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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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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1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篇二:《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篇三:读《太阳照常升起》有感作文】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地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返何处。”翻开第一页便是这段有如春汛般的《圣经》扑面而来,我难以形容我意识深处的那丝感动,但我又真切的知道,那就是比纯粹还要空白的感动。

  杰克是作为千千万万个饱受战争摧残中的一员,他感受过厄运就那么在他身上吻了一下,于是,在那个充斥着迷惘者的迷惘时代,他必须坦然,坦然忍受巨大的伤痛,坦然接受一直不断涌现的痛苦,坦然接受生活的失败和严酷的现实,坦然面对相比较他人而言而凸显出的悲剧感。都说,人,都会无法预料的到达一种归宿,我还未读到结尾时就在不断地想想杰克的归宿会是什么。感谢海明威给了我一个最好的结局,在译本里,杰克最后说了一句:“这样想想不也挺好的吗?”就那么轻描淡写的一句,却好像满是乌云的天空里的穿出的一道阳光。

  “这样想想不也挺好吗?”这不是对无情命运的妥协,而是一种对自己生命永恒价值的肯定。毕竟,虚无的人生里,我们都还要活下去。一如泰戈尔说的那样:“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又如灵焚所说:“这个世界本来就跟意志没有关系,我们不能表示拒绝,也无力承载与接纳。这是一种意志之外的预谋”。但我们可以选择向杰克那样坦然。

  人类对于人世的嗟叹已经是一种老式的忧伤了,就好像百年坟头上的黄泥巴,千年斜坡上的狗尾巴草,难以抹去,难以凋零,再去回想那些,却仍是抹不去的低沉。唯独在《太阳照常升起》中,这种思考才显示出一种难得的反抗,少有的挣扎。

  我也看到过不少专家对《太阳照常升起》的点评:“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又有:“海明威的作品紧紧契合着时代的流动脉搏,以深刻的洞察力和感受力,表现了人类在一个特定时代的生存状态以及精神饱受磨励的艰辛历程。”在我看来,道理是有的,但不免过于生硬和主观。我以一个学生的身份,从中看到的,不过就是一场意志与生命的斗争罢了。

  其实说了这么多,整本中最吸引我的也不过就是杰克的最后那句:“这样想想不也挺好吗?”试想,如果是我们遇到杰克那样的人生,我们在面对意志与生命的斗争时,又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又能坚持多久?不要觉得这样的假设不会成立,要知道,万物都逃不出轮回,就像树木逃不了四季。在自己的生命经受过命运的碾压时,我们会像杰克那样投入,那样忘我吗?所以这么说来,杰克不是迷惘的一代,我们也不会是迷惘的一代。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一篇散文中的一句话:“虽然,依然有人在行走中劳顿。但早上升起的太阳,依然温暖着幸福的人们,也温暖着更多正在等待幸福的人!”我坚信,在杰克与阳光相拥时,他的心中必定是充满幸福的。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也从世间那么拥挤的记忆里为杰克留下一个永远的位置,与他共同感受豁然之后的幸福。

  虽然,抵达对岸的路程还很遥远;虽然,到达理想的桥梁还未修建;虽然,通向家园的道路还未出现,我们依然走在人生的大道上。就像那些被风雨击中的花瓣,被流水不留痕迹的带走,但只要到了下一季,依然可以开出个姹紫嫣红的春天!

  【篇四:《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姿美堂官网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

  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天恩女装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篇五:《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儿子昨天从西安经兖州乘坐高铁回来。春节时存了一点文汇报的文章。今天读了几篇。海明威的这篇文摘是从百度上搜的。

  海明威在学生时代就显示了写作方面的才华,中学毕业后当上见*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年海明威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使他充满了忧郁、空虚和茫然的情绪。为了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开始写小说,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写出最精炼最含蓄的作品。20年代,他先后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

  海明威这种个人情绪恰好反映了当时战后一代年轻人的心理。20年代的世界,刚刚经历了战争的磨难。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使世界变得满目疮痍,留在人类心中的创伤更是久久不能*复。仿佛是一个不变的规律:战争能使人意识到和*年代不被珍惜的东西,而战后留给人们的则往往是精神的幻灭。战争的恐怖、人性的践踏使参加过这场战争的青年人背叛了曾经有过的理想,沉溺在享乐之中,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太阳照样升起》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出版,成功地描绘了杰克·巴恩斯这个人物形象,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他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准则”主人公,有一套个人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种经历战争仍然保持自我准则的人物形象就成了青年人推崇的榜样。他们需要重建的正是一套价值观。这部小说被奉为青年人的《圣经》。使用海明威式的简短而厌世的语言成了人们交谈的时尚,而那种粗犷而敏感的叙事风格,同样为人们所喜爱。

  美国前辈作家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迷惘的一代因为空虚而反叛,因为盲目而痛苦。海明威对传统价值沦丧的反应比本世纪中叶流行的批评意见所说的情况复杂,他不单单是形成一种行为准则,还包括玩世不恭的坚韧、男性的傲慢、一派正确无误的社会姿态以及酷爱见血的体育活动。他和笔下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一种姿态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使海明威成为国际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作者最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脉搏,以他所熟悉的包括作家、艺术家和需求刺激的社会名流的圈子为原型,写出了普通大众的真实的生存状态。他笔下的人物,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英勇的、壮美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

  作为一位自传性很强的作家,海明威本身就是那些在战争严重摧残的道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中的一员。他参加过那场令人刻骨铭心的战争,他目睹了军功章在战后市场上被廉价出售,他身边的年轻人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这使海明威更加迷惘痛心。然而迷惘并不代表混沌,正是有了思考,才会迷惘,这说明在社会的迷雾中,人们还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纵观海明威一生作品中创造的主人公,也经历了一个由迷惘空虚到勇敢抗争的过程。事实上,“迷惘的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几年后,又投身到了为正义和生存而战的反***斗争中。《太阳照样升起》敏锐而准确地捕捉到了时代精神,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

  【篇六: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作文

  【篇七:《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篇八:《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2

  儿子昨天从西安经兖州乘坐高铁回来。春节时存了一点文汇报的文章。今天读了几篇。海明威的这篇文摘是从百度上搜的。

  海明威在学生时代就显示了写作方面的才华,中学毕业后当上见*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年海明威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使他充满了忧郁、空虚和茫然的情绪。为了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开始写小说,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写出最精炼最含蓄的作品。20年代,他先后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

  海明威这种个人情绪恰好反映了当时战后一代年轻人的心理。20年代的世界,刚刚经历了战争的磨难。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使世界变得满目疮痍,留在人类心中的创伤更是久久不能*复。仿佛是一个不变的规律:战争能使人意识到和*年代不被珍惜的东西,而战后留给人们的则往往是精神的幻灭。战争的恐怖、人性的践踏使参加过这场战争的青年人背叛了曾经有过的理想,沉溺在享乐之中,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太阳照样升起》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出版,成功地描绘了杰克·巴恩斯这个人物形象,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他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准则”主人公,有一套个人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种经历战争仍然保持自我准则的人物形象就成了青年人推崇的榜样。他们需要重建的正是一套价值观。这部小说被奉为青年人的《圣经》。使用海明威式的简短而厌世的语言成了人们交谈的时尚,而那种粗犷而敏感的叙事风格,同样为人们所喜爱。

  美国前辈作家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迷惘的一代因为空虚而反叛,因为盲目而痛苦。海明威对传统价值沦丧的反应比本世纪中叶流行的批评意见所说的情况复杂,他不单单是形成一种行为准则,还包括玩世不恭的坚韧、男性的傲慢、一派正确无误的社会姿态以及酷爱见血的体育活动。他和笔下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一种姿态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使海明威成为国际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作者最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脉搏,以他所熟悉的包括作家、艺术家和需求刺激的社会名流的圈子为原型,写出了普通大众的真实的生存状态。他笔下的人物,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英勇的、壮美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

  作为一位自传性很强的`作家,海明威本身就是那些在战争严重摧残的道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中的一员。他参加过那场令人刻骨铭心的战争,他目睹了军功章在战后市场上被廉价出售,他身边的年轻人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这使海明威更加迷惘痛心。然而迷惘并不代表混沌,正是有了思考,才会迷惘,这说明在社会的迷雾中,人们还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纵观海明威一生作品中创造的主人公,也经历了一个由迷惘空虚到勇敢抗争的过程。事实上,“迷惘的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几年后,又投身到了为正义和生存而战的反***斗争中。《太阳照样升起》敏锐而准确地捕捉到了时代精神,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3

  《太阳照常升起》是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为故事背景的。和我们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相比,在那个时代人性受到了更多的压抑。作为九十年代末期出生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认识基本是空白的,而《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片子让我开始了解那个时代。

  故事分成四段:疯、恋、枪、梦。按时间顺序应该是“梦、恋、疯、枪”,“梦”是“疯”和“恋”的前奏,诠释前面“疯”、“恋”所产生的疑点。

  疯:周韵饰的房祖名他妈因一个梦而去买了双鞋丢失后成美丽的疯女人,然后一系列的疯狂举动—最后悄然失踪。为了儿子的正常生活、为了追随“阿辽莎”,疯妈异常地穿上四兜军衣同儿子来一场儿子并不知情的告别!嘱托儿子去迎接下放改造的新人,自己选择悄然离去……画面上只出现河面漂浮的军衣、裤和那双失而复还的鞋。让潺潺流水带走一切痛苦,留下无尽思考!

