忠于妻子的信鸽;一匹住在城镇、喜悲小孩子的狼。它们使我感遭到了植物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友情,它们与我们人类是划一的。所以,更应爱和人们很和谐相处,由于人不能出有植物……

《战马》读后感5

  农场马乔伊是一匹优秀的马,它的外形也很抢眼:四只白色的蹄子,额头到鼻子间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架的图案。乔伊很喜欢与老母马佐依在一块儿种地、耕田……但是有一天,它不得不离开它的主人艾伯特,因为,德国与英国之间发生了战争,所以乔伊与艾伯特、佐依告别,去当一匹——战马!

  乔伊在军官那儿没有温柔的抚摸,迎接它的'是尖锐的马鞭和马刺,还有残酷的训练。乔伊很不适应,不过,一匹托普桑的马在它渡过了难关。就这样,正式的战争开始了!

  炮声响起,战争开始!乔伊在战争中表现得很出色,受到了大家的赞叹和关心。可好景不长,到了冬天,它要和托普桑拉一车车沉重的枪。它腿上的皮擦破了,也没有士兵照看,它们每天只能吃到一点点干草,所以总是饥饿难忍,更不幸的是也没有多少水可以帮它们解渴。就这样,乔伊和托普桑熬过了一个艰苦的冬天。不过春天刚来不久,托普桑因为一场大病离开了乔伊。不久后,乔伊就与他日思夜想的主人——艾伯特相会了。

  由于艾伯特到了参军的年龄,所以他就到英国军官内当了医生。他天天和乔伊在一起,还给它刷洗。不料,一天,乔伊得了一场病,什么东西也不吃,水也不喝。后来还是艾伯特没日没夜地照顾它,乔伊才好起来。它还是那么夺目,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英勇的感觉。

  乔伊,永远是一匹漂亮而又勇敢的战马!我佩服它!它坚持熬过病痛,熬过所有的艰辛,噢,多么强壮的马,它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战马》读后感6

  战马是英国作家迈克尔·莫波格笔下的一部伟大著作,这部小说让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曾经有这样一匹红栗马:它毛色油亮,额头上的白十字花纹引人注目,四只蹄子雪白耀眼,这就是艾伯特的坐骑——乔伊。乔伊想和它的小主人艾伯特永远在一起不分开。但是战争不可避免地降临了……乔伊被卖掉了,尼科尔上尉成了它的新主人,上尉对乔伊很和善,但不幸的是,上尉在一次战争中牺牲了。这场炮火的洗礼无比漫长,许多战马和士兵倒在了如魔鬼般的战争下,乔伊也受尽了各种磨难和坎坷。战争结束之前,乔伊和艾伯特重逢了。当战争真正结束后,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故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小说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乔伊和艾伯特相遇了,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立刻跑过去蹭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分离这么久,他们彼此都还记得对方,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让我为之感动!乔伊不屈不挠,不管给它任何苦活,它都不会反抗,更不会放弃,而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它是一匹真正的战马!想到自己曾经因为跳舞练功太累太疼,想过退缩,真的很汗颜。乔伊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佩服,我也要像乔伊一样,在学*中遇到困难不放弃。在小说中我也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战争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让所有人变得一无所有,给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想想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们应该更加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1)

——战马读后感6篇

战马读后感1

  战马是英国作家迈克尔。莫波格写的,也是莫波格自己最满意的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与动物之间关于勇气。忠诚。和*与爱的非凡故事。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小男孩和那匹名叫乔伊的马之间深厚的友谊,从而懂得友谊的重要以及小男孩的爸爸对乔伊态度由不喜欢到喜欢,最后到因为缺钱巴乔伊买到军中而恋恋不舍,并且连连向乔伊道歉。骑在乔伊身上的人是一位上尉,他对乔伊很温柔,就像那个小男孩一样对待乔伊。作者通过描写尼尔斯上尉的种种表现来告诉我们虽然自己手里攥这大权,但是不能端架子,待人要和善,友好,做人要守信,谦虚,打起仗来要严肃,不能当儿戏,不能嬉皮笑脸,冲锋陷阵时不能胆小,要勇往直前,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为国尽忠报孝。最终在被敌人重重包围的情况下投降了,成了德国人的.战俘。德国人对我们很好,也有托普桑的照顾,就是尼尔斯上尉的那个朋友骑的一匹马。

