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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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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散文读后感 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迅散文读后感 2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出版收散文二十三篇。作于1924至1926年间,有《秋夜》《影的告别》《雪》《风筝》等著名的篇目,列为作者所编的《乌合丛书》之一。

  鲁迅先生以独特的视角诠释生活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个夺去他的生存。当生存时还是会遭践踏,将遭到删刈,直至与死亡而腐朽。我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为我自己,为友报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和腐朽更不幸。

  《秋夜》是我喜欢的篇目之一。枣树,他们简直落尽了叶子,先前,还有一两个孩子打他们别人打剩下的枣子,现在一个也不剩了,连叶子也落尽了。他知道小红粉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脱落了的当初满是果实和叶子时候的弧形,欠身的很舒服,但是,有几株还低亚着,弧顶他曾打造的竿子所得的皮伤,而最直最长的几株,却也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空的天空,十天闪闪的鬼魅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圆月,使月亮窘得发白。作者笔下的秋从枣树写起,写秋后早熟的形态,又写月亮的窘白,给人一种凄清冷寂之感。

  鲁迅先生文笔细腻而又不失大气。豪迈的情感他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写的《腊叶》就有很好的表现。但今夜他却黄蜡似的叶躺在我的眼前,那眸子也不复是去年一般灼灼。假如再过几年,旧时的颜色在我记忆中消去,怕我也不知道他何以夹在书里面的原因了。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中相对,更何况是葱郁的呢?看看窗外,很能耐寒的植物也也已经秃尽了,枫枫树的`更何消说得。当深秋时,想来也许有和这去年的模样相似的病叶罢。但今年我竟没有赏玩秋树的余闲。作者在灯下翻看《雁门集》,翻出一片落叶,勾起了作者的回想。作者由这片小小的残叶联想到了人生,将坠的落叶的斑斓,似乎也只能在极短时间里相对,人生苦短啊!

  《野草》中书写了作者鲁迅先生对生活的感悟和对生命的追求,只能细细品味其中韵味,对提高个人修养和对人生意义有极大的作用。

  鲁迅散文读后感 3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

  我最喜欢的是《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

  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微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

  记得九岁那年,我天天幻想着自己能骑着自行车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我不会骑啊!对了,爸爸不是会吗?于是,我一蹦一跳的跑到爸爸身边,央求他教我,爸爸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了。傍晚,我们来到一条无车的小路上,我在爸爸的搀扶下,坐在了坐椅上。我不肯让爸爸放手,因为我怕摔着。可爸爸仍然放手了,哦整个人和车是去了*衡,车子没骑多远,就向左边倾斜,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我的手和膝盖都被石子划破了,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可爸爸呢,并没来扶我,而是告诉我怕疼的话就别学了。我坚强叫两午了泪,说:“我一定要学!”爸爸微笑的走过来,帮我拍掉了身上的灰尘。过了一会儿,我们便又开始了刚才的步骤。当然,我也摔了好几次,但爸爸一直陪在我身边。一天,两天,……就这样过了两星期,我的车技越来越好了。骑自行车也已不再是我的幻想了!

  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

  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鲁迅散文读后感 4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迅散文读后感 5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 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 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 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散文读后感 6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鲁迅散文读后感 7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59篇,另附鲁迅先生一生的全部诗作。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中国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散文读后感 8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鲁迅散文读后感 9

  《杂色》是王蒙*年来大量的创新之作中最具有独特风格也最引起争议的作品,被称之为当代文学中的杰作。

  小说描写的是一段忧郁多难的历史,但我从小说中却又感受到一种咕咕流淌着的乐观通达的精神,感受到一种激越澎湃,感受到了一种无奈后的崇高,凄凉中的亮色。题记是“对于严冬的回顾,不也正是对于春的`赞歌吗?”是啊,经历文化revolution风雨的洗礼我们的主人公的思想灵魂认识都得到了升华,就像主人公在八十年代新春来临时所说的:他永远记得这匹马,这一片草地,这一天路程,还有在奔跑时所见的那绚丽多彩的一片光辉,他怀念那一切,他充满由衷的谢忱。

  人生中并不总会是单调的色彩,有喜也会有忧,有酸涩也会有甘甜,那么这就要我们有着杂色的心态来对待,我们要学会忍耐和大度,宽容和理解,要能够从另一角度发现人生,发现美。只有这样,当朝霞从东方冉冉升起时,那曾经的苍凉就是就是一份绚丽的辉煌!

  《秋夜》是一篇具有象征意义的文章,全文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一个人物,鲁迅先生巧妙地用秋夜下的枣树,野花,天空,月亮,小飞虫等涵蓄而又强烈地表达出对虚伪,欺善怕恶的人的讽刺以及对无畏的革命者和默默无闻的人的称颂。

  鲁迅笔下的秋夜是富于张力的。奇怪而高的夜空有冷眼的星星;细小的红花在凉风中瑟缩着做一个来春的梦;还有枣树铁一样默默直刺向夜空,月亮便窘的发白。这些拟人,所带来的不是灵动,神奇的感受;也非凄清萧索。大概是一种冷冷的感觉。好像与这现世并不相连。它们自立于世界之外,并对万物投以冷眼。

  这篇作品写秋夜后园和室外所见所感,寓情于景,把自然人格化,创造了天空、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一组具有深刻意蕴的象征性形象。作品情景交融,诗意浓郁。象征手法的运用,使作品具有境界幽深,寓意深远的特点。

  鲁迅散文读后感 10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

  读鲁迅的《野草》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有人说《野草》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阅读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1)

——鲁迅全集读后感实用十份

  鲁迅全集读后感 1

  《朝花夕拾》,《呐喊》,《热风》,《彷徨》。每当我想起这几部作品,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鲁迅全集》,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出身在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受过传统教育,他酷爱阅读,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便去日本留学,立志学医,后来他深切地感受到,医学并非重要,如果思想不正常,身体强壮又有什么用呢?他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的基石。他弃医从文,一生笔耕不辍,为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中《呐喊》令我感慨万分。书中的人物生动,情节具体,有趣,让人忍俊不禁。破除了封建迷信和人们的封建思想同时也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在书海中畅游!

  鲁迅全集读后感 2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小说,亦正如此。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感与历史感都极强的思想斗士,离开了社会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电子书下载的。他赞赏自然和自然美,完全着眼于从中发现社会和发现自己。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野草>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好的故事>,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在<野草·雪>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电子书下载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小说,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鲁迅全集读后感 3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

  而今,我们生活的x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迅全集读后感 4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迅全集读后感 5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 6

  昨天写完<有感之一>,越想越觉得,我们其实不仅仅是阿Q,其实也是那个赵太爷。我们明明和阿Q一样喜欢高攀,却不允许他来高攀自己。我们觉得阿Q可笑,恰恰也是因为内心深处觉得他“不配”,觉得他等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我们之所以可以吃“天鹅肉”,是因为我们自己觉得我们不是“癞蛤蟆”。其实,我们是不是“癞蛤蟆”,那也要看从谁的角度看。

  阿Q在这个世界上,显然在谁的眼里都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没有人在乎他的“行状”(“行状”是一个日语词,鲁迅先生喜欢借用一些日语里的汉字词汇来表达某种微妙的意思。在这里,阿Q的“行状”即阿Q的来龙去脉和现在的状态)。人们“只拿他玩笑”,忙不过来了,就雇他干活,闲时便想都没人想起他来。说得直一点,就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没人在乎。别看阿Q在别人眼里无关紧要,但他自己还挺自尊。跟人发生口角时,还会以“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来试图占人家的上风。而且只要听到有人说他能干,也不管是真心还是讥笑,他都很喜欢。因为自尊心得到了一点满足。

  思想家们常说,人都是孤独的.。的确,如果不知道上帝在自己身上有一个永恒的计划,我们每个人也都如阿Q,在这个世界上真的都无关紧要。没有你,地球照样转。我们虽然不至于像阿Q连个真心关心自己的家人都没有,但即使是爱我们的家人,也不完全知道我们的“行状”,更不要说我们的内心世界。所以,从本质上说,脱离了上帝,我们的存在,就有如阿Q,显得既孤独,又空虚无奈。除了劳累能够偶尔换来一句“你真能做”的肯定之词,让我们的自尊心稍稍得到些满足以外,就再无别的了。要说有别的,就是还要在这个活着的过程中,经常与人发生各种矛盾冲突,还要因为自己身上的某个缺点忍受他人的各种讥讽嘲笑与欺凌,让自尊心大受损伤。

  阿Q正是如此。阿Q最致命的缺点,其实不是他脑袋上那个癞疮疤,而是他的自尊。因为自尊心越强的人,越容易感到被冒犯,因此也越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正是这个自尊,给阿Q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这个自尊,他绝对不允许别人提他脑袋上的癞疮疤。凡能联想到他的癞疮疤的字眼,都不让人说。只要有人犯了忌讳,也不问是有心无心,他“便全疤通红地发起怒来”。自尊心越强的人,就越容易发怒。只不过我们觉得,像阿Q这么没本事的人,就不配有自尊心。因此看到这里,我们就又会在心底里暗暗觉得阿Q可笑,忍不住想说:阿Q你这贱骨头,你就认命得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发怒啊?