  恋:梁老师是众多女人仰慕的'对象,但梁老师清高矜持的个性压抑了自己。老唐的处世哲学则不同,时不时和林大夫偷一把,帮梁老师写检讨书洗清罪名,这些都体现出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适者生存法则。梁老师弹唱美丽的梭罗河,老吴高唱万泉河,两手歌体现的格调完全不同,在唱高调的时代,梁老师无法适应自然被淘汰,最后选择上吊自杀,他死还面带笑容……

  枪:其实枪可以代表尊严,黄秋生的自杀其实也是姜文小小的陷害,姜文不仅没有道歉,还叫他招认,姜文抢走的是黄的尊严,甚至连物化的枪也要要走,黄最后选择用自己母亲送的东西,用不可能被夺走的生命,换来最后一丝抵抗与守护自己捍卫自己。黄秋就说了一句“枪可以拿走,但带子留下,那是我妈送的”,我就知道他要自杀了。

  梦:全片的开头,也是这部电影的关键所在,大漠里两个女人骑着骆驼在行走,都是去见久别的爱人,但等待这两个女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身怀六甲一言不发的周韵,一个正在不停讲述自己和老唐恋爱史的孔维,她们在一个分叉口分道扬镳。周韵向右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的结果却是她丈夫战死沙场的噩耗。孔维向左行,走到一个“尽头”牌下见到了自己的爱人老唐。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是的,压抑的年代过去了,太阳照样生起,太阳照姜文的模样升起。但曾经的太阳却一去不复返地湮没了,曾经的纯真爱情,曾经的理想与激情,曾经萌动的青春岁月,都伴随着新的冉冉升起的太阳而彻底湮没了。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4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

  《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

  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5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6

  这本书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看这部作品之前,我只看过《老人与海》这本经典读物,他的语言风格给人的感觉就是简洁,他以最简单的词汇表达复杂的内容和情感,能用一句话描写,绝对不用两句话来概括。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巴黎为背景展开,内容围绕了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在战争中落下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男女青年放浪形骸的生活以及他们的情感纠葛展开。

  这一代人被称为“迷惘的一代”,《太阳照常升起》这部小说着力表现了“迷惘的一代”在失落和绝望中放浪形骸,向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寻求刺激和慰藉的生活状态。而作者也因为这部书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什么是迷惘的一代,主要是一战到二战期间出现的美国一类作家的总称,海明威也在散文里提到过,其意为战后的士兵,他们迷惘、彷徨,价值观不适合战后的世界。有点类似于战争综合症!

  巴恩斯在一战中颈椎受伤,失去了性能力,既幸运又不幸的与在巴黎任记者的英国女士阿施利相爱。如果巴恩斯没有失去性生活的话,应该是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这不符合海明威的剧情设定,这本就是讲述“迷惘的一代”的故事。阿施利夫人追求享受,没办法,巴恩斯只能借酒消愁。之后两人和朋友一起去西班牙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然后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我无法想象巴恩斯的心理承受了多少伤害,无法给心爱的人幸福,就应该成全,看似合理又透着古怪,他撮合她和别的男人约会、成为别人的情人,这得是多痛苦。这种精神伤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海明威塑造的这个英雄,感觉不是他的风格,但细细思来,又符合他的一贯手法。巴恩斯不是英雄,但经历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精神创伤,依旧没有被打垮。他是一个被命运打败的人,但是他败而不垮。这是本涉及多主题的小说,首当其冲的是战争的生理与心理,其次是“迷惘的一代”的描写。这是海明威的成名作,这本作品不以情节取胜,而在于着力表现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所发生的变化,展示了这代人的心理历程。人生目标已死,他们在毫无节制的酗酒和纵乐中品尝内心的绝望。最后如海明威自己所说的冰山,无论如何它都是悲伤的,太阳会照常升起,江河会流入大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7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8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9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10

  篇一: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篇二:《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篇三:《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1)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6篇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1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

  《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直接去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

  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2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3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4

  《太阳照常升起》是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为故事背景的。和我们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相比,在那个时代人性受到了更多的压抑。作为九十年代末期出生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认识基本是空白的,而《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片子让我开始了解那个时代。

  故事分成四段:疯、恋、枪、梦。按时间顺序应该是“梦、恋、疯、枪”,“梦”是“疯”和“恋”的前奏,诠释前面“疯”、“恋”所产生的疑点。

  疯:周韵饰的房祖名他妈因一个梦而去买了双鞋丢失后成美丽的疯女人,然后一系列的疯狂举动—最后悄然失踪。为了儿子的正常生活、为了追随“阿辽莎”,疯妈异常地穿上四兜军衣同儿子来一场儿子并不知情的告别!嘱托儿子去迎接下放改造的新人,自己选择悄然离去……画面上只出现河面漂浮的军衣、裤和那双失而复还的鞋。让潺潺流水带走一切痛苦,留下无尽思考!

  恋:梁老师是众多女人仰慕的对象,但梁老师清高矜持的个性压抑了自己。老唐的处世哲学则不同,时不时和林大夫偷一把,帮梁老师写检讨书洗清罪名,这些都体现出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适者生存法则。梁老师弹唱美丽的梭罗河,老吴高唱万泉河,两手歌体现的格调完全不同,在唱高调的时代,梁老师无法适应自然被淘汰,最后选择上吊自杀,他死还面带笑容……

  枪:其实枪可以代表尊严,黄秋生的自杀其实也是姜文小小的陷害,姜文不仅没有道歉,还叫他招认,姜文抢走的是黄的尊严,甚至连物化的枪也要要走,黄最后选择用自己母亲送的东西,用不可能被夺走的生命,换来最后一丝抵抗与守护自己捍卫自己。黄秋就说了一句“枪可以拿走,但带子留下,那是我妈送的”,我就知道他要自杀了。

  梦:全片的开头,也是这部电影的关键所在,大漠里两个女人骑着骆驼在行走,都是去见久别的爱人,但等待这两个女人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一个身怀六甲一言不发的周韵,一个正在不停讲述自己和老唐恋爱史的孔维,她们在一个分叉口分道扬镳。周韵向右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的结果却是她丈夫战死沙场的噩耗。孔维向左行,走到一个“尽头”牌下见到了自己的爱人老唐。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是的,压抑的年代过去了,太阳照样生起,太阳照姜文的模样升起。但曾经的太阳却一去不复返地湮没了,曾经的纯真爱情,曾经的理想与激情,曾经萌动的青春岁月,都伴随着新的冉冉升起的太阳而彻底湮没了。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5

  我们生活在一个看起来最好的时代,生活稳定,没有动荡,但大家所经历的时间都一样,千篇一律,毫无波澜,状如死水。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没有办法,资讯的发达早就将世界的神秘感抹去。郁闷,无聊,每天上学放学,毫无以外的重复让我们厌烦,所以会感到迷茫,偶尔无助,许多想法不能实现,莫名其妙的忧伤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与自己作对。有喜欢的女生,幻想和她去私奔。大脑里面每天就像上映一幕幕电影 。和父母吵架,和同学打架,和老师顶嘴,每个人都觉得没人理解自己,全世界最最独特的灵魂却裹在最难看的校服里。听最激烈的摇滚,看最艰深的书籍,总是试图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时间慢慢流逝,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回想起十几岁的日子,会有一丝不舍,觉得再也回不去了——那美好的青春时光。

  当我们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青春却夹杂着战争,动荡,杀戮,饥饿,歧视,恐惧还有死亡。

  有一个美国青年,名字叫做巴恩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和他的朋友们厌恶这场帝国主义战争,却找不到出路。巴恩斯和朋友们一起,在*"拯救世界民主 "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 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了人类空前的自相残杀,发现战争远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事业,所谓"民主 ""光荣""牺牲"等等,都是些骗人的东西。巴恩斯经过二十多年成长所形成的道德观念以及理想的生活目标在这场战争中土崩瓦解,而新的尚未建立起来。巴恩斯和周围大多数青年一样,用怀疑、否定的态度看待这场掠夺战争,他们憎恨、厌恶它,但又不理解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心灵空虚,无所适从,乃至消极遁世,放浪形骸……

  与巴恩斯和他的朋友们相比,我们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老狼、朴树用歌声吟唱青春,许多人都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成长。

  而他们,也有海明威用一部《太阳照常升起》来描绘了那一代人的青春与迷惘。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战以后,一批美国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图景,表达了一战以后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女主人公勃瑞特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中因脊柱受伤而失去了性爱能力。杰克和勃瑞特真心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留下了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在西班牙,勃瑞特拒绝了犹太青年罗伯特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勃瑞特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她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是勃瑞特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念是陈旧的、虚妄的。

  作者海明威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他就是那些青年当中的一员。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主人公有作者的影子。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每一个大师不管写多少本书,故事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的人生。真实经历也好,从现实出发的想象也罢,每一个文字都是从作者的内心流出的。海明威所描述、记录的,是他眼中的时代,是他周围与他一样的年轻人的青春。

  1924年夏天,在巴黎觥筹交 错的酒吧里,海明威曾被一位著名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女士指着鼻头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文学流派有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是一个有组织和共同纲领的文学团 体,但它的影响超越了国界和民族,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随后海明威将这句话作为献辞写在了《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上。作者是迷惘的一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相同经历、迷惘的青年。阅读到某些段落,真的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如果我们读书之前不去想什么背景,主题或中心思想,我倒宁愿认为,这本小说就是海明威在纪念自己的青春。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书中随处可见这样令人感慨的好句子。在海明威这部早期作品中,那种惜字如金的简洁风格,充满画面感的视角转换以及被人大为推崇的所谓"冰山体"写作,虽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成熟,但仍有着较为明显的个人印记。那种"八分之一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冰山"文体,初读可能难以进入情境,但坚持读下去,紧凑的情节又会让你欲罢不能。

  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和哀伤情调。巴恩斯唯有在幻想、彷徨和迷惘中,求得一丝安慰。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静如水的日子里不如去翻一翻书,读一读海明威笔下的青春,就让你的泪水或欢笑随着情节一起起伏。我们很难过上另一种生活,利用小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青春,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管原因为何,书中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

  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6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枝头的鸟儿唱:“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是,看来我又要与此计擦肩而过了。

  站在十字街头,人生迷茫的'路口,我真切地体会到失落的悲凉。过往的车辆提醒我:绝望。

  其实,三个多月前的我并非此状。那时,我还是莘莘学子中的一员,每天念着“好好学*,天天向上”,活跃于家庭与学校之间,目标是在高考中挥下改变人生的一笔。普普通通,**凡凡,日复一日,简单而又繁忙。但是现状并不十分明朗,我似乎总是找不到正确的方向,碰壁再碰壁,失望再失望。即使屡次仰天长啸,纵然每每对历届英才表示敬仰,现实总是向我展现它最残酷的一面,从不同情。之后,我决心奋起。早有“笨鸟先飞”的说法,那我就承认自己是笨鸟,下苦工,先明鸟而起飞。