  被德国人俘虏后,又有一个名叫埃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在无微不至的照顾,又让我们再次感到友谊的重要。后来乔伊又回到了艾伯特的身旁,后来仗打完了,军队要把乔伊卖掉,艾伯特和一位中士攒了好多钱要买乔伊,但是没有宰马场来买马的人出的钱多,最后一位老者买下了乔伊,他就是埃米莉的爷爷,他把乔伊送给了艾伯特。整本书就是告诉我们友谊的重要,要珍惜友谊。

战马读后感2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部电影——战马。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孩阿尔伯特(十几岁),看着一匹很漂亮的生了马宝宝,等小马长大了之后,农场主拿去拍卖,阿尔伯特的爸爸和一个富人一直在把价钱往上抬。最后,阿尔伯特的爸爸中了圈套,因为他没钱,家里还要交房租,他把价抬到30元(英国币种)的时候,富人突然不说了,这匹马归阿尔伯特的爸爸,他爸爸跟那位富人借了钱,现在,他压力更大了……

  看完这部电影,我比以前更喜欢马了,但是看到那些战斗中死去的马,我真心疼,虽然我知道这些马不是真正死去,可是现实战斗中死去的烈马们真是太可惜、可怜了,还有那些军人,我们真应该感谢他们。

  现在想想,马的命运跟许多人(包括一些动物,比如:狗、熊等)是一样的他们可能被人卖掉;可能被人买来当做赛马;可能被迫到军营去训练、战斗;可能帮农夫干农活;可能在穷的地方拉车……

战马读后感3

  农场马乔伊是一匹优秀的马,它的外形也很抢眼:四只白色的蹄子,额头到鼻子间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架的图案。乔伊很喜欢与老母马佐依在一块儿种地、耕田……但是有一天,它不得不离开它的主人艾伯特,因为,德国与英国之间发生了战争,所以乔伊与艾伯特、佐依告别,去当一匹——战马!

  乔伊在军官那儿没有温柔的抚摸,迎接它的是尖锐的马鞭和马刺,还有残酷的训练。乔伊很不适应,不过,一匹托普桑的马在它渡过了难关。就这样,正式的战争开始了!

  炮声响起,战争开始!乔伊在战争中表现得很出色,受到了大家的赞叹和关心。可好景不长,到了冬天,它要和托普桑拉一车车沉重的枪。它腿上的皮擦破了,也没有士兵照看,它们每天只能吃到一点点干草,所以总是饥饿难忍,更不幸的是也没有多少水可以帮它们解渴。就这样,乔伊和托普桑熬过了一个艰苦的冬天。不过春天刚来不久,托普桑因为一场大病离开了乔伊。不久后,乔伊就与他日思夜想的主人——艾伯特相会了。

  由于艾伯特到了参军的年龄,所以他就到英国军官内当了医生。他天天和乔伊在一起,还给它刷洗。不料,一天,乔伊得了一场病,什么东西也不吃,水也不喝。后来还是艾伯特没日没夜地照顾它,乔伊才好起来。它还是那么夺目,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英勇的感觉。

  乔伊,永远是一匹漂亮而又勇敢的战马!我佩服它!它坚持熬过病痛,熬过所有的艰辛,噢,多么强壮的.马,它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战马读后感4

  刚看见电影名称的时候,以为主要是讲战争,只是借助一匹战马来引题……看了之后才知道,是一部好影片,很感人……

  也许这匹马——乔斯,真的有特殊的灵性,额头上有着白色菱形胎记,四只脚还像是穿了四只白色的袜子……他的主人从艾伯特——艾伯特的父亲到军官,再到德军军队中的养马兵——那个小姑娘——德军中那个老军人……一个个都是对乔斯那么的一见“钟情”……

  而,当乔斯在无人区被铁丝网困住的时候,英德两支军队各有一名士兵冒着生命危险,前去营救,当德军甚至还扔出了很多大钳,一匹马,都可以让战争瞬间暂息,也许那一刻,在生命面前,战争毫无意义吧。

