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ǎn zhǐ】
“染指”指人们分取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
春秋时,郑灵公请大臣们吃甲鱼,故意不给子公吃,子公很生气,就伸手指在盛甲鱼的鼎里蘸上点儿汤,尝尝滋味走了(见于《左传·宣公四年》)。后来用“染指”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也比喻插手或参与分外的某种事情。
《左传·宣公四年》:“ 楚 人献黿於 郑灵公 。
公子宋 (字 子公 )与 子家 将见, 子公 之食指动,以示 子家 ,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食大夫黿,召 子公 而弗与也。 子公 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本谓用手指蘸鼎中黿羹,后用为典故。泛指品尝某种食品。 唐 白居易 《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见忆》诗:“未暇倾巾漉,还应染指尝。” 清 金人瑞 《道树遣人送酱醋各一器》诗:“馋子背人先染指,老妻报我只攒眉。”
比喻分取利益。多指分取非分利益。
明 陶宗仪 《辍耕录·论秦蜀》:“夫鼎足之説,始於 蒯通 。然 通 之説, 韩信 以此,犹有 汉 之一足。当 三国 时而为是説,则 献帝 无復染指之望矣。” 清 无名氏 《亡国恨·协约》:“这三 韩 一块土, 俄 人久欲染指。” 孙中山 《党员须宣传革命主义》:“ 广西 一切幸福权利,祇 陆荣廷 一人享之,一家享之,一派享之, 广西 同胞不能丝毫染指。”
比喻参与做某种事情。
宋 苏轼 《次韵水宫》:“高人岂学画,用笔乃其天……丹青偶为戏,染指初尝黿。” 明 薛冈 《天爵堂笔馀》:“七言律法度贵严,纪律贵整,音调贵响,不易染指。” 清 钱谦益 《<梅村先生诗集>序》:“余老归空门,不復染指声律。” 朱自清 《<背影>序》:“至于戏剧,我更是始终不敢染指。我所写的大抵还是散文多。”
反义词:
to get a share of the action; abbr. for 染指于鼎; to dip a finger (idiom); fig. to get one's finger in the pie