  但就在高二这个既非入门也不冲刺的尴尬阶段,上帝狠狠地绊了我一跤:我意外被查出得了病。当时我的感受用“晴天霹雳”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所有对前途的憧憬对人生的期望统统被这对死亡的恐惧所湮灭。

  为了治病,我来到了外省一个陌生的城市。来来往往的都是冷漠的神情,绝不会偶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停下来关怀一句:“你还好吗?”我开始低着头走。

  不幸中的万幸,我的病是可以治愈的。那时,同学的鼓励,家人的支持,让我保持着较为乐观的心态。经历了痛苦的挣扎,命保住了,病算是治好了,我仿佛看到了希望,一切又将恢复正常,我即将“大展宏图”。

  但就在我准备回程的时候,却被告知需要留下来继续恢复治疗。这令我难以接受,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我要饱尝治疗带来的痛苦,还要被迫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我的学*将受到严重影响,高中以来我的一切努力可能毁于一旦。

  毕竟学*成绩是不能与生命同日而语的,倘若再得一次病,情况可能没这次这么幸运。最后,我只有妥协接受治疗。

  我名副其实地生了一场大病。何谓“大”?开刀、化疗、放疗,我一一品尝了一番,那滋味,痛,并一点都不快乐。

  也就是这样,我离优异的学*成绩越来越远。为了治病,家里的积蓄也……

  相信我,身体上,心理上,我的痛苦已经达到地狱十八层,欲哭无泪了。我就好像游荡的魂灵,居无定所的心。说白了,也就是:一切全完了。

  一次,母亲陪我到街上散心。我们走进一家百货商场。母亲受的苦并不比我少,照顾我,为我操心,眼角的皱纹,两鬓的银丝……也应当让母亲散散心,她已经好久没买新衣服了,我陪她逛逛女性通爱的服装,缓和缓和她绷紧的神经。我们走着。这时,母亲走到一件上衣前,看她的表情显然是对这件比较中意。只见她拉着衣脚笔划了一会儿,然后从它里面掏出标签,抬起大拇指看了一眼价格,就放回标签,表情僵硬地走开了。我们继续走着。后来,母亲又在另一货架前停下。此货架显眼地贴着“6。5折”的红色广告牌。母亲回过头来,微笑着对我说:“看看有没有适合妈妈的。”

  霎时,我的心碎了,真的。

  我责问自己: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

  凭什么母亲只能挑打折的衣服?

  不该是这样!

  什么昂贵的名牌,什么打折的杂牌,什么新款,什么换季,我好恨!

  那天晚上,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母亲什么也没买,即使是打折的,也没舍得买,因为打了折也并不便宜。夜里,我翻来覆去,烦躁而无法入睡。过去常常听到“儿女欠父母的永远也还不清”之类的话。每当听到,我总是想方设法急于还债。那时“80后”的作家是何等的风光,我多少次也梦想着可以用手中的笔一鸣惊人,然后赚很多稿费,扬名立万。可我却是“90后”,经历过的是不同的时代,没有相同的感受。妄想成为作家,可是想了这么些年,也只是个“坐家”,仍然吃父母的,花父母的,如今居然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只能在打折的货架前挑选,我好恨自己!

  这段时间来我整日怨天尤人,不曾为家里考虑,不曾为未来努力,真不该。我不该是大街上轻飘飘的双腿,事实上我肩上的担子很沉。想想自己买打折的衣服是为了给家里省钱,但是如果当我到了而立之年却只能给母亲买打折减价的衣服时,老天不会宽容我,我更是要给自己耳光。这听起来似乎有点物质主义,试问哪一位孝子孝女不想给自己的父母买好衣服,买好吃的?我必须站起来,从这道坎上站起来。

  天无绝人之路。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是的,我远不及绝望的境地,我还拥有诸多幸运的因素,我还有完整的双手,牢记尽孝的心。

  我的决心在这里。

  今年我18,成年了。

  上帝赠与我两件礼物,责任与重生。

  明天,太阳依然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2)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菁华5篇)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1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2

  儿子昨天从西安经兖州乘坐高铁回来。春节时存了一点文汇报的文章。今天读了几篇。

  海明威在学生时代就显示了写作方面的才华,中学毕业后当上见*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年海明威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使他充满了忧郁、空虚和茫然的情绪。为了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开始写小说,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写出最精炼最含蓄的作品。20年代,他先后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

  海明威这种个人情绪恰好反映了当时战后一代年轻人的心理。20年代的世界,刚刚经历了战争的磨难。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使世界变得满目疮痍,留在人类心中的创伤更是久久不能*复。仿佛是一个不变的规律:战争能使人意识到和*年代不被珍惜的东西,而战后留给人们的则往往是精神的幻灭。战争的恐怖、人性的践踏使参加过这场战争的青年人背叛了曾经有过的理想,沉溺在享乐之中,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太阳照样升起》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出版,成功地描绘了杰克·巴恩斯这个人物形象,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他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准则”主人公,有一套个人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种经历战争仍然保持自我准则的人物形象就成了青年人推崇的榜样。他们需要重建的正是一套价值观。这部小说被奉为青年人的《圣经》。使用海明威式的简短而厌世的语言成了人们交谈的时尚,而那种粗犷而敏感的叙事风格,同样为人们所喜爱。

  美国前辈作家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迷惘的一代因为空虚而反叛,因为盲目而痛苦。海明威对传统价值沦丧的反应比本世纪中叶流行的批评意见所说的情况复杂,他不单单是形成一种行为准则,还包括玩世不恭的坚韧、男性的傲慢、一派正确无误的社会姿态以及酷爱见血的体育活动。他和笔下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一种姿态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使海明威成为国际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作者最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脉搏,以他所熟悉的包括作家、艺术家和需求刺激的社会名流的圈子为原型,写出了普通大众的真实的生存状态。他笔下的人物,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英勇的、壮美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

  作为一位自传性很强的作家,海明威本身就是那些在战争严重摧残的道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中的一员。他参加过那场令人刻骨铭心的战争,他目睹了军功章在战后市场上被廉价出售,他身边的年轻人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这使海明威更加迷惘痛心。然而迷惘并不代表混沌,正是有了思考,才会迷惘,这说明在社会的迷雾中,人们还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纵观海明威一生作品中创造的主人公,也经历了一个由迷惘空虚到勇敢抗争的过程。事实上,“迷惘的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几年后,又投身到了为正义和生存而战的反*斗争中。《太阳照样升起》敏锐而准确地捕捉到了时代精神,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3

  这本书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在看这部作品之前,我只看过《老人与海》这本经典读物,他的语言风格给人的感觉就是简洁,他以最简单的词汇表达复杂的内容和情感,能用一句话描写,绝对不用两句话来概括。小说以1924年至1925年这一历史时段和巴黎为背景展开,内容围绕了一群在感情或爱情上遭受过严重创伤或在战争中落下严重心理或生理机能障碍的男女青年放浪形骸的生活以及他们的情感纠葛展开。

  这一代人被称为“迷惘的一代”,《太阳照常升起》这部小说着力表现了“迷惘的一代”在失落和绝望中放浪形骸,向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寻求刺激和慰藉的生活状态。而作者也因为这部书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什么是迷惘的一代,主要是一战到二战期间出现的美国一类作家的总称,海明威也在散文里提到过,其意为战后的士兵,他们迷惘、彷徨,价值观不适合战后的世界。有点类似于战争综合症!

  巴恩斯在一战中颈椎受伤,失去了性能力,既幸运又不幸的与在巴黎任记者的英国女士阿施利相爱。如果巴恩斯没有失去性生活的话,应该是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这不符合海明威的剧情设定,这本就是讲述“迷惘的一代”的故事。阿施利夫人追求享受,没办法,巴恩斯只能借酒消愁。之后两人和朋友一起去西班牙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然后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我无法想象巴恩斯的心理承受了多少伤害,无法给心爱的人幸福,就应该成全,看似合理又透着古怪,他撮合她和别的男人约会、成为别人的情人,这得是多痛苦。这种精神伤害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海明威塑造的这个英雄,感觉不是他的风格,但细细思来,又符合他的一贯手法。巴恩斯不是英雄,但经历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精神创伤,依旧没有被打垮。他是一个被命运打败的人,但是他败而不垮。这是本涉及多主题的小说,首当其冲的是战争的生理与心理,其次是“迷惘的一代”的描写。这是海明威的成名作,这本作品不以情节取胜,而在于着力表现这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所发生的变化,展示了这代人的心理历程。人生目标已死,他们在毫无节制的酗酒和纵乐中品尝内心的绝望。最后如海明威自己所说的冰山,无论如何它都是悲伤的,太阳会照常升起,江河会流入大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4

  作者是美国知名小说家海明威。曾看过他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作品《老人与海》,被书中那个智慧的、不畏艰险的老人形象所动容。

  这部《太阳照常升起》,其创作背景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文中所提的“迷惘的一代”即是参加过战争的青年们。此书系作者处女作,他因此踏入美国上流作家*位。

  恕我直言,我本人不太喜欢海明威的作品。他的语言风格一贯朴素苍白,大量的*铺直述和干巴巴的文字削弱了我不少的阅读兴致,这次也是一目十行般囫囵吞枣就翻完全书。

  买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她有个充满着希望的名字《太阳照常升起》,再就是书的封面有作者本人虔诚的题记:谨以此书献给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儿子。

  合上书本,热热闹闹的精彩场景即刻被莫名的悲情占据,这就是作品的高明之处,也是作者惯用的写作手法。简单背后的沉重,浮华背后的苍凉,作者用朴素的场景力透战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直接震颤你的心灵。

  书中的青年们,有着不同的境遇和不同的思想,人在旅途,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价值观里各取所取。作者在小说中给他们创造了一个十分和谐的社会,在这个几乎“极乐”的世界里,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情感上的创伤让他们在身体上自由自在,身体上的自由自在又让他们的情感稍纵即逝。

  参与过战争究竟能将一个人改变多少?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它的悲情。

  联想起曾看过一个退役老兵的电视访谈,镜头前老兵云淡风轻的话语隐隐散发出愤世嫉俗的影子。

  书中这种“影子”毫不畏惧地张扬开来。

  这帮“迷惘的一代”白天在众人面前狂妄自大、桀骜不驯,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常常忧郁烦闷、痛苦不堪。他们其实很想有所作为,用曾经战场上无敌的斗志。但社会不是部队,他们已经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实际上每天都沉混在安逸享受中随波逐流。