  乔斯在经历了艰难险阻之后,终于和他的小主人艾伯特团聚了,尽管那时候艾伯特已经双目受伤,但是乔斯会听他的口哨,所以艾伯特在最后关头的那一声口哨,救了乔斯的命。也许这就是缘吧……

  人和马之间其实也有真情的,这部影片还有很多画面都很不错的……

战马读后感5

  在前不久,我读了一篇名为《野马的天敌》的文章。作者虽只是用了寥寥几笔,但却让我受益匪浅,至今都还念念不忘。

  刚读文章的题目,一个问题便立刻从我的脑海中闪现:如此彪悍的野马也会有天敌吗?接着往下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野马之所以濒临灭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它们遇到了一种十分渺小的动物——吸血蝙蝠。别看这种蝙蝠的个头小,但其威力却是不可忽略的。它专门贴在野马的皮肤上,随即便将其咬开,然后日夜不停地拼命吮吸野马的血液。一天,两天……直到这匹庞大的野马轰然倒地。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此身材矫健的野马的最大危机不是被狮子、猎豹等猛兽所击倒,而是当遇到不起眼的吸血蝙蝠时,却没有意识到灾难的来临而被摧残倒地。在生活中,我不也是如野马那样吗?当我处于日常学*中,总是一味地想着怎样才能攻倒那些实力强的同学,却忽略了那些看上去*淡无奇的人;而当在期末升级考试时,我也总是注重那些摸不着头绪的难点题,却从未考虑、顾及过那些看似简单、容易却是最重要的基础部分。同学*一样,在生活中,我也总是青睐于那些外在美的人,却遗忘了心灵美的可贵……

  想到这儿,我才明白了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总是失败。因为我如野马一样,总是忽略了那些看似很渺小却有真正价值的东西。还记得伏尔泰曾经说过,让你疲惫的不是高山,而是你鞋里的一粒沙子!是啊,其实我们并不畏惧强大的对手,我们真正畏惧的,是忽略了一些微小而可贵的东西。

战马读后感6

  《小战马》的作者是西顿,他很喜欢动物,这本书就是写了好几种动物。小战马就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曾经和狗打过交道,每次狗来抓它的时候它总是会想出好办法,它会溜进木篱笆上的一个小洞里,把那只小狗给甩掉。要是看见很活跃的小狗,它也有很好的办法,它从一个岸陡水急,二十英尺宽的灌溉渠越过去,那只狗跳不过去也就把那只狗给甩掉了,真是聪明过人啊!

  巫利是一只黄狗的名字,这一只黄狗它以前很听主人的话,可到了后来它却咬了收留它的主人,巫利出生在草原放养人家里,巫利到了两岁时已经完全长大了,就要接受看管羊群的系统训练,经过了长期的训练,巫利已经完全成了真正的牧羊犬了。

  巫利一开始就去放羊,后来因为一只羊没有了和管羊的人分开了,巫利天天都在找那个主人,最后被一个人给收留了,可巫利却咬了那个人的女儿,最后被那个人给打死了。

  这两个故事就是讲了动物很聪明,只要对动物好一点小心一点就可以和动物好好相处。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2)

——《*》读后感6篇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能够结尾,能够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最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明白是非黑白,明白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好处,最终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男主人公左小龙*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

  。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

  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

  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合起韩寒官方上最末期的一部完整作品《*》,大脑里写满了问号,究竟韩寒想借着《*》告诉我们些什么?寓意着什么?读者又领悟了他的几分意境?

  我在书的扉页上看到韩寒的篇首引,他说:“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如同书的情节一样,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字里行间,我似乎读懂他要告诉我们纵然人生之中不幸再多,却仍会有余后的生机。是应该把“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搬出来作为《*》全书的总括吗?