  阿Q发怒时,他还会估量对方,“口讷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这“柿子拣软的捏”的毛病,也是人共有的。我们虽出于教养和面子,不骂人,也不打人,但仔细察验,心底里对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的藐视,不能说完全没有。

  尽管是拣了软的捏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阿Q最后发现吃亏的总是自己,就改为“怒目而视”。从跟人打,到变为“怒目而视”,其实从表面看,就是变得更加文明了。然而,怒目而视,还是引来一场打。所以现在,自尊的我们,比阿Q学得更加聪明了一点。我们表面上显得更加文明了。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打不过别人,骂又觉得丢人,也知道当面怒目而视,亦有可能引来灾祸,所以在感觉到我们的某个看得见或看不见的“癞疮疤”被冒犯时,如果冒犯我的是比我权高位重的人,我就假装谦虚认错;一看冒犯我的是不如我的人,就会表现出嗔怒“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呢?”然而,更多时候,为了表现得我们很有教养,很宽容大度,我们会不动声色,但我们会在心里“怒目而视”。我猜,如果我们的意念能够**,估计这世界上已经不剩几个人了。

  “在心里怒目而视”还不解气的话,就只能也像阿Q一样,继续通过单方面地贬损对方来自我安慰了。虽不屑得像阿Q说“儿子打老子”这类幼稚可笑的话,但“这世界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之类的,是常说的。也会说“他绝对是嫉妒我”“他那种人绝对是自己不幸福才欺压我的”“其实我比他幸福多了”,谁能说自己没有用这类话安慰过自己呢?实在气不过,甚至还会有点像诅咒似地说“他那个性格脾气,肯定容易生病,肯定容易早死”。如此看来,我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比阿Q显得更加文明,更加有教养,也更加有知识,然而我们的内心,却难说不是因为更加自尊而变得更加邪恶了。只是就如圣经所说,“人心诡诈,坏到极处,无人识透”罢了。

  鲁迅全集读后感 7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颖。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 8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鲁迅全集读后感 9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易*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

  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鲁迅全集读后感 10

  开始并不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大概是不能体会文章的美妙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增加,看的书籍的积累,越来越感到还是鲁迅的文章写的最好。喜欢读《朝花夕拾》,闲暇时看看,真的很享受,里面有童年的趣事,有鲁迅思想成熟的过程,为什么鲁迅要弃医从文,还有鲁迅的感情世界……

  我很小时候就经常听妈妈讲鲁迅的故事,零零星星地一些知道他的故事,只知道他是一位着名文学家。这次读了《鲁迅全集》,我对他敬佩得五体投地,他用他的笔墨诉说了阿Q的可笑,祥林嫂的悲哀,奇叔的大胆等,他是一位战斗作者,他用笔在与不*的社会战斗着,为穷人打抱不*,打击恶官僚,污吏。

  《鲁迅全集》告诉我,鲁迅年幼时家境尚好,家有一个二千余亩的百草园,相传里园里长满了野草,但却是鲁迅儿时的乐园,他在泥墙根上蹿下跳地捉蚱蜢,挖类人形的何首乌(相传吃它会长生不老),还不停地在井口上与小朋友跳上跳下。正是因为这一点,家人认为他不乖,就把他送入三味书屋学*。等鲁迅稍大一些时,家境开始渐渐地贫寒,有一次,鲁迅为了给父亲抓药而误了上课,而被老师用戒尺打了掌心,于是鲁迅在桌子上刻了一个“早”字,来提醒自己要早到。他在三味书屋读五年书,深受老师喜欢。

  鲁迅对日本人深恶痛绝。他敢打,用笔墨通达日本人的“走狗”;他也敢骂,用文章来痛骂那些贪财爱荣的官僚,和狗仗人势的大恶人。因为他的弟弟娶了个,而且生活非常地奢侈,鲁迅大发雷霆,并与周作人断绝兄弟关系。

  读了《鲁迅全集》,留给我的是对鲁迅无限的敬佩和怀念,他不仅是个文学家,更是一个伟大地思想家和革命家,我的耳边时常会响起鲁迅先生的话“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2)

——祝福鲁迅读后感实用十份

  祝福鲁迅读后感 1

  我捧着鲁迅的《祝福》,本是为了放松消遣,读后却让我倍感压抑,心情如同这夜晚一般的凝重沉郁,几欲窒息。整篇文章旨在通过对祥林嫂的描写揭示封建制度的残酷性和对受害者精神上的摧残,把当时社会的黑暗,迂腐,愚昧,清晰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小说展示了一个悲惨的女人——祥林嫂悲惨的一生:她结婚后丈夫死了,伤心之中,她又被逼改嫁,然而*静生活不到三年,第二任丈夫又死了,甚至连儿子也被狼吃了。她不爱说话,只是时常与人诉说心中的苦:“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雪天时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一大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碗豆,叫我们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孩子,我的话句句听。他就出去了。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淘米,米下了锅,要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一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别家去玩的,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寻。直到下半天,寻来寻去寻到山坳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果然,他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可怜他手里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句句都那般真切,满怀一个母亲丧子的痛苦与悔恨,催人泪下。可是说多了,说久了,便引来了众人的厌烦和唾弃,而她却在这样的环境中不断安慰自己,让自己活下来,还苦命挣钱去买门槛为自己赎罪,可同时,许多人又拿她脸上的伤疤作趣。她变得胆怯,苍老,健忘,她在世上无依无靠,最终沦落成一名乞丐。她精神失措,充满

  与亲人团聚的幻想,她对鲁迅极秘密似的切切地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的?”她在痛苦不解中死去……

  鲁镇人对祥林嫂从喜欢到厌恶的感情充分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祥林嫂在鲁镇做过女工,可就因为当时社会的封建思想认为她是个极为不吉利的人,处处受歧视,最终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在新年来临前悲惨地死去了。她是会被社会中那只无情的,黑暗的手所杀害的。祥林嫂在生活中历尽了苦难,受尽了嘲讽。然而,祥林嫂的悲剧也与她自身的愚昧有关,她疑惑世上是否有鬼,她捐门槛给土地庙,当作自己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为的只是赎罪,一个根本算不上是罪的罪——结了两次婚。但她的愚昧中透着善良,不存有一丝杂念,她沉默少言,这都使她在世界上显得是那样不合群,遭人排斥。 祥林嫂的经历又不禁让我想了作者笔下另一位鲜活的人物,孔乙己。他们都是这个时代中那些小人物的缩影,没有人去关心他们具体的经历。记得文章中这样几句话“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甚至他们的死活也无人关心:-- “什么时候死的?” --“什么时候?——昨天夜里,或者就是今天罢。——我说不清。”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令人悲叹。

  合上书,我深深叹了口气,无奈,对祥林嫂的无奈,对那个时代的无奈;幸运,为自己的生活而感到幸运……

  祝福鲁迅读后感 2

  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祝福》,读后我深有感受。祥林嫂虽然生活在一个不同于现在的时代,但是《祝福》这篇小说却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徘徊,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众人眼前撕碎。我想这篇《祝福》可能就真正做到了悲剧的塑造,一个命运悲苦的人就在那样一个人心冷漠的时代径自飘零了。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塑造了一个在封建礼法的迫害。蹂躏下牺牲的旧社会劳动妇女的形象——祥林嫂。祥林嫂一生非常悲惨:二十六七岁就成了寡妇,给“四叔”当女工,后来又被强行嫁给贺老六,结果贺老六也死了,孩子阿毛又被狼叼了去。她又被迫给“四叔”当女工。在四叔家,她又受到歧视被逐走,最后饥寒而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充分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奴役和歧视。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鬼神迷信和封建道德观念对人民的虐杀。与其说这是小说主人公祥林嫂的悲哀,不如说这个那个时代很多命运悲惨的妇女的写照,封建的社会残害了多少无辜的人们,封建的礼节让那么多原本善良的人们见到一个可怜无助的女子而撒手不管。到底是谁害死了祥林嫂,我认为是祥林嫂自己的沦落和封建的时代中冷漠的人心。