  通过这本书,也对作家海明威有了进一步了解。

  海明威也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并且得到过意大利*颁发的象征着作战英勇的奖章。战争给他的生理上和心理上造成了巨大伤害,以至于众多的不良嗜好和偏激的性格最终导致他引弹身亡。可见这部小说也是海明威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

  还好,“迷惘的一代”实际很清醒,他们知道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昨日的混沌和胜利终将过去,明天的新太阳又会普照大地。篇首的经典台词非常值得我们经常吟诵: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处。风往南刮,又往北转,不住地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5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枝头的鸟儿唱:“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但是,看来我又要与此计擦肩而过了。

  站在十字街头,人生迷茫的'路口,我真切地体会到失落的悲凉。过往的车辆提醒我:绝望。

  其实,三个多月前的我并非此状。那时,我还是莘莘学子中的一员,每天念着“好好学*,天天向上”,活跃于家庭与学校之间,目标是在高考中挥下改变人生的一笔。普普通通,**凡凡,日复一日,简单而又繁忙。但是现状并不十分明朗,我似乎总是找不到正确的方向,碰壁再碰壁,失望再失望。即使屡次仰天长啸,纵然每每对历届英才表示敬仰,现实总是向我展现它最残酷的一面,从不同情。之后,我决心奋起。早有“笨鸟先飞”的说法,那我就承认自己是笨鸟,下苦工,先明鸟而起飞。

  但就在高二这个既非入门也不冲刺的尴尬阶段,上帝狠狠地绊了我一跤:我意外被查出得了病。当时我的感受用“晴天霹雳”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所有对前途的憧憬对人生的期望统统被这对死亡的恐惧所湮灭。

  为了治病,我来到了外省一个陌生的城市。来来往往的都是冷漠的神情,绝不会偶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停下来关怀一句:“你还好吗?”我开始低着头走。

  不幸中的万幸,我的病是可以治愈的。那时,同学的鼓励,家人的支持,让我保持着较为乐观的心态。经历了痛苦的挣扎,命保住了,病算是治好了,我仿佛看到了希望,一切又将恢复正常,我即将“大展宏图”。

  但就在我准备回程的时候,却被告知需要留下来继续恢复治疗。这令我难以接受,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我要饱尝治疗带来的痛苦,还要被迫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我的学*将受到严重影响,高中以来我的一切努力可能毁于一旦。

  毕竟学*成绩是不能与生命同日而语的,倘若再得一次病,情况可能没这次这么幸运。最后,我只有妥协接受治疗。

  我名副其实地生了一场大病。何谓“大”?开刀、化疗、放疗,我一一品尝了一番,那滋味,痛,并一点都不快乐。

  也就是这样,我离优异的学*成绩越来越远。为了治病,家里的积蓄也……

  相信我,身体上,心理上,我的痛苦已经达到地狱十八层,欲哭无泪了。我就好像游荡的魂灵,居无定所的心。说白了,也就是:一切全完了。

  一次,母亲陪我到街上散心。我们走进一家百货商场。母亲受的苦并不比我少,照顾我,为我操心,眼角的皱纹,两鬓的银丝……也应当让母亲散散心,她已经好久没买新衣服了,我陪她逛逛女性通爱的服装,缓和缓和她绷紧的神经。我们走着。这时,母亲走到一件上衣前,看她的表情显然是对这件比较中意。只见她拉着衣脚笔划了一会儿,然后从它里面掏出标签,抬起大拇指看了一眼价格,就放回标签,表情僵硬地走开了。我们继续走着。后来,母亲又在另一货架前停下。此货架显眼地贴着“6。5折”的红色广告牌。母亲回过头来,微笑着对我说:“看看有没有适合妈妈的。”

  霎时,我的心碎了,真的。

  我责问自己: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

  凭什么母亲只能挑打折的衣服?

  不该是这样!

  什么昂贵的名牌,什么打折的杂牌,什么新款,什么换季,我好恨!

  那天晚上,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母亲什么也没买,即使是打折的,也没舍得买,因为打了折也并不便宜。夜里,我翻来覆去,烦躁而无法入睡。过去常常听到“儿女欠父母的永远也还不清”之类的话。每当听到,我总是想方设法急于还债。那时“80后”的作家是何等的风光,我多少次也梦想着可以用手中的笔一鸣惊人,然后赚很多稿费,扬名立万。可我却是“90后”,经历过的是不同的时代,没有相同的感受。妄想成为作家,可是想了这么些年,也只是个“坐家”,仍然吃父母的,花父母的,如今居然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只能在打折的货架前挑选,我好恨自己!

  这段时间来我整日怨天尤人,不曾为家里考虑,不曾为未来努力,真不该。我不该是大街上轻飘飘的双腿,事实上我肩上的担子很沉。想想自己买打折的衣服是为了给家里省钱,但是如果当我到了而立之年却只能给母亲买打折减价的衣服时,老天不会宽容我,我更是要给自己耳光。这听起来似乎有点物质主义,试问哪一位孝子孝女不想给自己的父母买好衣服,买好吃的?我必须站起来,从这道坎上站起来。

  天无绝人之路。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是的,我远不及绝望的境地,我还拥有诸多幸运的因素,我还有完整的双手,牢记尽孝的心。

  我的决心在这里。

  今年我18,成年了。

  上帝赠与我两件礼物,责任与重生。

  明天,太阳依然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3)

——太阳照常升起作文范本10份

  天气阴沉沉的,就像我的心情那般黑暗,究竟我的太阳在哪里?

  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尽管放慢了脚步,可家就在不远处。手里紧紧攥着那张成绩单,我真的想把它藏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眼不见、心不烦。它被我弄得皱巴巴的,不成样子。泪水顺着脸庞流了下来,滴在了纸±,嘀嗒,嘀嗒。…“

  我走进门,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着急地起身张望,她并没有问考试的事,而是问我饿不饿。我很疑惑,暗想:”妈妈为什么不问我考试的事,莫非对我失望极了,不想管我了?“我便更加伤心。我忘记了她的问题,她又问了一遍,我只是摇摇头。

  天气变得电闪雷鸣,就像妈妈一样。刚才还是温柔的问候,现在却是严肃的”审问“。她极其严肃地说:”这次考试怎么回事?“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保持沉默,低着头。她的语气变和蔼了,说:”我知道考成这样,你也不好受。我期待你能考出更理想的成绩。我相信你。“一*话让我的泪水随着雨水一起流下。

  泪水止不住往下流,透过窗户,我看到窗外的小草被雨水打得东倒西歪,泥土溅在了身上,失去了往日的美丽,失去了往日的生机。或许我就和这小草一样,一样脆弱,一样不堪一击。

  第二天,清晨的薄雾早已散去,太阳又升上了天空,雨后的空气更加新鲜,不时传来鸟鸣声。

  走到院中,才恍然发现,昨日被雨水打倒的小草又重新站起来了,而且颜色更加翠绿。

  恍然明白,我和小草一样,一样需要坚强。人的一生中有种种挫折,

  就看是否在挫折中站起来。

  走回屋里,在日记本上留下:与其在挫折中浪费时间,还不如重新找个目标再一次奋发向上,不要为失败而自责或叹息。

  冲破云层后,将会看到蔚蓝的天空;打败挫折,将会升起心中的太阳。

  我喜欢天空那皎洁的明月,我喜欢天空中那闪闪的繁星,我喜欢那浩瀚的大海……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冉冉升起的日出。

  当天空还是一片漆黑时,突然,在天水相接的地方恍恍惚惚地出现了一点儿红晕,慢慢地红晕的范围开始逐渐地扩大了,直到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儿脸时,这时你会发现这个深红的圆东西是红的很,但却是一点儿亮光也没有。那时的太阳简直就像是个不愿意抛头露面的姑娘似的一直用着泥土来遮挡她原有的美丽面容。过了了一段时间。终于这位年轻的“姑娘”好像是听了别人的开导后才愿意抛开泥土的遮挡在天空中展现她自己美丽容颜。当太阳完整出现在天空时,太阳就简直是一位仙女来到了人间视察似的。他的光芒就像丝带一样装饰着这位本来就是“仙女”的太阳,显得更加美丽而又耀眼了。当人们醒来看见太阳时,一定会发出感叹的!太阳的美一定胜过世上的一切!

  太阳是无私的,因为它就像是我们的母亲一样,默默地用自己一生的精力为我们努力付出着。太阳又像是我们的父亲,因为当月亮升起时,它就像父亲一样在外存储着光亮、存储着能量来为我们付出着。当太阳又冉冉升起的时候,它的光芒照亮了整个世界。

  太阳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又是美丽漂亮的。难道这不是伟大的奇观吗?这伟大的奇观我希望在这里凝固住,永远照耀着我们。啊!太阳!我们永远为你歌唱!