  主人公左小龙在书中如此忐忑,除了狂奔的皇后号摩托车与心中一腔的梦想,左小龙似乎患得患失地失去所有他本该有的。随着情节发展,后来,一开始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泥巴因为生计无奈地离开自己,自己心中的向往黄莹也远去他乡,亭林镇也不再那么温暖,大帅依旧守着自己的园子。而左小龙在经历了生死徘徊的一幕后,终于放弃了一开始想要带着演唱团进军音乐界的梦想,也不再怀恋冲出318国道的梦想。

  正在主人公左小龙万念俱灰的时候,韩寒妙笔回春般地用两封信件与皇后号摩托车的失而复得的引领下将主人公引入下一个希望旅程。在书的最后,左小龙与变异的萤火虫一起飞驰,在大雾连天的318国道里飞奔,在他下定决心要找回泥巴,帮萤火虫找回龙猫时,韩寒用一句话结束并令全书本已陷入绝望的局面突然回转,反而闪现此全书任何一章节都要闪光之处。韩寒安排给左小龙的最后一句台词是:“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到我的前面。”画龙点睛地为全书画上句点。

  毋庸置疑,韩寒成功了,而他留下的揭露的现实问题该怎样使我们这些花季奋青去揣测?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主人公左小龙一样的境遇?

  因为这本书,我改变了对韩寒颓废主义的想法,虽说依旧厌恶郭敬明笔底的怪癖,但是,却可以别样地接受韩寒的励志。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我的偶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地记录下我们曾跌倒过多少次。但,只有这样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以上就是我读完《*》后,对韩寒想要在《*》表现出的东西的理解。

  今天把《*》看完了,真好看啊!

  左小龙站在亭林镇的最高建筑——电信大厦上,看着这个他越来越陌生的国。楼下千万陌生的冷漠的面孔在注视着他。他本不想跳下,但人们期待着,于是他跳了下来,跳到了气垫上,又弹到了地上。脑出血,肋骨骨折。加上空中说话,掉下时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从此不会再说话。他去找刘必芒,他俩一个看不见,一个是哑巴,就像两个陌生人一样。泥巴的父亲是已经被电死的*。小龙猫(变异的大老鼠)卖给了外国人,被抄家后的泥巴家靠这些钱度日。

  左小龙开着他的西风摩托以最快的速度开在浓雾里,发现了亭林镇仅存一个的变异大动物——萤火虫,他决定带着它去寻找他和泥巴的小龙猫……

  小说的结尾很伤感,有说不出的滋味。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3)

——《*》读后感6篇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因为网上的推荐,我翻开了《*》这本书,说实话我其实没有太懂。整本书前期花费了许多篇幅介绍世界观,这个世界观非常奇特,人由瓶中出生,从出生就开始被设定,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工种都没有选择,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就已经被定好,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世界,却被用幸福快乐来包装。

  在*里,人就像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各司其职,除了他们的职责以外什么都不会,遇到问题不会解决只会嗦麻逃避,就像是社会机器上的每一颗没有思想的螺丝钉,行尸走肉一般地幸福着。

  后来,野蛮人约翰的到来才是本书的高潮部分,约翰原本应该不应该出生,他的母亲是新世界的人,不被允许怀孕生子,这打破了新世界的规定。但是他的母亲流落在野蛮人区域,无法回到新世界,只能生下了他。他在原始的环境中成长,热爱着莎士比亚,对新世界的思想完全无法理解。他喜欢列宁娜,但是列宁娜完全是一个新世界的人,就跟他母亲一样。思想道德的碰撞,矛盾的激化使他痛苦却毫无办法。他无法适应新世界的生活,就如同他的母亲无法适应野蛮人的生活,从小的教育、环境不同,接触的.事物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思想。彼此无法理解,无法适应,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然而孰是孰非,我心中却没有答案,文明的急速进步和人性的自由发展究竟如何能够达成*衡呢?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赫胥黎的《*》是一本看了后觉得有些压抑的书,书本描绘了一个能称为“神奇”的未来世界,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这个世界里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着控制:从胚胎到出生前,是在试管里培育的,在试管里,就被给予了身份的标识;出生后,接受睡眠教育;工作,生活,将按照固定的模式。