  小说多用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例如:“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啊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伤了香案的角,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了几层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把她捆在床上,和她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这一段中“撞”“碰”“流血”“骂”写出了祥林嫂的反抗精神;“捆”“关”等写出了封建道德观对人民的迫害。

  还好,我们现在不是那样封建的时代。总是会有温暖的人帮助在黑夜里挣扎的人,这个世界永远是光明打败黑暗。庆幸,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没有被艰难的命运打到,敢于做命运的主人。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美好的世界,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祝福鲁迅读后感 3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怅然若失,仰观前路,人生希望重重在,何必闭塞阻明月。一饮壶觞千滴醉,点滴心头,一语忧伤归空尽,只留一颗晶莹泪,悬在空中,留在感人心。

  祝福鲁迅读后感 4

  影片《祝福》主角祥林嫂是一位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她丈夫祥林死后,狠心无情的婆婆要将她卖出,无奈逃到鲁镇四老爷家做佣人。好景不长很快被薄情的婆婆抢走卖到贺家。祸不单行的祥林嫂又遭遇了失夫丧子最后沿街乞讨,惨死在街头。

  本片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其中有两处最动心怵目!一是祥林嫂反复讲述儿子阿毛的故事。可怜天下父母心,假如一位母亲失去了视如珍宝的孩子怎么能不伤心?可是祥林嫂的遭遇却没有同情,反而去嘲笑她。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也是人性的悲哀。

  二是人们说祥林嫂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的积了一年的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对她的歧视。我觉得那个时代人们都太迷信神,不能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社会弱者。反而变本加厉的欺负弱者最后活活的逼迫,这是封建社会最愚昧的表现。

  如今我们生活在生活无忧的地方,不愁吃穿。过往贫苦的生活让阶级划分的很厉害。倘若让祥林嫂活在现在这个社会,那她的遭遇就不会这么悲惨。至少有人去关心她,有专门的社会救助站去帮助她,不至于流落街头沦为乞丐!生活的时代不同,命运自然天差地别。旧的东西会被新的事物替代,我们也迎来了新的社会。

  当然,现在的幸福是革命军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祝福鲁迅读后感 5

  大年三十的晚上,在家家都忙着除夕和祝福时,一个瘦削羸弱的女人倒在了雪地中,永远没有再起来,那是祥林嫂祥林嫂本也是一个本分勤劳的妇女,祥林嫂的婆婆却自私自利,将她作为工具使用,把她高价卖到了偏远的山村,他的丈夫贺老六早逝,儿子阿毛也被狼给叼走了,他成了寡妇。正在贫困交加的时候,大伯又将房子收走了。这可怎么活呀?她下到镇里到鲁四爷处找活干,但是四叔嫌他是个寡妇,四婶也只是看她“手脚粗壮”,才留下了她,虽然鲁四爷家要她做工,但是祥林嫂却受着他们的精神迫害,讥讽着她,后来,他被迷信的柳妈给迷惑了,用了一年的工资捐了寺里的门槛,她本以为已经赎了罪,待遇却完全没有改变:又是冬季祭祖时,鲁四爷还是一样的鄙视她。她精神临*崩溃。于是,在恐惧和疑惑中,在漫天大雪中,她也就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了。

  祥林嫂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付出了生命,她却致死也没有体会到。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统治了中国,封建礼教却根深蒂固。封建礼教毁了多少的祥林嫂?封建迷信使多少人失去了生命?便也没有人知道了。

  饥寒交迫并不是带走祥林嫂的,带走她的,是封建的陋*。

  祝福鲁迅读后感 6

  上中学时,喜欢读鲁迅小说。最*重新看了《祝福》,又有了更深的理解。祥林嫂的悲剧,是对封建势力的控诉。鲁迅的一生,是与千百万劳苦大众站在一道的,这一点,在《祝福》里面反映的很明显。

  一般人阅读文学作品,常常是从旁观者的视角来看它。要是作一下角色互换,如果我们是鲁镇村子里的一个人,我们会对祥林嫂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如果我们就是祥林嫂本人,面对那么多的精神苦难和身体苦难会怎样?自己又希望他人如何对待自己?

  很多人就是鲁迅笔下的“无聊的看客”,对同一阶层的祥林嫂的死也是那么的无所谓!很多人也不过是把祥林嫂当成是茶余饭后的谈资,鲁镇人对祥林嫂的痛苦是又冷又尖的鄙视与戏笑,这是一种对他人痛苦的麻木冷漠。

  经典作品可以穿透时间与空间直达今天,是培育、增加了我们的人文素养,看到愚昧的人的原型下值得尊敬的痛苦,也剖析自己认出我们的原型而涌出悲天悯人的情怀,理解人世间的痛苦。那么这思想的成长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呢?我想人们若都能站在他人的立场去与之交往,不管是同事间朋友间两辈间一定是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缠、伤害,而多了人性化的理解关怀,当然我们的理解是在法律与道德的范畴内。

  一个人如果不懂爱别人,不去资助受难的人们,不同情弱者,那么这样的人就是低级的人。从鲁迅作品中,要读出人性的根本,读懂自己的为人处世方式,更要认出自己的缺点,看出社会的不公。起码要明白,伤害别人就是伤害自己,不尊重别人就是不尊重自己,因为人都一样。

  《祝福》堪称一部经典之作,历经时间的考验,人们仍能常读常新。鲁迅作品的丰富的艺术内涵与思想内涵,的确是博大精深。无论时光如何流转,鲁迅作品的思想内涵,仍象一面镜子一样,照出今天的我们身上的劣根性。

  祝福鲁迅读后感 7

  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祝福》,读后我深有感受。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塑造了一个在封建礼法的迫害。蹂躏下牺牲的旧社会劳动妇女的形象——祥林嫂。祥林嫂一生非常悲惨:二十六七岁就成了寡妇,给“四叔”当女工,后来又被强行嫁给贺老六,结果贺老六也死了,孩子阿毛又被狼叼了去。她又被迫给“四叔”当女工。在四叔家,她又受到歧视被逐走,最后饥寒而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充分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奴役和歧视。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鬼神迷信和封建道德观念对人民的虐杀。

  小说多用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例如:“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啊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伤了香案的角,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了几层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把她捆在床上,和她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这一段中“撞”“碰”“流血”“骂”写出了祥林嫂的反抗精神;“捆”“关”等写出了封建道德观对人民的迫害。

  祥林嫂,这个悲剧的化身,历尽了尘世间所有的痛苦,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终是离开了我们。为什么说是“终”?她的死,是偶然中的一个必然。即便她没有寻死的意愿,即便她还有生存下去的意念,她还是会被社会中那只无情的,黑暗的手所杀害。

  我不知道祥林嫂最终是死于何种原因,我只能揣测,她在闭上眼的最后一刻应该是没有忘记微笑罢。祥林嫂在生活中受尽苦难,历尽嘲讽,在封建礼教冷血的狞笑中步履艰难地走着。

  祝福鲁迅读后感 8

  祥林嫂虽然生活在一个不同于现在的时代,但是《祝福》这篇小说却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徘徊,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众人眼前撕碎。我想这篇《祝福》可能就真正做到了悲剧的塑造,一个命运悲苦的人就在那样一个人心冷漠的时代径自飘零了。

  祥林嫂原本是一个命运颇差的年轻妇女,年轻能干,勤劳敬业,对未来还充满着憧憬,勇敢地逃离了束缚自己的婆婆渴望在外地找到新的生活,可是命运不公,祥林嫂被婆婆绑回家,还把她许给了一个山里的男人。那个封建的时代,这是对她多大的屈辱,她的生活好不容易又安定下来了,但是意外又来了。她的第二个丈夫死了,两岁的孩子也被狼叼走了,这个世界又剩下了她孤苦伶仃一个人,为了谋生她回到了以前的雇主家里缺被冷落嫌弃,讲述自己的悲惨遭遇却被人嘲笑挖苦。最后都觉得祥林嫂晦气,她成了乞丐,倒在了乞讨的路上。

  与其说这是小说主人公祥林嫂的悲哀,不如说这个那个时代很多命运悲惨的妇女的写照,封建的社会残害了多少无辜的人们,封建的礼节让那么多原本善良的人们见到一个可怜无助的女子而撒手不管。到底是谁害死了祥林嫂,我认为是祥林嫂自己的沦落和封建的时代中冷漠的人心。

  还好,我们现在不是那样封建的时代。总是会有温暖的人帮助在黑夜里挣扎的人,这个世界永远是光明打败黑暗。庆幸,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没有被艰难的命运打到,敢于做命运的主人。