  人生如画,浓墨泼洒,淡泊与浓烈交相辉映;人生如歌,高低迷离,嘈杂与清脆皆成曲目;人生如酒,婉转悠长,醇厚与*淡均沉醉。

  明月皎洁——李白

  你前有“楚辞”的磅礴,后有宋词的婉转;你左有杜子美的沉郁,右有孟浩然的质朴。然而,这些都不能遮盖你的光芒。你尽管有机会做官,但官场的腐朽与皇帝的无能深深地刺痛了你的心,于是你大呼:“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狂笑而去。你将自己的豪情在山间泼洒,水间流淌。

  你升起心中的太阳,照耀于青史之上,永耀后代。

  南山秋菊——陶潜

  你本也是十年寒窗盼望一朝得意的才子,你本也热衷于做官,梦想着作为大臣。然而,在看到百姓的贫苦和官员的腐朽之后,你绝望了。因为你无力去改变这一切,于是你升起心中的太阳,着一身布衣,穿一双芒鞋,柱一根竹杖飘然而去,在山间以秋菊为伴,赠给世人一个坚毅的背影。

  你升起了心中的太阳,于是,这泛黄的史册中透漏出隐约的菊香,流芳千古。

  持之以恒——海伦·凯勒

  9岁,病魔夺去了你聪慧的耳朵;12岁,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病魔却又一次无情地夺走了你的双眼。你感到寂寞,无助,甚至要用特殊的方式结束这一切,但你却升起心中的太阳,努力与病魔做斗争,并且努力学*,考取了梦想中的大学——哈佛。于是,文学著作中又多了一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行走于漫漫人生之路。前途迷茫而危险。而我们只有升起心中的太阳,才能不被痛苦击倒,被无助嘲笑,因艰险而哭泣。从而到达成功的彼岸。

  万物俱寂。天幕是深深的宝石蓝,天晴时,能看见西边那轮残月仍未落下,为大地洒下淡淡的银辉。那样*凡,却照亮行人前方的路。

  他借着月光,摸着黑开灯,换上外出的衣服,洗漱完毕。然后,一阵沉寂中,他微倾着身子,双手紧握门把,轻轻地一扭一推,门开了,却听不到一点细微的声响,床上,是熟睡的女儿。“昨晚一定又是很晚才睡吧?”他心里这样想着,微张的嘴却没有说话,“让她多睡会儿吧!*时学*也挺辛苦的。”他就这样静静地倚在门口,两手仍抓着门把手。月光洒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已不复当年的青春、富有活力,岁月早已在这个中年男人的脸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却浑然不觉,眼神是那样疲惫不堪,眼睛布满血丝,也装满了对女儿的怜爱和疼惜。

  他不忍心,却终是用干涩低哑的声音轻唤了一声,女儿便起来了。她本早已醒来,却无意发现爸爸那慈祥的目光和微弓的腰,她从来没有发现,原来那个龙精虎猛的爸爸已是风华不再。

  没有对话的、那样沉寂的清晨,当太阳还未升起,这时父女默默地吃完早餐,又一起来到校门口。每天如此——主动说着话的父亲和总是低头不语的女儿。

  又是在校门口,一片沉默中,却是女儿先说了话:“爸爸再见!”他淡淡一笑,挥了挥手,便渐渐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这次,换我来爱你!”女儿深吸一口气,看着父亲远去的背影。

  那个女孩,便是那时的我。我抬头望天,天亮了,旭日东升。多美的朝阳,不知何时已代替了月亮。

  太阳耀眼的光芒固然充满生机,但当太阳还未升起时,却是月亮替他承受了黎明前的黑暗。

  父爱如山。父亲就是那轮明月,孕育了新生的太阳。“世上还有爸爸好!”

  本文标题“当太阳还未升起”内涵丰富,它既是父女到校门口的时间,也是女儿还未长大被父亲充分呵护的时光。 作者通过描写父亲对女儿的关爱,刻画了父亲慈祥伟大的形象。

  有人会问,升起心中的太阳?那心中的太阳是什么?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太阳吗?要怎样升起这个太阳?这些问题听我来给你们细细作答。

  太阳,由此我们会想到:光明,灿烂,辉煌……其实在我们心中就有一个太阳,一个目标,一个理想。只要你有了目标,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些毛毛虫罢了。那每个人心中都有太阳吗?有,当然有。你没有奋斗的目标吗?你没有自己的理想吗?只要你有,那你就拥有了一个太阳,一个你自己的太阳,一个独一无二[注:没有相同的或没有可以相比的。]的太阳。升起你的太阳吧!你已经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财富,为什么不升起你的太阳呢?怕吃苦。如果你是这样的话,那你就是一个懦夫,一个真正的懦夫。升起自己的太阳,靠的就是吃苦。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升起你心中的太阳吧!这是你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不要让他在你的心灵深处沉埋了,快,唤醒他。让他发光,发亮,为太阳而奋斗,为自己而奋斗。

  升起你心中的太阳吧!完成你的目标吧!完成你的理想吧!不要总是贬低自己,不要总是自我消极,对自己大声的说一句:“yes,ican。”路虽远,路虽坎坷,可你一定要努力,奋斗,加油。

  越过险滩,跨过礁石,翻山越岭[注:翻越不少山头。形容走山路的艰苦。],直到最后成功的那一刻,你会说:“我无怨无悔。”

  太阳,就升起了。你会自豪,快乐,高兴地说:“我做到了。”

  太阳躲在云层后,只现出一道圆圆的弧,像极了母亲慈爱的笑脸!那金灿灿的阳光温暖着我的心房。我心中的太阳冉冉升起!

  豆大的汗珠,从母亲的面颊划过,滴落。滋养着冻了一个冬天早已龟裂的土地上。艳阳下,一个单薄的身体带着她的影子在田里忙碌。“妈妈,休息一会吧!”看着母亲那双抬起又挖下的手,望着母亲那伸直又弯下的背,我有些疼。“孩子,一年之计在于春,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秋天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呀!”我的心忽然明亮起来,母亲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竟然懂得如此深奥的道理,我听懂了她说话的意思。是的,母亲您就是我心中的太阳,为我指明了人生的正确方向!

  知了鸣蝉扰乱了我的思绪。母亲叫我吃西瓜。绿色的瓜,红色的天。冰火之间的抗争。皮外的热永远也赶不了内心的清爽。因为这瓜是母亲去集镇买的。夏日,午后的太阳便是刽子手,无情的收割着人们的汗水。就是这样,母亲耐了半个小时的高温,替我买瓜消暑。我觉得太阳并不只是会炙烤人而无情的怪物。因为此刻我心中的太阳如冰清爽!

  秋高气爽,田野里一片丰收之景。灿黄的稻谷,熟透的柑橘。多美的一幅油墨画啊!我知道母亲便是这幅画的作者。她的那双手仿佛织女在编织彩锦,在绿树上来回舞弄,一个个金色的果实便乖巧的落入背屡,母亲的眼笑得眯成一条线。她今天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在绿树的映衬下,仿佛是一朵鲜艳的山丹丹!不,在我心里是一轮太阳,一轮美丽的太阳!一轮不落的太阳!

  我面对着太阳说“太阳啊太阳,你的光永远没有我心中的太阳光亮!因为那是母亲对我的爱呀!你再亮,也亮不过我心中的太阳!

  每天早上起来不管外面的天气怎样,都要把自己心中的那颗太阳升起。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活似乎很枯燥乏味单调无趣。我们每天都在同一时间起床,吃饭,上学,每天做着同样的工作,甚至重复同样的动作与话语。因此,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抱怨社会,抱怨认识,甚至抱怨为何活在世上

  在我看来人生就像再吃一碗面条。每个人都是同样的一碗面条,刚开始都是一碗素味面,或许也有人认为一碗素味面正合胃口。但我却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我们得向那碗面中加入调料,加入自己喜欢的调味剂,或酸,或甜,或甜,或苦,或辣,但那种味道必定是你的最爱。大部分人都在抱怨社会,为什么中国的应试教育要把一只只蝴蝶的翅膀剪去,为什么贫富差距那么大,你每天都在抱怨社会,抱怨他人,虽然你也知道你无法改变现状,但你为何就不去想着适应它呢?

  所以你得学着适应它学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爆发自己的闪光点。每天坚持几个俯卧撑,跑跑步,跳跳绳,一个月后体重必会下降。每天多背几个单词,多做几道题,多背背古文,下次考试便会进步。喜欢唱歌就去大声唱啊,喜欢跳舞就去学着跳啊,喜欢做什么就去做啊,别老抱怨没时间,只要你想做什么时候都很早。别浪费自己的青春。

  人生短暂想做什么就去做,你无法改变社会的不公*,但你可以改变自己,纵使心中每天乌云密布,那也请你升起自己心中的太阳。

  能够天天艳阳高照自然是一件难得的好事。但每一个人心里都会清楚,这是不可能的事,自然界阴晴变化,雨雪风霜是自然的真理,怎么可能总是艳阳高照,那一定是痴人做梦。

  是了,这一定是痴人做梦。没有一味的晴朗,也没有一味的阴雨绵绵。可是就有这样的事,某些人的天空常常阴雨绵绵,甚至风雪常来,而也有些人虽然没有狂风暴雨,但也难有晴朗来临。

  你可曾想象过,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从小就没有和同伴同耍的乐趣,只能悄悄地在家里用亮晶晶的眼睛欣赏别人的欢乐。走出来吧,随处被好奇怜悯的眼神包围,随时唏夷的目光拒之门外,对于他们来说,天从来也不曾晴朗过,阴雨泥泞就是他们应该走的路。

  你可曾想象过,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从来也没有体验过撒娇是个怎样美妙的感觉,也很少想象过被父母的手抚摸会是怎样的醉人感受,被某个人深深的宠溺会是多么幸福的感觉,但他们感受不到,对他们来说,生活就是浓雾中冷漠的冰凉,也许有太阳,但他们不知道。

  也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被曾经被艳阳照耀,曾经被爱意包围,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天气就变了,阴沉沉,雨淋淋,多彩的花儿和绿叶渐渐失去了颜色。

  这些人究竟有多少,我不知道,可以肯定的是有很多,他们的太阳或许是从来没有升起过,或许是曾经升起过,现在已经很久的落下了。无论前一种从来没有看到太阳升起来过,还是后一种看到过太阳升起今天却下落的人,生活已经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美好的东西与他们绝缘。

  无论这些太阳是自己让他落下,还是他人外界让他落下,对于我们这些享受着阳光暖意的人来说,都是一大憾事,推升大自然的太阳从东方升起那是我们不敢想的事,不过我想推升这些人心中的太阳再一次升起,还是可以做到的,我以想与人分享初升太阳暖融融的滋味的渴望去尽力推升起这些人心中的太阳,我相信这会是比感受阳光暖意更要让人满足。

  我更希望这些太阳可以自己升起,因为我知道冲破黑暗跳上天际的太阳更惹人喜爱。

  父母对儿女的情,情深如海;而儿女对父母的爱,又何尝不是刻骨铭心。可是有的父母在伤了儿女的感情的时候,又能否感受儿女们那颗滴血的心呢?

  这个星期天,我受凌(化名)的邀请,去她家玩。一进门,我就看见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凌旁边坐着一个小女孩,看见我来,连忙躲在凌的后面。一问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妍(化名),是凌的堂妹,今年读三年级,凌让妍自己玩,把我拉到一边聊天,看电视。

  过了一段时间后,妍拿了她刚画好的画给我和凌看,这幅画的名字叫《盼》,画的是一个小女孩,蹲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仰着头,双手托着腮,望天上的太阳。这幅画的色彩很好,而且内容也很有创意。

  突然,我在她的画上发现了一常识性的错误:太阳从西边升起。10岁的小孩一时疏忽,辩错方向是情有可原的。于是,我便问她:“你这幅画上的太阳,应该画在东边还是西边呢?”