  整个社会在我们看来暗淡无光,极其恐怖,“母亲”的称呼被当作耻辱,因为孩子的培育不是靠母体,而是靠试管,胚胎的成长,靠的是机械的添加日照,营养剂;孩童时期,孩子们接受睡眠教育,通过重复养成思维定势,怨恨什么,爱什么都通过重复的播音形成;以后干什么事情,从事什么职业按照等级早就固定好了,只需要在那个固定的岗位上机械化的操作即可。而活在世界里面的人却自得其所,干着从出生之前就已经赋予的工作,没有反抗,只有快乐,无尽的快乐,偶尔的不快,也被麻醉剂所抚*。

  与之相对的一个世界,是一个被称为野蛮世界的地方,里面还保存着部分原始的东西,母体孕育生命,爱欲自然表达,伦理规范依然存在,宗教信仰仍然占统治地位。从我们的当代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尽管略显落后,但和新世界相比,似乎多了些人性。

  作为反乌托邦的代表作,赫胥黎构建了一个来自野蛮世界但向往新世界的人,这个人最终又被新世界迫害而死。作者通过描写“野蛮世界”与“*”的矛盾冲突,在书中对高度发达的,机械化的社会做了批判,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唯技术论的荒谬。赫胥黎要表达的正是这样的思想,技术诚然带来了进步,但是过分的依赖技术,造成的是人的理性的丧失。看似美丽的新世界,正是一个技术至上的社会。人们追求的社会稳定,是通过技术,规定人的一生,限制人的一切权利,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来造成的。从本质上看,新世界和专制社会在是一样的,试图通过剥夺人的自然权利,营造一元社会。但事实上,这种寻求稳定的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只能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在协商中寻求*衡。

  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在新世界中,人的一切言行都是受控制的,不能有异于社会的`思想,更不能自由的表达思想。那些对现存新世界持有反对意见的人,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鄙视,被要求吃麻醉剂,因为麻醉剂能缓解*的思想,把人固定在虚幻的快乐中。在描写这种冲突时,作者构建了两种不同结局的人,一个是中心主任,他是一个怀有新思想的人又害怕被现存制度抛弃的人,最终,他还是退缩了,另一个是以穆斯塔法和约翰为代表的,既对现存制度不满,又敢于站出来表达异议的人,他们换来了最终的自由。不过,因为逃脱不了来自新世界的人们的打扰,也摆脱自己背叛旧社会的内疚,约翰还是自杀了。作者安排约翰的命运以死亡结束,应该是对这样一个*乎变态的新社会的强烈讽刺。

  社会离不开道德的约束。赫胥黎所描绘的新世界是一个不靠道德,仅仅靠程序约束的社会。在新世界,**代替了爱欲,可以自由的宣泄,人们彼此相属,谁和谁都可以。这是如此的荒诞,所以孩童被教导着玩找拉链的游戏,列宁娜和许多的人发生了关系,当他爱上约翰时,又是毫无顾忌的像占有约翰,甚至在约翰面前脱光了衣服。而在约翰所处的旧世界,人们只能从一而终。约翰的母亲,这个从新世界来的女人,和野蛮世界的很多男人,受到了女人们的鄙视和殴打。约翰本人也认为,对一个女孩的追求,要靠劳动,要经受考验,才是真正的男人,是值得信赖的爱情。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念是值得肯定的。很讽刺的是,这种传统的道德观在新世界的环境下遭遇了困境。约翰爱着列宁娜,但不能接受列宁娜的爱情观,所以他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并在自己设计的圈套中选择了死亡——一边骂列宁娜是“”,一边又想着她的肉体。欲望是应该正常表达的,单纯为了的释放,忽视了爱的存在,超越了道德的界限,是可悲的,如新世界,而过分压制的爱欲,如约翰,也是不健康的。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新年伊始,我坐在书桌前,合上书页,《*》几个字映入眼帘,我的思绪却久久没有理顺,心里波澜起伏。

  这本《*》的作者阿道司。赫胥黎,用讽刺的笔触,塑造了一个物质生活丰富,科技高度发达的“*”。在遥远的未来,人们在基因设计与药物麻醉下,失去了个人情感,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消极被动服从于一种统治秩序。

