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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

日期:2022-09-28 00:00:00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今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保持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读荒野的呼唤。 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出生富有,享有特权,被法官雇用的工人纽曼卖给了酒吧老板,然后卖给了佩罗和弗朗索瓦,他们帮助*在淘金区携带信件,然后卖掉了三个北极旅行者,最后遇到了巴克最重要的——巴顿,建立了超越人与动物的深厚感情。 通过这些转售,巴克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极端的愤怒到挣扎到妥协到适应,从温柔的南方绅士狗到丛林法则诞生的野狗,到最后,巴尔的野性被完全揭示出来,完全回到了荒野。

  我受到了一些事情的启发,面对现实,我们有几个选择: 逃避,抱怨,适应,改变。巴克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有着尊严、地位和感情,然后来到了一个非常不同的环境,充满了争斗、暴力、羞辱和残忍,在这个环境中,适者生存的丛林规则得到了维护,巴克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适应和改变。经过一段短暂的不适,巴克迅速调整了自己的生活方式,理清了局面,并迅速改变了自己,通过与斯皮茨顽强不屈的斗争,获得了领头犬的地位,赢得了主人的尊重。这让我想到,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只有改变自己的构成才能适应各种环境。

  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一本书,在安静的房间里,而她的母亲和奶奶在门口说话,一开始我总是忍,但他们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我能听到不耐烦,他们打开门大声他对妈妈说:“你太吵了,我不能悄悄地读你的书。”妈妈看着我,*静地对我说:“你必须适应在嘈杂的环境中上学,控制自己,因为不是每个地方很安静,不要环境的控制下”我听了不以为然,但看完后这本书,我感到很惭愧,但也有一些稍微嘈杂的环境中我无法适应,怎么能像巴克在不太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如何改变自己去赢得别人的尊重的在自己的控制权?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还要学*一点,巴克很重感情,很懂得如何感恩,在最后和巴顿的交往中,巴克教育受到了自己亲人般的对待,面对学生内心野性的呼唤想回归自然荒野的时候,巴克认为还是我们放不下巴顿,这位给它一个生命需要给它一种超越*人和狗感情的亲人,也几次经济回报就是这位主人,在危难之中就过主人的命,也尽力帮主人赢得过很多荣誉和金钱,直到社会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报仇后才回归荒野。巴克告诉我,做一个有情有义感恩活动的人。

  巴克在我的眼里是不是狗,而是一种机智勇敢不屈的创业英雄,值得我学*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读了《荒野的呼唤》后,我感触颇深。这部小说是围绕一条叫布克的狗写的。让我们了解了动物的内心。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条养尊处优的狗——布克,被狗贩子卖走后成了一条雪橇犬与其他狗分叉露宿磨练成了一条真的雪橇犬。在它奄奄一息时,一只叫桑顿的雪橇犬将他从死神的手里夺了回来,他们俩之间产生了真挚的友情。在桑顿遇害后布克替它报仇。最后布克听从内心的呼唤,走入了狼群。

  我们都不了解动物的内心。在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中,人类用狭窄的笼子,被取胆汁的黑熊,我们了解它的内心吗?因为麻雀是四害,人们用脸盆、锅盖、搪瓷杯等工具掠杀,导致野生麻雀在城市上空,无处歇脚。

  在世界的'每个角落,生命都是*等的,在捕捉或屠杀动物时,请想想它们的内心是怎样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这个假期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时要想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不应该因为困难而让自己感到悲伤和沮丧,面对困难的时候,那些负面情绪没有丝毫的作用,只会让我们被困难所打倒,所以我们应该坚定内心,不要害怕,没有任何人的成功可以一蹴而就,坚定内心就能克服世界上所有的困难。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打倒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也曾经读过。

  *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 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最*,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这几天读了一本名为《读荒野的呼唤》的书,感受深刻。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为巴克的狗,它出身富贵,养尊处优,但被法官的雇佣工人纽曼儿拐卖给酒吧老板,后转卖给了在淘金区帮*运信件的佩罗和弗朗索瓦,后又转卖三个北极旅行的人,最后遇到了巴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巴顿,建立了超越人和动物的深厚感情。通过这几次转卖,巴克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从极度愤怒反抗挣扎到妥协改变适应,从一只南方文质彬彬的绅士狗彻底变成了一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野性狗,到最后,巴尔的野性彻底显现并彻底回归了荒野。