  祝福所有的人在什么时代都不要冷漠,都不要沉沦。

  祝福鲁迅读后感 9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都是需要祝福的,都需要自己祝福自己,别人祝福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我们生活着才会有滋有味,因为我始终记得陈欣写的那篇文章——《为自己祝福》里的一句话:“如果没有别人为你祝福,那就自己为自己祝福。”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在陈欣上大学时,她同舍共有6个同学。她们都是名门望派的小姐,穿着高档的衣服,吃的是高档的食品,而这个小女孩跟她们比起来,简直是天鹅群里的丑小鸭。就因为这样,她脸上一天到晚总挂着忧郁的神情。

  每次舍友过生日,她也都去祝福,为舍友买生日礼物,可是,她自己的生日总是会被遗忘,甚至她自己都不在乎。秋风吹遍了校园的每一处角落,小女孩坐在图书馆前,她终于被吹醒了。她坚定的意志掠过她脑海:“如果没有人祝福自己,那就自己为自己祝福。”(.)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今天过生日,她用自己的所有零花钱在蛋糕店里买了一个蛋糕,还在地摊上买了一件最廉价的服装。

  也就是这个战胜了自己的小姑娘,以后,她总是微笑地接受一切困难。只要有崇高的愿望,就没有最贫困的人。微笑着面对一切,这就是我的人生格言。

  她心中想着的是祝福,就这样,她的成绩直线上升,她用自己的成绩赢得了更多人的祝福。

  看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样看你,反正你自己不要看不起自己。

  祝福鲁迅读后感 10

  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鲁迅而已。

  他看透了那个黑暗时代的悲哀,于是他写下了《祝福》——一部叫人难以呼吸而领会的悲剧。

  文章中的每个人都是悲哀的,而祥林嫂仅是那最不幸的一个。从祥林死去的那一刻,她就注定了结局的悲剧性。在那个女性只能依附于夫权而生活的时代,她失去了可以依附的丈夫便失去了人生自由和尊严。成了累赘的她自然是要被卖掉,她开始尽力守着这夫权,却再三因夫权所伤。哪怕逃至鲁家做帮佣,她也没逃过被婆婆抢回改嫁的命数。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生活的主要悲剧,就是停止斗争。”而鲁迅更加狠心,给了她从未停止斗争却只有更加绝望的结局。她逃了,她也撞了,撞得头破血流,始终没能撞破被族权束缚的枷锁。

  尼采说:“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一个受苦的人,如果悲观了,就没有了面对现实的勇气,也没有了与苦难抗争的力量,结果是他将受到更大的苦。”祥林嫂仅仅是为了逃避被改嫁的命运,就换来了再度丧夫丧子的苦。此时的她因封建**受尽冷嘲,可鲁先生叫她死后也尽受神权压迫。她吃尽两年苦头求来门槛,也求不来对福礼的触碰。她再也抗争不动了,只能在一片唾骂中死去了。

  祥林嫂的悲剧更是当时所有女性受四权压迫的悲剧。无论柳妈还是鲁四婶,谁都只能以夫家的姓氏相称,作为夫权的依附品,谁都无法摆脱悲哀的命运。只是她们——津津有味戏弄着祥林嫂悲剧的她们,有着更可悲的人性。

  “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这些同样深受压迫的女人们,却不独宽恕了她似的,脸上改换鄙薄的神气,寻来要她反复撕开自己痛苦的伤疤。托马斯·霍布斯说:“幽默来源于人们突然察觉到自身优越感。”怯懦的她们忘记了抗争,选择将他人的痛苦审美化。借祥林嫂更为悲惨的故事,使自身的痛苦暂时排遣、遗忘,这种扭曲的崇高感却满足了她们的自我崇高性。而本身更为优越的男性们只“没趣的走了开去”;唯一有内疚感的“我”也是懦弱的离开了。这时,祥林嫂一个人的命运悲剧,映射出封建女性的集体悲剧,更全面托出了一味漠视亦或只择逃避的社会性悲剧。

  “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这笼罩在华林的悲凉之雾,鲁先生领会了,所以他呐喊,他批判。他深知如死水般的中国社会不该如此悲哀,他深知只有“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才能欣欣向荣。”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3)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实用十份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1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2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 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 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 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3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59篇,另附鲁迅先生一生的全部诗作。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么认为了!鲁迅先生写了那么多有趣的事,也许并不是因为要给我们知道他的童年过得有多精彩,而是为了回忆和缅怀已逝去的人和事。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中国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4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说说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5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文章好比一面镜子,既照亮了历史,也照亮了人们的心灵。它让人多了一份历史的厚重和沉甸甸的责任感。鲁迅曾给自己作过最准确的评价:“横眉冷多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多读鲁迅,多读他的文章,多读中国。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6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7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散文《野草》感人至深。文章大意是一棵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的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任人践踏、乐观向上的可贵精神,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雪莱的一句话:诗人是这个社会没有被承认的立法者。鲁迅的那些诙谐幽默的语言,虽然揭露的社会是黑暗,但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内心酸苦与无奈。

  所以,和谐人生,读书起步。

  鲁迅的文章好比一面镜子,既照亮了历史,也照亮了人们的心灵。它让人多了一份历史的厚重和沉甸甸的责任感。鲁迅曾给自己作过最准确的评价:“横眉冷多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多读鲁迅,多读他的文章,多读中国。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8

  下午下班回家,感觉很累,洗完澡变躺到床上,突然发现身旁一本很久没看过的《鲁迅散文集》,也很无聊,便拿来翻了翻。

  翻开有些泛黄的`封面,看完题记,第一个感觉:好飘渺,好有深度!换句话:不知所云。可能用噶指代太多啦,我唔系当时噶人,所以就唔明白,不过可能简SIR会明噶!啊,不是“可能”,系“一定”会明白!做本天才噶老师一定要有翻甘上下先得噶嘛!

  再看下一篇:《野草》。写噶系野草吸收天地精华,顽强甘生存,即使成日比人踩系脚下!系度我霖应该系指代我地受苦受难但自强不息噶当时噶人民。但距又讲句唔中意野草生存所在噶土地。好简单~就系指代当时噶社会现状啦。嗯嗯,我真系天才~

  紧接着又看了一篇《过客》,讲一个“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乞讨人员”遇到一个阿伯同细路女,问阿伯比杯水距饮。阿伯好人甘同意左,叫距个孙裸水比距饮。于树阿伯又好无聊甘问距叫乜名,想去边。跟住个“过客”好酷甘回答:“我不知道”。嗯嗯,“究竟我系边个”呢个问题的确系一个好深奥噶问题,难怪咯乞丐唔识答啦。个乞丐又话“要到西边去”,但是阿伯讲“西边系坟墓喔”。乞丐讲“我不知道,但有个声音叫我一定要去”。

  最后又看了《复仇》,可是看完不知所云,只感觉有些倦意,便倒头睡去了。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9

  我记得在读鲁迅这篇"颓败线的颤动"的时候,读到最后,竟被哽住而不能读下去。

  这篇短小的散文,是野草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通过一个梦,两个梦境,寥寥几句的对话,寥寥几句心理活动的描写,就把一个感人至深悲苦无助隐忍的伟大母亲形象鲜活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让读者发自内心地要去痛恨人世间的忘恩负义,给予读者的是回味无穷的暇想。

  在这两个梦境中,这个母亲有过两次“颤动”,这两次不同的颤动,浓缩了这个母亲几十年的人生,她所有的生活,她所有的情感。

  第一次颤动,是在多年前,她为了要养活两岁的女儿,被迫去身赚钱,“在光明中,在破榻上,在初不相识的披毛的强悍的肉块底下,有瘦弱渺小的身躯,为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而颤动。”

  她对饿着的两岁女儿说,“我们今天有吃的了。等一会有卖烧饼的来,妈就买给你。”她欣慰地更加紧捏着掌中的小银片,声音低微、悲凉地发抖,默默地抬眼看着破旧屋顶以上的天空。

  第二次颤动,是在多年后,她已是一个垂老的女人,她的两岁的女儿,已长大成*人,结了婚,还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在那个小屋内,可是,他们都怨 恨鄙夷地看着她。因为他们认为是她让他们没脸见人,还以为是养大了女儿,其实是害苦了她,让她委屈一世,还要带累了他们的孩子。

  她听到这一切,她一怔,接着便*静,她开开板门,迈步在深夜中走出,遗弃了背后一切的冷骂和毒笑。在深夜中,在无边的荒野,在没有虫鸟飞过的 高天,她想着她这几十年的人生,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 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

  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一辈子的人生,就浓缩在这颤动中,无比地凄凉绝决,从而更让人心中那股痛恨薄情寡义的焰火越烧越烈。