  这是一部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强烈质疑了表面科技进步的社会是否真的是美好未来。在本书中,新世界的人们像古印度的种姓制度一样被分成几个阶级,他们从小就被灌输某某(自己所处阶级)最好的概念,他们没有父母。“父亲”和“母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甚至是最下流的词汇,他们通过基因设计,一次可以培育出一万五千个以上的**,再通过不同阶级的标准将他们催化至不同类型,各司其次的工作。正如他们世界邦的座右铭:社群,同一,稳定。

  书,知识。在这里是严禁传播和翻阅的,没有人想看书,在他们刚出生时,他们会接触各种书籍,当他们扑上去准备看时,便会遭到电击,久而久之,他们心中就有了一个印象,会本能地痛恨书本。说到这里,这个世界的性质已经不言而喻了——一个依靠科技手段维持统治的极权主义世界。“人人都属于别人”这句在他们社会关系上被奉为公理的格言也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荒谬。

  但这个世界并不只是有他们,野人,或者说“我们这样的人”约翰与西欧管制官的对话让我们知道,除了约翰,这个世界的统治者同样知道莎士比亚,知道文学,知道快乐,知道英雄。而对于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来说,约翰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存在的。因为当人们有了情感之后,社会将不再稳定。在“没有幸福的自由”和“没有自由的幸福”中,《*》只是后者的一个体现。而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未来,社会必将在这两者中作出一个选择。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4)

——小战马读后感6篇

  暑假里,我读了杨红樱阿姨的系列着作《淘气包马小跳》。

  马小跳是他们班里最淘气的。他可以淘出各种花样。比如他欺负女同学,在人家站起来发言不注意的情况下,把人家的坐椅往后挪,使路曼曼一屁股坐在地上,引起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他还故意把夏林果的香水橡皮弄到地上,然后看人家有什么反应。

  淘气归淘气,杨红樱阿姨笔下的马小跳还是有很多优点的。马小跳最大的优点就是敢作敢为。打了同学,能及时承认错误,不无理狡辩。马小跳还有很多优点,比如诚实可信,遵守社会道德。秦老师给他爸爸的信,本来是敞口的,可马小跳却一个字也没看,因为他知道随便看人家的信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和淘气相比,马小跳身上也有才智的一面。

  在四年级全体同学郊外野炊活动中,马小跳有幸当上了野炊小组的小组长。在马小跳的指挥下,他们组的麻辣烧烤串串香,吃得全年级同学舌头都要掉出来了。经过由全年级的老师组成的“美食评审小组”的最后评定:马小跳他们那一组的“麻辣烧烤串串香”,获全年级的`美食一等奖。全班同学一致通过,这次活动中,马小跳被评为最佳野炊小组长。

  在当班上的纪律委员中,班上的纪律好了许多。班里第一次得到了纪律流动红旗。

  我深深的为杨红樱阿姨的良苦用心所感动。杨红樱阿姨是让我们在自己身上切割马小跳的“野性”,在自己身上助长马小跳敢作敢为、诚实可信、发挥聪明才智的种种行为。

  这本书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生灵奇境;这本书也讲述了种种动物的神奇*性。一次次奇妙的偶遇,构成了一个个美妙的故事。

  在宽阔的大草原上,在还有余温的稻草地上,在陡峭的山坡峭壁上,是白鹿、是野狗、是长耳兔、是猞猁……都在一一书写着属于它们的生命奇迹,这些动物,这些奇迹形成了生态系统,也形成了一个个不同的生物群落。

  每个草食性动物似乎都免不了被肉食动物的追杀,虽然对那些动物来说已经*己为常,但是每当读到这些精彩的片段时,我都会觉得自己身临其境。细心“捉”到的个个动词,也使我流连忘返,一连回顾好几遍。

  浏览书本前言,我知道这些动物都是根据真实的野生动物塑造的。尽管有些故事是由许多动物拼凑起来的,但每个细节都源于生活,所以本书也被称为“写实动物小说”。

  这本书读完,我想说的话也是难以言表,总之我觉得这本动物小说真是太有意思了!