  “西边!”她十分肯定地脱口而出。

  “什么?真的是在西边吗?你再仔细想想,有没有记错?”

  “是在西边,不会记错的,我还特地画了个风向标。”

  我一听,用责怪的语气说:“不对,你什么时候见太阳从西边升起过。”

  妍哭了,哭得很伤心。她一边用手摸抹眼泪,一边说:“爸爸和妈妈吵架了,后来妈妈走了。妈妈在临走时说:‘想让我在再进这个家门,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我真的好想妈妈,好想让太阳从西边升起,那样妈妈就可以回家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觉得心口隐隐作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再看看凌,她的脸也涨得通红。

  我们知道万物生长靠太阳,同样,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太阳,所以,升起心中的太阳是我们向上奋斗的基础,是我们成就一番事业的根本。生活、学*中如果我们没有了心中的太阳,我们无论干什么都无法取得成功。

  莎士比亚曾说过“自信是走向成功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是人失败的主要原因”,不错,自信才可以走向成功,成功就要生起心中的太阳,一个缺乏自信心的人总会怀疑自己,无论干什么事最后总会留下终身的遗憾。

  1951年,英国女科学家富兰克林,从自己拍得射线照片上发现了DNA(脱氧核酸)的螺旋结构,随后她做了出色演讲,但又担心自己的发现是否正确,又公开否认。两年后,两位科学家也发现了这个结构并提出DNA双螺旋结构说,并为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4)

——《番茄太阳》读后感(精选十篇)

  我们最*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番茄太阳”。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用她那乐观坚强的精神,和清新爽朗的笑,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课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天生全盲。打他一出生时就没有看到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多姿多彩啊!可他从没看到过。他没有抱怨,没有哭泣;没有放弃,没有气馁。而是以一种乐观坚强的精神,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只有健康,快乐的活下去,才有希望治好眼睛,才可以弥补这个遗憾。

  明明非常的天真,善良。在课文的第16自然段明明说:“阿姨,妈妈说我的眼睛是好心人给我的。等我好了,等我长大了,我把我的腿给你,好不好?”一个五岁的盲童,拥有一颗这么坚强,善良,天真,乐观的心,让我自叹不如。在生活中,一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在等着我们,更可怕的是突如其来的飞天横祸,可能会导致很可怕的后果,会留下终身的遗憾。可是,只要我们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还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困难呢?反而有的人只要受一点点挫折就想不开,自暴自弃,有的甚至寻死觅活!我们一定要坚强起来,学*小主人公明明乐观积极的精神,与命运作斗争!而不应该受一点挫折就放弃!

  我们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请想一想红红的番茄太阳,坚强的小主人公明明吧!

  我们最*学了一篇课文《“番茄太阳”》。文中讲了残疾的作者在生活艰难,心情灰暗时,美丽善良的盲童明明带给了作者希望和快乐。明明虽然双目失明却坚强乐观。在明明走后,作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心中又温暖起来。

  明明生下来眼睛就看不见,她不知道世界是多么缤纷,也感受不到任何东西的.样子。明明不会有朋友,不能上学,走路都会撞到东西,生活也不能自理。这在我们*常人看来无疑是极大的痛苦,一定会对世界丧失兴趣,对生活绝望。然而明明却坚强乐观的面对命运对她的不公,还用天使般的笑容使作者感到温暖,让他人感到快乐。这让我十分敬佩。

  比起明明来,我就差多了。我虽然是个健康人,但一碰到困难就想退缩。比如我一向不善于长跑,打算好好练*。但天天跑步实在太累了,我坚持了几天,就放弃了,还责怪命运对我不公。现在想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其实想明明一样自强不息的残疾人有许多。比如桑兰,她原是中国体操队的优秀队员,但在一次训练中发生意外,高位截瘫。可她并没有绝望,克服种种困难读完大学,还去参加公益事业,给别人带去快乐,永远微笑着承受一切。

  读了着篇文章,让我认识到要坚强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作文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是啊!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用那双眼睛去观察和发现。可是在阳光灿烂充满欢乐的世界里有一些人却享受不到美的阳光和看到美丽的风景。比如课文中的明明……

  我以前曾读过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的是一个盲人‘海伦’是多么渴望得到光明。课文中的明明一来到这个世界就看不见,面临着残酷的现实生活,永远见不到光明,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在黑暗中抚摸着,探索着,在周围的亲人和友善人们的关心下,却能坚强乐观,用自己的微笑面对命运给她的折磨。

  我曾亲身尝试了盲人的生活,吃饭时摸不到碗筷,穿鞋子时找到不鞋子,穿衣时把衣服穿反……自己仿佛落入一个无底洞,没有依靠,生活太没有意思了。绝望极了,悲哀到了极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课文中说明明后来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将成为一个恢复视力的健全的人,当她得到了帮助成了一个健全的人,却愿意把自己的腿给一个残疾人‘卫宣利阿姨’,让她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从这言语中我发现明明是一个有爱心善良的`小姑娘。相信以后,在不久的将来,明明会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我们也应该向她那样有爱心善良的人学*。让我们一起牢牢的记住一首歌: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作者是一个腿有毛病的人,但她受到五岁盲童明明的感染,变得乐观起来。后来,好心人给了她眼睛,她在手术前许愿用自己的腿来回报作者。

  读完,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明明的眼睛看不到光明,看到只是黑暗,但是她仍然乐观、开朗,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希望,所以我们应该用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现实,面对这个世界。不管现实有多么糟糕,但是,它已经发生了,你怎么做,时间也不可能倒流,更何况世界上的事都有可能发生,包括公*的和不公*的。因此,我们应对事物给予宽容,勇敢地去面对现实。

  一个人的一生绝对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可以把困难当作一次磨练,不要悲观消沉,也许它是幸运的开始,是生活的一种考验,是我们人生的一次阅历,它会使我们更加成熟。

  当我看到,明明愿意将自己的腿给作者时,我震撼了,明明懂得了感恩。社会给了他光明,她要把腿献给社会。

  我们应学会感恩。比如:睡了一夜好觉,睁开双眼,人可以心存感激,感谢睡了一夜好觉,使自己一身轻松;推门出去,人可以心存感激,感谢蓝天白云,使自己心情舒畅;走在路上,人应该心存感激,感谢祖国社会,使自己健康成长。

  感谢大自然,她给予我们一切:四季变迁,毛毛细雨、鹅毛大雪,这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让心灵也受到了神圣的洗礼。

  感谢音乐,她给予我们声音上的美,那曲调如高山流水、如飞沙走石、如海的咆哮,像大自然的灵魂,使我们既得到了心灵上的安慰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感谢父母,是他们一口饭一

  口饭地把我们喂大,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精力,那一缕缕白发,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重新看待世界,你会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让感恩纯洁的雨滴洗刷心灵上的污点吧!

  感恩世界,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作者是一个腿有毛病的人,但她受到五岁盲童明明的感染,变得乐观起来。后来,好心人给了她眼睛,她在手术前许愿用自己的腿来回报作者。

  读完,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明明的眼睛看不到光明,看到只是黑暗,但是她仍然乐观、开朗,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希望,所以我们应该用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现实,面对这个世界。不管现实有多么糟糕,但是,它已经发生了,你怎么做,时间也不可能倒流,更何况世界上的事都有可能发生,包括公*的和不公*的。因此,我们应对事物给予宽容,勇敢地去面对现实。

  一个人的一生绝对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可以把困难当作一次磨练,不要悲观消沉,也许它是幸运的开始,是生活的一种考验,是我们人生的一次阅历,它会使我们更加成熟。

  当我看到,明明愿意将自己的腿给作者时,我震撼了,明明懂得了感恩。社会给了他光明,她要把腿献给社会。

  我们应学会感恩。比如:睡了一夜好觉,睁开双眼,人可以心存感激,感谢睡了一夜好觉,使自己一身轻松;推门出去,人可以心存感激,感谢蓝天白云,使自己心情舒畅;走在路上,人应该心存感激,感谢祖国社会,使自己健康成长。

  感谢大自然,她给予我们一切:四季变迁,毛毛细雨、鹅毛大雪,这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让心灵也受到了神圣的洗礼。

  感谢音乐,她给予我们声音上的美,那曲调如高山流水、如飞沙走石、如海的咆哮,像大自然的灵魂,使我们既得到了心灵上的安慰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

  感谢父母,是他们一口饭一口饭地把我们喂大,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精力,那一缕缕白发,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重新看待世界,你会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让感恩纯洁的雨滴洗刷心灵上的污点吧!

  感恩世界,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我们最*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番茄太阳”。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用她那乐观坚强的精神,和清新爽朗的笑,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课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天生全盲。打他一出生时就没有看到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多姿多彩啊!可他从没看到过。他没有抱怨,没有哭泣;没有放弃,没有气馁。而是以一种乐观坚强的精神,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只有健康,快乐的活下去,才有希望治好眼睛,才可以弥补这个遗憾。

  明明非常的天真,善良。在课文的第16自然段明明说:“阿姨,妈妈说我的眼睛是好心人给我的。等我好了,等我长大了,我把我的腿给你,好不好?”一个五岁的盲童,拥有一颗这么坚强,善良,天真,乐观的心,让我自叹不如。在生活中,一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在等着我们,更可怕的是突如其来的飞天横祸,可能会导致很可怕的后果,会留下终身的遗憾。可是,只要我们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还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困难呢?反而有的人只要受一点点挫折就想不开,自暴自弃,有的甚至寻死觅活!我们一定要坚强起来,学*小主人公明明乐观积极的精神,与命运作斗争!而不应该受一点挫折就放弃!

  我们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请想一想红红的番茄太阳,坚强的小主人公明明吧!