  鲁迅散文集读后感 10

  每当脑海浮现鲁迅二字时,我就会想起他那人格的独立,正因为他的真实,笔锋如刀刻在心中刻画着中华民族的灵魂。而且,他有强烈的使命感,鲁迅之所以是鲁迅,是因为他不明哲保身,受到恐吓,他出门不带钥匙,以示不归之志。他不惜以生命高扬理性,以其坚毅警示众生,因而使人望其项背而终生敬仰。

  当我拿起鲁迅的灵魂作品时,我仿佛看到了中华振兴的良药。鲁迅曾说过,“医治中国人只是把他们的身体治好,但却救不了他们。”所以,鲁迅开始从文,用他最朴素的语言,写出了最具攻击性的文字,让国人,仍至世界体会到他的所向披靡的无畏精神。

  小时候曾读过《朝花夕拾》,但郁闷的是我当时没能读懂,生生地误会了鲁迅的文学功底。后来,心智趋向成熟的我渐渐触到它的内涵,它讲述的乡村生活体现了眷恋和厌恶相互参透的乡恋情。另一个是鲁迅在逐步接受进步文明的同时,也在现实中摧残着破旧的,愚弱的故乡。

  鲁迅先生对儿童问题的关注一直是艺术创作的重要话题,如《朝花夕拾》中的百草园,三味书屋,五猖会,鲁迅以其少年“单纯与自由”的心灵去看待,评价自身和世界。但是,在充满童趣的散文中,又辅**的视角来仅观儿童时期的生命体验。父亲在“我”大声叫嚷中痛苦地咽了气,现在“我”知道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这样,鲁迅在儿童视角与**的视角的转换过程中,不断地咀嚼,追寻童年经验,从儿童封建社会重压下的弱者的角度出发去抨击封建文化儿童的腐蚀,传统的教育方式对儿童尊严的践踏。

  我轻盈盖上书本,手指依旧残留着书页上淡淡的香韵,但我知道,那始终会散去;但是,那锋利笔锋在心中刻画过的痕迹,却与岁月的长流而深深沉淀于心灵的深处。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4)

——鲁迅《药》读后感实用十篇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读完鲁迅的《药》后,我的心中涌起了浪涛。鲁迅先生的每一笔文字,都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现状。他从内心渴望那些思想上还持以“看客”身份的普通百姓们能够顿悟。

  这篇文章记叙了在旧中国,爱子心切的华老栓为了救肺痨缠身的小栓,听从了朋友传授的偏方,买来沾满鲜血的馒头为儿子治病。在给革命者夏瑜判死刑的刑场上,百姓们凑热闹般地观看着,各个脖子伸得很长。作者用犀利的笔触,深刻地描绘出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与愚昧无知。得到馒头后的老栓小心翼翼的将馒头煮熟给小栓吃。然而,这个沾满革命者鲜血的馒头并没有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神奇,它没能救下小栓的命——小栓最终无法战胜贫穷,疾病与愚昧,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性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惯了,默许了。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性的所在吧!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中国人将要被**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中国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中国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教师评语:小作者从鲁迅的《药》中,能够感受到其中深刻的道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出书中的精华所在,由此可见文笔非同一般。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5)

——张晓风经典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

  散文集,是由一篇篇短小精悍、富有深刻哲理和道理的小故事汇编而成的一本课外阅读书籍。虽然散文是由普通文字组成的,但透过这些普通文字,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生活中的一些感悟,给读者以有益的人生启示。

  《张晓风散文集》是我读过的第一本散文集,这部散文集精选了作者张晓风*九十篇散文,我读后感到,每一篇散文的文风都很朴实,故事情节也不过是*常的一些琐事,但却很生动精彩,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从而进一步了解散文的中心思想和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让人流连忘返,久久不肯放下。

  《包子》和《一山昙华》是《张晓风散文集》中我认为含义较深的文章,主要描写的是在当今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包子》一文通过儿子对母亲的不尊敬、不孝敬,刻画出儿子任由母亲自身自灭的一种态度。文中儿子西装笔挺,骑着威风的摩托车;而老母亲却住在黑如蚁穴的房子中,手捧着一把小炭篮与之相依为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母亲是生我养我的人,我们的成长进步,都倾注着母亲的关心和关爱,当我们长大**,我们的母亲就老了,就走不动了,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因为我们不能忘记母爱的伟大,不管我们身在何处都要尽一份儿女对母亲的孝心,尽一切努力关心和照顾好母亲,让母亲过好幸福的晚年生活。

  《一山昙华》讲述了作者因与丈夫一同去夏威夷游玩,错过了观赏满山遍野、香气扑鼻的昙花,只看见凋谢的花朵;于是幻想出了一山昙花争相开放的`景色。透过这篇散文,我的理解是,有些东西我们在得到的同时也会失去另一些东西。作者没有因为错过了观赏昙花是最佳时间而灰心丧气,而是从心里幻想出一幅美景,从而也得到了心灵的满足。上帝把你的一扇窗子关闭了,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门。王羲之的兰亭序集我没买到,但买到了《张晓风散文集》,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们淡忘了眼睛目睹的美景,却记住了迟来的景色,这才是拥有。

  今天,我仅仅是摘选了两篇篇幅较短的散文,其实,《张晓风散文集》中还有许多故事可以讲述,还有很多哲理需要感悟,还有太多精彩等待发现……

  《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

  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

  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写自己的爱情观,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是朝朝暮暮的恩情,她说:“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保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这是作为*凡女子张晓风的爱情,可是她不凡的时候,爱情便是“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的豪迈与“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的庄严。

  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

  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

  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

  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

  她真的做到了。

  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

  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

  ”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

  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

  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

  我读她,亦如此。

  风,轻盈而柔软,吹过大地,吹过江河,也吹进人生。晓风,则又添了一份希望与光芒。她的文章也是如此,充满光明,轻抚人生。

  这本书是散文集,即是由一个个零散的故事拼凑起来的,像一本课本。不同的篇目隐含着不同的人生哲理,串起来,便是一阵吹抚人生的风。看似杂乱无章,却包含了人生深处的规律。

  每个人都很伟大,都是英雄,正如第一篇中所说的宝石,我们的眼睛亦可折射出万道彩华。我们处于*凡之中,向往着天马行空的神话,菩萨头上的宝石便成了通往神话的大门,聚集着人们的思念。人们却忘记了自己的存在的庄严,亦可灿烂无比,尤胜于深山莲座上的石佛。繁重的课业,疲惫的身躯,血红的眼睛,让我们忘却了自己存在的目的,痴迷于卷子上的评分,如同供奉神明一般。还有谁记得那个光彩照人的自己?在读“生命的计量单位”时,也会感叹自己的特别,人生不需要单位,不以金钱、学业、名誉计量,因为一个人的伟大,无法用来计量。生命就是这么特别,人生就是*凡而又辉煌。

  青春也是本书的一个重点,“林中杂想”里无所畏惧的武松;只因革命热情而回国冒险的孙中山,都体现了一个道理————年轻拥有大把岁月的`筹码,不应该踌躇。年轻的孩子害怕仇恨,害怕受伤,害怕绝望,害怕结束,害怕后悔,看似单纯的青春却让人捉摸不透,只是因为年轻。少女们站在秋千上,以那微微扬起的角度,窥探外面的世,只因为年轻的心向往着外界。这就是青春,生机勃勃而任性无比。

  友情和爱情也算青春的一部分,有和阳光的男生共同观看流星的浪漫,有在山村学堂与老师共勉的真挚,有和卖柑老妇谈心的巧合,还有与好友生死别离的痛苦。世棠,作者从孩子时代到长大**的好友,无论何时都是一个逗笑大家的人,但死神却没有放过他,残忍地夺走了他的心脏,留下无言的悲伤。交朋友或许就要这样,要交就交一个开玩笑开到老的朋友。在星空下契约,约定相伴终生,作者没有轰轰烈的爱情,有的只是可以互相依靠的彼此。或许,只有经历过青春年少的人,才会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和爱情。

  书中充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化知识。有悲壮的司马迁,有傲世的李斯,有亡国的后主,有驰骋的铁木真;还有很深的宗教蕴味,上帝与天使的故事也层出不穷,儒家、佛教、道教也是应有尽有。反观我自己,自以为会背几首诗词便是个小学士了,才发现自己连作者的冰山一角也不如。

  读完这本书,就像经历了一个人生,一个在众人中并不耀眼的*凡人生。不管作者是多么意气风发,她的文字始终朴实地诉说着一个个的人生哲理,伟大的生命,热血的青春,单纯的友谊,星下的爱慕,仿佛一位长者的人生日记,又像黎明的风,吹过我的心头。