  *段时间,我读了由加拿大著名作家西顿所写的《小战马》。“小战马”其实是一头长耳免的名字,它虽然受到很多狗类的迫害,但总能想出对付它们的办法,让自我化险为夷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故事:天正下着雪,大灰狗追逐着小战马。天气、地面对小战马都十分不利,这对小战马来说,是一个生与死的考验。但是它却没有放弃生的希望,用智慧点燃了生命,使它“犬”口逃生。

  做一个人,千万不要被命运所屈服,要用你的智慧和你顽强的精神去脱离危险。有些人遇到了困难,遇到了挫折,遇到了危险,就心想:我的人生到尽头了!但是你的眼前还是有一丝亮光的,还是有一丝希望。不能就因此而放弃,要用智慧和勇气去努力拼搏下去,生命是只有一次的。我们要像小战马一样,面对着一只只狗,想尽办法来脱离困境。

  在今年寒假,我按照老师的要求读了《小战马》这本书,它是加拿大著名的动物故事作家、画家西顿创作的。《小战马》选自他的动物小说集《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我读到了灰熊卡普过着孤独的流浪生活,最后在死亡谷里静静地死去;狼王洛波热爱妻子,至死不移;野兔“小战马”凭着速度、机智,一次次逃过猎狗、狐狸的追击,被人类捕捉竟然逃脱;与猎狗进行竞技,一次次打败猎狗,最后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书中,还有很多五颜六色的精美插画,让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看了以后想到,有一些不法分子乱捕乱杀野生动物,使得很多珍惜动物频临死亡。野生动物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

  《小战马》这本书一共讲了五个故事,此刻只说“破耳兔一家”。

  兔妈妈——莫利的心肝出生没几天就变成了破耳兔,那么,小小破耳经历了哪些冒险呢?听我慢慢道来吧!

  莫利是个出色的母亲,她很疼爱破耳兔,并且把自己一生积累的经验和智慧都严格地教给了它。

  聪明的破耳记住了母亲告诉它的话:野蔷薇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莫利不愧是个出色的母亲!瞧!在莫利与天敌——狗顽强拼搏时,小小破耳却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但是莫利让它蹲着别动,因此破耳受惩,莫利用它的后腿使劲一踢,把它踢得四脚朝天,看来,它的家教还是十分严格的。

  哎,小小破耳也并不是太听话啊!

  对,小小破耳不但不太听话,还很顽皮啦,不信,你瞧!

  破耳和另一只公兔子激烈地打了起来,虽然这只公兔头脑不太灵活,但是它的身体实在高大,因此,破耳被打得遍体鳞伤,落花流水,就连毛都被拔了,对于破耳来说,真是一次惨痛的经历呀!也是一次厉害的教训呀!真是个严惩!

  我真喜爱破耳!

  暑假里,我拜读了袁博著的《野兔土丘小战马》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中小战马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起小战马,你一定会认为文章的主角是一匹驰骋在沙场,和主人一起打赢无数次战的马。不不不,如果这样的话,你就理解错了。小战马,其实是一只生活在纽森镇的长耳朵野兔。因为它跑的速度犹如一匹小马一样快而得名。

  文中的小战马家族因为人类大量捕获、掠杀他们的天敌,使它们得以大量繁殖。这时人们又受到了小战马家族的威胁,于是他们开始地毯式的围剿,并留下了500只身强力壮的野兔,训练后拉去竞技场和狗比赛,人们从中押注获得利益。

  小战马在比赛中具有惊人的耐力,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位名叫米克的小男孩,觉得人类太残忍决定救小战马。和管理人员商量好:如果小战马和狗的比赛能连续13次获胜就放它自由。人们在比赛中没有遵守和米克的约定,他们换了一条又一条满身力量的狗和小战马比赛,每一条狗都跑得口吐白沫,但小战马一直是自己跑。当筋疲力尽的小战马连赢13次时,管理员改变主意,他们和米克的约定不算。米克却履行了它对小战马的诺言,即使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放了它,让小战马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的广阔*原。

  我在想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占领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他们却还自作聪明地一会儿捕杀这类动物,一会儿捕杀那类动物,还冠冕堂皇地自称他们在拯救世界。无知的人类,其实你们正在破坏生态*衡,正在把自己送上峭壁的边缘,直至葬身谷底。米克的爱让我感到: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有爱,应该和谐共处,我相信也能和谐共处。因为像米克这样的人很多,会越来越多。我,你,他都是。


《战马》读后感6篇(扩展5)

——战马读后感500字 (菁华3篇)

  《战马》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它里面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还特别的让人感动。我觉得我看完之后脑海中似乎都可以浮现那匹勇敢又忠诚,并且聪明的战马奔跑在硝烟之中!仿佛一幕幕感动的事迹都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一样,让人身临其境!