  我们最*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番茄太阳”。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用她那乐观坚强的精神,和清新爽朗的笑,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课文中的小主人公明明,天生全盲。打他一出生时就没有看到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多姿多彩啊!可他从没看到过。他没有抱怨,没有哭泣;没有放弃,没有气馁。而是以一种乐观坚强的精神,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只有健康,快乐的活下去,才有希望治好眼睛,才可以弥补这个遗憾。

  明明非常的天真,善良。在课文的第16自然段明明说:“阿姨,妈妈说我的眼睛是好心人给我的。等我好了,等我长大了,我把我的腿给你,好不好?”一个五岁的`盲童,拥有一颗这么坚强,善良,天真,乐观的心,让我自叹不如。在生活中,一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在等着我们,更可怕的是突如其来的飞天横祸,可能会导致很可怕的后果,会留下终身的遗憾。可是,只要我们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还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困难呢?反而有的人只要受一点点挫折就想不开,自暴自弃,有的甚至寻死觅活!我们一定要坚强起来,学*小主人公明明乐观积极的精神,与命运作斗争!而不应该受一点挫折就放弃!

  我们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请想一想红红的番茄太阳,坚强的小主人公明明吧!

  最*,我们学了《“番茄太阳”》这篇课文,文中明明的乐观、开朗和善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我的身边也有“番茄太阳”,那就是我的妈妈。

  从我还是一个呱呱落地、只会哭叫的婴儿,一直到现在已成为一个大小伙子的我,十余载过去了,妈妈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让我经历坎坷,和我度过风雨。成功时,妈妈给我肯定、加油;失败时,妈妈给我分析原因、鼓励。一路走来,我虽稍有进步,但也给妈妈带来了劳累,妈妈的`脸上似乎又多了几条皱纹,头上好像也长了几根白发。妈妈为了我,日夜操劳,但她总是“用微笑承受一切”。

  为了我,妈妈可以舍弃一切,无怨无悔,而妈妈则把我的学*看成最重要的事。记得有一次,妈妈不顾劳累,和我一起复*,一直到深夜,才肯罢休。累得直打哈欠的妈妈把我送上床后,又忙着去整理家事。繁忙的一天终于结束,妈妈困乏地爬上床,没多久,就睡着了。第二天天刚亮,此时我还在悠闲地熟睡着,妈妈便起床做起了饭,开始了劳累的一天……

  妈妈为我无私地奉献,无私地付出,无私地指导,引导着我在人生坎坷的道路上前行、探索,而她,也像一个“番茄太阳”,时时刻刻照在我心头,温暖着我的心,给我带来希望和光明……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是啊!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用那双眼睛去观察和发现。可是在阳光灿烂充满欢乐的世界里有一些人却享受不到美的阳光和看到美丽的风景。比如课文中的明明……

  我以前曾读过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的是一个盲人‘海伦’是多么渴望得到光明。课文中的明明一来到这个世界就看不见,面临着残酷的现实生活,永远见不到光明,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在黑暗中抚摸着,探索着,在周围的亲人和友善人们的关心下,却能坚强乐观,用自己的微笑面对命运给她的折磨。

  我曾亲身尝试了盲人的生活,吃饭时摸不到碗筷,穿鞋子时找到不鞋子,穿衣时把衣服穿反……自己仿佛落入一个无底洞,没有依靠,生活太没有意思了。绝望极了,悲哀到了极点,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课文中说明明后来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将成为一个恢复视力的健全的人,当她得到了帮助成了一个健全的人,却愿意把自己的腿给一个残疾人‘卫宣利阿姨’,让她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从这言语中我发现明明是一个有爱心善良的小姑娘。相信以后,在不久的将来,明明会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我们也应该向她那样有爱心善良的人学*。让我们一起牢牢的记住一首歌: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5)

——拍档读后感合集十篇

  今天我读的书叫《绝佳拍档》,里面有个故事叫《最帅的爸爸》。

  余多多提议,让全班同学投票选《最帅的爸爸》,全班同学都认为最帅的爸爸一定是马一左马一右的'爸爸,因为每人都会把票投给自己的爸爸,谁知,马一右投给了马先生,而马一左却把票投给了米小小的爸爸,就是因为马一左喜欢米小小,这样,米小小的爸爸就成了《最帅的爸爸》,马一右说马一左叛变了“全家人民”,马一左听了这样的话,心里很伤心。

  如果是我来选《最帅的爸爸》,我一定会选我的爸爸,因为,我觉得我的爸爸很帅。

  爸爸长的很白,眼睛大大的,他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他有最绝的绝招就是,他的鼻子耳朵都会动的哦!我爸爸工作很忙,很认真,获得荣誉证书。爸爸很喜欢打羽毛球,而且,他每个星期都在坚持打两次,爸爸说要坚持,才能身体健康。你说我的爸爸帅不帅?

  我要向爸爸学*,不仅学*上要努力,而且要加强锻炼,做任何事都要坚持!我也会成为最帅的人。

  我坐在书桌旁读着《绝佳拍档》里的《两个人的梦想秀》。

  书中叙述了马一右和马一左两位小朋友,他们做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们一起去吃灌饼,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做饭一起捉迷藏……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喜欢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我仿佛看到了两个人的梦想。

  马一左想当一名演唱会主持人,马一右就会帮助他实现愿望。当然马一右有愿望,马一左也会帮他实现愿望。遇到有困难的老奶奶,他们会去帮助她。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会和他们一起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虽然他们经常会遗忘一些事情,但他们总能很幸运的`想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姐姐,现在还在写书,我呢也还会去阅读她的书,让我们一起去感受好书带来的快乐吧!

  《绝佳拍档》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我读了其中的一本被遗忘的小孩。

  里面主角是马一左和马一右,他们和蓝心淼表姐住在一个家,马太太和马先生也是。

  开始讲述的事情是马一左和马一右的同学余多多要过生日了,在一个星期六,他给全班同学都发了请帖。沙莉莉还帮着余多多说话:“凡是来参加生日宴会的都是好人,不来参加生日宴会的都是坏人,当坏人就怕倒霉——考试要倒霉、吃饭要倒霉。喝水也要倒霉……”她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别扭。余多多从书包里翻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让马一右帮忙念一下。不过马一右念着,就被安大壮抢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份甜食菜单的`功劳,到了星期六,还是有很多人捧着礼物,陆陆续续走进了余多多的家。可是莎莉莉却从玻璃进来的。余多多打开一份份礼物的时候,后面都得加一句“幸福死了”。莎莉莉想做一道菜作为给余多多的生日礼物,可惜搞砸了……

  凡是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我写的一模一样,不信看书去!

  我坐在书桌旁读着《绝佳拍档》里的《两个人的梦想秀》。

  书中叙述了马一右和马一左两位小朋友,他们做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们一起去吃灌饼,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做饭一起捉迷藏……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喜欢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我仿佛看到了两个人的梦想。

  马一左想当一名演唱会主持人,马一右就会帮助他实现愿望。当然马一右有愿望,马一左也会帮他实现愿望。遇到有困难的老奶奶,他们会去帮助她。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会和他们一起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虽然他们经常会遗忘一些事情,但他们总能很幸运的.想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姐姐,现在还在写书,我呢也还会去阅读她的书,让我们一起去感受好书带来的快乐吧!

  我坐在书桌旁读着《绝佳拍档》里的《两个人的梦想秀》。

  书中叙述了马一右和马一左两位小朋友,他们做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们一起去吃灌饼,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做饭一起捉迷藏……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喜欢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绝佳拍档!我仿佛看到了两个人的梦想。

  马一左想当一名演唱会主持人,马一右就会帮助他实现愿望。当然马一右有愿望,马一左也会帮他实现愿望。遇到有困难的老奶奶,他们会去帮助她。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如果有时光穿梭机,我会和他们一起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虽然他们经常会遗忘一些事情,但他们总能很幸运的想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姐姐,现在还在写书,我呢也还会去阅读她的书,让我们一起去感受好书带来的快乐吧!

  在我们学校的图书漂流活动中,我漂流到了一本《拍档》,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姐姐。我看这本书看得非常入迷,一天就一口气读完了它。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就让妈妈给我买了全套的《拍档》,一共有七本。

  这套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马一左和马一右。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哥俩都要在一起。马一左是哥哥,可是有时候他胆小,别人欺负他也不敢吭声,还要弟弟来保护他,所以他就觉得自己像弟弟;马一右是弟弟,可是他勇敢,处处保护自己的哥哥,所以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哥哥。他们一起对付高年级的捣蛋鬼,一起保护小乔老师,一起去同学家玩。就算是写,他们也会不约而同的提到对方。

  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非常好玩的事情,而且在他们身上我也发现了许多优点,值得我向他们学*!我非常、非常喜欢看这套书!

  你也来看一看吧,肯定会有收益的!

  《拍档》里面的主要人物是马一左和马一右,他们俩是一对双胞胎,干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包括写作业和睡觉。

  有一次,马一左和马一右换了作业,因为马一右不喜欢写语文,马一左不喜欢写数学,他们就把自己喜欢做的做完了,只剩下不喜欢做的了。马一左说:“数学真是难死了,有那么多的数字需要计算、填空、判断、改错,哪一项不是算来算去的?”马一右说:“语文真是麻烦死了,有看拼音写词语,要写近义词和反义词,解释成语、默写古诗,简直是天下最麻烦的事了。”

  他们正在发愁的时候,马一右突然说要交换着写,马一左同意了。就这样,他们又重新写了一遍自己喜欢写的作业。

  可是,他们错的`题一模一样,字体也一模一样。到第二天早上,老师就发现了双胞胎的秘密,所以,他们只好把作业又写了一遍。

  我觉得,你们有了不会的作业,不能和对方交换,如果这样会永远不会的,迟早也会被发现。所以,同学们以后千万不要模仿这对双胞胎哦!