  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

  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张晓风用她那细腻、真挚、充满温情的语言化为一阵阵带着花香的清风为我吹走了夏日的闷热和烦躁,心灵从而获得久违的*静。打开《张晓风散文集》,第一篇《到山中去》和第二篇《地毯的那一端》是张晓风写给她的丈夫德写的两封信。

  《到山中去》让我总想到山中去嗅嗅山的气息,也想如张晓风所说干脆“着一身宽袍,好兜两袖素馨回去”。在读到“在外双溪住了五年多,从来不知道内双溪什么样子”,“直到前些天,有朋友到那边漫游归来,我才知道原来山的那边还有山”,让我不禁想化用一句经典台词:“人生最痛苦的事,不是你没有到过山中去,而是山就在你身边,你却没有发现。”

  我读着张晓风笔下的内双溪,像在欣赏一幅精彩至极、惊喜不断的山水画。不、阳光温和、瀑布飞泻、水声澎湃、浪花击石、芦草杂生、鲜花沾露、溪水潺潺、落叶随波、风声如涛、稻香扑人。

  我不禁被这深厚的书香味吸引了。没错,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精选》。这本书以一篇篇有意义的散文的形式使人懂得一个个人生哲理,并令人从她细腻的文章中备受感动、启发以及深思,还从她不华丽而朴实真诚的话语中感受到生命的可贵。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记忆犹新的`还要属《人生的什么和什么》了。这篇文章是以第二人称的形式为大家叙述的,写了一个人正在开车,收音机转到一个不知什么台的台上,正播着安静讨好的小提琴。在她立刻要进入隧道时,广播里说人生最重要的事仅有两件。

  话还没说完,声音就断了,她很想明白答案,可过完了四十秒,车出隧道时,这已经讲完了。她想去追问那一段来,能够觉得并没有必要,自己都四十岁了,还不明白“人生的什么和什么”吗?这篇文章最终并没有告诉读者们答案,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十分耐人寻味,觉得仅在我的思考本事范围内,人生里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坎坷和经历了无数次坎坷后的成功。

  在每个人哇哇落地时,就注定了坎坷的来临。坎坷虽然十分令人畏惧,它可能使你失去信心,可能使你自甘堕落,可能使你悲痛欲绝……可是,你千万不能就这样倒下,倒在成功的面前。你必须不甘心走入失败的大门,所以,你务必要勇敢地去战胜它,因为坎坷是避免不了的,可如果它把你打倒,你也不能气馁,应更加勇敢地去打倒它。

  坎坷必定会成为我们走目人生之路的“绊脚石”,但我们不能退缩,只能前进,走向成功。然而一个完美的人生大概就是克服坎坷与困难并走向成功大门的过程吧,所以我是这么认为的。

  在我细细的品味中,我不禁再次被这书香吸引。

  在这个寒假,我们阅读了由老师推荐的散文集——《张晓风散文》。读来感受颇多。

  这篇散文集收录了许多张晓风的名篇。如《地毯的那一段端》,《画晴》等。在这本散文集中,最多的,就要数写景的文章的了。一条河,一树花,一缕光,都是她描写的对象。在她眼中,似乎一切都是有生命的。

  读《张晓风散文》时,我们会发现,在她的文章中,总是会出现我们身边常见的事物。可是,当那些事物在纸上出现时,它们似乎就变成了一则童话,变得那样美好,美得甚至有些不真实了呢!微云掠空,在她的眼中是一首短诗,一阕不规则的小令;雄伟的阿尔泰山于她,则如古代恐龙一列长长的背脊;而变幻的.星光,则是在互相追逐的孩子……那些在生活中被我们遗忘了的美,此刻就在你眼前的纸张上闪耀,就在张晓风的笔下重现了它的魅力。

  张晓风的散文有一种诗的美感。她的文字清淡、素雅。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就是茉莉的白。为什么是茉莉?因为茉莉的香很清淡,不如栀子那般浓郁,但却令人心旷神怡。可是,她的文章有时却又有一丝哀伤之感。我记得,在《玉想》第四篇时,她这样写道:“今天,我入土,想蝉的幼虫一样,不要悲伤,这不叫死,有一天,生命会复活,会展翅,会如夏日出土的鸣蝉……”这是她对陪葬品之一的玉琀蝉的遐想。那句子里,有哀伤,却又有一丝那样的不甘,那样的倔强。哦,对了,那篇文章题为《生死以之》。

  张晓风,大概是有一颗童心的吧!只一件物,便可让她浮想联翩。那一捧满天星,竟会引出与庄周如此类似的疑问:究竟是“星常化作地下花”呢,还是“花欲升作天上星”呢?正因如此,那些完全不相干的故事也能被她找到相同之处。就例如,那《水浒传》与希腊神话中《潘多拉的盒子》。都只因一时的好奇,而铸成了后悔莫及的大错。导致人间大乱。

  在《张晓风散文》的叙事篇中,我最喜爱的,就要属《地勺》了。这篇文章是记叙张晓风一行人到达尔湖以及湖所在的克什米尔时所写下的。我喜欢它,并不是被那里有名的“耐夏花园”而吸引的,而是被哪儿有趣的早市而迷住的。市场是湖,铺位是一艘艘的小船。有一条一条装满蔬菜的船,也有卖各种小玩艺儿的船。仔细想来,那样的早市想必是极为有趣的吧!

  读了《张晓峰散文》,我似乎是回到了童稚时期,对云痴想;又像是来到了异域国度,感受淳朴的奇异民风;还似乎是与自然融为一体,感受它的生命活力……墨色的字符在素白的纸张上跳跃。这,是一个新的世界。

  张晓风笔下的那株雨荷,至今仍令我觉得惊艳无比。“看那株莲花,在雨中怎样地唯我而又忘我,当没有阳光的时候,它自己便是阳光,当没有欢呼的时候,它自己便是欢乐!”乡间不惹眼的路边,这漫天大雨中的红莲,令作者不欲捞月也几欲失足!它在雨中傲立,如红梅傲雪,有鹰击长空的气势。这株雨荷,忘我而独立,柔韧而清朗。

  这株红莲如此忘我的盛开,与漫天的雨构成了一幅和谐的令人如痴如醉的'画卷。与环境融为一体,才有了真正的风景。人生亦如此,唯有与逆境融合,才可能真正升华自己。生活或许如一把沉钝冷硬、锈迹斑斑的古剑,与其被动被之塑造,不如主动出手握住那坚实古朴的剑柄,与之共舞。这不仅是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更是种自信者的姿态。在要付出巨大努力和经受众多无奈的尘世中生活,守住这种心态、学*这种姿态委实不易,这是一颗坚韧的心才能支撑起的恬淡风景。

  更令我感动的是这株雨荷的忘我。它自顾绽放,倾吐芬芳,亭亭玉立,竟有了郑燮笔下竹的几分气节了!“任尔东西南北风!”花如此,人亦然。忘我是种境界,它更是另一种与客观事物融为一体的和谐。一切艺术、事业成功的奥秘,在于人可以同样忘记时间空间与整个世界。茨威格眼中沉溺于雕塑的罗丹,朋友眼中痴迷于创作的福楼拜,众人眼中专注于实验的巴斯德……他们的成功离不开努力,更离不开努力中的忘我。

  生活,以一株雨荷的姿态。这株荷花,经历几载春秋几番风雨才拼劲全力开出这样一朵亭亭玉立的花!纵使自然给了你诸多磨难,你也要笑着睥睨它!且看那张幼仪,她无疑是女子中一朵绚烂的荷花。作为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遭到丈夫的背弃,却凭着一股执拗的力量从人生沉重创痛中华丽转身,最终成就了自己的商业辉煌。正是有这扎入生命的雨荷精神,她的生命才能重新绽放。学会以一株雨荷的姿态生活,迎接苦难与之融为一体,忘我地绽放自己的生命。

  倘有荷在心,则长长的雨季何患!