  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马,这匹马和它的主人男孩艾伯特有着深厚的友谊。可是,它和它的主人之间好景不长,相识之后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战却爆发了!乔伊无助得没有一点办法!只能和心爱的主人分开,走上冷酷无情的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乔伊经历了各种磨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枪林弹雨,一次次的和死神擦肩而过,可是最后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且和它的主人艾伯特重逢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还见证了人性的美好。战场上没有亲情和友情,只能把自己变得冷酷然后才能生存下去。战争果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赶走了一切一切我们拥有的东西!给我们实在带来了太多太多的苦难!在这里我也希望世界永远和*、永远没有战争!

  虽然战争残酷,但人性还是美好的!艾伯特为了找到乔伊也参了军。对乔伊的爱已经突破了他心中的恐惧!也是因为这样他才有了上战场的勇气!才会和乔伊团聚。

  《战马》真的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都去读一读!

  战马是英国作家迈克尔·莫波格笔下的一部伟大著作,这部小说让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曾经有这样一匹红栗马:它毛色油亮,额头上的白十字花纹引人注目,四只蹄子雪白耀眼,这就是艾伯特的坐骑——乔伊。乔伊想和它的小主人艾伯特永远在一起不分开。但是战争不可避免地降临了……乔伊被卖掉了,尼科尔上尉成了它的新主人,上尉对乔伊很和善,但不幸的是,上尉在一次战争中牺牲了。这场炮火的洗礼无比漫长,许多战马和士兵倒在了如魔鬼般的战争下,乔伊也受尽了各种磨难和坎坷。战争结束之前,乔伊和艾伯特重逢了。当战争真正结束后,艾伯特带着乔伊回到了故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小说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乔伊和艾伯特相遇了,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立刻跑过去蹭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分离这么久,他们彼此都还记得对方,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和感情让我为之感动!乔伊不屈不挠,不管给它任何苦活,它都不会反抗,更不会放弃,而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它是一匹真正的战马!想到自己曾经因为跳舞练功太累太疼,想过退缩,真的很汗颜。乔伊这种顽强的精神让我佩服,我也要像乔伊一样,在学*中遇到困难不放弃。在小说中我也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战争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让所有人变得一无所有,给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想想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呀,我们应该更加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

  动物的天性是面对灾难的时候慌忙逃命,但有一种动物在战争面前总是奋勇向前。《战马》的“主角”乔伊正是这样一匹勇敢的战马。这本书详细地叙述了一匹名叫乔伊的小马从普通的农用小马变为一匹威风凛凛的战马的过程。

  曾经的乔伊对于耕地一窍不通。但命运是残忍的,乔伊若不耕地,它就要被卖掉,而且主人家将面临破产,理解了主人一家无助的悲伤,一个下雨天,在小主人艾伯特的努力下,乔伊终于耕好了地,虽然有受伤,但它没有退缩,它只知道耕地才会保住自己保住主人。这种任劳任怨不畏艰难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去认真学*的。

  一战爆发后,乔伊成为了一匹战马,面对着同伴的倒下、迎面而来的战车,轰隆隆作响的炮声,密密麻麻的铁丝网,它没有畏惧后退,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与小主人团聚。

  乔伊在逆境中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让我汗颜,马儿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一匹马需要机智、勇气、坚持才能度过危难,成为真正的战马,乔伊在与生存的决斗中逐步挖掘长处,实现了自我的价值,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他是战争的'胜者,命运的强者。人也是,人生会经历种种磨难与挑战,只有勇敢的面对,才能不断增长自己的能力,每次成长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我们只有坚持不懈,善于发挥自己的优点,同时弥补不足,才能使自己逐渐变得强大。

相关内容
相关词条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当前热门
标签索引

精美图文推荐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文案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78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