  从中我受到了几个启发,面对环境,我们有几个选择:逃避,抱怨,适应,改变。巴克出身贵族,活得有尊严有地位宠爱有加,后来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那里充满了争斗暴力屈辱野蛮,那里崇尚适者生存胜王败寇的丛林法则,巴克没有逃避,没有抱怨,而是选择了适应和改变。巴克短暂的不适之后迅速调整了自己的生存模式,审时度势理清关系后迅速改变自己,通过和斯皮茨不屈不挠的顽强战斗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赢得了主人的尊重。这让我想到了,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也只有改变自己才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

  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面安静得看书,而奶奶和妈妈则在门外讲话,一开始我一直忍耐着,但后来他们的讲话声越来越大,我都听得不耐烦了,便开门大声对妈妈说:“你们也太吵了吧,我都不能安静看书。”妈妈看着我*静地对我说:“你要适应在吵闹的环境中读书,控制自己,因为不是每个地方都是安静的,不要被环境所控制。”我听了不以为然,但看了这本书后,我感到非常惭愧,也稍微嘈杂一些的环境我都适应不了,怎么能像巴克一样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如何在控制自己改变自己中赢得别人的尊重?答案是显然的。

  还要一点,巴克很重感情,很懂得感恩,在最后和巴顿的交往中,巴克受到了亲人般的对待,面对内心野性的呼唤想回归荒野的时候,巴克还是放不下巴顿,这位给它生命给它超越人和狗感情的亲人,也几次回报这位主人,在危难之中就过主人的命,也尽力帮主人赢得过荣誉和金钱,直到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报仇后才回归荒野。巴克告诉我,做一个有情有义感恩的人。

  巴克在我眼里已经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位勇敢机智不服输积极进取的英雄,值得我学*。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巴克在大法官米勒家的庄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它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慢慢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

  但是由于淘金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北极,变成一条拉雪橇的可怜的狗,经常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狗,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巴克牢记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强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桑顿收留了它,有一次,巴克还救了桑顿一命,而且帮它赌赢,赢了一千块钱。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中,桑顿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巴克非常愤怒,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狼群当了狼群首领。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矮胖子用斧头将巴克打倒在地,巴克没有放弃,没有被失败打垮,同样我们的一生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为了减轻自己的饥饿感,巴克改掉了自己挑食的毛病,开始学会去偷食,巴克改变了很多,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很强,学会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本领,我们要学*巴克学会独立生活;在巴克要离开的时候,弗郎索瓦非常不舍,友谊是真诚且珍贵的,我们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才觉得遗憾;巴克在溪边遇到了大黑熊,面对黑熊,勇敢的巴克毫不畏惧地接受了挑战,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定的意志品质的关键,敢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历练。

  在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他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也充分表明作者对“只要奋斗,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另外,巴克的经历也反映了人类的生活,作者用巴克的故事告诉我们:在险恶的环境中,面对困难和挫折中,只用强者才会胜出,弱者只能被欺压。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本书,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还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的《荒野的呼唤》。

  巴克最初也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生活。他继承了他的父亲——圣伯纳德犬的威严和体重;从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那里继承到了灵敏的反应和机智。但是,自从曼纽尔将他卖给了狗贩,他的命运就被彻底的改变了。

  他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国王”沦落到被别人所奴役的“奴隶狗”;从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沦落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但是他依靠着自己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当上了领头狗,在他的主人桑顿最后还回归到了大自然当上了头狼。

  巴克的故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句名言“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同时,它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童第周。

  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

  其实他读中学时第一学期末*均成绩才45分。

  此后,他就常常与“路灯”相伴: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复*。“功夫不负有心人” 期末,他的*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 分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在国外学*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太阳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经过不懈努力,研究出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篇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很久没有看过富有生命力的作品了,这不再是讲诉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或者是人内心的冲突,而是从动物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来描写出与自然相关的那种原始的气息。杰克伦敦有很多关于自然、人性描写的作品,以前有读过他的《热爱生命》,很短的一篇小说,却充满着生的希望和对生的渴望。这种原始情感的热烈在《野性的呼唤》中也能深深体会到,让整个人都振奋起来。