  张晓风的文章,就像山谷里吹过的一缕缕清新的山风,不像狂风那样凶猛暴戾,不像香风那样令人沉醉,却使人神清气爽,让人顿悟生命的意义。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6)

——朱自清的散文读后感范本十份

  再读《背影》时,外面春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初闻《背影》,一种若有若无的情感萦绕心头,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背影》对父母的情感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背影》总是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

  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凡的生活。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子,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而读了《背影》,我更加感到了父母的伟大,我想尽我所能,让父母能够生活的更好。

  再读《背影》时,外面春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初闻《背影》,一种若有若无的情感萦绕心头,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背影》对父母的情感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背影》总是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受

  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凡的生活。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子,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而读了《背影》,我更加感到了父母的伟大,我想尽我所能,让父母能够生活的更好。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时间如此宝贵,他会在我们不经意之间悄悄溜走。

  《匆匆》这篇文章叙述了时间的一点一滴的消失在时间的河里,一去不复返。告诉了我们时间如金,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

  看现在的我,在周末,早上一觉醒来,钟表叔叔已从一圈跑到八圈了。时间从钟表上划去;在周末,正在写作业的我,不是玩玩这个就去摸摸那个,时间从手中溜去;在周末,写完了作业不去好好复*课本,而是跑到电视婆婆家玩,时间在电视机里闪过。哎!想起来可真惭愧,我一定会改掉这坏毛病的。

  时间是最*凡的,也是最宝贵的。金钱买不到他,地位也留不住他。"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他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有些人总是抱怨时间短,时间不够用,有的人是因为有永远做不完的事,希望时间再多些,而有些人是因为虚度了许多光阴而等到用时方很少。其实,时间对于每一的人都是公*的,关键是我们该如何把握好自己拥有的时间。时间就如生命与其坐等时间,浪费生命,不如充分利用时间,让自己的生命焕发无尽的光彩。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犹豫的接*;“现在”快如飞箭的消失;过去永远的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只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朱自清的散文集,他给了我很多新的启发感受,我认为这真的是一本难能可遇的好书,所以我要和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个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与此同时,我也竭尽全力的去尝试着体会朱自清的写作手法以及写作特点。既然是被公认的极少数能用白话来构成一些与古风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也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比如著名的《背影》一书,文章词藻并不华丽,但却仍然十分的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而文章中多次的运用问号的写作手法,应该就是他的标志吧,也应该正是因为这些独特的写作手法,让人感受到意味深长的不可琢磨的神奇境界。比如《匆匆》的一段经典名句“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走了它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吧?现在又到了哪里呢?瞧,是不是读起来,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感觉?

  在我认真仔细阅读朱自清的作品时,我也发现他的每一篇文章中,都富含着深厚的哲理。即使看起来是那么的*淡,但只要细细琢磨,总有一股耐人寻味的色彩。

  相信我,读完朱自清的散文之后,你也会有这样多层次的感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在这拥有宽裕时间的初一生活当中,赶紧去认真的,仔细阅读更多的好作品吧。

  阿河是个女佣人,也是作者在一个寒假,乡下发现了这个农村女人。其实阿河给朱老先生的第一印象没有什么特别的,对她亦毫无美感,当然更谈不到“艺术”。朱自清对阿河的描写发生了大逆转,认为她是“生*仅见”的美人。于是朱自清便对阿河的美进行了绘形绘色的描写。

  作者描写了她的容貌:一张小小的圆脸,如正开的桃李花;脸上并没有笑,却隐隐地含着春日光辉,像花房里充满了蜜一般。她的头发早已是刷得光光的,覆额的留海也梳得十分伏帖。作者运用比喻和通感的艺术手法尽情地描绘了一副美丽的脸蛋,但还嫌不够,后文又进一步补写了她的脸:“我不是说过,她的脸像正开的桃花吗?那么她微笑的时候,便是盛开的时候了:花房里充满了的蜜,真如要流出来的样子”。

  作者还写了阿河的身态轮廓:“她的腰真太软了,……真是软到使我吃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不止她的腰,我的日记里说的好:,她有一条和云霞媲美,水月争灵的曲线,组成大大的一张迷惑的网!’而那两颊的曲线。尤其甜蜜可人。她两颊是白中透着微红,润泽如玉。她的皮肤,嫩得可以掐出水来了,她的眼像一双小燕子,老是在湘湘的春水上打着圈儿。阿河的动作也很美:她的'影子真好。她那几步路走得又敏捷,又匀称,又苗条,正如一只可爱的小猫。她两手各提着一只水壶,又令我想到一条细细的索儿上抖索精神走着的女子。”

  朱自清先生认为:“艺术的女人便是有着美好的颜色和轮廓动作的女人。”而阿河正是如此,作者抓住了她的容额、轮廓和动作,运用了一系列的新颖的比喻、奇特的夸张、微妙的通感、广泛的联想,塑造了阿河这样一个艺术的美人,给读者带来了轻松、愉快的美感。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让*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写作的宗旨,他以独特的思维角度写出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总是能令我眼前一亮。

  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很是让人佩服。

  朱自清先生这一生中写过成百上千的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背影》了。为什么喜欢这一篇?是的,我有我自己的答案。或许这篇散文并没有像《荷塘月色》、《绿》、《看花》等作品那样写的美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但很真实。

  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表达的就是父子之间的亲情。这是生活中很*凡的一种感情,也往往因为*凡而容易被忽视,《背影》其实从潜意识里告诉大家要珍惜这种感情。父亲的爱是*凡的更是伟大的。

  文章中的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一根触碰到我心灵的琴弦,一经拨动,便引起我无限的感慨。从古至今,描写父爱的文章不计其数,但朱自清却能做到纯朴但最能打动人心。作者就是用他那普通人的眼光去看他那普通的父亲那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动作,一切都是普通的的.,但这恰恰能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敏感的部位,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感慨。

  *凡的父母给了我们不*凡的爱。其实,朱自清先生就是这样,用最*凡的眼光去发现美,再用最*凡的手法创造美。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这是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荷塘月色》里的段落,我喜欢这两段。美若仙子的荷花,挨挨挤挤碧绿的荷叶,流水一样的月光,高高低低的灌木,飘摇的杨柳,让人感觉恍若仙境一般。

  如果你要是问我世界上什么是最珍贵的东西,我不会回答:钻石、宝石,我一定会不假思索、二话不说的选择:时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是不会等人的,一定要珍惜时间,不要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无价之宝,是用什么都换不回来的东西,所以一定要珍惜今日,不要什么事情都推到明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其实我在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前也是个浪费时间,不知道珍惜时间的人,记得那一次暑假,老师留的作业并不多,屈指可数。但是我就是不想做,我的心里想着:明天再写吧,反正有的是时间。但到了明天,心里又想:明天再写吧,这么少作业,一定一天就可以写完!不用着急。于是我就一日一日的往后拖。到最后一天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字都没动。虽然我侥幸写完了,但是下次一定不能这样了。

  我记得去年有一件事令我记忆犹新,那一天是周五,老师只留了一篇日记,我心想:只有这一小篇日记,我五分钟就可以写完,还是明天再写吧!可是到了周六,我又想,还有一个周日呢,还是周日再写吧!我还有很多时间呢!不用着急!可是到了周日,我还是没有写,到了晚上8、9点才开始写。而且写日记并不是用了5分钟,而是30分钟。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冬天》便被文中的情感感动着。那仿佛是春天哪。

  提起冬天,人们自然会想到的是那无边的寒冷,然而朱先生不愧是写情的高手,他笔下的冬天,没有漫漫的白雪、飕飕的冷风,而是可以一家围在热腾腾的炉子边享受着白水豆腐的天伦之乐,几个人在西湖上泛舟赏月,这样的冬天其实寄托了春天般的情,如温暖的春天,一种人间温情充盈其间。“说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

  今天,当我再次朗读的时候,文中那朴素而温馨的情感气息扑面而来,也洋溢在我心间,相信每一位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被感染。“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这篇文章所写的都是生活中非常*淡的小事,是一种非常*凡而朴素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在严冬的衬托下,特别温暖、温馨!很多文人都写不出这种感人的意境。“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这句话是全文最打动我的地方:即使自己的妻子已死了四年,但他的希望并未消失。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我想这就是他最真切的感受吧。朴素洁净的文字,暖人心灵的细节,略带写忧伤的情怀——这篇短短的散文凭借着这些细节让读者感动让心间充盈真情的暖流。朱先生的散文很美,真的很美,我很喜欢轻声细读他的文字,细细品位着字里行间的韵味,细细地品味那些辛酸往事。一切的底蕴只是淡泊。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7)

——孔乙己读后感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范文十份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经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资料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忙,相反仅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此刻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我身边的生活,路见不*,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职责;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提高,让我们理解以前的教训,应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轻轻翻着《呐喊》的扉页,一个个熟悉的著作映入眼帘。转动的目光,它将我带到鲁镇的酒店。“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就是本章的主人公,鲁迅先生笔下活灵活现的孔乙己。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五四”前夕发表的一篇白话小说。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再看看当今这个法治社会一个个“最美”英雄脱颖而出:“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乘客”陆学华……这些英雄都给我们留下了一笔财富,一笔精神财富。就拿“最美乘客”陆学华来说吧:22年月3日晚上7点左右,正驾驶大巴从宝应赶往扬州的司机突然晕倒,坐在第一排的乘客陆学华,一个拥有十多年货车驾龄的普通乘客,箭步上前,稳住了方向盘,让车上的乘客免遭悲剧的发生。在这惊心动魄的9秒中,陆学华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最美。