  在这个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非常棒的好书,它就是绝佳拍档。绝佳拍档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的故事。这本书里讲了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有意思。在这些小故事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开往远方的地铁。这个小故事讲的是:马一左和马一右居住的城市新开通了两条地铁线,他们想做地铁去终点站看一下。因为那个终点站叫做红塔河,他们想去那里看看塔、看看河。可是到了那里以后只看见了成片的建筑工地,即没有塔也没有河,因为红塔河是个地名。

  读了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做任何事情不能只看文字的表面意义,要了解它的真正意义。

  《绝佳拍档》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我读了其中的一本被遗忘的小孩。

  里面主角是马一左和马一右,他们和蓝心淼表姐住在一个家,马太太和马先生也是。

  开始讲述的事情是马一左和马一右的同学余多多要过生日了,在一个星期六,他给全班同学都发了请帖。沙莉莉还帮着余多多说话:“凡是来参加生日宴会的都是好人,不来参加生日宴会的都是坏人,当坏人就怕倒霉——考试要倒霉、吃饭要倒霉。喝水也要倒霉……”她说出来的话总是那么别扭。余多多从书包里翻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让马一右帮忙念一下。不过马一右念着,就被安大壮抢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份甜食菜单的功劳,到了星期六,还是有很多人捧着礼物,陆陆续续走进了余多多的`家。可是莎莉莉却从玻璃进来的。余多多打开一份份礼物的时候,后面都得加一句“幸福死了”。莎莉莉想做一道菜作为给余多多的生日礼物,可惜搞砸了……

  凡是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我写的一模一样,不信看书去!

  在我们学校的图书漂流活动中,我漂流到了一本《拍档》,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姐姐。我看这本书看得非常入迷,一天就一口气读完了它。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就让妈妈给我买了全套的《拍档》,一共有七本。

  这套书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马一左和马一右。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哥俩都要在一起。马一左是哥哥,可是有时候他胆小,别人欺负他也不敢吭声,还要弟弟来保护他,所以他就觉得自己像弟弟;马一右是弟弟,可是他勇敢,处处保护自己的哥哥,所以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哥哥。他们一起对付高年级的捣蛋鬼,一起保护小乔老师,一起去同学家玩。就算是写作文,他们也会不约而同的提到对方。

  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非常好玩的`事情,而且在他们身上我也发现了许多优点,值得我向他们学*!我非常、非常喜欢看这套书!

  你也来看一看吧,肯定会有收益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6)

——《家》 读后感合集十篇

  四年级学生读《黑熊舞蹈家》有感 今天,我看了《黑熊舞蹈家》,它讲了两只黑熊之间发生的事,一只叫阿宝,另一只叫圆球。阿宝是马戏团的台柱,舞台经验丰富,是个多面手,最大的特长是舞蹈。另一只圆球身世有点凄凉,出生仅三天,妈妈就患病魂归西天了,可圆球有很好的脾气,很顺从,不过演技就很*凡。 阿宝凭借自己的资历,年龄,演技,在黑熊舞蹈队里威信很高,而圆球怎么努力,也只能紧跟阿宝之后排第二位。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黑熊也如此,优点与缺点并存。很快,圆球利用了自己的优点,一步步建立起领导对它的信任,最终替换了阿宝,当上了台柱子。 看了这篇文章。我不得不被阿宝非凡的音乐天赋所折服。

  最难能可贵的是,阿宝不仅会随着乐曲的旋律与节奏跳出规范的舞步,还对音乐所表达的内涵有灵敏的反应。如给它播放贝多芬的《悲怆交响曲》,它会垂下脑袋,眼睛泪汪汪,露出很难受的表情,给它播放杰西尔的《玩具进行曲》,它会昂奋地抬起头颅,双目炯炯有神,表现得激情澎湃。不过阿宝也有两个毛病,第一个毛病是心气太高,受不得半点委屈,要是什么事情不合它的意,它发起脾气来,九头牛也休想拉得回来。第二个毛病,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更不喜欢陌生人亲*它,就是这个阿宝的脾气不好,使它失去了朋友和信任,也失去了一切,我真替它可惜。 圆球脾气好,朋友就多,机会就更多,相反,阿宝脾气差,即使演技再好,才艺再多,也会让人失望,这样它的机会就更少。我要圆球学*好脾气,同时学*阿宝的好演技。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桥下一家人》。从书本的封面可以看出这是关于一家人幸福生活的故事,可是当我拿起书读起来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刚开始的时候是陌生人而不是一家人。为什么他们不是一家人书的名字却叫桥下一家人呢?带着疑问我认真的阅读起来……

  故事中有一位老流浪汉叫阿曼德。一天,当阿曼德回到自己居住的桥下时,发现他的住所被一家人占据了。起初阿曼德很生气,想赶走他们,但当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阿曼德的心软了,孩子们都把阿曼的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他们的关系慢慢地融洽了。虽然阿曼德嘴上说不喜欢孩子,可自从接触到这三个可爱的孩子后,阿曼德喜欢上了三个可爱、天真的孩子们。并且阿曼德决定改变生活方式,不再乞讨,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挣钱,给孩子们一个稳定的家。

  这是一个不是一家人却胜似一家人的感人故事,三个孩子把有爱心的阿曼德当成了自己的亲爷爷,虽然他们都很贫穷,但他们都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时时刻刻被书中他们的爱心和梦想感动着,我也希望阿曼德早日找到工作,希望他们有个稳定住所的梦想早日实现。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伸出我们的双手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相信一定能战胜困难。同时我也懂得了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明白了家的重要性,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更幸福的事情了。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巴金写的《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大家庭,本来充满着欢声笑语,却不断从里面冒出两个邪恶的字:封建。为什么男色儿要留辫子?为什么丫环刚过18岁就被逼的嫁出去?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等等。但这也是社会的封建、自私。不就是把丫环卖给了一个有钱人的老板,赚来能买两个丫环的钱吗?

  《家》的主人公为觉新、觉民、觉慧、鸣凤。在我的映象中,有一节是专门写觉新的。觉新是淑华的大哥,自母亲去世后,十九岁的他便大步地走进社会了。承担了这整个家的生活与经济。在和*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当然为了这个家,他也放弃了去德国留学、上海或北方的美丽梦想,始他在痛苦中去上工作,去结亲,去流泪。而鸣凤也算得上是一位值得欣赏的人,她虽然是一个婢女,但她却坚持爱着三少爷觉慧,并在嫁给其他人时,不能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在一起,重选择投湖自杀。觉慧是一个负有爱心的,但却满脑子有许多思想,在过节时,人拿炮炸表演人时,其他人觉得很好玩,而觉慧很同情地说:“我觉得他们太可怜了。”而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骂,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开始想:“要是她(鸣凤)外于琴姐那样的环境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觉慧与鸣凤。觉慧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他并不孤独,他有着独特的民主思想,这样思想不断的延伸到周围,值得我学*的是他喜欢读书读报,没事就写稿投稿,来假造新的思想。鸣凤是一个很也爱,信念坚定的人,她虽然没有文化,但她和觉慧都有独立的思想,更让我佩服的是她虽然没有文化但是非常好学,很聪明。

  不要以封建思想来考虑家庭与孩子的问题,这样会使社会腐败。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

  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

  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这个暑假阅读了名著《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完之后我了解到它是通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特别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己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悲剧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后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 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 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 官职, 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 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 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 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 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幽默的生活家》是老舍的散文集。太喜欢老舍,光看他的小说还是隔靴搔痒。第一次想了解他其人还是在看了《骆驼祥子》的创作访谈后,老舍居然说一开始主角真的是骆驼 ,因为了解骆驼的生活*性还得受苦他才放弃,以写人为主。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幽默的人。

  《幽默的生活家》这本散文集更像他的博客,想什么写什么,并不遣词造句,非常轻松随意,聊了他的读书观、婚恋观、子女观、友谊观,侃侃老友、考试、过节、外语学*、旅居国外的见闻,和现在文化名人喜欢聊的也差不多。想想多有趣啊,21世纪还能看到老舍的博客。他在《有了小孩以后》里调侃说带孩子耽误了他成为莎士比亚;孔庆东说老舍太偏爱北京的一切,都有点卑微,果然,在《想北*》里看到老舍反复强调:我真爱北*,让人忍俊不禁(但是他也调侃了北*的口音);一篇《在火车上》特别接地气,吐槽了火车上的卧铺问题,盒饭贵且难吃的问题,仿佛穿越了时空,即使现在看也很有现实意义。意外地还在这本书的一篇《无题》里,看到了一段我见过的最美的对眼睛的描写:这双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雁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了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它可以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只微微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另一个是眼睛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笑出一点点无法抑制的高兴。

  不愧是老舍。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7)

——家巴金读后感合集十篇

  最*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

  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日记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最*我阅读了巴金爷爷写的三部曲中的一部——-《家》。巴金爷爷是现代著名的文学作家,他写过很多著作,《家》作为他的代表作反映了中国旧社会的封建主义和家长制。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主人公觉新的软弱无能,觉民、觉慧坚决抵抗旧社会支持新社会与高老太爷抗争的动人故事,里面人物的性格各不相同:老大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长辈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即使自己有不同的意见也不敢提出,一味遵从;而觉民和觉慧是两个有自己看法并且大胆实施的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幸福努力奋斗;他们的祖太爷——-高老太爷,是封建社会典型大家长的代表,他为了自己的.面子、利益而不顾别人的看法,最终使一个个人都成了“牺牲品”。

  读了这本书之后,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父母不会把他们的愿望强加于我们身上,给我们自己的空间。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更要珍惜现在,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直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形成鲜明对比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但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同。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己的理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己的理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己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己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己理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直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知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己正确的理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己,向胜利之门冲啊!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我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杯具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我的家庭,并且支持自我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我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我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鸣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能够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杯具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十分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我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忙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最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齐。他自我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齐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务必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鸣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鸣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取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鸣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忙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我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十分喜欢他,有自我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我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所以,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可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理解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理解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杯具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主角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一样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进取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终,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都是正义派,可是决心是“不反抗主义者”,觉民觉慧确实新势力派,敢为正义与旧势力反抗。琴于觉民情投意合,可是却分别被父母许配给不同的人,但他俩不妥协,最后成功了。

  但觉新却是个反例。他和梅表姐情投意合,可却因为双方母亲发生矛盾闹不愉快,所以双方被拆散了。多年以来,两人仍忘不了对方,每晚都伤心流泪,撕心裂肺的痛。最后梅表姐死了。

  觉新懦弱到最后连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这种男人太懦夫了,应该拉去打靶。明明心里知道对与错,却口口声声说要听从长辈尊重长辈的,去甘心做一条服众的'令人唾弃的狗。但觉会就不同了,敢闯敢说,坚持正义,这种人活着才会有意义啊。

  《家》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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