  文中的狗巴克转变前是一只充满快乐生活,无忧无虑的狗。但在意外被主人的佣工转手后,就开始了它的磨练道路。在被打之后,它学会了服从;在与同伴一起拉雪橇时,它感到了工作时的自豪;在观察中,它学会了欺骗与领导。在它的漫长的旅途中,它不断在适应新的环境,也不断激发出它身上隐藏的原始本能和欲望,这种对自然野性力量的追求,就算是在爱它的桑顿怀里也会对它有强烈的吸引力。虽然获得了久违的爱护,但对野性的渴望与日俱增,最终因为桑顿的死而彻底少了对它野性力量的约束而彻底投入原始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经历写出了一只家狗对野性的追求,但若是换一只狗写也许就没有这么激动人心的故事了。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转变前,还是转变后,巴克都有些同样的特征,这种特征一直伴随它,是它生存下去的很重要的原因。首先它非常的通人性,以前是陪伴主人的好狗,后来在跟着佩罗和弗朗索瓦的过程里,它很快就学会服从也学会怎样让主人妥协。文中在战胜斯皮茨后为了站在领头狗的位置,它抵抗弗朗索瓦对它的命令,躲着棍棒又不逃跑,不断拖延时间并表达自己对领头狗位置的渴望,让主人明白自己的执着。巴克的通人性也在后文与桑顿的相处中能看得出来。从树林的猎捕回来后,它瞬间完成姿态的转变,将攻击气息收检,满怀爱意地重新扑到桑顿的怀抱里。

  其次,它的傲慢,最开始只是如乡绅般无知的自傲,后来就变成了它的好胜与对自己能力的自豪。无论在哪里,它都不甘*庸,在拉雪橇的团队里,它不像有些狗那么温驯或者是得过且过。它的自傲要求自己做得更好。本来它的身体就比较强壮,它再满怀着对工作的热爱生活,这样它的能力就凸现出来,以致很快就取代了斯皮茨的地位。这种好胜的自傲也是它的野性源泉,去勇敢地猎捕比自己弱小和挑战出色的同类。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的适应能力。巴克的适应能力相当的出众,在文中佩罗和费朗索瓦有赞赏过,它在这一时期就很快将自己调整成适合旅途奔波与辛劳工作的状态。学*模仿能力决定适应能力,它的学*能力就非常强。比如说很快学会挖雪洞抵寒,学会偷吃东西并栽赃,通过观察在斯皮茨后更好地领导团队。这种能力让它在更恶劣的境遇中也得以坚持到转折点的出现。

  说到底,这些能力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所要求的,巴克的这些特点在它的最初的安稳时期没有被很大的挖掘出来,但它具备着这些追求野性力量所需要的要素——好胜与适应能力,这是野性之火的很好的助燃物。所以在后来,野性之火才得以在它心中熊熊燃烧,充满着巨大的能量。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那么应该怎么学*,怎么在学*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洋葱头历险记》讲了洋葱头的奋斗历险记,也是洋葱头的成长史。老洋葱头因得罪了柠檬王,被抓进了大牢。洋葱头一家因此分开。探监时爸爸对洋葱头一再重复让洋葱头去外面学*,于是洋葱头含着泪离开了家。因他要救出爸爸,所以他要学很多东西。洋葱头不怕危险,三番五次的冒险去救朋友,并想方设法的去帮助他们,赢得了大家的喜爱。他自己也变的越来越聪明。最终他救出了爸爸。

  故事中,我最喜欢洋葱头了。他善良、勇敢、聪明、爱帮助人。当我看到小洋葱头他推倒柠檬国王、南瓜老大爷也有了新工作,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时,真是太高兴了﹗

  看完这本,我觉得,如果我们遇到困难,不能光等着别人来帮你解决,而应该冷静的根据实际情况,乐观的面对事实,对胜利充满希望,动脑筋想办法区克服困难。当朋友有困难时,我们更要伸出援助之手,和他们一起面对,一起克服。

  “有付出就有收获’,所以我要学*洋葱头不怕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即使困难再大,磨难再多,也要努力,因为胜利永远属于正直勇敢的人!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野性的呼唤》。小说讲述的是一只被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野性变成狼的故事。

  由于淘金浪潮的来临。主人公——狗——巴克被法官家的仆人诱卖。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弱肉强食的荒原生活中,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迅速地学*各种生存技巧,鼓足勇气,练成了吃苦的精神。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儿的挫折、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不可理喻。人在成长的道路上绝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如果这样从此就一蹶不振,是不行的。通过读《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人生的道路永远不会是*坦的,如果遇到崎岖的山路,我不应该选择逃避,而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一)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牠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牠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二)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着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三)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3)