  这些“最美”的英雄们都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普通人、*凡人。关键时刻,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最美。倘若我们人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挺身而出的勇气,就像韦唯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吧!让我们一起弘扬中华美德,引领幸福成长吧!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寒假中我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

  《 孔乙己》主要写了:

  孔乙己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

  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建设强大的祖国。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鲁迅散文读后感实用十份(扩展8)

——鲁迅阿Q正传读后感实用五份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知道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现在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现在为止应该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现在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曾经"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后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现在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不过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己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而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面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况,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己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

  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本书是鲁迅唯一的一篇的中篇小说,主要叙述一个名叫阿Q的社会小人物,其姓氏来历也不明。他是一个在政治上受到极大压迫,同时在经济方面也受到剥削的普通农民。生长于保守时代的阿Q,虽未接受过教育,令他的无知带给他无穷的屈辱,可正是这样令他沾沾自喜,即使他身处于当时腐败的社会。也正是这样,阿Q开启了一段无奈的人生。阿Q没有家,亦没有特定的职业,因此他只好给人家做短工,例如在大户人家中打零工丶割米或撑船等的低廉工资的工作,勉强维持生活。最令人慨嘆的是他经常被人瞧不起,还经常有人拿他开玩笑。可阿Q正是凭着自己极高的自尊心以及“精神胜利法”,即自我安慰、自我麻醉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不过是麻木健忘的手法。

  “精神胜利法”可以是解决问题的其中一个方法,但长远这样会有健康的心态吗?其实,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实质上是非常失败的。难道一直逃避问题的根源就能完完全全解决问题吗?一直逃避,只会令面对现实更为困难、更为艰巨,因为已长期活在自己的谎言里。再想深一层,令人可悲的是,阿Q做出这些行为其实有好几个因我们素,包括他本身自己的懦弱及自欺。之所以道他为懦弱,是因为他受到欺压,不敢反抗,而且亦不敢向外界报復,只有自我安慰,用想像胜利来安为自己。可谓失败?其实也始于他那胜利的精神改变为衝动、改变成自己欺骗的动力,因此精神胜利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精神病态,可以说为非常失败的解决方法。

  阿Q这种人看似荒谬愚昧,但现实中其实在我们生活是*常不已的,只是其程度没阿Q的那样夸张。可能是情节夸张得令人不可置信,或许我们太高估自己。可阿Q根本就是我们的缩影!我曾经有个从幼稚园认识的好友,已认识多达五年多了。有一次,我告诉她一个秘密,没有告诉任何其他的人。她承诺不会跟人家说,可是,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有一个同学询问有关秘密的谣言的真假。我那刻不敢相信我的好友竟会出卖我,不敢相信她会打破我们之间的承诺!我一直告诉自己可能是我告诉了别人那个秘密,或是我的好友脱口而出,不小心说出来。我越想越认为更为没可能。我尝试安慰自己,告诉自己我的好友不是故意的。最终,我接受了事实,因为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把一个一个谎言叠起来,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为只有接受事实,才能继续走下去,继续向前推进。

  鲁迅先生通过描写阿Q,揭示了当时一些非常贫穷的农民受到极大的压迫,导致生活上无路可走,以及精神上一遭受到摧残的悲嘆情景。同时,本书亦点出我们每一个人也有阿Q的毛病或缺点。就让这篇小说成为我们的提醒,提醒我们不要像阿Q一样,麻醉自己于问题中。正所谓:“小人之过也必文”,小人对于自己的过错必加以掩饰,但愿我们不会做个小人,只懂逃避掩饰自己的过失,而可以正面面对问题,成为一个坦荡荡的君子。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己头脑特别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非常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知道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现在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现在为止应该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现在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曾经“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后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现在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不过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己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而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面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况,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己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文明,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直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盛世——“康乾盛世”。因此,现在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现在,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不过,尽管我们*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惯于今天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知道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因此,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而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而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现在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知道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而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起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起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但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昨天写完<有感之一>,越想越觉得,我们其实不仅仅是阿Q,其实也是那个赵太爷。我们明明和阿Q一样喜欢高攀,却不允许他来高攀自己。我们觉得阿Q可笑,恰恰也是因为内心深处觉得他“不配”,觉得他等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我们之所以可以吃“天鹅肉”,是因为我们自己觉得我们不是“癞蛤蟆”。其实,我们是不是“癞蛤蟆”,那也要看从谁的角度看。

  阿Q在这个世界上,显然在谁的眼里都是个无关紧要的人。没有人在乎他的“行状”(“行状”是一个日语词,鲁迅先生喜欢借用一些日语里的汉字词汇来表达某种微妙的意思。在这里,阿Q的“行状”即阿Q的来龙去脉和现在的状态)。人们“只拿他玩笑”,忙不过来了,就雇他干活,闲时便想都没人想起他来。说得直一点,就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没人在乎。别看阿Q在别人眼里无关紧要,但他自己还挺自尊。跟人发生口角时,还会以“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来试图占人家的上风。而且只要听到有人说他能干,也不管是真心还是讥笑,他都很喜欢。因为自尊心得到了一点满足。

  思想家们常说,人都是孤独的。的确,如果不知道上帝在自己身上有一个永恒的计划,我们每个人也都如阿Q,在这个世界上真的都无关紧要。没有你,地球照样转。我们虽然不至于像阿Q连个真心关心自己的家人都没有,但即使是爱我们的家人,也不完全知道我们的“行状”,更不要说我们的内心世界。所以,从本质上说,脱离了上帝,我们的存在,就有如阿Q,显得既孤独,又空虚无奈。除了劳累能够偶尔换来一句“你真能做”的肯定之词,让我们的自尊心稍稍得到些满足以外,就再无别的了。要说有别的,就是还要在这个活着的过程中,经常与人发生各种矛盾冲突,还要因为自己身上的某个缺点忍受他人的各种讥讽嘲笑与欺凌,让自尊心大受损伤。

  阿Q正是如此。阿Q最致命的缺点,其实不是他脑袋上那个癞疮疤,而是他的自尊。因为自尊心越强的人,越容易感到被冒犯,因此也越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正是这个自尊,给阿Q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这个自尊,他绝对不允许别人提他脑袋上的癞疮疤。凡能联想到他的癞疮疤的字眼,都不让人说。只要有人犯了忌讳,也不问是有心无心,他“便全疤通红地发起怒来”。自尊心越强的人,就越容易发怒。只不过我们觉得,像阿Q这么没本事的人,就不配有自尊心。因此看到这里,我们就又会在心底里暗暗觉得阿Q可笑,忍不住想说:阿Q你这贱骨头,你就认命得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发怒啊?

  阿Q发怒时,他还会估量对方,“口讷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这“柿子拣软的捏”的毛病,也是人共有的。我们虽出于教养和面子,不骂人,也不打人,但仔细察验,心底里对那些不如自己的人的藐视,不能说完全没有。

  尽管是拣了软的捏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阿Q最后发现吃亏的总是自己,就改为“怒目而视”。从跟人打,到变为“怒目而视”,其实从表面看,就是变得更加文明了。然而,怒目而视,还是引来一场打。所以现在,自尊的我们,比阿Q学得更加聪明了一点。我们表面上显得更加文明了。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打不过别人,骂又觉得丢人,也知道当面怒目而视,亦有可能引来灾祸,所以在感觉到我们的某个看得见或看不见的“癞疮疤”被冒犯时,如果冒犯我的是比我权高位重的人,我就假装谦虚认错;一看冒犯我的是不如我的人,就会表现出嗔怒“你这人怎么说话的呢?”然而,更多时候,为了表现得我们很有教养,很宽容大度,我们会不动声色,但我们会在心里“怒目而视”。我猜,如果我们的意念能够**,估计这世界上已经不剩几个人了。

  “在心里怒目而视”还不解气的话,就只能也像阿Q一样,继续通过单方面地贬损对方来自我安慰了。虽不屑得像阿Q说“儿子打老子”这类幼稚可笑的话,但“这世界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之类的,是常说的。也会说“他绝对是嫉妒我”“他那种人绝对是自己不幸福才欺压我的”“其实我比他幸福多了”,谁能说自己没有用这类话安慰过自己呢?实在气不过,甚至还会有点像诅咒似地说“他那个性格脾气,肯定容易生病,肯定容易早死”。如此看来,我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比阿Q显得更加文明,更加有教养,也更加有知识,然而我们的内心,却难说不是因为更加自尊而变得更加邪恶了。只是就如圣经所说,“人心诡诈,坏到极处,无人识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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