——荒野求生读后感9篇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欢的书,但千真万确是我这个爱游者喜欢的书。我要读,我要让女儿读,我们都应该读,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可是收到书时,看到的却是个薄薄的试读本,心中不免遗憾,同时也为书商的用心良苦感动,为了推广这套书,居然还要出版试读本,不容易啊!珍惜!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亲爱的读者,一起来读吧,你一定会感谢我的推介。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句名言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中,至今无法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小主人公贝克年仅十三岁,但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许多军事学家要多很多。他和阿尔伯伯来到哥伦比亚寻找失落的“黄金之城”。阿尔伯伯和*却莫名遭遇绑架。为了解救他们,贝尔与马可、克里斯蒂娜兄妹经历了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万年冰封的茫茫荒野,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还冒着生命危险撑着竹筏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漂流。没有食物,没有水源,没有救援。面对重重危机,他们只能靠自己的双手生存。在这里,砍刀,被单,打火石甚至连耳环都是救命的物品。然而,当他们千辛万苦抵达圣域时,神秘劫匪已经先一步等着他们了……

  作者贝尔格里尔斯把自己丰富的野外经验融入书中,告诉了我们一个永远也不会变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让我们明白“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此外,我还看了他的其余几本这一系列的小说,总得来说,它们都在告诉我们:在有危险的.时候需要镇静,不能慌乱,要动用自己脑子里的求生技巧。这个系列的其他几本也值得大家去看一看,学会更多求生技巧,面对险境,就能让自己“多几条命”。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求生》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为了逃脱媒体的拍摄和采访,逃到了加勒比海岸度假,可是他却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海下被鲨鱼围堵,缺少可以饮用的淡水,台风袭击,但他并没有冲动,而是冷静的想办法,因为他坚信只要还活着,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生存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一件事:在我8岁那年,有一天中午吃午饭,妈妈没有给我盛饭。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太坏了,为什么不帮我盛饭!”“儿子,你也不小了,不要什么事都依靠妈妈,你要学会独立了。”“不要不要不要!我还小,妈妈你就帮我盛吗!无奈之下,妈妈还是帮我盛了。爸爸妈妈就这样天天宠着我,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看了这本书后,与本书的作者相比,让我深感愧疚。

  这本书给我启发很大:我们不能事事都依靠爸爸妈妈,要学会独立生活。遇到困难时有冷静的想解决困难的方法。像这本书的作者贝尔一样。

  有一套书,我特别喜欢。看了一遍,再看一遍。这套书,就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打开书,在明媚的阳光下,我读了起来。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个神秘莫测、危机四伏的场景,学会了主人公贝克的求生本领,了解那一场场灾难将引发的'后果,更明白了那大自然的许多奥秘。

  现在,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安全自救知识。这一套书,以小说的形式将贝尔亲身体验过的生存本领传授给我们,让读者能在遇到危险时从容不迫,运用自己学到的生存本领解救自己。他还教给我们一个够我们受用一生的道理,那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这句话看似简单,却又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与灾难、与猛兽的不期而遇而丧命。因此,我强烈建议大家看这书套,当你看完这套书,你将会收获很多知识。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是经同学介绍购买的。开始,我认为它和其他冒险小说没什么两样,便只是买来一本看看,可哪知三页都没看完,我便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一名叫贝克的少年探险家为寻找真相,不得不在荒野求生的故事。从巨蟒出没的哥伦比亚雨林,到处处悬崖绝壁的喜马拉雅山脉。贝克凭借着父母生前交给他的生存技巧,在危险中穿梭,即使是猛兽奔袭、狂风暴雨,也从没阻挡住贝克那充满着坚定信念的步伐。我似乎看见了贝克身上散发的勇气和智慧的光芒,诉说着对生命追求与希望。也许一个成年人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着一颗勇气的种子,只是没有经过阳光的滋润,也没有经过雨水的灌溉。

  “身陷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脱险,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的这句话常常会在我的耳畔回荡。在生活中遇见困难时,正像话中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有无比坚定意志和正确的行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菁华5篇)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5)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6)

——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份

  知道这本书是在《问富大龙几个问题》中,一位观众质疑大龙的在《大秦帝国2》中饰演的秦惠文王流于虚浮表面,嬉皮笑脸有余而稳重不足,城府深沉而心里阴暗。大龙以长达几千字的篇幅详细解读了嬴驷这个角色的塑造,提到的书中就有《荒野的呼唤》。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这就是一只狗的传奇故事——《荒野的呼唤》。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看到了柯利被另一只雪橇狗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的狗,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当它于是,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

  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洗净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篇(扩展7)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汇总五篇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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